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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革命中毛泽东对富农政策的演变

富农问题,是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土地革命斗争中所不能回避的问题。毛泽东关于富农政策问题的理论,是他领导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探索中国土地革命路线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般地讲,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他们大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资料和资金,经常以雇工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他们与地主的区别是自己参加劳动,在这个意义上,“它又是农民的一部分”。而中国的富农,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又具有其特点。一是具有浓厚的封建和半封建的性质,他们大多有一部分土地出租,还兼放高利贷。这是因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从个体小农经济中分化产生的少量富农经济,力量十分单薄,不可能冲破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和封建经济的多重束缚,所以,造成他们的畸形状态。二是这种富农经济在整个中国农村经济中不占重要地位。在中国,富农大约占农村人口的5%,占有10%—15%的土地。而在十月革命前的俄国,富农占其农户总数的15%,占有全部耕地面积的一半。这说明中国的富农经济在整个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是很小的,富农剥削不是农村中的主要剥削方式。

但由于富农在农村的经济地位处于中农和地主之间,对富农的政策得当与否,直接影响着能否团结中农、孤立和打击地主、满足无地和少地贫农对土地的要求,同时也由于对富农的政策还牵涉到对工商业者的政策,所以,富农问题,成为一个极其敏感和重要的问题,是关系到土地革命成败的关键问题之一。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早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分析中国农村社会各阶级的。1926年1月1日出版的《中国农民》,发表了他写的《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一文,他用一定的篇幅论述了介于“大地主”和“自耕农”之间的“小地主”阶层。毛泽东认为这部分人占农村人口的11%,“其来源大部分为力田起家即自耕农升上来者,亦有一部分都市商人购置土地,又有一部分为官僚后裔之衰败者及现有之小官僚。其剥削方法为重租、高利贷和剥削剩余劳动三种。”其血统与大地主要亲,与农民协会要疏,“为中国的中产阶级”。这里所说的“小地主”,实际主要就是指富农,但也包括了小地主。毛泽东勾画了他们的基本轮廓和政治倾向,为指导当时正在兴起的现代农民运动提供了初步的阶级分析。

1927年3月,毛泽东在对湖南地区的农民运动进行深入考察之后,第一次提出“富农”的概念。他认为“乡村人口中,贫农占百分之七十,中农占百分之二十,地主和富农占百分之十。”对于农民运动,富农的态度始终是消极的。

大革命失败前后,根本取消地主土地所有制被提上议事日程。于是确定没收土地的对象和范围也就成为一个急切的问题。中共“五大”和八七会议确定没收大中地主的土地,对于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而实行“减租”。毛泽东对此有异议。他认为:中国大地主少,小地主多,若只没收大地主的土地,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和需要,要能全部抓着农民,必须没收小地主的土地交给农民。而富农、中农的地权不同,农民要向富农进攻了,所以要确定方向。遵照毛泽东的意见,改组后的湖南省委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贫农领导中农,拿住富农,整个推翻地主制度”的阶级路线。这里,毛泽东第一次对富农和小地主做了区分。

总之,在这个阶段中国现代农民运动还只是初步开展起来,土地革命基本上尚未实行。但是站在第一线领导农民运动的毛泽东,就明确提出了农村革命的阶级路线问题。他不是一般地提出贫农是主力、中农必须争取,打倒土豪劣绅等口号,而是具体地分析了农村各阶级,特别是一开始就注意到富农问题的复杂性和对富农政策的重要性。他认真分析了中国富农的构成、经济地位和剥削方式,及其政治倾向。他不是简单地把富农归结为反动势力,而是既指出富农对农民运动的态度始终是消极的,断不能望其勇敢地跑上革命的路,同时又看到富农区别于地主的一面。正是基于这种审慎的分析,毛泽东在讨论确定没收土地的对象和范围时,没有去争论究竟是没收占有二百亩以上土地的地主的土地,还是没收有五十亩以上的土地的地主的土地,而是从地主和富农在剥削方式等方面的差别上,提出“拿住富农,整个推翻地主制度”的方针。因此,他关于土地革命的方针较中共“五大”和八七会议通过的方针,更切合实际。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阶段,毛泽东对富农问题的认识还是初步的,不是十分深入和准确,显得比较直观。因而对一些概念的运用还比较含混。

毛泽东对富农问题的认识是在同“左”的和右的错误干扰进行斗争的过程中逐渐明确和深化的。

秋收起义后,毛泽东率领队伍深入井冈山地区,开始了土地革命的伟大实践。但是这场摧毁封建统治基础的土地斗争,一开始就受到党内“左”倾盲动主义的严重干扰。首先是以瞿秋白为代表的“左”倾盲动主义,他们不加分析地认为:富农、商贾与地主、高利贷者同是“中国农村的剥削者”。因此,要没收一切土地,取消一切债务。要以“不顾忌的手段”去镇压“贵族式富农”的反动,防止他们同地主勾结。

中央的错误指示逐渐贯彻到各革命根据地,先后造成湘赣边界的“三月失败”和“八月失败”。毛泽东对此进行了抵制。1928年10月,毛泽东主持召开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提出今后农村斗争的策略是“团结贫农,抓住中农,深入土地革命,实行赤色恐怖,毫无顾惜地杀戮地主豪绅及其走狗,用赤色恐怖手段威胁富农,使不敢帮助地主阶级。”这一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央“左”倾政策的影响,但又有所区别,其区别之处就在于它不认为富农和地主一样同是革命的主要敌人,而认为在土地斗争取富农中立的必要和可能。毛泽东当时痛感打击中间阶级过重,使分田运动“大受阻碍”,造成了我们的孤立,“此问题实在严重得很”。

1929年7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闽西“一大”,并亲自为大会修改了《政治决议案》。这次大会贯彻了党“六大”的土地革命路线,在总结井冈山和闽西土地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共“六大”制定的对富农政策做了具体的落实和发展。第一,富农在政治上是反动的,但与豪绅地主不同,是可以中立的。第二,在革命初期时,应集中力量反对地主豪绅,对富农则“不没收其土地,并不派款,不烧契,不废除其债务”。当革命已经发展,广大群众已经起来,革命势力有了保障时,党应帮助贫农分配富农的土地,但只没收其“自食以外的多余部分”,不可过分打击,以保持其中立。第三富农凡亲自参加劳动者,可以参加政权”,但必须防止他们占据政权中的领导职位。第四,允许富农放债、雇工和出售余粮,即给富农经济留有活动余地。同时,又对其放债利息、雇工报酬和粮食价格作了具体的限定。

中共闽西“一大”制定的对富农政策表明,毛泽东从中国农村各阶级的实际状况出发,从开展土地斗争的策略需要着眼,已经摆脱了中央“左”倾盲动政策的干扰和影响,制定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对富农政策,对富农问题的认识也较以前加深。他不仅从斗争的策略上考虑,提出要争取富农中立,而且认识到富农一般还自己参加劳动,富农经济还有资本主义化的一面。

因而,对富农的政策和对地主的政策应有原则的不同。

正当毛泽东领导赣南闽西军民按照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轰轰烈烈地开展土地斗争的时候,来自共产国际和中央的错误指示,又使党对富农的政策受到严重干扰。1929年6月7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发来《给中共中央关于农民问题的信》,指责中共在对富农问题上犯了严重的策略错误。来信认为,中国的富农绝大多数“都是小地主”。因此,不要害怕富农退出革命,在反对地主的同时,应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9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接受国际对于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指出:“同一富农既然在他的半封建性上决定了他必然走向反革命,决没有又因为他的资产阶级性而参加革命。”因此,“党的策略决不应企图联合富农在反对封建势力的战线之内,而应坚决地反对富农。”此后,在李立三指导下的党中央,指示各根据地普遍开展反富农斗争,在党内还开展了反对“富农路线”的斗争。

毛泽东当时也对苏区土地斗争中确实存在的牵就富农的现象进行了斗争,但与共产国际和“立三中央”的形而上学指令不同,他是在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后,有分寸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富农的斗争的。1930年5月,毛泽东在寻乌进行了深入的社会调查,写出了著名的《调查工作》(即《反对本本主义》)和《寻乌调查》两篇光辉著作。《反对本本主义》所阐述的基本思想,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寻乌调查》是毛泽东调查寻乌城乡情况的记录。在这篇著作中,毛泽东提出了限制富农的政策。毛泽东认为,寻乌的“半土地主性的富农”占农村人口的4%。他们大多出租土地、兼营商业和放高利贷,雇佣劳动的条件也是半封建性的。因此,在反对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斗争中,广大贫苦农民同时要求废除富农的半封建剥削。为了争取广大贫农,必须采取限制富农的政策,没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

1930年6月,毛泽东率红四军第三次入闽。6月11日至13日,毛泽东在长汀南阳(今属上杭)召开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土地革命史上第一个专门解决富农问题的文件一《富农问题》。在这个文件中,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针对当时出现的右倾的错误,提出了限制富农的一些正确政策。即:(一)坚持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指出“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土地是于富农有利的”;(二)在分配土地的原则上,除肯定“抽多补少”外,还肯定了闽西特委关于“抽肥补瘦”的原则,使富农“不得把持肥田”;(三)在政权建设上规定,不得使富农当选为苏维埃代表及其他一切政权机关职务等。这些政策是必要和可行的。但是,在会议期间到达南阳的中央特派员涂振农,传达了共产国际和中央关于加紧反对富农的指示。致使《富农问题》决议在很大程度上又受到党中央和共产国际“左”倾错误指示的影响,实行了一些错误的政策,其结果,把富农财产中不属于封建和半封建剥削的部分也没收了,限制了他们向资本主义方向的发展,实际上要消灭富农经济。而且,对富裕中农采取和对富农、地主一样的政策,严重侵害了中农的利益,在政治上把富农和一部分中农推向敌对阵营,削弱了革命力量,使土地斗争因阻力过重而无法实行。

“立三路线”对中央的统治被结束后,1930年10月至11月,毛泽东再次来到赣南。他在过去寻乌调查的基础上,又先后进行了兴国、木口村、东塘等处调查,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丰富了自己的见解。

1931年2月,以毛泽东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发出第九号通告《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通告从根本上指出:目前中国革命是工农民权革命阶段,“尚不是消灭富农阶段”。通告还纠正了把富裕中农划为“初期性富农”进行打击的错误,重申土地斗争绝对不能侵犯中农。通告针对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民对土地的强烈私有观念,特别指出:“必须使广大农民在革命中取得他们唯一热望的土地所有权,才能加强他们对于土地革命和争取全国胜利的热烈情绪,才能使土地革命深入。”同月,毛泽东又致信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指出:“过去分好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租借买卖,由他自由”。

这样,毛泽东从新的高度上再次纠正了“左”倾教条主义对土地革命路线、特别是对富农政策问题上的干扰和错误,重申保留富农经济和限制富农(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政策,还较好地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土地所有权问题的解决,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参加土地革命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而且,由于明确了土地私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租借,就为富农经济保留了活动余地,也使一部分劳动力强的农民希望上升为新富农的愿望成为可能,这反映了“民权革命阶段”的特点。所以,土地所有权问题的解决,标志着中共“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条土地革命路线的形成。

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开始对中央的统治后,第三次“左”倾错误对土地革命路线的干扰,又是主要地集中在对富农政策问题上。他们指责“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和“分配土地给一切人”的原则,犯了富农路线的错误,主张立即消灭富农经济,实行所谓“消灭地主,反对富农,依靠贫农,联合中农的明确的阶级路线”。1932年2月,“左”倾冒险主义者要求迅速检查土地分配情况,立即没收富农分得的好田,由此开始了一场旨在贯彻其“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的查田运动。

查田运动在中央苏区全面铺开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查出了一批借宗族和地域关系隐匿漏划的地主和富农。但是由于“左”倾中央的错误指令,查田运动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左”倾偏差,把一部分中农划为富农,并对富农采取了过火政策。这致使一部分农民恐慌。当时在瑞金县竟有中农跑到苏维埃来请求改变自己的成分,他们请求改为贫农,他们说:“中农危险得很,挨上就是富农,改为贫农咧!隔富农就远了一点。”

和“左”倾中央制定的关于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不同,毛泽东认为查田运动应“是以工人为领导,依靠贫农,联合中农,去削弱富农,消灭地主”。他强调:“查田运动中,应审慎决定那些介在中农与富农之间的疑似成分,不使弄错。”“要着重说明富农与中农交界的地方,使富裕中农稳定起来”。同时还应看到,“富农与地主有区别,富农自己劳动,地主不劳动,所以对地主取消灭的政策,对富农则取削弱的政策,因此消灭富农的倾向是错误的,同时不应该把富农成分当地主待遇”。

为了防止混淆农村阶级阵线,毛泽东根据多年领导农民运动和土地斗争的经验,在进一步对中央苏区的阶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于1933年6月写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对农村各阶级的划分作了质的规定。其中关于富农,毛泽东写道:“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但也有自己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一部分土地的。也有自己全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富农一般都占有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此外,或兼以一部分土地出租剥削地租,或兼放债,或兼营工商业。富农多半还管公堂。有的占有相当多的优良土地,除自己劳动之外并不雇工,而另以地租债利等方式剥削农民,此种情况也应以富农对待。富农的剥削是经常的,许多富农的剥削收入在其全部收入中占很大比例并且是主要的。”随后,毛泽东又主持制定了《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从量的方面规定了划分农村阶级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对富农与地主、富农与富裕中农的区别作了具体的规定。关于地主和富农,《决定》明确,是否自己参加劳动是区别富农与地主的主要标准。“在普通情形下,全家有1人每年有1/3时间从事主要的劳动(指犁田、莳田、割禾及其生产上之重要劳动事项一引者注)叫做劳动。”劳动时间不满1/3或从事的是辅助性劳动,叫做“附带劳动”,仍属地主范畴。关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分界标准,《决定》指出:有两个标准,一是剥削数量标准,一个是剥削时间标准,即:“富裕中农一年剥削收入的分量,不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15%,富农则超过15%”;富农的剥削时间,是“从暴动时起,向上推算,在连续三年之内,除自己参加生产之外,还依靠剥削为其全家生活来源之一或大部,剥削分量超过其家一年总收入的15%者,叫做富农”。

《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当时并没有完全摆脱“左”倾盲动主义者“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错误主张的影响。

但是毛泽东在两个文件中结合中国农村和苏区的实际,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详细准确地划定了中国农村的各阶级,大大发展和完善了他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等著作中提出的思想。特别是毛泽东从中国富农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和数量,以及中国富农剥削和经营的方式、地租剥削在其总收入中的比重等几个方面,详尽勾画出中国富农的特点和他与地主、富裕中农的区别,为其以后制定更为完善的对富农政策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这两个文件的制定和公布,不仅对纠正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者在查田运动中造成的阶级阵线混乱起了良好的作用,而且对指导整个民主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分析和划定农村各阶级的纲领性文件。这两个文件的制定和发表,还标志着毛泽东对中国富农问题的认识及其对富农政策的理论的成熟。

毛泽东对中国富农问题的认识是随着中国现代农民运动的广泛开展和深入逐步加深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提供了阶级分析的基本方法,但并没有具体指出中国农村的哪部分人属于贫农、中农,哪一部分又应该属于地主和富农。毛泽东在开始时也只是直观地看到地主和中农之间还有不同于前二者的阶层或阶级,他把其命之为“小地主”或“富农”。但对这一阶层的特点还把握不准。在领导当时农运的实践中,毛泽东从这部分人的政治态度着手进而探讨其经济情况,转而再同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形势相联系,逐步搞清了中国富农的一般状况和特点。从而明确了他们的政治态度及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制定正确的对富农的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对中国富农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毛泽东根据中国革命在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不同任务,适时适事地制定出不同的对富农政策,以配合完成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1935年12月1日,刚刚指挥取得长征和直罗镇战役胜利的毛泽东,就致电张闻天,提出纠正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在富农问题上错误政策的具体意见。12月15日,他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名义发布《改变对富农政策的决定》,并以此作为适应建立全民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而改变土地政策的开端。

抗战爆发后,毛泽东在确定停止没收地主土地政策代之以减租减息政策的过程中,对富农政策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在强调对富农的封建剥削部分的租息“也须照减”的同时,毛泽东提出:富农作为农村的资产阶级还具有“民主的要求”,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可能参加一份力量,在反对地主的土地革命斗争也可能保持中立”。而且富农在生产中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力量”。因而,要对富农采取更宽松积极的政策。毛泽东对富农政策的这种调整,不仅是考虑到当时民族矛盾压倒一切矛盾的现实,也有拆散富农、资产阶级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顽固派联合的可能,以争取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权的考虑。

抗战胜利后,在关系中国的前途是光明还是黑暗的生死较量中,毛泽东一方面反对激化阶级矛盾,对地主和富农乱打、乱杀的过“左”做法;另一方面,坚决地支持广大贫苦农民渴望获得自己土地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土地革命的对象是“地主阶级和归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因此不仅要没收地主的土地,而且要没收富农的多余土地,分配给农民。这项决策在解放区的实施和伴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进程在广大新区的陆续开展,赢得了广大翻身农民对人民解放战争的全力支持。

新中国建立之初,毛泽东在领导涉及三亿一千万人口的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又提出了暂时不动富农经济的策略。他在访问苏联期间给刘少奇的电报和回国后给邓子恢等大区领导人探讨这一问题的电报中详细论证了这样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他指出:第一,这次土改的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左”的偏差。如果只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进行分配,而保留富农经济不动,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并防止乱打乱杀,否则很难防止”。第二,以前老解放区土改是在战争环境中进行的,战争空气掩盖了土改空气,现在战争结束,土改就显得特别重大。如果我们暂时不动富农,则将“更加有政治上的主动权”。第三,我们已经和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和组织上都结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与土地问题密切联系的。为稳定民族资产阶级起见,暂时保留富农经济也是比较妥当的。第四,现时形势与过去人民解放军和国民党军队进行着生死斗争、胜负未分时的情况不同了,“国家可以用贷款方式去帮助贫农解决困难,以补贫农少得一部分土地的缺陷”。基于上述考虑,毛泽东在领导解放后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对富农采取了更为宽大的政策,从而大大孤立了地主阶级,保护了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使得这场涉及几亿人口的社会大变革得以顺利进行,在中国彻底废除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关于中国富农问题的理论,只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思想宝库中关于土地革命的路线里,诸多政策的一项。它是具体的细微的,又是重要的、复杂的。毛泽东不拘泥于现成的理论和说教,而是从中国富农的实际状况出发,深入调查、反复摸索,顶住了“左”的或右的干扰和压力,把对富农的政策问题,同中国农村的阶级阵线、同整个中国革命的对象和动力、同中国革命的性质、同中国革命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中国革命的发展方向相联系,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理论。虽然它只是毛泽东思想理论长河中的一片浪花,但它透映着思想家的深邃和光辉,不仅推进了土地革命实践的开展,而且使后人从中得到启迪和振奋。 9AokgpCMMXnFpZXPAQjTO7l4Ldb6KxqvD4bX5PMyDKlJqloZrfczBfCBxQBJOG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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