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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案件回顾]

●2006年4月21日

许霆利用广州市商业银行取款机故障,171次恶意提款,取出17.5万元。

●2007年5月22日

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抓获。

●2007年11月6日

许霆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公诉人称,被告人明知取款机出故障,恶意取款属盗窃。

●2007年11月20日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万元发还广州市商业银行。

●2008年1月9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广州中院重新审理该案。

●2008年2月22日

许霆案重新在广州中院开庭。 TwyQkrjpP1zFjEnX874/wZpB3gim5mANorOBRR4KVmsX7t27NqlwixSMhwrsSo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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