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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华拍城管执法被打死

*城管又打死人了……

城管又在没收了,城管又在追人了,城管又在打人了……当这样的消息没有间断,而人们又趋于麻木的时候,我们该知道,城管打死人是迟早的事,就看发生在何时何地何人身上了;事实上,这样的事早就发生了,仅公开的报道就可以查到多起,死者不仅有小贩,也不乏魏文华这样的“路见不平”者,只是或因死者卑微,或因舆论未热起来,他们死得不如魏文华“有声响”…

《城管终于打死人了》

金羊网徐迅雷

我知道,城管打死人是迟早的事,就看发生在何时何地了;就像当年收容遣送领域孙志刚被毒打致死一样,是迟早要发生的。

城管又在没收了,城管又在追人了,城管又在打人了……这样的消息几乎就没有断过。1月7日,在湖北天门市,企业家魏文华路遇城管推搡村民,感叹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路见不平拿出手机“一阵拍”,结果引来四五十名城管围殴,四五分钟就被活活打死了。(1月9日《中国青年报》)

城管领域就这样发生了“孙志刚事件”。有的地方,竟是这样拿公权力打死百姓来迎接2008年的。天门市上万群众上街,声援魏文华家属,就像当初厦门人为了制止PX项目而“上街散步”一样,可见民心所向、民意所在。

不与强大权力直接接触的人,是不知道权力是何等强大的。现在谁都弄不清城管的“权力图谱”。各地的城管,各有各的“武装”,各有各的做法。有学者累计过城管的权力,竟然多达300多项。但是,谁赋予城管打人的权力?没有。谁赋予城管追人的权力?没有。这都是吃惯了权力霸王餐的城管自我授权的。这些“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城管猛士,他们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如果把他们派到当年的抗战第一线,一定是一把好手,5分钟保证能将一日本鬼子生生打死。

还有,谁赋予城管没收的权力?不知道。在《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不能随意没收流动摊贩的生产工具,或其他私人财产。还有,谁赋予城管“贩卖”的权力?不知道。而在河南虞城,管市容的就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价格130元的“保护伞”,说你买了之后就不会再找你麻烦了,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就突然变卦,买过“保护伞”的小贩照样要被迫接受清理。再有,谁赋予城管“收费”的权力?不知道。在江西宜丰县,老百姓在门前挂灯笼,都要被城管收取“灯笼费”,每只灯笼每挂一年收你365元,老大你愿意的话拜托你在自家门前挂一万只小灯笼吧,那也只要你每年掏365万元啊。

战争时期,武装到牙齿,那是对付敌人的;如今,一些城管“武装到牙齿”,他对付的是谁呢?在青岛,就有8个城管中队配齐了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钢盔、反光背心等等“武装设备”;有的地方,则配备了驻扎在城管的公安警察,一起上街“执法”。你那地儿,是发生了世界大战呢,还是将要发生世界大战?没有。原来武装到牙齿,是用来对付百姓、对付人民的。

但不要忘了,人民必定是一个国家当家作主的真正主人;当城管成为人民公敌之日,就是城管末日到来之时。当年收容遣送的末日就是这样到来的。任何事情,任何公共事件,任何“政策”“规定”,只要是被民意打败的,就是天意,谁都没有资格怨尤。哲人巴什拉说:“火从一开始起就是一种被普遍禁止的事物。”今天我们可以这么说:“权从一开始起就是一种应该被严格管束的事物。”否则,权力就会蔓延如大火。所以,百姓之水必须成为汪洋大海,否则是难以灭火的。

我愿意将“政通人和”解读成“政正人和”。只有政正,才能政通;只有政通,方能人和;政通与人和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递进关系、融合关系;只有政通才能促进人和,只有人和才能促进政通;而政通的前提政正,没有正确的、正义的履政行为,人和必然就是一句空话。

孙志刚事件之后,因为没有了原来意义的收容遣送,不会再有第二个孙志刚了,但是第二个魏文华恐怕就在不远处,就是不知道何时何地的城管拿谁做了“魏文华第二”。

*魏文华是一位有责任心的公民

受害者魏文华并非与城管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他不过想拿起手机记录这件事,谁知遭遇了不幸。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如果不是魏文华,而是一个记者,拿起了相机进行拍摄,会不会遭遇同样下场?如此想象的前提是,这些城管打人的对象只是一个过路者,一个记录者,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他们殴打这样一位公民,不是由职务而起,而是害怕被记录,乃至因这样的记录恼羞成怒…

《连岳:民主是个救命的好东西》

潇湘晨报连岳

民主是个好东西,中央编译局俞可平副局长这么说。民主具体怎么好?俞局长当然不可能给出祥细的操作方法,事实上,每一件事情,相关利益人尽情发声,陈述观点,找到妥协的折衷点,就是民主,既不会造成激烈的冲突,也有利于积累进步的力量,由此看来,民主不是自说自说的理论体系,反而是和谐社会的有效工作方法。

如果有一个村庄,原本同意出让一块地作为垃圾填埋场,后来发现臭味太大,并且导致饮水变质,那么,村民们在约定期限之后,不再同意继续填埋垃圾,这就符合人的本能,这种决定也就是朴素的、本质的民主。它有几个好处,一是保障了村民的利益、不使他们的健康受到持续的威胁;二是让其他村庄(至少是周边知情的村庄)在做出选择时更为慎重,这间接保障了他人的利益;三是使处理垃圾的相关部门(或公司)在选址上加倍细心,也会追求先进的垃圾处理科技。

你看,民主一定是好东西,它怎能不是好东西呢?

上面描述的为垃圾所困扰的村庄,在现实世界中,处于湖北天门市皂(市)毛(嘴)公路旁的竟陵镇湾坝村。据楚天都市报1月8日报道,回应村民拒绝的是,“昨日下午4时30分许,数十名身着制服的城管执法人员乘车而至。当地村民阻止垃圾填埋时,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至少有5人被打伤住院。”

惨暴的事情还在后头,“双方发生冲突时,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据王述堂介绍,魏文华看见双方发生冲突,拿出手机下车摄像。数十名执法人员见此蜂拥而至,殴打魏文华,魏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但殴打并未结束。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城管人员将魏抬上车辆,送到医院。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介绍,魏文华送至医院时,瞳孔放大,呼吸已经停止。”

村民有没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环境?魏文华有没有权利拍摄?都有,这些都是他们的民主权利。城管人员有没有权利殴打村民与魏文华?没有,没有任何一个民主社会的执法人员有权利任意殴打他人。所以村民的受伤以及魏文华之死,原因不在于村民维权,也不怪手机有摄影功能,更不要因此教育孩子当莫管闲事的缩头乌龟,凶手是凌驾于所有民主权利之上的野蛮力量。你看,没有民主,有点权力的人会变成这样的冷血坏东西。民主,它怎能不是好东西呢?

这个社会的进步,不体现在给城管队员配备防弹背心、防刺手套等高科技装备,反而是不滥用(甚至摒弃)暴力的执法人员更代表了先进文化。恐吓反对者,或者干脆将他打死,这发生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之后的中国,说明民主要在实践中变成好东西,还有非常长的路要走,路上的障碍,就是那些不把民主当成好东西的坏东西。

*权力滥用下没有“局外人”

所有这些无辜被打的人,都是因为事先不相信城管的暴力应用在自己身上,而受到“血的教训”。他们的确是过分自信了,这份自信,或者是因为某种身份意识,或者是出于一种局外人的考虑,以为自己并无违章行为,不是城管执法对象,但他们忘记了,当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以暴力的形式出现的时候,它可以加诸在那些“违章”的弱者身上,也可以加诸在任何一个局外人身上。由此而言,那些城管打的到底是小贩还是教授,并无本质分别…

《城管打死人:暴虐权力何时了》

新华网杨耕身

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据8日《楚天都市报》报道)。

不禁要将右手食指竖起挡在嘴唇上,轻轻地“嘘……”一声了———有城管在打人,禁劝禁拍禁指责。魏文华这次是死了,为这样一个深刻的教训抹上了一层血色。

所有这些无辜被打的人,都是因为事先不相信城管的暴力应用在自己身上,而受到“血的教训”。他们的确是过分自信了,这份自信,或者是因为某种身份意识,或者是出于一种局外人的考虑,以为自己并无违章行为,不是城管执法对象,但他们忘记了,当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以暴力的形式出现的时候,它可以加诸在那些“违章”的弱者身上,也可以加诸在任何一个局外人身上。这是权力的随意性,而根本是权力的张狂与暴戾的本性。由此而言,那些城管打的到底是小贩还是教授,并无本质分别。

天门魏文华之死重新激起人们的愤怒。在网上,这一新闻后面跟帖如云,又有人开始呼吁取消城管了。除了明确权力的赋予、监督与约束之外,任何权力都不会自动的走上良善。与城管相关的制度已经实行这么多年,而在很多地方,其权力行使一直缺少明确的合法性。

如果缺少一部法律来明确界定其权责,“城管打人”一幕仍将成为中国城市街头的真实场景。 B1JX3xbBRu/nsg6hgRZhFvwYtCokyqsvCcf0u9vtiDXSFZNTwRJc6kG7aEELpdW+



>>>城管注定不能“保持有风度的对抗”

*城管之现实

论其制,律法之内无所授,法外之域起衙司;论其伍,青皮无赖结其帮,酷吏残刻领其队。论其酬,公帑税金养其众,劫夺民财肥其私。论其兵,褐衣大帽壮其势,狼牙镣铐助其威。论其行,哀哀之民夺其口,嗷嗷之辈断其炊。一国之内,无论大都小邑,此辈结队横行。动则呼啸指斥,立则狼蹲豺伏。无论老弱男女,群殴见血则快意;任尔贩夫走卒,追打跪地迫罚金…

《城管是否应该被取缔?》

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许青安

《经理拍城管执法被打死数十陌生人现场抢尸》(1月9日荆楚网)、《城管副队长执法遭商贩刀刺颈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广州城管队员与小贩当街互殴百余群众围观》……我们已经麻木了,不是城管打死小贩,就是小贩打死城管的新闻。这次湖北省天门打死拍照的“总经理”,城管暴力的肆无忌惮和野蛮狂妄,已经引起全国的震动,某门户新闻调查辩论话题就是:城管是否应该被取缔?

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然而,我们对于城市管理的认识是模糊的,我们看到街道上多了“协警”的时候,交通警察就回办公室吹空调去了。我们看见堵车就知道加装红绿灯,结果行车速度更慢,更加堵塞,我们的城市管理懂科学、有智慧吗?环卫有环卫部门管理,绿化有绿化部门管理,城市规划有规划部门管理,交通就更不用说了,有交通警察,工商有工商局。既然要了这些部门,还要城管干吗?

现在城管部门有以下一些职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秩序、工商、市政、公用事业、停车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等14个方面,涉及各项职能将近300项。叠床架屋,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利益冲突,才会上演深圳市城管被深圳市龙岗区城管扒掉裤子的闹剧,温家宝总理说要加快政府职能的改革,此言信然。

中国的行政机构之庞大,已经是全球第一,城管这样的机构浪费多少纳税人的钱,政府有算过吗?

《南方周末》接连发表两篇城管的来信,城管自称为政府的“私生子”,没有财政拨款,那就只能以罚款来生存,真是咄咄怪事!谁的孩子谁来养,养不起就放大街上?

城管不仅在执法正义和道德上陷于困境,更为严重的是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尤其是扼杀“草根经济”。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认为,近十年间,国内810万家个体工商户的消失,与垄断挤压公平创富等一系列因素有关。市场准入歧视,融资瓶颈,不当审批挡道,高税负,乱收费,乱罚款,乱规范,收个废品还得统一着装等等苛政滥觞的大量存在,恶化创业环境,成为挤压中小民企和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的重要制度因素。我们政府一再讲城市管理以人为本,这个“人”是“官”还是全体人民?

以人为本,这个“人”当然包括“摆摊(走鬼)的小老百姓,他们是凭自己劳动光明正大来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这个群体尽管贫穷,但是他们信奉”劳动“而不是”贪污受贿“不是”犯罪“,我们稍有良知的人应该对他们献上深深的敬意!

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没见过什么城管,为什么城管是中国的独有现象?在花园国家新加坡的牛车水,照样可以看到街边的流动小档口,在印度区,晚上可以闻到夜市留下的香料味道。

保护“小贩”们的创业精神,就是保护我们的经济环境,千千万万的“草根经济”才是中国的希望和活力所在,城管,是城市里盛开的一朵“恶之花”,直观地告诉人民:我们城市管理水平是多么的不智和混乱,我们的城市管理能力和形象是那么野蛮和暴力。

一个孙志刚的死,终结了收容制度;一个总经理的死,理性文明的社会应该从鲜血和生命中去反思和改进。

*城管之根本

城管根本是个“不管部”,就是其他部门管不了的事情都由它管。有学者累计过城管的权力,竟然多达300多项。如果这些权力只是正常的城市管理,师出有名,群众支持,依法行事,也未尝不可。但是九十年代以来,“匠作之工失其岗,耕作之农失其地,城市肥膏浓酒,乡村凋弊羸弱。游民聚市以逃生,贫贱里巷求苟活”,城管之责竟主要成了绝弱者之生路,求城市之面子…

《中国城管: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邓尚明

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城管工作人员在湾坝村6组与村民发生冲突。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魏文华路过时,停车用手机摄像,被城管人员殴打不幸身亡。8日,天门市政府表示要严惩凶手,做好善后工作。警方已控制涉嫌人员24人。

继前年北京1名城管人员被小贩杀死之后,今年初始,天门城管就集体殴打致1名进行摄像监督的公民死亡。城管粗暴执法和暴力执法的情况,在全国都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何以如此?因为中国城管既先天不足,又后天失调。

全国的城市管理机构不是依法设立的。虽然城管部门存在了10年,但是,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承认城管的法定地位。说中国城管是一个“早产儿”,一点也不过分。

最初的城管人员,是在各部门抽掉的人员或者是临时人员。他们的工资也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是自收自支性质,来源主要是收费和罚款,秩序混乱时可以依靠罚款生存;秩序好转了,有时就只好“制造理由”获得罚款了。

一般地说,只有中央部门多于地方部门,没有地方部门多于中央部门的。但是,城管部门是个例外。中央政府并没有设置城管部门,除了直辖市外,各省和自治区政府也没有设置城管部门,设置城管部门的多是地级市以下城市。所以,城管是各自为阵,各行其是。

中国城管不但与生俱来地有这些“先天不足”,而且现在仍然是“后天失调”,许多缺陷甚至是致命缺陷都没有得到弥补。

因为没有统一的法定职责,所以城管管什么,都由各城市政府随机决定。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对城市管理的标准过高,对城市秩序的期望过高,迫使城管部门及其人员被迫采取违法手段,因为有时候除了暴力手段外,无法达到城市的整齐划一。

城管部门同政府原有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造成有时“缺位”,有时“越位”。规划、建设、卫生、环保、工商和公安等部门,都有法律规定的职权,做事都有法可依。而城管却没有,工作软弱时无法维护城市外貌,工作强硬时又显得蛮横霸道。

城管部门就像一个“不管部”,其他部门管不了的事情都由它管,但是并没有法规这样给它定位。公安部门越了权,群众和警察都明白是“滥用职权”,而城管部门甚至不知道自己怎样才算“滥用职权”。

现在,有的副省级以上的城市制定了城管地方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但更多的中小城市城管的规范性相当差。这次天门城管案由村民阻止清运车倒垃圾引起,如果是环保问题,应由环保处理;合同问题,应由法院处理;治安问题,应由公安处理。天门城管似乎管了超越能力的事情。

要改变中国城管的尴尬处境,毫无疑问应该完善城管的定位问题。城管部门要么取消,要么保留,倘若保留,城管部门就要有合法身份,应有全国性法规给它颁发“出生证”。给城管部门拟定法定职责,做事要“师出有名”;对城管部门要有法定约束,让人们知道什么叫“滥用职权”。

*城管之文明不起来

在花园国家新加坡的牛车水,照样可以看到街边的流动小档口,在印度区,晚上可以闻到夜市留下的香料味道。中国城市“煌煌大都,非无此辈立锥之地;惺惺相惜,百姓原有互助之德。”然而“城管出,立锥之地绝,互助之愿灭。”不管政府讲多少遍“文明执法”,哪怕写入条文律法,只要这种绝人生路的出发点不改,城管注定不能“保持有风度的对抗”… B1JX3xbBRu/nsg6hgRZhFvwYtCokyqsvCcf0u9vtiDXSFZNTwRJc6kG7aEELpdW+



>>>城管制度是否该取缔

*兔死狐悲,我们安全吗?

就在魏文华被打死的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七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群众对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普遍认为“安全”,这说明黑恶势力确实受到了有效遏制,但那些带有国家权力标记的伤害呢?西丰县都猖狂到来京师拿人了。公权的滥用更能威胁到人们对于安全感的认知,因为这是难以反抗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市面上恶人绝迹,说到什么安全感也是一种妄谈…

《治安环境很安全还是“有点粗鲁”?》

五岳散人知名网友

新华网上发布新闻一则,说是“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了第七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感受稳中有升。对于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认为"很安全"、"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重合计占到93.3%,与2006年相比,上升了1.3个百分点”。然后在这条新闻上面,千龙网说,湖北天门市一个男子因为看见当地城管执法时“动作有点粗鲁”,用自己的手机把这种“有点粗鲁”的行为拍了下来。城管发现后让他删除,结果动作还是“有点粗鲁”的把他失手给打死了。据目击者说,当时城管有好几十人都上去“粗鲁”了一把。

这两条新闻放在一起,倒是让我有了一种别样的担心。按说治安环境这么高比例的人认同其至少是“基本安全”,相信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可我们说起治安环境来,针对的对象往往是那些作奸犯科的人所造成的威胁,另外一种威胁很少会被考虑到,那就是执法者所造成的威胁。

一般来说,执法者所造成治安案件是绝对的少数,但影响比一般的治安案件要大得多。一般案件的发生是我们老百姓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还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的觉悟还没有那么高,总有些坏人混迹在社会当中。但执法者所造成的治安案件一出,老百姓就要掂量掂量。

道理很简单,一般性质的治安案件无论这些人当时的人数有多少、背后有多大的保护伞,至少大家知道从理论上他们是见不得光的。可执法者一旦出手犯事,围观的人不免要想想看,这些人背后是国家机器这个事实。比如这个“有点粗鲁”的事件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围观群众中相信不乏有正义感的人,可人就是被这么打死了。除了城管人多势众的因素外,他们身上象征着国家权力的身份,也至少是原因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市面上恶人绝迹,说到什么安全感也是一种妄谈。在任何的情况下,这种带有国家权力标记的伤害,都更能威胁到人们对于安全感的认知。因为这个是很难反抗的,而且反抗的后果可能更可怕。在这个事件里,甚至这位先生连反抗都没有做,只是行事了公民的监督权进行拍照都遭此厄运,如果有其他举动那还了得?甚至在新闻里说到这些城管执法的时候,都用了一个摇曳生姿的“有点粗鲁”而已。

所以,这让人不禁想到了另外一个有点粗鲁的成语:苛政猛于虎。相信上过学的人都知道这个典故的由来,这个成语粗鲁的说明了一个道理:安全感这东西完全是相对而言的,有时候与老虎做邻居虽然是很不安全的,但比起跟拥有更可怕伤害力量的人生活在一起来说,老虎还是可以忍受的一种生物。这个道理真是够粗鲁的,但比起那些城管来,还是温情了许多。

*公权力本是消除恐惧的

恐惧是人的本能,政府的作用就是运用公权力尽可能减少民众的恐惧,这也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之所以将免于恐惧的自由列为四大自由之一的原因所在。但若是公权力非但不能减少恐惧,反而成为某些人制造恐惧的工具,免于恐惧的自由就依旧是我们未得的权利。魏文华遭遇群殴时已经交出了手机,双手举起。双手举起是什么意思?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放弃尊严的双手举起…

《不能让魏文华一人默默死去》

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数十名执法人员见此蜂拥而至,殴打魏文华,魏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但殴打并未结束。当魏文华被送至医院时,已经停止了呼吸。

这起事件与其他的城管打人事件颇有不同。受害者魏文华并非与城管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他不过想拿起手机记录这件事,谁知遭遇了不幸。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如果不是魏文华,而是一个记者,拿起了相机进行拍摄,会不会遭遇同样下场?如此想象的前提是,这些城管打人的对象只是一个过路者,一个记录者,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他们殴打这样一位公民,不是由职务而起,而是害怕被记录,乃至因这样的记录恼羞成怒。

据魏文华身边的人介绍,魏文华平日里就是一个正直的人,当天看到纠纷时,还说着要去“打抱不平”。也许在那种情形下,不是每个人都能拿起自己的手机记录与监督,因此魏文华的行为,更显得弥足珍贵。由此而说,遭此不测,魏文华个体的悲剧可视为社会的悲剧。一种监督行为伴随着生命的代价,让个体生命的价值被摧残,也让公民的监督行为受到摧残。毫无疑问,打人的城管们,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给魏文华逝去的生命一个交待,也给社会所珍视的公民监督行为一个交待。

当然,魏文华的悲剧不止于此。据报道,纠纷现场当地村民被打的不在少数,而起因只是村民们“为阻止环卫车再次将垃圾倒在村子附近的垃圾场”。垃圾切切实实的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虽然他们的行为并非足够理性,但除此之外,他们获得了怎样更有效更畅通的表达渠道?村民的阻止,显然是期待争得对话的权利,希望让垃圾问题得以重视。

不管此前写下何种协议书,这也绝不是打人者所能据理力争的开场白。显然,打人的开场已经是不由分说,这已经远远超越了公职行为的范畴。魏文华的悲剧,肇始于这些村民的无助,也同时让我们看到,作为个体的监督行为,它是多么的脆弱。

有时暴力执法确实出自执法本身的困境,这些都可以从民众利益与城市环境整治的平衡中寻找答案。但对于这些打人者来说,执法暴力好似被赋予了另一层含义:披着公务的外衣,释放自己人性的阴暗面。

从目击者的口述看来,当时村民被打得厉害,魏文华更是被“活活打死”。而且,魏文华遭遇群殴时已经交出了手机,双手举起。双手举起是什么意思?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放弃尊严的双手举起?但,魏文华并没因此免遭劫难。

目前,天门市有关负责人已经对死者家属表示了慰问,警方已控制嫌涉人员24人。社会的纠偏力量是强大的,我们不会怀疑社会整体的正义感和维持正义的制度。不过,与此同时,我们如何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魏文华?我们还会揣着一个公民的正义感去监督周围的人和事吗?在此,我们整个社会也需要反思,不能让魏文华一人默默死去。

*魏文华应成为烈士

崔英杰案,小贩打死城管,城管被追认为烈士;孙志刚案,一个青年用生命换来了收容遣送制度的终结,难道他不是更应该成为烈士?魏文华平日里就是一个正直的人,在当时那种情形下,不是每个人都能拿起自己的手机记录与监督,因此魏文华的行为,更显得弥足珍贵。如果他能像孙志刚案那样,用一个人的鲜血终结一项恶制度,那么他的牺牲将更加意义非凡…

《2008,又一位公民倒了下去》

熊培云资深时事评论员

哪里是城管,分明是群狼。2008年1月7日下午5时许,湖北天门发生一出悲剧:在竟陵镇湾坝村附近,天门市水利局下属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发现后要求其删除图片,并对其凶残围殴,以致魏文华在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面对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幸,人们时常会为深陷“盲社会”而痛心疾首。然而,发生在湾坝村的不幸,却让我们看到另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当那位有责任感的公民挺身而出,他竟是那样的单薄,在这个寂静的冬天,面对这支虎狼之师、凶残有素的城管,即使他举起双手表示投降,仍然没有逃脱被活活打死的命运。

一位建筑公司的总经理,一位有着赤子之心的共和国公民,行走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为什么在那一刻像是陷入了没有人类居住的狼窝?霍布斯说过,为了结束“人对人是狼”的战争,所以人们建立国家,守卫规则。然而,值得今日所有公民追问的是,究竟是什么力量在容忍、在纵容“城管对人是狼”的丑恶行径在偌大中国日复一日上演?

几年前,“奇书”《狼图腾》受到许多中国人的追捧,紧随其后的是各式狼道思维开始被广泛移植到企业领域。一大批有关狼性的书籍,诸如《狼道》、《企业的狼性》纷纷出街。在“狼文化”的劲风吹拂下,狼不仅代表着威严,代表着祖先流失的智慧,而且还成了21世纪中国人走向成功的铺路石。

然而,中国真的缺少“狼文化”吗?在我看来,自古以来,中国人既不缺狼性,也不缺羊性。否则,哪会有“苛政猛于虎”的黑暗传说,哪会有数不尽的忍辱含垢、唾面自干的臣民,以及“羊极必狼”、不断改朝换代的暴动或起义?回顾中国历史,回顾那无穷尽的狼羊角色扮演与角色转换的游戏,显而易见,中国人真正缺的是“人性”,而中国最需要重建的是能够确保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黄金法则,是“人道”,而不是“狼道”与“羊道”。

种种迹象表明,胡作非为的城管就是“狼图腾”,而魏文华更像是天门城管叼走了的“社会的孩子”。显然,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只要这架随时会向民权发动战争的暴力机器不被剔除尖牙利爪,只要暴力的逻辑不被禁止,那么,这个社会的街道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安全的,即使蜗居斗室,任何幸福也都是可疑的。因为如果没有社会整体性的推进,结成社会之网,任何通过个人奋斗后获得的所谓成功都不牢靠,因为虽然他已经跨越了过往生活里的千难万苦,但最终仍是命悬一线,如走钢丝。

关于这一点,几年前发生在公民孙志刚身上的悲剧已经有所见证。一个农家子弟,通过自己含辛茹苦的奋斗,进了大学、完成学业,并且找到了称心的工作。按说,他从此可以更好地担起自己的命运,还在一定程度上担起整个家族的命运,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却让他英年早逝,让他的人生戛然而止。而这一次,只不过是大学生换成了总经理。在一群穿着制服的歹徒面前,这位“十大标兵”、“优秀党员”竟也如此不堪一击。光天化日之下,面对城管扬起的拳头的森林,每一个未被联合的个体都成了潜在的受害者。

黑色五分钟,接下来会留给谁呢?或许,没有谁愿意回答这个近乎恐怖的问题。魏文华死于对城管暴行的见证,他同样通过自己无端的死亡见证了城管肆无忌惮的暴行。2008年,又一位公民倒下去了,拴住城管的制度什么时候站起来?

>>>结语

黑色五分钟,接下来会留给谁呢?或许,没有谁愿意回答这个近乎恐怖的问题。魏文华死于对城管暴行的见证,他同样通过自己无端的死亡见证了城管肆无忌惮的暴行。2008年,又一位公民倒下去了,对此悲剧,“上不问则上之过,中放纵则中之耻,下不讨则下之祸”。拴住城管的制度,该站起来了…… B1JX3xbBRu/nsg6hgRZhFvwYtCokyqsvCcf0u9vtiDXSFZNTwRJc6kG7aEELp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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