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修养
蔡元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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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群
我们所处的这讲堂,四周有墙壁遮风蔽雨、挡蔽灰尘;屋内有桌案凳椅,使人可以坐着阅读写作。四周的墙壁,乃是一块块的砖石堆砌而成;屋内的案椅,乃是一块块木板钉接而成。假使只有一块块分散的砖石或木板,则不可能起到墙壁遮风避雨或做成案椅供人写作的作用。再如我们都要穿衣御寒。衣服,都是用绵缕或纤毛编织而成的,假使只有一根根分散的绵缕或纤毛,是不可能织成衣服起到御寒作用的。再回头来看看我们自己的身体,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由耳朵、眼睛、手、足等各种器官组成,每种器官,又是由无数细胞组合而成。假使一个完整的躯体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器官,又或者更加细分为亿万个独立的细胞,这些器官或细胞又怎么能够起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作用?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个人孤立无援,独自奋斗,仍有可能难免于陷入挨饿受冻的悲惨境地;只有集合众人的力量群策群力,共谋共划,才有可能谈得上追求将来幸福的生活和文明的事业。例如我们今天所处的工业社会,最初不过是从个人的手工劳作起步。后来渐渐召集同伙,传授徒弟,以至从业之人愈来愈众,生产产品愈来愈多。集合许多人组织为大型的工厂,而后才能使用机械,扩大集体的利益。最终集合起这么多工厂的工人,组织为工会,开始渐渐摆脱资本家的压迫剥削,能为自身考虑怎样避免所受的苦难,怎样追求未来的幸福。这一切难道不是集合众人的力量才能达到的效果吗?
对于我们的社会而言,最基本的群体,是从家庭开始的。有了家庭,才有了长幼之分、养老之责、分工之别、侍疾之任等事情。集合一乡的人组成集体,而后才有互相守候、互相看护的帮助,才有了学校的设立。集合一省或一国的人民组成集体,而后才有了便利的交通、高深的教育。假使集合全世界的人民组成集体,有无相通,休戚与共,即使有地力贫瘠或偶尔遭遇天灾的地方,也不难于补救,诸如战争、商业竞争此等惨烈的人祸,也会从这个世界绝迹。
舍己为群
众人集合在一起就组成了群体。群体,是为了谋求个体的公共利益而存在的。假使群体遇到危险,除非这个群体之中的人以不怕牺牲、舍生忘死的精神来保卫这个群体,否则恐怕这个群体将走向灭亡。正因为有可能面临这种危急存亡的关头,我们不得已才要提倡舍己为群的义务。
提倡舍己为群的精神,有以下两个理由:第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处在群体之中的,群体一旦灭亡了个人也会随之而消亡。假使我们以不惧牺牲自我的精神来拯救这个群体,群体一旦得救、免于灭亡,我们个人也未必就真把自己给牺牲掉了;即使自己真不幸先牺牲掉,但群体得到了拯救,这也远比大家一起牺牲好吧。以上的看法,是包含有自我利益的考量的。第二个,如果我们站在群体的角度来看群体中的每一个人,个体的价值肯定小于所有人组成的这个大群体。如果牺牲我一人,能换来万千人的幸福,我有何不敢为呢?假如一个人能这么想,我们就有了一个能舍己为群的人;假如人人都能这么想,我们就有了这一整群舍己为群的人。以上的看法,是完全为群体而不考量自我利益的。这两种认识虽然角度不同,但提倡舍己为群的决心是一致的。请让我用事实来说明这点。第一,譬如说从军。战争是罪恶的,但假使你的国家或民族受到野蛮人的攻击,不得已为自卫而必须应战。比如欧战中比利时受到德国的侵略,比利时人奋勇抗敌,虽捐躯报国亦死而无悔,谁能说这种舍己为国的精神不应当提倡?第二,譬如革命。革命,从来没有不流血的。假使我们被邪恶残暴的政权奴役也不愿去革命,那样的日子简直生不如死。生亦何欢,死亦何哀,为革命应不怕流血牺牲,例如法国1789年的大革命。中国这么多年的革命中,在事前因鼓吹革命而被拘捕杀害的烈士们,在斗争中临时揭竿而起、英勇奋战而死伤的志士们,都是抱着舍己为群的精神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者。第三,譬如暗杀。暗杀,乃是革命中常用的最简单的手段。消灭反革命的罪魁祸首,不究胁从,如此可以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还不会有大规模的流血。比如古代荆轲刺秦王,近代苏菲亚刺杀俄皇尼古拉二世,都是类似的例子。第四,为真理而牺牲。真理,汇聚了人类的理性与和平精神。然而真理常常为教会、君党、贵族等所反对,没有舍己为群精神的人,是不敢公开宣扬传播真理的。比如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创立新哲学,却被政府以败坏风俗、煽动青年的罪名下狱,最后饮下毒药而死;哥白尼创立日心说,为教皇所仇视并迫害;俄国巴枯宁宣扬无政府主义,被囚禁放逐,这些都是为真理而牺牲的例子。
其他再如飞机实验、南北极探险之类,在今天都被认为是不畏牺牲的冒险事业,即使有些或许是由性喜好奇、争强斗胜之辈做的,但其中还是包含了有利于群体利益的动机,符合舍己为群的精神,所以也把他们列在这里。
注意公众卫生
古人有句话说:“千里不唾井。”意思是,假如你将要出门远行,再也不会喝门前那口井里的水,也千万别干往井里吐唾沫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殷商时期的法律规定,往道路上撒灰尘的人是要被判刑的,因为怕尘土飞扬蒙蔽了行人的眼睛。孔子说:“君子敝帷不弃,为埋马;敝盖不弃,为埋狗。”说的是对于死掉的狗、马这些动物的尸体,一定要掩埋起来,不能让它们暴露在外传播尸臭和病菌。从中可以看出,古人非常重视公共卫生。
今天公共卫生的设备比起古代可以说齐备得多。对于卫生要求而言,本来是以清洁为第一要务。每个人自己能做到的,只有洗澡、换衣服、打扫住所而已。但假如你居住的环境是污水满地不得排泄,垃圾堆积不得处理,落下的树叶、死去的动物,散布于道路周围,任其腐败变质,如此一来,传染病的细菌弥漫于空气之中,就算每个人自己勤洗澡、勤换衣服、勤扫房间,也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卫生。正因如此,才会有公共卫生设备的出现。比如地下的下水管道、厕所的冲水设备、道路的清扫、垃圾的转运,都要有专人专职,在固定的时间处理。传染病的治疗也要有专门的医院,这些都是个人卫生没办法做到而必须靠公共卫生系统去处理的。
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都要从公共卫生中受益,所以我们应注意不要做出妨碍、破坏公共卫生的事情,那样真是害人害己。比如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地泼脏水,不要像往河里扔垃圾一样把垃圾扔在公共道路上。假如您不幸得了传染病,应当立即自我隔离,暂时断绝和亲朋好友的往来。要是病情加重,一定赶紧入院治疗,千万别再在大庭广众之中抛头露面。这些都是我们对于公共卫生应尽的义务。
爱护公共建筑及器物
从前,园林亭榭之类的景观,花草虫鸟之类的娱乐,都是只有有钱人才能营造、供他们自己观赏玩乐的。今天的社会,有公园可以让普通人在其中游玩散心;有植物园、动物园等可以作为人们观赏或进行专门研究的好去处。从前,宏大浩博的图书、优美的雕塑和绘画、有价值的历史纪念品、远方而来的奇珍异宝,往往都被有钱有势的人收藏着,他们不会轻易拿出来供外人观赏。今天的社会,则有图书馆,其中的图书可以供公众阅览;有各种公开的博物馆,可以对民众进行艺术及知识的教育,提升民众的艺术美感,增加民众的科学知识。再如,公园之中,道路两旁,都种植树木可以遮阴避雨,摆放着坐具可以供人们静坐休息,有的地方还备有干净的水供人饮用。以上这些公共场所设施,都是我们今天的人能享有的公众利益。
我们既然能享受这么多公共设施带来的益处,就有相应的爱护公共场所及设施的义务;我们对公共建筑和器物的爱护,要比对自己的住所及器物更为珍惜。因为公共设施一旦受到破坏和损害,公众都会感到遗憾、难过,这不仅是我们个人的损失,也是整个社会的损失。
所以当我们行走于道路上、游玩于公园中时,千万不要看着周边花草树木长得美丽可爱,顺手就折下枝叶来把玩;不要弄脏公共场合的座位,更不要踩踏座位,甚至在座位上刻写涂抹;不要拿着木杖去逗弄野兽;不要投扔石子去惊扰鱼鸟;在图书馆看书时,如需要边看边抄录,则应当慎重地保护好原书,不要弄脏弄坏了原书;在博物馆,对一切陈列的物品,只能用眼睛看,不要拿手去触摸。假如你由于好奇心作祟,触摸了这些物品,即使没被其中的看护人员看到,没有受到责备,也应当自我谴责。
尽力于公益
凡是我们能共同享有的利益,我们也都有共同爱护的责任,这些我在前面《注意公众卫生》和《爱护公共建筑及器物》等篇章中都已经强调过了。对于已有的公益事业,我们应当倍加珍爱;对于还未办成的公益事业,我们更要努力建设。
从古至今,我们的国人对于建桥、铺路、设立粮仓、建设学校这些公益事业,大多不等政府的拨款,人们靠私下集资募捐就把这些事业做成了。近来更是有以一己之力创设学校的人,如浙江的叶澄衷先生,以小贩起家,晚年积有资产数百万,拿出其中十分之一创立了澄衷学堂。江苏的杨锦春先生,以木工起家,晚年积有资产十多万,用其中的十分之三设立了浦东中学校。这是捐资建学最著名的两个例子。
不过,兴办公益事业,并非一定要等富有之后才能去做。山东的武训是一名乞丐,靠乞讨来奉养自己的母亲,他对自己因不能上学而沦为乞丐的人生经历深感遗憾,遂立志募集资金来建立一所学校,以使孤贫儿童都能接受教育,再不重蹈自己的覆辙。他持之以恒十多年,最终实现了建立义学的志向。即使是像武训这样的乞丐,也能尽力于公益事业,何况其他那些有职业有收入的人呢?
英国商人翰回,自己生活非常节俭,但是非常乐于从事公益事业,曾捐资建造伦敦大道;又怜惜于英国育婴院的不完善,自己到法兰西、荷兰等国考察,回来后著书立说,阐述自己的见闻和观点,英国育婴院的情况才从此得到改善。他死后,遗下的财产不足两千英镑,全都散给了鳏寡孤独和贫穷人家。英国的沙伯原是一个织麻工人,后来成为炮厂书记,他立志解放黑奴,曾经因为要帮助黑奴辩护而研究民法,最终精通法律,并成功为黑奴申冤;又与志同道合者一起建立放奴公司,很多黑奴都因此而被释放。英国的莱伯是一位钢铁工人,对于很多罪犯刑满释放之后又因为无业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现象深感同情,于是想要帮助这些人。莱伯自己一年收入不到一百英镑,他将这些收入悉心分配,除一部分留做自己一家日常衣食住行及教育子女的费用外,其他全部用来帮助那些出狱后没有工作的人。莱伯每天从早晨六点一直工作到晚上六点,空暇的时间和安息日都让他用来为那些被释放者谋职业而奔走。这样的善行坚持了十年,被他救助过的人有三百多个。由此可见,人们只要有立志于从事公益事业的心,那么无论是贫还是富,都是能达成自己的志愿的,只要你勤勤恳恳地去做就好。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孔子说:“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一天,子贡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我亦欲无加诸人。”子贡的说法是由前面孔子的话而引申出来的。有位西方哲学家说:“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这正与孔子、子贡的话含意相同。比如说我们有思想及言论的自由,不想受到别人的干涉,那么我们也不应该干涉他人的思想及言论自由;我们有保护自己身体的自由,不想受到别人的伤害,那么我们也不能去伤害他人的身体;我们有保护书信秘密的自由,不想被别人窥探隐私,那么我们也要行为谨慎,不去窥探他人的隐私;再推而广之,我们不想被他人欺骗,那么我们就不能去欺骗他人;我们不想被人欺侮怠慢,那么我们也不应当怠慢欺侮他人。事情不论大小,其中的道理都是相通的。
当我们与他人交往时,不但要有消极的戒律,也要有积极的行为。假如我们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而引申为“以己所欲施于人”,这样对吗?答案是:不完全是这样的。人的欲望,有时会因为遗传及环境的不良影响,产生不合乎道德及法律的不当的欲望。假使把一切自己认可的东西强行施加给他人,也反而会带来有害无益的后果。例如腐败的官僚喜欢受到下属官吏的阿谀奉承,于是也同样对上司阿谀奉承,这样行吗?迷信的乡野愚民喜欢听传教士夸夸其谈的附会之词,回来后也同样对亲人夸夸其谈,这样好吗?至于说人所不欲,更要勿施于人,尽管这样的原则有时也会有不当的地方,比如不好的名声、直言进谏等,这都是人们不想听到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放弃对他人的劝导。不过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我们可以有技巧地处理这种情况,比如不好直言相谏,那可以婉言相劝,这样的处理也不会有害处。
对于积极的行为,孔子也已经说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所谓立,就是立身处世;所谓达,就是大道可推行于世人。孔子认为仁德的人,自己想成功首先使别人也能成功,自己想被人理解首先要理解别人。我们讲要将己所欲施加给他人时,一定要以“立”“达”为原则;我们讲勿施于人时,则凡是己所不欲的皆不可施于人。以上的原则是我们可以终身践行的,不会产生弊端。
责己重而责人轻
孔子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韩愈对此进一步阐述说:“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责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以上讲的都是我们为人处世应当坚持责己重而责人轻的原则。再从反面来证明这个道理。孟子认为父子之间不应相互求全责备,他引述做儿子的对其父讲的话说:“您教导我要走正途,可您自己也没走正道。”原伯和先且居二人都认为效仿坏人是罪恶。椒举说:“唯无瑕者,可以戮人。”以上指出的都是责人而不责己的错误。
倘若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则,似乎严格要求自己的人,也可以严格要求别人;对别人要求不严的人,对自己的要求也可放低。例如见多识广者嘲笑别人孤陋寡闻,有能力的人斥责别人没用,他们心里想的是:既然我能做到,你为什么就做不到呢?再比如文过饰非的人,常常喜欢用他人犯下同样的错误来为自己辩解,他们心里想的是:既然别人也这么干过,我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呢?很多人不明白的是,虽然我们讲人人平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主观、客观上的差别,每个人观察力的强弱会有明显的差别,因此对不同人的要求,也应当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因为人的行为常常包含了多方面的原因:如遗传的品性、形成的习惯、受到的教育、遭受的境遇、外界的压迫和情感的刺激等,这些都是能影响一个人行为的要素。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他自己做出的,造成一切行为的原因都可以通过自我的反省而觉悟。即使有时候会出现当局者迷的状态,事后也一定应该能够自己判断清楚。如果明白了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立志改过从善,是可以努力达成的;那些因为固有的品性、习惯及所受教育而导致的错误,是可以得到改正的;那些因为外部境遇、压力或感情刺激造成的错误,也是可以调节的。已经造成了无法弥补的错误时,我们自己一定会自怨自艾;假如是因为迫不得已的原因造成的,则应当自己原谅自己,而不要总沉陷在自责中。未来的日子仍然是自己做主,干吗还要一直气馁呢?至于别人,他们犯下错误是因为自身还是外部的原因,并非是我们能深刻了解的。假使我们在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就随便举个原因来责备别人的错误,这样合适吗?况且每个人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都有自我反思的机会,我们又何必越俎代庖,对他人严加责备而不让他们自我反思呢?所以说,坚持责己重而责人轻的原则,这才是平等的真义。否则,如按照其他的原则,则是貌似平等,实际是严重的不平等。
勿畏强而侮弱
《诗经·大雅·崧高》曰:“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唯仲山甫,柔而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御。”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以彼此平等为原则;而古人却以吃饭作比喻,认为吃到柔弱的食物就咽下去,坚硬的食物就吐出来,用吃软不吃硬来形容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原则是很不恰当的;唯独仲山甫这个人与众不同,坚持着自己不欺负弱者、不害怕强者的原则。
害怕强者和欺负弱者,这种事情虽然有主动方和被动方的差别,其作用也有消极和积极的差别,但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都是被强弱不平等这种错误的观点所蒙蔽。人们害怕强者,是因为感到自己比强者弱,不敢与之平等,一旦看到弱于自己的人,又自认为他必定不敢与自己平起平坐,因而可以放肆地欺负他。欺负弱者,是因为认为自己比别人强,不用平等对待别人,而一旦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又自然而然地认为强者肯定不会平等地对待自己,所以害怕强者。这两种情况,看似有差异,实则人们的想法都是一样的。畏强和侮弱,只要改掉其中之一的毛病,另一种毛病自然也就随之消失。
我国自古行侠仗义的人常有句话说得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言下之意,看到有强者欺负弱者的事情,应该立刻出手帮助弱者对抗强者。这里讲到,强者还未侵犯到我,我看不惯这种侍强凌弱的行径,都要挺身而出与之抗争,更何况强者欺负到我们头上,我们反而要害怕他们吗?弱者本与我无关,但我不忍其被凌辱,挺身而出为其相助,那么一旦弱者亲近我们,我们反而忍心欺负他们吗?拔刀相助虽是侠义之士的举动,但打抱不平之心,却是人人应该具有的。如果我们人人都能常怀此心,则畏强侮弱的错误念头便不会在我们心头出现。
爱护弱者
在前面《勿畏强而侮弱》一篇中,我已经讲了打抱不平的道理。这是针对强弱冲突情况而言的。实际上我们对于弱者,无论何时,都常抱有同情不安之感想。因为人类的心理都是见平等方安心的,看到有比自己贫弱的人,便会自然地感到不平等,想要以自身的力量扶持弱者,消弭不平等。拿出多余的部分来弥补那些不足的人,这才是爱护弱者的道理。
在进化程度远比人类低下的动物中,有很多物种都在贯行这一原则。例如秘鲁国的野羊,它们常结队旅行。碰到猎人时,羊群里面最强壮那只就停下来担负警戒、保护全队的任务,等全队过完之后,才跟在最后撤退。有的鼠类会把食物先给失去视力的同类吃。印度的一种小鸟,对于同类中失去视力或受伤的,会按时喂养它们。作为自然界进化程度最高的人类,难道还不如这些羊、鼠、小鸟吗?今天,我们普通人在登车或登船之时,遇到残疾者,要主动让步,在他们上下车船困难时还要主动伸手扶持。坐车时看到妇女没座位的,要发扬风格,主动让座;看到她们携带着沉重的行李,要代她们传递、安顿好。这都是爱护弱者的例子。
航行在大海中的船只,如果突然遇到不幸必须用到救生船的话,那么救生船应该先让妇女儿童上,如果这之后还有空位才轮到男子登船。假如有不明事理、贪生怕死的男子,竟敢不让妇孺,争着登上救生船,就算枪毙了他也不为过。这是为了保护弱者,情急之中不择手段。
战争中不免要杀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对于已经投降及受伤的士兵、敌对国家的妇女儿童,按国际惯例是不能加以残害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飞艇和潜水艇杀害的人非常多,各国舆论对德国的攻击尤以其对妇女儿童的杀害为主要突破口。从中也可看出,爱护弱者,乃是人类的共同意愿。
爱物
孟子说过:“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人们如果有了亲近仁爱之心,没有不由爱自己而推广到爱万物的。故而古语有云:“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孙打猎时获得一只小鹿,让秦西巴用车把它拉回去。一路上小鹿的母亲都跟随在车后哀鸣。秦西巴实在不忍心,最后放了小鹿。孟孙大怒,将秦西巴赶走。过了三个月,孟孙又将秦西巴召回来,让他担任自己儿子的老师,并说:“对小鹿都不忍心加害的人,会忍心加害小孩吗?”这个例子可以证明,爱人之心与爱物之心是相通的,这一点早已被古人公认了。随着近代科学的进步,能引导人们秉持爱护万物之心的理论也更加多了。大概有以下一些说法:
一、古人多持“神造动物以供人用”的说法。齐国田氏在庭院里祭祖,食客有上千人,其中有贡献鱼和雁的。田氏看后,叹息道:“上天对人类真是太好了!繁殖五谷,养育鱼鸟,供人们享用。”座上的食客都纷纷表示赞同田氏的说法。鲍氏的儿子才十二岁,坐在次席,他上前说道:“并不是如同您说的那样。天地万物和我们一起生存,只是种类不同。物的种类并无贵贱之分,只是以不同物种的大小和智力差异而互相制约,相互间依次取别的种类为食,并不是说哪个物种是为其他的物种而存在的。人类取可以吃的东西来吃,这些东西难道都是上天专门为人类准备的吗?蚊子吸血,虎狼食肉,难道说上天是为了喂饱蚊子而造出了人类,为了喂饱虎狼而造出那些肉吗?”鲍氏儿子的言论可谓相当进步了。自从生物进化学说诞生以来,我们已经知道人类不过是各种动物之中进化到最高端的而已,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出自于同样的祖先,只不过和其他动物的族属关系已经很疏远了。
二、古人又有“动物唯有知觉,人类独有灵魂”的说法。自从生理学进一步发展以来,人们已经知道所谓的灵魂不过是意识的总和。自从动物心理学进一步发展以来,会说话的狗、会算术的马等,都陆续被人发现。我们知道,动物也是有意识的,和人一样,只不过程度较低而已。
三、古人用来辅助人力的,只有动物;将这些动物的气力用尽了还不满足,还要用鞭子不断地抽打呵斥它们。因此爱物之心,常常被利己的心理压抑住了。自从机械被广泛运用以来,运输和耕作这些以往靠动物完成的工作,都可以用机械代替了。这样就可以逐渐减少虐待、驱使动物的行径。
四、古人认为食肉是养生的主要方式。自从卫生科学发现了食肉的害处不仅在于微生物的传染,还在于微生物死亡的时候会产生一种细菌,对吃肉的人很有害。因此素食主义逐渐流行,可以想象屠宰场会日益被淘汰。
现在越来越流行保护动物协会,但是屠杀、猎取动物的行为并不能短时间内绝迹,所以要逐渐对人们进行爱护动物的教育,使爱护动物的主张深入人心。从前晋国的翟庄,耕作之余以打猎钓鱼为乐,年龄大后不再打猎,但仍钓鱼。有人问他:“钓鱼和打猎同样都是杀害生灵的事情,先生只是不做其中之一,这是为什么呢?”翟庄回答道:“打猎是我主动出击,钓鱼则是愿者上钩,我还不能将两者一下全戒掉,那就先戒掉其中更为伤害生灵的一项吧。”后来翟庄晚年也不再钓鱼了。毋庸置疑,在全世界普及爱护动物的心理一定会像翟庄那样循序渐进。
戒失信
不讲信用的情况有两种:说话不算数和不守时。
说话不算数的过失,有的是因为计划临时变更,如晋文公讨伐原国,只让士兵带足三日粮草,但仗打了三天。原国始终不投降,晋文公于是传令退兵。这时有间谍从原国跑出来说:“原国撑不了多久了,马上就会投降。”于是军官们就劝晋文公说:“请等待几日再撤兵。”此例就属于这种情况。说话不算数还有时是因为当事人健忘,如卫献公讲好了请孙文子、宁惠子吃饭,结果天色已晚还不见他派人去请,因为卫献公只顾着在园林中射大雁,压根儿就把请客吃饭的事情给忘了,这就属于健忘的情况。说话不算数,还有的是因为当事人常常轻易许诺,如老子曾批评的“轻诺必寡信”就属于这种情况。前面提到的例子中,晋文公听到军官们的提议后说道:“为了得到原国而失去信用,又有什么用呢?”可见,即使因为变更计划而导致说话不算数也是不可取的。魏文侯与群臣饮酒作乐,这时天下起了雨,文侯却命令仆人给自己准备车马,动身要去野外。魏文侯身边的人劝说道:“今天饮酒作乐,又碰到天下雨,君王您要去哪儿呢?”文侯说道:“我和虞人约好了去打猎,尽管在这儿饮酒作乐很快活,但岂能因此就忘了跟别人的约定呢?”说完,魏文侯冒雨骑马前往虞人处说明情况、解除约定。楚人有谚语说:“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诺。”讲的是季布从不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则必定实现诺言。
不守时的过失,有提前的、有延后的,有等待别人的、有被别人等的。汉代的郭伋巡行所属地区,到了西河美稷这个地方,见到有数百儿童各自骑着竹马,在道路两旁迎接拜礼。巡行完之后,这些儿童又送郭伋到城外,并问郭伋何时再回来看他们。郭伋计算好日期后告诉他们回来的日子。等到郭伋巡行完毕所有地区,竟然比预定的日子提前一天回到西河。他认为提前进城违背了当初和那些儿童的约定,所以宁愿在野外多待一天,也要到约定的日期才进城。这个例子表明守时也包括不当提前。汉代陈太丘和朋友约好了要中午出行,到了中午朋友还没来,陈太丘没有等朋友便自己先走了。他走后朋友才来。陈太丘的儿子陈元方当时才七岁,在家门外玩耍。那位朋友就问陈元方说:“你父亲在家吗?”元方答道:“我父亲等您很久了,您都没来,所以他先走了。”陈太丘的朋友生气地说:“太可恶了,跟我约好了一起走,现在竟然丢下我先走了。”元方说道:“先生您本来和我父亲约好了时间,但是您迟迟不来,是您自己失信了。”太丘的朋友听闻此言,很是惭愧。这个例子表明守时不当延期。唐代肖至忠小时候与朋友约好了在路上相见,遇到大雨雪,人们都劝他避避雨雪。肖至忠说道:“怎么可以和人约好却不讲信用呢?”直到朋友来了,他们才一起离去。旁人都叹服于肖至忠及其朋友的守信、守约。三国时吴国卓恕为人诚恳守信,答应的事情一定办到,和人约好了见面,即使是碰到暴风骤雨大冰雪这样的天气也一定到达。他曾经从建业回家,走时去辞别诸葛恪。诸葛恪问他何时回来。卓恕说:“我某日一定会亲来见您。”到了他们约好的这一天,诸葛恪做东请客,酒宴都摆好了放在那里等待卓恕的到来。当时座上的客人们都认为会稽、建业相隔千里之遥,江湖阻隔,风波难测,卓恕不能如期到来。结果卓恕真的准时到会,所有的宾客都大吃一惊。由此可见待人也不可不守时。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能保持稳固,不乱秩序,从现在预见到将来,在于人们之间的约定。人们定下约定,却不遵守,那么秩序就会紊乱,人与人之间猜疑之心就会逐渐滋生。不守时的过失,虽然好像比说话不算数稍轻,但足以导致耗费时间、丧失信用,因此不可不戒除此种毛病。
戒狎侮
人类本来生而平等,但有的人却自高自大瞧不起他人,于是才产生了侮辱别人的举动。如北宋时王曾和杨亿虽然同为侍从,但杨亿善于诙谐谈笑,凡是同事朋友没有不被他取笑嘲弄过的。他与王曾说话时,则肃然正经道:“我不敢和您开玩笑。”这不是表明除王曾以外,都是杨亿看不起的人吗?人类都有同情之心,而有的人却以别人不快乐作为自己的快乐,这便是轻狎侮辱别人的行为。如王风让人蒙着虎皮,将自己的参军陆英俊吓得半死,王风因此开怀大笑,视之为乐事。我们因一时轻忽怠慢的缘故,以致违背人人平等的公义,失去同情弱者的真心,岂能不引以为戒?
古人常有因为轻慢嘲弄别人而招致祸患的。三国时许攸恃功自傲,怠慢他人,曾经在大庭广众聚会之时,大呼曹操的小名道:“阿瞒,你要不是因为我,是夺取不了冀州的。”曹操笑着说:“您说得对。”但是曹操内心很不高兴,后来终于杀了许攸。再如唐代严武因为世交的关系对杜甫很尊重,亲自去杜甫家拜会杜甫。杜甫见严武不合潮流,又性情褊狭暴躁,因此不喜欢严武,常常借着喝醉酒跳上严武的床,瞪着严武斥责道:“严挺之(严武之父)竟然生了这么个儿子!”严武心中十分恼恨,想要借机杀了杜甫。他身边的人赶快报告严武之母,才救下杜甫的性命。曹操、严武因不堪忍受嘲弄侮辱而杀人,固然是残暴的行为;然而许攸、杜甫难道不是自取其祸吗?
历史中有因为嘲笑、侮辱他人的举动而导致国家间爆发战争的例子。春秋时,晋国的郤克和鲁臧、孙许同时出使齐国。齐国国君的母亲肖同叔子,踮着脚偷看使者,看到这两位大夫一个瘸腿、一个瞎眼。于是派出瘸腿的下人迎接瘸腿的大夫,瞎眼的下人迎接瞎眼的大夫。王太后肖同叔子看到这一场景哈哈大笑,以至这两位大夫都听到了。这两位大夫回国后,就率领军队与齐国大战于鞍。齐军大败。可见,嘲弄侮辱他人的行为会招致如此的祸患。
当然,嘲弄侮辱他人后没有遭到恶报,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唐代高固很长时间都做着没有实权的散官,因此多次被同伴轻视嘲笑。等到他被任命为邠宁节度使后,当时嘲笑过他的那些人都害怕不已。高固却不追究他们的过错。宋代孙文懿,四川眉州人,小时候家里很穷,他要去京师参加科举考试,便先到县里开介绍信。县尉李昭言开玩笑嘲笑他说:“像你这种想去京师应考的人有几个?”后来孙文懿以一甲第三的成绩登第,到审官院任职。李昭言奉命去审官院见孙文懿,十分害怕,心想孙文懿一定不会忘记前面他开玩笑时说的话。然而孙文懿只不过是派李昭言去做眉州知州,并没有怪罪他。像这类事情中遭受嘲笑侮辱的人固然胸怀大度,但施加嘲笑侮辱的人自己却吓得不轻。早知如此,当初又何必去嘲弄别人呢?
以上摆事实、讲道理,都是为了说明,嘲弄侮辱别人的行径是万万不能有的。
戒谤毁
人人都有是非之心: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这是很正确的。人人都有赞赏好人好事、憎恶坏人坏事的感情:善待善者,厌恶恶者,这也是很正常的。然而一件事情的是非对错,一个人物的善恶褒贬,其中关系往往非常复杂,我们一时的判断,往往不能作为定论。我们所评判为对的、善的,有的可能未必恰当,这种评判错误所造成的危害还算小的。我们评判为错的、恶的,有的也可能很不正确,这种评判错误所造成的危害就很大了。所以我们在评价一个人时,如果不是因为关公共利益、责任所在,不得不言的情况,则尽量宣扬该人的优点和正确的行为,而不讲他的缺点或错误行为。如不能隐瞒不讲,则看到别人做错事时否定他,看到别人作恶时斥责他,也就行了。如果他本来没有什么错与恶,偏要虚构出来,或者他做错事或作恶的程度较浅,却故意夸大其词,这就是诽谤了。诽谤,是我们应当避免的行为。
我们来探究一下,诽谤他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呢?是忌妒别人的名誉,还是认为别人的失意对自己有利?还是因为这个人和自己有宿怨,所以故意中伤他?凡此种种,如扪心自问,无一可以成为诽谤他人的理由。凡是诽谤别人的人,常常不能害人,反而害己。汉代申咸诽谤薛宣不孝,薛宣的儿子薛况的一个门客杨明遮在宫门外砍伤申咸。执法的御史中丞认为不应当以平民百姓斗殴的普通案例定罪,而要将其定为死罪。朝廷改判为:不以公义对待他人而遭到报复者,报复者和被报复者都要处以同样的罪行,最后竟然免除了伤人者的死罪。今日世界上各文明国家的法律都明文规定,凡无故而诽谤他人名誉者,被诽谤者可以要求诽谤者赔偿损失,这也足以证明诽谤者只能害人不成反害己。
古代被诽谤的人,大多采取不申述、不辩白的态度,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与其去制止别人的诽谤,不如加强自我修养。汉代班超在西域时,卫尉李邑上书汉章帝,说经营西域是不可能成功的,又极力诽谤班超。章帝大怒,严厉地责备李邑,又把李邑派到班超那里,让他归班超管理。班超就让李邑护送乌孙国的人质回京师。徐幹对班超说:“李邑之前诽谤大人您,又想坏了我们经营西域的好事。现在何不借着朝廷诏书的命令将他留在这儿,而让其他官吏护送乌孙人质回京师呢?”班超道:“正是因为李邑之前诽谤过我,所以现在才派他去干这个差事。我但求问心无愧,又岂在乎别人的议论?”北齐时,大臣崔暹对齐文襄帝说,应当重用邢劭。邢劭不知崔暹保举自己,反而瞅准机会就在文襄帝面前诽谤崔暹。文襄帝不悦,对崔暹说:“爱卿你专说子才(邢劭字子才)的长处,子才却专说爱卿你的短处。邢劭这小子真是傻子啊。”崔暹答道:“他讲的都是事实,邢劭不傻。”班超和崔暹都是以德报怨的榜样。受到诽谤而不申辩,固然是品德高尚;从诽谤者的角度来看,难道不是更应该无地自容吗?我们不应考虑受到诽谤的人是怎样的人,而应该杜绝诽谤他人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