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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胡佛的成长之路

伟大的“罪恶斗士”

FBI,美国联邦调查局,世界第一大执法机构。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据说能够解开外星人、肯尼迪之死之类的世界谜题。

这里的人,都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一个个都是当代的007。

而这一切的缔造者,则是一位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就是埃德加·胡佛。

他不到30岁就当上了局长,一手把一个只有几十人默默无闻的小部门,打造成2万多人团队的全球第一执法机构。

埃德加·胡佛当上局长以后,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革,淘汰那些没用的人,大规模抛出一些能干实事的年轻人,再严格训练,好好培养。几年下来,FBI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探员们个个身手不凡,很快击毙了美国人最头疼的几个通缉犯,捣毁了若干江洋大盗的组织,整个美国的治安得到了极大改善,因此,他成了美国的英雄,一个伟大的“罪恶斗士”。

埃德加·胡佛曾经是个现象。作为美国联邦调查局首任局长,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直到1972年去世,他执掌这个著名情报部门达48年之久。他去世时,尼克松总统赞美他是“巨人之一,是美国勇气、爱国主义、诚实和正直的象征。”

埃德加·胡佛出生在一个移民后代的家庭里,父母、兄姊对他宠爱有加。小时候他就很聪明,学业优良。在学校里,他也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受到老师和学生的欢迎。这为他走进司法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矛盾重重的移民国家

1492年8月,意大利人哥伦布携带西班牙王室致中国皇帝的国书从西班牙启航驶向大西洋彼岸,历尽艰险,终于在10月12日发现这片美洲新大陆。从此,西班牙、荷兰等欧洲各国的移民先后蜂拥而至,一个个殖民地相继在南北美洲出现。1607年,第一个英格兰人殖民区成功地在维吉尼亚州建立。接下来二十年里,一些荷兰殖民区也陆续建立,包括位于现今的纽约市和新泽西州的殖民区。

那些受英国的宗教迫害的,信奉“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加尔文教义的,认为每个个体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形式主义,主张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清教徒,还有破产者、流浪者等各种各样的人,一起涌向了大西洋彼岸的新大陆。

1620年,一条本用来捕鱼的小船“五月花”号船,运载了102人,经过65天与风暴、饥饿、疾病、绝望的搏斗之后,来到了新大陆。在这过程中,经历了缺水、缺粮,困乏、死亡,而新的大陆和新的家园已经在望,一个新的生命在惊涛骇浪中将来到尘世。这时候,船反而停了下来,船上的成年男子在低声讨论着:我们如何将自己在世间工作愉快和生活幸福,如何将上帝托管的财富增值,如何在商业中诚实守信、珍视信誉、决不坑蒙拐骗,如何追求利润最大化,又具有对社会的回馈意识,担当社会责任、扶持社会公正,依靠什么,是领袖的权威、军队的威力还是国王的恩赐?他们决定将这个问题弄清楚之后再上岸。讨论十分激烈,有权参加讨论的是船上41名成年男子,妇女们只有旁听的份,直到过了300年后,她们才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这项权利。最后,他们决定共同签署一份公约,名为《五月花号公约》。它是美国第一份政治契约性文件。

之后的150多年,英国逐渐占领荷兰人和其他欧洲殖民者的地区,并在美国东海岸广泛开垦殖民地,除今天的加拿大外,英国在北美洲先后成立了13个英属殖民地。

17世纪50年代以后,大英帝国进入扩张时期,他们先是打败了西班牙,又在北美与法国进行了七年的战争。连绵不断的战争,使大英帝国的财政人不敷出,于是决定在13个英属殖民地增加税收,以化解财政危机。

英国人从1763年一直到1773、1774年,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每年变换着不同的花样向殖民地征税。大英帝国“折腾”(用不计后果的激烈方式改变现状或现行态势)新移民,大量英军被派驻到美洲新大陆,他们可以随意选择驻地,甚至私闯民宅,贸易被切断,殖民地议会也受到了限制。

1775年4月19日,一支英国军队与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州列克星顿镇的民兵发生冲突,枪声让13个英属殖民地变成“联合殖民地”(United—Colonies)。随后把“殖民地”(Colonies),变成了具有“半国家”性质的“邦”(State),“联合殖民地”(United Colonies)变成“联合之邦”(Unit—edState),而产生了一个独立的新民族——美利坚民族(America),这场冲突上升为战争,史称“美国独立战争”。

1776年7月4日,13个“联合之邦”联合签署了《独立宣言》,宣布脱离大英帝国的统治,组成美利坚(UnitedState of America)。7月4日,被确立为美国的独立日。

此后,美国通过赎买、武装颠覆或发动战争等手段大力进行领土扩张,夺取路易斯安娜(法属)、佛罗里达(西属)、得克萨斯等广大地区,到19世纪中期,领土已由大西洋沿岸扩展到太平洋沿岸。在1776年后的100年内,美国领土几乎扩大了10倍。与此同时,许多人移居西部,形成“西进运动”。“西进运动”使西部广大地区得到开发,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西进运动”给当地印第安人带来灾难,是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这样,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扩张,美国终于形成了今天的全部版图。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1776年北美大陆上13个英国殖民地代表在《独立宣言》中“永誓无贰”的共同保证。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

这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开宗明义的宗旨。

平等思想,至少是“机会平等”,是美国精神的主旋律。美国人相信他们可以“借助于在普利茅斯石岸登陆的第二批移民所带来的那么寥寥几条基本公理”来解决国内和国际上的所有问题。他们把自己看做是这个世界上的堂吉诃德,除了不把原来居住在北美大陆上的印第安人视为“生而平等”的人以外,他们在19世纪占领的所有土地都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个州。在人类史上规模最为庞大的移民浪潮中先后来到这片大陆的英国人、德国人、荷兰人、法国人、爱尔兰人都渴望在这片他们心目中自由的净土上,享受按照他们的能力而不是他们的出身等级来规范的待遇,接受以法律而不是凭强权和特权来进行的统治。因此,即使是一个刚刚跨过大西洋、连一句简单的英语都不会说的人,也会自豪地用自己的母语说:

“我是一个美国人。”他们热情洋溢地憧憬着,有朝一日,在这片最美好的大陆上,一切都会以最美好的姿态呈现在自己面前。

然而,美好的愿望终究会被残酷的现实所打败。

美国从建国之初就是一个矛盾重重的国家。

首先在对外方面,美国的侵略引起别国和国内一些人对它的憎恶。在积极侵略美洲邻国,扩大版图的同时,美国开始向远东扩张。1832年,美国政府以武装船队进攻远东,胁迫暹罗(今泰国)订约。1840—1842年中英鸦片战争期间,美国扮演了英国帮凶的角色。1844年7月,美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除强迫清政府仿效《中英南京条约》开放五口通商外,还获得了体面的最惠国待遇(这种最惠国条款,在列强对华外交史上开创了极其恶劣的先例)。1851—1864年中国太平天国革命期间,美国政府又积极帮助清政府镇压革命。此外,在1853、1866、1867年,美国政府还先后对日本和朝鲜发动了武装侵略。美国资产阶级在自己刚刚挣脱殖民枷锁不久,就开始把殖民枷锁强加给别人。

其次在对内方面。独立以后,由于摆脱了殖民压迫,领土不断得到扩张,带来了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但是,美国经济的发展是沿着不同道路前进的,因此表现出极大不均衡性。由此引起了南北的对立,最终演变成内战。在内战中北方的胜利标志着南方奴隶主阶级武装叛乱的彻底失败。

然而,如何对南方的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进行改造,即如何重建南方,就成为战后摆在联邦政府面前的一大课题。

1865年4月林肯被刺逝世后,按照宪法规定,由副总统、民主党人安德鲁·约翰逊继任总统职位。约翰逊上台以后采取反动的重建措施,大赦参加叛乱的奴隶主分子,恢复他们的政治权利和土地财产。由于联邦政府的妥协态度,奴隶主反动势力又重新抬头。南方许多参加叛乱的州都颁布了《黑人法典》,禁止黑人占有无主的空地,强迫黑人继续在租佃制的剥削下做旧主人的佃户,还剥夺了黑人争取土地和政治自由的权利,禁止黑人与白人通婚等等。1866年,南方还出现了“三K党”等恐怖组织,专门从事迫害黑人和进步白人的活动。

再次,美国民主与共和两党轮流执政的局面迫使其他党派处于弱势。

十九世纪末,由于奴隶制度已经被消灭,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根本分歧消失了,两党的区别越来越小,都逐渐被垄断资产阶级所操纵,成为他们的统治工具。两党表现为互相竞争,势不两立,实际上却配合默契,你上我下,互相收拾残局,共同排斥第三党进入国家政权机构。这时候的共和党已逐渐成为大工业资本家与金融资本家利益的代表;而民主党也逐渐变成了南方新兴工业、农业资本家利益的代表。到19世纪80年代,在美国形成了共和党与民主党轮流掌权的局面,可是,这两党在阶级利益上已没有根本差别,所不同的,只是在关税和统治手法等细小问题上的意见分歧。

在对内政策上,两党都全力加强国家机器,镇压工人运动。

最后,美国人阶级成份复杂,不仅有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而且有最早移民美洲的欧洲人、亚洲人、非洲黑人,以及新近移人的欧、亚、非人民。美国上层阶级就利用这一点,实行民族离间政策,使本土人仇视外来人。

在各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美国社会矛盾激化,集团、枪支、烈性酒、毒品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谋杀、贩毒、抢劫、强奸等仇恨犯罪行为大幅增加,每二三十分钟发生一起谋杀案,四五分钟发生一起强奸案,每几秒钟发生一起人室抢劫案。各类犯罪影响了美国社会的正常秩序,给受害者带来了物质和精神上的痛苦。

也是在此时,美国年轻人的思想文化水平急剧倒退,自由放荡的疯狂时代来临了。青年们风行的是以放荡为荣,尤其是及时行乐的性解放思潮,全然不顾任何道德规则和旧式戒律。摆脱了家庭桎梏的美国青年男女也彻底抛弃了父辈们“高尚体面的”假正经,在这“迷惘的一代”眼里,“所有众神都是不存在的,所有战争都是可耻的,所有信念都已作鸟兽散”。那些仍然过着维多利亚时代生活的家庭主妇们痛苦地发现,她们的女儿早已领略了成打成打的小伙子们的热吻。理想主义已全然失去了市场,在物质世界追求现世的快乐已成为“美国主义”的新内核。清教主义遭到了谴责,年轻的大学生们把求证所有神经官能症均源于性欲受到压抑而致的心理变态的任务寄托在弗洛伊德身上。新兴的汽车为幽会的情侣们提供了便利、安全、机动的天堂。人们在谈到肉欲、妇女选举权、饮酒权利等词汇时,无一例外地使用“解放”这一口号。“解放”的目标首先指向酒精消费。早在世界大战以前,一些州就在法律中规定了禁止酒精饮料的条文;1919年,在法律上贯彻宪法第18条修正案的《沃尔斯坦特法案》正式生效,禁止在全美国制造、运输、出售含酒精量超过百分之零点五的饮料,包括葡萄酒、啤酒。为什么?因为工厂主希望减少工伤事故,当局希望减少犯罪,亨利·福特这位汽车大亨认为:“我们如此快速地驾驶汽车,操纵复杂的机器,而大家要活下去,就不可能与酒打交道了。”

《禁酒法》有悖于战后美国社会时尚,因而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尽管调查局和州、县、城市警察先后逮捕了50万违反此项法案的人。不仅如此,由于私酒贩卖业的借机勃兴,使联邦政府失去了酒类生产和销售的大笔税收,因此对后来的“大萧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有酒瘾的醉鬼之外,就连那些以前滴酒不沾的纯洁少年,也加入了暗设于地下室或商店后店堂的秘密酒店顾客之列,因为这与牛仔裤后口袋里放一只扁酒瓶一样,都是反抗社会的时髦标志。鸡尾酒代替了葡萄酒,书房也变成了自己加料配酒和朋友聚饮的酒吧间。由于供不应求,私酒贩子成了一种获利丰厚的职业。也由于获利丰厚,他们已可以买通警察,或结成帮派,动用暴力威胁、谋杀手段,在一些大城市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还可以拓宽经营范围,向赌场、妓院、舞厅、停车场、牛奶房索取保护费。根据保险业的统计,美国的谋杀事件已相当于英国的16倍以上。在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一“现代社会”的内在特征方面,美国走到了英、法等老牌强国的前面: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纽约,在芝加哥,在密尔沃基,在达拉斯,银行里的现款就已需要动用由武装人员守护的装甲汽车来运送了;警察不愿再冒生命危险极力逮捕那些一被拘留很快就能依靠政治势力保释出狱的罪犯,转而采用遇到盗匪就拔枪射击的稳妥办法。而在其他国家,这一切要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得到普遍效仿。形形色色的黑社会组织也空前活跃起来。

共产主义思潮从左边、黑社会组织和“纯美国主义”从右边、文化的崩溃从内部,不断冲击着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美国国内风起云涌的罢工运动,美国工人阶级共产党的成立,以及共产主义运动在西欧各国进入又一次高潮,促使美国垄断资产阶级在政治上走向全面反动。继延长1918年通过的《惩治间谍法》有效期之后,美国国会为迫害进步人士和进步团体提供了“合法依据”。

同时,美国政府还千方百计地鼓励各式各样的反动组织和恐怖组织,借助它们去扼杀不利于其统治的群众运动。1919年,军事化的组织“美国军团”出现了,秘密恐怖组织“三K党”活跃起来了,从1919年到1922年期间,死于暴徒之手的黑人就有239人之多。

时任总统的威尔逊更看重的还是美国司法部及隶属于该部的调查局。

1920年,他在一次内阁会议上对司法部长帕尔默下达了命令:“Palmer,do not let the country see red.”出身于普林斯顿大学的威尔逊,在这里使用了双关语:这句话的一般意义是“不要让美国激怒起来”,而其字面含义则是“不要让美国看到红色(共产主义)”。在威尔逊的口中,更多地是授令帕尔默放手对“赤色分子”进行肃清吧。

为了确保美国不被“激怒起来”,需要有一只手,一只铁一样的手。

风暴乍起,正是政治投机者们的绝好时机。为了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司法部长帕尔默及其特别助理埃德加·胡佛狂热地投入了行动。埃德加·胡佛,这位本书的主人公,借此良机逐步走进了权力的角斗场。

普通人家诞生的孩子

美国是一个大熔炉,各个种族、各种文化汇合在一起,这个熔炉就会倒出不折不扣、道道地地的美国人来。在这里,人们讲各种各样的语言:英语、意大利语、希腊语、德语、波兰语、粤语,但他们的举止和衣着却大体相似,走路比其他地方的人快,行为也比其他地方的人随便。因此,“我们是一个拥有两千万个洗澡间的国度,每一个浴缸里都有一个人道主义者。”这是一位美国作家对自己祖国的描述。如果用“理想主义者”、“专制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等词汇来替换“人道主义者”,这种描述都能成立。

在美国处于上升时期的18、19世纪,曾经只能养活50万印第安人的这片几乎空无所有的大陆,竟被欧洲这个另一块大陆的居民占领下来。

1790年,美国只有400万居民,其中包括80万黑奴;1840年,居民人数达到1700万,这主要归功于自然繁殖;在此后的20年中,大批德国人和爱尔兰人为了逃避政治迫害和马铃薯荒,以及南北战争期间受到军事需要的刺激而建立的美国铁路业和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又掀起了新一轮移民浪潮;1880年以后,因为意大利政府担心出生率太高而鼓励移民,因为奥匈帝国和沙皇俄国迫害斯拉夫人和犹太人,他们到了美国又使美国人口从1880年的5000万剧增至1910年的9100万。

内战结束后,人们对美国的内战还记忆犹新;林肯被刺杀也不是很久远的事情:他所铸造的联邦只有45个成员州。美国城市当时已经很拥挤了,但大批移民尚未到来。最早进入美国的黑人移民重新遭到迫害,因为南方各州实行种族隔离法。一个黑人遭到南方暴民的私刑拷打,这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在18、19世纪的移民潮中,两个分别来自德国和瑞士的家庭来到美国,他们的后代,将会出现一个足以让美国人爱恨交加的人物。

埃德加于1912年曾在一个小日记本中记录了胡佛家族的重要资料,当时他17岁,在中区高中高年级读书。“1857年11月21日,我父亲狄克逊·N·胡佛出生在西北区第六街道第(空白)号,我母亲安妮·M·夏特琳于1861年9月12日生于华盛顿。狄克逊·N·胡佛于1879年9月11日8时在东南区的‘B’和第四街长老会教堂娶安妮·M·夏特琳为妻。那天,天气凉爽,夜色迷人,切斯特博士主持婚礼。这是国会山举行过的规模最大的婚礼。教堂从里到外直至门口和台阶上都挤满了人,当时我父亲22岁,母亲19岁。”

在华盛顿国会山背后三条街区之外,有一个广阔的广场,叫做西沃德广场。从广场413号到国会山,散步只需五分钟。约翰·埃德加·胡佛于1895年1月1日就出生在这个地方。77年后,他的遗体又被停放在这里供人瞻仰。他在这里住了43年,直到他的母亲1938年逝世后他才离开。他是胡佛家族中最后离开此地的人。他离开时,这片地区已经发生了变化,但西沃德广场的古老价值观,即南部的、白人的,基督教的、小城镇的、本世纪初华盛顿的价值观始终伴随着他的余生。

埃德加的父亲狄克逊·N·胡佛在距西沃德广场三英里处的华盛顿西北区长大。那里靠近胡佛后来就读的位于西北区第七街和“O”街的老中区高级中学。狄克逊的父亲,即埃德加的祖父约翰·托马斯·胡佛在美国海岸与大地测量印刷所工作,狄克逊后来在这里当制版工,最后成为印刷所所长。据胡佛家族里传说,约翰·托马斯·胡佛之父,即埃德加的曾祖父是个泥瓦匠,曾参加建造国会山。狄克逊的母亲,即埃德加的祖母,一直与她的小儿子霍尔斯特德·胡佛住在中区高级中学附近。霍尔斯特德同埃德加一样,也一直没有结婚。他同他的孀居母亲住在一起,直到她去世。埃德加的母亲安妮·玛格丽特·夏特琳在西沃德广场长大,她的家庭早在南北战争之前就定居在那里了。她的祖父母约翰和安娜·希兹1820年左右从瑞土移居到这里。约翰·希兹是一个采矿工程师,他曾在苏必利尔湖产铜区和北卡罗来纳州的金矿工作过。1853年,已在华盛顿定居的希兹成了瑞土领事(当时在瑞土国内属高级外交官职位)。在他的三个孩子中有埃德加的外祖母玛格丽特·夏特琳太太和一个也叫作约翰·希兹的舅爷。这位舅爷于1864年接替其父作了瑞士领事,当时,该职位已升为总领事(希兹及其父亲大概都保留了美国一瑞士双重国籍)。

在埃德加的孩童时期,他的外祖母夏特琳住在广场对面,她和埃德加的舅爷常在星期天去胡佛家作客。这一家星期天的晚上通常是这样度过的:一家人围坐在客厅里的桌子旁,由白胡子的瑞士总领事领读《圣经》。

从夏特琳这边算来,埃德加是哥伦比亚特区法官威廉·希兹的亲戚,也是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哈罗德·伯顿的远亲。

安妮和狄克逊婚后搬到东南区国会山第六街的一处住宅里,那里离安妮母亲的家很近。

据年轻时期的埃德加的日记记载:“1880年9月9日(星期四)凌晨2点30分,我的父亲狄克逊·N·胡佛和母亲安妮·M·胡佛生下了小狄克逊·N·胡佛。那是一个快乐的日子,医生是麦金姆。狄克生在东南区第六街第(空白)号。”这个出生的孩子就是埃德加的兄长狄克,比埃德加大15岁。他在个人事务和公务方面都是他弟弟的榜样。

埃德加的日记里又写道:“1882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时,我的父母亲生下了我的姐姐莉莲·汉弗莱·胡佛。这是个快乐的日子,医生是麦金姆。莉莲的出生地点是东南区西沃德广场414号,这是她外祖母(玛格丽特·夏特琳)的家。”

胡佛的双亲先是搬到了这里居住,后来才买下了公园对面的房子。八年后,当胡佛家搬进了他家的永久住宅西沃德广场413号时,另一个孩子又加入到由10岁的小狄克逊和8岁的莉莲组成的行列里。

日记继续写道:“1890年6月2日(星期天)下午3时,我的双亲生下了塞迪·玛格丽特。这一天是晴天,很热,医生是马伦。塞迪的出生地点是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西沃德广场413号。”

1893年,当老狄克逊36岁,安妮32岁,而狄克和莉莲分别是13岁和11岁时,胡佛家失去了3岁的孩子塞迪。8月2日,塞迪·玛格丽特因患白喉死在新泽西州亚特兰大市。她被葬在华盛顿特区国会墓地。塞迪的墓地成了胡佛家的圣地。埃德加在信件和日记里都提到过去为这个墓地锄草的事。

塞迪死后不到一年半,约翰·埃德加·胡佛出世。他在日记里记载道:“1895年1月1日上午7时30分,我的双亲生下了约翰·埃德加·胡佛。那天很冷,有些积雪,但很晴朗。医生是马伦。埃德加的出生地点是东南区西沃德广场413号。”

埃德加是他父母的宠儿,他的父母溺爱子女。直到他们谢世为止,他们一直对女儿之死充满内疚之情。埃德加的哥哥、姐姐大概也是出于丧妹之痛,对埃德加特别珍爱。总之,这位未来的联邦调查局局长是全家的宠儿。

其乐融融的家庭

埃德加出生那年,华盛顿约有250万人口。当时,人口是以每年5000人的数字递增的。国会东街以北,到处是新建的住宅,但在国会东街下方的华盛顿东南区,即胡佛一家所在的西沃德广场,都是几十年的老住户。

这里树木茂密,别有一番富裕、安定的景象。该区还建起了公立学校和新教教堂。1890年,这里有了自己的高中——东区高级中学,当时的校址就在宾夕法尼亚大街和东南区第七街之处,与西沃德广场相隔一个街区。

从安妮·胡佛娘家方面来看,埃德加的家庭比附近多数低层公务员家庭更有身份,但他们家的家境并不富裕。西沃德广场的住宅大多是砖或石结构的三层楼房,而胡佛家的住宅是一栋简朴的二层木屋,外面是水泥刷成的墙面,有黑色边框和百叶窗,坐落在广场高处,门前七级台阶的下面就是街道。这座房子楼下的前廊朝北,每逢烈日炎炎的下午,就成了避暑的理想地方。住宅的后院朝南,阳光充足,长满了安妮·胡佛种的玫瑰和紫藤。楼上有三间卧室,当哥哥姐姐住在家里时,埃德加睡在楼下的后厅里。安妮·胡佛像多数华盛顿白人主妇一样,雇了一名黑人女仆,她每天来帮助烧饭和打扫房间。

国会山一带的住户很体面,虽然声望不高,也不太富,但也没有穷人。西沃德广场是美国白人、新教徒和中产阶层社会的缩影。在这一带,除了每天来帮助做饭和打扫的黑人外,清一色是白人世界。这里唯一的宗教分歧就是路德教、长老会及公理会之间的友善竞争。在这里长大的孩子不认识同他们的地位相差悬殊的人。那些已经几代脱离体力劳动的中产阶级富户住在该市西北区,那里是华盛顿“上流社会”的阔人们聚集的地方。占该市人口1/3的黑人住在西南区和东北远郊的少数民族居住区,或者住在白人街区中很难找到的“胡同”里。在这个富裕的首都中不乏贫民区。华盛顿是一个具有南方特征的城市。这里移民很少,而且他们自卑感很重。中等阶层的白人新教徒越来越维护自己的社会地位,甚至因袭了种族歧视的传统。

19世纪50年代,在整个南部,关于黑人的立法使得黑人处于无权的地位而且遭到隔离。不久,华盛顿的黑人就感到有一股迫害与侮辱的新浪潮正向北方袭来。1900一1920年间,即胡佛6岁到25岁之间,特区为黑人划定了专门场所。到威尔逊总统任期结束时,没有设隔离的公共设施只剩下有轨电车、公共汽车、公立图书馆及格里菲斯体育馆的看台。

埃德加幼年时期主要由哥哥姐姐照料。狄克回忆说:“我用妈妈给埃德加买的那种老式高轮婴儿车推着他绕行国会山。想必绕了一千英里。带埃德加出去透空气是我每天必做的事,我把他的奶瓶塞在婴儿车里的枕头下面,有时候一出去就是几个小时。”

当初,国会山仅有的主要公共建筑就是国会大厦和国会图书馆旧楼。

1902年,新的城市规划公布后,华盛顿开始致力于美化城市。埃德加在他童年的大部分时期里“考察”了这个城市的规划,这项活动先是坐在婴儿车里,后来步行,然后又是骑在自行车上进行的(20世纪初,华盛顿已从一个乱七八糟的建筑群变成一个秩序井然的雄伟城市,建筑物之间留有空旷的间隔,父母们很放心让孩子们去街上活动)。

此后,国会山两边与西沃德广场几步之隔的地方建起了参众两院的办公楼,胡佛住宅几个街区之外的地方也建起了一个新的联合车站,用以代替林荫路口有碍观瞻的铁轨和旧车站。使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和他们的狗更感兴趣的是一个正在扩建的横穿市区的石湾公园,这里有深谷、山洞和幽径。胡佛当时在那儿照的一张相片至今仍保存着。相片上的他穿着结实布料的灯笼裤,身旁是他的自行车。从照片上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健壮、粗鲁而朴实的少年,在相机前表现出一副不耐烦、不自在的神情。

在埃德加年轻时,胡佛一家人很少分离。狄克在27岁结婚前一直住在家里。他婚后买下了隔壁的房子,于1908年在那里生下了他的长女。

莉莲也一直住在家里,直到她25岁结婚时才搬到几个街区以外的宪法大街附近的N·E·第十街。同许多关系密切的家庭一样,胡佛一家人总是喜欢全家团聚在一起,而同家人分离,感情上就很难受。胡佛的父亲尤其如此,当他因事外出时,他的家信中充满了对妻子和小儿子的思念之情。

1904年,埃德加9岁时,他的父亲老狄克逊因事去圣路易,他在信中写道:“我亲爱的埃德加,我知道你很想收到爸爸的信,所以我今天早上就给你写这封短信。这个城市很大,到处都是人,有些地方很美,但我想你和你妈妈是不会喜欢这儿的。每个人都是匆匆忙忙的,但我还没有碰到什么坏人,也很少遇到警察。密西西比河水位很高,河水混浊,水管里流出的水也很混,要过滤后才可饮用。好好照顾妈妈,我回来时会给你带好东西。不再写了,因为我要去距这儿四英里远的交易会了。就此停笔。向所有人问好,我还请你代我拥抱一下妈妈,并给她一个甜蜜的长吻。再见!爸爸。”

不久,安妮·胡佛带上埃德加去圣路易看老狄克逊,他们三人一同逛了1904年的圣路易交易会。当埃德加和母亲回华盛顿后,老狄克逊大为悲伤,他给埃德加的信中写道:“老朋友:你的两封信我都收到了,你写得很好。我很高兴得知你身体好多了,好好照料自己,别太用功了。这里很冷,如果你在这儿,那件大衣正好穿得着。我就睡在你的小床上。如果你在这里就好了,我早上就可以跟你打仗了。妈妈也许以为你不够结实,可以让她跟你打一仗,她就会明白了。自从你和妈妈走后,我还没有去过交易会。我要是去那里,看到合适的东西我会给你买的。好好照顾妈妈,现祝你晚安。做个好孩子。使劲儿吻你一下。爸爸。”

相比于老狄克逊,安妮·胡佛对埃德加是另一种爱。她给埃德加的信尽管也充满爱子之情,但不像她丈夫的感情那般充满溺爱。1906年10月,安妮去纽约和波土顿旅行时,埃德加11岁。她给她的“小埃德加”写了封信:“当妈妈给你写这封信时,蒸汽机车正从我的窗前飞驶而过,因为高架铁路正好经过我的窗前。门前就驶有有轨电车。纽约真是一个繁忙的地方。昨天下午,我们乘游览车沿着河边公园和第五大街穿过中央公园。多么漂亮的房子啊,到处都如此漂亮,简直如临仙境。我期望着你长大,到时候也能看到纽约的一片大好风光。”

安妮·胡佛家教很严,对胡佛的期望也很高,她比老狄克逊更重实际。她在信中继续写道:“得知你的拼写和算术成绩很好,我很高兴。你要努力学习功课和音乐,做个好孩子,因为妈妈想要你来巴尔的摩旅行。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感觉不舒服,就吃编号10,如果感冒着凉,就吃编号7。我很高兴你在使用我们的房间。把一切都照料好,别在街上乱跑。爱你并吻你。爱你的妈妈。”

安妮所感兴趣的第一要属家庭,第二就是与邻居闲谈。她的黑人女仆认为她是一个很严厉的女主人。她在1912年给埃德加的一封信中讲述了她与厨娘的一次争吵:“你觉得贝尔今天上午的表现怎么样?我刚进厨房,她就跟我吵起来,我就听着她唠叨。等她干完活儿,我对她说,她不必再干了。因为她的放肆无礼,我没付给她工钱,她对此很惊讶,似乎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等你回来时,我们的厨娘已经换人了。我想她呆在我们这里的时间太长了。”

埃德加在整个童年时期同他哥哥姐姐的关系都非常亲密,尤其是狄克,他们喜欢沿着C&O运河作长途跋涉。狄克是弟弟眼中的英雄和楷模,埃德加年幼时紧跟哥哥,亦步亦趋。狄克对埃德加最重要的影响是介绍他加入教会。

埃德加一家人非常喜欢轻歌舞剧。当时的威尔逊总统每周都要去波利剧院(20年代时胡佛与轻歌剧院演员哈里·理查曼等交上了朋友。30年代,他非常喜欢同剧团的人,如比利·罗斯交往)。埃德加在日记里经常提到去柴斯剧院或波利剧院的事。当他夏季外出时,父母知道他的兴趣,所以就在信中谈谈他们欣赏过的轻歌舞剧新剧目。1912年,埃德加的父亲在信中写道:“这星期我们没有去看柴斯剧院的新剧,我们去波利剧院看了《棋子》,戏真不错,许多星期四晚上的老主顾都去了。虽然里面很热,人也很多,但我们却不在乎。剧院的生意很好,据我所知,要求订票的超过1200人,他们根本无法全都满足。”另一次,他母亲在信中写道:“路易斯·默尔纳斯已经离开波利。剧团谁都弄不明白为什么报纸上只报道他学得太慢。我感到很难过,因为我们都喜欢他。上星期他演得真棒。”

埃德加在华盛顿时,每逢夏天,就骑车去蒂德尔水湾游泳,他曾写过:“下午骑车去了浴场。”在炎热季节,全家人都离开城市,如1910年,他们去了5月岬:“下午6:05到达5月岬……上午10:30去洗了个澡。”

“坐车去5月岬峰顶和码头,8时去听音乐会。”“步行去5月岬饭店,晚上与特里曼一同回来。”“晚上同爸爸妈妈一起去5月岬峰顶……看见月亮从水中升起。”“2:30离开5月岬,8:05到家,旅途很愉快。”

聪慧的少年埃德加

从埃德加幼年的照片看来,他是个有点阴郁的孩子,总是偎依在父母的身边。1901年,他6岁时开始上学。那时,西奥多·罗斯福即将成为总统。埃德加从上学一开始,就是个聪慧的学生。他在一年级的平均分数是93.8。从三年级到八年级,他的数学、代数、文法、语言、书法、阅读、历史等都是“优”或“良”。

埃德加在日记里写道:“1901年9月,我6岁时进布伦特学校一年级读书,平均分93.8。三年级第二学期,我名列全班第一,平均分数为96。三年级全学年,我考试名列第一,平均分数为95.8。1909年6月我14岁时从该校毕业。我从未留级,品行优良,在每个年级都有很高的威信。除七年级外,我每年都在布伦特上学。我七年级时在华莱克上学,八年级时又转到中区高级中学。我最好的班级老师是八年级的多尔顿小姐,她是个杰出的女人,从道德上培养我,七年级的老师斯诺登小姐,她从智力上培养我,四年级的老师欣克尔小姐,她培养了我的纪律和智力。五年级第一学期,我考试名列第一,平均分数为93.8。”

1906年,狄克26岁,在他的轮船检查公司的工作上和个人生活上(他27岁时结婚)都面临一个重要阶段。但他还是尽力找出时间帮助他11岁的弟弟编辑一份社区小报,即每期两页的《每周评论》。编辑J·E·胡佛以每份售价1美分的价格售给家里人和邻居们。埃德加自任印刷商,狄克的身份是本报的“打字员”,他要将弟弟收集来的笑话、邻里的闲谈碎语以及编造的广告等统统打印出来。复制小报是采用活版印刷,即当时政府机构办公室里复制文件的一般方法。很可能是狄克让埃德加到他轮船检查公司的办公室里印刷的。

《每周评论》反映着这位11岁孩子胡佛所观察到的世界,这是—个围绕在他家庭周围的世界。下面是关于他的家庭的新闻:

西沃德广场413号的狄克逊·N·胡佛先生将于本星期日下午3时33分因公出差。

西沃德广场413号需仆人一名(可能是安妮·胡佛又与厨子闹翻了)。

死里逃生:星期五12时15分,西沃德广场的胡佛太太险些丧命。她正在准备午餐的煎蛋,突然背后着火,她设法扑灭了臂上的火,厨房里的其他人扑灭了她背上的火。

招领:西沃德广场413号的狄克逊·N·胡佛先生拾到一枚已被制成别针的5元金币,是在柴斯剧院(胡佛一家常去的一家轻歌舞剧剧场)捡到的。

还有一些关于西沃德广场邻里的新闻:

星期二傍晚3时30分,在宾夕法尼亚大街第四与第五街之间,两辆马车相撞。肇事者已被逮捕并罚款10美元,造成损失折合7美元。

星期二下午3时,在第四与第五街之间的首府牵引铁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几个男孩将弹药筒放在了车轨上,弹药筒在槽沟中爆炸,车轨遭到破坏,致使列车无法通行。这次事件极为轰动。

社交:热空气俱乐部在格里菲斯太太家里举行了招待会,他们玩得很好。

每期特写是“布伦特学校健康俱乐部”的健康知识连载:

布伦特学校健康俱乐部的规则是:进食要慢,忌吃劣质食品,忌进食过量,两餐间不要吃零食,要刷牙。

几乎每期都有一篇关于历史人物的文章:

富兰克林生活简介:富兰克林发明了保护房屋的避雷针,他开办了第一家军事公司和第一家消防车公司,他还发现闪电和电是同一个东西,并开办了第一所大学,即现在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上星期三,举行了富兰克林诞辰200周年纪念。在图书馆里有他印刷的书,他写的文件和他签名的《独立宣言》。

胡佛晚年喜欢谚语,而这些谚语在他早年的刊物《每周评论》上便已引录了。谚语:“有志者事竟成,凡值得一做的事情都值得做好。”真正的报纸是要登广告的,因此,埃德加也登了一些广告:“吃苹果、吃爆米花,喝瑞士牛奶。”

幽默栏目的标题是《笑林》:什么是最困难的外科手术?如果你突然看见一家人家着火,你能说出哪三位作家的名字?印刷商为什么像邮差?(答案见下期)又如,“印度人。可怜的迟到的印度人,他已尽力而为,他始终随着他的种姓,把身上的皮当作他的外衣。”这可能是模仿他在主日学校里唱的一首歌:“我是个印度小姑娘,从未听说过耶稣,噢,可怜我吧,亲爱的基督徒孩子,噢,请把圣经送给我。”

小报的内容很丰富,时常刊登一些其他新闻,如:“耐德·朗沃思和爱莉丝·罗斯福的订婚和结婚。”他还翻印了他们的结婚证书。“西沃德厂场以外的世界充满灾难:火灾,著名人物马歇尔·菲尔德之死”。也许由于他兄长的职业,小报上还登有船舶失事和航海遇难的消息。

小埃德加不仅是个观察员和记者,他还很活跃,性格开朗,兴趣多变,一旦对什么发生了兴趣,就热心地去干。当然,他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学校读书。1909年,他在一所公立学校布伦特小学就读。他的小学阶段几乎全都是在这里上的,七年级时转到华莱克学校(位于宾夕法尼亚大街和第七街的东区高级中学处),这大概是因为布伦特小学的学生过多了。当时像现在一样,这是学生转学最普遍的理由。

埃德加读书时期的华盛顿公立学校,注重公民身份和纪律(直到1913年还有体罚)。学校要求学生衣着正规,男孩子穿短上衣,打领带,低年级学生穿灯笼裤,八年级学生穿长裤,女孩子穿女服或裙子配宽大短外套。学生的服装是如此统一,从他们在教室里照的照片上看,好像都穿着制服。布伦特小学在另一个方面也很统一,由于当时学校实行种族隔离,所以该校只有白人学生。

布伦特的课程要求严格,如,八年级学生要学代数学,给学生挑选的文学教材是为了保证学生们熟悉美国的流行古典作品,并对欧洲文学有个粗浅的了解,其中必读作品有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希腊神话集》,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萨克雷的《玫瑰与戒指》,狄更斯的《双城记》和《圣诞颂歌》,霍桑的《奇异的故事》和伊尔文的《睡谷》等等。每天课前都要祷告,《圣经》是每日的必修课。课程表的安排极为保守,没有人想到让孩子们对公认的观念或价值提出疑问。学校为了教育学生们成为好公民,叫他们了解古代传奇,圣徒的话以及使西方文明世界居世界领导地位的科学奇迹。对限定的思想和价值体系加以贯通并能在作业中表现出来就是一个在学习上取得成功的学生。

埃德加可以自由支配他的课余时间,或者自己玩耍,或者参加有组织的课外活动。他在1908年至1910年的日记中写道:“去了木匠铺,我做了一个相框,威廉帮忙。忙了好一阵子。”他14岁时开始在全市到处考察。1909年7月间,莱特兄弟在阿灵顿的迈尔斯堡试图创一项飞行记录。

埃德加花了三天时间等着看这次飞行。他在7月30日写道,“去了阿灵顿的迈尔斯堡。莱特兄弟去亚历山大来回用了14.2分钟,(我是)旁观者中第一个同奥维尔握手的人。”当然,他还继续着他对市内许多施工现场的考察。他在日记中写道:“步行去新联合会。所有的小路都走过了,但西区尚未开放。没有铺路面,不准行驶汽车,设了四个路障。参众议院大厦即将峻工。”

埃德加阅读当时的流行书籍,并在日记中提到过几本。“白天在阅读文学书籍”,“翻阅读杂志”,“读了一点《朱达·伊斯卡里奥特的福音》,一本了不起的书”,“上午休息,下午读《环形楼梯》。”同时,他还帮助母亲在花园里干活,帮她贮存花园的产品。他喜欢记录天气的变化,有时他使用南方用语,不说“降雪”,而说“雪降在那里”。

埃德加很喜欢帮人从附近市场运送食品杂货,因此得了一个“神行太保”的绰号,而且,还有小费可拿。他后来回忆道,“我开始挣钱了。我12岁时开始运送杂货,那时市场还没有雇人送货。但我发现如果有人站在商店门外,手提重货的顾客很乐意接受别人的帮忙,并且很感激地付给小费。我第一次帮别人时,便提着两只箱子走了两英里,因而得了10美分的小费。我发现干得越快,钱就挣得越多。所以,我经常跑去跑回。由于每天放学后跑到市场和每星期六从早7点至晚7点都等在东区市场外面,我平均每天可以挣到两块钱。当时这笔钱可以赎回一个国王了。”在他的日记里,有他许多男孩子和女孩子朋友的名字,还记载着一些非正式拜访和带有上一世纪风格的正式“看望”的事。每逢节日,他就给家人和朋友们寄出明信片。

随着年龄的增长,埃德加越来越对新闻感兴趣,特别是有关犯罪和灾难的新闻。“据报,西西里死亡人数约为20万,财产损失为十几亿美元。多尔顿小姐(我的八年级老师)预言,今天11时16分时在亚洲东部和沿海岛屿将有地震。”灾难:“人们被杀死在参议院大楼里。”“谋杀贝勒·埃尔默斯的凶手艾本博士被苏格兰巡官迪龙在S·S·蒙特罗斯附近抓获。”

他所记载的事情一定是引起了家人的注意,因为他们开始屡屡在信中提到一些重要案件。他母亲写道,“对艾伦斯的审判一定很有趣。我从报上看到已经在得梅因抓到了他们一伙中的最后一个。我想他们并不像报纸上描写的那样坏。”

小埃德加遇事警觉,对他看到的和所做的事都研究一番它的重要性和利害。在关心并溺爱他的父母、哥哥姐姐的保护下,他很早就对自己的看法和能力深信不疑。他想当然地认为他的意见和言论对他和别人都同样有趣。他重视客观事实,而不是他本人情绪上的反应。他的简短笔记有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特点,而且能注重别人的意见。由于他依靠家里人而不是依靠朋友,并一直同长辈在一起,所以从小做事就像个大人。埃德加很小就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感,尽管他的家庭成员之间彼此感情很深。父母和兄长的关心爱护给了他自信和首创精神,但也使他担心怎样才不辜负他们对自己的极高期望——也是他自己的极高期望。

教会的影响无处不在

在20世纪初的华盛顿,参加教会是提高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途径。

雄心勃勃的年轻人可借加入教会以示他将献身于崇高事业,也可在教徒聚会中谋取领导位置以提高社会地位。当在这个教会中已无利可图时,他可以采取改入其他教会的战略,加入一个威望更高的教会,借以攀登更高的社会阶层。所要选择的目标是尽可能加入一个限制严格但又不至于严格到给人吃闭门羹的教会。这种教会政治还会促成有利于社会地位的婚姻(至少狄克的情况就是如此,他成为路德教会的永久会员后才结识了他的妻子)。

埃德加的父母参加的是长老教会,但也并非每次礼拜必到教堂。像老狄克逊这样的蓝领工人在国会山这种特别体面的上流社会的教堂里做礼拜,可能不会感到很自在。

除了学习之外,埃德加在青少年时期把很多注意力都放在教会上了。

他的哥哥狄克活跃于许多教会组织中,这个年轻人希望成为牧师。他进了他哥哥的主日学校,听他哥哥定期在市内教会的布道,并帮助他在哥伦比亚特区监狱及市内滨河区传教。

埃德加先是在附近的两个长老会教堂做礼拜,即位于马里兰和东北第六街的东长老会教堂和都市长老会教堂。后来,这两个教堂合并为国会山长老会,聚会地点在原来的都市教堂。旧的东长老会教堂变成黑人聚会处。胡佛在小学时期的最初几年大概是在主日学校做礼拜,他在那里领到一本《新约全书》以便背诵圣经经文。埃德加上小学时,狄克加入了路德教会,地址是位于独立大道的第二、第三街之间的国会图书馆附属部。

埃德加随着哥哥加入了路德教,于1907年成为主日学校的班干事,当时狄克是这个主日学校的主管人。1907年9月,这两兄弟都还是路德教会的教友,本堂牧师约翰·威德利博士在狄克未婚妻的家里为狄克主持了婚礼。同年12月27日(星期四),这位牧师又在西沃德广场411号狄克家里为埃德加施了洗礼,从此,埃德加成为正式教徒。

1908年,狄克有了第一个孩子玛格丽特。埃德加负责照料他的小侄女儿。他用婴儿车推着玛格丽特绕行国会山,就像他哥哥从前对他那样。在玛格丽特眼里,埃德加是个英雄,就像狄克曾是埃德加眼里的英雄一样。

玛格丽特4岁时,埃德加去西弗吉尼亚的维斯维尔探望亲戚。安妮·胡佛给埃德加的信中写道:“我写信时,玛格丽特也坐在这里,她说她也在写,但恐怕无人能看懂她‘写些’什么。”几天后,安妮又写道:“如果我把玛格丽特所写的信都寄给你,恐怕你每小时都能收到一封,因为她总在不停地给她的埃德加叔叔写信。玛格丽特正在算着埃德加叔叔回家的日子。”玛格丽特十几岁时,常跟叔叔坐有轨电车去冷饮室。后来,她二十几岁时,他告诫她,如果她在非法酒店被警察逮住时,不可说出真名实姓。

早在1909年,当埃德加14岁时就辞去了主日学校的班干事职务,但大概仍然是路德教会的教友,后来又被选为主日学校的校干事,这也许是他这个年龄的人所能担任的最高职务了。大概就在这时,胡佛兄弟们开始感到像他们这样的年轻人在本区已捞不到什么好处了。狄克开始受轮船检查机构宣传的影响,埃德加的目光也开始从东区高中转向声望更高的中区高中。两兄弟开始寻找其他的教会和派别。

1909年2月14日,埃德加参加了基督徒力行社的聚会。该社是公理会的青年组织。第二天,他去救世主教堂听了狄克的讲道。2月16日,他又去圣保罗教堂参加布道会议,可能是同狄克一同去的。根据埃德加在日记中的记载,1909年他还继续上主日学校,大概是在路德教会。但到年底,他和狄克下了很大的决心,狄克从路德教会转到了老长老会的“老第一”教会,它位于华盛顿西北部国会山脚下,靠近司法部广场的约翰·马歇尔广场,离西沃德广场约有八个街区或有轨电车一站的距离。

1910年1月9日,狄克担任本堂长老之职。埃德加再次效法狄克,1910年9月11日,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加入了长老会,首次从D·麦克劳德博士手中领取了圣餐。”狄克和埃德加可能是由莉莲介绍到“老第一”的,因为莉莲1908年6月20日的婚礼就是由“老第一”教堂的牧师主持的。莉莲是“老第一”教友的另一证据是麦克劳德牧师于1910年6月23日给莉莲的女儿施了洗礼。

转到“老第一”后,胡佛兄弟们也就从一个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教会转到了代表国会山中产阶级最高层的教堂,这个教堂是华盛顿最有名望的教堂,也是美国最著名的长老会教堂之一。长老会还没有这个教堂的时候,就在国会山最高法院的旧楼主持礼拜,它的教友中有总统、最高法院的法官和国会的议员。由于金钱和上流社会在19世纪早期向更远的西北部移动,因此“老第一”只是顶着上流社会之名,来此聚会的教徒其实都是中产阶级。胡佛后来一直保持了“老第一”及其后身“长老会全国中心”的教友资格。他经常说这所教堂和这里的牧师对他青年时代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唐纳德·坎贝尔·麦克劳德博士,他在1899~1913年间任“老第一”的牧师。其次是约翰·布雷顿·克拉克,他继麦克劳德之后于1913—1926年任“老第一”的牧师。

虽然埃德加·胡佛曾是路德教堂主日学校的一名雄心勃勃而有献身精神的成员,但当他转到“老第一”主日学校后,变得更加虔诚了。他在日记中提到了1910年秋季在该教堂举行的教师会议。他显然在整个高中时代一直领导着主日学校的一个班级。他的朋友们回忆说,他经常身穿他在中区高级中学军训时的制服去给他主日学校的班级上课。他们认为这表现出他有非同寻常的热诚。

埃德加作为主日学校教师的职责是根据由全国性主日学校组织“美国主日学校联合会”制定的圣经课文准备每一周的讲课。他还负责防止“老第一”主日学校的学员转入别校和吸收新的学员,以保持高度的士气和热诚。

作为主日学校的教师,如果对学校的教义在社会、政治或宗教方面有什么保留,或者不善于管理同他年龄相差无几的学员,他就不可能取得极大的成功。胡佛时期的主日学校是一个具有一百多年悠久历史的全国性机构,它的品格和风格久负盛名;很多美国人认为它的宗旨颇有吸引力,也有一些人认为它十分荒谬。埃德加·胡佛显然是接受它的。

美国的主日学校起初是为世俗的目的而建立的,但很快就被福音派的教徒接管用以进行宗教教育。主日学校为了吸引和保留中产阶级的孩子,不得不强调其高贵地位,并强调将黑人排斥在外,所以穷人的孩子在这种上流圈子里感觉极不自在。

开始阶段,主日学校自命是在保卫和传播一个遭到威胁的文化。它最初的使命就是使西方成为文明社会并信奉基督。但主日学校的组织者不久就发现新教的真正威胁并非来自拓荒者,而是来自移民。1856年主日学校联合会的报告写道:“被欧洲摈弃的人口,犹如巨浪一般涌上我们的海岸。在它向西推进时,将渣滓淤积在我们的沿海地区。这些人聚集在我们的大城市里繁衍后代。堕落的父母生下堕落的子女。从物质上和道德上讲,他们都是些在街道上捡食垃圾的人,同美国那些道德败坏、酗酒和淫恶的败类混杂在一起。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令人不堪设想。怎样对这些人施教呢?公立学校和教会看来是无能为力的。”

随着19世纪美国社会的更趋复杂,而移民就像伊甸园中的蛇一样坏。

尽管它的形体极少出现在主日学校,却对主日学校意识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副作用。移民混迹于世俗世界,这正说明美国已经不是一个宁静和安全的社会,教徒们已不能每个星期在一起聚会而接受感召并以主日学校的形象改变美国。

主日学校的组织者“深怕天下大乱”,便把主日学校当作抵制社会上破坏倾向的堡垒和对付乱民的武器。主日学校还严防青少年接受性诱惑,许多人以为,这种做法可以防止盎格鲁撒克逊的新教青年效仿那些性关系随便的年轻移民。1881年,一位公理会牧师在波特兰和缅因成立了“基督教力行社”,美以美教会也成立了一个青年组织“埃普华斯社”,另一个组织叫做“圣盘骑土”,其座右铭是“忏悔、贞洁、慈善”。国际主日学校大会于1911年建立了一个“纯洁部”,旨在提倡所谓的“白色生活”(贞操的委婉语),这个词儿也许无意识地联系了他们对深色皮肤人种的道德的看法。

到20世纪初,带有强烈地方主义和保守主义倾向的主日学校已成为胡佛家庭式的中产阶级美国的必然组成部分。《星期六评论》编辑亨利·塞德尔·坎比回顾他童年时的主日学校时说,“每个人都穿着体面。在一片宁静中,心灵得到了休息。教堂鸣钟时,做礼拜的人一家挨着一家,缓缓进入教堂,内心感觉颇有古代遗风。”

埃德加和狄克并非生来就是进主日学校的材料,只可以算是皈依宗教者。对他们来说,主日学校不仅是礼仪,而且使人有机会投身到前进的新教运动中去,使变化中的美国产生一种秩序。主日学校把胡佛卷入到时代精神中来。胡佛在主日学校里接触的人都认为“组织不但是一种需要,而且是生活中的主要创造行为”。胡佛日后事业上的重要标志是他的组织才能和对官僚程序的热爱,这也是当年作为主日学校的领早者取得成功的必备条件。

埃德加任主日学校教师时,常常在班上领唱赞美诗和训练学生们背诵圣经(他本人曾是“老第一”唱诗班的童声高音部成员,直到他变嗓子为止)。唱歌是主日学校最著名也是最普及的活动。活动中出现了这样一些著名的赞美诗,如:“圣经这样告诉我们,我们将在河边集会”,“倾听主日学校大队的脚步声”及“我是一名小士兵”。胡佛最喜欢听主日学校孩子们集会时唱的一首反对犯罪的歌,“叫他住手!叫他住手!无论他犯了什么错”。

胡佛在主日学校强调背的圣经,采用全国主日学校组织规定的标准课程表。他的教学计划是根据孩子们的兴趣选出段落,把每堂课都组织得像一篇诉状,引导全班人接受其中的道德训诫,并为耶稣做出裁决。这位前主日学校教师的做法和目标与他后来任联邦调查局局长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他在道德课上引用的例子已经不是该隐和亚伯,而是约翰·迪林杰、马·巴克和哈里·德克斯特·怀特等人,如此而已。

1948年时,胡佛曾把他的主日学校描绘为“预防犯非实验室”,美国人以为他指的是主日学校每周灌输的道德格言,但对他来说,主日学校的意义远远不止这些,它反映并强调了一个几乎被人忘却的生活方式,它曾经是保卫传统的美国不受外来人侵扰的十字军,而外来人的真正罪过就是他们引起了胡佛幼时的美国,即西沃德广场的美国的恐怖感。

高级中学的模范生

在华盛顿受尊敬的中产阶级认为,公立学校同教会一样,是神圣的机构。1909年,埃德加决定离开西沃德广场而去三英里外的中区高级中学上学,而不去相隔一个街区的东区高级中学(狄克和莉莲读过书的中学),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目的是寻求本市能够提供的最佳机会。中区高级中学是市里历史最悠久、最有威望、最负盛名的公立学校,能从那里毕业便是在白人中产阶层社区里取得了一项重要成就。

中区高中是埃德加施展雄心的一个理想地方。该校于1882年成立,是城内第一所白人学校,当时东区、西区、分校、商业学校、技校都还没有成立。人们称它为华盛顿高中。1909年至1913年,胡佛在那里上学时,该校位于第七街和“O”N·W·街的旧址。胡佛毕业三年后,学校搬到了第十三街和克里夫顿街N·W·的一个居民区,距离哈佛大学仅几个街区。中区高中连同它的学校设施和运动场占了整整一个街区,当时是全市最好的学校。

胡佛上学期间,华盛顿的公立学校在学术上已达到了很高水平,学校领导有方,管理出色,特区当局拨给的预算足以使历任校长聘到优秀的教师。当时,华盛顿的公立学校,特别是高中名声远扬,因此吸引了不少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学生离开本州来此就学。从1902年到1920年,其中包括胡佛在那里读书的时期,中区高中是由埃默里·M·威尔逊领导,他被毕业生们誉为该校历史上最优秀的校长。威尔逊领导着一支杰出的教师队伍,他为学生们(胡佛入学那年有1060名学生)制订的课程表要求极为严格,此外还定期邀请美国政界名流来校演讲,该校在华盛顿地区鼓吹学校精神和推崇荣誉感。学生们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他们代表本校在校际竞争中争夺球队和俱乐部的领导职位,夺得胜利就会赢得颂赞。球队获胜后,学生们就会聚集起来庆祝胜利,齐唱“赞美给我们赐福的上帝”。华盛顿也将该校的学生看作本市青年中的精英,所以学生们也都想在本校争得一点名气。

就像传说中的英国公立学校的学生们一样,中区高中出来的许多学生对他们在这里经历的生活都怀有非常强烈的感情,似乎在他们后来的生活里就找不出什么事情值得与它相比。一位校长说,中区高中甚至超过了英国公立学校。“论出人头地的毕业生之多,中区高中堪与伊顿公学或哈罗公学相比。”这位校长在1941年写道,“只有一点例外……那就是,进入这所学校不看等级、财富和社会地位,所有人都可以进来,每个人在这里和后来生活中出名的机会都是均等的。”1912年的毕业生代表(胡佛毕业的前一年)在该校第55届联谊会上说:“中区高中具有一个私立学校的全部热情,我所指的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进入本校。从本校出去的人中许多都成了杰出的公民——医生、律师、外交官。它虽然是一所公立高级中学,但它享有地位。它有一种个性,有一种气魄。”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进入中区高中,因为它是一所种族隔离的学校,排除黑人入校似乎是使中区高中学生们具有优越感的一个主要因素。

在该校的出版物中随处可见种族主义的意识。

1950年该校关闭时,种族排外的传统和借此以保持学校荣誉的做法依然存在。华盛顿学校董事会强令允许非特区居民子女入学,结果造成白人学生数目锐减,其中许多是从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转来的学生。由于中区高中的入学人数大量减少,学校董事会决定将教学设备移交给仍然实行种族隔离的学校的有色人种分部。学校董事会刚一行动并拒绝了所有呼吁之后,愤怒的学生们便暴跳如雷,他们抹去校门上的“中区高中”的校名,拔掉学校在奠基典礼上埋下的奠基石,划坏校门口的黄铜标志,搬走存放奖杯和奖旗的箱子,偷走学校的档案。这一事实象征着只有白色皮肤才是进入华盛顿上流社会特权阶层的唯一通行证(进入全国上流社会也是如此)。

同教堂和政府机构一样,中区高中是白人中产阶级取得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等权力的一种武器。20世纪初,它明显地表达着西沃德广场的道德和种族意识,而这种意识又是主要靠排斥黑人才得以保持下来的。

埃德加并不是胡佛家族中第一个在中区高中就读的人,他的叔叔霍尔斯特德·皮尔斯·胡佛是中区高级中学音乐部的负责人,也曾于1889年在中区高中读书。霍·胡佛仍同埃德加的祖母一同住在学校附近,埃德加在中区高中上学时经常去他家吃午饭,埃德加在中区高中是那种懂得自己需要什么并如何达到目的的年轻人。他好像理所当然取得优异成绩,但他对此并不十分看重。由于成绩优异,他被选为致告别词的毕业生代表。但他个人却全力以赴争取做一个被大家公认的学生领袖。为达到这一目标,他想方设法拒不参加那些不能显示他的才华和他不感兴趣的活动,而一心一意地投入他能显露头角的活动。

年轻的埃德加在中区高中体育不错,他选修最富挑战性的课程,如拉丁文、法语、数学(四年)和物理。他最喜欢的课是历史。据他的同班同学回忆,他一有空的时候就常去其他班级旁听他感兴趣的课。在中区高中如果要人重视,不光要学习成绩好,而参加课外活动特别是体育活动更为重要。埃德加在日记里说,他入学不久就加入了体育协会。他曾想加入足球队,但因不够强壮而遭拒绝。胡佛年轻时身体很好,进入高中时就几乎已长到了5英尺10英寸的高度。但他一直很瘦,直到二十多岁时体重才增加到180磅(晚年体重保持在200磅左右,远远超过他对局里工作人员规定的标准体重)。加入足球队不成,他便参加了田径队,在一位教练的指导下训练了一年。这位教练指导的常胜队于1898年至1921年期间,赢得了四次全国接力赛跑冠军。

高中一年级结束时,埃德加的注意力从体育转到其他方面——辩论。

当时,中区高中的辩论队是全市最佳的,甚至还同大学辩论。胡佛在一年级时就参加了辩论,他在日记中提到了东区高中和中区高中的一次辩论:

“比分为2:1,中区高中获胜,为老中区高中齐声欢呼(中区高中的校啦啦队照例是坐在前排呼叫)。”二年级时,他参加了辩论社,这一年中他都在校内辩论,就妇女选举权问题参加正反方辩论。

埃德加在低年级时便参加了连战11次无败绩的市冠军队,高年级时,他是该队主要演讲人。没有一个高级中学的辩论队敢向中区高中挑战,因此,中区高中连续五次蝉联全市冠军。

1913年,埃德加·胡佛在高年级时,中区高中辩论队就市公共设施所有权问题及总统提名候选制度问题主办了一系列校内辩论。为取得校际辩论的经验,胡佛的辩论队还同巴尔的摩学院队就总统初选问题展开了辩论,校刊详细报道了这次辩论:

现在简单谈一下有关辩论的情况。辩论队的成员们为了对付巴尔的摩学院的辩论,事先差不多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准备发言稿。他们除了在国会图书馆花大量时间搞研究外,还经常熬夜,一遍又一遍地准备演讲稿。在举行辩论前的一周或10天里,辩论队的所有成员都到深夜才上床睡觉。

中区高中辩论队是辩论的正方,提出的战斗口号是“我们要真正有代表性的代表”。胡佛是第一个发言人,他的论证是,美国的民主倾向已正在快速地达到一个能够绝对地和直接地尊重民意的阶段,因此初选是美国发展的自然结果。胡佛先生还代表中区高中作了最后反驳。巴尔的摩队吉勒的反驳各方面都很精彩,但不幸的是胡佛在他后面发言。胡佛以冷静而无情的推理,将反方论点逐个推翻。

后来,胡佛发表了他对辩论有益的感想:“辩论以多种形式使人们受益。它训练人不发脾气,不去讽刺,教人镇定和在精神上自我控制。它在辩论者面前生动地体现出辩论时以理取胜的重要性,因为辩论像其他比赛一样,会出现漏洞,给人以攻击的机会。但当仲裁是一个由三位律师组成的委员会时,以歪理和谬论来猛击对方就没有什么用了。最后,它为高级中学的辩论者提供了一个实际的有益的生活例子,即人与人之间的斗智。这就是辩论。”

埃德加已经懂得,提出自己的意见时,不要作为个人看法提出来,而要作为显然为所有严肃和诚实的人所承认的事实真相提出来,这样才更有分量。从他二年级时写的一篇辩论提纲中可以看出他的辩论风格。

废除死刑问题辩论提纲(反方)

1.圣经主张死刑。

2.所有基督教国家都主张死刑。

3.废除死刑将对国家产生可悲的影响。

(已作摘要)

该论点很有力量,它不是针对推理而是针对审判人的忠诚(此处指辩论仲裁人)。审判人的选择或者是赞同这一论点,或者是承认自己对支持他的权威的基本信条持怀疑态度(这当然是被严禁的)。他必须赞同,否则就显得不够忠诚。

埃德加后来发现这种辩论形式大可适用于更广的范围。在中区高中的辩论,使胡佛得以探究和发展他的性格的重要特点。一个辩论者必须喜欢为斗智而辩论,他必须酷爱一场辩论,他必须能为正反方辩论。一个成功的辩论者必须将他的个人观点和他用以支持个人立场的辩论截然分开。辩论锻练人们平心静气地评价某个论点的说服力,它使人懂得,辩论结果并非取决于你是否相信某一立场的正确性,而主要取决于支持这一立场的事实和逻辑性。

胡佛的辩论经验发展了他好斗的性格和他在后来事业中加强防卫的能力。同样重要的是,辩论还使他学会明智地分析自己实力的强、弱方面。

直到晚年,胡佛特有的冷静和深思熟虑在许多政治抗争中都保护了他。当他认为他的立场有懈可击时,他常常避开斗争,无论他的上下级怎样恳求也无济于事。在集体讨论中,他往往持怀疑态度,从多方面分析利弊,但一旦投入战斗,就坚决维护自己的立场。

在胡佛的全部生涯中,他酷爱争论,而且寻找机会同他的对手,敌人甚至朋友纠缠不休。胡佛的对手通常就一个存亡攸关的重要政治问题同他进行斗争,以为经过一场较量之后,双方就可和解。但他们却发现他们卷入了一场与对手无休止的苦战,即使所争论的问题早被遗忘了,他们的敌人还要持续地斗下去。胡佛喜欢斗,而大多数人不喜欢斗,所以,胡佛最后总能把他们拖败。

辩论只是胡佛在中区高中时最感兴趣的事情之一,另一个对他的性格发展有同样重要影响的便是他人学第一周就参加的中区高中军训队。

在中区高中,体育队队长享有最高的威望,其次就要算军训队队长了。中区高级中学军训大队于1882年建校时成立,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传统。苏沙进行曲“华盛顿高级中学的军训生”最初就是为中区高中军训生写的,他们把它当作校歌。华盛顿每个高级中学都有一个由3个连组成的军训队,每个连约有军训生60人,分成4~8个班。每年年初,一年前还没有指挥权的高年级学生要进行一次操练知识测验,然后从这些人中选拔各连连长和全市军训团的上校和参谋(有色人种学校有自己的军训队和自己的军团,但报界和华盛顿的白人对他们的活动抱置之不理的态度)。

军训生在操练日穿着制服来上学,他们把作为连队徽章的缎带送给女朋友。他们每星期一和星期四在划定的街区进行为时一个半小时的操练,当遇到雨雪天气时,他们就在中区高中的训练馆里操练。每年春天,在白宫椭圆广场举行操练比赛,比赛的同时,还有各连举行的联谊会和舞会,以及全市军训团的舞会,这项活动被认为是一学年中的重大活动。

军训团还在白宫附近进行模拟战斗,并接受内阁成员和军官们的检阅。在中区高中的开始两年,胡佛接受的是下级和高级军官的训练,他们进行对抗演习,并练习“口号嗓音”。他在一年级的日记里提到他课后与其他队员的一次碰头会:“去1117—G—N·W开了班会,下士、上尉、中尉和中士都到了。会开得真好。”胡佛在低年级时即被任命为中区高中13连的中士,他在军训队好像是个重要角色,因为校报上的一条消息特地对他喊号令的音量作了评论。

胡佛在高年级时,通过10月份团和连的考试,被选为A连连长。同连的另一个上尉琼斯当时是足球球星和班主席,后来成了西点军校的全美足球队队员,然后又担任该队教练。同连的第三个上尉大卫·布莱克洛克后来当上了将军。

胡佛任连长非常认真负责。按照惯例,军训队在举行总统就职仪式时要列队行进。胡佛领着他的连队参加了威尔逊总统的就职仪式。事后,胡佛在校报上发表一篇文章要他的连队注意该年的真正目标,即全市春季操练大赛。他感谢校长将为军训队的出色操练颁发奖章,并批准军训队在开罗旅馆开舞会(胡佛的父母做伴随)。接着他又提醒队员们认真对待摆在面前的真正任务:“军官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经常是傍晚开会,清晨休会。目前,我们已经有了方案,这就是说,要开始不停地工作。上场、战斗和操练是三大要素。”

最后一次检阅后,胡佛回忆他的连长经历时说:“这一年是最令人愉快的一年,因为再没有什么比同一个你感觉在全心全意支持你的军官和队员组成的连队在一起更令人快乐了。我今年最伤心的时刻就是我意识到我必须与已经成为我生活一部分的伙伴们分手。最后,请允许我说,我希望1912—1913年A连中的每个人都把我当作朋友和帮手,不论我们以后在何处相逢。”

要训练一个集体以正规化的形式听从指挥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只有那些对这个集体的团结一致和对达到团结一致的方法感到内心满意的人,才能从中得到报偿。胡佛的确在全神贯注、满怀兴趣地探索如何获得群体内聚力的方法。对他来说,这是研究群体动力的一种练习,这种练习本身就很重要。

在中区高中的经历使胡佛早年便知道自己有鼓动和领导才能。他对组织和领导一个集体的过程本身很感兴趣。他后来在联邦调查局,在办公程序上消耗的时间特别多。他的批评者认为他工作不得要领,但是看看早年时期的胡佛对于组织工作本身的兴趣,对他这种工作作风也就可以理解了。根据他在中区高中军训队任上尉的工作经验,他预感到如果他能将联邦调查局组成一个类似军训队的,受人高度尊敬的机构,他将可以得到实际的和心理上的报偿。埃德加离开中区高中后,一直保留着他对在公共场合与人竞争的热爱和人生不过是斗智的认识。

在胡佛求学期间,美国的时局动荡不安,这跟剧增的移民有很大的关系。迁居美国的移民从1899年的30万人猛增到1907年的100万人。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每年的移民都在65万人以上。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美国本土人的排外情绪和非美观念也随之增强。首都的世袭种族主义随着老牌美国人到处排斥少数民族和异教徒而更趋严重。在20世纪头10年里,黑人是华盛顿土生白人新教徒的敌视目标,但美国南部以外黑人很少,于是,移民便成了敌人。胡佛早年参加的所有组织——主日学校、教会、中区高中,都认为移民对本国单一民族、全民信仰基督教的国家和老牌美国人在全国的领导地位将构成威胁,同时自命是抵御这种威胁的防线。新教教会不满足于仅仅做出一种防御姿态,它们建立了一个继续保卫美国文化的基督教特点的机构网,发展成了复杂事业单位的主日学校同反沙龙社、基督教青年会及学生自愿者运动都是美国新教徒对付移民威胁的防御网的一部分。胡佛非常欣赏的一种新的、带有社会事业性质的教会是对外国人流人的另一种反应。教会试图在围墙内为失去的美国梦(把美国变成一个基督教联邦)提出一个替代物,并为美国“基督教化”的新运动提供一个滩头堡。

使西沃德广场的美国人感到惧怕的不仅是外国人的陌生面孔,可憎的习俗和异教邪说。老牌美国人对美国制度的永久正确性确信无疑,他们把对美国社会的任何不满都归咎于外来者。1870年宾夕法尼亚煤矿的劳工竞争及1877年全国范围的铁路罢工都被归罪于爱尔兰人“古老秩序”组织的地下分部。1880年,社会主义劳动党的革命派赞同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纲领。1886年在芝加哥干草市场广场激进党人的一次示威中发生了爆炸。

事后,法院将此归罪于八个自称为“无政府主义者”的人并将其中四人处以绞刑。

干草市场事件使所有鼓吹或涉嫌鼓吹暴力作为经济或政治改革工具的人都成了无政府主义者,特别是在无政府主义者亚历山大·伯克曼1892年企图杀害卡内基钢铁公司的亨利·克莱·弗雷克,另一无政府主义者、土生的美国人列昂.F1901年试图暗杀麦金利总统之后(他在审讯中还将另一无政府主义者头目爱玛·戈德曼牵涉在内)。在美国激进主义是来源于外国(因而属于非美性质)的神话中,外国激进派的形象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眼露凶光、形同魔鬼、手执尚在冒烟的左轮手枪和炸弹,嘴里还咬着匕首”。他们把旧世界的邪恶带进美国,腐蚀着美国的城镇。

当时一个反激进主义的学生说道:“移民们被广泛地看作一群专事暴力和骚乱的不法之徒。”

当胡佛还在高中时期,同时代的其他年轻人正在吸收卡尔·马克思、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乔治·萧伯纳和H·C·威尔斯的思想,并用以攻击从维多利亚时代继承下来的那种虔诚信仰。在胡佛毕业那年出版的沃尔特·李普曼的《政治学序言》中,李普曼认为“任何道德裁判都不能宣告人生的价值”,“政府所应当做的不是努力去灭绝坏人,而是应当将它背后的冲击力疏导到有价值的目标上。”他说,政府应当“增添、建造并改善便利生活的设施,镇压只是它的工作中的微不足道的部分。”

在20世纪的最初年代,西沃德广场似乎同这些异端思想离得很远。

面对着怀疑主义和情况的变化,它依然培育人们接受先进的美国白人基督徒的善恶观念。胡佛就是带着这种观念离开了他的社区,开始了他在官场的生涯。 jH86bOGFpYoqODmEOXb9FlxAULHfs1LZK4mcEH37Xq7aDi3GP6Rp6s/VJISw/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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