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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如果这就是爱情。

已然还是从前的生活模式。似乎真的就不会因为任何而有所改变。可是也在时间的流逝里,很多细微切琐碎的东西真的在一点一点的改变。那晚之后的日子,我时常的会想起Annjo.想起最初见她时单纯的甜甜的笑容。也会想起那晚她歇斯底里的哭泣,甚至会想起那晚做的那个梦。可是想念或许终归是是想念。我并不知道其实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从心里牵挂着且担心着这个女人。这个在我生活里突然就在某天出现的女人。或许从那个晚上开始我其实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女人。只是我自己从未清晰且透彻想过这些。直到某一天发生的事,才让我真真切切的第一次承认我其实是喜欢这个女人的,其实我一直是在乎这个女人的。并且是在很早的时候。

某一天傍晚的下班之后。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闲逛着。我还是和上学的时候一样,总是喜欢逛那些文具店。喜欢看各式各样的小本子和笔。在我眼里,它们看起来总是那么的精致。总会让我爱不释手。所以一直以来,只要我是我第一眼喜欢上的那些本子和笔,我都会买下来。尽管它们的价格会有些昂贵。尽管买下它们之后我只会把它们安静的放在我的抽屉里。我也从不用它们写任何文字。我甚至习惯它们都安静的躺在我的抽屉里。临近快走回家的时候接到了Annjo的电话。电话里她说她心情有些不跃,因为她担心莎莎。我曾听她提起过莎莎。莎莎是她认作的一个妹妹。认识的时间一如我和玲认识的时间。并且关系一直很好。也住的很近。电话里她说莎莎去了酒吧。她担心她喝太多的酒会有危险。电话里她一直重复着她担心。那一刻我不知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电话里我只告诉她让她在某一个地方等我,不要乱跑,我一会就到。

或许很多的事情真的是很凑巧吧。那晚我拦了将近有二十几分钟的车最后都没有拦到。我以最快的速度,以曾在上高中时参加田径比赛的速度朝着她的方向跑去。在我跑到那的时候,她真的就很安静且很乖的在原地等候。在她看到我的时候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呼吸急促。可那时我已顾不上自己连忙的问她莎莎的近况。她的神情严肃且担心:“我不知道该不该去找莎莎,可我真的很担心她。她的酒量也不太好。而且是跟一群男的一起去的酒吧。”

“走,带我去找她。我们去酒吧把她带出来。”我的话说的相当的干脆利落。这句话似乎给了她很大的勇气。她拉起我的手就径直朝那间酒吧走去。不过十分钟的时间我们就走到那间名叫“劫”的BAR.一直到走进BAR,她都没有松开我的手。劫BAR的人并不多。她一眼就认出了莎莎。从把莎莎带出劫BAR,到等到玲的赶来。时间不过只是十分钟。莎莎的酒可能真的喝得已有些多。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些许打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莎莎。留着和Annjo一样的长头发。但感觉像极了小孩子。后来才知道莎莎那时候只有二十岁。Annjo一直扶着已有些微醉的莎莎,心里很是担心。可也已然将她带到了安全的地方。此时在我再看到Annjo的眼神时。能明显感觉到她的担心已渐渐减低。而后她扶着莎莎在往车站的地方前行。我和玲紧随其后。

那一晚,在我和玲送她跟莎莎去车站的时候,看着她的背影。我第一次在心里肯定的承认。我确实喜欢上了这个女人。真真切切的喜欢上了她。因为看到她牵着莎莎手的时候,我能很清楚的感觉到心里那时候的失落感。我真的很想那时候她右手边牵着的人是我。就像刚才她去劫BAR时牵着我的手一样。十指交合。据说那是最紧密的牵手方式。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一个女人这样牵着。很安全且很温暖的感觉。是的。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确认着。我确实喜欢上了这个比我大三岁的女人。可能此时站在我旁边的玲察觉出了我的异样:“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她?”她有些许困惑的看着我。

“我,喜欢上谁了?”那时候我还并不想正视这个问题。尽管在心里已然已确定,但我还并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上Annjo了?”玲的问题相当的直接。她是那么的了解我。毕竟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对我的所有她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我喜欢Annjo.怎么会呢。我把她当的只是一个好朋友而已。”在我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自己有些心虚。可我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况且我也并不知道Annjo的心里究竟怎么想。或许碍于面子,或许害怕拒绝。所以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玲没有再说任何的话。只到送莎莎和她上车之后,我跟玲才安心的离开。而后和玲道别,各自回家。我刚到家不久的时候收到Annjo的简讯。简讯里她说她们已经安全的到家了。让我不要担心。还说谢谢我今天晚上为她为莎莎所做的一切。而后我简单的回复着。简讯来回收发四五条以后就没有再发。而那晚我躺在床上拿着手机看着Annjo发过来的简讯,异常的兴奋和满足。也就在这样的满足里沉沉的睡去。

此后我和她的联系也越来越频繁。我开始主动给她打电话。尽管电话里很多都聊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尽管电话里我从不透露对她的好感以及喜欢。但每一次在电话里听到她开心的笑声,看到她发过来的简讯。我都异常的开心跟满足。尽管有的时候她回复的简讯都很简单,字数也不是太多。但手机里她的每一条简讯我都会保留下来。有的时候我都会常常翻出来看。然后笑的没心没肺。尽管在我笑的没心没肺的时候身边的同事都会用极其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人有的时候就是很容易满足。会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感动很久。而我就是这样一种人。时常会因为一个人的眼神或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而感动很久。甚至开心的有些荒唐。但那时候我真的很开心。感觉到我定义的幸福。是的。很简单的幸福。那种不带有混合色彩的小小幸福。 hnl4Ar/3kBvcWDzvmncPK9rDx5j1R2Zlyz6snw92QQGWvIv6Hngc+5iULjHS/w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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