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靠逆向思维打开
目标越集中,逆向思维越奏效,为达到目标所需征得同意的人就越少,整个过程花费的时间就会越短。
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我们一味从正面思考问题,问题并不能得到很好解决。但如果我们换一下思路,从相反的角度着手,问题可能就迎刃而解了。
20世纪60年代中期,当时在福特一个分公司任副总经理的艾科卡正一直寻求方法,改善公司业绩。他认定,达到该目的的关键在于推出一款设计大胆、能引起大众广泛兴趣的新型小轿车。在确定最终决定成败的人就是顾客之后,他便开始绘制战略蓝图。
以下是艾科卡从顾客着手,反向推回到设计的步骤:
顾客买车的唯一途径是试车。要让潜在的顾客试车,就必须把车放进汽车交易商的展室中。吸引交易商的办法是对新车进行大规模、富有吸引力的商业推广,使交易商对新车型热情高涨。而这就必须在营销活动开始前做好轿车,送进交易商的展车室。为达到这一目的,他需要得到公司市场营销和生产部门百分之百的支持。
同时,他也意识到生产汽车模型所需的厂商、人力、设备及原材料都得由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来决定。艾科卡为了达到目标,把必须征求同意的人员名单完整地列出来之后,就将整个过程倒过来,从后向前推进。几个月后,艾科卡的新型车“野马”轿车从流水线上生产出来,并在20世纪60年代风行一时。
“野马”的成功也使艾科卡在福特公司一跃成为轿车和卡车集团的副总裁。
逆向思维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分出阶段重点。这样一来,你不得不将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清楚地区分开来,再将逆向思维分别应用到每一个目标中去。
这正如一位犹太商人所说:目标越集中,逆向思维越奏效,为达到目标所需征得同意的人就越少,整个过程花费的时间就会越短。
做生意犹如博弈
买卖双方有必要承认对方的人格,在商品交换的任何一个阶段都要体现对方所能理解的合理性,然后进行交涉。
商品的价格经常剧烈变化,昨天还很便宜,今天就很昂贵了。根据《塔木德》,卖主在向买主交付商品以前,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所以,原则上,在交付的说法以前,卖主仍有处置商品的权利。如果在交付以前,市价剧烈地变动,应该怎么办呢?
A和B约定,A卖给B橄榄油的价格是一桶10000美元。但是,在交给B之前,橄榄油的市价突然涨到12000美元。如果,A交付给B的油还没有用斗计量,他就可以以12000美元的新价格出售。这是因为,B还没有拥有油的所有权,而且,如果B取消向A的购买,无论在哪里,他都需要花费12000美元。A当然没有必要去贱卖自己的油。
但是,如果A将要卖给B的油进行了计量,计量的部分价格就固定了。即使以后知道了新的市价,A只能按照最初的协议,以10000美元的价格卖给B。为什么呢?因为在计量的时间点上,被计量的部分是以10000美元的价格计量的。
买主应该在商品价格便宜的时候和卖主订立买卖契约,尽早地确立对商品的所有权。卖方要寻找机会,使自己的东西在较高一点的价格上卖出。这样一来,他就要审时度势地将商品先留在自己手中。无论是买主还是卖主,都应该保持慎重,经常到市场上看看,猜测一下对方在价格上的底限。这是趋利避害的本能,不应该称作投机行为,因为犹太人是在遵从规则的基础上进行这些博弈行为的,其目的就是不以额外的代价达成交易。这就像下象棋一样,在做生意的每一个阶段,充分了解这个阶段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再决定是否走步棋。这种进退的权衡不是根据非理性的直觉(投机),而是根据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析(考察)得来的。在英语上,投机和考察都用speculation这一个词来表示。实际上,犹太人的投机是和缜密的考察是联系在一起的。
同时,这种考察不限于商品的流通领域。买卖是商品的让渡,而它的根本就是当事者通过商品的交易,实现各自最终的目的。这是不可或缺的心理因素。所以,买卖双方有必要承认对方的人格,在商品交换的任何一个阶段都要体现对方所能理解的合理性,然后进行交涉。
犹太人经常是一边考虑着某一价格的合理性,一边进行着谈判。他们是在明确损益分歧以后才进行交易的。
抓住机遇才会有发展
生意从来都是需要正确判断时机和正直经营的,这样做起生意来就不会太难了。
你有必要了解一下“参孙办公”成功的秘密。
一说起参孙办公,大家都会想到商用公事包和皮箱。参孙办公的创始者史韦达也是犹太人。
史韦达是在1900年初,跟随父亲从东欧移居到美国的。最初,他的父亲在纽约开了一家杂货店,但经营得很不好。于是,他们又搬到芝加哥从事别的买卖,又失败了。他的父亲因为借了很多钱,已经没法回头了,就全国各地跑。最后,他在科罗拉多州的迪邦市开了一家蔬菜店,还是没有赚到什么钱。看样子,他还要继续尝试。史韦达看到因日夜奔波而面容憔悴的父亲,就说:“让我来经营吧。”
当时,迪邦是有名的疗养胜地,每年客人都络绎不绝。在蔬菜店的门口,史伟达看到客人们拎着手提箱从停车场出来,走向疗养地。但是,多半从疗养地回来的客人的手提箱坏了,只有一根拎带绑着。他观察到这一点,就把父亲的蔬菜店改成皮包店。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店因为临近停车场而卖了很多皮包。
最初,为他们供货的是纽约的皮包制造商。很快地,皮包制造商就争相向史韦达的店供货。仅仅两年的时间,史韦达店的皮包销量就在全美首屈一指,店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如果去看史韦达的总店,就会发现它只是一个农村的平房,但里面有纽约最新潮的和由名家设计的皮包。就这样,他的店越来越有名。
在这期间,大生产商都会找时间和史韦达见面,对他表示感谢之情。有一次,他们决定在纽约宴请史韦达。在史韦达到达的那一天,各个公司的代表或总经理都来到纽约铁路终点站来接站,那景象就像是纽约经济团体的大聚会。但当看到从列车上下来的史韦达,大家都吃了一惊。这位史韦达商会的总经理竟然是一位16岁的少年!
再以后,史韦达决定自己制造皮包。他致力于制作即使遭受碰撞也不易破损的坚固皮包。他把自己制作的皮包称作“参孙”。为什么叫“参孙”呢?因为他小时候,一直被一个《圣经》故事感动着,该故事主人公的名字叫“参孙”。他一直不能忘怀这个名字,就用它给自己的产品命名,以此来纪念儿时的梦想。通常,在他的店前驻足的客人们都非常挑剔,正是这样,催生了“参孙”这个品牌。
如果说犹太人有什么经商法则的话,那就是:正视和把握现实,并对现实进行合理的判断,最后靠个人的努力取得成功。生意从来都是需要正确判断时机和正直经营的,这样做起来就不会太难了。
赚钱从源头开始
一笔生意,两头赢利,能不能策划得如此完美,就看你的经商智慧了。
敢想敢做、善于抓住获利机会,这正是犹太人生意取得成功的关键。
哈默的成功之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哈默在经历几次失败后,钻探天然气终于成功,这使他非常高兴。于是,他急急忙忙赶到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他拿定主意,同这家公司签订为期20年的天然气出售合同。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三言两语就把哈默打发走了。他们说他们不需要哈默的天然气,因为他们最近已经耗费巨资准备从加拿大向旧金山修建一条天然气管道,大量的天然气可以从加拿大通过管道输来。
这对哈默来说,无疑是当头泼了一盆凉水,哈默一下子手足无措。等冷静后,哈默很快找到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以制服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哈默赶往洛杉矶,因为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将天然气卖到该市,它是天然气的直接承受单位。他向该市的议员绘声绘色地描绘他计划从拉思罗普修筑一条直通洛杉矶市的天然气管道的设想,他将以低于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和其他任何公司的价格供应天然气,以此来满足洛杉矶市的需要。议员心里为之一动,准备接受哈默石油公司的计划。
哈默的招数果然奏效,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得到消息后,一下子六神无主,很快找到哈默,表示愿意接受哈默的天然气。这时的哈默就处于主动地位,他提出了一系列很苛刻的条件,对方只好乖乖地接受。
一位犹太商人说:生意人应该从源头上赚钞票。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持久战不如出奇致胜
谈生意者一旦对未来存有希望,想象该生意将来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利益时,就不达目的不肯最后签约。所以,采取出其不意的方法,来个突然袭击,使对手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束手无策,更利于生意的签约。
在生意场上,一些生意人摆出架子准备进行持久的拉锯战,置生意的截止期于不顾。对此,犹太商人主张以出其不意的方法,来个突然袭击,改变原有的态度,使对手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束手无策,不知所措。
对方原本认为时间挺宽裕,但突然获得终止谈生意的最后期限,而这个生意对他们又至关重要,自然会手忙脚乱。由于他们很可能在资料、条件、精力、思想、时间上准备并不充分,在经济利益和时间限制的双重驱动下,只得屈服,并在协议上签字。
美国汽车巨子艾科卡在接管濒临倒闭的克莱斯勒公司之后,他的第一步任务就是压低工人工资。他首先将高级职员的工资降低了10%,自己也从年薪36万美元减为10万美元。随后,他对工会领导人讲:“17美元一小时的活是有的,20美元一小时的活一件也没有。”
这种强制威吓且毫无策略的话语当然不会奏效,工会当即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僵持了一年,始终没有进展。后来,艾科卡心生一计。一日,他突然对工会代表们说:“你们这种间断的罢工,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我已跟劳工输出中心通过电话,如果明天上午8点你们还不开工的话,将会有一批人顶替你们来工作。”
工会代表吓坏了,他们本想通过谈判,在工薪问题上取得新的进展,他们也只在这方面作了资料和思想上的准备。没料到,艾科卡竟会来这么一招!被解聘,就意味着他们将失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工会经过短暂的讨论之后,完全接受了艾科卡的要求。
艾科卡经过一年旷日持久的拖延战都未打赢工会,而出其不意这一招竟然奏效了,而且解决得干净利落。
出其不意,提出时间限制这一策略讲究一个“奇”字,它并非一个无往不胜的利器。一旦被对方预料到最坏后果,并作了准备,最后通牒的威力便发挥不出来了。
这里有一个反例: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在与工会的谈判中采用“提出时间限制”的技巧长达20年。这家大公司在刚开始的时候,使用这一方法屡屡奏效。但到1969年,电气工人的挫败感终于爆发。他们预料到资方最后肯定又是故伎重演,提出时间限制相要挟。在作了应变准备之后,他们放弃了妥协,促成了一场超越经济利益的罢工。
一般来说,在采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
首先,出其不意,提出最后期限,要求谈生意者必须语气坚定,不容通融。因为谈生意者一旦对未来存有希望,想象将来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利益时,就不肯最后签约。所以,坚定有力、不容通融的语气会替他们下定最后的决心。
其次,提出时间限制时,时间一定要明确、具体。在关键时刻,不可说“明天上午”或“后天下午”之类的话,而应是“明天上午8点钟”或“后天晚上9点钟”这样具体的时间。这样的话会使对方产生一种时间逼近的感觉,使之没有心存侥幸的余地。
再次,以具体行动来配合所提出的最后期限。具体做法是:收拾行旅,与旅馆结算;预订车船机票等。
最后,让谈判的领导发出最后通牒时具有强大的威力。当然,出其不意地制胜对方时,必须掌握语言分寸,不能言过其实,一定要摆出一个谈生意务实主义者的风度。这就要求:第一,抓住对方的成交心理,使其产生心理压力;第二,不要贪得无厌,应做到适当的让步;第三,坚持用客观条件说服对方,使其心悦诚服;第四,不要高高在上,以势压人。
双赢使生意越做越大
市场的广阔与多元性,使得一个有灵敏头脑的老板不必为自己受挤而妒火中烧。他应果断地避开众人,不畏踏上冷僻的羊肠小道。开辟新的道路,一样能够到达光辉的顶点。
一笔生意,两头赢利,能不能策划得如此完美,就看你的经商智慧了。大多数犹太人进行商务往来时,都能通过巧妙调整来实现双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犹太人不仅追求高产出,而且追求一次或一项投入可以有多次或多项产出。
例如,美术商贾尼斯特别注意招徕潜在顾客,尤其是那些公关学校或大学中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即将步入社会,一旦培养出她们对现代美术的兴趣,不仅她们会经常光顾,将来她们还会偕同自己的丈夫来购买美术品。
在买卖中把握双赢的技巧,这不仅是贾尼斯的经商手段,也是大多数犹太商人采用的手段。这样可以使得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犹太人这种“一笔生意,两头赢利”的赚钱之道是完全符合现代经商原则的。犹太人为什么会这样做呢?他们是这样考虑的。
第一,现代社会的企业提倡竞争、鼓励竞争,但竞争的目的是为了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一起发展。过去,公司为了赚钱,总想独霸市场,一心想着挤垮同行。他们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多是互相诋毁、互相攻击、互相欺骗。不仅信奉“同行是冤家”,而且坚持“三十六行,行行相妒”。但事实证明,过去那种做法于经商没有任何益处。
第二,虽然竞争公司间有点像战场上的“敌手”,但就其本质来说是不一样的。公司经营的根本目标是为社会作贡献,公司的产品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司赚的钱也被国家、公司和员工三者所用,公司间的竞争手段必须是正当合法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公司之间完全可以相互帮助、支持和谅解,应该是朋友。
第三,竞争对手在市场上是相通的,不应有冤家路窄之感,而应友善相处,豁然大度。这就好比两位武德很高的拳师比武,一方面要分出高低胜负,另一方面又要互相学习和关心,胜者不傲,败者不馁,相互间切磋技艺,共同提高。
在市场竞争中,对手之间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竭尽全力与对手竞争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在竞争中一定要运用正当手段。也就是说,只能通过质量、价格、促销等方式进行正大光明的“擂台比武”,一决雄雌,切不可用鱼目混珠、造谣中伤、暗箭伤人等不正当手段来损伤对手。
现代社会,市场形势瞬息万变。市场形势此时可能对甲企业有利,眨眼间就可能变得对乙企业有利。所以,老板应“风物长宜放眼量”,不应当以一时胜负来论英雄,更不可以因一时失利而迁怒于竞争对手。
这样看来,“一笔生意,两头赢利”的赢钱术确是犹太人的睿智表现。
学习竞争者的优势,携手合作
不同的企业,在管理、人才、市场、业务、地域与核心技术等方面可能各具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承认各方的优势和互补性,携手合作,才能切开较大的市场蛋糕,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利益。
犹太人以理智的头脑选择合作伙伴。在著名的商业合作案例中,我们不难看见犹太人的身影。
犹太银行家莱曼兄弟的产业传到第二代莱曼的手里时,商行的势力已经扩大到运输业和橡胶轮胎业。在这期间,莱曼家族又同其他几家犹太富豪结成姻亲关系,扩大了其影响范围。例如,刘其森家族把制铜业带进莱曼家族的范围,同萨克斯公司联合之后,使莱曼兄弟公司成了华尔街的“大人物”。20世纪60年代,美国步入经济繁荣期,莱曼公司把全部资金都投向联合大企业。当时,莱曼公司大出风头,成为企业兼并和盘购狂潮的领头人。
后来,由于经济衰退、银行内部纠纷等问题,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莱曼公司进入衰退期,被列入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早期警告名单。为了挽救莱曼公司,股东们更换了董事长。两年之后,莱曼公司开始复兴,资本利润率一直保持在80%这一不同寻常的增长水平。
为了利于竞争,莱曼公司于1977年与另一家犹太银行库恩.洛布公司合并。库恩.洛布公司是与莱曼兄弟公司同时发展起来的,他们最初在辛辛那提卖干货,以后带着5077美元到纽约开银行,全盛时取得美国投资银行的支配地位。同莱曼公司合并后,新银行在最大的投资银行中排名第四。合并不仅具有历史性,而且把莱曼公司在国内的势力和库恩.洛布公司在国外的特长集于一身。按当时媒体的话来说,这“使华尔街最好的两家厨师合并为一体了”。
犹太商人的这种群体意识,还曾于上世纪60年代催生了一种崭新的实业形式--联合大企业。联合大企业是一种实现多种目的的控股公司,它拥有性质各异的利润中心,主要赢利中只有一部分来自新产品的生产、市场的渗透、收入的增长、均衡发展以及价格赢利率的提高,更大一部分则是利用多家企业联合的强大势头兼并和盘购,产生一大批由华尔街认购、出售和买卖的新公司的股票。
一位犹太商人说,如果不能打败他们,就和他们结合。
在现代经济模式下,许多商业项目是非常庞杂的,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独自完成。不同的企业,在管理、人才、市场、业务、地域与核心技术等方面可能各具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承认各方的优势和互补性,携手合作,才能切开较大的市场蛋糕,为合作双方带来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