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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西洋艺术为宗教,解放后的自由人则为艺术而艺术,到贵族打倒后,没有反抗性而变为消极的东西。

总结以上有怠工的奴隶,有开小差的奴隶,有以罢工抬高价钱的奴隶。各种奴隶都有,但没有想做主人的。这些人虽间不容发,但是都没有想到当主人。倒是农民想要当主人反而当成了,如刘邦、朱元璋是;张献忠、李自成、洪秀全等是没有当成功的。士大夫只想做官,只想到最高的理想最大胆的手腕是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这种人不需要革命,无革命的观念和欲念,故士大夫从来不需要革命。农民从来不得到主人给他的面包渣,骨头,故他可以反抗,可以成功。

往后要做主人,要做无奴隶的主人。

(三)主人阶段:--

自由人不是主人,但像主人,似是而非。士大夫做自由人就够了,无需为主人,等自由人的自由被剥夺了,成了有形的奴隶,他就可以回头来帮助别人革命。最不能安身的是奴隶农民,因为他无处藏身,他就要起来积极地革命。

法西斯要将人都变成奴隶,每个人都有当奴隶的危机,大家要反抗,抗了法西斯,不仅要做自由人,而是要真正做主人。

所以我对于战后文艺的道路有三种看法:

一、恢复战前。

二、实现战前未达到的理想。

三、提高我们的欲念。

前两种都较消极,第三种却是积极的提高,因为打了仗后,人民理想的身价应与今日的通货膨胀一样的增高。今日有人要内战,我们当然要更高的代价,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战后之文艺的道路是要做主人的文艺。有了战争就产生了我们新的觉悟,我们认清自己身分的本质,我们由做奴隶的身分而往上爬,只看见上面的目的地而只顾往上爬,不知往下看。虽然看见目的地快到,但这是我们的幻觉,这是有随时被人打下来的危险。我们不能单往上看,而是要切实的往下看,要将在上面的推翻了,大家才能在地上站得稳。由这个观点上看:如果我们仅只是追求我们更多的个人自由,让我们藏的更深,那就离人民愈远。今天我们不这样逃,更要防止别人逃,谁不肯回头来,就消灭他!

我们大学的学院式的看法太近视,我们在当过更好一点的奴隶以后,对过去已经看得太多,从来不去想别的,过去我们骑在人家颈上,不懂希望及展望将来的前途,书愈读的多,就像耗子一样只是躲,不敢想,没有灵魂,为这个社会所限制住,为知识所误,从来不想到将来。

将来这条道路,不但自己要走,还要将别人拉回来走,这是历史发展的法则。如果还有要逃的,消灭他,服从历史。

(原载1947年9月出版的《文汇丛刊》第4辑《人民至上主义的文艺》)

第二辑 学以真解惑

关于儒-道-土匪

医生临症,常常有个观望期间,不到病势相当沉重,病象充分发作时,正式与有效的诊断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病人方面,往往愈是痼疾,愈要讳疾忌医,因此恐怕非等到病势沉重,病象发作,使他讳无可讳,忌无可忌时,他也不肯接受诊断。

事到如今,我想即使是最冥顽的讳疾忌医派,如钱穆教授之流,也不能不承认中国是生着病,而且病势的严重,病象的昭著,也许赛过了任何历史记录。惟其如此,为医生们下诊断,今天才是最成熟的时机。

向来是“旁观者清”,无怪乎这回最卓越的断案来自一位英国人。这是韦尔斯先生观察所得:

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

--《人类的命运》

为了他的诊断的正确性,我们不但钦佩这位将近八十高龄的医生,而且感激他,感激他给我们查出了病源,也给我们至少保证了半个得救的希望,因为有了正确的诊断,才谈得到适当的治疗。

但我们对韦尔斯先生的拥护,不是完全没有保留的,我认为假如将“儒家,道家,土匪”,改为“儒家,道家,墨家”,或“偷儿,骗子,土匪”,这不但没有损害韦氏的原意,而且也许加强了它,因为这样说话,可以使那些比韦氏更熟悉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人,感着更顺理成章点,因此也更乐于接受点。

先讲偷儿和土匪,这两种人作风的不同,只在前者是巧取,后者是豪夺罢了。“巧取豪夺”这成语,不正好用韩非的名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来说明吗?而所谓侠者不又是堕落了的墨家吗?至于以“骗子”代表道家,起初我颇怀疑那徽号的适当性,但终于还是用了它。“无为而无不为”也就等于说:无所不取,无所不夺。而看去又像是一无所取,一无所夺,这不是骗子是什么?偷儿,骗子,土匪是代表三种不同行为的人物,儒家,道家,墨家是代表三种不同的行为理论的人物;尽管行为产生了理论,理论又产生了行为,如同鸡生蛋,蛋生鸡一样,但你既不能说鸡就是蛋,你也就不能将理论与行为混为一谈。所以韦尔斯先生叫儒家,道家和土匪站作一排,究竟是犯了混淆范畴的逻辑错误。这一点表过以后,韦尔斯先生的观察,在基本意义上,仍不失为真知灼见。

就历史发展的次序说,是儒,墨,道。要明白儒墨道之所以成为中国文化的病,我们得从三派思想如何产生讲起。

由于封建社会是人类物质文明成熟到某种阶段的结果,而它自身又确乎能维持相当安定的秩序,我们的文化便靠那种安定而得到迅速的进步,而思想也便开始产生了。但封建社会的组织本是家庭的扩大,而封建社会的秩序是那家庭中父权式的以上临下的强制性的秩序,它的基本原则至多也只是强权第一,公理第二。当然秩序是生活必要的条件,即便是强权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好。尤其对于把握强权,制定秩序的上层阶级,那种秩序更是绝对的可宝。儒家思想便是以上层阶级的立场所给予那种秩序的理论的根据。然而父权下的强制性的秩序,毕竟有几分不自然,不自然的便不免虚伪。虚伪的秩序终久必会露出破绽来,墨家有见于此,想以慈母精神代替严父精神来维持秩序,无奈秩序已经动摇后,严父若不能维持,慈母更不能维持。儿子大了,父亲管不了,母亲更管不了,所以墨家之归于失败,是势所必然的。

墨家失败了,一气愤,自由行动起来,产生所谓游侠了,于是秩序便愈加解体了。秩序解体以后,有的分子根本怀疑家庭存在的必要,甚至咒诅家庭组织的本身,于是独自逃掉了,这种分子便是道家。

一个家庭的黄金时代,是在夫妇结婚不久以后,有了数目不太多的子女,而子女又都在未成年的期间,这时父亲如果能够保持着相当丰裕的收入,家中当然充满一片天伦之乐,即令不然,儿女人数不多,只要分配得平均,也还可以过得相当快乐,万一分配不太平均,反正儿女还小,也不至闹出大乱子来。但事实是一个庞大的家庭,儿女太多,又都成年了,利害互相冲突,加之分配本来就不平均,父亲年老力衰,甚至已经死了,家务由不得持平的大哥主持,其结果不会好,是可想而知了。儒家劝大哥一面用父亲在天之灵的大帽子实行高压政策,一面叫大家以黄金时代的回忆来策励各人的良心,说是那样,当年的秩序和秩序中的天伦之乐,自然会恢复。他不晓得当年的秩序,本就是一个暂时的假秩序,当时的相安无事,是沾了当时那特殊情形的光,于今情形变了,自然会露出马脚来。墨家的母性的慈爱精神不足以解决问题,原因也只在儿女大了,实际的利害冲突,不能专凭感情来解决,这一层前面已经提到。在这一点上,墨家犯的错误,和儒家一样,不过墨家确乎感觉到了那秩序中分配不平均的基本症结,这一点就是他后来走向自由行动的路的心理基础。墨家本意是要实现一个以平均为原则的秩序,结果走向自由行动的路,是破坏秩序。只看见破坏旧秩序,而没有看见建设新秩序的具体办法,这是人们所痛恶的,因为,正如前面所说的,秩序是生活的必要条件。尤其是中国人的心理,即令不公平的秩序,也比完全没有秩序强。

这里我们看出了墨家之所以失败,正是儒家之所以成功。至于道家因根本否认秩序而逃掉,这对于儒家,倒因为减少了一个掣肘的而更觉方便,所以道家的遁世实际是帮助了儒家的成功。因为道家消极的帮了儒家的忙,所以儒家之反对道家,只是口头的,表面的,不像他对于墨家那样的真心的深恶痛绝。因为儒家的得势,和他对于墨道两家态度的不同,所以在上层阶级的土大夫中,道家还能存在,而墨家却绝对不能存在。墨家不能存在于士大夫中,便一变为游侠,再变为土匪,愈沉愈下了。

捣乱分子墨家被打下去了,上面只剩了儒与道,他们本来不是绝对不相容的,现在更可以合作了。合作的方案很简单。这里恕我曲解一句古书,《易经》说“肥遁,无不利”,我们不妨读肥为本字,而把“肥遁”解为肥了之后再遁,那便是说一个儒家做了几任“官”,捞得肥肥的,然后撒开腿就跑,跑到一所别墅或山庄里,变成一个什么居士,便是道家了。--这当然是对己最有利的办法了。甚至还用不着什么实际的“遁”,只要心理上念头一转,就身在宦海中也还是遁,所谓“身在魏阙,心在江湖”和“大隐隐朝市”者,是儒道合作中更高一层的境界。在这种合作中,权利来了,他以儒的名分来承受,义务来了,他又以道的资格说,本来我是什么也不管的。儒道交融的妙用,真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在这种情形之下,称他们为偷儿和骗子,能算冤曲吗?

“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些古语中所谓王侯如果也包括了“不事王侯,高尚其事”的道家,便更能代表中国的文化精神。事实上成语中没有骂到道家,正表示道家手段的高妙。讲起穷凶极恶的程度来,土匪不如偷儿,偷儿不如骗子,那便是说墨不如儒,儒不如道,韦尔斯先生列举三者时,不称墨而称土匪,也许因为外国人到中国来,喜欢在穷乡僻壤跑,吃土匪的亏的机会特别多,所以对他们特别深恶痛绝。在中国人看来,三者之中其实土匪最老实,所以也是最好防备。从历史上看来,土匪的前身墨家,动机也最光明,如今不但在国内,偷儿骗子在儒道的旗帜下,天天剿匪,连国外的人士也随声附和的口诛笔伐,这实在欠公允,但我知道这不是韦尔斯先生的本意,因为我知道在他们本国,韦尔斯先生的同情一向是属于那一种人的。

话说回来,土匪究竟是中国文化的病,正如偷儿骗子也是中国文化的病。我们甚至应当感谢韦尔斯先生在下诊断时,没有忘记土匪以外的那两种病源--儒家和道家。韦尔斯先生用《春秋》的书法,将儒道和土匪并称,这是他的许多伟大贡献中的又一个贡献。

(原载1944年7月20日昆明《中央日报》第2版“周中专论”栏)

什么是儒家--中国士大夫研究之一

“无论在任何国家,”伊里奇在他的《国家论》里说,“数千年间全人类社会的发展,把这发展的一般的合法则性,规则性,继起性,这样的指示给我们了:即是,最初是无阶级社会--贵族不存在的太古的,家长制的,原始的社会;其次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奴隶占有者的社会。奴隶占有者和奴隶是最初的阶级分裂。前一集团不仅占有生产手段--土地,工具(虽然工具在那时是幼稚的),而且还占有了人类。这一集团称为奴隶占有者,而提供劳动于他人的那些劳苦的人们便称为奴隶。”中国社会自文明初发出曙光。即约当商盘庚时起,便进入了奴隶制度的阶段,这个制度渐次发展,在西周达到它的全盛期,到春秋中叶便成强弩之末了,所以我们可以概括的说,从盘庚到孔子,是我们历史上的奴隶社会期。但就在孔子面前,历史已经在剧烈的变革着,转向到另一个时代,孔子一派人大声疾呼,企图阻止这一变革,然而无效。历史仍旧进行着,直到秦汉统一,变革的过程完毕了,这才需要暂时休息一下。趁着这个当儿,孔子的后学们,以董仲舒为代表,便将孔子的理想,略加修正,居然给实现了。在长时期变革过程的疲惫后,这是一帖理想的安眠药,因为这安眠药的魔力,中国社会便一觉睡了两千年,直到孙中山先生才醒转一次。孔子的理想既是恢复奴隶社会的秩序,而董仲舒是将这理想略加修正后,正式实现了,那么,中国社会,从董仲舒到中山先生这段悠长的期间,便无妨称为一个变相的奴隶社会。

董仲舒的安眠药何以有这大的魔力呢?要回答这问题,还得从头说起。相传殷周的兴亡是仁暴之差的结果,这所谓仁与暴分明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奴隶管理政策。大概殷人对于奴隶榨取过度,以至奴隶们“离心离德”而造成“前途倒戈”的后果,反之,周人的榨取比较温和,所以能一方面赢得自己奴隶的“同心同德”,一方面又能给太公以施行“阴谋”的机会,教对方的奴隶叛变他们自己的主人。仁与暴是漂亮的名词,实际只是管理奴隶的方法有的高明点,有的笨点罢了。周人还有个高明的地方,那便是让胜国的贵族管理胜国的奴隶。《左传》定公四年说:“周公相王室,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使之职事于鲁,分之土田陪敦(附庸,即仆庸),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这些殷民六族与七族便是胜国投降的贵族,那些“备物典策,官司彝器”的“祝宗卜史”便是后来所谓“儒”--寄食于贵族的智识分子。让贵族和智识分子分掌政教,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隶(附庸),这对奴隶们和奴隶占有者(周人)双方都有利的,因为以居间的方式他们可以缓和主奴间的矛盾,他们实在做了当时社会机构中的一种缓冲阶层。后来胜国贵族们渐趋没落,而儒士们因有特殊智识和技能,日渐发展成一种宗教文化的行帮企业,兼理着下级行政干部的事务,于是缓冲阶层便为儒士们所独占了。(当然也有一部分没落的胜国贵族,改业为儒,加入行帮的。)

明白了这种历史背景,我们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因为儒家是一个居于矛盾的两极之间的缓冲阶层的后备军,所以他们最忌矛盾的统一,矛盾统一了,没有主奴之分,便没有缓冲阶层存在的余地。他们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面,偏袒了一方,使一方太强,有压倒对方的能力,缓冲者也无事可做。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便是要使上下在势均力敌的局面中和平相处,而切忌“同”于某一方面,以致动摇均势。因为动摇了均势,便动摇自己的地位啊!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讲中庸之道,正因他是站在中间的一种人。中庸之道,对上说,爱惜奴隶,便是爱惜自己的生产工具,也便是爱惜自己,所以是有利的;对下说,反正奴隶是做定了,苦也就吃定了,只要能少吃点苦就是幸福,所以也是有利的。然而中庸之道,最有利的,恐怕还是那站在中间,两边玩弄,两边镇压,两边劝谕,做人又做鬼的人吧!孔子之所以宪章文武,尤其梦想周公,无非是初期统治阶级的奴隶管理政策,符合了缓冲阶层的利益,所谓道统者,还是有其社会经济意义的。

可是切莫误会,中庸决不是公平。公平是从是非观点出发的,而中庸只是在利害上打算盘。主奴之间还讲什么是非呢?如果是要追究是非,势必牵涉到奴隶制度的本身,如果这制度本身发生了问题,哪里还有什么缓冲阶层呢?显然的,是非问题是和儒家的社会地位根本相抵触的。他只能一面主张“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一面用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论,维持现有的秩序(既成事实),然后再苦口婆心的劝两面息事宁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我疑心“中庸”之庸字也就是“附庸”之庸字,换言之,“中庸”便是中层或中间之佣。自身既也是一种佣役(奴隶),天下哪有奴隶支配主人的道理,所以缓冲阶层的真正任务,也不过是恳求主子刀下留情,劝令奴才忍重负辱,“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天秤上的码子老是向重的一头移动着,其结果,“中庸”恰恰是“不中庸”,可不是吗?“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果然你辞了爵禄,蹈了白刃,那于主人更方便(因为把劝架的人解决了,奴才失去了掩蔽,主人可以更自由的下毒手),何况爵禄并不容易辞,白刃更不容易蹈呢?实际上缓冲阶层还是做了帮凶,“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冉求的作风实在是缓冲阶层的惟一出路。孔子喝令“小子鸣鼓而攻之”!是冤枉了冉求,因为孔子自己也是“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的,冉求又怎能饿着肚子不吃饭呢!

但是,有了一个建筑在奴隶生产关系上的社会,季氏便必然要富于周公,冉求也必然要为之聚敛,这是历史发展的一定的法则。这法则的意义是什么呢?恰恰是奴隶社会的发展促成了奴隶社会的崩溃。缓冲阶层既依存于奴隶社会,那么冉求之辈替主人聚敛,也就等于替缓冲阶层自掘坟墓。所以毕竟是孔子有远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冉求是自己给自己毁坏青山啊!然而即令是孔子的远见也没有挽回历史。这是命运的作剧吧?做了缓冲阶层,其势不能帮助上头聚敛,不聚敛,阶层的地位便无法保持,但是聚敛得来使整个奴隶社会的机构都要垮台,还谈得到什么缓冲阶层呢?所以孔子的呼吁如果有效,青山不过是晚坏一天,自己便多烧一天的柴,如果无效,青山便坏得更早点,自己烧柴的日子也就有限了,孔子的见地远是远点,但比起冉求,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结果,历史大概是沿着冉求的路线走的,连比较远见的路线都不曾蒙它采纳,于是春秋便以高速度的发展转入了战国,儒家的理想,非等到董仲舒是不能死灰复燃的。

话又说回来了,儒家思想虽然必需等到另一时代,客观条件成熟,才能复活,但它本身也得有其可能复活的主观条件,才能真正复活,否则便有千百个董仲舒,恐怕也是枉然。儒家思想,正如上文所说,是奴隶社会的产物,而它本身又是拥护奴隶社会的。我们都知道,奴隶社会是历史必须通过的阶段(它本身是社会进步的果,也是促使社会进步的因)。既然必须通过,当然最好是能过得平稳点,舒服点。文武周公所安排的,孔子所发表的奴隶社会,因为有了那样缓和的榨取政策,和为执行这政策而设的缓冲阶层,它确乎是一比较舒服的社会,因为舒服,所以自从董仲舒把它恢复了,二千年的历史在它的怀抱中睡着了。

诚然,董仲舒的儒家不是孔子的儒家,而董仲舒以后的儒家也不是董仲舒的儒家,但其为儒家则一,换言之,他们的中心思想是一贯的。二千年来士大夫没有不读儒家经典的,在思想上,他们多多少少都是儒家,因此,我们了解了儒家,便了解了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如上文所说,儒家思想是奴隶社会的产物,然则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是什么,也就值得深长思之了!

(原载1945年1月13日昆明《民主周刊》第1卷第5期)

庄子

臣子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

--《养生主》

庄子名周,宋之蒙人[2](今河南商丘县东北)。宋在战国时属魏,魏都大梁,因又称梁。《史记》说他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庄子-田子方》、《徐无鬼》两篇于魏文侯、武侯称谥,而《则阳篇》、《秋水篇》迳称惠王的名字,又称公子,《山木篇》又称为王,《养生主》称文惠君,看来他大概生于魏武侯末叶,现在姑且定为周烈王元年(前375年)。他的卒年,马叙伦定为赧王二十年(前295年),大致是不错的。

与他同时代的惠施只管被梁王称为“仲父”,齐国的稷下先生们只管“皆列第为上大夫”,荀卿只管“三为祭酒”,吕不韦的门下只管“珠履者三千人”,--庄周只管穷困了一生,寂寞了一生。《庄子-外物篇》说他“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山木篇》说他“衣大布而补之,正系履而过魏王。”这两件故事是否寓言,不得而知,然而拿这所反映的一副穷措大的写照,加在庄周身上,决不冤枉他。我们知道一个人稍有点才智,在当时,要交结王侯,赚些名声利禄,是极平常的事。《史记》称庄子“其学无所不窥”,又说他“善属书离辞,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庄子的博学和才辩并不弱似何人,当时也不是没人请教他,无奈他脾气太古怪,不会和他们混,不愿和他们混。据说楚威王遣过两位大夫来聘他为相,他发一大篇议论,吩咐他们走了。《史记》又说他做过一晌漆园吏,那多半是为糊口计。吏的职分真是小得可怜,谈不上仕宦,可是也有个好处--不致妨害人的身分,剥夺人的自由。庄子一辈子只是不肯做事,大概当一个小吏,在庄子,是让步到最高限度了。依据他自己的学说,做事是不应当的,还不只是一个人肯不肯的问题。但我想那是愤激的遁辞。他的实心话不业已对楚王的使者讲过吗?

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

又有一次宋国有个曹商,为宋王出使到秦国,初去时,得了几乘车的俸禄,秦王高兴了,加到百乘,这人回来,碰见庄子,大夸他的本领,你猜庄子怎样回答他?

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痤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所治愈下,得车愈多。子岂治其痔邪?何车之多也?子行矣!

话是太挖苦了,可是当时宦途的风气也就可想而知。在那种情况之下,即使庄子想要做事,叫他如何做去?

我们根据现在的《庄子》三十三篇中比较可靠的一部分,考察他的行踪,知道他到过楚国一次,在齐国待过一晌,此外似乎在家乡的时候多。和他接谈过的也十有八九是本国人。《田子方篇》见鲁哀公的话,毫无问题是寓言;《说剑》是一篇赝作,因此见赵文王的事更靠不住。倒是“庄子钓于濮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游乎雕陵之樊”,“庄子行于山中,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这一类的记载比较合于庄周的身分,所以我们至少可以从这里猜出他的生活的一个大致。他大概是《刻意篇》所谓“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的一种人。我们不能想象庄子那人,朱门大厦中会常常有他的足迹,尽管时代的风气是那样的,风气干庄周什么事?况且王侯们也未必十分热心要见庄周。凭白的叫他挖苦一顿做什么!太史公不是明讲了“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吗?

惠子屡次攻击庄子“无用”。那真是全不懂庄子而又懂透了庄子。庄子诚然是无用,但是他要“用”做什么?

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

这样看来,王公大人们不能器重庄子,正合庄子的心愿。他“学无所不窥”,他“属书离辞,指事类情”,正因犯着有用的嫌疑,所以更不能不掩藏、避讳,装出那“其卧徐徐,其觉于于,一以己为马,一以己为牛”的一副假痴假騃的样子,以求自救。

归真的讲,关于庄子的生活,我们知道的很有限。三十三篇中述了不少关于他的轶事,可是谁能指出那是寓言,那是实录?所幸的,那些似真似假的材料,虽不好坐实为庄子的信史,却满足以代表他的性情与思想;那起码都算得画家所谓“得其神似”。例如《齐物论》里“庄周梦为蝴蝶”的谈话,恰恰反映着一个潇洒的庄子;《至乐篇》称“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又分明影射着一个放达的庄子;《列御寇篇》所载庄子临终的那段放论,也许完全可靠:

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弟子曰:“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其余的故事,或滑稽,或激烈,或高超,或毒辣,不胜枚举,每一事象征着庄子人格的一方面,综合的看去,何尝不俨然是一个活现的人物?

有一件事,我们知道是万无可疑的,惠施在庄子生活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这人是他最接近的朋友,也是他最大的仇敌。他的思想行为,一切都和庄子相反,然而才极高,学极博,又是和庄子相同的。他是当代最有势力的一派学说的首领,是魏国的一位大政治家。庄子一开口便和惠子抬扛;一部《庄子》,几乎页页上有直接或间接糟蹋惠子的话。说不定庄周著书的动机大部分是为反对惠施和惠施的学说,他并且有诬蔑到老朋友的人格的时候。据说(大概是他的弟子们造的谣言)庄子到梁国,惠子得着消息,下了一道通缉令,满城搜索了三天。说惠子是怕庄子来抢他的相位,冤枉了惠子,也冤枉了庄子。假如那事属实,大概惠子是被庄子毁谤得太过火,为他办事起见,不能不下那毒手?然而惠子死后,庄子送葬,走到朋友的墓旁,叹息道:“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两人本是旗鼓相当的敌手,难怪惠子死了,庄子反而感到孤寂。

除了同国的惠子之外,庄子不见得还有多少朋友。他的门徒大概也有限。朱熹以为“庄子当时亦无人宗之,他只在僻处自说”,像是对的。孟子是邹人,离着蒙不甚远,梁、宋又是他到过的地方,他辟杨墨,没有辟到庄子。《尸子》曰:“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囿。”没有提及庄子。《吕氏春秋》也有同类的论断,从老聃数到儿良,偏漏掉了庄子。似乎当时只有荀卿谈到庄子一次,此外绝没有注意到他的。

庄子果然毕生是寂寞,不但如此,死后还埋没了很长的时期。西汉人讲黄老而不讲老庄。东汉初班嗣有报桓谭借《庄子》的信札,博学的桓谭连《庄子》都没见过。注《老子》的邻氏、傅氏、徐氏、河上公、刘向、毋丘望之、严遵等都是西汉人,两汉竟没有注《庄子》的。庄子说他要“处乎材与不材之间”,他怕的是名,一心要逃名,果然他几乎要达到目的,永远湮没了。但是我们记得,韩康徒然要向卖药的生活中埋名,不晓得名早落在人间,并且恰巧要被一个寻常的女子当面给他说破。求名之难哪有逃名难呢?庄周也要逃名;暂时的名可算给他逃过了,可是暂时的沉寂毕竟只为那永久的赫烜作了张本。

一到魏、晋之间,庄子的声势忽然浩大起来,崔譔首先给他作注,跟着向秀、郭象、司马彪、李颐都注《庄子》。像魔术似的,庄子忽然占据了那全时代的身心,他们的生活,思想,文艺,--整个文明的核心是庄子。他们说:“三日不读老庄,则舌本间强。”尤其是《庄子》,竟是清谈家的灵感的泉源。从此以后,中国人的文化上永远留着庄子的烙印。他的书成了经典。他屡次荣膺帝主的尊封。[3]至于历代文人学者对他的崇拜,更不用提。别的圣哲,我们也崇拜,但哪像对庄子那样倾倒、醉心、发狂?

庖丁对答文惠君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这句话的意义,若许人变通的解释一下,使恰好可以移作庄子本人的断语。庄子是一位哲学家,然而侵入了文学的圣域。庄子的哲学,不属本篇讨论的范围。我们单讲文学家庄子;如有涉及他的思想的地方,那是当作文学的核心看待的,对于思想本身,我们不加批评。

古来谈哲学以老、庄并称,谈文学以庄、屈并称。南华的文辞是千真万真的文学,人人都承认。可是《庄子》的文学价值还不只在文辞上。实在连他的哲学都不像寻常那一种矜严的、峻刻的、料峭的一味皱眉头、绞脑汁的东西,他的思想的本身便是一首绝妙的诗。

一壁认定现实全是幻觉,是虚无,一壁以为那真正的虚无才是实有,庄子的议论,反来复去,不外这两个观点。那虚无,或称太极,或称涅盘,或称本体。庄子称之为“道”。他说: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豨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羲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

有大智慧的人们都会认识道的存在,信仰道的实有,却不像庄子那样热忱的爱慕它。在这里,庄子是从哲学又跨进了一步,到了文学的封域。他那婴儿哭着要捉月亮似的天真,那神秘的怅惘、圣睿的憧憬、无边无际的企慕、无涯岸的艳羡,便使他成为最真实的诗人。

然而现实究竟不容易抹煞,即使你说现实是幻觉,幻觉的存在也是一种存在。要调解这冲突:起码得承认现实是一种寄寓,或则像李白认定自己是“天上谪仙人”,现世的生活便成为他的流寓了。“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庄子仿佛说,那“无”处便是我们真正的故乡。他苦的是不能忘情于他的故乡。“旧国旧都,望之怅然”,是人情之常。纵使故乡是在时间以前,空间以外的一个缥缈极了的“无何有之乡”,谁能不追忆,不怅望?何况羁旅中的生活又是那般龌龊、逼仄、孤凄、烦闷?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

庄子的著述,与其说是哲学,毋宁说是客中思家的哀呼;他运用思想,与其说是寻求真理,毋宁说是眺望故乡,咀嚼旧梦。他说:“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穷年。”一种客中百无聊赖的情绪完全流露了。他这思念故乡的病意,根本是一种浪漫的态度,诗的情趣。并且因为他钟情之处,“大有迳庭,不近人情”,太超忽,太神秘,广大无边,几乎令人捉摸不住,所以浪漫的态度中又充满了不可逼视的庄严。是诗便少不了那一个哀艳的“情”字。《三百篇》是劳人思妇的情;屈、宋是仁人志士的情,庄子的情可难说了,只超人才载得住他那种神圣的客愁。所以庄子是开辟以来最古怪、最伟大的一个情种;若讲庄子是诗人,还不仅是泛泛的一个诗人。

或许你要问《庄子》的思致诚然是美,可是哪一种精深的思想不美呢?怎见得《庄子》便是文学?你说他的趣味分明是理智的冷艳多于情感的温馨,他的姿态也是瘦硬多于柔腻,那只算得思想的美,不是情绪的美。不错。不过你能为我指出思想与情绪的分界究竟在哪里吗?唐子西在惠州给各种酒取名字,温和的叫做“养生主”,劲烈的叫做“齐物论”。他真是善于饮酒,又善于读《庄子》。《庄子》会使你陶醉,正因为那里边充满了和煦的、郁蒸的、焚灼的各种温度的情绪。向来一切伟大的文学和伟大的哲学是不分彼此的。你若看不出《庄子》的文学,只因他的神理太高,你骤然体验不到。

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是就下界的人们讲的,你若真是隶籍仙灵,何至有不胜寒的苦头?并且文学是要和哲学不分彼此,才庄严,才伟大。哲学的起点便是文学的核心。只有浅薄的、庸琐的、渺小的文学,才专门注意花叶的美茂,而忘掉了那最原始、最宝贵的类似哲学的仁子。无论《庄子》的花叶已经够美茂的了;即令他没有发展到花叶,只他那简单的几颗仁子,给投在文学的园地上,便是莫大的贡献,无量的功德。

讲到文辞,本是庄子的余事,但也就够人赞叹不尽的,讲究辞令的风气,我们知道,春秋时早已发育了;战国时纵横家及以孟轲、荀卿、韩非、李斯等人的文章也够好了,但充其量只算是辞令的极致,一种纯熟的工具,工具的本身难得有独立的价值。庄子可不然,到他手里,辞令正式蜕化成文学了。他的文字不仅是表现思想的工具,似乎也是一种目的。对于文学家庄子的认识,老早就有了定案。《天下篇》讨论其他诸子,只讲思想,谈到庄周,大半是评论文辞的话。

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态纵而傥[4],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从寓言为广。其书虽瑰玮,而连犿无伤也;其辞虽参差,而諔诡可观。其理不竭,其来不蜕,芒乎昧乎,未之尽者。

这可见庄子的文学色彩,在当时已瞒不过《天下篇》作者的注意(假如《天下篇》是出于庄子自己的手笔,他简直以文学家自居了。)至于后世的文人学者,每逢提到庄子,谁不一唱三叹的颂扬他的文辞?高似孙说他:

极天之荒,穷人之伪,放肆迤演,如长江、大河,滚滚灌注,泛滥乎天下;又如万籁怒号,澎湃汹涌,声沉影灭,不可控抟。

赵秉忠把他和列子并论,说他们:

摛而为文,穷造化之姿态,极生灵之辽广,剖神圣之渺幽,探有无之隐赜……

呜呼!天籁之鸣,风水之运,吾靡得覃其奇矣!

凌约言讲得简括而尤其有意致:

庄子如神仙下世,咳吐谑浪,皆成丹砂。

读《庄子》,本分不出哪是思想的美,哪是文字的美。那思想与文字,外型与本质的极端的调和,那种不可捉摸的浑圆的机体,便是文章家的极致;只那一点,便足注定庄子在文学中的地位。朱熹说庄子“是他见得方说到”,一句极平淡极敷泛的断语,严格的讲,古今有几个人当得起?其实在庄子,“见”与“说”之间并无因果的关系,那譬如一面花,一面字,原来只是一颗钱币。世界本无所谓真纯的思想,除了托身在文学里,思想别无存在的余地;同时,是一个字,便有它的涵义,文字等于是思想的躯壳,然而说来又觉得矛盾,一拿单字连缀成文章,居然有了缺乏思想的文字,或文字表达不出的思想。比方我讲自然现象中有一种无光的火,或无火的光,你肯信吗?在人工的制作里确乎有那种文字与思想不碰头的偏枯的现象,不是词不达意,便是词浮于理。我们且不讲言情的文,或状物的文。言情状物要做到文辞与意义兼到,固然不容易,纯粹说理的文做到那地步尤其难,几乎不可能。也许正因那是近乎不可能的境地,有人便要把说理文根本排出文学的范围外,那真是和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一样的可笑。要反驳那种谬论,最好拿《庄子》给他读。即使除了庄子,你抬不出第二位证人来,那也不妨。就算庄子造了一件灵异的奇迹,一件化工罢了--就算庄子是单身匹马给文学开拓了一块新领土,也无不可。读《庄子》的人,定知道那是多层的愉快。你正在惊异那思想的奇警,在那踌躇的当儿,忽然又发觉一件事,你问那精微奥妙的思想何以竟有那样凑巧的、曲达圆妙的辞句来表现它,你更惊异;再定神一看,又不知道哪是思想哪是文字了。也许什么也不是,而是经过化合作用的第三种东西,于是你尤其惊异。这应接不暇的惊异,便使你加倍的愉快,乐不可支。这境界,无论如何,在庄子以前,绝对找不到,以后,遇着的机会确实也不多。

如果你要的是纯粹的文学,在庄子那素净的说理文的背景上,也有着你看不完的花团锦簇的点缀--断素、零纨、珠光、剑气、鸟语、花香--诗、赋、传奇、小说,种种的原料,尽够你欣赏的、采撷的。这可以证明如果庄子高兴做一个通常所谓的文学家,他不是不能。

他是一个抒情的天才。宋祁、刘辰翁、杨慎等极欣赏的--

送君者皆自厓而返,君自此远矣!

果然是读了“令人萧寥有遗世之意”。《则阳篇》也有一段极有情致的文字:

旧国旧都,望之怅然。虽使丘陵草木之緡,入之者十九,犹之畅然,况见见闻闻者也?以十仞之台悬众间者也? 7ikkTQb/jwg4FGl+JTdipQx7NC9BwXpPT8QOPXPgwlX687hAWpcHb0L5MSgP7x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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