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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与杨佳有关的10个词]

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袭警,酿成6死4伤的惨案。

在同一场合,懦弱者会问:“他能活吗?”

势利者会问:“这有用吗?”

空虚者会问:“很刺激吗?”

但是有道德的人会问:“那是正确的吗?”

>>>论人——“公家”

为杨佳和范美忠辩护的基本上是同一批人,仿佛“公家”反对的和反对“公家”的都是英雄豪杰辈,都是“自己人”。警察固然是“公家人”,但那10个警察没有害过你,他们也代表不了警察这个群体,更代表不了你认为“不公”的社会;按照“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的说法,将惨案的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官方”是定性错误。

《杨佳非义士》

光明网夏河年

范美忠弃学生于不顾先跑,有人赞曰:个人自由,并泛化为“自由”,于是就有了“自由”的兄弟“民主”为之辩护;范美忠事后大言不惭地说出了当时的想法:即便是亲娘我也不会管,何况是一群别人的孩子。又有人赞曰:言论自由,难能可贵,当保护之。要我说很简单:什么自由不自由,根本就不沾边,正宗就是寡廉鲜耻。

杨佳残忍杀死了6名警察,重伤4个,马上就有人冠之以“义士”的称号,并且由于死伤的警察是“公家人”,呼杨以“英雄”的也不少,有些多读了几年书的将责任一股脑儿推给了“公家”,有一种说法是“逼上梁山”。

为杨佳和范美忠辩护的基本上是同一批人,仿佛“公家”反对的和反对“公家”的都是英雄豪杰辈,都是“自己人”。但不知他们愿否放心地否将自家孩子交给范美忠谆谆教导,如果范以后取得了教师资格的话;但不知他们愿否与杨佳相处隔壁,倘若有个天才律师能让他无罪释放的话。

杨佳不是天生的恶魔,也不是英雄豪杰,是而且仅仅是因为现实生活的失败产生了极端心理最后导致了凶残杀人。按照“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的说法,将惨案的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官方”是定性错误。谁生活中没有遭遇失败?必须用报复寻求心理平衡吗?谁生活中没有遭遇过不公?能用杀害无辜的人求得公正吗?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也不存在绝对的公平。谁不想得到尊严?但现实生活中必须放弃某些尊严,如果为了得到这个尊严会失去更多尊严的话。你可以说这是“奴才心理”,你也有这个言论自由,但我不相信你从未放弃过任何尊严。报复不公的心理谁都有,强弱不同而已。如果打算报复,一定要认准目标,警察固然是“公家人”,但那10个警察没有害过你,他们也代表不了警察这个群体,更代表不了你认为“不公”的社会;如果打算报复,千万记得把握程度,先不说盘查你的自行车是对是错,就算是没收了你的自行车,也用不着用杀人报复,何况一杀就十来个。好战的布什政府在9·11之后派了军队入侵阿富汗,巡航导弹特种部队无人机都用了,但没有扔氢弹原子弹。

责怪他人之前先要检讨自己是不是有什么不足,不要轻易将责任推给他人。如果你的委屈是因为身份被人看不起,只要不过分,能带过去就带过去,自己发奋努力就是了。十年前,有个朋友是副科级干部,也没有什么实权,记得有一次他打电话请人吃饭,对方嫌掉身价,借故推辞了。我这位朋友说:“不怪他,怪我自己”。后来他辞职下海最终成了某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再也没有谁觉得和他在一块儿掉身价了。嫌贫爱富不是良好心态,但它是比较普遍的心态,人家不理你但也没有害你,你就别觉得委屈。有人借助手上的公权力损害了你的权益,不重的话,拉到,当自己运气丑踩到了屎,就是阿Q一下又如何?如果你报复心理重兼挺有能耐并且精力充足,找出他的茬让他双规好了,还为民除害呢。要是遇到个过分的,偏偏你又脾气不好,那就和他斗到底,大不了鱼死网破——注意是“他”,不是“他”的家人,更不是“他”的同行。谁的生命都有血有肉。

在法律范围内做一个与官方唱对台戏的网民不是什么错,甚至可以说对社会的进步有益,但不要乱认亲戚,别什么都往“民主自由”上面套,范美忠不是你的“民主自由同盟”,只是一个缺乏道德水准的人,一个情商低下的人;杨佳与“梁山好汉”挨不上边,因为残忍杀害无辜者不是梁山好汉的宗旨,别以为杀了“公家人”就是英雄好汉。我常说“警察当中也有好人”,其中一半是调侃,另一半则是事实,如果我说“大部分警察是普通人”,你大概不会反对,所以说,杀死杀伤普通人的杨佳是刑事犯罪,杀死6个重伤4个则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请别美化杨佳,我绝不相信你还能从中挖出金光闪闪的东西来,不但网络挖不出,报纸也挖不出。什么“疑惑”“报复杀人”,总不会是“惩恶扬善”的英雄壮举吧?

>>>论人——“警察”

进而,如果我说大部分警察是普通人,你大概不会反对,可这么一起恶性谋杀案,就因为发生在上海,被害人为警察,令一切都变质了!一些人把杨佳的网上空间搜出来,似乎想证明这样一个热爱旅游热爱摄影的好青年犯下这等罪行肯定是被逼的。但一个人的业余爱好与他的人品没关系啊,变态杀人狂也可以有很高的艺术造诣,谁想过被杀害的警察他们也会有很美好的个人业余爱好?

《居然这么多人同情杨佳,憎恨警察》

中国网响马

一些人把杀人暴徒杨佳的网上个人空间搜出来,展示他的照片,似乎想证明这样一个热爱徒步旅游热爱摄影的好青年犯下这等罪行肯定是被逼的,肯定有隐情。但一个人的业余爱好与他的人品是没有关系的啊,变态杀人狂也可以有很高的艺术造诣,那又能怎么样呢,谁想过被杀害的警察他们也会有很美好的个人业余爱好?一方面还有些人质疑警察的防卫能力,死抠着这点不放了,好像人家遇害了纯粹是因为自己学艺不精,还要担当“这样的防卫能力如果保护人民群众”这样的罪名。拜托那些亲戚朋友中有做警察的同志们设身处地想一想,民警也是普通人,人家不是武警不是特警也不是007,手无寸铁的时候突然遭到丧心病狂袭击怎么挡得住?那些质疑警察袒护凶手的人民,你们在网上大声叫嚣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遇害警察家人的感受,如果你的亲戚朋友遇害还被网上舆论质疑你是什么样的感受?

我在上海骑自行车被交警罚款过两次,车子被扣过一次,我很怕警察,他们有不可触犯的权威,但实事求是来说,他们还都是依法办事来罚我的。大概没几个人心底里喜欢警察的,主要可能是警察办事的时候都比较嚣张,这可能是职业需要,你能保证你做警察的话你不耍威风?

前几日上海有个加拿大籍女模特被害,今天已经破案了,特事特办的时候效率还挺高的,上海在外国人眼里一向是非常安全的城市,发生这种事情也很让人意外。

>>>论人——“上海警察”

网友香香公主表示,上海警察在他到过的城市里面(北京、南京、广州、长沙)是最好的,素质最高的,“晚上K歌到深夜或者加班到凌晨,我从来没担心过回去的路。试想,哪个城市的警察能够做到这样?”客观地说,上海警察盘查杨佳时态度是相当文明的,法治完备的发达国家,警察也不一定都有那样的耐心来说服。杨佳没有在体制内生活过,他不懂得威权社会的人情世故,所以他不知道上门解释

和给予补贴这已经是有关方面最大的善意了,这其实已经间接承认了工作有疏漏。

《网友热议上海袭警案普通百姓何以连刺十警》

新快报邓毅富谢文思

7月1日,发生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的恶性袭警事件,目前已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自事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的网友自发地悼念牺牲的民警,更有网友赞誉“上海警察是中国一流的警察”。然而,部分网友提出的“一个普通百姓也能以一敌十?中国警察的素质未免太低了”的质疑,也被网友们批评这是网络暴力。

警方态度不好惹祸?

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一名北京来沪的无业人员突然持刀闯入上海市闸北区一综合办公楼内,连续捅伤9名公安民警和1名保安,随后被民警擒获。截至2日上午,已有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公安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受伤。

此前,上海市公安局在其网站上对此事做出官方通报称:"据杨某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

据一名知情人透露,2007年10月国庆期间,杨佳到上海游玩时曾租用当地一辆自行车代步,不料被闸北分局以涉嫌偷盗自行车名义审查。据了解,杨佳租用的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在弄清真相之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的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未果。此后,双方在赔偿的具体金额上不断协商,闸北分局最后同意赔偿的金额为1.5万元,"可能是在态度上有一些不太好,"这位知情人说,这才引发"报复"动机。

但后来这种说法已从网站上撤下,此后,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此事件的通报均未再出现"报复行凶"的字眼。

警察为何束手被害?

"即使是普通人,一个对好几个的时候,也不会有这么糟糕的表现。歹徒只是一个无业人员,不是什么退役战士,为什么会有这样惨的结果,造成6人死亡4伤?"网友"福星的福"说:"我认为情况只能是当时民警没有尽全力,一是吓傻了,二是多多少少有些保全自己,所以没有马上替当时被害者出头的意思。"

网友"零的甲克"提出了疑问:"只是觉得奇怪,1个人就能对付10个人?警察不是都学了什么搏击术吗?歹徒用的是刀,警察怎么说也是枪啊?"

对于警察没有开枪,许多网友感到不明白,"不知道是不允许开枪还是没有配枪的人员在现场,即使在最后与歹徒对峙之时,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也应该开枪。这并不是残忍,而是一名警察在危机关头应该做出的正确反应!都已经杀害那么多人了,还要在对峙时给他讲道理吗?"

网友"福星的福"还表示:"警局是重地,居然会那么容易通过,实在让人无语!说这些,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对上海警方表示一些疑问,忠言逆耳,能接受意见的人才能进步。再次对那些受害人表示深深的同情!"

"这次袭警事件一些人津津乐道于歹徒的'勇猛',以一敌十,甚至指责警察无能。我只想指出一点,此次遭受不幸的警察很可能是文职民警。"网友"外滩与城隍庙之子"替遇害警察鸣不平。

网友"黑暗中的苍耳"则称:"我们在哀悼警察牺牲的同时,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我们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中国警察需要雄起,不能这样窝囊下去。"

网友"那时花开"更是批评网上的暴力现象:"这么一起恶性谋杀案,多么令人发指!却因为发生在上海,被害人为警察,令一切都变质了!为什么大家不能客观地看待生命呢?"

挺上海警察者为数不少

尽管有的网友对警察提出了批评,但更多网友表示力挺上海警察。

“从跟帖可以看出来,在上海长时间生活的外地人和本地人对上海警察90%的持正面看法。一个城市警察能保持90%正面看法,在中国不是一流是什么?”网友“一个在上海8年的安徽人”总结道。

“对于这个有着一千万人口的大都市来说,对于警察的要求其实是很高的。既要提供人民安居乐业的环境,又要打击犯罪等恶性事件。因此经常可以看到上海警察为普通市民救猫救狗、开锁、帮老人关煤气,同时又要顶着压力在预定时间内破获恶性案件,”网友“外滩与城隍庙之子”说,“随着上海城市地不断发展,警察也面临着挑战,外来人口作案、恐怖袭击、城市高峰时间的道路拥挤等等。我认为上海警察还是完成了自己对于这个城市的责任,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网友“LOST”也认为:“上海警察基本上都是守法、礼貌、热情、尽职的!他们也是人啊,他们也是孩子的父亲,爸爸妈妈的儿子,他们就这样被一个心理变态杀害了,谁不伤心?在上海,有问题找民警,90%总是能有帮助。”

网友“香香公主”则表示,上海警察在他到过的城市里面(北京、南京、广州、长沙)是最好的,素质最高的,“晚上K歌到深夜或者加班到凌晨,我从来没担心过回去的路,而且路上还能遇到单身的年轻女性。试想,哪个城市的警察能够做到这样?晚上经常可以看到,在街边的阴暗角落里停着一辆没有开灯的警车,里面坐着两个警察,他们就这样在无数个深夜里维护着老百姓的安全。”

网友关注深层社会心理

事件发生后,有的网民将凶手称为“侠客”,对死伤的警察却抱以幸灾乐祸的心态。网友“闹灯孤灯”认为,从警察被杀网民的嘲笑心态,看到了国民存在着劣根性。

对此,网友“茶煲”分析道:“或许是人们仇富、仇官、仇警心态严重,再加上社会不公、物价上涨、房价飞升等诸多原因,许多人在生活中受了委屈却又无处发泄,而杨佳的举动正好暗合了人们想做又不敢去做的心态,死伤的特殊身份也成为了一些网民们发泄不满的渠道。”从网友讨论中可以看出,其实许多人只是将对社会的一些制度、公务员的日常行为态度、上海人对待外地人的姿态所表现出的不满统统发泄出来了。

网友“小五”则说:“杀人者至多可以同情,但绝不能为之叫好,我为有这样的一批‘暴民’而羞耻。”网友“外滩起风了”说:“尽管那个歹徒和警察有过不愉快经历,哪怕内情远比偷自行车来得复杂或冤枉,但我不认为他有权利杀人,特别是无辜的警员。”

网友“快乐阿康”呼吁道:“请将你们的不满正确地发泄,请将你们的勇气正确地转化为重建社会规则的行动,将你们的同情心付之于我们的共同生命价值,反抗强权、尊重生命、反对暴力!”网友“糖糖”则认为:“这起袭警事件暴露出公安机关、警察队伍中存在不少缺陷。至少说明我们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工作是不到位的,工作方式方法无不存在一些问题,当事人不理解,从而导致矛盾激化。”而著名的网络评论员“十年砍柴”在其博客中指出:“我认为,当初办理杨佳案件的警察,即将他抓进局子让其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警察以及在杨申诉时冷漠推诿的警察,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被杀死的同事亲属说声对不起,‘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对同事的死这些还不知其姓名的办案警察至少负有道义责任。”

>>>论人——“美国警察”

有人质疑警察拦住杨佳的合法和合理性,我想说,杨佳够幸运了,那样不肯与警察合作,如果在美国,早就被以“妨碍公务罪”逮去蹲号子了,弄不好还被枪子打成筛子。美国警察可不像中国警察,人家可是可以随时动手开枪的。一旦有暴力抗拒的,就毫不犹豫地当场拿下。所以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非常配合警察的盘查。

《从杨佳袭警看警察威信》

新民网王旭光

一次小小的因无牌自行车发生的执法事件,竟然造成了十多名民警的伤亡,实在是令人痛心。而网络上因此产生的讨论,更是引人深省。

有人质疑警察拦住杨佳的合法和合理性,我想说,杨佳生长在新中国太幸运了,如果他在美国,早就被以“妨碍公务罪”逮去蹲号子了,弄不好还要挨一顿臭揍,甚至被枪子打成筛子。美国警察可不像中国警察,人家可是可以随时动手开枪的。这样的例子很多,有兴趣的可以去搜索。

中国人也许不明白,为什么绝大多数美国人见到警察后都那么“小心谨慎”?没错,作为公民,你可以问警察为什么找你,但是美国鸡毛蒜皮的法律条款那么多,要找你总有理由,所以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非常配合警察的盘查。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严格执法,该抓的抓,该关的关,一旦有“暴力”抗拒的,就毫不犹豫地制服他。美国号称民主领袖,可是人家管制一次游行就能抓几千人,平日里拘留所和监狱里人满为患,以至不得不提前释放一些人,给新逮进来的腾地方。但是,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古人云,“有威则可畏,有信则乐从;凡欲服从者,必兼备威信”,“威”还不够,还须有“信”,而这正是为什么事后网络出现一些不和谐言论的原因之一。解决执法人员,特别是警察的“威信”问题,正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

执法队伍的问题,和队伍的组成有密切关系。现在我国的警察队伍,来源于当地,其好处在于,熟悉当地的情况,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容易由于亲疏而执法不一,造成不好的影响。同时,公安机关被当地政府密切管辖,受行政权力的影响。

四川的震灾刚刚过去,子弟兵们舍生忘死的事迹,大家还没有忘记,他们是中国现在最有“威”“信”的人。同样,战斗在抢险救灾第一线的,还有武警编制的消防队员们,我们何不沿用这个思路,先解决警察队伍的组成问题?

我的思路是,组成由退伍军人为核心的“一线”警察队伍,建成一只特殊的武警队伍,采取10年制,服役满了以后,退役转成“二线”的警察,如警探等。这样,既可以解决一部分子弟兵的转业问题,又可以解决警察队伍的公正执法问题。

当然,这涉及到一个重要部门的人事任免权,涉及到当地权力部门的利益分配,决不是光靠有思路就能解决的,需要大决心,大勇气,大智慧。

另一方面,要减少权力的制约,增加法制因素,古代的“流官”制度颇可借鉴。我国现在还在实行类似的制度,比如县长三年一换等,但这样的制度的弊病在于,频繁走马换将不利于长期政策规划的实施。但以公安局长为首的公安系统的领导班子,由于只是政策执行部门,完全可以在省一级范围实行流动,甚至取消当地行政长官对公安局长任免权,这样既可以减少相关部门的权力寻租意图,又可以提升执法部门形象。这里的重点是,不能只流动一个公安局长,否则容易被架空,要流动就不止是在一个小规模形式性流动。

治大国如烹小鲜,考虑到安定团结与和谐发展,制度问题宜缓不宜急,但必须尽快解决执法部门的“威信”这一实践性问题,保证悲剧不再出现。

>>>论心——“尊严”

谁不想得到尊严?但我不相信你从未放弃过任何尊严。当年韩信挎着把剑连裤裆都钻,自己发奋努力就是了。十年前,有个朋友是副科级干部,有一次他打电话请人吃饭,对方嫌掉身价,借故推辞了。我这位朋友说:“不怪他,怪我自己。”后来他辞职下海成了董事长,再也没有谁觉得和他在一块儿掉身价了。有人借公权力伤害了你,不重的话拉倒,当踩到了屎,就是阿Q一下又如何?

《鄢烈山:公平正义才是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

南方网鄢烈山

发生在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的袭警案,令人悲恸和震惊。剖析教训,思谋对策,我想,应该从执法人员及机关的防卫、警民关系的总体改善和社会冲突的化解三个方面齐抓并进。

尽管发生了这样严重的安全事件,好像上海警察自身难保,但是改变不了我对上海治安状况在全国大城市名列前茅的评价——本单位上海工作站的年轻女同事说,她们深夜单身上街过地道也从来不用担心;已经公布的袭警者杨佳去年10月在上海被警察盘查时的对话录音,显示警察执法时态度是相当文明的,在我看来,法治完备的发达国家,警察也不一定都有那样的耐心来说服。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用杨佳的个人经历和性格(成长在单亲家庭,个性易扭曲,敏感而偏执,诸如此类)来解释,只能说明“为什么是他”下手的偶然性,却可能遮蔽了偶然中的必然。

事件发生后,给执法人员包括保安加强警具配备,在机关大院派特警加强保卫,乃至改建办公场所以利防范,这是硬件配置的改善。保护执法者的安全,从现实的情境出发,这是必要的,但显然又只是治标之术。警察特别是交警总不能不上街,巡逻盘查也不能呆在装甲车里,执法者不能没有家没有父母孩子等亲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过来说也一样),斗法是没有止境的。正如俗话说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因此,从高一个层面来说,改善警民关系很重要。就像有些人失恋后会恨所有的女人或男人,杨佳这样的人会把对某个警察的怨恨“移情”到所有的警察。且不管他是否在外省曾遭警察盘查殴打,从此对警察心怀成见;这次在上海,也不是找与他“结仇”的警察,而是见警察就砍。应该正视,在人口流动性极大的今天,改善警民关系,事涉警察全行业安全。(我写此稿时,看到报道说,近日陕西府谷县司机贺立旗为躲交警检查跳入黄河身亡,引发一起围攻警察砸警车的群体冲突。我想不通,他又不是贩毒,不过是农用车隐藏牌照并违章载了人,为啥那样怕警察?难道他不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躲警察而接受处罚最大的损失也不会超过失去他的这辆车?)要改善紧张的警民关系,还有一点,就是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说的,不要发生什么事都出动警察压服。把群众“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错位成“有冲突上警察”,警察形象在人们心中就不可能不变形。还有,改善警民关系,不仅是警察执法要慎用强制权,行政长官要慎用警力,而且要在全社会规范警民关系。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不可否认,确有警察滥用权力执法不公;另一方面警察执法也缺少威严,全社会基于对警察职业安全特殊性的理解而产生的配合意识十分匮乏,更谈不上敬畏。杨佳那样不肯与盘查的警察合作,并在现场长时间发生争执,在美国可能是不可思议的。据说对美国警察喊“站住”而不听,对警察挥手指戳,后果可能极其严重;当然,与保护一线执法警察安全相匹配的,是可以先服从后在法庭上讨公道。警民相对时的行为规范应该有法律明确,并在全社会形成行为规则。

在更高的层面上,警察安全系数高低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社会和谐程度上的。我在一定程度上理解杨佳被盘查时的不满。前年我在法国国内从尼斯飞回巴黎,机场警察单挑我们一行三个中国人开包检查,那种受歧视的屈辱感令人非常不舒服。杨佳虽然是北京人,一口京片子在外地就成了“外来人口”。他一再质问警察“为什么就查我”,却不知“外省”的打工者无论在哪个大城市,总是首选的盘查对象!细想一下,在上学、就业、社保各方面,我们有多少看人下菜碟的歧视性规定,哪一种歧视不可能留下反社会的安全隐患?至于石宗源在总结贵州瓮安事件时所说的,“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矿权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等等,都是“公平、正义”这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没有得到落实的结果。公平正义的实现才是社会安定包括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所谓“无招胜有招”。

>>>论心——“报复”

现代社会已经抛弃了以暴治暴、以牙还牙的原始丛林法则,可是报复的心理谁都有,强弱不同而已。实在想报复,得把握程度,先不说盘查是对是错,就算是没收了自行车,也用不着杀人报复,何况一杀就十来个。布什政府为报复9·11入侵阿富汗,巡航导弹特种部队无人机都用了,但没扔原子弹。真正的报复,是有能耐、精力充足、斗到底,找出他的茬让他双规好了,还为民除害。

《我为同情杨佳的人感到耻辱》

红网陈小花

上海发生一起惊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杀了六名警察,四名警察受伤。我为六名警察的死感到悲痛。

按照媒体上提供的信息,我知道也许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杨佳在案件发生前与上海的警察有过纠纷,或是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是内心感到自尊受到了侵害。

但是,他永远没有权利去杀了六个警察。

看了网络上很多关于此次案件的评论,很多网民表现出不理性的言论,都对犯罪嫌疑人杨佳的故意杀人行为表示同情。我为这些同情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杨佳的人感到耻辱。

一个有序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社会矛盾有其复杂性的一面,人类社会的进步,使我们抛弃了自力救济、抛弃了以暴治暴、抛弃了以牙还牙的原始丛林法则,这样的抛弃,其实是人类在选择一种对诸方当事人人伤害更小的方式——诉讼或调节或或仲裁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这样的选择是人类几千年来理性的选择。按照社会契约的理论,人们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设立政府和法院等国家机器,而采用人民共和的方式来管理国家,让国家机器来判断是非,来救济权利。

既然人类选择了通过法律的方式来救济自己的权利,那丧失了血亲服仇的理论基础。

犯罪嫌疑人杨佳也许受过伤害或不正当的待遇,但是他没有任何权利去杀十个警察,更没有权利杀死六个警察。我不知道十个警察是不是真的都对其有伤害,如果不是都有过对其伤害的行为,那他杀人连一点人性的理由都没有。因为六个警察是无辜的。就算是十个警察都伤害过他,他们的行为也只能受到法律的惩罚,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去以剥夺他们生命全和健康权的方式来救济自己的权利以惩罚他们。

很多网民表现出了非理性,让我感到齿冷。这样同情或赞同杨佳这样的暴力方式的态度让我感到心寒。

社会到了同情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的程度,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所以,我非常反对同情犯罪嫌疑人杨佳的人的态度。私人暴力的救济,永远不可能解决问题。这样的方式将会使我们社会的个体人人陷入暴力的恐慌之中。因为矛盾无处不在,纠纷的解决在现有的制度下,不可能完美的得到解决,在非理想的法治社会中,这将是长期存在的,无论是我们地球上哪个最民主的国家,制度设计都不是最完美的,所以就不定会存在社会的不公平现象。而对私人暴力的推崇,将会使整个社会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

对社会来说,只有人人成为道德与法律的奴隶,才会有公平与民主的曙光出现。人才不会有被私人暴力所伤害的保障。

所以,我为同情或赞同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杨佳的人感到耻辱,因为他们丧失了对人的生命的起码尊重,丧失了对同类生命失去的怜悯。同时,如果按照这样的人的思路,他们如果生活在推崇私人暴力的社会里,自己也会受到私人暴力的侵害,这是必定的。

>>>论心——“侠盗梦”

退一步说,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崇尚所谓“侠盗”的传统,大概是在杨佳身上要寄托自己对于“侠盗”的想象。历史经验证明,边缘程度越高的社会群体,就越是具有其独特的思维逻辑和行为方式,哪怕该行为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他们试图通过这种话语方式和内容,得到些许心理的安慰,甚至面对强者的勇气。比如在《水浒传》等古典文学作品当中,就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情节。

《上海袭警案:关注杨佳,关注“边缘感”》

山西晚报

28岁青年杨佳的一次疯狂报复,使得10名警察当场喋血警局。特殊的场合,惨痛的结果,使这一案件具有无比的轰动效应和剖析价值。所以,虽事件已过十几天,但相关舆论场之波动却愈发强烈。

不难发现,虽然杨佳制造出如此巨大的伤亡,却并未得到多少诸如“杀人狂魔”之类的负面评价。相反,被他杀死杀伤的那些警察并未得到多少同情,甚至还出现了不少的幸灾乐祸者。这种舆论场所折射出的世道人心,值得深入探究。

如果我们能够不偏不倚,以客观的角度看袭警案本身的情节,又可以发现其诸多不妥当之处。如果杨佳精神不存在问题,则即便暂时抛却法制观念,退回到“以暴易暴”的低层次上,也是讲究“冤有头,债有主”的,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杀,纵有天大委屈,也掩盖不了这种行为的疯狂。

但是,有很多人似乎并不想计较这些细节和道理,而只是对“警察被杀”和“警局丢丑”这一事实感兴趣。

为什么会这样?某些人产生这样的想法,可能是出于对警察的习惯性不信任感,是为了自己的“经验中的正义”;还可能是杨佳近乎“飞蛾扑火”的疯狂行为太令人难以想象,被震撼的人们试图用想象和推理给出更合理的解释。还有,其中一小部分原因,可能源自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崇尚所谓“侠盗”的传统,某些人大概是在杨佳身上寄托自己对于所谓“侠盗”的想象。

可以说,越是自认为被边缘化的人群,具有同情暴力行为的心理倾向者就越多,甚至哪怕该暴力行为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比如在《水浒传》等古典文学作品当中,就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情节。而现在,透过对杨佳袭警事件的舆论反应,又可以看到社会上越来越庞大的被边缘化或自认为被边缘化的人群的存在。

这种现象也许并不奇怪。人们之所以产生边缘感或流向社会边缘,不外乎两种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原因,在金钱至上的时代,收入的差距最易使人产生边缘感、自卑感等;二是社会原因,如果因为某项政策的限制,使自己无法获得他人轻易可以获得的东西,“非主流感”也会相当强烈。而回想一下近些年来社会发展状况,毋庸讳言,贫富差距和权利不公仍然严重,甚至越发明显。

如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正在产生强烈的被歧视感和受伤害感,进而产生对于权力部门的不信任感。因此,杨佳袭警案件之所以形成当前的舆论场,当属这种社会心理背景下的必然。(郭之纯)

>>>论心——“叶公好龙”

然而,考量这些尊崇杨佳为大侠的人,不知——他们愿否与杨佳相处隔壁?倘若有个天才律师能让他无罪释放的话;不知他们愿否放心地将自家孩子交给范美忠谆谆教导?如果范以后取得了教师资格的话;不知他们愿否自己孩子与马加爵住同一宿舍?假如“爵爷”今日还在上大学……

《袭警事件只有暴力没有美》

中国青年报

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发生在上海闸北警局的这起罕见袭警事件,让人再次看到了暴力的凶残。而在等待事件真相的过程中,出现在网络中的为暴力辩解甚至歌唱的声音,让人感到沉重和不安。

或许,我们缺乏等待真相的耐心,即使你不相信公安机关公布的真相,但凭什么相信自己的臆测,凭什么要歌颂暴力呢?这样的歌颂,我更愿意理解为网友的哗众取宠或是无原则的附和。难道我们真的以暴力为美吗?

不管怎么说,暴力总是要受到谴责的。就像美国“9·11”事件一样,不管你对美国的印象如何,这一刻,基于人类的基本道义,都要站到反暴力的一方。上海“袭警事件”也是一样,不管你个人对警察的印象怎样,这一刻,基于对生命的尊重,都要站到谴责暴力的那一边。如果歌颂这种暴力,那么人类将会活在无边无际的恐惧中,每一个人都如浮萍丧失安全感,下一个受到袭击的将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家人我们的亲友。

一场汶川大地震,本来让我们养成了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的膜拜。然而,“上海袭警事件”后发生在网上的部分语言暴力,却让我们看到了丑陋和残酷。这或许能说明,公民素质的提升,是曲折的,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尊重个性表达的自由,但反对任何对暴力的歌颂。不管什么原因,不管什么理由,持刀杀人、夺人性命,都是应该谴责的暴力。任何暴力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张颐武先生曾经说过,民意是一个“变量”,“当前,社会的利益结构非常复杂,社会的形态已经极其微妙和丰富,要在其中寻找民意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并不是看看报纸上的言论版,或者网络上博客或者跟帖的爽快发言这么简单”。

那种对暴力的歌唱,我不认为是民意的真实体现,它充其量是一种“伪民意”,是戴着民意的帽子而肆意践踏社会的基本伦理。袭警的暴力让人愤怒,对暴力的歌唱则让人心痛。(毛建国)

>>>论事——“恐怖分子”

事实上,杨佳是在反人类。这不是一种现代法治的逻辑,说到底是一种恐怖主义逻辑。按照这种逻辑行事,很多人都会成为无辜受害者:抱着必死的决心采取行动,行动的目的就是报复社会,发泄愤怒,行动的对象指向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体。而滥杀无辜,本身就是江湖好汉的大忌。

《评论:袭警案罪犯也可以作为人来理解》

长江日报长平

最近几起令人震惊的暴力事件发生以后,网上出现不少同情施暴者的声音,有人认为这是在纵容暴力,呼吁对他们进行无情的谴责和打击。到底该持什么态度,似乎成了一个问题。

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因租赁自行车被警方盘查,讨问“说法”未果,于7月1日前往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场所刺杀民警和保安,致6死4伤。不幸的消息传到网上,有很多人为杨佳的行为叫好,称他为“壮士”、“好汉”、“义士”。这些人把自己经历过或想象中的受警察欺负的遭遇投射到此案中,把那几个死伤者视作警察系统的替罪羊,这从社会心理学上可以得到解释,但这不是一种现代法治的逻辑,说到底是一种恐怖主义逻辑。按照这种逻辑行事,很多人都会成为无辜受害者。

那些受害者是无辜的,我们应该为伤者祈福,为逝者哀悼,社会应该分担他们的亲人的痛苦。这时候去追究他们的自卫能力是一种苛求,每一个人在突如其来的暴力面前都有可能是无能者,民警也不例外。

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可能对施暴者予以同情。这个事件不仅对于受害者是一起不幸,对于杨佳本人和他的亲人也是一场悲剧。他年轻的生命眼看就要走到尽头,已经被撕裂过一次的家庭(单亲),又一次被彻底撕毁。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

假如杨佳是一个精神病人,他的行凶可以得到更好的解释。对于病人,我们的同情理所当然。从目前的情况,他更像是一个心智正常者。那么,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他在作出残忍举动之前,心里不知装满了多少阴暗和仇恨。在这个过程中,他没有得到良好的疏导。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这些还在好好活着的人,都欠死伤者,也欠杨佳,一声真诚的“对不起”。

那么同情凶手会不会纵容暴力呢?曾经流行一句话说,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同志的残忍。赞同这句话的人认为,对坏人只有一种办法,就是鄙视、唾弃、打击、镇压,越坚决越好。从社会效果来说,就是加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我不怀疑威慑的作用,但是不认为这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的根源。只有深入体察犯罪分子的处境,才能真正了解犯罪的原因,找到解决的办法。

放大了说,这涉及到犯罪学上的两个问题:一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在法律判决之外,还要给予多大程度的人道与人权?二是死刑存废问题争论中的,恐吓对于预防犯罪能起多大的作用?对于第一个问题已有共识,犯罪分子也是人,应该得到包括同情在内的各种人道待遇。第二个问题,至少在学界,多倾向于认为恐吓不是预防犯罪的主要手段。

“7·1”袭警事件之后,上海警方立即加强了办公场所的保安力量,这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同情杨佳不算悖乎情理,那么警方还应该检讨回应问题的渠道,整个社会还应该建立疏导心理郁积者的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让更多的杨佳正常地生活,让更多的无辜者免受伤害。

>>>论事——“暴力”

最后,即使你不相信公安机关公布的真相,但凭什么要歌颂暴力?就像美国“9·11”一样,不管你对美国的印象如何,这一刻,基于人类的基本道义,都要站到反暴力的一方,劫持飞机撞击世贸中心和解放被压迫的巴勒斯坦人民并无当然联系。还记得一个多月前中国人批判莎朗·斯通时的那种激烈和愤怒吗?这种此一时彼一时的人格分裂让人不得不反省,我们真的敬畏和尊重生命吗?

《曹林:斯通冷血,但请别再制造新的冷血》

东方网曹林

曹林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因为凶手的残忍、情节的戏剧性和案件尚有疑点,“杨佳袭警案”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网民流露出的某种倾向让人感觉很刺眼:有人把凶手美化为为民除害、替天行道的“杨大侠”,有人嘲笑称遇害警察无能(怎么让凶手在警局如入无人之境),有人说那些警察死得活该,是不公正执法的报应。

针对网民对死者的攻击,一位遇难警察的妻子悲愤地站出来通过博客进行了反驳,她称自己的丈夫绝非无能,而是在猝不及防中与凶手进行了英勇的搏斗,从额头到嘴角都留下了搏斗的刀伤。这位悲痛欲绝的妻子恳请网民别再伤害自己的老公和他的同事们,别再往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尊重逝者的生命,让死者好好安息。

显然,歌颂凶手的暴力和嘲笑遇害警察无能,说警察死得活该、是报应,这是对死者缺乏尊重、对生命缺乏敬畏的冷血言论和冷血思维。且不说目前事实还未完全清楚,未有证据显示凶手在警局受到了不公正和非法对待——即使受到了不公对待,暴力袭警总是不对的,行凶杀人更不能容忍。无论凶手有多大的冤屈,也无论警方是否存在过错,暴力总该受到诅咒,死难者的生命总该受到尊重。遇难者虽然是警察,但他们的生命跟我们每个人一样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对于他们的不幸遇难,我们应该有起码的同情,尊重他们的生命。

还记得一个多月前许多中国人批判莎朗·斯通时的那种激烈和愤怒吗?莎朗·斯通在戛纳电影节期间回答媒体对于中国四川地震看法的问题时,称这次地震是“有趣的事情”,也许是对中国人的“报应”。这番冷血言论立即引起中国人的强烈谴责,莎朗·斯通被痛骂对生命缺乏尊重和同情,没有人性,不配做人类。这份对亵渎生命的集体性激愤曾经让我激动地以为,我们这个社会对生命是多么的尊重,不容任何轻慢和侮辱。

可在今天,当我们身边的同胞死于残忍的暴力袭击,却有人幸灾乐祸地说他们死得活该、是报应——这种论调难道与莎朗·斯通的论调不是同样的腔调、同样的逻辑,不是同样对生命缺乏尊重、对亡灵缺乏敬畏的冷血思维吗?甚至比斯通的言论还要恶劣。为什么外国人不尊重我们同胞生命的时候,我们表现得那么激愤,那么不能容忍,而今天,同样的话却从我们自己嘴里说了出来?

这种此一时彼一时的人格分裂让人不得不反省,我们真的敬畏和尊重生命吗?难道袭警案中遇害的生命不是与地震中遇难的生命一样值得尊重?在谴责莎朗·斯通时,我们到底是在张扬一种“每个生命都不容亵渎”的生命意识,还是在借民族悲情表达一种民族主义?那种激愤也许与生命价值无关,而是一种裹着“敬畏生命”外衣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是在捍卫一种想像的共同体和想像的民族迫害而不是真正地爱惜个体的生命。也许,这个社会中很多人骨子里还缺乏对生命真正的敬畏,对人的生存价值还缺乏真正的尊重。这种意识在大灾大难中可能被集体悲情遮蔽了,而在日常生活中常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

什么是真正的尊重生命?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枪击案后,在悼念遇难者的烛光纪念会现场,美国人不仅为32名遇难师生点燃了蜡烛,也为那个杀人后自杀的凶手点燃了一根蜡烛。现场牧师称,凶手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尊重每一个逝去的生命,甚至他是一个万恶不赦的人,这才是对生命价值的直正尊重。这份尊重超越了民族情绪和世俗歧见,是发自内心的对每一个逝去生命的悲悯。

>>>结束语

发生在上海闸北警局的这起罕见袭警事件,让人再次看到了暴力的凶残。那种对暴力的歌唱,不是民意的真实体现,它充其量是一种“伪民意”,是戴着民意的帽子而肆意践踏社会的基本伦理。袭警的暴力让人愤怒,对暴力的歌唱则让人心痛。 5l4htf9SFshhg7bHSgLAXNiNYJ7s0Aizj3m2vEOmJ8Cw4anTBTv53k1aSLPRAy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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