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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想你的时候开始悲伤

到月亮上去不算太远;我们要走的最大距离还是在我们之间。

——戴高乐

第二日,任志远起来的时候,看到林薇安已经气定神闲地坐在餐桌旁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T恤,肩膀上随意地披了件羊毛衫——这羊毛衫有些眼熟,那明明就是他的。而餐桌上摆了牛奶、面包,和煎得餐黄的鸡蛋。他一时有些恍惚。

“吃早饭吧。”她往切片面包上涂很多的果酱,虽然他一个人住,但他的冰箱里食材很多,厨房干净整洁,骨瓷的碗筷,看来他在家里常常做的也是中餐。

推开阳台,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小广场,几株落了厚厚黄叶的梧桐树,依然绿着的垂直山毛榉和紫杉,中间摆着简单旋转木马和滑滑梯,还有几座孤零零的灰绿色传统风格的金属椅……依然是灰蒙蒙的天,依然是大片的雨云,但这却是她在巴黎最惬意的一天。

她凭栏而立,一边抽烟一边欣赏附近的景色。

他终于近在咫尺了。

是在他们班校友录上看到他的消息,有个来欧洲出差的同学说在大使馆里看到了任志远,这么多年都没有消息,原来竟然是做了外交官。

这零星的消息就像火种样噼里啪啦地烧了起来,她从电脑前弹跳起来,浑身颤抖,好半天都没有办法平静地呼吸。

她狠狠地掐着自己,让身体的疼替代心中那股源源不断的疼感。五年了,她失去他的消息足足五年!

有时候,她甚至想,他是不是已经死掉了?要不,一个人怎么可以藏得这么隐蔽,他不和任何一个同学联系,不和任何一个旧友联系,他简直就是存心地,存心不让她找到他!他用这样决绝的方式告诉他,他是真的不想要再见到她了。

戴着护腕的手臂上有烫伤的疤痕,那是在恨得无以复加时她自己用烟头烫的。

她做人从来都是这样极端,不是黑,就是白,不是爱,就是恨!

“这里有多的一套钥匙。”任志远并没有走向餐桌,把钥匙放在茶几上,他穿着烟灰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衫,径直走向门口的时候,又停下来说:“只有一个要求,不要带男人回来。”

她捧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牛奶,白色的泡沫沾在她的唇上,就像一圈白色的胡子,非常的可爱,她用舌头舔了一圈,才说:“晚上早点回来,我会做好菜等你。”

他简直不明白她到底要干嘛?她说她来这里是因为他,但他明明记得她也说过她来巴黎跟他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但她却实实在在的变了,她把怒气小心地藏了起来,但她的眼里——他明明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寒意,这让他觉得陌生。

车在路上的时候,就接到段落的电话,他没好气地接起来,劈头就问:“是你带她来的?”

“只要是同胞都会帮,何况还是你的前女友。”段落嘻嘻哈哈地说:“留下她了?”

任志远含糊地应了一声,又问:“移民局那边怎么说?”

“什么怎么说?”段落故意卖着关子。

“那算了。”他直接要扣电话。

“喂……”段落不满地嚷出来:“你明明还是关心她的,为什么不承认?”

“你也说,只要是同胞都会帮。”

段落妥协:“算了,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关心,也都没用了。”她已有未婚夫。

“她找的律师怎样?”

“是不错的律师,之前有过几次接触,打过很多这种居留权的官司,基本都是胜算。在移民局那边听说也有过硬的关系。林薇安倒是很有本事,能请得到这么好的律师。”段落一口气地说。

“今天晚上在莫里斯饭店,尼斯科技园有个宴请活动。”任志远轻描淡写地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打算去?”段落忍不住促狭:“家里有人在等着你,要回去。我明白的。”

任志远微微地有些尴尬,微咳一声:“我只是提醒你,不要忘记。”

段落玩味地哦一声。他不信他的欲盖弥彰。孤男寡女住在一起又怎么会那么单纯呢?何况是曾经那么亲密的两个人,能在一向冷静内敛的任志远那里发生点事故就好了。这么多年,他过得简直是苦行僧的生活,除了工作就是生活,从来不谈恋爱的人,不是心理有残缺,就是心里装着一个不可能的别人。他始终相信,任志远是属于后一种。

林薇安推开卧室门的时候,心紊乱地跳了一下。深灰色的厚绒窗帘,拉开的时候,光线一点一点地倾进来,这光就好像洞穿了她的身体,生疼。

目光循着望过去,恍惚得不真实,喉咙深处发出短促的声响——处处都是任志远的气息。

曾经的她,就是那样发疯似地喜欢着他,喜欢到了连他呼出的空气都愿意珍惜。

她知道她缠他缠得太紧了,但她就是想每时每刻都跟他在一起,就想知道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在做什么,她不停地问,任志远,在干嘛?……那刚才呢?刚才在干嘛?

她不会恋爱,她不懂技巧,不知招数。她只是凭着本能,把一颗心完整地捧到他的面前,所有的话,所有的作为,都是发自肺腑的,就算她吃醋、她计较、她冲动、她小心眼……也是因为她喜欢他呀!就因为这样的她,才要扔掉吗?

她把手里的烟掐灭掉,让自己从回忆里醒转过来。

衣柜里整齐地摆着白色的衬衣、深色的西装,她把所有的衣服都取下来,不厌其烦地一件件试穿,然后又脱下来,挂回到原来的位置。

试到最后,她摊在床上,用他的被褥裹住自己,又想起似地顺手拉开抽屉,翻了翻,没有发现杜蕾斯之类的东西——看来他并不会带女人回家。

翻开手机的时候,才发现有无数个未接电话。百无聊赖地扔到一边时,手机又响了起来,她清了清嗓子,接起来,还没有等她说话,柳霄已经火爆地嚷:“为什么不接电话?”

“没注意。”她心不在焉地回答。

“你在哪儿?”他派人过去替她搬家,却怎么也敲不开门,手机也打不通。他还以为她出了意外,也不管是否合法让人直接把门撬开进去,才知道她已经收拾行李连夜“潜逃”了。

“我已经找到新的住处。”她漠漠然地说。

“在哪?”他咄咄逼人。

“不方便告诉你!”

“你住到一个男人家了?”柳霄厉声问。

林薇安挑了挑眉:“其实是学校宿舍,我师姐替我找的。跟一个有洁癖的瑞士女孩住一起,我答应她,不会带男人回家。”

他语气缓和下来:“其实我可以替你安排好。”

“我不想要有被包养的感觉!”她把电话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腾出手来做伸展运动:“反正手续还要等一阵子才能办下来,在我们成为夫妻之前,你就忍忍吧!”她的话里有着明显的歧义,他的身体微妙地热了一下。

“你拿笔记个地址,先去法语学校报到,参加分级考试。”他烦躁地说完地址,也不问她记下来没有直接就扣掉了。

“Jacque,”助理Monique敲门进来,指指手表:“要去法院开庭了。”

“案子排在第几?”柳霄翻了翻面前的卷宗。

“那边通知是第十一个,现在过去时间差不多。”Monique停顿一下说:“下午三点半要约见一个因为印假证件被抓的当事人,四点的时间,Christine预约了您,另外还有个口讯,Sophie约您今晚在Le Vip Room(贵宾室)碰面。”

柳霄点了点头:“替我推掉Sophie”,想了想,又说:“不用了。”

刑事法庭在巴黎的五圈,柳霄到的时候前面已经审理了七个案子。他坐在庭审席下,连连地看了几次表。

“还有事?”Monique低声问。

他怔了一下,他有什么事?他一向敬业,在庭审之前都会静下心来,在脑海里把细节重新过滤一遍,在每一个可能被推翻的理由前做出合理的解释。但现在他怎么能这么可笑,频频地看着表,就像等着下班要赶去约会的愣头小子。

他冲Monique歉意地摇摇头,重新集中精神思考整个案件。

“法官就那样相信了你的解释?”坐在咖啡馆露台的柳条椅上,喝着Le ros e(粉色红葡萄酒)的林薇安,懒懒地依着咖啡馆提供的高大电暖,好不惬意地问。

深绿色的遮阳蓬,窗台垂下天竺葵,熏暖的午后,柳霄的心情异常愉快。他从法院出来,就直接给林薇安打了个电话,知道她正在去法语学校的路上,就让她在最近的地铁站下车,他怕她找不到地方,还是决定亲自带她过去。

他到的时候,她自个儿在咖啡馆外面坐着,穿着单薄抓绒衫,简单牛仔裤,半边脸都埋在围巾里,鼻翼冻得有些发红,让人心生怜惜。

“相信了。”他喝着热咖啡,侃侃而谈:“我告诉法官他是中国男人,中国男人都是妻管严。”

今天的案子是一个温州男人在餐厅用餐时与人起了冲突,他拿出刀伤了人。当法官问这把刀是随身携带还是在餐厅里拿的时候,当事人告诉法官是他随身携带的。法官问他为什么要随身携刀,他说是因为他老婆觉得治安不好。这是柳霄事先跟当事人对过的,这样他就可以从中国男人的“国情”出发,请求法官轻判。

林薇安笑起来:“原来律师最喜欢瞎扯淡。”

“不仅律师,男人都会瞎扯淡。”柳霄看着她嘴角迷人的笑容,忍不住伸出手去想要暖她的手,但她敏感地避开了,假装地别开面孔。

这十月的巴黎真冷呀,冷得像要把万物都冻僵了。

“走吧,去报名。”柳霄站起来,故作轻松地说:“凭你的智商,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拿到合格证。”

她不屑地“切”一声:“不要让我开始,开始了我就停不下来。”

“法语?”他凝视她:“还是任志远?”

“也许没有区别。”她揉了揉自己的鼻子,悻悻然地说。

“以后不许再在我面前提这个人!”他突然凶巴巴地说。

“明明是你提的?”她不满地嘟囔。

他的心突然又烦躁起来,硬生生地说:“反正现在你跑不掉。”他一定会把她弄上床。

这所天主教学院是私立大学的法语班,不但学费是全巴黎最贵的,教学质量也是最好的。

林薇安办好手续,参加分级笔试,她除了会写几个简单的法语问候语,其他一概不会,自然安排在初级基础班。

拿着课时表的时候她皱了皱眉,几乎每天上课都要换教室,还要去不同的街——在巴黎,认路和记路是首要的问题。

好在学校很美,花坛、草坪、高大树木,让人心情舒畅。听老师说有一节初级班写作课,他们可以去试课时,柳霄也跃跃欲试地想去听听。

“干脆我也来报个班。”柳霄的目光流连在从身边经过的各色年轻漂亮女孩身上。

林薇安厌恶地说:“不知道要糟蹋多少无辜少女。”

柳霄不服:“她们每一个都心甘情愿。当然,我也会让你心甘情愿!”

她冷嗤一声,懒得跟他废话。

在写作班的教室外,林薇安在窗户外面瞄了一眼,竟然是亚洲人居多。

“替我打听一下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柳霄也探着身子问。

“哪个?”

“第三排穿蓝色衣服那个。”柳霄啧啧地说:“真漂亮。比你漂亮多了!”

“敢情你让我来法语班,就为你拉皮条来了。”她不客气地说,又多瞄了那女孩一眼,是亚洲女孩,真的很美,一头黑发,细长美丽的脖子,蓝色的紧身上衣包裹得腰肢纤细,即使是坐着,你也能感觉到她有着性感的胸部和翘臀。

“五百欧元!”他轻佻地笑:“拿到电话号码。”

“成交!”她清清脆脆地回答。

“看来找你做老婆真没错!”他张狂地笑:“我就可以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她不屑地扫他一眼:“人渣!不就是拿我做挡箭牌吗?”

他抬手揽住她的肩膀:“如果你要提离婚,我可是一个子儿都不会给你的。”

“我早晚得跟你离婚的。”她甩掉他的手,认真地说:“也许有一天你会认真地爱上一个人,不想再玩下去。”

“不要诅咒我了!”他快速地说。当年他也是为了拿到长期居留权娶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法国女人,那是他事业的最初,艰难可想而知。但他每天都不许自己松懈下来,他接别人都不愿意接的最难、最琐碎、最没有赚头的官司,一点一点地积累起名气。终于有了资本,找到合伙人开了这样一家律师事务所。

在开业的那天,她和别的男人在酒店里开房,他们很友好地离了婚。那一段婚姻留给他的只是一个身份而已,在那以后,他身边美女不断,他放荡,他贪婪,他甚至不择手段,一切都是假的,只有让自己愉悦才是真的。

因为林薇安是美女,所以他肯花时间陪她玩,又或者,他对身边投怀送抱的女人厌倦了,他很想找个人说说话——他对自己解释他这些天的所作所为。

那天他快四点的时候才回事务所,这让当事人大为不满。他只是先送林薇安去餐厅工作,又告诉她,晚上会来接她。

Monique在他办公桌前忍不住问:“Jacque,是不是有什么高兴的事?”

他仰躺到椅子上,声音愉悦地问:“我看上去很高兴?”

Monique点点头,老实坦白:“刚才当事人对你抱怨的时候,你竟然没有摆脸色给他看,要知道有次当事人只是多问了两遍同一个问题你就已经很不耐烦了,你今天的心情看上去很好。”

他眯起眼睛笑:“因为今天又打赢了一场官司。”

Monique出去的时候,嘟囔了一句:“你几乎每天都在打赢官司。”

林薇安跟Philippe商量了一下,把工作时间调整到每天五个小时,她在中午十一点到下午四点之间工作,工资可以再减少一些,这样她就有时间为任志远准备晚餐了。她也给师姐打了电话,告诉她已经搬家,原本预交的是三个月的房租,她有时间再回来跟房东办理手续。

但那天晚上她还是没有赶回去给任志远做饭,没有下班柳霄就又出现了。她跟他解释过了她晚上还有事儿,但在他看来,她在巴黎就认识他一个人,能有什么事儿。

“带你去巴黎最好的夜总会。”他怂恿她:“我会带你见识真正的巴黎,而认识巴黎就要从巴黎的夜生活开始,美女帅哥,灯红酒绿,好不快活!”

在巴黎这么久,她还没有好好地玩过一次。想想,任志远也不会真的就乖乖地早早回家,索性答应下来。

Le Vip Room位于香榭丽舍大街,在影星史泰龙开的餐厅地下,他们到的时候门口已经停了许多车,而法国的夜生活都是从午夜开始。在门口,有几个年轻人正要付钱买票却被保安阻拦了下来,原来今晚是个私人派对。

“一会儿不要乱走开。”柳霄叮嘱,这次不由分说地把她的手拉过来挽住自己的胳膊。她嗤笑一声并没有挣脱。

走下楼梯,就是Le Vip Room的大厅,里面装饰得极其奢华,昏暗的灯光里挤满了人。

这时,一个穿着黑色碎花抹胸裙的高挑金发美女朝他们走过来,她细长如天鹅般的颈项上戴着Dior的水晶项链,脚上穿着黑色的细高跟鞋,肩膀上是LV的挎包,精致的妆容更显得高贵大方,她与柳霄贴面吻后,望着林薇安促狭地笑:“Jacque,难怪这几天都不找我。”

“Lin,”柳霄介绍说:“这是Sophie”。

Sophie微笑着与林薇安贴面吻:“今晚真不幸,我失恋了。”

林薇安有些不解地望着她,柳霄在她耳边用中文说:“她是我女友,不过刚才分手了。”

“你利用我!”林薇安不满地说。

“宝贝,我跟她分手确实是因为你。”他不以为然地笑:“我去替你们取酒,你们先聊着。”

柳霄穿过人群的时候,林薇安才察觉他的个子在高大的欧洲人中也不逊色,魁梧的肩膀,儒雅的气质,只是脸上总是痞痞的调调,一双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眼睑上扬,一看就是那种极容易讨女人欢心的男人。

“你跟Jacque怎么认识的?”法国人非常的直接,爽朗,他们要问什么从来不拐弯抹角,而且在他们看来,这一类问题并不是在探听隐私,而只是借着由头继续谈话。

“我在工作的餐厅晕倒,老板见他是中国人所以请他帮忙。”林薇安环顾四周,才发现随处都是名牌,女士们穿着Prada、Chanel、Fendi,拎着Gucci、Lv,Dunhill……如果走近一看,也一定从她们的耳环、项链、手表或者是随意的一个装饰里就发现什么名牌的Logo,林薇安啧啧地惊叹不已。而这里融合了各种肤色的美女,卷曲棕发的混血儿,身材一流的黑人美女,更多时髦性感的欧洲女子,也有跟她一样黑头发黄皮肤的亚洲女孩……巴黎真是一个融合了各种元素的城市。

这时候,台上一个黑人歌手抱着话筒架深情地唱起歌,令她惊讶的是,他唱的竟然是那首《玫瑰色的生活》——她一直记得,在十六岁的那个傍晚,她和任志远站在一排音碟前静静听这首歌的情景。

他立在她的身边,有阳光的气息,如青草一般的芬芳,他清澈的眸子里映有她的面孔,她的心都醉了。她记得这首歌,不是因为这首歌,而是因为听这首歌时是和任志远。

这时,一个穿着黑色燕尾西装的欧洲男人走到Sophie面前,与她亲吻过后,他绅士地望着林薇安。Sophie介绍了一遍他的名字,但林薇安根本没有听清楚,只记得后面的一句:世袭贵族,家里有城堡,是巴黎社交界的明星。

她不由地多看了他一眼,很像电影《成为简·奥斯丁》里的男主角汤姆·勒弗罗伊,有着棕色的卷发,很深的眼窝,挺拔的鼻梁,气质优雅,她不由心生好感。

“再看口水就流下来了!”一句中文在耳边响起,她回头瞪了柳霄一眼,接过他递来的白兰地,没好气地说:“总比你这个老男人好看!”

“老男人!”柳霄不满地重复:“我才三十二岁而已!”

林薇安撇了撇嘴:“好吧,我承认你只有二十三岁!”

黑人歌手下台后,上来一个浑身都是“环”的法国朋克歌手,他的眉毛上、鼻上、唇上、手臂上、肚脐上……到处都打着环。看得林薇安眼花缭乱,一个人怎么可以在身上戴这么多东西,还非常的协调。

“去跳舞吧!”柳霄凑到她耳边说。

换上强劲的摇滚音乐,舞池里已经挤满了人,男男女女疯狂地扭动着身体,甩动着头发,空气就像被撕裂开来,热情腾腾。

林薇安和柳霄挤了进去,开始肆意地摆动着身体,举起手拍掌,大声尖叫……与她面对面的柳霄与其说是在跳舞,不如说是在搞笑,扭着胯,抖着腰,用剪刀手在眼前划过,或者像个螃蟹似的横着跳,又或者举高她的手,让自己在她手下转来转去,偶尔也会丢下她,跟旁边的美女擦肩搂腰地跳跳贴面舞,纯粹就是揩油。

但只要一有男人站到她面前与她对跳时,柳霄就会出现,跳着把对方“挤”开。她忍俊不禁地笑,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

香汗淋漓地从夜总会出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脚都要抽筋了,是跳得太疯狂了,嗓子也叫得要裂了,喝了不少酒,柳霄递过来的,香槟、白兰地、葡萄酒、伏特加……她简直觉得柳霄的目的就是为了灌醉她。这个大、大、大色狼!

外面下雨了,被冷风一吹她清醒不少,立刻觉得风像针尖扎着她,不由地打了个哆嗦。

看到她一脸醉态地笑,柳霄情不自禁地把外套脱下来披到她的身上,今天晚上的她特别的妩媚,他觉得自己都要迷上她了,这个骄傲的、性感的、冷淡的、热烈的……她的一颦一笑让他的心里有了异样的感觉。

他突然有些控制不住的一把抱住她,捏住她的下巴胡乱的想要亲下去,在还没有得逞之前,她已经拿包朝他的脸狠狠地砸过来。

这该死的,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她的包砸了。

捂着脸不由松开她,她却大笑起来,偏着头挑衅似的说:“下次再试试,我一定会敲破你的头。”

他也忍不住笑了:“你这个臭女人,我一定会让你心甘情愿的让我亲,让我‘爱’,到时候给不给还得看本大爷的心情!”她像狐狸一样狡猾,像猫一样机灵,又像鱼一样难以把握。

“我是任志远的!”她并没有看着他,把手圈在嘴边大声地朝潺潺的夜空喊:“我只属于任志远!”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心猛烈地一抽。

林薇安轻手蹑脚打开房门时,房间里是黑黢黢的。

她随便跟柳霄胡诌了个地址,在他离开后,又打了另一辆出租车赶回来。

刚松一口气,灯光唰一下就亮了,她被吓了一跳。任志远穿着白色T恤,趿拉着拖鞋,手里拿着水杯,冷冷地望着她。

“我在工作。”她有些心虚地说。

他并不看她,拿着水杯径直走向厨房,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明显地闻到了酒精的气息,心里怒气陡然一升。她不是说做好菜等他回来的吗?结果到现在才回来,已经是凌晨三点了,他以为她被打劫了,以为她还不会认路迷路了,又担心她是不是钱包掉了,被人骗了。

晚上的宴会他有些心不在焉,匆匆告辞提前回来,但房间里竟然没有人。

他第一反应是去了书房,看到她的行李都还在这才松下一口气来。他不禁嘲笑自己,不是讨厌她缠上他吗?怎么又生怕她会突然间消失?他对她还有余情?不是,只是责任!只是道义!

但她迟迟未归,他连口水也没有喝,坐在沙发上心神不宁,脑海中有无数不好的念头,站在窗口不断地望着楼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烦躁得几乎要抓狂——她就像个妖精,钻进他的心里,缠着他,折磨着他。

他从来没有想过在高中谈恋爱,何况还是高三,但因为她,他破了自己的决心。

高三的学习那么紧,他却抽着时间陪着她。去看电影、去书店、去喝奶茶、去逛小吃街……她的手总是毫无顾忌地握着他。

说起来,他们之间的每一次都是她在主动,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甚至是第一次做爱。

他总觉得她太小,想把她当个瓷娃娃地呵护着,告诉自己,等她再大一些,再长大一些,但她却不愿意等自己长大了,她那么轻易地就诱惑了她,她的唇是甜的,她的身体是绵软的,她就像一束光,他一走近,就像走进阳光里。是真正的快乐!年轻,蓬勃,朝气十足。

他们度过很多欢喜沉醉的时刻,即便是争吵也伴随着甜蜜。

她说要去看电影,他说今天不行,他要温习功课。她就恼了,转身就走。其实电影票他早买好了,那是她心心念念的吴彦祖的新片,说好首映就去。她以为他忘记,也不等他把票拿出来就冲走了。

她就是这样的坏脾气,什么事都要立刻答应。

任志远,送我回家。她要求。

他故意逗她,你自己回吧,我还有功课要做。

送不送?她叉着腰一脸威胁地看着他。

不送。心里补充了另外半句:是肯定不行的。她立刻被得罪,撅起嘴,一言不发甩开他的手转身就走。

但,只要他在身后喊一声:林薇安,给我站住!

她就会停了下来。

这就像一句咒语:给我站住。

于是,她就停下来,即使满脸的不高兴,嘴巴翘得老高,眼睛斜睨地看向一边。

走吧,看电影去。

走吧,送你回家。

“以后不要太晚了。”他头也不回地说。

“洒了。”她走过来,把水壶从他手里拿开来,拿过餐桌上的纸巾一点一点地揩着他的手,埋着头的侧影,睫毛抖动。她的脸有着微醺的迷离感,灯光下连细细的绒毛都看得清楚。

“是不是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她挑逗地问。

他没有回答。而她大着胆子扬起面孔,他们四目相对,鼻息暧昧地纠缠,她的唇微微开启娇艳欲滴如花蕊,她握着他的手,踮起脚来,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在几乎要碰到的时候她突然转向,在他耳边微菀地说:“住到你的家里很容易,但我要住到你的心里!”

不等他回答,她已经敏捷地从他身边跳开,留给他一个婀娜空茫的背影。

这一句不像是表白,更像是一种挑战。

那么,她还爱着他吗?他在心里问自己。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是应该开心还是应该烦恼呢?他好不容易避开她,好不容易绕开她,他选择出国,选择去条件艰苦的非洲任职,他甚至不和从前的同学有任何的联系。

五年过去了,五年里,她每个晚上都出现在他的眼前,闪着明亮的大眼睛,与他说话;撅着嘴,与他赌气;摇晃着他的手臂,与他撒娇……那么鲜活,那么生动,那么活泼,又那么天真。她在他眼里像个公主,又像个野丫头,她操纵着他的心,让他由着她的情绪阴晴不定。

他还记得在马里工作的时候,感染上了疟疾,身上盖了六条毯子仍然瑟瑟发抖,那个时候他觉得坚持不下去了,他就要永远地留在非洲了。但在最迷糊的时候,他始终都听到林薇安的声音,青葱年纪的林薇安,不断地喊着:任志远,任志远,任志远……

她的声音那么吵那么闹,他的心都要碎了。

也许一句“我跟她已经完全没有关系”是他撒下的弥天大谎,他跟她的关系,是纠葛不清,牵扯不断的。即使五年来,他们从未联系。

他轻轻地推开书房的门,躺在地板上的她已经睡着了,大约是在做着噩梦,眉头蹙起来有些挣扎,睫毛微颤,手臂搭在被沿外面,白皙如藕的手腕上,有着几个烫伤的疤痕,那么触目惊心地刺疼了他的眼。这五年,她是怎么过来的?

他替她捻了捻被角,抬手想要抚摸她的脸时,又缓缓地垂下去。他长久地注视着这张他朝思暮想又竭力撇清的脸,心情复杂。

如墨汁样黑的天,就像一个巨大的森林,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未知的秘密……也许永远不去开启这些,对她才是最好的。

那些日子,他们和平共处着。他每天从使馆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饭菜,就好像把他回家的时间掐算好了,他开门,就会听到她的声音从厨房里飘过来:“洗了手,来摆碗。”

令人惊奇的是她做得一手好菜,不仅是中餐,还有西餐。

长方形的餐桌上,摆着碎花的小桌布,中间置着银箔的烛台,室内带着祥和的气氛。

餐盘和刀叉放在洁白的餐巾上,椭圆形盘子里盛着诱人的酒焖子鸡、碎花牛肉、秋海棠花,或者煎小牛T骨、鲑鱼……每天的菜式都不一样,有时是中餐,有时是西餐,他怀疑她什么时候变成了田螺姑娘。

在正餐后,还会有烘焙好的小甜品,然后是一杯咖啡。

他望着她的时候,她的脸上就是一派灿烂的笑容,但那笑容让他觉得没有多少真实,以前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也会笑,但现在她的眼里,好像有着一座冰山,透彻的寒。

那种故意隐忍和讨好让他心里有说不出的烦躁。

在他说过一次让她少抽烟后,她就再也不当着他的面抽烟。有时候他从房间里出来,会看到她在阳台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烟藏起来。她的烟瘾真够大的,几乎是一天一包的量,他在想她的肺怎么会受得了?她又是什么开始这样拼命地抽烟?是因为他吗?

他把他的信用卡放在茶几上,每天买菜应该会用掉不少钱,但她没有拿。他又把现金放到她的钱包里,但她又把钱拿出来放到他的抽屉里。他不知道用怎样的方式给她钱,她的自尊心很强,又特别倔强,她不要就是不要,毫无道理可言。

“买菜花不了多少钱。”她终于在餐桌上提到这个问题。

他闷声地说:“当付给你做饭的工资。”

“我去中国城买的菜,超市里芥蓝7欧元一斤,中国城才4.5欧元。蒜薹超市里10欧元一斤,中国城只要7欧元零九毛。”她一边夹着菜,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羊肉真贵,16欧元一斤,就连六必居的芝麻酱,那种300克一瓶装的,5.8欧元,比超市便宜1.2欧元……”

他随口地说:“中国城离这里可隔了两个区。”

“地铁半个小时就到。”她继续说:“买的是月票,单张就要1.4欧元,10张是10.7欧元,一个月就58欧元。这样我去学校、去餐厅、去买菜,只坐地铁就很划算了。”

“以后不要跑那么远买菜。”他心里隐约的有些烦躁,他不喜欢她这样为生活奔忙,不喜欢她为了节省菜钱跑很远的路,他可以给她钱花,但她怎么能这么倔强的不明白他的好意呢?

“没事。”她笑:“反正也没地方可去。”最近柳霄也没有怎么打扰她,偶尔只是打个电话过来问她有没有专心上课。她已经拿到柳霄想要的电话号码,那是个韩国女孩,名为Lucy。但对于她的这些资料,他却好像并不急于知道。

“要到巴黎的冬天了。”他停顿一下说:“去给自己买几件衣服。”他不想每天都看她穿着单薄的那几件,有时候因为冷,她直接找了他的外套罩着就出门,那宽松的衣服把她显成了一个灯笼的模样,但却是个非常可爱的灯笼——她总是这样“不拘一格”。

“我不想用你的钱。”她直接地回答。

他怒气渐生地望着她:“如果真要撇得这么干净,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我在等。”她放下碗,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等什么?”

“等你重新爱上我。”散淡的表情,却是决然的语气。这句话从她心里走出来的时候,她感觉到心脏像被剥开的橘子,四分五裂。

“然后呢?”他颤声地问。

“然后我会甩掉你,头也不回地离开你!”

空气骤然变冷,窗外云朵不断汹涌,料峭而苍白的天,抖抖索索。

他的身体猛然一颤,原来是这样。原来这就是目的,这就是她说要让他住进心里的原由。不是因为她还爱着他,是因为她还恨着他。这才是她的个性,要强、不服输、任性而且如牛一样固执。

他起身,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尖锐的响声。

“敢不敢跟我赌!”她在身后静静地说:“敢不敢跟我赌!是怕输吧!你已经输掉一次了!在我面前你永远都是输家,你赢不了我!”但她怎么会狠得过他?连分手的原因都没有就分手了!

他的背影有些恍惚,嘴角浮出自嘲的笑容。

在篮球场第一次见她时,他就输掉了。他做了她的男友,让她做了自己的女友。他赢不了她,不是因为他怕自己再一次爱上她,而是因为这爱,从未失去过。

“我赌。”他没有转身地说。既然她觉得他甩了她一次,她也要甩他一次,才叫公平,那么他愿意让她赢。

他觉得疲惫不堪,觉得心烦意乱。

这五年来他一直把她藏在心底,偷偷地念想,他以为他可以做得很好,但现在她又出现。

她不知道,在大使馆第一次见她时,他的心里有怎样的欢喜,又怎样的矛盾,两种情绪在他身体里拉扯,不管朝哪一个方向都是疼。 GN+WMHNMuD/b6FsFWmJB28T8h394o4dUt3moVtJM2gasT+KNv7BnzVLx1vndMU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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