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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神仙八

刘安 阴长生 张道陵

刘安

汉淮南王刘安者,汉高帝之孙也。其父厉王长,得罪徙蜀,道死。文帝哀之,而裂其地,尽以封长子,故安得封淮南王。

时诸王子贵侈,莫不以声色游猎犬马为事,唯安独折节下士,笃好儒学,兼占候方术,养士数千人,皆天下俊士。作《内书》二十二篇,又中篇八章,言神仙黄白之事,名为《鸿宝》,《万毕》三章,论变化之道,凡十万言。武帝以安辩博有才,属为诸父,甚重尊之。特诏及报书,常使司马相如等共定草,乃遣使,召安入朝。

尝诏使为《离骚经》,旦受诏,食时便成,奏之。安每宴见,谈说得失,乃献诸赋颂,晨入夜出。乃天下道书及方术之士,不远千里,卑辞重币请致之。

于是乃有八公诣门,皆须眉皓白。门吏先密以白王,王使阍人,自以意难问之曰:“我王上欲求延年长生不老之道,中欲得博物精义入妙之大儒,下欲得勇敢武士扛鼎暴虎横行之壮士。今先生年已耆矣,似无驻衰之术,又无贲、育之气,岂能究于《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钩深致远,穷理尽性乎?三者既乏,余不敢通。”

八公笑曰:“我闻王尊礼贤士,吐握不倦,苟有一介之善,莫不毕至。古人贵九九之好,养鸣吠之技,诚欲市马骨以致骐骥,师郭生以招群英。吾年虽鄙陋,不合所求,故远致其身,且欲一见王,虽使无益,亦岂有损,何以年老而逆见嫌耶?王必若见年少则谓之有道,皓首则谓之庸叟,恐非发石采玉,探渊索珠之谓也。薄吾老,今则少矣。”言未竟,八公皆变为童子,年可十四五,角髻青丝,色如桃花。

门吏大惊,走以白王。王闻之,足不履,跣而迎登思仙之台。张锦帐象床,烧百和之香,进金玉之几,执弟子之礼,北面叩首而言曰:“安以凡才,少好道德,羁锁事务,沈沦流俗,不能遣累,负笈出林。然夙夜饥渴,思愿神明,沐浴滓浊,精诚浅薄。怀情不畅,邈若云汉。不斯厚(厚原作原,据《云笈七签》卷109引《神仙传》改)幸,道君降屈,是安禄命当蒙拔擢,喜惧屏营,不知所措。唯望道君哀而教之,则螟蛉假翼于鸿鹄,可冲天矣。”

八童子乃复为老人,告王曰:“余虽复浅识,备为先学。闻王好士,故来相从,未审王意有何所欲?吾一人能坐致风雨,立起云雾,画地为江河,撮土为山岳;一人能崩高山,塞深泉,收束虎豹,召致蛟龙,使役鬼神;一人能分形易貌,坐存立亡,隐蔽六军,白日为暝;一人能乘云步虚,越海凌波,出入无间,呼吸千里;一人能入火不灼,入水不濡,刃射不中,冬冻不寒,夏曝不汗;一人能千变万化,恣意所为,禽兽草木,万物立成,移山驻流,行宫易室;一人能煎泥成金,凝铅为银,水炼八石,飞腾流珠,乘云驾龙,浮于太清之上。在王所欲。”

安乃日夕朝拜,供进酒脯,各试其向所言,千变万化,种种异术,无有不效。

遂授《玉丹经》三十六卷,药成,未及服。

而太子迁好剑,自以人莫及也。于时郎中雷被,召与之戏,而被误中迁,迁大怒,被怖,恐为迁所杀,乃求击匈奴以赎罪,安闻不听。被大惧,乃上书于天子云:“汉法,诸侯壅阏不与击匈奴,其罪入死,安合当诛。”

武帝素重王。不咎,但削安二县耳。

安怒被,被恐死。与伍被素为交亲,伍被曾以奸私得罪于安,安怒之未发,二人恐为安所诛,乃共诬告,称安谋反。天子使宗正持节治之,八公谓安曰:“可以去矣,此乃是天之发遣王。王若无此事,日复一日,未能去世也。”

八公使安登山大祭,埋金地中,即白日升天。八公与安所踏山上石,皆陷成迹,至今人马迹犹存。八公告安曰:“夫有藉之人,被人诬告者,其诬人当即死灭,伍被等今当复诛矣。”于是宗正以失安所在,推问云,王仙去矣。

天子怅然,乃讽使廷尉张汤,奏伍被,云为画计,乃诛二被九族,一如八公之言也。

汉史秘之,不言安得神仙之道,恐后世人主,当废万机,而竞求于安道,乃言安得罪后自杀,非得仙也。

按左吴记云,安临去,欲诛二被,八公谏曰:“不可,仙去不欲害行虫,况于人乎。”安乃止。又问八公曰:“可得将素所交亲俱至彼,便遣还否?”公曰:“何不得尔,但不得过五人。”安即以左吴、王眷、傅生等五人,至玄洲,便遣还。吴记具说云:安未得上天,遇诸仙伯,安少习尊贵,稀为卑下之礼,坐起不恭,语声高亮,或误称“寡人”。于是仙伯主者奏安云:不敬,应斥遣去。八公为之谢过,乃见赦,谪守都厕三年。后为散仙人,不得处职,但得不死而已。

武帝闻左吴等随王仙去更还,乃诏之,亲问其由。吴具以对。帝大懊恨,乃叹曰:“使朕得为淮南王者,视天下如脱屣耳。”遂便招募贤士,亦冀遇八公,不能得,而为公孙卿、栾大等所欺。意犹不已,庶获其真者,以安仙去分明,方知天下实有神仙也。时人传八公、安临去时,余药器置在中庭,鸡犬舐啄之,尽得升天,故鸡鸣天上,犬吠云中也。(出《神仙传》)

阴长生

阴长生者,新野人也,汉皇后之亲属。少生富贵之门,而不好荣贵,唯专务道术。闻马鸣生得度世之道,乃寻求之,遂得相见,便执奴仆之役,亲运履之劳。鸣生不教其度世之法,但日夕别与之高谈,论当世之事,治农田之业,如此十余年,长生不懈。

同时共事鸣生者十二人,皆悉归去,唯长生执礼弥肃。鸣生告之曰:“子真能得道矣。”乃将入青城山中,煮黄土为金以示之。立坛西面,乃以《太清神丹经》授之,鸣生别去。长生乃归,合之丹成,服半剂,不尽(《云笈七签》卷106引《阴真君传》无尽字),即升天。乃大作黄金十数万斤,以布惠天下贫乏,不问识与不识者。

周行天下,与妻子相随,一门皆寿而不老。在民间三百余年,后于平都山东,白日升天而去。著书九篇,云:“上古仙者多矣,不可尽论,但汉兴以来,得仙者四十五人,连余为六矣。二十人尸解,余并白日升天。《抱朴子》曰:“洪闻谚书有之曰:‘子不夜行,则安知道上有夜行人?’今不得仙者,亦安知天下山林间不有学道得仙者?”

阴君已服神药,未尽升天,然方以类聚,同声相应,便自与仙人相集。寻索闻见,故知此近世诸仙人数耳。而俗民谓为不然,以己所不闻,则谓无有,不亦悲哉。夫草泽间士,以隐逸得志,以经籍自娱,不耀文采,不扬声名,不修求进,不营闻达,人犹不能识之,况仙人亦何急急,令闻达朝阙之徒。知其所云为哉。

阴君自叙云:“汉延光元年,新野山北子,受仙君神丹要诀。道成去世,付之名山,如有得者,列为真人,行乎去来。何为俗闻?不死之要,道在神丹。行气导引,俯仰屈伸,服食草木,可得延年,不能度世,以至乎仙。子欲闻道,此是要言。积学所致,无为合神,上士为之,勉力加勤,下愚大笑,以为不然,能知神丹。久视长安。”

于是阴君裂黄素,写《丹经》一通,封一文石之函,置嵩高山。一通黄栌之简,漆书之,封以青玉之函,置太华山。一通黄金之简,刻而书之,封以白银之函,置蜀绥山。一封缣书,合为十篇,付弟子,使世世当有所传付。

又著诗三篇,以示将来。其一曰:“惟余之先,佐命唐虞,爰逮汉世。紫艾重纡,余(余字原缺,据明抄本补)独好道,而为匹夫,高尚素志,不仕王侯。贪生得生,亦又何求。超迹苍霄,乘龙驾浮,青要(要字原缺,据明抄本补,清黄晟刻本--以后简称黄刻本--青要作青风)承翼,与我为仇。入火不灼,蹈波不濡,消遥太极,何虑何忧,傲戏仙都。顾悯群愚,年命之逝,如彼川流,奄忽未几,泥土为俦,奔驰索死,不肯暂休。”

其二章曰:“余(余字原缺,据明抄本补)之圣师,体道之真,升降变化,乔、松为邻。唯余同学,十有二人,寒苦求道,历二十年,中多怠堕,志行不坚,痛乎诸子,命也自天,天不妄授,道必归贤。身没幽壤,何时可还?嗟尔将来,勤加精研,勿为流俗,富贵所牵。神道一成,升彼九天,寿同三光,何但亿千。”

其三章曰:“惟余束发,少好道德,弃家随师,东西南北,委放五浊。(明抄本委作悉,浊作经)避世自匿,三十余年。名山之侧,寒不遑衣,饥不暇食,思不敢归,劳不敢息。奉事圣师,承欢悦色,面垢足胝,乃见褒饰(褒饰二字原缺,据明抄本补),遂受要诀,恩深不测。妻子延年,咸享无极。黄白已成,货财千亿,使役鬼神,玉女侍侧。今得度世,神丹之力。”

阴君处民间百七十年,色如女子,白日升天而去。(出《神仙传》)

张道陵

张道陵者,沛国人也,本太学书生,博通五经。晚乃叹曰:“此无益于年命,遂学长生之道,得黄帝“九鼎丹法”,欲合之。用药皆糜费钱帛,陵家素贫,欲治生,营田牧畜,非己所长,乃不就。闻蜀人多纯厚,易可教化,且多名山。乃与弟子入蜀,住鹄鸣山,著作道书二十四篇,乃精思炼志。

忽有天人下,千乘万骑,金车羽盖,骖龙驾虎,不可胜数。或自称柱下史,或称东海小童。乃授陵以新出《正一明威》之道,陵受之,能治病,于是百姓翕然,奉事之以为师,弟子户至数万。

即立祭酒,分领其户,有如官长。并立条制,使诸弟子,随事轮出米绢器物纸笔樵薪什物等,领人修复道路,不修复者,皆使疾病。县有应治桥道,于是百姓新草除溷,无所不为,皆出其意。而愚者不知是陵所造,将为此文从天上下也。

陵又欲以廉耻治人,不喜施罚刑,乃立条制:使有疾病者,皆疏记生身已来所犯之罪,乃手书投水中,与神明共盟约,不得复犯法,当以身死为约。于是百姓计念,邂逅疾病,辄当首过,一则得愈,二使羞惭,不敢重犯,且畏天地而改。从此之后,所违犯者,皆改为善矣。

陵乃多得财物,以市其药,合丹。丹成,服半剂,不愿即升天也,乃能分形作数十人。其所居门前水池,陵常乘舟戏其中,而诸道士宾客,往来盈庭巷(巷原作盖,据明抄本改)座上常有一陵,与宾客对谈,共食饮,而真陵故在池中也。其治病事,皆采取玄素,但改易其大较,转其首尾,而大途犹同归也。行气服食,故用仙法,亦无以易。

故陵语诸人曰:“尔辈多俗态未除,不能弃世,正可得吾行气导引房中之事,或可得服食草木数百岁之方耳。”其有九鼎大要,唯付王长。而后合有一人从东方来,当得之。此人必以正月七日日中到,其说长短形状。至时果有赵升者,不从东方来(明抄本无不字)生平未(未原作原,据明抄本、陈校本改)相见,其形貌一如陵所说。陵乃七度试升,皆过,乃受升丹经。

七试者:

第一试,升到门不为通,使人骂辱,四十余日,露宿不去,乃纳之。

第二试,使升于草中守黍驱兽,暮遣美女非常,托言远行,过寄宿,与升接床。明日又称脚痛不去,遂留数日。亦复调戏,升终不失正。

第三试,升行道,忽见遗金三十瓶,升乃走过不取。

第四试,令升入山采薪,三虎交前,咬升衣服,唯不伤身。升不恐,颜色不变,谓虎曰:“我道士耳,少年不为非,故不远千里,来事神师,求长生之道,汝何以尔?岂非山鬼使汝来试我乎?”须臾,虎乃起去。

第五试,升于市买十余匹绢,付直讫,而绢主诬之,云未得。升乃脱己衣,买绢而偿之,殊无吝色。

第六试,升守田谷,有一人往叩头乞食。衣裳破弊,面目尘垢,身体疮脓,臭秽可憎。升怆然,为之动容,解衣衣之,以私粮设食,又以私米遗之。

第七试,陵将诸弟子,登云台绝岩之上,下有一桃树,如人臂,傍生石壁,下临不测之渊,桃大有实。陵谓诸弟子曰:“有人能得此桃实,当告以道要。”于时伏而窥之者三百余人,股战流汗,无敢久临视之者,莫不却退而还,谢不能得。升一人乃曰:“神之所护,何险之有?圣师在此,终不使吾死于谷中耳。师有教者。必是此桃有可得之理故耳。”乃从上自掷,投树上,足不蹉跌,取桃实满怀。而石壁险峻,无所攀援,不能得返。于是乃以桃一一掷上,正得二百二颗。陵得而分赐诸弟子各一,陵自食,留一以待升。陵乃以手引升,众视之,见陵臂加长三二丈,引升,升忽然来还。乃以向所留桃与之。升食桃毕,陵乃临谷上,戏笑而言曰:“赵升心自正,能投树上,足不蹉跌,吾今欲自试投下,当应得大桃也。”众人皆谏,唯升与王长嘿然。陵遂投空,不落桃上,失陵所在。四方皆仰,上则连天,下则无底,往无道路,莫不惊叹悲涕。唯升、长二人,良久乃相谓曰:“师则父也,自投于不测之崖,吾何以自安!”乃俱投身而下,正堕陵前。

见陵坐局脚床斗帐中,见升长二人笑曰:“吾知妆来。”乃授二人道毕,三日乃还。归治旧舍,诸弟子惊悲不息。后陵与升、长三人,皆白日冲天而去。众弟子仰视之,久而乃没于云霄也。

初,陵入蜀山,合丹半剂,虽未冲举,已成地仙。故欲化作七试,以度赵升,乃知(知原作如,据明抄本、陈校本改)其志也。(出《神仙传》) RBlRC1PFOMayWKHSxukTWHf6LU2kq/imN4fAAOti2UKeiTsmOcc+7/kvp5MZxH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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