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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来消除国人的暴戾之气

*像都市里汽车尾气一样为害甚烈的暴戾之气

日常生活中的这种暴戾之气,像无所不在的大气污染和水源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却更令人不安。暴戾之气,是人的“原罪”,在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可能消除殆尽。你看,美国的监狱人满为患,警察滥权打人也时有发生;法国的失业青年、德国的光头党、英国的足球流氓,闹起事来都够蝎虎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际关系是友善的,夜不闭户、礼让为先、乐于助人是寻常风俗。而这种生活氛围方面的差距,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最需要缩小距离的一条……

《暴戾之气何以弥漫》

作者:鄢烈山

发生在哈尔滨市的六警察打死体院毕业生林松岭的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案发在公共场合且人数不少,主要过程又有录像记录为证,案情最终不难调查清楚。从已披露的信息看,双方都不是“好惹”的主儿。死者林松岭是否知道对方身份是警察,是否有恃无恐说过“你知不知道我舅舅是谁”并不重要,他拿水泥块将警察齐新的头部拍出血,导致斗殴激化,肯定是有过错的。然而无论如何,他不该死———正是他的死,使此案成为重案,六警察被刑拘。这六名警察颇为骄横,驾着无照车,车速那么快,人家(体院学生车亮)嘀咕了一声“这是咋开的车啊?”你说声“对不起”或者权当未听见不就结了?却要走过去拍他的肩膀,鄙薄地说“吓着咋的啦”!口角、斗殴也罢了,却要将逃跑的林松岭追打致死。这些最小28岁的警察,难道不懂警察使用武力的必要限度止于“制服”?据称这些警察还是“素质还不错”的,有几位是政工和法制干部,将送到北京的公安大学深造。由此可以理解,虽然政法系统多年前早已严禁刑讯逼供,可是刑讯逼供的恶性案件还在不断发生。

撇开这起案件当事双方特殊的身份(受过武力专业训练的警察与身强体壮的体院学生),放到更广泛的社会背景来看,这不过是当下大面积存在的社会暴戾症候群(综合征)的一个点状表现。信手拈两条新闻吧:在央视讲清史走红的74岁的阎崇年,在江苏无锡签名售书时,被一个认定他是“汉奸”的年轻人当众抡耳光。广州市天河区暨南花园小区,街坊丁丁的妈妈带着4岁的儿子散步,三条没人牵的狗追赶吓哭的孩子,狗主人不理会,丁丁妈妈在离开之际怒骂“难道这些狗都没有人养吗?真是狗养狗!”结果她顿时被红衣年轻男狗主踢倒在绿化带,尿湿了一地,“经省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丁丁妈妈胸口和大腿两处软组织受伤”。都是以强凌弱,前一例是虚拟世界网络上“夥矣”的愤青走到了真实生活中;后一例则在我们的生活中成为社会新闻版的日常作料。

日常生活中的这种暴戾之气,像无所不在的大气污染和水源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却更令人不安。暴戾之气,是人的“原罪”,在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可能消除殆尽。你看,美国的监狱人满为患,警察滥权打人也时有发生;法国的失业青年、德国的光头党、英国的足球流氓,闹起事来都够蝎虎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际关系是友善的,夜不闭户、礼让为先、乐于助人是寻常风俗。而这种生活氛围方面的差距,在我看来,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最需要缩小距离的一条。

像都市里汽车尾气一样为害甚烈的暴戾之气,却不能简单地归咎为贫穷。众所周知,印度与我们一样人满为患,交通比我们还挤,却没有那么普遍的暴戾之气(教派冲突时除外,管理混乱如多次发生严重踩踏事件另当别论)。也别拿宗教信仰说事,宗教信仰有讲博爱而平和的,也有极端的乃至嗜血的。也别拿什么“三统”(儒家古文化传统、五四新文化传统、革命文化传统)来弄玄虚了,我看从当下找原因最直接最有解释力。

今天刚看到一则本地新闻说,4名德国籍男子在广州分乘两辆的士,走在前面的两人因拒付1元燃油附加费,被的哥拦下;随后,这4名男子围殴这名的哥,其暴行引起附近市民的愤怒,一度将他们围住要求道歉;警察赶到现场后,将4名外籍男子和的哥带到派出所调解,最终4人赔偿的哥1000元医疗费和修车费。估计这4名德国男子是来参加广交会的,不是一般混混。他们在德国想必也文质彬彬,可是到了中国却敢撒野。无非有优越感有特权意识,以为不打人白不打。他们没想到现在广州人不买这种账了,只好悔之晚矣,多付出999元。我断定他们下回不敢在广州撒野,知道了他们这段故事的老外都会提高觉悟。而那些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广州市民,我猜也是看人打发的。估计,若是4个警察打的哥,不排除他们会借机围攻警察以泄怨,但更可能漠然视之;若是一伙地痞打人,他们极可能视而不见,因为害怕报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发达国家还是中国,人们对当下的得失(奖惩利害)计较才是最重要的行动指南。

说到当下暴戾的成因,我看主要是“天理王法”不彰,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以致“强者为王”,以致年轻爸爸妈妈多有教幼儿园的孩子出手打小朋友的。再就是官员的暴戾示范效应,小如官车以不守交通规则为荣,横行霸道乃至冲卡打人;大如官方强制拆迁时,既不先“强制”搬出被拆者的家产,不给被拆者准备一个临时的帐篷安顿老人病人,却理直气壮命令警察和雇用者,上来就用机器推或铲民房,以致酿成血案……

*暴戾之气,是权力(利)脱离法治轨道的表现

这样的悲剧在现代法治社会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法治社会以人权与公民权利保障为价值追求,以限制国家权力以及权力的相互制衡为制度设计,当公民权利受到来自他人或公权主体的非法侵害时,公民能从独立的司法机关那里获得权利救济,司法法治化是权力(利)行使法治化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时也是阻却权力(利)行使脱法化的最后屏障……

《权力屡屡出轨是警民暴力冲突根源》

作者:刘渠景

上海杨佳刺警一案尚未审毕,哈尔滨又传警察殴人致死悲剧。作为典型的警民冲突案件,两案的不同之处是明显的,前案是一名公民致死六名警察,后案是六名警察致死一名公民。但两案又存在诸多共同性。比如,两起警民冲突案的诱因都很简单,前案是因警察在排查自行车的过程中与杨佳闹的不愉快,后者则是因警察在酒吧门口停车时与死者发生口角。而导致这两起简单警民纠纷升级为警民暴力冲突并致人死亡悲剧的根源,则是权力(利)的脱法化行使。

所谓权力(利)的脱法化行使,简单的说,就是国家权力或公民权利的行使脱离了法治化轨道,从而沦为权力(利)主体任意意志支配下的裸奔。权力(利)的脱法化行使就如同决堤之水、脱缰之马一样,是及其危险的。所以,无论是国家权力还是公民权利,其行使都要在法治轨道内进行,尤其是国家权力。由于国家垄断者暴力使用权,所以法律对于国家权力的规制尤为严格,严防权力的私用与滥用,以免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公民权利要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救济要依照法律途径进行,杨佳在自认为权利受到上海闸北警方侵害的情况下不是依照正当法律途径获得权利救济,而是对上海闸北警方采取其所谓的“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报复,其行为最终造成了六名无辜警员不幸遇难,其自身也难逃法律制裁,教训是惨痛的。当然,杨佳在采取极端行为之前也多次尝试采取正当法律途径获得权利救济,但由于各种原因,其所要求的“给个说法”,上海闸北警方没有予以满足,但这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其采取极端行为给上海闸北警方“一个说法”的理由。

如果说杨佳刺警是因为权利的脱法化行使的化,那么哈尔滨警察殴人致死则属于权力的脱法化行使。权力的脱法化行使的危害性远甚于权利。相对于权利,权力也更具有脱离法治轨道的危险,所以,像杨佳刺警这样的案例,是不常见的,而像哈尔滨警察殴人致死的案例,却是屡见不鲜。因此,对于法治社会的建构来说,权力的依法取得和行使更为关键,在哈尔滨警察殴人致死一案中,齐新等六位殴人警察完全忘记了自己作为国家权力的持有者和行使者的身份,无视公民的人身权利与生命,因点小纠纷就滥用暴力,最终导致受害者的死亡。目前,我们还无从知道本案的具体细节,比如,受害者是否知道齐新六人的警察身份,受害者是否先有过错在先,等等。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警察没有依法行使权力(或权利),群殴致人死亡。

警察不是因捍卫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合法权益而死于歹徒之手却死于因追求自身正当法律权利而不得的普通公民之手,公民不是死于歹徒之手而死于本应为保障公民法律权益而不怕牺牲的警察之手,这无论如何来说也是一个悲剧。而这样的悲剧在现代法治社会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法治社会以人权与公民权利保障为价值追求,以限制国家权力以及权力的相互制衡为制度设计,当公民权利受到来自他人或公权主体的非法侵害时,公民能从独立的司法机关那里获得权利救济,司法法治化是权力(利)行使法治化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时也是阻却权力(利)行使脱法化的最后屏障。

现代法治的基本原理认为,每个人都具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国家与政府的存在就是保障这些权利使其不受侵犯,为了预防人权与公民权受到来自国家与政府内部的侵犯,所以国家或政府必须分权制衡,主要是司法权的独立而不受来自行政部门的操纵。可见,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警民冲突是不会成为一个严重问题的,是可以得以制度化预防或消解的。因此,只有权力(利)特别是国家权力不偏离法治化轨道,类似杨佳刺警致六人死亡以及哈尔滨警察殴人致死这样的悲剧才得以避免。

*暴戾之气,是因为道德构建的根基本身有问题

罗尔斯等人讨论道德的基础,谈的都是财富和权利的公正分配的问题,这才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基础。几千年来哲学家都在探求一个公正的制度,因为只有自愿达成的公正的社会契约与制度才能得到最大多数人的认同。大家都没有怨气,才能减小社会冲突,构建和谐社会。也才能使好人、能人、勤劳的人得到更好的回报,这样的社会才会有人愿意好好干活,最终才有经济的繁荣。大神学家尼布尔说得好:“有些东方人一直很难明白,我们的繁荣是因为道德,而不是相反。”……

《从频发的公交暴力谈国人的凶》

中国青年报李铁

武汉公交司机又被暴打了!可怜的女司机被俩东北“爷们儿”狂踢头部十几脚。该暴力视频正在各大网站热播,所以一大早我就得面对同办公室的香港同胞尴尬提问:“内地人为什么这么凶呀?”这问题当然有些刺耳,因为我是湖北人,2003年来的香港。对此我敷衍了一句:“也是极罕见的现象啦!”可这年头罕不罕见由Google说了算。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我们的公交暴力繁荣得可怕,光搜索“殴打公交司机”一词,就出来23万多条搜索结果,武汉某公交公司半年就有30多起。网络视频也有一大批,个个看得人心惊胆战。地点覆盖祖国各地,凶器从佛山无影脚到棒球棍。

这又回到了近几年很火的一个话题,那就是所谓的中国人素质问题。这一话题之所以在近年开始火爆,与出境人数激增有很大关系。2003年我初来香港念书,就对这里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留下了深刻印象。那时非典刚过,我发现老师同学家里都堆了很多日常用品,原来是为了支援因非典而受损的商家而多买的。街上的陌生人大都非常友善,碰撞了都会抢着说Sorry;在电梯里,先进去的人会按着电梯等后面走来的人,陌生人只要目光相接,一般都会点头微笑致意;街上问路,遇到领着你走几条街的“活雷锋”是常有的事。在港四五年了,我就没见过一次有人打架的。每次回内地,一到公共场合,我甚至都需要适应那种人与人之间的亚战争状态。我们真的太凶了。

画家陈丹青的《归国的确认》中有这么一段:在美国呆了十多年后,他终于回到了上海,数月间浑浑然不知身在何处,突然一天在街上看到两位中年人劈头盖脸打成一团,他登时感动得近乎委屈:整整11年共132个月590多个星期4000多个白天黑夜,再没亲眼瞧见真人打架了呀,海外游子朝思暮想的时候终于到了:“亲爱的祖国,我回来了!”

这个幽默有点黑色,国人看了很不是滋味,为什么会到这步田地?很多人会说,这是因为我们穷,仓廪实而知礼节嘛,富了自然也会讲文明啦。这个说法很容易被证伪,因为富人似乎并不比穷人更友善,今天我们富裕起来了,也很难说我们比20年前更文明。在机场我甚至看到浑身名牌的头等舱乘客捉对厮打。美国也不是一直都比今天的中国富有,但是两百多年来从未出现过往牛奶中掺毒的破事。看来这主要不是富不富的问题。

这两年我主修政治哲学与伦理学,似乎找到了答案。罗尔斯等人讨论道德的基础,谈的都是财富和权利的公正分配的问题,这才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基础。几千年来哲学家都在探求一个公正的制度,因为只有自愿达成的公正的社会契约与制度才能得到最大多数人的认同。大家都没有怨气,才能减小社会冲突,构建和谐社会。也才能使好人、能人、勤劳的人得到更好的回报,这样的社会才会有人愿意好好干活,最终才有经济的繁荣。大神学家尼布尔说得好:“有些东方人一直很难明白,我们的繁荣是因为道德,而不是相反。”

前些年,经济学界为一个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那就是所谓的“公平与效率”哪个优先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国际主流学界看来很可笑。因为只有公平的制度才是真正有效率的。这次你用枪指着我的头,强买强卖了,啥手续都免了,貌似效率很高,可下次我有可能拖着刀来砍杀你,看你还有什么效率。

很难想象那些被截访殴打的群众还能对他人很友善。我也曾亲眼看到,火车上一个小伙子,因为被列车员粗暴对待,找车长投诉,结果再次被羞辱。谁管得了铁老大呢?气得他下车前用刀片把卧铺划了个稀烂,典型的小型恐怖活动。如果基础的分配与权利关系没有理顺,大家就会生出很多怨恨来,恨富豪,因为财富来得不正当,恨城管,因为曾经被专横地对待,专横是最容易产生怨气的。港片里有句话很经典:“我最恨人家用枪指着我的头!”更可怕的是,这些生出来的怨恨会在社会各个环节传导,你凶我,我凶他,不断找下一个出气筒。以至于大家都很凶,但是大家都觉得很委屈。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理顺了很多分配与权利关系,使得某些领域我们不再凶了。中年人很多都还记得,计划经济时代,很多商场挂个服务业守则,其中有这样一条:“不许打骂顾客。”现在我们的商场都市场化了,店员都友善得很,很难理解这一条。可在那个时代,店员是大爷,打骂顾客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愿这样的改革能有更多,为了我们不再那么凶。

>>>结语

想必很多网友看过这个案件的详细过程后,都会自问一句: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怎样?毕竟讲道理,说得总是好听的,真要放到那个场合,谁都没有绝对把握自己不会冲动。也许,悲剧给人们的所谓警示意义永远都是短暂的、脆弱的,但请相信,如果我们更致力于法治和制度的建设,这样的悲剧还是可以减少的。 JQRhnoDqlX/RmQDOJkUMnXXNEiL9GB8Mz33JiQVOULd2Ub7s8v18r7WVCQOqTZ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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