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十大拍案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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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无表情地听完了死刑判决,不发一言,就好像哑巴一样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刘科发自北京
11月26日,杨佳以注射方式被执行死刑。
杨佳死了,照片上的他一脸茫然,却仍带着点岔岔不平。
7月1日,手执利刃的他使6名上海警察转眼之间失去了生命。
袭警前传
28岁的杨佳是北京人,没有工作的他热衷于户外登山、徒步越野、摄影,有时还会在图书馆找本书看一天。在同行“驴友”眼中,现实中的杨佳腼腆内向,而虚拟世界中的他则更为直爽,在其个人博客“非常地妖”的交友目的一栏写着:一个大龄光棍现在最想结交的就是美女。
从杨佳案发当日起,关于其动机为“报复被警察殴打”的传闻就在坊间流传。在一度拒绝回答之后,杨佳这样解释犯案的动机:“有些屈辱,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杨佳嘴中的“有些屈辱”发生在2007年10月5日。当天夜间他骑一辆无牌照自行车,受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民警盘查。杨佳表示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骑自行车的)人只有我被查?”双方发生言语纠纷后,杨佳被民警带到芷江西路派出所。
此后,杨佳因“被殴打”之事“纠缠”了几个小时后,在次日天亮时离开派出所。
杨佳没有去验伤,他的解释是,伤得不重,两个胳膊上有淤青,回去之后才发现背上也有。二审律师翟建曾就此事问他:你的生殖器有没有问题?杨佳反问道:“没有,绝对没有。你怎么这么说?”
此后数月,不服的杨佳多次投诉,但数次交涉均无果,杨佳最终于今年7月1日踏上了杀戮之路。
两次审判
在一审开庭前,杨佳对律师谢有明说,“看样子是最后一个生日了,我能不能过?”谢有明向上面打报告,上面破例批准了。杨佳要了一本《战国策》,一本《汉语成语词典》,还有庭审穿的衣服、裤子和鞋子。衣服拿到以后,杨佳还要了一张生日卡片,他很开心,因为此前28年,他从未收到过生日卡片。
8月26日,一审开庭现场,杨佳对一审的死刑判决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不在乎。第二天,就是他28周岁生日。
他对辩护律师说,“你们不要为我争取改变一审判决,要不我在里面呆到50多岁才出来也没意思。”相反,他要求几位“殴打”过自己的民警到庭对证,未获法庭同意。
9月1日,上海二中院判决杨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随后,杨佳提出上诉,并再次要求“殴打”自己的几位民警到庭对证。
10月13日二审开庭。法庭上,杨佳神情淡漠。二审律师翟建提出给杨佳重新做精神鉴定,该请求被法官当场驳回。杨佳自己则在法庭上称:“我觉得自己没有精神病。”
10月20日,杨佳案二审宣判。检察院宣读7个警察没有殴打过杨佳的证词后,问杨佳对证词的意见。
“他们说的都是假话。”杨佳说。
被告律师问杨佳,“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
“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杨佳回答。
公诉人认为杨佳回答问题有态度问题时,杨佳说,“我记得的都说了,不记得的只能说不记得,信不信由你。”
法官当庭宣布杨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杨佳面无表情地听完了判决,再不发一言,就好像哑巴一样。
争议未平
杨佳一案引起的争议超越了以往任何一次刑事案件。在杨佳案发后,上千名民众联名建议官方特赦杨佳。但更多的人认为,杨佳罪有应得,不管怎样,既然他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法律角度讲,杨佳被判死刑并不意外,但意外的是这样一个“杀人犯”竟获得某些公众的声援,个中原委值得深思。
被执行死刑前的11月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失踪”长达四个月之久的母亲王静梅见到了儿子杨佳。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他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
临走前,王静梅给杨佳留下了1000元钱,托狱警代收。
当天夜里,她回到了北京,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她说她累了。
她现在还能记起来的是,在7月1日杨佳冲进公安局时,一直在给她打电话,儿子说“自己又被带到派出所了”。
谁也不知道王静梅跟杨佳说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