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29面对自己讨厌的人——学会与不喜欢的人共处

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讨厌一个人也说不出什么具体原因,但这个世界不是你一个人的,你不喜欢的人不会从你身边消失。你要么远离你讨厌的人,眼不见心不烦;要么你尝试着改变自己,努力地去接纳对方。

只与自己喜欢的人交往是做人的一个弱点,一个人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就得努力去弥补这个弱点,要学会与不喜欢的人相处,并且还要相处得融洽得体。

学会和不喜欢的人相处合作,是为人处世必修的一门功课。人的某种本能趋势就是与自己喜欢、欣赏的人靠近,而远离那些自己不喜欢、不愿意打交道的人。然而,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随心所欲,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经常要与自己不喜欢的人,甚至是与自己相敌对的人打交道,这就需要用到一些技巧:用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包括你不喜欢的人。

当遇到与我们意见不一致的人时,应该怎么做呢?

哈蒙曾被誉为全世界最伟大的矿产工程师,他从著名的耶鲁大学毕业后,又在德国弗来堡攻读了3年。毕业回国后他去找美国西部矿业主哈斯托。哈斯托是个脾气执拗、注重实践的人,他不太信任那些文质彬彬的专讲理论的矿务工程技术人员。

当哈蒙向哈斯托求职时,哈斯托说:“我不喜欢你的理由就是因为你在弗来堡做过研究,我想你的脑子里一定装满了一大堆傻子一样的理论。因此,我不打算聘用你。”

于是,哈蒙假装胆怯,对哈斯托说道:“如果你不告诉我的父亲,我将告诉你一句实话。”哈斯托表示他可以守约。哈蒙便说道:“其实在弗来堡时,我一点学问也没有学回来,我尽顾着实地工作,多挣点钱,多积累点实际经验了。”

哈斯托立即哈哈大笑,连忙说:“好!这很好!我就需要你这样的人,那么,你明天就来上班吧!”

在有些情况下,别人所争论不休的,对自己来讲反而不那么重要。比如,哈蒙了解了哈斯托的偏见后,不是去斤斤计较,而是尊重他的意见,维护他的“自尊心”并巧妙地消除了他的顾虑。

善于处世的人在对付反对意见时常常尽量使自己作些“小让步”以换取对方的“大让步”。每当一个争执发生的时候,他们总是在心里盘算着:关于这一点能否作一些让步而不损害大局呢?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应付别人反对的惟一的好方法,就是在小的地方让步,以保证大的方面取胜。另外,在有些场合,应该将你的意见暂时完全保留一下。

曾经有一件关于洛克菲勒的轶事:一天,有一位不速之客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直奔他的写字台,并以拳头猛击台面,大发雷霆:“洛克菲勒,我恨你!我有绝对的理由恨你!”接着那位不速之客恣意谩骂他达10分钟之久。办公室所有职员都感到无比气愤,以为洛克菲勒一定会拾起墨水瓶向他掷去,或是吩咐保安员将他赶出去。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洛克菲勒并没有这样做。他停下手中的活,用和善的神气注视着这位攻击者,那人越暴躁,他便显得越和善。

那无理之徒被弄得莫名其妙,他渐渐地平静下来。因为一个人发怒时,遭不到反击,他是坚持不了多久的。于是,他咽了一口气。他是做好了来此与洛克菲勒争斗的准备的,并想好了洛克菲勒将要怎样回击他,他再用想好的话语去反驳。但是,洛克菲勒就是不开口,所以他不知如何是好了。

末了,他又在洛克菲勒的桌子上敲了几下,仍然得不到回应,只得索然无味地离去。洛克菲勒呢?就像根本没发生任何事一样,重新拿起笔,继续他的工作。

不理睬他人对自己的无礼攻击,便是对他最严厉的迎头痛击!当然,如果你真的不幸遇上了非常讨厌的家伙,在涉及原则性的问题时,建议你还是向林肯总统学习。

有一次,林肯的办公室突然闯进一位来求职的人,这人连日来访已有几个星期了。他来后照样提出了老问题,要求总统给他一个职位。林肯总统说:“亲爱的朋友,这是没有用的。我已经说过了,我不能给你那个职位。我想你还不如立刻回去的好。”

那人听了以后变得恼羞成怒,很不客气地大声说:“那么,总统先生,就是说你是不肯帮我忙的?”众所皆知,林肯总统有着良好修养与忍耐力,但此时他真的无法再忍受了。他对那人注视良久,然后从容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那人的身边,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拉到门外,然后重重地将门关上。

那个人又推开门,大声吼道:“把证书还给我!”林肯从桌子上拿了他的文件,走到门口,猛地一掷,再次把门关上,回到原位。对此事的处理,总统在当时以及事后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作为一个极为谦和的一国元首,在必要的时候终于生气了。因为此人确实是个无赖,根本不值得林肯运用其他的策略。但凡领袖人物,无一不精通全盘战略。明枪暗箭、冷嘲热讽,甚至在一定的状态下动武,无所不能。他们知道每个将才在必要的时候应该有自卫的举动,必须挺身而出!我们每个人也一样,不仅要行使我们自己的权利,更要维护自己的尊严。 C4shOvVxTok/euZ03fgKyBm/Smil3k5idwaCl8wuLW7s9CjDISAc2Gby0NZU9IWN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