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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诡计迭出,灵活善变精算计--犹太人厚黑经商谋略

厚黑学的最高境界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对于经商而言,厚黑商人在经商过程中,往往是诡计迭出,灵活善变,风卷残云之后,又不留丝毫痕迹。他们以心狠手快而著称于世,瞅准机会就下手,不给对方留任何回旋的余地;他们精于钻营,经商套路别具一格,往往能以最小的代价,谋取最大的利益;他们精通商场斗智厚黑之术,永远保持高度警惕,在给别人设置陷阱的同时,时刻关注着对手的举动。犹太厚黑巨商哈默说:“我们是商人,只管做我们的生意,而生意就是生意。”正是这套独特的经商哲学,使得犹太商人成了世界上最成功的商人。

1.看准机会就出手

厚黑之士,看准机会就出手,如同恶狼扑杀猎物一般迅雷不及掩耳,令人防不胜防。

厚黑商人在做生意时素来以心狠手快著称,他们的精明家喻户晓,他们善于从长远考虑买卖问题,盯住时机,大胆出手,因此成就了一大批财富拥有者。

在犹太商人之中,摩根是一个典型的厚黑人物,他的厚黑手段也令人咋舌。摩根少年时代开始游历北美西北部和欧洲,并在德国哥西根大学接受教育。从哥西根大学毕业后,摩根来到邓肯商行任职。摩根特有的素质与生活的磨炼,使他在邓肯商行干得相当出色。但他过人的胆识与冒险精神,却经常害得总裁邓肯心惊肉跳。

一次,在摩根从巴黎到纽约的商业旅行途中,一个陌生人敲开了他的房门:“听说,您是专搞商品批发的,是吗?”

“有何贵干?”摩根感觉到对方焦急的心情。

“啊!先生,我有件事有求于您,有一船咖啡需要立刻处理掉。这些咖啡算是一个咖啡商的,现在他破产了,无法偿付我的运费,便把这船咖啡做抵押,可我不懂这方面业务,您是否可以买下这船咖啡。很便宜,只是别人价格的一半。”

“这事很着急吗?”摩根盯住来人。

“是很急,否则这样的咖啡怎么这么便宜。”说着,拿出咖啡的样品。

“我买下了。”摩根瞥了一眼样品答道。“摩根先生,您这年轻人,谁能保证这一船咖啡的质量都与样品一样呢?”他的同伴见摩根轻率地买下这船还没亲眼见质量的咖啡,在一旁提醒道。

这位同伴提醒的并不假。当时,经济市场混乱,坑蒙拐骗之事,屡见不鲜。光在买卖咖啡方面,邓肯公司就数次遭暗算。

“我知道了,但这次是不会上当的,我们应该践约,以免这批咖啡落入他人之手。”摩根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力。

当邓肯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吓了一身冷汗:“这家伙太心黑了,拿邓肯公司开玩笑吗?”

邓肯这样严厉指责摩根:“快去,把交易给我退掉,否则损失你自己赔偿!”

摩根与邓肯决裂了。

摩根决心一赌,在他父亲的帮助下,摩根还了邓肯公司的咖啡款,并经卖咖啡人的介绍,摩根又买下了许多船咖啡。

就在摩根买下这批咖啡不久,巴西咖啡遭到霜灾,大幅度减产,咖啡价格上涨了二三倍。而摩根的咖啡囤积居奇,出售价格翻出收购价格几倍,摩根赚了个盆满钵满。

商场厚黑学认为,商场犹如战场,机会稍纵即逝。当其他民族的商人还在为了自己是否会显得过于精明而瞻前顾后拿不定主意,甚至将那个精明的点子搁置一旁的时候,他们同犹太商人的距离就已经拉开了。所以,他们败在犹太商人手下,这毫不奇怪。

商业上,今天就是最后一天,永远不要等待明天,因为没有人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等待只会作无谓的时间浪费,等待只会让机遇悄悄溜走。只要认识到这一点,遍地都会是机遇,到处都会有财富。

2.痛下黑手,吞掉麦当劳

厚黑之人往往能做非常之事,有非常之能,成非常之功。

犹太经商厚黑学认为,在特定的时间里,各方面因素配合恰当,就会产生有利的条件,谁最先利用这种有利条件,谁就能更快、更容易获得更大的成功,赚取更多的财富。这些有利条件便是机会,一个高财商的人懂得掌握这些得到财富的机会。

犹太人雷蒙·克罗克是世界上最大的“厨师”,他有全球最大的饭店--麦当劳快餐连锁店,每顿饭全球有几亿人在这个连锁店同时就餐。麦当劳王国的建立,不仅是一种商业革命,它更是一种饮食文化上的革命。虽然它的创始人是麦当劳兄弟,而真正创建麦当劳快餐王国的却是雷蒙·克罗克。雷蒙·克罗克身上的光环实在太亮了,以至于麦当劳的创始人麦氏兄弟完全失去了光彩。

雷蒙·克罗克由一个推销员出身,凭借其敏锐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不但建立起了麦当劳王国,还推动了快餐连锁业的迅速发展。到2005年,麦当劳在全世界共拥有30000多家分店。在世界500强中名列第366位。

这个精明厚黑商人其苦心经营的一生始终坚持的哲学是:“一个人应该充分利用每一个落在头上的机会。每一个人都要自己创造幸福,自己解决难题。”

克罗克早年家境贫寒,只上了一年高中就休学了。他在几个旅行乐队里弹过钢琴,又在芝加哥广播电台担任过音乐节目的编导。

从1929年起,在随后的25年中,克罗克一直从事推销工作,先在佛罗里达州帮人推销过房地产,后到美国中西部卖过纸杯。

作为推销员,克罗克品尝过太多失败的苦涩。克罗克曾在《雷蒙·克罗克自传》中这样回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在佛罗里达推销房地产失败之后,我彻底破产,身无分文。那时,我没有大衣,没有风雨衣,甚至连一双手套都没有。我开车进入芝加哥穿过寒冷的街道回到家时,简直要冻僵了。”

说起麦当劳,还应该提一下麦克和迪克两兄弟,是他们首先开办了这个事业。

麦克和迪克是一对犹太人兄弟,在圣伯丁诺市开了一家方便汽车司机的快餐店。通过对过去三年餐厅收入的研究发现,80%的收入来自汉堡包。

于是,麦氏兄弟开始对经营方式进行重大改革,主要销售这种每个15美分的汉堡包,并采用自助式用餐,一律使用纸餐具,提供快速服务--这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汉堡包小餐厅经营方式大获成功!

随后,麦当劳兄弟开始建立连锁店,并亲自设计了金色双拱门的招牌。

到1954年,拥有10家连锁店的麦当劳汉堡包餐厅,全年营业额竟达20万美元。

虽然如此,目光短浅的麦当劳兄弟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发明具有怎样的价值,而目光敏锐的克罗克却看到了这一产业的辉煌前景。

1954年的一天,克罗克作为经销混乳机的老板,发现麦氏兄弟在圣伯丁诺市开的这家餐馆一次就订购了8台混乳机。这么大的购货量让克罗克震惊,他为了弄清楚这里面的缘由,特地赶到了圣伯丁诺。

这家麦当劳餐厅,与当时无数的汉堡包店相比,外表上似乎无太大的区别。但是,克罗克却受到了强烈震撼。其时正是中午,小小的停车场里挤满了人,足有150人之多,在麦当劳餐厅前排起了长队。麦当劳的服务员快速作业,竟然可以在15秒之内交出客人所点的食品--这种经营方式,克罗克可从未见过。

克罗克当即决定开办连锁餐馆。

第二天,他就与麦氏兄弟进行洽谈。麦当劳兄弟很快就答应给他在全国各地开连锁分店的经销权,但开出的条件却颇为苛刻。

“一定要买断麦当劳!”克罗克下了这样的决心。

1961年年初,经过谈判,麦氏兄弟答应出让麦当劳的经营权。但是,麦氏兄弟开价惊人:“非270万美元不卖!”

其中,兄弟俩每人100万美元,交税70万美元,而且还一定要现金!

克罗克感到怒不可遏,他放下电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们明知他拿不出这么多钱,才把价码定得这么高,其用心是很明显的,就是不想让克罗克拥有控制权。

克罗克经过再三考虑,最终答应了麦氏兄弟的苛刻条件。克罗克和他的天才财务长桑那本使出浑身解数,几经周转,终于借贷到270万美元,买下了麦当劳餐馆的名号、商标、版权以及烹饪配方。

至此,美国的全部麦当劳快餐店都归于克罗克名下,虽然公司的名号仍叫麦当劳,却与麦当劳兄弟不再有任何关系了。

这样一来,克罗克终于可以放手大干了,他把自己的那一套做法发挥得淋漓尽致。

到麦当劳求职的人十分踊跃。他们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大部分人被淘汰,只有那些最有潜力获得成功的人才被录用。麦当劳各分店的经理平均年龄35岁,他们大都在其他行业中表现出色,并且银行账户上的数字很可观。

克罗克的招聘指导思想是,为了阻止那些不称职或才能平庸的人进入,公司将最初的现金投资额定得很高。

取得一家麦当劳分店的经销权要花11万~12.5万美元,其中必须自备一半现金,另一半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资金到位后,由克罗克派人选择地点并建造餐馆。当新的分店开张后,分店经理要将每月营业额的11.5%付给公司,其中3%作为管理费,8.5%是租金。从表面上看,这些条件似乎苛刻了些,但实际上,分店经理还是能赚不少钱。

一家经营良好的餐馆,在3~5年内就能赚回原来的投资额--麦当劳公司各分店的年营业额平均为43万~50万美元,一个中等水平分店的经理每年可赢利5万~7.5万美元。

克罗克对优秀分店经理的最大奖赏,就是尽最大可能让他们买到更多的经销权。有些经理拥有4家、6家甚至8家餐馆,所赚的利润就颇为可观了。

在麦当劳公司,许多分店经理成了百万富翁。

克罗克成功的另一个秘诀,是他经营有方,他创造性地提出了经营麦当劳快餐店的3项标准:“Q.S.C”,即Quality,Service,Cleanness,意思是“品质上乘,服务周到,地方清洁”。这成了麦当劳区别于其他快餐业的标志之一。

1984年1月14日,拥有亿万资产的富翁雷蒙·克罗克因心脏病复发,抢救无效逝世。但是他所创立的“麦当劳王国”为这位犹太人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在麦当劳公司总部的办公室里,悬挂着克罗克平生最喜爱的座右铭:“世上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恒心;‘才华’不能,才华横溢却一事无成的人并不少见;‘天才’不能,是天才却得不到赏识者屡见不鲜;‘教育’不能,受过教育而没有饭碗的人并不难找,只有恒心加上决心才是万能的。”

3.犹太人经商秘诀:从女人身上赚钱

犹太商人认为,聪明的商人应该会施展这样的赢钱术--赚女人的钱。当今社会毕竟还是以男人为主体,大多数情况下是男人在外面奔波赚钱,甚至忙碌到没有时间花钱的地步,男人挣的钱都被女人花掉了。所以,虽然钱是男人挣的,开销权却掌握在女人手里。因此,做生意一定要掌握这一点--只要撩拨起女人的购物欲,生意一定会成功!

女人和男人在花钱上有很大的区别:一般情况下,男人会花2元钱去买他所需要的东西;而女人则花1元钱去买价值2元钱但并不是她需要的东西。这个差异暗示着女人比男人能花钱,比男人会花钱。

因此,精明的厚黑商人认为,在做生意时候,让女人掏腰包,远比让男人掏腰包要容易得多。

犹太人千百年来的经商经验是,如果想赚钱,就必须先赚取女人手中所持有的钱。相反,如果经商者想清洗男人兜里的钱,拼命“瞄准男人”,这笔生意很可能会失败。因为男人的天职是赚钱,但能赚钱并不表示持有钱、拥有钱,家庭消费的权力大多还操纵在女人手中。在花钱方面多数男人还得听女人的。

所以,无论是经营女用高级日用品,还是日常小杂物,只要是给女人准备的,一般都会有相当丰厚的利润。商人只要稍稍运用聪明的头脑,抓住有利的时机,以“女人”为对象来赚钱,大沓大沓的钞票必定会像长了腿似的自动跑进商人的腰包。

在那富丽堂皇的高级商店里,那些昂贵的钻石、豪华的礼服、项链、戒指、香水、手提包……无一不是等待着女性顾客的。那些豪华商店乃至普通百货公司所展卖的各种商品,均是女性产品占绝对统治地位。犹太商人就是瞄准了这个市场,获得了比别人更大的赢利。

世界最有名的高级百货公司“梅西”公司,就是犹太人施特劳斯亲手创办起来的,他在一小商店当店员时就注意到,顾客中女性居多,即使有男士,也是陪着女性来购物的,最后决定购买的还是女性。

施特劳斯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分析,认为做生意盯着女性市场前景更光明。当他积累了一点资本而自己经营小商店“梅西”时,就是以经营女性时装、手袋、化妆品开始的。

经过几年经营后,果然生意兴旺,利润甚丰。他继续沿着这个方向,加大力度,扩大规模,使公司的营业额迅速增长。

施特劳斯总结了自己的经营经验,接着开展钻石、金银首饰等名贵产品经营。他在纽约的“梅西”百货公司,总共6层展销铺面,展卖时装的占两层,展卖钻石、金银首饰的占一层,展卖化妆品的占一层,其他两层是展卖综合商品的。可见,女性商品在“梅西”公司占了绝大多数。

施特劳斯经过30多年的经营,把一间小商店办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公司,显然与其选择的女性目标市场有很大关系。

美国犹太商人基廷更是一个运用“女性生意经”的好手。

基廷在繁华的纽约54街开了一家百货商店,应该说这里的位置是比较好的,每天来往的人也很多,可是基廷的生意却不好做,开业两三年,生意冷冷清清,这让基廷大惑不解。善于动脑筋的他决定到那些生意好的地方去考察。

通过很长时间的观察,基廷得出这样的结论:平时光顾百货公司的人中女性要占到80%,即使有男人来商店,大多也是陪妻子或情人购物,很少单独买东西。在这些女顾客中,白天来的大多是家庭妇女,晚上5点半以后来的是下班后的白领。

认识到这一点后,基廷决定将自己的百货商店的营业对象限定在女性身上。

为了尽可能地吸引女性,他将自己的营业面积全部用上,分别针对家庭主妇和上班的白领,把正常的营业时间一分为二,白天摆设家庭主妇感兴趣的衣料、内裤、实用衣着、手工艺品、厨房用品等实用类商品。晚上则改变成一家时髦用品商店,将朝气蓬勃的气息带到商店,以便迎合那些年轻的女性。光是袜子就陈列许多种,内衣、迷你裙、迷你用品、香水等,陈列的都是年轻人喜欢的样式和花样。凡是年轻女性喜欢的、需要的、能够引起她们购买欲望的商品,他都尽量满足,把它们摆在柜台上。在这里,年轻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基廷的新式经营方法,果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来他商店的人越来越多,而基廷不久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的营业面积太小,如果完全模仿大百货公司,做到各种花色品种都有的话,恐怕是不可能的。基廷面临着一次选择,要么还维持现状,要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只经营一类商品。

他经过思索,决定将其他商品换下来,只经营袜子和内衣。

开始的时候,常来的顾客对这种经营方式不理解,但是,基廷相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不久,这间专门经营袜子和内衣的商店的名声就传开了。

许多购买袜子和内衣的女性都不约而同地到基廷的商店来。别的商店要卖250日元一双的袜子,基廷尽量廉价进货,然后用每双200日元的价格卖出,同时将袜子的种类大量增加。基廷的专业经营法果然获得了成功,2个月后,袜子的销售额增加了5倍,顾客也越来越多。

袜子的销路获得了成功,基廷如法炮制又打起了内衣的主意。

他从法国进口了最流行的样式,进行巧妙的宣传。本来,在内衣样式没有什么选择的当时,一旦出现新款式,马上就能引起流行。没多久,基廷商店有“世界上最流行的内衣”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女性立即赶来先购为快。

其实,这种内衣同其他内衣相比,只是更加性感而已,但美国女人因为在家里穿得比较暴露,这种内衣正好适应了吸引丈夫和男朋友的需要,一下子销路大开。

基廷完全站在女性的角度上,使他的商店成为女性常来光顾的地方。不久,基廷就赚了大钱。现在,光分销店就已经达到了一百多家。

犹太人从商者,有不少就是以女性为对象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相信这样一条挣钱术--“让女人动心就能有收获,因为女人比男人能花钱”。

4.开拓利润最大的“嘴巴市场”

犹太厚黑经商学认为,“吃”是天下一笔最大的生意。

精明的厚黑商人认为,嘴巴的功能有二:一是说话;二就是吃饭。

犹太商人经过几千年的摸索,得出“嘴巴市场”的结论。每个精于厚黑之道的商人,都必须掌握这样一条赢钱术--善于从人的嘴巴里挖钱!

犹太商人认为经营嘴巴生意绝对赚钱,他们正是利用“嘴巴生意”在异国他乡站稳了脚跟。人总是需要连续地吸收能量,消耗能量。因此,作为有一定能量的食品,总是不断地被消费,在吃完雪糕或炸鸡腿几小时后,人体内吸收的能量被消耗掉,又需要其他的能量商品。卖出的商品,通常当天就会被消费掉。这样迅速就得到循环消费的商品,除了“嘴巴”,还能有什么呢?人只要生存一天,嘴巴就要吃,就绝无停止消费的理由,因此无论是礼拜天或节假日,它也永不休息,命令主人把钱顺从地送进商人的口袋里。

日本汉堡包店的创始人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与美国麦当劳快餐公司合作,向日本人提供物美价廉的汉堡包。在开始经营之前的调查研究中,他们发现许多日本商人都认为日本人习惯吃米饭,担心汉堡包不会有太大的市场。但是,犹太商人经过研究,指出日本人体质不好,身材矮小,和偏吃大米有很大的关系,并且他们又看到,美国汉堡包店的快餐效应正在席卷全球,未来将是快餐的时代。基于这两点,犹太商人认为,同样是“嘴巴”的商品,在美国能畅销,在日本应该也能走红。再说,根据犹太人“嘴巴”生意经的观点来看也绝对是赚钱的。只要经营下去,别人凭什么就说只能赔不能赚呢?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犹太商人的汉堡包店开业了。第一天,果不出所料,顾客盈门,利润还大大超过这个犹太商人事先想象的程度。以后,利润有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一连用坏了几台世界上最先进的面包机器,还是无法满足顾客的消费要求。这个犹太商人利用“嘴巴”生意发了大财!

后来的情形当然是非常的乐观了,这就说明,做“嘴巴”的买卖是正确的,因为人的生存首先就要解决吃饭的问题。

犹太厚黑经商学认为,任何一种生意,要想做好它,使它成功,光生搬硬套地去套用生意规则,这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商人具备聪明的头脑和深邃的洞察力,“嘴巴”生意也不例外。犹太人把“嘴巴”列为除“女人”以外的“第二商品”。

美国一位靠经营土豆致富的大企业家辛普洛特,是当今世界上100位最有钱的富翁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辛普洛特获知作战部队需要大量的脱水蔬菜。他认准了这是一个绝好的赚钱机会,于是买下了当时美国最大的一家蔬菜脱水工厂。

他买到这家工厂后,专门加工脱水土豆供应军队,从这以后,辛普洛特走上了靠土豆发家的道路。

20世纪50年代初,一家公司的化学师第一个研制出了冻炸土豆条。那时,有许多人都轻视这种产品。有的人说,土豆水分占3/4还多,假如把它开发为具有潜力的新产品,即使冒点风险也值得,于是大量生产。果然不出所料,“冻炸土豆条”在市场上很畅销,成为他赢利的主要来源。

后来,辛普洛特发现,“炸土豆条”并没有把土豆的潜力彻底地挖掘出来。因为,经过炸土豆条的精选工序一分类、去皮、切条和光传感器去掉斑点,每个土豆大概只有一半得到利用,余下的通常都被扔进了河里。辛普洛特想,为什么不能把土豆的剩余部分再加以利用呢?

不久,他就把这些土豆的剩余部分掺入谷物用来做牲口饲料,单单用土豆皮就饲养了15万头牛。

1973年年底,石油危机爆发了,用替代能源代替石油是形势的需要。辛普洛特瞄准了这个难得的机会,用土豆来制造以酒精为主要成分的燃料添加剂。这种添加剂可以提高汽油的燃烧值和降低汽油燃烧所造成的污染,颇受用户欢迎。

为了做到物尽其用,辛普洛特又用土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糖量丰富的废水来灌溉农田,他还把牛粪收集起来,作为沼气发电厂的燃料。

辛普洛特每年销售15亿磅经过加工的土豆,其中有一半供应麦当劳快餐店做炸土豆条。如今辛普洛特究竟拥有多少财富,难以计数。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犹太人善于做“嘴巴生意”,是最务实的赢钱方式。做好“嘴巴生意经”,就会使你财源滚滚。

5.越是流行的东西,越有钱可赚

厚黑学认为,厚黑之士最善于钻营的,他们善于寻找捷径和契机,以灵活多变的厚黑谋略,赢得先机突破坚冰。

而犹太人把此诠释的是如此巧妙。犹太人做生意,喜欢跟着流行的风气走,甚至自己去创造一些流行的风气,因为在他们看来,“越是流行的东西,越有钱可挣”,这也是犹太人精明经商之道。因此,他们常这样做:巧妙利用人们“向上看”的心理去操纵流行趋势。

犹太大富豪罗斯柴尔德发迹时,就是利用古钱币让其从上流社会中先流行起来,然后再逐渐普及于大众中间的方式来制造流行风气的。

此外,日本的汉堡大王藤田的发迹史也体现了这种流行观。

犹太人藤田先生不仅靠汉堡包大发其财,而且还做女人和小孩的生意,如钻石、时装、高级手提包等。在经商过程中,他首先把对象放在上流社会中有钱人的流行趋势上,无论是钻石的花样、服饰的色彩还是手提包的样式都是按照有钱人的喜好特设的。

结果,他的商品不仅畅销,而且20年来经久不衰,从来未发生过“流血大拍卖”的事。

当然,藤田先生之所以能战胜竞争对手,并不是一味地模仿其他人的流行产品,因为每个地域的人们对流行的东西有不同的认识,还要善于从实际出发,灵活多变的厚黑经商之道,绝不是只知道选购在欧美最风行的服饰。因为欧美的服饰只适合那些金发碧眼、身材修长的欧美姑娘,而日本的妇女黄皮肤、黑头发、个子矮小和那些服饰很不和谐。

有钱的人,即使钱再多,也不会拿钱去买不适合自己的东西。所以,那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商人们,虽然片面地赶上了有钱人的时髦,但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恐怕最终还免不了亏本。

藤田先生的成功,并被称为“银座的犹太人”,恐怕与他灵活地运用犹太人的生意经有很大关系。

现代市场瞬息万变,能够把握一种流行趋势实属不易。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生意人在作出任何一项决策前,必须仔细研究分析市场,既要能赶上潮流,还要超前于潮流。因为,人们的需求在不断变化,市场也在不断变化,今天畅销的产品,也许明天就无人问津。就像跳舞一般,快于节奏或慢于节奏都不行。

我们再来看看牛仔裤的创始人李威·施特劳斯及他的后人是怎样来引导流行的:

“李威·施特劳斯公司”是一家犹太人经营的服装公司,正是这家公司促成了服装的一场革命--牛仔裤的风行。如今,“李威·施特劳斯”这个名字已经进入英国词典,公司的产品在国际上日益流行,因此公司的发家史,也几乎成了神话般的传说。

公司的创始人李威·施特劳斯本来并不是个服装商,虽然服装行业历来是犹太人占支配地位的行业,一度美国男装市场的85%、女装市场的95%,都是由犹太人的服装厂生产的。

李威·施特劳斯是个19世纪50年代的人。当时,美国加利福尼亚一带曾出现过一次淘金热。年轻的李威·施特劳斯也去了加利福尼亚,但为时已晚,从沙里淘金已到了尾声,但他却从“斜纹布里淘出了黄金”。

李威·施特劳斯去的时候,随身带了一大卷斜纹布,想卖给制帐篷的商人,赚点钱作资本。到了那里才发现,人们不需要帐篷,却需要结实耐穿的裤子,因为整天同泥和水打交道,裤子坏得特别快。

于是,从这卷斜纹布里就诞生了李威·施特劳斯的第一条牛仔裤。

10年以后,李威·施特劳斯又在裤子的口袋旁装上铜纽扣,以增强口袋的牢度。此后,李威·施特劳斯开始大批量生产这种新颖的裤子,销路极好,引得数以百计的其他服装商竞相仿效。但是,李威·施特劳斯的企业一直独占鳌头,每年约售出100万条这种裤子,营业额达5000万美元。

老李威·施特劳斯是个单身汉,1902年,72岁的李威·施特劳斯去世。他的“李威·施特劳斯公司”自此就由他妹妹的4个孩子接管。

4个外甥接下舅舅的公司之后,经营得不错,公司不断发展,业务范围也随之扩大,开始经营呢绒、裤子、毛巾、被里、床单和内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些商品的营业额已将近总营业额的一半。

1946年,老李威·施特劳斯的曾外孙瓦尔特·哈斯·耶尔决定出清其他一切库存物品,不管合算不合算,把李威·施特劳斯公司的全部资金用于生产牛仔布料,这种由10股3号棉纱织成的布料,已获得专利,专门为“李威·施特劳斯公司”生产。

哈斯不是一个理想主义家,有意识地想改变公众的趣味或穿着习惯,也未曾预见到这个决定会引发一场社会革命。他只是作出了一项经营决策,更准确地说,他只是想“搏”一下,输赢在此一举,看新布料能否取胜。结果,他赢了,而且是极大的成功。

用新布料生产的牛仔裤特别有助于显示出人的体形,充满青春气息,生产出来后就大受欢迎。20世纪50年代开始流行,进入60年代后更大行其道。

因为,60年代正是人口出生高峰,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牛仔裤自然极有市场;同时,60年代正好是个反叛的时代,传统规范和价值观念受到怀疑、抨击和唾弃,而牛仔裤以其不拘形式这一最明显的特点,成了最能体现时代潮流的服装。

结果,牛仔裤不仅成了青年一代的制服,也成了一切想“混迹于”年轻人中的人所热衷的服装。更甚者,那些不想让自己显得保守古板的人都穿上了牛仔裤。最终,牛仔裤被一位总统穿进白宫去。

这场服装革命从不同方向使服装不但能显示穿着者的身份,而且牛仔裤不分性别,男人、女人穿得完全一样。牛仔裤也没有新旧之分,甚至旧的更好。这本来是因为布料容易旧,但是公众由于过于喜爱牛仔裤而把它的缺点一起喜爱上了。服装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生产旧裤子,甚至破裤子”的工厂,那经过磨损、退色和打过补丁的牛仔裤,一副破相,却更好销,价格也更高。

在犹太经商学看来,凡是最流行的,就越有利可图。因此你只要有心盯住市场上的流行趋势,就能赚足了钱。犹太商人的这种“流行赢钱法”主要有:一是先入一步;二是超人一招;三是做足宣传;四是善于营销。

所以,厚黑商人心明眼亮,跟着流行风跑,引领时尚,获得财富。

6.生意就是生意,把其他的先放下

在商场厚黑学看来,做生意时就要以生意为主,其他的禁忌等不用过于顾及。如果前怕狼后怕虎,那么生意就无法顺利进行。这也许就体现了厚黑商人的风格吧。

厚黑商人敢做常人不敢做的事情,很多人认为不可思议的事情在犹太人看来都是顺理成章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犹太人哈默不受局限,独辟蹊径,和前苏联做起了生意,和前苏联领袖列宁交上了朋友。

在前苏联前期的成功使哈默信心大增。他想,我为什么不回国一趟,联合其他生产企业,与前苏联进行更多的贸易呢?

他说服的第一个人是亨利·福特。福特汽车早已闻名遐迩,其创始人亨利·福特也是个有名的反苏派。哈默经人介绍与福特见了面,可是这位汽车巨擘开门见山地对他表达了反对意见,福特不否认在前苏联市场上销售自己公司的产品可以赚钱,但是他说:“我不会运一只螺丝钉给敌人,除非前苏联换了政府。”

福特的态度非常坚决,但是哈默并没有气馁,他说:“您要是等前苏联换了政府才去那里做生意,岂不是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丢掉一个大市场吗?”

哈默把自己在前苏联的见闻、经商的经历以及列宁如何对自己开绿灯的事,一五一十地讲给福特听,哈默说:“我们是商人,只管做我们的生意,而生意就是生意。”

福特对哈默的话渐渐产生了兴趣,还和哈默共进了午餐。

餐后,福特又陪哈默去参观自己的机械化农场,两人谈得非常投机,最后,福特终于同意哈默作为自己产品在前苏联的独家代理人。

哈默从福特这里首先打开了缺口,很快又成了橡胶公司、机床公司、机械公司等许多家企业在前苏联的独家代理。

后来,在哈默的斡旋下,福特公司和前苏联政府又达成了联合兴办汽车、拖拉机生产工厂的合作协议,福特由此获得了滚滚利润,哈默自然也受益匪浅。

难道有谁会去做亏本的买卖吗?当然不可能有。但是,善于厚黑之道的犹太人就敢做这样的买卖。

美国康涅狄格州有一家叫奥兹莫比尔的汽车厂,它的生意曾长期不振,工厂面临倒闭的局面。该厂总裁决定这个时候从促销入手,希望能扭转危机。

要知道犹太人是最善于出奇制胜的。

总裁犹太商人卡特认真考察了该厂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竞争对手以及其他商品的推销术进行了认真的比较分析,最后博采众长,大胆设计了“买一送一”的推销方法。这可是汽车,买一辆送一辆,并且汽车的价格没有上涨,这样的好事估计所有人都会动心。

原来,该厂积压着一批轿车,未能及时脱手,资金不能回笼,仓租利息却不断增加。所以广告中便特别声明--谁买一辆“托罗纳多”牌轿车,就可以免费得一辆“南方”牌轿车。

买一送一的推销方法,由来已久,使用面也已很广。但是,一般做法只是免费赠送一些小商品。如买电视机,送一个小玩具;买录像机,送一盒录像带,等等。这种给顾客一点小恩小惠的推销方式,确能起到很大的促销作用。但时间一久,使用者多了,消费者也慢慢不感兴趣了。给顾客送礼给回扣的做法,也是个推销老办法,但同样的原因,所送礼品的价值或回扣数目一般都较小,不可能起到引起消费者震动的效果。

奥兹莫比尔汽车厂对各种推销方法的长处兼容并蓄,尽可能克服因方法陈旧使消费者麻木迟钝的缺点,大胆推出买一辆轿车便送一辆轿车的出众办法,果然一鸣惊人,使很多对广告习以为常的人为之刮目。

许多人闻讯后不辞远途也要来看个究竟。该厂的经销部一下子门庭若市。过去无人问津的积压轿车果真以21500美元一辆被人买走,该厂也兑现了广告中的承诺,免费赠送一辆崭新的“南方牌”轿车。

奥兹莫比尔汽车厂如此销售,等于每辆轿车少卖了5000美元,是不是亏了血本?

实际上,奥兹莫比尔汽车厂不但没有亏本,而且汽车厂还由此得到了多种好处。

因为,这些车如果积压一年卖不出去,每辆车上损失的利息、仓租以及保养费等就已接近了这个数目。而现在,车全卖光了,资金迅速回笼,可以扩大再生产了;“托罗纳多”牌轿车使用的人增多,名声变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了;一个新的牌子“南方”牌被带出来了,这一低档轿车以“赠品”闻世,最后开始独立行销。

奥兹莫比尔汽车厂从此起死回生,生意兴隆。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事例,这就告诉所有的经商者,在把产品变成钱的过程中,只要做好了计算,很多在消费者看来是不赚钱的买卖,依然能回报颇厚。

厚黑商人做生意还有一个特点,从不惧怕过失,反而把过失作为赚更多钱的一种动力。在他们看来,在经商过程中,因失误造成损失这是极其正常的事。关键是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才是明智之举。同时,不怕犯错误,亦不会因犯了错误而畏手畏脚、缩头缩尾,他们认为这样会错失许多难得的发展良机。

7.防止别人欺骗自己

商场厚黑学认为,做生意要信守诚实之道,不可用欺骗的手段获利。但是,你不敢肯定其他人是否像自己一样诚实经商。因此,你要努力防止别人欺骗自己。

在厚黑商人看来,做生意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每次生意都要按初次生意那样认真仔细。哪怕同熟人做生意,或者与老客户来往,都不能放松对这次生意的各项条件、要求的审视。厚黑商人习惯于把每次生意都看做一次独立的生意,把每次接触的商务伙伴都看做第一次合作的伙伴。

其他人在与厚黑商人再次合作时,往往会放松警惕,甚至会主动要求不用签合同,但是,厚黑商人却不习惯这样做,他们会说:“我们还是按合同来办事吧。”在商言商,时刻按合同办事是厚黑商人的经商原则,也是他们谋钱的智慧。因为只有这样,厚黑商人才能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警惕,避免出现各种问题。

《塔木德》要求:“把每次生意都看做一次独立的生意,把每次接触的商务伙伴都看做第一次合作的伙伴。”

不管是在为人处世还是在做生意方面,犹太人都是非常谨慎的,他们所奉行的基本原则是:“每次都是初交。”

有一次,一位日本商人请一位犹太画家上馆子吃饭。坐定之后,画家便取出画笔和纸张,趁等菜之际,先给坐在边上谈笑风生的女主人画起速写来。

不一会儿,速写画好了。

画家微笑着把画递给日本商人看,果然栩栩如生。日本商人连声赞美道:“太棒了,太棒了。”

听到朋友的奉承,犹太画家便转过身来,面对着这位日本商人,又在纸上勾画起来,还不时向他伸出左手,竖起大拇指。

日本商人一见这副架势,知道这回是在给他画速写了,因为画家已经在通过手势给自己估计各部位比例了。虽然日本商人无法看到犹太画家画得如何,但他还是一本正经摆好了姿势,让画家来画。

就这样,日本商人一动不动地坐了约有10分钟。

“好了,画完了。”画家说。

听到这话,日本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迫不及待地凑过去看画,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原来,画家画的根本不是日本商人,而是他自己左手大拇指的速写。

日本商人连羞带恼地说:“我特意摆好姿势,你却作弄人……”

犹太画家却笑着对他说:“我听说你做生意很精明,所以才故意考察你一下。你也不问别人画什么,就以为是在画自己,还摆好了姿势。从这一点来看,你同犹太商人相比,还差远了。”

这时,日本商人才明白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以为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他看见画家第一次画了女主人,第二次又面对着自己,就以为一定是在画他了。实际上却并不是如此。

犹太画家通过这件事告诉日本商人一条厚黑商道,那就是“每次都是初交”。

8.最划算的买卖:一笔生意,两头赢利

一笔生意,两头赚钱,是犹太厚黑商道的一个主张。精明厚黑商人总是能把利益和大局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清楚对人要厚,对事要黑的道理,竞争时虽然需要厚黑手段,但共同发展,才是大趋势。

犹太人做生意,从来不会只看重自己的利益,在他们看来,只有自己有利益的生意很难长久的合作下去,必须要达到双赢的效果,才能保持长久合作,也就是“一笔生意,要两头赢利”。大多数犹太商人在商务往来时,能够通过巧妙调整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莱曼兄弟的故事很能说明双赢这一技巧所创造的效益。

莱曼兄弟公司,是一家有将近150年历史的美国著名的犹太老字号银行。19世纪70年代末期,该公司一年利润就可达3500万美元,而它的创业过程富有神奇色彩。

1844年,德国维尔茨堡的一个名叫亨利·莱曼的人移民到了美国,他在南方待了一段时间后,就同随后移居美国的两个弟弟--伊曼纽尔和迈耶一起在亚拉巴马定居,同时做起了杂货生意。

亚拉巴马原来是美国一个产棉区,大部分农民手里都有棉花,但是没有现钱。所以,莱曼兄弟积极鼓励农民以棉花代货币来交换日用杂货。

有些人认为,莱曼兄弟这样做与犹太商人一贯的“现金第一”的经营原则不符合。实际上,莱曼兄弟的账却算得很清楚,他们认为:以物物相交换的买卖方式,不但能吸引那些一时没有现钱的顾客,而且能扩大销售量;更重要的是,在以物换物的情况下,他们很容易就能操纵棉花的交易价格;另外,经营日用杂货本来需要用车去进货,现在采用了物物交换的方式,就可以把进货的空车装满棉花,还能节省一笔较大的专门运输棉花去卖的费用。这种经营方式可称做“一笔生意,两头赢利”,买卖双方都有得赚,何乐而不为?

根据这一原则犹太人经商思想与其他人有不太一样的地方:

1.同行非冤家

过去,许多公司为了赚钱,总想独霸市场,一心想着挤垮同行。他们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不仅信奉“同行是冤家”,而且坚持“三十六行,行行相妒”,多是互相诋毁,互相攻击,互相欺骗。如今,现代社会的企业,提倡竞争,鼓励竞争,但竞争的目的是为了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一起发展。

2.竞争非独赢

两军相争,你死我活,非胜即败。在市场竞争中,谁都想胜不想败。

说市场竞争的各公司是“敌手”,因为他们在彼此竞争中带有以下性质:

一是保密性。竞争者在一定阶段一定情况下,都有一定的保密性。

二是侦探性。竞争者几乎都在彼此刺探情报,以制定战胜对方的策略。

三是获胜性。竞争诸方无一不想胜利,都想获取一定利润,让自己的产品占领市场。

四是克“敌”性。假若市场不能容纳下全部竞争者时,任何企业都想保存自己而“灭掉”对方。即使市场能容纳下全部竞争者时,他们也还是都想以强敌弱。

虽然竞争公司间有点像战场上的“敌手”,但就其本质来说是不一样的。

这是因为:公司经营的根本目标是为社会做贡献,公司的产品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司赚的钱也为国家、公司和员工三者所用,公司间的竞争手段必须是正当合法的,在这种意义上讲,公司之间完全可以相互帮助、支持和谅解,应该是朋友。

在市场竞争中,对手之间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竭尽全力与对手竞争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在竞争中一定要运用正当手段,也就是说,只能通过质量、价格、促销等方式进行正大光明的“擂台比武”,一决雄雌,切不可用鱼目混珠、造谣中伤、暗箭伤人等不正当手段损伤对手。

在犹太人看来,市场竞争是激烈的,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但是,竞争对手在市场上是相通的,不应有冤家路窄之感,而应友善相处,豁达大度。这好比两位武德很高的拳师比武,一方面要分出高低胜负;另一方面又要互相学习和关心,胜者不傲,败者不馁,相互间切磋技艺,共同提高。

3.合作求共赢

犹太本民族的商人合作,早已有了传统,因为有共同的文化基础,这种合作也较易进行。但是,犹太商人的合作范围远不止于此,只要合作能带来甚于单干的利益,他们即愿与任何民族的商人合作,甚至曾经咬牙切齿的敌人,看在利益的分上他们也愿意坐下来谈合作。比如:洛克菲勒的合作伙伴,多曾是你死我活的劲敌。在合作与垄断上犹太商人表现突出,除了在这方面意识强烈之外,手法也值得一提,他们以己度人,极善用利益说动对方。

其实,“同吃一块蛋糕”就是市场份额的分配,在无序竞争中,准确地说,是抢蛋糕。犹太巨商摩根说:“竞争是浪费时间,联合与合作才是繁荣稳定之道。”正是他,组织了世界上第一个金融“辛迪加”。洛克菲勒更胜一筹,他兼并近百家石油企业成立的“托拉斯”,曾经一度彻底垄断了美国的石油工业。

4.独特任发展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市场是广阔的,多元的,一个有灵敏头脑的老板,在已被别人挤满的热门的康庄大道上,不必因为自己受挤而怒火中烧,应果断地避开众人,踏上冷僻的羊肠小路,照样可以经过一番跋山涉水的艰辛,到达光辉的顶点。

9.乱中取利,以快制胜

厚黑学认为,流水之所以能漂石,是速度;飞鸟之所以能撞毁飞机,是速度;龙卷风之所以能在顷刻之间将一个村镇夷为平地,也是速度。有速度才有优势,有速度才能抢占上风。厚黑商人深深地懂得这一点。

在强手如云、竞争激烈的商战中,当一条信息到来时,很可能有许多人同时发现机会,几个竞争对手一同向一个目标进击。这是力量的角逐、智慧的竞争,更是速度的较量。

厚黑商人坚持这样一个观念:经商时,究竟鹿死谁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速度。因此,在方向、条件不变的前提下,速度与力量成正比。

同样,犹太商人相信“信息就是金钱”的说法,认为一则适当的信息就可能决定成败存亡,因此,犹太商人形成了对信息的高度重视与敏感。

犹太商人的消息灵通是世界闻名的。据日本商人说,犹太商人非常喜欢收购国外的破产企业,每当日本有让犹太商人看着中意的企业破产之时,远在美国的犹太商人便会最先获悉这一消息,而许多日本企业主近在国内,却是“出口转内销”,还得从犹太人那里获得有关信息。

亚默尔肉类加工公司的老板菲普力·亚默尔习惯于天天看报纸,虽然生意繁忙,但是,他每天早上到了办公室,就会看秘书给他送来的当天各种报刊。

1875年初春的一个上午,他仍然和平时一样细心地翻阅报纸,一条不显眼的不过百字的消息把他的眼睛牢牢吸引住了:墨西哥疑有瘟疫。

亚默尔顿时眼睛一亮:如果墨西哥发生了瘟疫,就会很快传到加州、德州,而加州和德州的畜牧业是北美肉类的主要供应基地,一旦这里发生瘟疫,全国的肉类供应就会立即紧张起来,肉价肯定也会飞涨。

他立即派人到墨西哥去实地调查。几天后,调查人员回电报,证实了这一消息的准确性。

亚默尔放下电报,立即集中大量资金收购加州和德州的肉牛和生猪,运到离加州和德州较远的东部饲养。

两三个星期后,瘟疫就从墨西哥传染到联邦西部的几个州。联邦政府立即下令严禁从这几个州外运食品,北美市场一下子肉类奇缺、价格暴涨。

亚默尔及时把囤积在东部的肉牛和生猪高价出售。短短的三个月时间,他净赚了900万美元。这一条信息让他赚取了巨额利润。

亚默尔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这是他长期看报纸、积累信息的结果。他手下有几位专门为他负责收集信息的人员,他们的文化水平都比较高,长于经营,富有管理经验。他们每天把全美、英国、日本等世界几十份主要报纸收集到,看完后,再将每份报纸的重要资料一一分类,并且对这些信息作出评价,最后才由秘书送到办公室来。

如果他觉得某些信息有价值就和他们共同研究这些信息。这样,他在生意经营中由于信息准确而屡屡成功。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经营者必须具备极强的应变能力,随时做出正确的决策,而决策的基础在于耳聪目明,获取大量及时、准确的信息。

市场上常常出现这样一些情况,一方面消费者持币观望,抱怨买不到满意商品;另一方面是商店、个体摊位、生产厂的产品卖不出去而大量积压,其根本原因就是产品适销不对路,造成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脱节。

很多经营者缺乏信息意识,不做市场调查,凭着主观愿望盲目生产,或者仿制仿造他人的商品,结果在激烈的竞争中一败涂地。有些经营者虽然重视信息,但往往由于不能对得来的信息做出快速决策而坐失良机,或者由于信息不全面而导致错误的决策。信息满天下,专寻有心人。一条有价值的信息,一个准确的情报,会使一大笔生意成功。

犹太商人认为有了宝贵的信息,得到了好的主意,还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经验措施,才能使愿望变成现实,把信息变为金钱,否则一切都还只是空想。

美国著名的犹太实业家,同时又被誉为政治家和哲人的伯纳德·巴鲁克于30岁之前已经由经营实业而成为百万富翁。他在1916年时被威尔逊总统任命为“国防委员会”顾问、“原材料、矿物和金属管理委员会”主席,以后又担任“军火工业委员会主席”。

1946年,巴鲁克担任了美国驻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的代表,并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巴鲁克计划”,即建立一个国际权威机构,以控制原子能的使用和检查所有的原子能设施。无论生前死后,巴鲁克都受到普遍的尊重。

创业伊始,巴鲁克也是颇为不易的。但就是靠他作为犹太人所具有的那种对信息的敏感,使他一夜之间发了大财。

巴鲁克28岁那年的7月3日晚上,他正和父母一起待在家里,忽然广播里传来消息说,西班牙舰队在圣地亚哥被美国海军消灭。这意味着美西战争即将结束。

这天正好是星期天,第二天是星期一,按照常例,美国的证券交易所在星期一都是关门的,但伦敦的交易所则照常营业。巴鲁克立刻意识到,如果他能在黎明前赶到自己的办公室,那么就能发一笔大财。

当时是1898年,小汽车尚未问世,而火车在夜间又停止运行。在这种旁人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巴鲁克却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赶到火车站,租了一列专车。星光下,火车风驰电掣而去,巴鲁克终于在黎明前赶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在其他投资者尚未“醒”来之前,做成了几笔大交易。他成功了。

巴鲁克同其他投资者相比,他在获得信息的时间上,并不占先手,但在如何从这一新闻中解析出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据此作出决策,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上,巴鲁克确确实实地占据了先手。

犹太商人善于快中取胜,并以闪电般的行动去赚钱。

美国佛罗里达州有个犹太小商人,注意到家务繁重的母亲们常常临时急急忙忙上街为婴儿购买纸尿片,于是灵机一动,想到要创办一个“打电话送尿片”公司。

送货上门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送尿片则没有商店愿意做,因为本小利微,怎么办?

这个小商人又灵机一动,他雇用全美国最廉价的劳动力--在校大学生,让他们使用的是最廉价的交通工具--自行车。他又把送尿片服务扩展为兼送婴儿药物、玩具和各种婴儿用品、食品,随叫随送,只收15%的服务费。

后来,他的生意越做越兴旺。

厚黑商人善于利用市场动荡的有利时机,制定经营策略,以快速的行动来战胜别人。所谓机会是指一时一地出现的某种特殊条件,它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往往稍纵即逝。厚黑商人,一顺手“牵”着机会,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开发它、利用它。可以说是快一步天高地阔,慢一招满盘皆输。

10.技高一筹的精明者

厚黑经商学认为,只有适应市场的变化,适时捕捉商机的高手,才能取得事业的成功,而犹太人正是技高一筹的精明者。

美国房地产巨富特朗普出生于一个犹太商人建筑承包商的家庭。

在他13岁时,他父亲送他到军事学校去学习军事。毕业后,他又在福德姆大学上了两年,由于受大学同学的影响,他立志经商。要经商的话,霍顿金融学校是个非去不可的地方,于是他转而攻读商业。在他决定经商的时候,他就决定毕业后的目的地是曼哈顿,因为曼哈顿是纽约的首富之地,许多跨国大公司和大银行都位于此地的华尔街。

特朗普大学毕业的第3年,即1971年他在曼哈顿租了一套公寓房间。这是一套小型的公寓间,室内阴暗窄小。尽管如此,他还是对此倍加喜欢,毕竟他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特朗普搬到曼哈顿以后认识了许多人,开阔了视野,了解了许多房地产知识,但仍没有发现他能买得起的、价格适中的不动产。所以他迟迟按兵不动。到了1973年曼哈顿的情况突然变糟,由于通货膨胀,建筑费用猛涨。更大的问题是纽约市本身,该市的债务,上升到了令人忧心忡忡的地步,人们惶惶不可终日。特朗普开始担心纽约市的未来,但还不至于彻夜不眠,他是个乐天派。也就是这种乐观使他意识到目前曼哈顿的困境,正是他大显身手的良机。他认为,曼哈顿是最佳住处,是世界的经济中心。纽约在短期内不管有什么困难,事情一定会得到改观,这一点他毫不怀疑,不可能有哪座城市能取代纽约。

从来到曼哈顿的几年里,特朗普一直寻找着一片既便宜将来又很有发展前途的地皮,经过他的观察哈得逊河边的一个荒废了的庞大铁路广场是个非常理想的选择。所以每次他沿西岸河滨的高速公路开车过来时,他就设想能在那儿建什么。但现在曼哈顿正处于财政危机,根本不会考虑开发这大约100英亩的庞大地产。这个时候,人们普遍认为西岸河滨是个危险去处。尽管如此,特朗普认为,要全面改观并非太难,人们发现它的价值只是时间问题。

1973年,特朗普在报纸上破产广告一栏中,偶然看到一则启事,铁路广场要出售。于是他开始联系出让方。

广场的事最终虽未落实,但出让方提供了另一个信息:名叫康莫多尔的大饭店由于经营不善,已经破败不堪,多年亏损,饭店拥有者想出让这些资产,可是没有多少人对此感兴趣。特朗普去了实地考察,他看到,成千上万的人每天上下班从这里的地铁站上上下下,绝对是一流的好位置。特朗普把买饭店的事告诉他父亲。父亲听说儿子要在城中买下那家破饭店,吃惊不小,因为许多精明的房地产商都认为那是笔赔本的买卖。特朗普当然也知道这一点。不过他已经有了一个非常完美的计划。他一方面让卖主相信他一定会买,却又迟迟不付订金。他尽量拖延时间,他要说服一个有经验的饭店经营人一道去寻求贷款。他还要趁着现在经济不景气争取市政官员破例给他减免全部税务。

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进行,特朗普终于买下了康莫多尔饭店,投资进行装修,并重新命名为海特大饭店,特朗普拥有饭店50%的股权。新装修后的饭店富丽堂皇,它的楼面是用华丽的褐色大理石铺的,用漂亮的黄铜做柱子和栏杆,楼顶建了一个玻璃宫餐厅。它的门廊很有特色,成了人人想参观的地方。海特大饭店开张后,顾客盈门,大获其利,一年总利润超过了3000万美元。

特朗普并没有就此满足,他的目光又落在曼哈顿繁华路段的一座11层大楼上。从1971年他搬进曼哈顿,并在那儿逛大街起,他就看中了它,那是房地产中最好的位置。如果在这个黄金地段建一座摩天大楼,它将成为纽约城独一无二的最大不动产,很可能成为纽约市的标志性建筑。特朗普通过调查,了解到那11层大楼属于邦威特商店,但楼下的地皮属于另一个房地产商。特朗普先去找那个房地产商。房地产商是个很精明的人,但他不是纽约人,不知道这块地皮的真正价值,更闹不明白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居然还有人打它的主意。特朗普通过几个回合的艰苦谈判,最终以2500万美元买下了11层大楼和下面的地皮。特朗普决定把旧楼拆除,建一座高68层的大厦,命名为特朗普大厦。他几经周折终于得到了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准。曼哈顿银行同意为特朗普建造大厦提供贷款。特朗普把整个工程承包给了HRH施工公司,并委派自己得力的女助手、33岁的巴巴拉负责监督施工。巴巴拉在翻修康莫多尔饭店时,就曾显示出她的杰出才能。

旧大楼的爆破工程刚开始的时候,《纽约时报》刊登了炸毁门口雕塑的大幅照片,并就此事发表了多篇文章,指责特朗普只顾赚钱,不惜毁坏艺术品和文物。尽管艺术和文物管理部门并没有出面干涉,事后特朗普也后悔不该毁了那些雕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轩然大波使特朗普大厦受到广泛的关注,为大楼的出售帮了大忙。

特朗普大厦矗立起来了,建造得既富丽堂皇又非常新颖独特。光是造价达200万美元的门廊中沿东墙下来的瀑布,就有80英尺高。从第30层到68层是公寓房间,站在屋里就可以看到北面的中央公园,东面的九特河,南面的自由女神像,西面的哈得逊河,可以说曼哈顿的美妙风光尽收眼中。

由于特朗普大厦以富人的住地自居,因此每单元售价不菲,在100万~500万美元。特朗普大张旗鼓地做广告,许多电影明星和著名人士因之而争相购房。因此,尚未完工房子就卖出了一大半。特朗普大厦共有住宅单元263套,他留下最顶层10多套自家住。他们夫妇花了近两年时间改建,特朗普自豪地说,他的公寓是世界上少有的凤毛麟角。

在接连成功之后,他没坐享其成。他又投资度假村、游乐场,成立西部娱乐集团等。同时他的妻子伊瓦娜也干得有声有色。她亲自掌管特朗普城堡,该城堡是大西洋城游乐场中收入最多的一家,也是城中最赢利的一家饭店,仅3个月就收入7680万美元。特朗普还生产自己命名的凯迪拉克轿车。就这样,特朗普在曼哈顿闯荡,大约前后十几年里,从一个毛头小伙子一跃而成为一个声名远扬的房地产大富豪。

11.随机应变的生意经

在经营活动中,厚黑商人是最能忍耐的一个商人群体,他们能不厌其烦地等待对方的确认或改变态度。但是,厚黑商人的忍耐是基于合算和有发展前途的事物和买卖,当他们发现不合算或没有发展前途,不用说几年,哪怕是几个月,也不会等待下去。

厚黑商人精于谋略和战术,善于算计和心计,他们在任何投资和买卖活动中,事前必定作周密的可行性研究,他们一旦决定做某项买卖或投资,必定制订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计划。这三套计划做好灵机应变的策略,以观事态的发展而相应采用。

短期计划投入后,即使发现实际情况与事前预测有相当的出入,他们也会毫不吃惊或动摇,仍积极按原计划投入资金实施下去。经过短期计划的实施后,尽管效果不及预料中好,他们仍会推出第二套计划,继续追加投入,设法完成各项策略的实施。如第二套计划深入进行后仍未达到预测的效果,与计划不相符,而又没有确切的事实和依据证明未来会发生好转,那么,厚黑商人则会毅然决断放弃这宗买卖或投资。一般人会认为,放弃了已实施了两套计划的事业,岂不是前功尽弃,亏掉了不少投入?但厚黑商人却泰然自若,无怨无悔:他们认为,生意虽然未尽如人意,但没有为后来留下恶患,不会为一堆烂摊子而困扰未来的工作,长痛不如短痛。

这就是厚黑商人的随机应变生意经。事实上,这种生意经源远流长,我国古时遗篇《投笔肤谈·家计第二》有述:“夫兵不贵分,分则力寡。兵不贵远,远则势疏。是不唯寡弱在我,而强众在敌也,虽我众,亦防敌之乘我也。苟能审势而行,因机而变,则敌亦焉能乘我哉!”这篇讲“因机而变,意思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来采取相适应的方案和行动方式。因机而变就是灵机应变的意思”。

孙子兵法中的“因敌制胜”也论述过灵机应变的战术。所谓因敌制胜,就是依据变化了的敌情制订或修订计划。《孙子·虚实篇》说:“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这段话的意思说,水因地势的高下而制约其流向,用兵则要依据敌情而决定其取胜方针。所以,用兵作战没有固定不变的方式方法,就像水流没有固定的形状一样;能依据敌情变化而取胜的,就叫做用兵如神。

同样,精明的犹太商人在经营生意中,能依据外部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变化而随机应变自己的战略战术,这确实是高明的。当今的市场变化多端,竞争激烈,企业能否顺应这种变化而动,成为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企业应该善于根据变化了的市场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制订出各种应变的计划。

英国一犹太人詹姆士原来沾染了恶习,像个花花公子,到处寻花问柳,沉溺赌博,把父亲给他的一笔财产挥霍一空,当生活难以为继时,才觉醒要努力奋斗。浪子回头金不换,詹姆士决心从头做起。他从哥哥那里借来一点钱,自己开办了一间小药厂。他亲自在厂里组织生产和销售工作,从早到晚每天工作18个小时。汗水浇出的花朵特别艳丽,他把工厂赚到的一点钱积蓄起来扩大再生产。几年后,他的药厂办得有点规模了,每年有几十万美元赢利。但灵敏的詹姆士经过市场调查和分析研究后,觉得当时市场药物发展前景不大,又了解到食品市场前途光明。因为世界有几十亿人口,每天要消耗大量的各式各样的食物。经过深思熟虑后,他于1965年毅然让出了自己的药厂,又向银行贷得一些钱,买下了加云饮食品公司控股权。这家公司是专门制造糖果、饼干及各种零食的,同时经营烟草,它的规模不大,但经营类别不少。詹姆士对该公司掌握控制权后,在经营管理和行销策略上进行了一番改革。他首先将生产产品的规格和式样进行扩展延伸,如把糖果延伸到巧克力、香口胶等多品种;饼干除了增加品种,细分儿童、成人、老人饼干外,还向蛋糕、蛋卷等发展。这样,公司的销售额迅速增长。接着,詹姆士在市场领域进行改革,他除了在法国巴黎经营外,还在其他城市设分店,以后还在欧洲众多国家开设分店,形成广阔的连锁销售网。随着业务的增多,资金变得雄厚,詹姆士又相机应变,把英国、荷兰的一些食品公司收购,使其形成大集团,声名鹊起。

詹姆士时刻注视着市场风云的变化,采用因机而变的厚黑经商之道,逐步由食品行业经营,开拓到地产业、石油业、金融业、出版业。经过20多年的经营,他已成为世界20位超级富豪之一了。 UqDeLaOdJKROCSnFe5/ypeoJwqilJpOQNMLoS65igVkoSrkM00vNLsw9t1DlsZ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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