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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斯·韦伯

第一章

导论任何一个浸淫于欧洲近代文明的人,在研究那些现代历史的问题时,都不免会抚躬自问:那些仅在西方文明中显现出来的典型的文化现象--就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产生于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发展中的现象,究竟是哪些事件的合力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呢?

科学也只有在西方才能经历这样一个发展时期,使得当代的人们一致公认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而知识经验的总结、对无限宇宙和生命存在的思索,以及对高深的哲学和神秘的神学敏锐的洞见,都未包括在科学的范畴之内。(一项成熟神学的发展总要归功于希腊文化下的基督教的影响,而伊斯兰教与几个印度教派中都不存在这样成熟的神学)。简而言之,堪称精髓的知识和观察在别的地区也都存在,特别是印度、中国、巴比伦和埃及这几个国家;然而,埃及或别的什么地方的天文学并不具有古希腊人所获得的那种数学基础(这也令这些地区的天文学更为发达);印度的几何学甚至根本没有推理的证明,而这正是希腊文明的另一种产物,现代力学与物理学的发展也源于此:虽然印度的自然科学长于实物观察,却缺乏实证的的方法--若避开远古时代的源头不谈,这种实证论就如同近代的实验室一般,差不多都是文艺复兴时代的产品;因此医学(特别是印度的)虽然在实践经验丰富,可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生物学特别是生化学。一种理性的化学,除了西方,其他任何地区都未见其踪影。

有着高度发达的史学的中国,却并不具备修昔底德的方法;即便像印度这样有着马基雅维里这位先驱者的国家,其政治思想都不缺乏可与亚里士多德的方法论相提并论的系统方法,而且也未形成较为客观的概念。无论是印度(弥曼差派)的预言,还是在近东最大规模的法典整理中,或是印度以及别的国家的法律著作中,都没有严谨的已成系统地思想形式,而对于罗马法以及衍生出的西方法律来说,这种形式却是最基本而不可或缺的东西。而诸如教会法规这类具有系统结构的法规也只存在于西方。

艺术领域也同样如此。别的民族对于音乐的感受能力或许比我们更为敏锐,绝非比我们略逊一筹。在地球的各个角落里都存在着复调音乐;乐器的合奏和多声部的唱法也不仅仅为西方所有;我们现在那些所谓的合理音节,早已是世人皆知的;然而合理又和谐的音乐(多声部与和声也包括其中);半音与等音(这里指的并不是五线谱上的符号,而是自文艺复兴以来根据和声解释的那种)、以弦乐四重奏为核心的管弦乐、低音伴奏、记谱系统(它实现了现代音乐的谱写与演奏,并能够流传后世)、奏鸣曲、交响乐和歌剧,以及作为基本表现手段的风琴、钢琴、小提琴……,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为西方所特有,虽然标题音乐、音乐文学、全音和半音的结合早在传统音乐中就已经存在了。

在建筑领域,古代和亚洲的各地都一直沿用尖顶作为拱门的装饰;尖顶与横圆拱顶的组合,在东方也有所耳闻。不过,采用哥特式拱顶分散压力,覆盖所有空间的手段,并将其强化为建构雄浑建筑物的基本原则、并使之成为中世纪绘画与创造雕塑的一种风格,这在其他地方都是不多见的。但西方建筑学的技术也确实源于东方。

不过东方的建筑技术并未解决圆顶的问题,同时也没有那种合乎一切艺术要求的经典意义的的合理化类型(在绘画艺术中即是指合理利用线条与空间透视)--直至文艺复兴的出现。印刷术在中国古已有之;可单纯通过付印而成为一种印刷品(报纸与期刊即是)却是在西方出现的。在中国和伊斯兰世界,早已存在着各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而其中一些机构上的职能甚至可与现代的大学或学院相比;但是一种合理化、系统化、专门化的科学探索,以及对专业人员的培养职能,也只有在西方的教育中出现,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西方文化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文化。这首先表现在那些高素质的公务员身上,他们已成为西方国家的经济与生活的双重支柱。公务员已成为一种独特的类型--或许以前的人曾经畅想过这种情形,然而远未料到这类人会在社会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当然了,即便是高素质的公务员,也是多彩社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西方国家比其他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更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一个国家的存在,其政治、经济的状况与发展完全依托于一个经过特殊训练与筛选的严密的系统组织;社会的运转与社会成员的生活步调,已为那些在商业上、技术上以及法律上受过严格训练的政府公务员所掌握。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阶级中,政治集团与社会集团的组织都是同样的系统。但西方意义上的“朕即国家”式的封建社会形式只为我们西方所特有。而由定期选举的议员组成的议会、而由向议会负责的民众领袖、政党主席担任的部长所组成的政府尤其是我们独有的政体。但从把持政治权力、统治国家这种意义上看,全世界都是同样的情形。事实上,倘若“国家”指的是一个拥有系统宪法与成文法律、并由一个受法律限制和约束、由高素质的公务员所管理的政治联合体,那么具备这些特制的国家也只存在于西方,当然,其他形式的政治体系也同样能够组成国家。

这也使“资本主义”--决定当代人生活命运的力量得以产生和发展。追逐金钱利益--这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这种物欲只会存在于人类自身,侍从、车夫、艺术家、妓女、贪官、士兵、贵族、十字军、赌徒、乞丐……一切时代、一切国家的所有的成员,无论有无实现这种欲念的可能性,这种欲念都存在。在文化史的学习过程中,人们从一开始就应该丢弃这种对资本主义的看法。对物质的欲念并不是资本主义,更勿论资本主义的精神。还不如说,资本主义在缓解甚至是抑制这种非理性欲念的作用上表现得更为突出些。但资本主义确实是通过持续的、合理的商业活动来产生利润并使利润再生--这是资本主义存在的基础:在一个具备成熟资本主义秩序的社会中,如果有哪一家企业不是积极利用各种机会赚取利润,那么它是注定会垮掉的。

让我们为“资本主义”做一个更为精炼的界定吧。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即是一种依赖于交换机制以谋取利润的行为,或者说是一种依赖于形式上的公平交易的行为。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际中通过暴力牟取利润,自有其法则,虽然人们会不自觉地将它与上述定义的行为放到一起做比较,实际上这样做并没有意义交易的资产商定货币价值(在资产未以货币形式存在时)将由起始收支所决定,而最终的收支将形成一种估价,这也是进行利润与亏损分配估价基础。为确保交易的合理性,交易的合作者将仔细核算每一个细节,尽管并不存在绝对精确的核算或者估价。以纯粹的方式进行,或者是沿袭原有便捷的方式进行交易--即便是在当代的社会,这种原则也仍然适用于以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企业。然而,这只对资本主义获利方式合理的程度产生影响而已。

之所以要界定这一定义,主要是为了强调经济行为要符合收入与支出的比较,至于比较的方式,则没有什么限制。因而从这样一种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以及资本主义企业--即便已具备相当完善的资本主义核算制度--在现存的经济文献里,在我们已知的文明国家中都是存在着的,在四大文明古国、古代的地中海一带、中世纪以及近代都一直延续着。这种冒险事业并非是孤立的,而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断完善自身。但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计较其他的因素,贸易并没有像现代这样的方式持续进行,而是表现为一连串独立的事业。大笔的商贸活动只是由某种特定的组织形成,像通过部门组织的形式。总而言之,资本主义企业与资本家古已有之,并且是全世界范围的。

但只有西方社会使之发扬光大。不仅数量可观,而且随着数量的增长,还产生了许多种形式和方向--这是在其他地区都未曾出现的。不可否认,世界各地一直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商人,像批发商和零售商,地域性商人和跨国商人;也一直存在着各种借贷形式,为商业提供服务的银行同时存在着;航海借贷相类似的联合体,甚至也成为了一项常见的商业形式;不管是什么时代,只要一直存在着公众团体的财源,贷款人就不会消亡。比如在巴比伦、希腊、印度、中国、罗马等国家,这些贷款人总在投资战争与海盗事业,并为各种合同与创新活动提供赞助;也正是这些人充任着殖民企业家。通过各种手段强迫奴隶劳动的种植园主的利益同样影响着对外政策的制订、占有土地租用权、行政机构,同时也是当地政府的税收大户;他们投资政党竞选,获取政治资本;为雇佣军队提供资金,从中牟利。总而言之,他们从来不会放过任何攫取金钱的投机活动,从不放过任何一次盈利机会。世界的任何角落都存在着这种具有冒险精神的企业家。除了投资、信贷、银行交易之外,他们的活动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一种投机倒把,或者趋向于凭借暴力以获取资本,特别体现在劫掠货品上--不管这种战利品是直接通过战争还是长期劫掠附属国的财政收入的形式以获取的。

无论是商业发家者、大型的投机商,还是特许经营权的猎取者,他们赖以积累财富的手段都是资本主义以及近代的、甚至是和平时期的金融资本主义(特别是热衷于发战争财的资本主义)。即便是现代西方社会,这种非理性的作为仍然存在;直到今天,大型的跨国贸易在一些方面仍像往时那样存在非理性的成分。

与此同时,近代的西方社会也发展出了一种不同于以往的资本主义形式,即自由劳动的前提下,理性的资本主义组织形式--尽管只是形式上的。在其他地方很少能够看到这种形式。虽然不自由的劳动组织形式也曾达到过相当合理的程度,但只是存在于单独的种植园内以及在古代奴隶社会的作坊中有着极其有限的表现。无论是封建贵族的采邑工场,还是强迫农奴劳作的家庭农场,这种合理性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发展。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除了西方,存在自由劳动力的家庭工业在其他地方是极个别的现象。通常在国家的垄断企业(这并不等同于现代的工业组织)中,大量的使用日间劳动者才会催生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可也没有产生我们中世纪就已存在的合理的学徒组织形式。

与固定的市场良好协调的工业组织才是合理的,而不是那些与政治挂钩、或盲目的投资赢利目的相适应;除此之外,西方资本主义还具备其他的特点。企业合理的现代组织形式如果没有其它两个重要条件的协作,将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两个条件就是:将事务与家庭分离;建立与事务密切相关的合理的记账方式;前一个条件支配着现代的经济生活。实现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的分离,这种形式也同样存在于其它地区,像东方社会的巴扎(即集市)和此种文化下产生的奴隶工场;而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的发展和账本的使用在古代、远东及近东都存在着。但较之现代企业的独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开端。这源于这种独立性存在的前提:即我们合理的商业记账式和法律上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的界定分离--这是他们完全不曾经历过的,或者只是刚刚开始出现。在其他地方,曾存在使赢利企业成为皇室或具有家政性质的采邑业的一部分的趋势,正像罗德布特所观察到的那样,这种形式表面上与西方的资本主义极其相似,实际上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甚至全然相反的发展历程。

西方资本主义所具有的这些特点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与资本主义的劳动组织方式之间的紧密联系。即便是那些商业化、证券业的发展、投机的合理化、商品交换一类的活动都与之存在一定的联系。倘若没有这种合理的资本主义的劳动形式,所有这一切特点都不可能具有如此重大的意义,特别是不会有与之结合而产生的现代西方社会结构。而精准的核算与谋划也只有在自由劳动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要不是现代西方的存在,人们根本无从不知道合理的劳动组织形式,因而他们也根本无从知道合理的社会主义。尽管我们也不可否认,城市经济、食物供给制度,君王的重商政策和福利制度,定额配给、经济生活管制、保护主义,以及自由贸易理论在诸如中国这样的国家中也同样存在着;各种面目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试验也很少进入人们的视野--无论是宗教的、家庭的还是军事的共产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垄断卡特尔或是消费者组织。虽然各个地方都保有着市民的商业特权、行会、公司,以及用各种形式的城乡法律差异来保护他们的利益,但除西方以外,“公民”这一概念仍未出现在其他国家,“资产阶级”这一概念也同样如此。与此种情况相同,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也同样不存在,因为这一阶级存在的前提是有固定纪律约束的合理的劳动组织形式。可以这样说,在世界各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地主与农奴或佃农之间,贸易组织与消费者或贵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时无刻不在以各种方式存在着;然而西方早在中世纪就已存在的雇佣者与其工人之间的阶级斗争,如今在其它地方却只是刚开了个头;而大资本家同自由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冲突在这些地方全然不曾出现过,因此也就根本谈不上诸如社会主义这样的现代问题。

从一部世界文化史中,即使只从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活动发展的本身(在不同文化领域这种发展只有形式上的差别)也不是我们要注意的关键问题;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以自由合理的劳动组织形式为特征的理性的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或者单纯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即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兴起与其特点的问题。毫无疑问,资本主义劳动组织形式的起源与此问题密切相关,可两者并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作为一个阶级,早在近代资本主义的形态出现之前,资产阶级就已经存在了--尽管只存在于西半球。

从表面上看,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形态从始至终都受到科技发展可能性的影响。而其合理性实质上也依托于技术因素的质量,这也意味着其也依赖于数学和精准的物理实验为基础的现代自然科学。而从另一面来看,这些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从实际的经济应用中受到资本主义的影响而获益匪浅,但这些实惠并不是西方科学起源的重要促成因素。发明十进位制计算的印度沿用着这种计算方法和代数知识,然而这种古老的算术只在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中得到了发展与应用,成为现代算术与簿记法,而其发明国却并没有将它发扬光大。虽然资本主义的利益驱动并不是数学与机械学产生的根本动因,但实际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科学技术的应用,则的确需要通过经济方面的考虑,而这种观念也确实促进了西方科技的发展与应用,并且是从西方所特有的社会结构中衍生出来的。那么,人们或许要发出这样的疑问:在这种西方特有的社会结构中,并非所有的因素都同等重要,那么这一促进作用又源于哪些因素呢?

毫无疑问,法律与行政机关的合理建构是这些发挥促进作用的因素中至关重要的两点。发展近代理性资本主义不仅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的支持,完善的法律体系与高效率的照章办事的行政机构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项因素的管理与调节,虽然也会存在投机性质的资本主义及各种受到政治因素制约的资本主义,然而却绝不可能产生私人创办的、具有固定资产和财务审核制度的合理企业。这种法律制体与高效能的行政机关只在西方社会才处于一种相对完善的状态,而一直促进着国家经济的发展。那么,基于什么样的条件才可能产生这样一种合理的法律体系呢?和其他情况一样,资本主义的利益与那些受过专业训练的司法阶级的利益并不冲突,后者可以借助前者的力量在法律与行政机关中取得统治地位,但并非是促成的主要因素。因为法律并不是源于这些利益本身,来自各个方向力量的合力促成了这一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但在印度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利益为何没有起到同样的作用呢?这两国的科学、艺术、政治、经济方面的发展也没有朝向近代西方所特有的合理化发展方向呢?

以上论述的情况与提出的问题,事实上是有关西方文明特有的理性主义的问题。当今社会,许多截然相反的现象都可通过这一术语得到合理的解释。以下的内容将会详细地表明这两个方面。举个例子来说,对于其他生活范围而言,神秘的观照是一种非理性的心态,但从我们这方面来看却是理性化的,一如理性化的技术、理性化的生活、理性化的科学研究、理性化的军事训练、理性化的法律与行政机关。不仅如此,这些领域都可被量化,按照不同的终极价值和目标加以变化调整,所以一样事物可能会呈现不同的面,关键是以什么样的观点来看它。因而社会生活的各个部门与各个领域早已存在诸多形式的理性化了;如果想从文化历史的观点来解释其中的差异性,那么首先要了解哪些部门已实现理性化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当务之急,便是要发现并从发生学的角度阐释西方理性主义特有的性质,再从这一点出发,解释说明近代西方形态的特性。不过还应该考虑到经济方面的因素,前面我们已经说明了经济因素的重要性以及它的反作用力。尽管经济理性主义的发展并不完全依托于理性的技术与法律,但当要实施一些实际的理性行动时却要借助于人为的力量。倘若这些理性的行动受到精神因素的阻碍,那么理性经济行动的发展必然会受到严重的来自内部的阻力。各种神秘的和宗教的力量,以及基于这些力量所形成的有关责任的伦理道德观念,一直都对行动发生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在本作中也收录了两篇与此有关的论文。

从一般的情况来看,某种宗教观念对于一种经济精神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或者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制度的精神气质都是难以把握的问题。本著开篇的两篇旧文,即力求抓住一项重点探究问题的一个方面。在文中,我们要解决的是近代经济生活的精神同惩忿禁欲的新教伦理观念之间的联系。而我们在此所论述的还仅仅只是因果关系链条中的一个小小的环节。随后几篇是有关世界几大宗教的经济伦理观方面的论文,在对这些宗教与经济生活之间的联系,以及与它们的受众阶层间的联系进行一番概述后,圈定必要的范围进行这两种因果联系的详细研究,从中找出可与西方发展相较的要点。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通过西方宗教的经济伦理观念,在对西方与东方宗教差异做出比较与评价时,使之达到一个大致相符的程度。这些研究论文简明扼要,也并不想标榜自己对各种文化作了全面的分析。而在每一种文化的研究中,我们都着重于该文明与西方文明之间互异的因素。所有论文都被限定于从这一观点来分析理解西方文化有研究价值的问题。从我们的这一主旨出发,似乎并不需要任何其它的步骤。但为了避免产生歧义,在此我们必须着重强调目的的限制。

再者,我们必须对那些尚未入门的读者提出告诫:不要随意夸大这些考察的重要性。毫无疑问,那些印度学家、汉学家、闪米特学家以及埃及学家们都已经掌握了这些事实,而我们力求在核心的问题上不出现常识性的错误。因为我本人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只是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靠近这一理想,至于结果如何,我就无从知晓了。很显然,倘若一名学者不得不依赖于各种译文、碑铭、文献资料和文学作品,那么对自己所依赖的一部并不权威的专著也无法做出客观的评判。这样一个著述者应对自己的著作采取谦逊的态度,而且目前能够找到的第一手资料(即各种碑铭和文件)的译文数量,特别是研究中国的资料更是少得可怜,所以就更应当以谦逊的态度看待自己著作的价值。

综合以上的种种原因,使得我们的研究--特别是论述亚洲的部分具有暂时性,有待专家做出最终的评判。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人抱定这一目的,从这一观点进行专门的文化比较研究,因而我们才集结了这方面的专论。但即便没有上述种种因由,这些研究成果也将注定被更替--因为这是科学进步的阶梯。但不论这种比较研究将会招致怎样的非议,对其他专门领域的冒犯都是不可避免的。而我们也必须以负责的态度对待由此产生的种种后果。不管我们的努力有无收获,都只好任由他人评说了。

知识界的风尚与热忱或许会让我们认可专家无用论,或者认为专家的存在只是预言家炫耀能力的附庸品。几乎所有科学都有某些成就需要归功于一些外行的突发奇想。然而一味地把浅薄的涉猎当作促进科学发展的第一要素则会将科学引上绝路。电影院更适合这些渴望直观的人,尽管在现实的研究领域,也可以通过各类著述的文学形式满足他这一要求。抱持这样一种态度的人,与那些严谨的研究目的相去甚远。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宗教集会更适合那些想听布道的人。在此比较了各种文化的相对价值,但我在正文中不予论述。人类的命运,的确会让一个初窥其面目的人感到惊奇不已,但将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意见隐藏起来才是明智之举,如同一个人在看到浩瀚大海或雄伟山峰时所表现出的那样,除非他觉得自己用艺术或预言的方式来抒发感情是件责无旁贷的事。更多的时候,长篇大论地讨论直觉感知意味着对自己无知的一种掩饰,这同样也体现了对人本身的认识。

在本著中,一直未充分利用人种学的相关资料。毫无疑问,要想进行真正彻底的考察,这种资料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对亚洲宗教的考察研究中。对于这点,需要在此作些解释。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局限,除了作者的能力有限外,本著作中所收录的论文,还肩负着研究代表各自国家文化的各阶层的宗教伦理的使命。我们最为关注的是它们的行动持续发生的作用,所以必然会存在这方面的缺陷。只有当此种行动需要与人种学和民俗学所提供的客观事实进行比较时,后者所发挥的作用才会完全显露出来。所以,我们不仅承认而且还要明确强调:人种学家们完全有理由和责任提出不同的意见。我希望能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一领域作系统的调查和研究。但这一工作的考察范围也将会大大超出原有的严格的界定。所以我们只能尽力阐释那些与西方宗教进行比较的重点。

在最后,与此相关的人类学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说明一下。现实世界的变化已经多次证明:在西方,甚至是更大的范围,某些形式的理性化已经在迥然不同的文化领域中得到了发展。所以将遗传差异的因素考虑在内也是必然的事。生物遗传因素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承认自己比较倾向于这种看法。虽然在人类学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对本著作所研究的主题到底有多大的帮助,目前我仍没有发现一个精准甚或是近似的测度。社会学研究和历史学研究的首要任务,必然是依照它们对环境的反应做出的满意解释,来分析其中所有的影响与因果关系。只有当人种神经病学与心理学的发展大大超越了目前的起始阶段的水平,我们才可能对这一问题做出圆满的解释。不过就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一目标的定立尚有些好高骛远的意味。因而在此侈谈遗传问题就等于自觉地放弃了提高现有认识的机会,将问题的讨论转移到了一些毫无疑义地方面了。

只要稍稍浏览一下那些混杂着多种宗教成分的国家的就业情况统计表,就会很容易发现这样一种状况。这些因素可以追溯到古代,那时宗教派别并不是经济状况的影响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倒是经济状况的结果。要想获得上述职业,通常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接受有偿的教育与培训,这两者大多时候都需要同时具备。而这种情况按现在的状况来说,只有掌握丰厚的遗产的人才具备,最起码也要有充足的物质保障。在十六世纪,帝国某些经济发达、资源丰富、环境优越的地区(尤其是富庶的城镇)都成为新教的领域。时至今日,这一转变的结果还使新教徒在现实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位置。那么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历史性问题:那些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为何也是教会改革最初的拥护者?这个问题远非我们想象得那么容易做出解答。

从传统经济中解放出来,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也增强了这一趋势--以怀疑一切传统统治的权威性的精神来质疑传统宗教的尊严。但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易于被人们所忽视:宗教改革并不意味着教会失去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控制力,与此相反,另一种新型的控制力取代以前的手法。这表明废弃一种松散而行之无效的传统控制,进而树立一种从私人空间到公共领域的全方位的行之有效的控制管理,这种方式既是使人无法忍受的、又是不得不被强制执行的。惩罚异教,宽恕罪人--天主教的这一教规一如先前那样在今日的生活中得到切实的贯彻,现在也已受到了享受现代经济利益的诸多民族的宽容;早在十五世纪之初,地球上最发达与富足的民族已然接受了这一教条。而与之相反的另一种情形是,加尔文教派的教规,一如它在十六世纪的日内瓦与苏格兰、十六十七世纪之交的荷兰大部分地区、十七世纪的新英格兰以及英格兰本土一段时间内所遭遇的那样,成为一种在我们看来让人难以容忍的对于个体的宗教控制--这同样也是当时荷兰、英格兰、日内瓦等国的绝大多数的旧贵族的想法。在这些富足的地区,宗教改革者最不满意的是教会对这里的生活监督得太少,而不是太多。在当时那些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中的新兴资产阶级,不仅没有对这种清教的专制统治产生任何的不满情绪,而且从保卫这种专制的情绪中生发出一种英雄主义。而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解释呢?不可否认,在此之前,资产阶级从未有过这种英雄主义的表现,此后也未有过。卡莱尔一语道破此中的深意:这是“我们唯一的具有英雄主义色彩的行动”。

然而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在近代生活中,新教徒拥有较多的所有权与管理位置,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或许可以部分地归咎于他们继承了更多的财产。但这并不能解释所有的问题。在此举出几个现实的例子:在巴登、巴伐利亚、匈牙利等地,可以看出天主教徒父母与新教徒父母之间,两者为其子女提供高等教育种类的巨大差异。高等学校中,在校生与毕业生中的天主教徒所占的比例,通常都低于他们在总人口数中所占的比例于新教徒。文科学校提供的人文教育是天主教徒最乐于接受的教育。但这并不能归咎于继承财产的差异,与此恰恰相反,这一状况却造成了很少有天主教徒从事资本主义商业活动的局面。

近代工业中,天主教徒在熟练工人中只占少数,这一现象或许可以部分的归咎于这样一个令人注目的事实:毫无疑问,工厂中的大部分熟练工人都来自青年手工业者;而这种情况吸引了多数的新教徒而非天主教徒。在手工行业中,天主教徒更趋于采取一种保守的姿态,一直固守在本行业中,这也就意味着最终成为师傅;而被吸引到工厂充当工人的新教徒,则更多地处于熟练技工与管理人员的位置上。针对此种情况,只能归结为这样的原因:因受环境影响所形成的心理与精神特征(在此是指整个家族和父母双方家庭的宗教气氛所认同的教育类型)决定了本人对职业的选择,这也就决定了一生的职业方向。

天主教徒很少参与近代德国的经济生活。此种表现与任何时代。

我们的任务是,研究这些宗教,归结它们所呈现的或曾有过的特质;因为我们能够通过这些特质找出形成以上描述的情况的原因。单从表面的现象看,根据人们通常具有的印象,不免对此种差异做出这样的解释:相对于新教,天主教更注重来世,它最高理想中的禁欲色彩更是显著,因而信徒们会毫不为现世的利益所动。这种解释正符合评价这两个教派时的普遍倾向。对新教而言,这正好可以作为抨击天主教生活方式中(无论是现实的还是想象的)禁欲思想的基础;而对于天主教一方,这种解释正好说明是新教将理想世俗化才使得世风日下。一位作家试图用下述归纳来总结两者对经济生活的态度上的差异:“天主教徒更为平和,极少物欲;宁愿过一辈子收入不高而简朴宁静的生活,也不愿为获得名利而整天寻求冒险与刺激,即使他们有这样发财的机会。俗话说:‘吃好睡好,二者不可兼得。’化用在这两者身上,也就是新教徒乐于享受美食,而天主教徒则情愿美美地睡上一觉。”事实上,这种吃好睡好的欲念,并不能完全恰当地概括近代德国社会中的新教徒各种行为动机的特征。但在过去,这种情形却完全不同:荷兰、英国、美国的清教徒的形象完全与声色犬马毫不沾边。在后面地论述中我们将会认识到这点,这对我们的研究也极为重要。更加使人感到吃惊的是,法国地区的新教徒(其他地方的新教徒也一样)在一定程度上长期甚至有些至今还保留着过去加尔文教派的典型特征--尤其是那些被多次宗教斗争所磨砺出来的特质。但是(难道正是出于这种缘故?后面我们还将提到这一问题),众所周知,这些特质也是促进当时法国的工业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并在宗教迫害时期也一直既往地发挥着影响。假使我们能够将这种宗教热情以及宗教利益在教徒生活中所具有的支配地位称来世精神,那么如今的法国地区的加尔文教徒,仍然同过去一样,其所具有的来世信仰与北日尔曼的天主教徒(就像宗教是所有民族都是至关紧要的事情一般,毫无疑问,天主教对后者也具有同样的影响)比起来毫不逊色;两者都在各自的领域内,以同样的表现游离于主流宗教之外。在法国的天主教中,地位低下的教徒非常热衷于世俗的享乐,而地位高的教徒则对宗教采取敌视的态度。而如今德国的新教徒也同样专注于世俗的经济生活,而本国的上层人物则对宗教极为冷淡。这一鲜明的对比十分清楚地表明:所谓的天主教的来世观念,新教看重现世享乐,以及除此之外的诸多含混的说法都不足以对本书的任何问题作出完满的解释。采用如此含糊其辞的说法,根本无法解释现实的情况,更无法对过去的真实情形作出一个合理的交代。假使有人想用这种说辞来解释问题,那么除了上面所提到的种种见解之外,将会出现另外的综合以上种种看法的推测:来世观念、禁欲主义、宗教虔诚与讲求实际利益的资本主义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冲突,两者之间反而存在着一种极其密切的关系。

实际上,只要稍微留心观察,基督教的许多灵魂人物都出自工商界,特别是那些最狂热的虔信派信徒大多也是出身于此,这的确令人很吃惊。或许这可以解释为不能适应商业生活的敏感本性对拜金主义的一种反动。就像阿西西人弗兰西斯那样,很多虔信派教徒也是用这样的话来解释他们的皈依过程的。与此相同,大资本家中,也有很多人(其中也包括西塞-罗兹这样的人物)都出身于牧师家庭,这一引人注目的事实或许也能够对他们所表现出的禁欲教养的反动作出解释。但是,这种解释却不能说明一种非凡的资本主义商业意识为何会以各种形式渗入到同一个群体或集团中,与支配他们全部生活的最强烈的信仰共存。这一情况并非个案,在新教的漫漫历史征程中,这些特质都为许多最重要的教会和教派所共有。尤其是加尔文教派,不管它身处何地。但正像我们从科尔贝特的斗争中所了解的,法国早在十六世纪时就已经是这样了。甚至连奥地利这样保守的国家都直接引进了信仰新教的手艺人,其它国家就更是如此了。 fYphqWAB7BKI1MmElhszHqTqeOl8VkeBpPagRX5rf9nzTJjlid85g5mZ/m4/h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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