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里需要阐明的是武士法则中最令人叹服的教义。对于武士来说,没有什么行为比阴险狡诈更讨厌了。义这一概念可能不太正确--它可能过于狭窄。由一位著名的武士把它定义为决断力:--“义就是在一定理由下对一定行为的决断,决不犹豫--需要死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地死,该攻击的时候就猛烈地攻击。”另一位武士在谈及义的时候说:“义是武士的脊梁。如果没有了这根脊梁,头颅就不能稳稳的立于上端,因此,如果没有义,那么无论具有多么大的才能或者渊博的学识也无法使一个人成为武士。有了义,其余的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他还惊叹到:“舍其路而弗由,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在这里,我们“如同在一面模糊的镜子中”看到三百年后在另一国度中的伟大教师所教诲的东西吗?他说他的路是一条义路,通过这一条义路,一切失去的都能找回来。也许我有点离题了。根据孟子的看法,义是一个人重新获得失去的乐园所必需要走的一条笔直而狭窄的道路。
甚至在封建主义的晚期,那时长久的和平给巫师阶层带来了闲暇的生活,由此产生了对各种各样文雅艺术的爱好,即使如此,义士(Gishi)这一称号仍然被认为是高于一切擅长学问或艺术的名称。四十七信徒的故事--我们的平民教育中常常引用--用一般的说法就是四十七义士。
在一个以阴谋狡诈作为军事战术、以弄虚作假作为战略的时代,这一率直真诚的男子美德是最耀眼的钻石,受到人们最高的赞誉。义与另一个军事美德勇是一对孪生兄弟。不过在谈论勇之前,让我耽搁一会儿时间先来谈论一下义的衍生物,这一衍生物首先有些偏离它的起源,后来就越来越远离它的起源了直到在大众中变得面目全非了。我说的是义理(Gi-日),它的表面意思是正义的理由,但是在时间中,它变成了公众期望去完成的模糊的责任感。在它原初的、纯粹的意义中,它意味着纯粹朴素的责任--因此,我们说的是我们对父母、上级、下级、更为简单地说就是对社会等的责任。在这个例子中,义理就是责任;除了正义的理由要求和命令我们去做某事之外,责任会是别的什么吗?正义的理由是我们的绝对命令吗?
义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责任,我敢说它的词源来自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我们的行为中,比如说对我们的父母所做的一切,唯一的动机只能是爱,如果缺乏爱,那么就一定会有另外一种权威来加强这种孝顺和虔敬;这种权威就可以表达为义理。用义理来表达这种权威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如果爱不能够再使人产生具有美德的行为,那么就一定要求有助于人的理智,而他的理智就一定会促使他相信正确行为的必要性。其他的道德责任也同样如此。当直接的责任成为重负时,义理就会介入,以免我们逃避。因此义理也被理解为一位严厉的工头,他手持木棍,迫使偷懒的人完成他的任务。它是伦理学中处于第二位的权力;作为一种动机来说,它远远不如作为法则的基督教中爱的教义深刻。我认为它是人在社会条件作用下的一个产物,在这个社会中,出生的偶然性和不当的偏袒造成了阶级差别,其中家庭是社会单位,年长的人比有才能的人更优越,自然的情感则必需服从人随意制订的习俗。正是由于这种人为性,义理在时间中退化为一种用来解释这种事、承认那种事的礼节--比如,为什么一个母亲在必要的时候为了救老大而可以牺牲其他全部的孩子;或者,为什么一个女儿必需出卖她的贞操来还清她父亲挥霍所欠下的债,等等。在我看来,义理作为正义的理由的开端,常常会向诡辩屈服。它甚至堕落为胆怯地害怕和责难。我可以用司各特藐视爱国主义的话来说明义理,“因为它是最美好的感情,所以常常被怀疑是其它感情的面具。”不管是把它看作正义的理由之上或者之下,义理都会成为一个怪异的词。它躲藏在一切诡辩和伪善的羽翼之下。如果武士道没有一种锐利而且正确的勇气、果敢坚韧的精神,那么它就很容易变成怯懦的巢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