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点多钟,我们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在富兰克林大道旁的一家小珠宝店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们立即前往案发现场。
那一带有很多小店铺,规模都很小。发生凶杀案的珠宝店地处繁华地段,一边是理发店,另一边是当铺,在珠宝店玻璃窗上有几个醒目的金色大字:珠宝商:鲍伯和贝尔特。
凶案现场在珠宝店的柜台后面。死者身材瘦长,有两撇长长的胡须,颇像旧式闹剧中的流氓恶棍,年纪大约四十岁。这个人僵直地向左侧躺着,双膝蜷着,显然是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他的右手捂在胸口上,手臂下还不时地有血流出,显然,他是胸部中弹,由于流血量并不多,我们推测他是立即死亡,而不是因失血过多死亡的。
柜台旁边站着一个满脸惊骇之色的小老头,看样子有六十多岁,此刻他正用惊恐的眼神看着警员们勘察现场。他那一副饱受惊吓的神情,再加上他那大约五英尺六英寸的身高、一头稀疏的头发和闪烁不定的小眼睛上的那副钢边眼镜,让人感到既可怜又可笑。据守候在这里的警察说,他是这桩凶杀案的唯一目击证人。
我四周转了一圈儿,又回到小老头站的位置,准备向这个目击证人了解情况。
“你是鲍伯?我是凶杀组的保罗警官。”为了让他尽可能地放松,我和颜悦色地说。
“是的,警官先生。”他声音颤抖地说,“我是这里的股东之一。”
“他呢?”我向死者示意着。
“他就是贝尔特。真没想到,我们已经合伙十年了,一向很愉快,可谁知……简直太可怕了!”
“鲍伯先生,既然你是这里的目击证人,就请你说说详细情况吧。”
“哦,好的。”鲍伯显然还惊魂未定,他稍微定了定神儿,然后开始叙述事情的经过。
“早上大约九点钟的时候,我们的店铺刚刚开门,我把昨天的账结好正准备去银行,一个拿枪的歹徒突然闯了进来,他一把就抢走了我手中的钱袋,还差点儿把我撞个跟斗,接着他又打开现金柜,把里面的钱也搜走了。我大声呼救,惊动了正在店铺后面的贝尔特,只见他从后面匆匆跑过来,可是,还没等他到跟前,那个歹徒就开枪了。可怜的贝尔特连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搞清楚就死去了,唉!”鲍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那个歹徒长得什么样儿?”我问。
“大约是四十几岁,像个吉卜赛人,黑皮肤,大鼻子,黑头发上还油光光的,瘦高个子,大约有六英尺,体重估计有一百七十五磅左右。对了,我还看见他左嘴角有一道很长的疤痕,一直延伸到左耳垂。”说着,鲍伯又摸了摸自己的右面颊,“这儿还有一个长毛的痣,很大,挺吓人的。”
我对他细致入微的描述颇感惊讶,因为处在那样危急的形势下,大多数目击者都很难准确描述犯罪分子的相貌。
“那个人穿的什么衣服?”我继续问着。
“衣服嘛,我记得是一身茶色,上身是茶色皮夹克,下身是茶色长裤,头上戴着一顶茶色毡帽,他把前面帽檐拉得很低,后面直往上翘……对,没错!”鲍伯想了想,然后又很惊讶地说,“他持枪的那只手背……是左手,文着一条蓝色的蛇盘绕着一颗红心。”
“看来你对他的印象很深!”
“哦,没什么。”鲍伯也颇为自得地一笑。
“谢谢你,你的描述将会对我们破案有非常大的帮助。”我微笑着说。然后,我又对另一个警察下达了指令:“你赶快通过电台把凶手的特征广播出去,这家伙特征明显,应该比较好认。”由于鲍伯的详细描述,让我们有了切入点,我觉得这个棘手的突发事件似乎比较容易解决了。
“你对他的枪有什么印象吗?”我问鲍伯,因为我想得到更多的破案线索。
“好像是一把左轮手枪,蓝钢的,至于什么口径……很抱歉,警官先生,我对枪是一窍不通。”鲍伯耸了耸肩膀说。
对于鲍伯提供的情况,我已经很满意了。
“在我来之前,你到没到附近的店铺和居民中查问过?”我问一直守候在这里的那个警察。
“已经查问过了,珠宝店两旁的理发店和当铺的人都说听到了枪声,”那个警察说,“当时他们还以为是汽车爆胎,所以并没有在意。”
我看了那个警察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就转身来到了隔壁的当铺。
“噢,你好,我是保罗警官。”我自我介绍着。
“警官先生,你好,我叫罗伯逊,是这家当铺的主人。”
“事发时你听到了什么?”
“我只听到汽车爆胎的声音,是九点过一分的时候,后来才知道是枪声。”他似乎怕我怀疑他为什么对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就解释说,“我那二十岁的侄子到现在还没来上班,所以我老盯着钟表,看他究竟要迟到多长时间。”
“听到枪声后,你是否发现有可疑的人或者情况?”我问。
“我没敢朝外看。”罗伯逊摇摇头说。
罗伯逊步履缓缓地跟在我的身后,我听到他问:“那个可怜的鲍伯怎么样啦?”
我停住脚步,转过身来说:“没什么,他只是受到点儿惊吓。”
“唉!他可是个老好人呀,”罗伯逊不无同情地说,“在我们这一带,他是出了名的好人,他心眼儿好,总是喜欢帮助别人。”
“哦,”我有点儿感兴趣,“那么贝尔特呢?”
“贝尔特和鲍伯可不同!警官先生,按说我不应该讲死人的坏话,可是,他在这一带真的不受欢迎,你可能不知道,贝尔特是个报复心极强的人,爱记仇,谁要是和他有点儿什么过节,他一定忘不了,所以我们对他都是敬而远之。”
我的兴趣更浓了,笑着说:“看来,这个世界上是什么人都有哇!”我心里明白,有时候这些背景材料比现场材料更重要。
“这么多年,鲍伯跟他在一块儿也真够不容易的。”罗伯逊说,“如果他们不是亲戚关系的话,恐怕也不会合伙这么久。”
“怎么,他们是亲戚?”我惊讶地问。
“是的,贝尔特是鲍伯的妹夫。鲍伯的妹妹叫宝娜,比他小二十一岁,在她还是婴儿时,他们的父母就过世了,是鲍伯一手把她拉扯大,他们兄妹的感情很深,鲍伯一直都没有结婚,所以,他把宝娜和她的两个孩子视为自己唯一的亲人,尽管贝尔特的毛病很多,但鲍伯看在宝娜的分儿上,还是一忍再忍。”
我隐隐约约感到罗伯逊讲的这些很有价值,在向他道谢并告别后,我又来到另一侧的理发店,向老板询问事发时的情况。
据理发店老板说,当时他也听到了声响,同样以为是汽车爆胎的声音,因为他当时正在给客人理发,也就没有注意时间,更没有注意到是否有可疑的人出现,不过他说肯定是在九点钟以后发生的事情,因为那时他刚开门接待第一个顾客。
经初步调查后,我的心情又变得沉重起来,觉得这个案子似乎更加神秘,因为除了鲍伯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目击证人出现,而且左邻右舍都众口一词说是听到了汽车的爆胎声,枪声和汽车爆胎声应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声响才对呀。
我思索着,又回到了珠宝店。
“鲍伯,你们失窃款的数目是多少?”我问道。在这之前,他只字未对我说过失窃数目,按说这也不符合常理。
他把账本副本拿出来,指着上面的数目说:“你看,这是现金七百四十元,支票两百三十三元,都被歹徒抢走了,这可是我们店一个星期的收入呀。”
“我听说贝尔特是你妹夫,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有没有打电话通知你妹妹?”
他听了我的话显然吃了一惊,于是支支吾吾地说:“我……我还没有来得及通知她。”
我决定去见见她妹妹,以便从她那里了解一些情况,就对他说:“这种消息用电话通知的确不妥当,不过总得有人告诉她,如果你不反对的话,还是我来替你办吧,反正我也正打算去看她。”
“嗯,”他犹豫了一会儿,“那么好吧,她现在住在我的公寓里,就是城北第二十街。警官先生,这件事一定对她打击很大,她本来在城南住,但最近她和贝尔特经常吵架,所以才搬到我那儿,如果她听说贝尔特死了,恐怕都无法原谅自己,我可怜的妹妹呀!”他一脸悲戚的神情。
我驱车来到城北二十街的公寓,这是一幢漂亮而整洁的现代式建筑,看来鲍伯的生活条件不错。
我按响了门铃,没过多久,就见一位风姿绰约,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的褐发女人开了门。
“请问,你是贝尔特太太吗?”我摘下帽子,客气地问。
“是的,你……”
“我是警察局的保罗警官,”我亮出警官证说,“我们进去谈好吗?”
“警察局?”她先是一愣,继而后退了一步说,“当然,请进!”
我走进她的房间,只见里面布置的温暖而舒适,然而让我惊奇的是,沙发上还坐着一个相貌英俊的中年男人,他怀里正抱着一个可爱的两岁女孩。
贝尔特太太连忙上前一步,介绍说:“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小女孩是我的女儿。”然后她问道:“警官先生,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吗?”
“贝尔特太太,怎么跟你说呢,恐怕我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斟酌着词句。
“啊?是不是我哥出什么事儿了?”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焦急地问。
“不是你哥,而是你丈夫贝尔特。”我回答说。
“哦!”她似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脸色也逐渐恢复了红润。
“贝尔特怎么了?”她的语气显然和缓了许多。
我看得出来,她好像并不在乎贝尔特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决定不再绕圈子了,而是直截了当地说出这个噩耗。
“贝尔特太太,今天早晨珠宝店遭到抢劫,歹徒开枪打死了你丈夫,你哥只是受到点儿惊吓。”
“哦!”她眨了眨眼睛,沉默不语。
这时,坐在沙发上的那个中年男人说话了:“我看这样反而更好,对谁都是解脱。”
“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他毕竟是我的丈夫。”贝尔特太太责怪他说。
“哼”,那个男人冷笑了一声,“那你要我怎么说?难道还让我哭不成?”他愤愤地说,“警官先生,对不起,我对贝尔特根本没有好印象,他也不是我的朋友,前些天,他在离婚起诉书中连我也一块儿告了,说我通奸,这能让我不生气吗?”
看来又有了新情况--贝尔特夫妇正在闹离婚。
离开他们家后,我匆匆吃了午饭,就赶到法院去看贝尔特夫妇的离婚案子。
档案中只有贝尔特的起诉书,但没有贝尔特太太的答辩书。从贝尔特的起诉书看,他们之间的矛盾远不是鲍伯所说的“吵架”那么简单,贝尔特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妻子与人私通,并附有几张妻子和情人在旅馆约会的照片,同时他还请求法院判他获得对女儿的监护权,不允许妻子有看望孩子的权利,理由是妻子不道德。我从中不难看出,贝尔特的态度很强硬,的确是个极具报复心的人。
走出法院后,我坐在汽车里沉思了很久,心里想:“鲍伯对凶手的特征描述得那么详细,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生来就具有惊人的观察力,尤其是在发生凶杀案的情况下,还能观察得如此清楚,这绝非常人所能;另一种是凶手或许根本就不存在,他所说的一切都是杜撰或者幻想出来的。如果真是第二种可能,那可就麻烦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不行,我还得回去作些重点调查。”
于是,我又开车回到富兰克林大道,只见珠宝店的门窗紧闭,一块“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醒目处。隔壁的当铺还开着门,我走了进去,直截了当地问当铺老板:“你是否知道隔壁的店主有枪?”
他有点儿吃惊,犹豫了一会儿才说:“他们刚开业的时候,是从我这儿买过一支枪,说是放在店里以防抢劫用。”
“是谁来买的?”我问。
“是贝尔特先生买的,不是鲍伯,我记得很清楚。”当铺老板十分肯定地说。
“你还记得是一支什么样的枪吗?”
“我可以查看一下账本,我们这儿一年也卖不了几支枪,所有的记录我都留着呢。”说着,他从柜台下面取出一个账本,一页一页地翻着,最后终于停住,他指着其中的一栏对我说:“你看,是十年前的九月十日,贝尔特,伊金街一七二六号,点三八口径,柯尔特牌左轮,制造号码二三一八四零。”
我接过账本又仔细看了一下,然后将这些内容全部抄了下来。
“你为什么要了解这些?”当铺老板好奇地问。
“噢,只是例行公事。”我回答得很含糊,因为我不能如实地告诉他关于我的推测。
考虑到非职业杀手往往不懂得如何处理凶器,我又安排人在珠宝店的周围仔细查看所有的垃圾箱,看看是否有丢弃的枪支,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
现在我只能暂时停工了,因为贝尔特是死于什么口径子弹的检验报告还没有出来,我任何事都做不了。
第二天上午,检验报告终于出来了,证明死者身上的子弹是点三八口径的铅弹。同时,我还意外地收到邮局寄来的一个皮袋,里面装着邮局附的一封信和一张两百三十三元的支票,还有部分现金,正是珠宝店被抢走的东西。信上说,这些东西是从距珠宝店两条街远的邮筒里拿出来的。
案件的冰山一角已经露出来了,只是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为此,我和组长到地方法院那里申请了三张搜查证。
我首先打电话给鲍伯,询问他的情况,他说待安排完贝尔特的后事再重新开业。
“我想再看看你的店,可以吗?”我在电话里问他。
“当然可以,”他说,“你什么时候来呢?”
“就是现在。”
我们来到珠宝店,鲍伯打开了店门,我开门见山地对他说:“我要看看你们店里的防卫武器。”
“武器?”鲍伯愣愣地看着我,“什么武器?”
“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
“枪?我们这里没有枪呀,警官先生。”鲍伯摇摇头说。
“真的没有?”
“是的。”
“鲍伯先生,我听说你们开业后,你妹夫从隔壁的当铺买了一支枪,说是准备店里自卫用的。”
“噢,你说的是那支呀!”鲍伯似乎恍然大悟地说,“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他的确买过一支,可是我看那东西就不舒服,不知怎么搞的,枪总让我感到神经紧张,所以我就让贝尔特把它拿回到自己家去了。”
看来,鲍伯是不会自己拿出枪来让我看了,我只有动用搜查证了。
“对不起,鲍伯先生。”我亮出了搜查证。
“哦!”他不大情愿地点点头。
我和同事在珠宝店的各个角落仔细地查看了一番,没有枪。
还有两张搜查证,下面的目标就是鲍伯在城北二十街那舒适的公寓和他妹妹城南的住所了。我们先是来到鲍伯的住所,也没有发现枪,而且贝尔特太太和她的小女儿也不在那里了,据鲍伯说,她们昨天晚上就回家去了。接着,我们又来到城南他妹妹的家进行搜查,同样也是一无所获。
对于我们这样反反复复地搜查,鲍伯显得很冷静,或者说是无动于衷的样子,但他妹妹贝尔特太太就不同了,她不理解为什么要对被害人的家进行搜查,一个劲儿地质问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虽然没有找到手枪,但我还是准备坦率地向他们兄妹解释我的看法。
“鲍伯先生,贝尔特太太,关于贝尔特被害这个案子,我已经有了初步的结论,你们想听听吗?”还没等他们表示,我又接着说,“这个案子本来并不复杂,但是被人为地制造了障碍,结果让我们如此费周折。鲍伯先生,你看我说得对不对,你昨天早晨到店里结了一周的账,但是你并没有把现钞放进皮袋里,只是放进了存款和支票,然后,你开车到两条街以外,把皮袋丢进了邮筒里,后来你又回到店里,没有开店门,直到你开枪打死贝尔特并把枪藏好后,你才开的店门,所以,人们都误以为听到的是汽车的打火声响,这样你就避开了被顾客发现的风险。”
“不可能!我哥哥是全世界心肠最软的人,他不可能杀害贝尔特!”贝尔特太太大声说。鲍伯则只是笑了笑,没有任何表示。
“的确,他对你和你的女儿是一个心肠最软的人,正因为他对你们爱得深,才会在你们受到威胁时变成一只老虎,贝尔特太太,你知道你丈夫在离婚起诉书上是怎么写的吗?”
贝尔特太太一时语塞,她看了看鲍伯,想从他哥哥那里得到证实,但鲍伯只是牵强地笑了笑。
“警官先生,你知道,我是不会做那种事的。”他说,“你的猜测是错误的,请问,枪在哪里?”他挑战似的望着我。
这个问题确实击中了要害,枪是凶杀案的证据,我找不到枪,就没有证据,因此也就无法定他的罪。我只好把他带回警察局审问,结果也问不出什么名堂,可是让他说说凶手的模样时,他竟可以说上十几遍,而且每一遍的细节都一样。
最后,我不得不开车把他送回家。
当晚回到警察局后,我和同事们又忙了一个通宵,为了能找到证据,我们设计了一个计策。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我打电话给鲍伯说:“鲍伯先生,首先我要向你道歉,因为我昨天的猜测是错误的。你知道吗,我们已经抓到了真凶,和你描述的那个人一样,我想请你来辨认一下,可以吗?”
“什么?你是说……”电话那头传来鲍伯疑惑的声音。
“是的,我们确认这个人就是杀害你妹夫的凶手,但是他现在还没有招供,你能来警察局指认吗?”我说。
“哦……”鲍伯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说,“好吧,我马上来。”
我们事先安排了五个身材瘦长的人坐在那里,他们全都穿着茶色长裤和茶色皮夹克,尤其是第一个人,和鲍伯所描述的一模一样:黑皮肤、油光光的黑头发、从左嘴角一直延伸到左耳垂的疤痕、右面颊上一颗带毛的痣、左手背上文着一条蓝色的蛇盘绕着一个红心的图案。
“鲍伯先生,请你仔细辨认一下。”我瞥了一眼鲍伯说。
只见鲍伯双眼圆睁,张着嘴巴愣在那里,眼前的这一切让他太吃惊了:“怎么会有这种事情?自己幻想中的凶手竟然会真有其人……”
“组长,还是让鲍伯先生听听他们的声音吧,这样更好辨认。”我说。
我和同事们继续不动声色地表演着。
按照常规,我们为了让证人辨认声音是专门有一套问话的,通常是问问姓名、年龄等,但是现在组长却没有按那套例行的问话发问。
“曼尼,你在哪儿工作?”
“我在福利建筑公司当工人。”
“你结婚了吗?”
“是的。”
“有孩子吗?”
“有。”
“有几个?”
“五个。”
“孩子都多大了?”
“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才两岁。”
“你有过前科吗?”
“没有。”
“好了,你先退后。”组长说,“来,第二个!”
组长用同样的话又问了其他四个人,但是我注意到,鲍伯似乎都没有认真听,他还是盯着第一个人在想着什么。
我挥挥手说:“把嫌疑犯全部带下去吧。”这时,办公室里只剩下鲍伯和我,我站着,他则坐在椅子上抬头看着我。
“鲍伯先生,你刚才认出哪个是凶手了吗?”我问道。
“后面的四个都不是。虽然第一个和歹徒的相貌非常相像,但是我敢肯定,他也不是凶手。”鲍伯舔了舔嘴唇说。
“鲍伯先生,你妹妹和你在富兰克林街的朋友们都说你是个软心肠的人,不过,今天这事儿你不能软,他可是杀害你妹夫的凶手,你看,他也是个左撇子,而且和你描述的相貌一模一样。”我面无表情地说。
“警官先生,人的相貌一样或许只是个巧合,可他真的不是那个凶手。”鲍伯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看你肯定又是心软了,认为他是五个幼小孩子的父亲,认为他没有犯罪前科,对不对?”
鲍伯低头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默默地打量了他一会儿,估计火候已经差不多了,便趁热打铁对他说:“我们一定会让他招供的,鲍伯先生,曼尼和你不同,他不过是个穷困潦倒的贫民,而且还是个墨西哥移民,不会有律师帮助他的,所以,我们处理他也不必用什么正规程序,只管给他定罪执行就是了,这样我们也可以结案了,对你妹夫的被害也是一个交代。”
“不!你们不能那样做!”鲍伯“腾”地一下子站起来大叫道,“他不是凶手,他是一个有五个孩子的无辜的人!”
“既然不是他干的,那么又是谁?”
“我……”鲍伯的脸色苍白,停了半晌,他才有气无力地说,“警官先生,我,我要招……是我谋害了贝尔特。”
用这种计策让鲍伯说出了实情,这真是让我既感到兴奋,又有些许遗憾。
将鲍伯带走后,我上到四楼的洗手间,在这里我遇到了那五个人中的大卫,这时他已经摘掉了黑色假发和假鼻子,正在擦洗着手背上盘形蛇和心的文身。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头顿时涌起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但绝对不是以往那种破案后的快感。
说实在的,我从警这么多年,利用人们的贪婪、恐惧、报复等心理,使嫌疑人就范的事情常有,但是,利用嫌疑人的软心肠和爱护别人的心理破案,这还是头一回,甚至连我自己都有些想不明白了,我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