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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西欧的强权统治(2)

城市贸易的典范--汉萨同盟

汉萨”在德语中是“同业行会”的意思,后来指国外的商人组织。汉萨同盟主要是由德意志北部的一些贸易城市组成,是他们为了商业安全,缔结互保条约,保护彼此的商业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后来,国外有很多城市也加入其中,最强盛的时候,该同盟共联合了160多个城市。汉萨同盟对中世纪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借鉴。

四分五裂的从商环境

中世纪的德意志就是一盘散沙,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组织。每个权力集团都在为夺取地盘而钩心斗角,国内战事不断。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商人们出外经商的时候,经常会受到封建主的阻截或强盗的掠夺,收益甚少。不过,此时的德意志最高统治者为了防止城市和封建主联合起来反对他,所以就给予正在成长中的城市以自治权。这就有利于城市的独立发展和壮大。这也是汉萨同盟能够长期存在并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如果一个商队出去很危险,为什么我们不联合起来呢?有人提出这个设想后,两个城市的商业代表就坐在一起,认真地讨论了这个设想。最后,他们缔结了互保条约。这两个城市就是著名的吕贝克和汉堡了。这两个城市的联合成为其他城市效仿的榜样,他们也积极地加入到这个团体。慢慢地,这个组织变得更正规、更强大。后来,他们拥有了自己的军队和财团,商队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汉萨同盟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以逐渐联合的形式建立并成长起来的,而且越来越强大。

强大的贸易联盟

汉萨同盟的势力渐渐发展到国外,有许多国外城市也加入他们的联盟。虽然同盟有总规则和章程,但这并不排斥各地区行会的具体行动方针。这种因地制宜的方法,让整个联盟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大大提高。除了各地区的商会以外,在国外,他们也同样建立贸易据点,称为商馆,比如,丹麦的威斯比商馆、俄国的诺夫哥罗德商馆等,他们垄断当地大部分贸易。商馆通常是三层楼建筑,一楼结算和提货,二楼是仓库,三楼是工作人员的休息场所。商馆每天都有人昼夜值班看守,而且还有士兵守卫。

汉萨同盟的迅猛发展也引起了封建主的憎恨,并由此也发生了多次大的冲突。丹麦国王就是其中之一。他对在自己地盘上靠捕青鱼获得暴利、但却没有分他一杯羹的商人,尤其不满。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威斯比的办事处遭到了丹麦国王的洗劫。这样,双方很快诉诸战场。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汉萨同盟的部队并没有取得成功。不过,当双方再次冲突的时候,汉萨同盟一举击败了丹麦国王,通过这一战争,汉萨同盟不仅赢得了较之于以前更为优厚的经商条件,而且还获得了干预丹麦国家政治的权力,即在15年内对丹麦国王的继承权拥有否决权。当然,还有其他国家也在同盟的发展道路上铺设了种种不同的障碍,但总是抵挡不了14~15世纪同盟的迅猛发展。

物极必反

俗语说“物极必反”。汉萨同盟是在辉煌中走向衰落的。而最致命的要害,就是在内部,无理性的商品竞争的意识逐渐取代了为了共同利益的团结一致,这样就大大削弱了汉萨同盟的力量,更何况,它本身就是一个类似邦联的松散组织呢?比如在吕贝克与丹麦的冲突中,汉堡则是坐收渔翁之利,而不是帮助它的最初联盟者对付丹麦。

另外,分崩离析的德意志在封建割据、连连混战的时候,曾经为汉萨同盟提供了某种便利。但当这种分裂发展到极致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土地已经被瓜分完毕,剩下的就是每隔5千米或10千米一个关卡的经济环境的时候,即使再富裕的商业同盟也不可能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吸血鬼的地盘中健康生存下来。再加上德意志多次成为国际战争的练兵场,尤其是三十年战争,无论对德意志,还是对汉萨同盟,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最终,汉萨同盟在国内战乱、内部分裂及北欧新兴国家的合力作用下,轰然倒塌。1669年,同盟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虽然有很多城市都派代表参加会议,但之后,许多城市却宣布脱离同盟。只有少数几个城市仍称自己是“汉萨城市”。至此,强大的汉萨同盟悲伤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英国王权的紧箍咒--《自由大宪章》

自由大宪章》(也称《大宪章》)是在英国王权日益加固的时代,贵族对王权公然挑战的重大宣言。它第一次表达了限制君权的呼声,是贵族与国王在法律范围内讨价还价的开始。这纸契约对欧洲乃至世界影响深远,成为后来议会政治和英美宪政的基石,堪称一代典范。

咄咄逼人的专制王权

中世纪的英国,王权强大,诺曼征服后尤为如此。威廉一世建立起强大的集权政府,强令所有封建主宣誓效忠,1086年他还颁布《末日审判书》,疯狂地普查封建主财产。12世纪中叶,亨利二世大力改革,强化国王法庭的司法权,规定中小封建主日后可不服军役而交纳相应的“盾牌钱”,这大大增加了王室收入,有利于革除分散的中小封建主及军功贵族的势力。

王权过于强大损害了贵族的权力,“盾牌钱”制度推行了几个世纪,造就了一个庞大的不谙习武且主营农牧业的“乡绅”阶层,以前声名显赫的贵族沦为国王奴仆,他们日益沉溺于享乐,丧失政治独立性。王国常设法剥夺贵族的封土继承权,还粗暴干涉贵族婚嫁,强迫贵族遗孀与不合适的人结婚,如果她不同意就必须向国王交纳钱财或礼物,这大大损害了封土封臣制的传统和贵族的基本权益,令贵族苦不堪言。他们参加了十字军东征,把限制王权的精神带回英国,迫切希望通过法律夺回权力。

矛盾重重的君主统治

约翰(1199年至1216年在位),他是王室第四子,因年龄较小且没有表现出超人才能而并未受老国王重视,国王把他在法国的领地授予了几位兄长,没有领地赠与他了,于是他被称为“无地王”。1184年,国王长子去世,次子继位,因他精通军事、勇战沙场,被称为“狮心王理查”,可惜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后镇压叛乱期间中箭身亡。他死后无子,侄子亚瑟和幼弟约翰成为最强劲的对手。约翰先下手为强,将亚瑟秘密囚禁,使他失去继位的最佳时机。之后约翰发动政变夺权,亚瑟杳无音讯,很可能已被杀害。于是,约翰的非法继位引起了贵族不满。

同时,“盾牌钱”制度削弱了国家抵御外敌的军事力量,不利于英国维持强国地位。约翰继位后,法王占领英国在诺曼底的大部分领地,为应付战争,约翰把“盾牌钱”由每年2马克增至3马克,把免服兵役税变成常用税,这些都严重损害了贵族的权益。1214年英法在布汶激烈较量,英军一败涂地,约翰答应给法6万金马克并撤兵,由此获得“失地王”的恶名。战争的惨败使国内怨声载道,而国王也没有采取任何善意的缓解措施。

此外,约翰也没有处理好旷日持久的教俗关系,他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选与教会发生分歧,教皇恼羞成怒,下令对英格兰施以绝罚。当时英法关系恶化,约翰唯恐教皇借机帮助法王夺取英国王位,于是在1213年向教皇称臣纳贡,这使他威信扫地。

限制王权的政治宣言

1215年6月,贵族联合起来,挟持国王,强令其通过法案,尊重司法过程,接受法律限制,声称不经教会和贵族同意,国王不得征收协助金和盾牌钱。为平息人们的愤怒,惊恐万分的约翰被迫批准法案,19日贵族重申效忠约翰。随后,王室秘书将协议记录在案,副本抄送各地,由指定官员及主教保管。最初的《大宪章》有63条,最重要的是第61条:任意推选男爵25名组成委员会,可随时开会,有权否决国王命令;且可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这是中古时的一种法律程序,几乎剥夺了国王的一切权力。

夹缝中的人权

神权与王权的共存,在人类历史上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以伊斯兰教文明为代表,神权与王权相调和,形成政教合一的政体;二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代表,王权成为文化的主导力量,神权沦为王权的附庸和工具;三是以西方基督教文明为代表,神权与王权互不相让,长期对峙。相比之下,第三种方式更利于个人权力的获得,英国的渐进改革就是在王权与神权激烈斗争的夹缝中进行的。西方从神权过渡到人权,似乎一步之遥,却经历了漫长的中世纪的洗礼。改良必然充满无休止的权力斗争、无数仁人志士的牺牲和人们痛苦挣扎的眼泪。人权的弘扬为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埋下火种,随之传向世界。

《大宪章》首次确立了任何自由人,未经依法审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流放,或加以任何损害,这是人权法制化的源起。《大宪章》还规定教会不受国王控制;一切州郡按旧章征税,不得增加;商人免除苛捐杂税,外国商人受到保护。

《大宪章》只持续了数周,贵族离开伦敦返回封地后,约翰立即废弃《大宪章》,英国陷入内战。约翰在内战中死去,新王即位后将《大宪章》删至37条,后来的国王因不满限制又多次重新发布,终成既定法律,影响波及欧美。它的条款后来扩大到所有人,成为17世纪君主立宪的基础。

上帝的荣耀--神圣罗马帝国的荣衰

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建立了神圣罗马帝国,但直到1254年,这个帝国才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在帝国的全盛时期,它的疆域包括德意志、奥地利、法兰西东部、瑞士、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和荷兰等地。1806年灭亡于拿破仑之手。

帝国的诞生

神圣罗马帝国的雏形可以追溯到法兰克的查理曼时期。他在位时南征北战,几乎占领了整个欧洲。教皇在罗马为其加冕,称为“罗马人的皇帝”,所以有人认为“神圣罗马帝国”便源于查理曼所建立的帝国,但许多学者并不认同,认为当时并未有“神圣”二字,因此只将其称为“法兰克帝国”。

但即使没有“神圣”二字,这个“罗马人的皇帝”依然对后代产生巨大诱惑。查理曼死后,他的儿子虔诚者路易继位,他的三个儿子群起叛乱。路易死后,长子罗退尔继位,他的两个兄弟日耳曼的路易和秃头查理联合起来反对他,战争不断。843年,三个兄弟在凡尔赛缔结条约,将查理曼留下的庞大帝国瓜分了,条约规定:日耳曼的路易得到莱茵河右岸地区和巴伐利亚,大致与今天德国的领土一致,称为“日耳曼”或“德意志”,即“东法兰克王国”;秃头查理所得大致与今天法国相吻合,称为“法兰西”,即“西法兰克王国”;长子罗退尔得到意大利中部、北部以及路易、查理所占地区之间的狭长地区,即“中法兰克王国”,罗退尔保留了“皇帝”称号,查理和路易只有“国王”的称号,三个王国独立发展,互不统属。

东法兰克王国中最强大的是萨克森公国。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取得了东法兰克王国的统治权,建立了萨克森王朝,创立了德意志国家。936年,其子奥托一世继位(936年至973年在位),他极力打击贵族势力,加强王权,最终控制了德意志的五大公国。955年,他击败马扎尔人,收复周边地区。962年,罗马教皇为其加冕,称其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恢复了查理曼时的“罗马人的皇帝”称号。此后这一称号一直在东法兰克帝国传承,但直到1254年才有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称号,它虽也来自于教皇,但本质上还是德意志民族国家,皇帝只是通过征服意大利来取得“罗马皇帝”的合法性。

“实权”与“失权”

神圣罗马帝国的早期曾是统一政权,但后期分裂割据的趋向愈来愈明显,逐渐蜕变成为许多封建公国、宗教贵族领地和自治城市的政治联合体,皇帝权威形同虚设。自奥托一世加冕以来,帝国先后经历了八个独立王朝、一个空位时期和一个混合家族世袭时期。在萨克森与法兰克尼亚两朝,由于皇帝拥有较多实际权力,并因此和教皇发生多次冲突。

11世纪至12世纪,是霍亨施陶芬王朝统治时期,中央权力衰弱,国内各地缺乏经济联系,帝国变得很不牢固。12世纪至13世纪,由于德意志皇帝缺乏作为税收来源和扩张王权的基础--强大的王室领地,因此中央政府势力渐弱。同时意大利地区北部城市,如威尼斯、佛罗伦萨等由于资本主义发展,财富充盈,不断吸引着皇帝的眼球,使得他们大都乐此不疲地率兵南下掠夺,而帝国的权力则落入国内王公手中。这就使得神圣罗马帝国虽拥有大一统的“国家”之名,实际上却逐渐演变成一个松散的“邦联组织”。

更有甚者,1254年至1273年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还出现了皇位空缺,更显皇权之颓势。此时各诸侯、骑士和城市间的纷争、内讧不断。13世纪末,帝国内部出现了许多独立的大封建领主,皇帝已无权对其直辖领地外的封建诸侯进行管辖。随着皇帝地位的不断下降,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被迫颁布《黄金诏书》,明确规定皇帝不再世袭,而由选举产生。此后在16世纪的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试图重振皇权,再创辉煌,但因遭到强烈反对也只能作罢。

严格来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称号,也只是中世纪欧洲的一个别样的王公头衔罢了,和其他王公相比,也只是名义上的“高高在上”,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特殊权力,“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财政收入基本上仅来自自己的领地内,皇帝不能从其他诸侯处征税或行使其他权力。甚至皇帝也常因为这一至尊的称号而陷入为保留这一称号而进行的战争中。结果不但无法使自己变得更为强大,反而成为各诸侯、教皇或主教攻击的对象,使自己更加虚弱,陷入恶性循环,皇权一落再落。“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真正的“有名无实”。

“黄金诏书”

神圣罗马帝国缺乏公认的王室继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诸侯争夺皇位,导致帝国的长期分裂和内战,陷入无政府状态。为了克服这一状况,神圣罗马帝国的诸侯们试图通过选帝侯制度来加以解决。

所谓“神圣罗马帝国”的选帝侯制度,也就是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制度,通过选举的方式确定选谁做皇帝的制度。1356年,德意志国王、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为了谋求诸侯对其子继承王位的承认,在纽伦堡制定了著名的“黄金诏书”,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大诸侯选举皇帝的合法性,由此开创了所谓的“选帝侯”制度。诏书确立了帝国的七大合法选帝侯:特里尔大主教、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普法尔茨伯爵(莱茵行宫伯爵)、勃兰登堡边地侯、萨克森公爵及波希米亚国王。这七大选侯既作为“皇帝”的选举者,同时也作为“皇帝”的候选人,即被选举者,被选举出来的人只能称“德意志国王”,而不称“皇帝”。只有进入罗马,并由教皇加冕后的“德意志国王”,方能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此后,几乎所有的“德意志国王”都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称号。

1273年哈布斯堡家族获得“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并于1437年将此称号作为“世袭”的遗产传给子孙,此后哈布斯堡家族一直把持神圣罗马帝国皇位(1742年至1745年除外),直到1806年帝国灭亡。而哈布斯堡家族垄断皇位后,也不再需要教皇为其加冕,所以,确切地说,此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已成为奥地利-德意志君主的一般称号。

“虚”与“实”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给这个“神圣罗马帝国”的评价引人瞩目,即“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从上文来看,它这个“神圣”没有合法性,是自己加在自己头上的;而“罗马”也只是在用武力强迫教皇为其加冕而得来,也不具有真实的意义,从本质上看,这个帝国它根本不是“罗马”的,只能称为德意志民族的;如果我们将“神圣罗马帝国”和查理曼所建立的法兰克帝国相比较的话,就会发现从领土的广袤、稳定性、统一性、皇帝的权力等各个方面来看它都不配“帝国”这一称号,应该说,伏尔泰的评价还是比较贴切的。

但从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看,神圣罗马帝国又是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罗马帝国灭亡后,德意志地区成为蛮族横行的地区,通过加冕“神圣罗马皇帝”的称号,提高了日耳曼人的地位,使其获得合法的统治基础;此后,这一体制积淀成思想传统,成为德意志民族的“象征”,并成为德意志民族始终不被肢解,最终形成统一强大的“德意志帝国”的精神凝聚力和身份认同的标志,甚至成为威廉二世、希特勒等人赖以建立“德意志第二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的历史基础之一;从经济层面上看,神圣罗马帝国这种分裂格局,有利于新的经济方式的产生,例如汉萨同盟、城市的复兴等,促进了中世纪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从政治、文化层面上看,市民文化的产生和二元制的政治体制,加速了德意志民族的形成。

疯狂的国会--《牛津条例》的颁布

以牛津大学而闻名于世的英格兰小镇牛津,在中世纪曾上演了一场英国版的贵族“逼宫”历史大戏,被逼无奈的国王亨利三世,在贵族的胁迫下接受了所谓的贵族请愿书--《牛津条例》,从而掀开了早期英国议会的神秘面纱。

危机四伏的英格兰

中世纪的英国,王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中心地位。在“失地王”约翰统治时期,经历了1215年贵族反叛和《自由大宪章》的签订后,封建贵族已不再仅仅把自己看做国王的“直属封臣”,而是看做对国王有天然发言权的国民代言人。王权至上的观念无形中受到了挑战,英格兰上空阴霾笼罩,弥漫着国王和封建贵族斗争的气息。

亨利三世在1216年接替父亲约翰成为英格兰国王。由于年幼,由威廉·马歇尔监护,权力集中于御前会议。亨利成年后,渴望大权在握,开始摆脱御前会议,使用自己的私玺来进行统治。1234年至1236年,亨利三世在各郡设置管理土地没收事宜的官员,并要求国王对私人猎场和渔场藏匿的罪犯有司法权,这无疑引起了贵族的不满。1237年,亨利三世为自己和妹妹的结婚费用开征新税,又受到市民阶层的反对。他被迫召开威斯敏斯特会议,重新确认男爵们的特权,即开征新税必须得到男爵们的同意。1238年,对妹妹违背宗教誓约而再婚一事,亨利三世予以批准,这又激怒了教俗两界的贵族。面对怒火中烧的贵族群体,国王一度被迫逃进伦敦塔避难。

1236年,亨利三世与法国普罗温斯伯爵的女儿结婚后,便宠信母后和王后的法国亲友,使御前会议常常处在“外国人”的控制下,这使得英国贵族更加忍无可忍。同时,为了夺回父亲在法国失去的广袤领地,亨利三世在1230年和1242年的对外作战中,两次进攻大陆,但寸土未得,以失败告终。加上1252年以来,英国年景不好,连续三年粮食歉收,民生更加艰难。

贵族“逼宫”

此时的英格兰已危机四伏,而亨利三世为了取得教皇的支持,对教权在国内的征税不加限制。1258年为了协助教皇干预意大利内政,为自己的儿子夺得西西里的王位,他竟然要率兵去征服这块遥远的领地。为此他不顾国内的危机,在1258年准备召开御前扩大会议,要求为这个不切实际的远征举债纳税。在这一关键时刻,那些利益在威尔士的男爵,其中包括亨利的妹婿西门·蒙特福特,联合起来于1258年4月武装出席会议,拒绝国王的要求。由于此次会议对国王的不妥协态度,王党称之为“疯狂的国会”,从此英国便有了“国会”这一名称。这次武装的国会迫使国王作出让步,同意由廷臣12人和男爵12人组成委员会,起草新的政治改革条例。这个改革条例于6月11日在牛津举行的贵族大会上通过,历史上称之为《牛津条例》。

《牛津条例》

1258年8月4日,亨利三世正式批准了《牛津条例》。从那时起,《牛津条例》被断断续续地执行了四年。

《牛津条例》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1.成立主要由男爵组成的永久性的15人会议参与王国管理,国王处理国务时必须遵从其劝导,15人会议还有权指定王国的首席政法官、秘书长和财政大臣;2.国家的一切税收均交付度支部而不是王家金库管理;3.郡法庭设置4个骑士组成的陪审小组听取对王室官员和郡守的指控;4.每年举行三次大议事会,没有大议事会的同意,国王不能任意没收地产、分配土地和监护土地,也不能出征。此外,关于法官、郡吏、土地没收官的权力,以及伦敦城的税收,条例都有所规定。

碌碌无为的亨利三世

英国国王亨利三世(1207~1272)是英格兰历史上最无名的国王之一。说起来,亨利三世性格和善、为人不错,但头脑简单,才智平平。从治理国家的角度来看,虽然统治时间长达50多年,但平生碌碌无为。关于英国议会,虽然不得不提到他,但大家不要以为议会是亨利三世专门召开的,其实是他在万般无奈之下被迫接受的既成事实。不过,他在建筑上却“很有成就”。为了安置自己喜爱的天主教圣徒的遗物,他在位时期改建的威斯敏斯特教堂,采用了哥特式风格,光彩夺目、气势不凡,成为伦敦地区,乃至整个英格兰的一大人文景观。许多英国历史上的名人,如牛顿、狄更斯,都将这里作为自己的安息地。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牛津条例》承认了由贵族组成的议事会拥有一定的议政权和决策权。这表明,大议事会已经从亨利二世时期主要起司法作用、不定期召开的“御前会议”性质,向亨利三世时代主要起议政作用、定期举行的“议会”转变。《牛津条例》的颁布,进一步限制了王权。至此,议会开始成为一个独立于国王、定期召开会议的国家机构,并且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

法国王权的加强--腓力四世的强硬统治

法国卡佩王朝经过历代君主的努力,王权逐步增强。在“美男子”腓力四世的强硬统治时期,努力打拼下的王权更是“欣欣向荣”,特别是他重拳出击天主教会,使教廷打上了“法国制造”的烙印。

拓疆固王权

卡佩王朝经过约两个世纪的苦心经营,到12世纪晚期时,已经初步改变了原先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落魄形象,王权的威慑力和向心力有了较为明显的增强,王室领地的物质力量以及与周边地区的经济交往也有了较大长进。有了这样的基础,卡佩王朝后期的君主们开始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在法国王权不断加强的征途上,先后出现了三位在政治上颇有作为且在性格上也别有特色的君主。其中有以武功和狡黠著称的腓力二世,以信仰虔诚闻名的路易九世,还有以贬损教会而名垂后世的腓力四世。

1285年登上王位的腓力四世,是卡佩王朝后期强有力的君主之一,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人称“美男子”。在他统治时期,延续了卡佩王朝先祖们的一贯做法,抑制封建诸侯而加强国王的权力,使法国的王权进一步加强。

1284年,腓力四世通过与法国东部香槟伯爵领地和比利牛斯山区那瓦尔王国女继承人朱安娜结婚,使卡佩王朝顺理成章地得到了这两个地区。法国南部的波亚图和土鲁兹领地因无嗣也相继归并到法国。而后他又把手伸向了加斯贡尼。当时法国南部的加斯贡尼尚属英国统治,腓力四世趁英王爱德华一世忙于平定英伦三岛的内乱之际,吞并英王在法国的这块领地。之后由于法国在弗兰德尔战败并忙于和教皇斗争,腓力四世与爱德华一世议和,但法国依然占领了加斯贡尼的大部分地区。为扩张领土,腓力四世曾连续进攻弗兰德尔,1304年他终于攻占了长期不肯臣服的弗兰德尔。通过联姻和战争双管齐下,腓力四世将王室领地大大扩展。

国家机器的“锻造”

在圣路易时期,法国的君主制度非常强大。国王既是“上帝涂过圣油的人”,又是国内一切封建诸侯的最高宗主。但腓力四世意犹未尽,还想当罗马皇帝的继承人,创造一个按平等制度治理的国家,其规章对任何人都适用。这样,国王不仅是宗主,而且是真正的君主。贵族和百姓同样都要尊重法律。

为了使法律得到尊重,就必须使它家喻户晓,因此,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无可争议的。为了编写法律条文,腓力四世召集了一班顾问,即有名的“王室立法官”,他们都是有产者或者小贵族。这些人花了很长时间,先是专门探究罗马的各类成文法,然后动手编写通行王国全境的法律。从此,王国以罗马法的原则宣传王权至上,达到了提高王权的目的。

在腓力四世统治时期,朝廷里设立了“御前会议”,它所属的某些机构后来分化成独立的机构。比如,御前会议的司法部门就分离出去成为“大理院”,下分大法院、调查院、审理诉状院、成文法听取院四个“院”。大理院审理来自外省的上诉案件,其成员必要时也要到外省去正式处理案件。

从御前会议又分出了“审计院”。这是1320年成立的机构,像大理院一样,设在西特岛。王家金库最初在圣殿隐修院,后来迁往罗浮宫。王宫里还设有负责掌印玺的“御玺署”和货币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吏治,腓力四世谨慎地从不同的地区和阶层中选拔官吏,充实到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行政机构,使其成为王室得心应手的工具。许多官吏来自南方,如诺加雷就是马西雅格人。官吏中有教士也有俗人,有贵族也有市民。同时,国王经常任命外省大法官。

国王为了征求臣民的意见,经常召集他们的代表举行会议,这些会议就是后来“王国三级会议”的前身。为使自己的政策能够得到各阶级的支持,腓力四世在1302年首开了召开三级会议的先河,教士、贵族和各城市平民的代表都出席。但这些会议丝毫不限制国王的权力。会议是应国王的要求召开的,目的是听取国王的决定,使这些决定具有普遍的价值。三级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封建等级君主制开始建立,从此国王常常借等级会议来提高自己的权威,扩大王权的社会基础。因此,它一度促进了王权的发展,从而也促进了法国的政治统一。

取财有“道”

腓力四世时期财政缺乏正常定期的来源,所以经常需要钱,特别是长期频繁的军事行动更加重了财政负担。他曾尝试建立税收制度,在王室领地上征收“炉灶税”等直接税和“盐税”等间接税,但收效甚微。后来,他干脆求诸一些非常的渠道。1306年,腓力四世首先将目光瞄准因经营有方而拥有巨额财富的犹太人,这些犹太人被剥夺全部财产之后立即被驱逐出境;意大利的银行家们也难逃一劫,其财富也成为了腓力四世的囊中之物。为了摆脱财政上的困境、加强王室的经济实力,腓力四世于1307年对占有大量土地和财富的圣殿骑士团进行严厉打击,骑士团成员被冠以滥施巫术、生活淫荡以及信奉异端等罪名,其中有36人在这一年被严刑拷打致死;1310年,又有67名成员被判有罪并被烧死在火刑柱上。1312年,腓力四世又迫令教皇解散了圣殿骑士团。结果国王不仅摆脱债务,而且骑士团的许多财产也落到王室手里。

腓力四世为了广开财源,颁布了一系列旨在禁止“奢华”生活方式的法令。例如,1294年的一项法令曾规定:普通自由民不论男女均不得穿皮衣,均不得佩戴任何金银首饰或珠宝饰品;公爵、伯爵、男爵一年中新做的服装不能超过四套,他们的夫人也不能超过这一规定;儿童一年中只能做一套新衣服;不论任何人,正餐均不得超过两菜一汤,而每盘菜里只能有一块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法令规定了明确的罚款金额(依据地位高低分别处罚100锂、50锂、25锂不等)。为了有效贯彻这类法令,腓力四世还明文规定,全社会成员均有权告发违规者,违规案一经查实,告发者即可获得罚款的1/3作为酬金。且不论这类规定是否合理,它毕竟表明法国王权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触角已经伸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法国制造”--罗马教廷

在腓力四世为金钱而采取的各种行动中,最具持久性影响的是他对教会所采取的强硬政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民族意识逐渐增长。为了加强王权,争夺英国国王在法国境内的大片领土,筹措战争经费和满足王室各种日益增大的财政需求,1296年腓力四世下令向一直享有各种特权的法国教会征收20%的所得税,遭到教皇卜尼法斯八世的坚决反对,因为他原系前任教皇派驻法国的特使,他的12处领地中,有7处在法国,征收所得税直接损害他的利益,所以立即发出“教俗敕谕”,未经教皇同意,禁止教士向国王交纳所得税,否则开除教籍。腓力四世也不甘示弱,报之以禁止一切黄金、白银和珍贵珠宝输往国外,这样教会就不可能从法国得到收益,教皇次年被迫媾和,默认了腓力四世的征税权。不甘失败的教皇发布一连串谕令,宣布教会权力高于世俗权力,撤销国王对神职人员的征税权,并命令所有法国主教到罗马开会。腓力四世则于1302年2月召开法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三级会议以获取支持,公开与教皇对抗。腓力四世还派人去意大利,与罗马贵族科隆纳勾结,闯入教皇住宅,把卜尼法斯八世凌辱、殴打一顿,并以死相威胁,悲愤交加的教皇在几周后因受惊过度愤懑而死。

在卜尼法斯八世去世两年后,在法王的压力之下,法国波尔多大主教被选为教皇,称克莱门五世(1305~1314),腓力四世将教廷从梵蒂冈迁至法国南部边界的阿维农城,由此开始的七任教皇都是法国人,教皇成为法王的“人质”历时达68年(1309~1377),史称“阿维农之囚”。事实上,他们都处在法国国王的控制下,由此教廷被打上了“法国制造”的烙印。

农奴制的崩溃--英国泰勒农民起义

14世纪的英国是一个满目疮痍的国度,苦难的英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还要面对税吏的盘剥勒索,在此情况下,以瓦特·泰勒为代表的下层人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发动了起义。

起义的爆发

14世纪后半期,经过黑死病的肆虐和英法百年战争的摧残,英国下层劳动人民生活窘迫。1377年,英王理查二世登基,为了继续对法国作战,英国议会决定对所有14岁以上英国臣民征收人头税,每人4便士,到1380年,所有14岁以上的英国臣民都要缴纳12便士的人头税。下层人民的负担是越来越重,再加上税吏的巧取豪夺,下层群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1381年5月,埃塞克斯和肯特郡的农民拒绝缴纳人头税,并且杀掉税吏,到6月,全国各地纷纷爆发起义。肯特郡的农民从监狱中救出约翰·保尔,拥护他为起义领袖。这时,伦敦市民也给起义军写信,要求他们到伦敦会合,于是埃塞克斯郡和肯特郡的起义农民开始向伦敦进军。肯特郡的起义军在经过梅特斯通时,拥戴泥水匠出身的瓦特·泰勒为领袖。泰勒机智勇敢,他曾参加过对法国战争,对军事作战非常熟悉,深得义军拥护,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瓦特·泰勒起义”。

英勇斗争

6月10日,瓦特·泰勒骑着高头大马率领起义军向坎特伯雷进军,起义军砸毁了权贵们的住宅,把他们的财产廉价处理给普通大众,当地人民对此拍手称快。随后瓦特·泰特派人联系、动员其他义军,直扑伦敦。由于当时英国军队正在与法国作战,对此无暇顾及,所以起义军势如破竹,在6月12日便赶到伦敦。第二天,伦敦市民便打开城门欢迎起义军,而另一支来自埃塞克斯郡的起义军也来到伦敦,两支起义军随即处决伦敦城的贪官污吏、反动僧侣,捣毁法院和监狱。起义军纪律严明,对市民秋毫无犯,深得百姓欢迎。

起义军为了迫使英国国王同意他们的条件,迅速包围了伦敦塔,国王及其近臣躲在伦敦塔里一筹莫展。6月13日上午,理查二世战战兢兢地站在伦敦塔上向下面的起义军宣布“只要起义百姓回到自己的家乡,国王将会对此既往不咎”,而下面的人是群情激愤,并且拒绝后退,理查二世赶紧让自己的侍从对起义军说:“只要你们撤退到迈尔恩德广场,国王将会答应你们的所有条件。”起义军由于深受封建王权思想束缚,并且缺乏一定的政治经验,他们认为国王已经答应了他们的条件,于是就退到迈尔恩德广场。

6月14日早晨,起义军在迈尔恩德广场要求国王:减轻他们的封建义务,废除农奴制,允许自由贸易,并且赦免起义者。理查二世为了瓦解起义农民,立即颁诏宣布同意起义农民的要求,部分起义农民以为大功告成,当晚便欢欣鼓舞地回到家乡。而以瓦特·泰勒为首的部分起义军对此并不满足,他们留在伦敦继续坚持斗争,理查二世得到了喘息的机会,暗地里却命令各郡的骑士迅速赶到伦敦护驾。

悲惨的结局

6月15日,起义军继续与国王的代表谈判。瓦特·泰勒则要求国王废除教会和封建领主的特权,没收教会的财产分给无地农民。虽然理查二世在表面上与起义军讨价还价,实际却在酝酿一场可怕的阴谋,他暗中调动军队,准备消灭起义军。而瓦特·泰勒本人也是疏忽大意,在谈判时仅带了一名随从,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陪同国王前来谈判的人都是暗藏利器,准备寻找机会对瓦特·泰勒下手。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国王的一个随从开始辱骂瓦特·泰勒,国王也对瓦特·泰勒大加辱骂,紧接着又让伦敦市长对瓦特·泰勒下手,于是伦敦市长一剑把瓦特·泰勒刺下马,其他随从也蜂拥而上,砍死泰勒。与此同时,贵族军队正在血洗伦敦城,杀害起义领袖。失去起义领袖的起义军也是且战且退,各地也对起义军进行清洗,这场起义就这样失败了。

瓦特·泰勒领导的起义虽然失败了,但是各地农民并未停止反抗。各地的封建主也逐渐停止原来像剥削农奴一样的生产方式,改为雇佣自由劳动者,在新的生产方式下剥削农民,一直到15世纪,瓦特·泰勒起义时的大部分要求才基本实现。从此以后,自耕农成为一支新兴经济力量,英国的社会经济关系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khA4IEWB7H84hmAWPgIvU2Ww4TLOk5Ccoam6aeSxtLSsyOXCluh0cFPO1RHF6X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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