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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像曾经的幻梦,曾经的爱宠

英国作家塞缪尔曾说过: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一个人就可以使它失败。

此话稀松平常,却使人略感悲凉。

有时,一场恋爱,一场婚姻,即便你努力了千遍,把这万分的爱作践到底了,那人一句,不爱了,或是不曾爱过,那便真是散了去。

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姻,是张家先去提亲的。徐志摩那时并不知,是徐申如一口答应了下来。

这门亲事对于徐申如来说是打着灯笼都寻不到的好事,在那个动荡的时局里,虽然徐家已经有了相当大的产业,涉及到了工商业、金融业、交通业。但徐申如深知要使产业有稳定的发展仅仅靠着资金的充裕是不够的,必须在政治上寻找稳固的依靠。张幼仪的两位兄长:张君劢是修哲学的,后来任民社党主席;张嘉璈后任中国银行的总裁。两家的联姻,对于徐家来说是如虎添翼。

张幼仪虽说不上有闭月羞花之貌,但也是秀外慧中,姿色良良,徐申如自是对她很满意。然而徐志摩对于这桩婚姻的态度却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到底,他还是打心眼里不满的。

这里还要再提一点,张家以得到才华横溢的徐志摩为殊荣。张幼仪的妆奁就是她六哥去欧洲采购的西式家具,妆奁的数量之多,居然一节火车厢也容纳不下,后来改用驳船从上海水运到硖石。

1915年10月29日,徐志摩与张幼仪在硖石商会成婚,由萧山汤蛰先生证婚。

徐志摩与张幼仪行的是西式婚礼,张幼仪穿着一身洁白如雪、轻盈如蝉翼的婚纱,将她一只怯懦而欣喜的手递给了徐志摩。那日,天空飘散着五彩纸屑,周遭响彻着欢快的音乐声。那年,徐志摩刚好二十岁,张幼仪刚满十六岁。一个是豆蔻年华,一个是风华正茂,在旁人看来这桩婚姻着实令人羡慕。

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境界是缄默,但此缄默必是以相知相依而存在的。若是没了相知相依,那么缄默就成了人与人之间最尴尬的境界。岂不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婚后的徐志摩与张幼仪怕大部分时间都是以缄默相待,相敬如宾,一位是旧式女子,一位是新潮男子,像是两个世界。

徐志摩结婚前已经考取了上海浸信会学院,婚后不久他就收拾行李准备启程去迎接他的新生活。料想在两人之间是有过如此对话:“志摩,家产那么多,你此去读书,老父必会很辛苦,你为何不留下帮帮家里?”

“你不知,外面是如何景象,千层的激浪等我去扬帆,我是不甘囿于一隅。”

……

徐志摩走了,不知他临别时是否会亲吻这位新娘,也许在他看来,这桩婚姻,拨除纲常伦理,拨除利益地位,霎时什么都不剩了。

空而寂寥。

写至此,忽然想到了更早以前,祖辈的婚姻大都是包办婚姻,虽说有种种弊端,缺乏爱情,但彼此生活背景相似,品位志趣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

我奶奶与爷爷的婚姻就是包办的,爷爷去世时不过三十多岁,奶奶却一直没有再嫁。

寒暑假回家时,常听奶奶讲些爷爷的故事,爷爷那时是当团长的,威武而睿智。

奶奶在深夜里,用她苍老的声音为我讲述爷爷的事情:那个糟老头子,上台演讲从不带稿……

那个糟老头子,烧鱼烧得极好……

……

后来再想起来,还是觉得感动,爷爷去世后,在奶奶心中并未离去,时间洪流并没有冲淡他们的爱情,他随着奶奶一起苍老,在记忆中获得了永恒。

料想,这婚姻也罢,邂逅也罢,相遇也罢,不过是提供一次难得的机会,若是深情必然相守,若是寡情必然相离。

这般悲欢离合,有时偏偏中了一个“缘”字。

1916年5月徐志摩从上海浸信会学院转入天津北洋大学预科,第二年,北洋大学撤销法科与北大法科合并,于是徐志摩便回到了北京大学法科。

1918年6月,正在北大法学院读书的徐志摩经妻兄张君劢介绍,拜梁启超为师。彼时,梁启超既是段祺瑞的内阁又是当时一流的学者。徐志摩对于拜师之举向往已久,自中学时期起他就为梁启超的学识与文采所倾倒。由此可以想象,当徐志摩得知梁启超接受他这个弟子时,是何等的欣喜了。

徐志摩曾在日记里有这样的记叙:读任公先生《新民说》及《德育鉴》,合十稽首,喜惧愧感,一时交集,《石头记》宝玉读宝钗之《螃蟹咏》而曰:“我的也该烧了!”今我读先生文亦曰:“弟子的也该烧了。”

徐申如对于儿子拜梁启超为师也是大为支持,毫不迟疑地让徐志摩送去了一千大洋的贽礼。

人生两大事莫过于成家与立业,此刻的徐志摩是定下了自己的“家庭”,1918年他的长子生于硖石,乳名阿欢,名积锴。孩子一落地,成家之事自然已经圆满,剩下的只有立业了。

梁启超建议徐志摩出国留学,这样既可以去外面见见世面,又可以学些真本事回来报效国家。

1918年8月,暑气浮生,天气流火,徐志摩在硖石老家做了短暂的停留后,便转至上海踏上了赴美留学的旅程。

徐志摩是抱着一颗炽热的报国之心前去的,如同征战远去的将军,壮志满心,势在必得。那浩瀚的海洋几乎将苍穹容纳其中,徐志摩挥别了故土的亲友,站在海风拂面的甲板上,心潮涌动。

于是,他又折回船舱里挥笔疾书,写下了《民国七年八月十四日启行赴美分致亲友文》:国难方兴,忧心如捣。室如悬罄,野无青草。嗟尔青年,维国之宝,慎尔所习,以骋我恼。诚哉,是摩之所以引惕而自励也。诗曰:父母在,不远游。今弃祖国五万里,违父母之养,入异俗之域,舍安乐而耽劳苦,固未尝不痛心欲泣,而卒不得已者,将以忍小剧而克大绪也。耻德业之不立,惶恤斯须之辛苦,悼邦国之珍瘁,敢恋晨昏之小节,刘子舞剑,良有以也;祖生击楫起,岂徒然哉。……国运以苟延也今日,作波韩之续也今日,而今日之事,吾属青年实负其责,匆地大物博,妄自夸诞,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谏。夫朝野之醉生梦死,固足自亡绝,而况他人之鱼肉我耶?

在同一条船上的还有几十名赴美留学生,在那个动荡的时局里,有志青年们的一颗爱国之心、报效之志令人赞叹。

9月4日,轮船抵达旧金山。

对于徐志摩来说,人生这本书,在不经意间又翻去了一页,这一页上是满书学业与书香。

徐志摩在克拉克大学就读历史系,并未遂父亲之愿去学习金融。1916年6月毕业后,9月才进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攻读硕士学位,并于1920年9月获得硕士学位,学位论文为《论中国妇女的地位》。

读书期间,徐志摩对于政治、经济、劳工与民生颇为倾心。与其他赴美的留学生一样,他对于美国的民主政治十分欣赏,后对马克思前期的社会主义感兴趣,随后又转向对尼采的超人哲学产生兴趣。但那时尼采已经发疯而死,当时,另一位反传统的大哲人罗素却吸引了徐志摩的目光。

徐志摩是早已悉心读过罗素的,如《社会的改造原则》、《政治理想》等。那时不甘屈服豪门权贵的罗素,如混乱世界中特立独行的佐罗剑侠。徐志摩自然将罗素偶像化了,他崇拜罗素,欣赏罗素。

于是,在1920年,徐志摩放弃了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如圣徒一般朝着罗素而去了。

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徐志摩这样写道:我到英国时为要从罗素。罗素来中国时,我已经不在美国。他那不确的死耗传到的时候,我真的出眼泪不够,还做悼诗来了,他没有死,我自然高兴。我摆脱了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引诱,买船漂过大西洋,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

然而,徐志摩去到伦敦后才知道,罗素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主张和平、反对英国参战,已被剑桥三一学院除名。徐志摩一腔热血,当头迎上了一盆冷水,浇得他失望至极。他只能转向师从赖世基教授,于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

此间,徐志摩听了谣言,误以为罗素在中国去世,哀痛难表,为这位未见一面的哲师深情书写悼诗。后来才知,原来一切不过是日本新闻的误传引起的风波,罗素是在中国演讲时抵不过严寒,得了重感冒,后引起急性肺炎,昏迷了近一个月。

待罗素回国后,徐志摩在1921年10月18日写信给他,送上了关切的问候,随后表达了自己对于罗素的崇拜之心。罗素欣赏与喜欢中国文化,自然对于这位中国的学生充满了好感,遂回了信。一周后,徐志摩前往罗素的住所拜见,这位哲师并不如想象中的清癯、肃穆。罗素热情和善地迎见了徐志摩,徐志摩许久的夙愿终于得以了结,此后徐志摩一直把罗素当做自己的哲师,常常往来于康桥与伦敦之间,参加罗素所有的演讲会,也成为了罗素家中的常客。

常闻:一个人能走多远,取决于同行的人是谁。

若把人生比作一条路,那么其中的曲折与方向大致是因为遇到的事与人而产生的。罗素便是徐志摩人生这条路上的一个大转弯。

这里需要陈述一件事,那便是罗素的婚恋观,正是因为罗素的影响,才促成了后来徐志摩至情至性的情事。不过,在陈述之前我想,这样的婚恋观是不大符合中国传统的。

罗素在其自传的前言中有言:简单而又无比强烈的三种激情主宰了我的一生:爱之渴望、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人类苦难的极度同情。

罗素的爱之渴望,导致了他对夫妻之间性道德的惊世骇俗的观点:婚姻并不与婚外性关系矛盾,做丈夫的不应当压制这方面的需求,并且不能嫉妒与埋怨妻子同样的婚外性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件事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这些观点出自罗素的《婚姻与道德》一书,并且罗素就是这么处理他与妻子和情人之间的关系。

友人B常常会用“性解放”、“爱之自由”之类的词语来回驳关于他放荡生活的闲言碎语。后来有次B喝醉后,痛哭流涕地陈述心中抑郁,痛斥周围人对他的不理解。细问之下才知,他如此只是为了寻求自己的真爱。

不知为何,想到他,我总是会联想到飞蛾扑火这件事。

若说飞蛾愚钝之极也可,违背生命也罢。生命的终结不外乎就是死亡,若是能向着光,向着火,向着爱去消亡,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纵观徐志摩一生,爱之渴望,是他生之所往,死之所致。

徐志摩是朝着罗素来读书的,却因为情势所迫而转向读政治经济学,这令他十分扫兴。于是,本就喜欢热闹的他,自然把心思用在了结交名流上。

在伦敦,徐志摩通过聚会结识了中国留学生陈源和章行严。后经陈源介绍,结识了著名作家威尔斯,认识的过程也颇为有趣。

起初徐志摩久闻威尔斯的大名,一直很想结识他,却苦于没有机会,后听陈源说可以介绍认识,徐志摩不禁喜出望外。而威尔斯的第一次到访,徐志摩是不知的,照例在小屋里读书写文。威尔斯随陈源和章行严来拜访徐志摩时,是他开的车。徐志摩下楼迎接时,只知道招呼车里的陈源和章行严,不知这位中年“司机”是何人,“司机”却一直和善地冲他笑。徐志摩尴尬地向陈源投来疑问的目光,陈源这才赶忙介绍道:“这是著名作家威尔斯。”

徐志摩连忙向威尔斯致歉,威尔斯并不介意,四人一同进了房间,沏一壶茶,畅谈起来。

两人认识不久就成了挚友,谈话涉及英国政治与近代英国文学。对于徐志摩而言,威尔斯的一言一行都深深地影响着他,在他走向文学道路的过程中,威尔斯善意而真挚地为他点亮了第一盏明亮的路灯。

徐志摩到伦敦后,写信回家提及:儿到伦敦以来,顿觉性灵益发开展,求学兴味益深。庶几有成,其在此乎?儿尤喜与英国名士交接,得益倍蓗,真所谓学不完的聪明。

这种欣赏并不是单方面的,所谓同行但也同道最为合宜,威尔斯也是极为欣赏徐志摩的。魏雷是威尔斯的好友,曾向徐志摩请教过关于中国文学的问题,1904年魏雷在《欠中国的一笔债》中写道:我们对中国的文学艺术所知已不少了,也略懂二者在古代的中国人中所起的作用。但我们却不太清楚文学艺术这些东西在现代中国有教养的人士中的地位如何。我们从徐志摩身上所学到的,就是这方面的知识。……我已说过了,徐志摩是在中国在战后给我们知识界的一项影响。

《庄子》中有名言: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

年少时,误以为“君子之交淡如水”是感情的淡薄与自我人格的保守。

今日才知,真正的君子之交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彼此不带有任何目的与功利的交往,这样的感情因为纯真而清淡如水。

水经得起风雨而终归波澜不惊,水不比甘醴使人沉醉却润物细无声,水因为无需精心关照而源源不绝。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若干年前,第一次接触香烟,是同学拿来的茶花,一种现在几乎销声匿迹的烟。他递给我一支,因为不会抽,被呛了一口,局促地捻灭了烟,转而看向烟盒,白色衬底娟秀地写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这一语,掀起千重浪。

今日提笔写起徐志摩,如同迈上他的道路,浅浅望去,1920年,徐志摩与林徽因相识。

我霎时想起了这句话: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秋,如日薄西山,晕色恰好。

徐志摩认识林徽因时,林徽因刚满十六岁,正是韶华。人人皆有梦中情人,未见却早已熟悉于心,直到那个相似的人出现,才恍然明白,若不是梦中见过千万次,又怎会如此熟悉。

想起朋友H的择偶观。

他说,找一个漂亮的女人容易,找一个有智慧的女人也容易,可是要找到一个既漂亮又有智慧的女人却困难至极。

我想,徐志摩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子,张幼仪这位旧式女子,虽然生得温婉可人却少了一份蛊惑男人的魅力,虽然心智纯朴却不懂艺术高雅。那么,当徐志摩遇见林徽因,自然成为了他生命中的惊艳。

徐志摩是先结识了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后才认识这位聪慧美丽的小姐。

早在徐志摩来英伦之前,林长民因为政坛失意,一路西行来到了伦敦。此次赴欧,是林长民“抗日”的一种象征,表示此后与日本绝缘。林长民风流倜傥、面容清癯,且善于交际,刚到伦敦不久便已是各大集会演讲的常客,由此结交了很多伦敦的政界与文艺界的名流。待到徐志摩来时,林长民在伦敦已经声名俱佳,成为名流之士了。

前文说过,徐志摩喜交社会名流。林长民是梁启超的政坛好友,私交甚好。徐志摩是追求美的人,林长民清奇的相貌自然让他心生好感,再加之有一女生得落落大方、才貌双全。徐志摩对于林长民的倾慕与好感,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三样齐聚。

当两人交情日深时,抛去哲学、人生、经济、国事等宏伟话题,自然要探讨个人的感情史。林长民正是在自述自己的感情史时,突发奇想,设计了一个情节,由徐志摩扮演女子,是有夫之妇;林长民则扮演她的情郎,两人在束缚的境遇下私定终身,互诉情思。

两人对于这种文字游戏乐此不疲,是因为彼此各怀心事,那时徐志摩是碍于绅士风度,不敢直接给林徽因写情书,而通过林长民,情书虽然换了名字,却是写给林徽因的。他是希冀着:若是林长民不小心将自己所写的“情书”遗落在书桌上,她便会知道自己的一颗爱慕之心。

而林长民则是因为相思太苦,需要有人倾诉。后经考证,林长民款款深情、切切真心对着的信中的“仲昭”,正是浙江石门的徐自华女士。

文字是隐秘而深情的,因为没有了表情与声音,反倒弥久珍贵。

如写道:我爱你。写下之人,因为白纸黑字、铁证在此而无法作假、抵赖。阅读之人,因为这个三字深情厚重,却看不到眼神、听不到语气,唯有信以为真。

某次与三两好友相约吃饭,几杯酒下肚,男性友人们谈到了初恋。

A君说:送了花,还写了很多情书。

B君反问:现在信息这么发达,物质这么富足,情书还管用吗?

A君趁着酒意,郑重答道:女生有时就是被那么一两封情书所打动。

我在一旁怔住,是啊,一张结婚证,一封情书,说到底只是一片薄纸,不过是多了章印与笔迹。可对于收纳之人,却如圣经一般,字字落心,话无所依托,字却抵得住时间。苍老而寡情之时,翻起那旧了的信,谁又经得住内心的叩问,不落下泪来?

自古以来,人们总喜欢将徐志摩这类的文人称作“风流才子”,风流一词虽有“风采”之意,但也有“放荡不羁”之意。我想才子们之所以风流,除了人性本能的欲望驱使外,更重要的是他们比常人需要更多的感情。

才依情而生,若是无情,那才便也干涸了。

徐志摩苦苦追求林徽因,对于他而言,见到林徽因的时间短暂极了,他想与她朝夕相处。但两人毕竟不是夫妻,不能耳鬓厮磨、抵足而谈。无奈,相思之下,他只能转念想到了远在故乡的结发妻子张幼仪。

1920年11月26日的家书中徐志摩写道:父母亲大人膝下:儿自离纽约以来,过二月矣!除与家中通电一次外,未尝得一纸消息。儿不见大人亲笔恐有年矣。儿海外留学,只影孤身,孺慕之私,不俟罄述。大人爱儿岂不思有以慰儿耶?……从前媳尚不时有短简为慰,比自发心游欧以来,竟亦不复作书。儿实可怜,大人知否?即今媳出来事,虽蒙大人慨诺,犹不知何日能来?张奚若言犹在耳,以彼血性,奈何以风波生怯,况冬渡重洋,又极安便哉。如此信到家时,犹未有解决,望大人更以儿意小助奚若,儿切盼其来,非徒为儿媳计也。

徐志摩的父母考虑,若是让张幼仪与徐志摩长久分居,的确不利于夫妻感情的发展,于是他们便让张幼仪乘船前往伦敦与徐志摩会合。

张幼仪在家乡苦守春秋,徐志摩对她无一书信,无一温存,除了公婆的关爱,她得不到一丝从丈夫那里而来的爱意。此刻得知徐志摩央求她过去的消息,张幼仪的内心矛盾极了,她自知徐志摩并不喜欢自己,去了也不会有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她无法欺骗自己的心,因为她的心告诉她:她爱他,她渴望与他在一起,哪怕有再多的痛苦,她也心甘情愿。

那是冬季,张幼仪远涉重洋,怀揣着一颗如新婚般悸动的心,奔赴徐志摩而来。

料想两人重逢那天,徐志摩也是满心欢喜的,他穿着黑色毛大衣,梳着欧式贵族的发型,在港口对张幼仪翘首以盼。可当张幼仪的船快到了岸,她的担心与怨恨又油然而生,她望着岸上的徐志摩,内心仿佛有一个细微而决绝的声音在不停地对她说:他不爱你,他不爱你。

张幼仪后来回忆写道:我斜倚着尾甲板,不耐烦地等着上岸,然后看到徐志摩站在东张西望的人群里。就在这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截。他穿着一件瘦长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了条白丝巾。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可是我晓得那是他。他的态度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会搞错的,因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当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儿表情的人。

张幼仪是该庆幸徐志摩此刻是珍惜她的。只是,徐志摩不知,自己能守住这颗为她的心多久。

常听友人念叨“骑驴找马”这个词语,语气酸极了。

我后来暗自思忖,若是一人骑驴找马,那必定是此人最初不知骑的是“驴”,直至遇到了“马”,这才得知自己原本骑的是“驴”。若是此人一开始便遇到了“马”,那不定人生之途皆是“驴”了,成就一桩旷世佳恋。

感情这事讲究你情我愿,喜剧结尾也好,悲剧散场也罢,怨不得谁。此人不可怨恨,只是此“驴”煞是可悲。

徐志摩于1921年的春天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写过:在康桥只是一个陌生人,谁都不认识,康桥的生活,可以说完全不曾尝着,我知道的只是一个图书馆,几个课室,和三两个吃便宜饭的茶食铺子。

这样抱怨生活寂寞的人,内心肯定空虚极了。

有时一切稀松平常只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变得亮丽,有时一切绮丽瑰奇却因为少了一个人而变得无味。此刻连康桥都无味起来,可见,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小别胜新婚的欣喜已经终了,张幼仪操持的三从四德、持家之道已经不能安抚徐志摩那颗热烈奔放的心。

为此,徐志摩不得不再次想到了林徽因,只有她那双灵动的双眸才能读懂他的心,也只有她的柔情才能驱散他的寂寞空虚。于是,他不再顾及张幼仪,如一颗燃烧炽热的火球般奔向了林徽因。

1921的夏天,我想对于徐志摩而言,应有着无数个仲夏夜之梦。因为,他爱上了林徽因,从男女之间的好感晋升为了爱情。

自古便有“才子配佳人”一说,徐志摩是才子,无可厚非,林徽因也是佳人。在康河的柔波里,在河畔的金柳里,在落日的余晖里,徐志摩给林徽因写过炽热缠绵的诗,说过动人悦耳的情话。

彼时,你侬我侬是不用顾忌外人的。此刻,张幼仪远渡重洋,林徽因不可能再不顾忌。

所以,林徽因提出,徐志摩必须先离婚,才能和她相爱。

曾经听过B君扪心自问似的说,是自私的爱,还是爱的自私。

我总是把干预外界的一切行为统称为自私,这不是个贬义词亦不是褒义词。如同怜悯、同情是出于自己的私欲,嫉妒、仇恨同样也是出于自己的私欲。人总是想要与世界取得联系,所以只能从外界索取,从而有了关系。

那么,爱是一种极度的自私。它可以将别人毁灭也可以将自己牺牲。

林徽因对于徐志摩所提的要求,并非是爱的自私,她只是要求徐志摩要先离了婚,才可能有爱。

那么,这且归结为一种私欲,一种精神洁癖。

对于张幼仪而言,徐志摩并非是个不道义的丈夫。那时,中国尚有纳妾之俗。徐志摩爱上林徽因,从张幼仪的角度来看,也并非不可以。

但是林徽因是受到现代西方民主思想影响的人,追求的是“男女人格平等”,自然不能接受“纳妾”一说。

徐志摩也是接受了现代西方民主思想的人,本身也很反对纳妾。所以,他在爱上林徽因之后,能做的选择只有一个:离婚。

张幼仪来到伦敦之后与徐志摩同住在离康桥六英里的沙士顿,在林徽因未提离婚一事前,徐志摩与张幼仪安然度日,徐志摩每早去上学,张幼仪便打理好家务,悉心照顾他的起居。那些结识不久的朋友,如陈西滢、刘叔和、章士钊等都喜欢光顾这个小家庭。或是谈论哲学、政治,或是聊聊家常,大多数时候张幼仪是插不上话的,唯有静静听着。朋友们也乐于沉溺在张幼仪营造的这种安然的气氛中。

料想,徐志摩若是个平凡的男子,只求一拙妻,一双儿女,一方家产,那么张幼仪必定能与他白头偕老。

可,徐志摩是把火,他受不了平凡,受不了乏味,受不了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么,他注定是要与张幼仪分开的。

纪伯伦曾经为婚姻写下过如此字句:奉献你们的心,但不要让对方保管。

因为只有生命之手才能接纳你们的心。

站立在一起,但不要靠得太近;

因为殿宇的支柱总是彼此分立的,

橡树和松柏也不在彼此的阴影下生长。

如此看来,张幼仪在婚姻里犯了两个错:其一、她将自己一颗心交给了他,给了他折磨自己、伤害自己的机会;其二、她在乎他要多些,自然要比他卑微些,活在了他的阴影下。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站得太近,只怪彼此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注定无法靠近。

前些时候,常听人讲述感情原则问题,那时最为出名的莫过于“三不”原则: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这“三不”乃是来者不拒,好处尽收。但也莫怪坚持这“三不”原则的人,感情的事情从来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纵然林徽因向徐志摩提出了要他跟张幼仪离婚的要求,却并未给他个明确答复,也未用肯定的语气,这样的感情态度暧昧至极,恰巧应了那“三不”原则。

有时觉得是林徽因害了张幼仪,颇有些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味道,但转念一想,若不是徐志摩多情又何以至此。 aNpzD2MINgxERrcWO3Vp7HIaDi9uNTle1hJvl/STenM5bIaoxy6LwObsjblcqC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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