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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看一下现代欧洲各主要国家的状况,就会发现,虽然这些国家成为畜牧国家以后人口有很大增长,但当前人口的增长却较为缓慢,要使人口增长一倍,二十五年的时间已经不够,现在要三、四百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增长一倍。事实上,有些国家的人口处于绝对停滞状态,而另一些国家的人口甚至在减少。人口增长慢的原因,不能说成是两性间情欲的衰退。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自然倾向同以前一样强烈。

那么,为什么人口没有迅速增加呢?只要仔细看一下欧洲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状况(随便哪一国都可以代表所有国家),就可以对这一问题做出回答。答案在于,预防性的抑制和积极的抑制,阻止了人口的自然增长。所谓预防性的抑制,指的是人们对养家糊口的忧虑。所谓识极的抑制,指的是一些下层阶级实际所处的困难境地,使他们不能给予子女原本应该给予的食物和照料。

英国是欧洲最繁荣的国家之一,可以拿它做为例子。对它的评论,只需稍加修改,便适用于任何一个人口增长缓慢的国家。预防性抑制在一定意义上似乎影响着英国的所有社会阶层。即使是一些社会地位很高的人,想到成家后要节俭度日,要放弃自己喜爱的快乐生活,也会因此而不娶妻。当然,在上层阶级中,这种顾虑是微不足道的,但我们所考察的社会阶层愈低下,这种对未来生活的忧虑也就愈大。

一个受过普通教育的男子的收入仅足以列入绅士阶层,那么他肯定会感到,如果结婚成家,他出入社交场合时,将不得不与中等农场主和下等商人为伍。受过教育的男子当然会选择与自己情投意合、有同样熟悉的社交圈子的女子为妻,可婚后由于今不如昔的社会地位,妻子却不得不出入和以前完全不同的社交圈子。一个男人忍心让自己心爱的人过与她的志趣性情迥然不同的生活吗?他正处在社会阶梯的转弯处,如果再往下退两三步,便从知识阶层降到了愚昧无知的人当中,在大多数人看来,这并非是杞人忧天,而确确实实是灭顶之灾。要想使社会交往令人满意,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必须是自由、平等、互利的,即相互间有来有往,而不是像食客与主人或富人与穷人那样的关系。

显而易见,这种种考虑使该阶层的许多人不能遵从早恋的自然倾向。另一些人则由于情欲较强或判断力较弱,而冲破了这些限制。如果从像纯洁的爱情这样甜蜜的情欲中获得的乐趣大于随之而来的痛苦的话,这也许是没有疑问的。不过有时并非如此。但我认为必须承认,这种婚姻带来的较为普遍的结果,不是抑制了谨慎者的远见,而是证明了谨慎者的远见是有道理的。商人子弟和农家子弟常被告诫不要急于结婚,当他们在商业或农业上未谋到能养家糊口的固定职业前,他们也往往觉得有必要遵从这一忠告。要做到自立,非得达到一定岁数不可。在英国,人们普遍抱怨缺少农场,行业的竞争也极为激烈,因而并非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获得成功。

每日挣18便士的劳动者,过单身生活也许还很舒服,若要把这点仅够一人用的钱分给4、5个人用,他就不免会有所踌躇了。为了和自己心爱的人共同生活,他得节俭度日,得更卖力地干活,而且只要他稍稍动一下脑子,他肯定还会意识到,若他生育很多儿女或随便遭到什么不幸,那么不管他怎样节俭,怎样卖力干活,都将难免不心疼地看到孩子们挨饿,或不得不丧失自立地位,靠教区的救济为生。每个男子无疑都渴望自立,害怕丧失自立能力,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感情。但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英国的教区法比其他国家的教区法都更有损于这种感情,其目的是逐渐削弱这种感情,以致最后完全磨灭这种感情。

绅士家里的仆役,遇到的是更坚固、更难以冲破的对贸然结婚的限制。他们几乎享有和主人同样充足的生活必需品和舒适安逸的生活。与劳动阶级相比,他们的工作轻松,食物精美。他们觉得不如意时,可以调换人家,因而依附感并不那么强烈。生活如此舒服,结婚以后的情景又会怎样呢?他们不具备经营商业或农业的知识和资本,也不习惯于从事经营活动,因而无法以日常劳动为生,惟一的归宿似乎就是破烂肮脏的小酒馆,这对未来的生活来说,肯定不是十分诱人的前景。所以,这种黯淡的生活前景会使很多仆人畏缩不前,满足于现在的独身生活。

如果以上对英国社会状况的简要描述基本上是真实的(我认为我并未夸大),那就得承认,在这个国家中,对人口的这种预防性抑制,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所有社会阶级。一切古老国家的情况都是如此。实际上,这种对婚姻的限制的不良后果十分突出,它使得几乎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卖淫现象,卖淫不断地使两性都陷入到无法解脱的不幸中去。

结合英国的情况考察第二种抑制,即积极的抑制--英国为穷人课征的巨额税款,究竟为何没有改善穷人的生活境况--济贫法自身就趋于使其目的落空--减轻穷人痛苦的方法--根据我们本性的固定法则,要使社会下层阶级完全摆脱匮乏的压力是绝对不可能的--人口受到的所有抑制可以归并为贫困或罪恶。

所谓积极的抑制,就是指已经开始增长的人口所受到的抑制,主要是(尽管也许不完全是)社会最低阶层人口所受到的抑制。对于一般人而言,这种抑制不像前面所说的另一种抑制那么明显。要说明这种抑制的强度和范围,我们现在拥有的资料尚嫌不足。但我认为,只要人们注意到死亡表,一般都会承认,每年夭折的儿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父母不能给予充裕的食物和适当的照料造成的,这些儿童有时甚至还会遭受非常严重的苦难,也许不得不居住在肮脏的环境中并从事很沉重的劳动。在每个城市,都可以看到穷人家的孩子大量死亡。农村的情况当然不会这么严重,但既然迄今人们尚未对这一问题进行充分研究,所以谁也不能说,农村穷人家儿童的死亡率,不高于城市中、上等阶级的家庭儿童的死亡率。人们确实难以想象,一个有6个孩子的农村家庭主妇养活6个孩子,常常极度缺乏食物,竟然能够总是给予孩子维持他们生命所必需的食物和照料。在现实中,农家儿女并不像小说所描写的,如同红颜小天使。居住在农村的人会告诉我们,农家子弟的发育往往受到阻碍,成熟得很晚。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孩子,一问往往已经十八九岁了。扶犁耕地当然应该说是有益于健康的,但你却往往看不到扶犁的小伙子有腿肚子,这只能归咎于缺少适当的或充足的营养。

为了救助普通人所频频陷入的这种困苦,英国制定了济贫法。然而,济贫法虽说也许减轻了一点个人的不幸,但恐怕却把这种不幸传播给了更多的人。

英国每年为穷人征收大量数额的税款,但穷人的痛苦却依然如旧。这个问题常常会引起争论,人们提及此事,总是感到非常迷惑。有人认为征收的税款肯定被一些人占为己有了,另一些人认为很大一部分税款肯定被教会执事和负责救济贫民的人消耗在吃喝玩乐上了。大家都认为,不管怎么说税款管理得太糟了。总之,每年为穷人征收将近300万英镑税款,可穷人的痛苦依然没有消除,这一事实使人不能不感到惊讶。但如果看问题稍微深入一点,人们惊讶的就不仅仅是这个事实了。假如每镑要课征18先令而不是4先令便能使情况大为改观,这反倒会使人感到惊讶。我且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

假设借助富人捐助,有人每天挣得18便士或者说2先令,现在可得到5先令。人们也许认为,这样穷人的日子便会过得非常舒适,每顿饭都有肉吃。但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结论。每天转移给每个劳动者3先令,并不会增加我国肉类的数量。目前我国并没有那么多的肉,能让每个人都享有足够的肉食。那么结果会怎样呢?肉类市场上买者之间的竞争,会迅速使肉价从每磅8、9便士上升到每磅2、3先令,因而这种商品并不会被更多的人所享有。当一种物品由于极度缺乏而不能为一切人所享有时,谁拥有最有效的独享权,或者说谁出价最高,谁就会拥有该物品。即使买肉者之间的竞争能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以致每年饲养的牛会大量增多,也只能是在消耗谷物的情况下增加牛的数量,而这是一种很不值得的交换。因为众所周知,此时国家便不能养活同以前一样多的人口,当食物相对于人口的比例处于稀缺状态时,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究竟是每日得到18便士还是5先令,也就无关紧要了,反正无论怎样他们都得过最苦最紧的日子。

或许人们会说,购买每种物品的人数增多,会给产业带来刺激,从而全岛的总产量会增加。然而财富的增加又会刺激人口增长,人口的增长幅度也许会超过财富的增长幅度,因而增加的产量必将分配给更多的人口。况且我们的假设一直是人们完成的工作量和以前相同。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靠富人的捐助,每天得到5先令而不是18便士,会使每个人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已经较为富有,可以有许多时间不去干活。这会立即对生产活动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要不了多久,不仅整个国家会比以前穷,而且下层阶级的处境也会比每天仅仅得到18便士时更为悲惨。

即使按每磅18先令的比率向富人课征济贫税,并以最公正的方式分配征得的税款,其结果也不会与上面我所做的假设有什么两样。富人无论做出多大的捐献,做出多大的牺牲,也不会阻止社会下层阶级陷于困苦之中。尤其是如果以货币的形式做出捐献或牺牲,情形就更是这样。确实,也许会由此带来巨大的变化。富人会变穷,穷人中的一些人会变富。但如果现在的人口与食物的比例继续下去,终归还是有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生活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困难,这种困难自然而然将落在最不幸的社会成员身上。

我不能用货币提高一个穷人的地位,不能用货币使他的生活境况比以前大为好转,而不是相应地降低同一阶层其他穷人的生活,这乍看起来似乎令人费解,但我认为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如果我缩减家里人消费的食物数量,把这些食物给予这个穷人,则我便会使他受益,受苦的只是我自己和全家人,不牵涉其他人,我和家里也许是能够忍受的。如果我开垦一块荒地,把生产的产品给予这个穷人,那我就会不仅使他而且还会使全体成员大受其益,因为他以前消费的食物便转归社会了,或许连同一些新产的食物也转归社会。但如果我给他的仅仅是货币,假设我国的产量保持不变,那我就等于授权给他,使他从这种产量中可以得到比以前大的份额,而他要得到这一较大的份额,就必须减少别人的份额。很显然,在个别例子中,由此而产生的影响是很小的,以至于令人完全察觉不出来。但这种影响却肯定存在,就像布满空气的微生物,虽然我们看不见,却是客观存在的。

假定某个国家的食物数量许多年保持不变,那么很显然,这些食物就必须按照每个人所拥有的特许权的价值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必须根据每个人能为这种普遍需要的商品拿出的货币数额进行分配。所以,显而易见,一部分人的特许权的价值有所增加,而另一些人的特许权的价值就必定有所降低。如果富人不缩减自己饭桌上的食物,而捐给50万人每人每天5先令,那么不难想象,由于这些穷人比以前生活得舒适,比以前消费更多的食物,因而剩下来分给其他人的食物将减少,从而每个人的特许权的价值将会降低。也就是说,相同数量的银币所能购买到的生活资料数量将减少,相应地,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将普遍上涨。

人口增加,而食物却不按比例增加,显然会产生与上面相同的结果,即每个人的特许权的价值将降低。人均分配到的食物数量必将减少,一天的劳动所得所能购买到的食物数量也随之减少。食物价格的上涨,要么缘于人口的增长快于生活资料的增长,要么缘于社会上货币分配的变化。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其食物即使仍在增加,也增加得缓慢而有规律,不能满足突然出现的需求,但社会上货币的分配却频繁发生变化,这毫无疑问是食物价格经常变化的原因之一。

英国的济贫法往往在两个方面导致穷人的一般境况趋于恶化。首先,济贫法往往致使人口趋于增长,而维持人口生存的食物却不见增加。穷人即使明知无力养家糊口,也要结婚。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这么说,是济贫法在产生它所养活的穷人。由于人口的增长必然使分配给每个人的食物减少,因而很明显,那些在生活上不依靠教区帮助的劳动者所能购买的食物数量将比以前减少,从而必将有更多的劳动者需要教区的扶助。其次,一般说来,济贫院收容的人不能说是最有价值的社会成员,但他们消耗的食物却会减少更为勤劳、更有价值的社会成员本应享有的食物份额,因而同样也会致使更多的人依赖救济为生。如果让济贫院中的穷人生活得比现在好,则货币分配的这种变化将使食物价格上涨,将更为明显地使济贫院外的穷人的生活境况更加趋于恶化。

对于英国来说,值得庆幸的是,农民们仍具有自立精神。济贫法力图根除这种精神,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成功,但尚未完全成功。如果已获得完全的成功,其有害的倾向就不至于掩盖得这么久了。社会上应该形成一种风气,把因为缺少自立能力而陷入贫困看做是一种羞耻,尽管这对个人来说似乎近乎残酷。然而,对于促进全人类的幸福来说,这种刺激似乎是绝对必要的,任何企图削弱这种刺激的用心,不论其本意多么好,总是会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如果某些人毫无可能自立,根本不可能养家糊口,只因有可能得到教区的施舍,便结婚成家,那么这些人就是受了不正当的诱惑,不仅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幸,而且还会逐渐损害到同阶级的其他所有成员。一个不能自己养家糊口但却还结婚的劳动者,在某些方面可以说,他是所有劳动伙伴的敌人。

我始终认为,英国的教区法导致了粮价的上涨和劳动实际价格的跌落,从而使只拥有劳动的那个阶级陷入了更为贫困的境地。而且我认为,教区法大大助长了穷人的那种漫不经心和大手大脚的习气,这恰与小商人和小农场主的谨小慎微、克勤克俭的脾性形成了鲜明对照。说得粗陋一点,穷苦的劳动者常常现挣现吃,吃了上顿根本不管有没有下顿。他们把全部心思都用在如何填饱现时的欲念上,而很少考虑未来。即便有机会储蓄,也难得存下钱来,满足眼前需要后剩下的余款,一般都用来喝酒了。因而可以这么说,英国的济贫法削弱了普通人储蓄的能力与意愿,从而削弱了人们节俭勤勉度日、追求幸福的一个最强烈的动机。大制造商们普遍抱怨说,高薪使所有工人堕落了。然而,假如遭受意外事故时工人无法指望教区给予帮助,则可以肯定,他们会把一部分收入存起来,供将来养家用,而不是在现在用来酗酒和挥霍。穷工人之所以花费全部工资及时行乐,是因为他们能够指望得到教区的帮助,以下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大工厂倒闭时,马上有好多家庭向教区求助,尽管工厂生意兴隆时工人挣得的工资高于一般农村劳动的价格,这些工资也许足以使他们省下一部分,在工厂倒闭时用,直到谋得另一份工作。如果一个男人想到自己病了、死了,妻子儿女可以得到教区救济从而生存下去,那他便禁不住要到酒馆里去喝酒。但如果他知道发生这种意外后,妻子儿女将饿死或沿街乞讨,那他在大手大脚挥霍时就会有所犹豫了。在中国,不论是劳动的实际价格或者是名义价格都很低,而且做儿子的尚须依照法律规定赡养老年无助的父母。我国是否也有颁布这样的法律的必要,我不敢妄加断言。但我认为,如果因实施法规,使那么多人丧失自立能力而陷于贫困,而且使人对此不再有所羞耻,则无论如何也是不能顺理成章的。从最人道、最慈爱的观点来看,人们是应该对丧失自立能力、陷于贫困状态有羞耻感的。

这对于懒惰和挥霍,是一种最有效的抑制。若去除这种抑制,诱惑不具备养家糊口能力的男子结婚成家,则只能从总体上减少普通人的幸福。毫无疑问,应该把阻碍结婚的每一个障碍都视为一种不幸。但是,既然根据自然法则,人口的增长总要受到一定抑制,所以,与其鼓励人口增长,然后让匮乏和疾病对其加以抑制,还不如及早让预见与担忧来抑制人口:预见到自己养家糊口有困难,担心丧失自立能力而陷于贫困。

必须记住的是,食物与制造品具有本质上的不同。制造后者所需的原料非常充足,对制造品的需求有多大,就可以创造出多少制造品。但却没有同样的创造力使对食物的需求得到满足。在全部肥沃土地都已被耕种的国家,需要出高价才能鼓励农民改良贫瘠的土地,这种土地要过许多年才能带来利润。在有利可图的前景足以刺激农民进行这种农业投资之前,在粮价上涨期间,粮食的匮乏可能已给人带来了很大困苦。除少数国家外,各国对食物的需求总是有增无减,而在所有历史悠久的国家,满足这种需求的能力却提高得很缓慢。

很明显,英国济贫法的颁布是出于最仁慈的用意,但我们却有充分理由认为,济贫法未达到其预期目的。济贫法固然使一些极为贫困的人生活稍有改善,而从总的方面来看,靠救济为生的贫民却远未摆脱贫困。不过,反对济贫法的一个主要理由却是:为了使一些穷人得到这种救济(这种救济本身未必是好事),英国全体普通人民不得不忍受一系列令人讨厌的、给人带来诸多不便而又暴虐的法律的折磨,这种法律与英国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南辕北辙的。整个来看,这种救济穷人的方法,即便是就目前经过修改的方法而言,也是与自由思想大相径庭的。这种法律还频频在劳动市场上制造障碍,给那些不靠救济、尽力自谋生计的人无缘无故地增加了许多烦恼。

伴随着济贫法而来的这些弊病,在某种程度上是难免的。要救济某些人,就得使另一些人有辨别谁应得到救济的权利,有执行种种必要的规定的权利,但干预他人的事却是一种暴政,行使这种权力会给被迫要求救济的人增添种种烦恼。穷人普遍抱怨法官、教会执事以及救济款管理人员暴虐无道,但罪过并不在这些人身上,他们在得到处理救济事宜的权利之前,也许并不比其他人坏,罪过是由济贫制度的性质造成的。济贫法的弊害也许太大了,以至于无法予以消除,但我坚信,如果根本就没有颁布济贫法,虽然陷于贫穷的人也许要多一些,但从总体上看,普通人却要比现在幸福得多。

皮特先生的济贫法案初看上去是以慈爱为目的的,而人们吵吵闹闹地提出的反对意见在许多方面并未切中要旨,显得有些荒唐可笑。但必须予以承认,该法案同所有这类法案一样,有一巨大而根本性的缺陷,即它有助于增加人口,却并不增加养活人口的生活资料,从而使不靠救济为生的那部分人的生活境况趋于恶化,导致产生更多的穷人。消除社会下层阶级的贫困,的确是一项很艰难的工作。实事求是地说,这部分社会成员所遭受的困苦与压迫,乃是一种顽疾,非人类的智慧所能治愈。假如要我提出一种缓和痛苦的方法(按病的性质来说也只能提出缓和痛苦的方法),则首先是要完全废除所有现行的教区法。这将使英国农民享有行动自由,而他们现在几乎不能说享有行动自由。这样,他们便可以不受限制地选择居住地,哪里工作机会多,劳动价格高,就居住在哪里。劳动市场将因此处于自由状态,而不会像现在这样,长期阻碍劳动价格不能随需求而增加的种种障碍也就消除了。

第二,鼓励人们开垦荒地,耕种新土地,竭尽全力鼓励农业而不是制造业,鼓励耕种而不是畜牧。应尽力削弱和取消所有那些与同行业公会、学徒制有关的制度,这些制度致使农业劳动的收入低于工商业劳动的收入。因为,如果一个国家偏向于手工业工人,这个国家就决不会生产出全部它所需要的食物数量。鼓励农业、刺激耕种,既有助于向市场提供愈来愈多的有利于健康的职业,又可增加国家的农业产量,从而使劳动的相对价格得到提高,使劳动者的生活境况得到改善。生活境况的好转,再加上不能指望教区给予救济,劳动者会更加情愿也更加有能力为防备自己或家人患病而结成互助团体。

最后,各郡可以设立济贫院,以救济那些极端贫困的人,由全国统一征收的济贫税提供经费,收容各郡以至各国的贫民。济贫院中的生活应该是艰苦的,凡能够劳动的人,都应强迫他们劳动。不应把济贫院看做困难时期过舒适生活的打算--这点已有许多人注意到了--另建一些济贫院。在这些济贫院中,任何人,不论是本国人亦或是外国人,都可以全天工作,并按市场价计酬。毫无疑问,如果有人想行善,机会还是很多的。

这种计划似乎最有益于增加英国普通人的总体幸福,而施行这种计划首先就得废除所有现行的教区法。天啊,根除贫穷乃是人力所不及的。我们徒劳无益地力图做力所不能及的事,不仅牺牲了有可能获得的利益,而且牺牲了有把握获得的利益。我们对普通人说,如果他们对一种暴虐的法规俯首帖耳,他们就将永远不能免除匮乏之苦。他们服从了这种法规,履行了他们应尽的义务,但我们却没有,也不能履行我们的义务,因而穷人奉献了最为重要的天赋自由,却未得到等量的回报。

所以,尽管英国施行了济贫法,但我认为必须承认,从城镇和乡村下层阶级的整个状况来看,他们因为缺少食物、劳动艰苦和住处不卫生而遭受的困苦,肯定还会经常抑制着人口的增长。

在所有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除了上述抑制人口的那两大因素,即我所说的预防性抑制和积极性抑制之外,尚有对妇女的不道德习俗、影响健康的制造业、流行病和战争等抑制因素。所有这些抑制因素不外乎贫困与罪恶两大类。每当这些因素被极大削弱时,人口便较为迅速地增长。这充分表明,它们正是现代所有欧洲国家人口增长缓慢的真正原因所在。

新殖民地--那里的人口迅速增加的原因--北美殖民地--美洲腹部殖民地人口异常增加的实例--古老的国家也可以从战争、疫病、饥饿和自然灾害的破坏中迅速恢复过来。

人们普遍注意到,建立在幅员广阔、食物充裕、有利于身体健康发展的地区的一切新殖民地,其人口会持续不断地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增长。古希腊的一些殖民地短时期内就在人数和实力上超过了宗主国。不必详细地讲很久以前的事例,就拿欧洲人在新大陆的殖民地来说,就可以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说明一种说法(据我所知,它从未受到人们的怀疑)的真实性。只须支付极少的代价或不付任何代价就可以获得大量肥沃的土地,这是人们能够克服其他一切障碍而增加人口的一个强有力的因素。西班牙在墨西哥、秘鲁和基多的殖民地,管理情况比任何其他国家的殖民地都糟。宗主国的暴政、迷信和恶习在殖民地盛行。王国政府对它们勒索过高的赋税,对它们的贸易实行各种极其专横的限制,统治者们也为其主子和他们自己而进行大肆的敲诈和掠夺。可是,在这一切障碍之下,殖民地的人口依然呈现迅速增加的势头。征服后建立起来的利马市,据乌洛亚说,在近五十年前已有5万居民。基多原来只不过是印第安人的一个小村庄,据乌洛亚说,其人口密度在他生活的年代也同样稠密。墨西哥据说有10万居民,虽然西班牙的一些著述家认为这一说法有些夸张,但估计也比蒙提祖马时代的人口增加了五倍。葡萄牙人在巴西的殖民地,其统治的暴虐与西班牙对殖民地的统治不相上下,但据推测,三十年来那里已有60万欧洲血统的居民。

荷兰和法国的殖民地,虽然处于贸易商和一些独占公司的统治下(亚当-斯密博士说得很对,那种统治是一切可能存在的统治中最坏的一种),但即使在这种不利条件下,它们仍然很繁荣兴旺。

但是,要说发展最为迅速的,还得说是现在强大的美国。它们和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地一样,拥有很多肥沃的土地,而且在较大的程度上,它们还享有自由和平等。虽然它们在对外贸易方面也受到某些限制,但它们在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时却享有完全的自由。盛行的政治制度有利于财产的转让和分割。地主的土地如果不在限定的期限之内得到耕种,“官方”就宣告它可以归其他任何人所有。在宾夕法尼亚,不存在长子继承权,在新英格兰地区的一些州,长子也只具有得到双份财产的权利。任何州都不收什一税,而且几乎不课征任何赋税。由于肥沃土地的价格十分低廉,将资本投入农业最为有利,农业在提供最大数量的有益于健康的工作的同时,还可以向社会提供大量最有价值的生产物。

这些有利情况互相影响的结果,使人口以也许是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增长。人们看到,在所有的北美殖民地,人口在二十五年内增加了一倍。1643年,原先在新英格兰四省定居的人数为21000人。其后,据说那里向外移居的人数多于移居那里的人数。1760年,那里的人口增加到了50万。因此,那里的人口一直是每二十五年增加一倍。在新泽西,甚至人口每二十二年就增加一倍;而在罗得岛,就连二十二年也用不了。在腹地殖民地,由于那里的居民一心从事农业,不知奢华,其人口每十五年就增加一倍,这是一个极不寻常的人口增长事例。只是在人们最先居住的沿海地区,人口要三十五年才增加一倍;某些东部沿海城市的人口则完全处于停滞状态。

这些事实似乎表明,人口的增长并没有超过比例,也就是说对人口增加有阻碍作用的两大因素,贫穷和罪恶,被清除了,而且这还表明衡量人民幸福和纯真的最准确的标准是人口增加的速度。城市(某些人由于他们的职业的性质必然会被赶到那里)的不卫生,应当看作是一种贫穷,结婚由于人们预料将来难以养家糊口而受到的各种微小阻碍,也完全可以归入这一类。总之,很难找到有哪种对人口增长的阻碍不能归于贫穷或罪恶的范畴。

独立战争以前,美国十三个州的人口估计约为300万。大不列颠的少数移民使那里的人口在持续增加,但谁也没有感到大不列颠岛上的人口正在慢慢减少。相反,大家知道,一定程度上的移民对宗主国的人口增长还会起到促进作用。人们特别注意到,西班牙有两个省到美洲的移民最多,结果这两省的人口大为增加。不管导致北美殖民地人口如此迅速增长的大不列颠原先的移民人数是多少,我们都要问,为什么在大不列颠,同样的人数在同一时期没有使人口得到同样的增长?可以说,其重要而明显的原因是土地和食物不足,或者换句话说,是贫穷。同罪恶比起来,贫穷还是有利得多的原因,这充分表现在:甚至连一些古老的国家也能很快地从战争的创伤、疫病或自然灾害中恢复过来。这时,这些古老的国家几乎暂时处于新兴国家的状态,而结果也就往往不出人们所料。如果居民的勤劳不受到恐惧或暴政的破坏,生活资料很快就会超过减少了的人口的需要,而其必然的结果应当是,过去几乎固定不长的人口数量,也许马上就开始增加。

佛兰德一些土地肥沃的地方,常常爆发最具破坏性的战争,但战后经过两三年的休养生息,又总是会像以前那样物产丰富,人口众多。甚至巴拉丁领地在可憎的路易十四的掠夺之后也会再次繁荣起来。1666年伦敦流行的灾难性的黑死病的后果,十五年或二十年以后就感觉不到了。据记载,中国和印度发生的一些最具破坏性的饥馑,其痕迹很快就消失了。甚至土耳其和埃及的人口是否是因为周期性地发生使两国土地荒芜的黑死病而大大减少,也还是一个疑问。如果它们的人口现在比过去少,那么,也许不应把它归因于黑死病所造成的损失,而应把它归因于政府的专横和压迫(人们在这种专制政治下呻吟),以及农业由此受到的妨害。最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和地震,如果不是频频发生,致使居民不得不背井离乡,或者损害他们的勤勉精神,对任何国家的平均人口就只发生微乎其乎的影响。那不勒斯以及维苏威火山山麓地方尽管经常发生火山爆发,但那里的人口仍相当稠密。里斯本和利马现在的人口也许和上一次地震以前的人口大致相同。

导致流行病蔓延的一个可能的原因--苏斯米尔希先生编制的一些统计表的摘要--可以预料在某些情况下会周期性地流行疫病--任何国家短期内出生数与埋葬数的比例都不是衡量人口实际平均增长幅度的恰当尺度--衡量人口不断增长的最好尺度--生活非常节俭是中国和印度发生饥馑的原因之一--皮特先生的济贫法案中有一条款具有有害倾向--促使人口增加的惟一适当的方法--国民幸福的原因--饥馑是自然抑制过剩人口的最不适当、最可怕的方式--我们可以认为,上述三个命题已经确立。

由于对卫生倍加重视,伦敦似乎终于完全消灭了黑死病。但是,人口密度过大和食物不卫生、不充足,也许应当列在出现疫病流行季中和各种流行病的次要原因之中。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看过苏斯米尔希先生编绘的一些统计表,普赖斯博士在关于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论战的跋文的一个注释中曾对这些统计表加以摘录。人们认为它们相当正确,如果这种统计表具有普遍性,它们就很能说明抑制人口、防止人口增加超过一国生活资料的种种方式。我将从这些表中摘引一部分,并援引普赖斯博士的注文。

普鲁士王国和立陶宛公国

“注意,在1709年和1710年,这个国家的居民有247733人患疫病死亡,在1736年和1737年,传染病的流行又影响了人口的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在大瘟疫发生后的五年内最大。

波美拉尼亚公国

“在这一事例中,居民人数似乎在六十五年内几乎增加了一倍,极其严重的流行病未妨碍人口增加,但在最后一个时期之后的三年(到1759年为止),疾病大为流行,因而出生数减至10229人,而埋葬数则增加到15068人。”

在这种情况下,居民的人数难道不比食物和保持健康所必需的各种设备增加得更快吗?按照这一前提,大部分人不得不过更加艰苦的生活,更多的人将挤住在一间屋子里,这种情况当然不能不是那三年疫病流行的自然原因之一。虽然该国的人口绝对数量并不是很多,这些原因也会产生这种结果。即使在一个人口稀少的国家,如果人口在食物增加和房屋增建以前就增长,则居民必然会在某一程度上因缺乏房屋和生活资料而陷入痛苦境地。假如英格兰的夫妇们在以后的八年或十年间生育的子女比平时多,或者结婚的男女比平时多,而住房的数量依然如旧,则一间小屋就不只是住5、6个人,而是要住7、8个人了,这种情况,加上人们的生活必然会更加艰苦,或许会对平民百姓的健康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布兰登堡的纽马克

“1736-1741年的六年间,传染病的流行阻碍了人口增加。”

马格德堡公国

“在1738年、1740年、1750年、和1751年,疾病异常流行。”

如果读者想获得有关这个问题的更多资料数据,请参阅苏斯米尔希先生编绘的表格。我所做的摘录已经很能说明疾病流行是周期性的(虽然是不规则的)、重复的,而房屋和食物的缺乏似乎很可能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从上列各表看来,对历史悠久的国家来说,这些国家虽然时常流行疾病,但其人口仍增加得相当快。耕作必定在不断改进,因而结婚得到鼓励。人口看来与其说是受到预防性的控制,不如说是受到积极的控制。当人们期望生活资料在国内愈加丰富,抑制人口增加的压力在某一程度上得到消除时,这种动机将持续不断地发生作用,其力量很可能会超过当初促进人口增加的原因所起的作用。或者,说得具体一点,当一国生产的东西不断增加,对劳动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劳动者的生活状况改善到使结婚得到很大鼓励的程度时,也许早婚的习惯在该国人口的增加超过生产物的增加以前会一直延续下去,而发生季节性流行病似乎是其顺理成章的结果。所以,我认为,那些生活资料不断增加,有时足以促使人口增加,但不能满足一切人口需要的国家,会比其人口能够充分适应于其平均产量的那些国家更频繁地遭受周期性流行病的侵袭。

从反面来进行这种观察,或许也是正确的。在一切其他相同条件下,受各种周期性疾病打击的那些国家,在这些周期的间隔期间,其人口的增加或婴儿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数额,常常大于受这种骚扰较少的国家。虽然土耳其和埃及上一世纪的平均人口几乎一成不变,但在周期性的黑死病暂停发作期间,其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比例就必定会大于像法国和英格兰那样的国家。

由此可知,把任何一国在五年或十年间出生数与埋葬数的平均比例,作为衡量其人口实际增长的尺度,似乎是很不合适的。虽然这种比例确实表明了这五年或十年间的人口增加率,但我们不能由此推断二十年以前增加的情况,或者二十年以后将如何增加。普赖斯博士说,瑞典、挪威、俄国和那不勒斯王国的人口增加得相当快;但是,他并没有从户籍登记簿摘录足够长时期的资料来证实这一点。虽然瑞典、挪威和俄国的人口事实上很可能是在增加,但其增加率并不是普赖斯博士摘录的短时期出生数与埋葬数的比例所可以表明的。在到1777年为止的五年间,那不勒斯王国出生数与埋葬数的比例为144:100,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出,这个比例所表示的人口增加率,比该王国一百年间的实际人口增加率要大得多。

肖特博士比较了两个时期英国许多村庄和集镇的户籍登记簿。第一个时期是从伊丽莎白女王到上世纪中叶,第二个时期是从上世纪末期到本世纪中叶。从这种摘录的比较中可以知道,出生数在前一时期以124:100的比例超过埋葬数,而在后一时期则仅以111:100的比例超过埋葬数。普赖斯博士认为,前一时期的户籍登记簿是不足以相信的,但我们认为它所提示的比例或许不是不正确的。至少,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认为,前一时期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幅度会大于后一时期。在任何一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的过程中,在其他相同条件下,用于耕作的肥沃土地前一时期总是多于后一时期。生产的东西每年增加的比例加大,人口增加的比例相应地也会随之加大。但是,除了使伊丽莎白女王末年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数额大于本世纪中叶的这一重大原因以外,我同时认为,前一时期频繁发生的黑死病的祸害,也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增大这一比例的趋向。如果从发生这种可怕的灾难的间歇时期的统计中选取十年的平均数,或者如果将发生黑死病视为偶发事件而将流行这种疫病年份的情况不算在内,户籍登记簿所显示的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就必然会过高,不能反映人口的实际平均增加情况。在发生严重的黑死病以后的一些年,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数额或许大于一般年份,特别是如果赖斯博士的观点是有根据的话,则英格兰革命(它在其后的二十二年就发生了)时期的人口就要比现在多。

金先生于1639年说,英格兰全国(伦敦除外)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为115:100。肖特博士认为,本世纪中叶,包括伦敦在内,这一比例为110:100。到1774年为止的五年间,法国的这一比例为117:100。如果这些说法与实际情况大致相同,且在一些特定的时期这一比例未出现很大的变动,则法国和英国的人口就似乎基本适应了本国的平均产量了。结婚所受到的阻碍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恶习、战争、奢侈,大城市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人口减少、住房狭窄和许多贫民食物匮乏,阻止了人口的增加超过生活资料的增加,因而(如果我可以采用一种乍听起来感到奇怪的说法)无须由可怕而富有破坏性的流行病来抑制过剩人口。如果灾难性很大的黑死病在英格兰使200万人丧生,在法国使600万人丧生,则毫无疑问,在这两个国家的居民从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以后,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会大大超过现在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 qlWUvj7dhRSnaWu3WEC6R7zwx/WyoQgkngOJ8HUfWnlTAEviOU/MkwSAIuO1gf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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