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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到达哈蒙代尔镇

“呼……呼……”叶知秋喘着粗气,望了望五十米外已经被箭支插满的假人,放下了手中缴获自大耳怪的粗陋木制短弓。

用袖子擦了一把额头和眉毛上的汗水,叶知秋取出一瓶矿泉水,咕噜噜一口气喝下了大半瓶,剩下的被他当头倒在了脑袋上。受到凉水的刺激,累得精疲力竭的机体得到了短暂的放松,从身上传来一阵阵剧烈运动后的舒服感,让叶知秋真想就此倒在地上呼呼睡去。

这两天来,叶知秋每天都会在天黑前练习一段时间射箭,初级箭术中只有一个站姿射击,通过他的辛苦练习和白天不时的遭遇战实践,在生死存亡的危机压迫下,叶知秋的初级弓箭术已经被他很好的掌握了,五十米内,哪怕是使用大耳怪粗制的简陋短弓和同样简陋到没有箭羽的光秃秃的木制箭支,他都能射中移动中的大耳怪。

就在刚才,叶知秋脑海中突然传来一阵暖流,他闭上眼睛默默感知了一下,原来是自己的初级弓箭术晋级了,升为了中级弓箭术,脑海中封印的中级弓箭术射击技巧解封了,他的脑海中又多了两个射击姿势,包括一个跪姿射击和一个卧姿射击。跪姿射击是一条腿前伸,一条腿像骑士救爱一样半跪于地,只使用上半身的力量进行射击;卧姿射击则是趴卧在地上,只利用双臂的力量进行射击。这两个射击姿势一个比一个难,叶知秋必须先学会跪姿射击,才有可能进行卧姿射击练习。

叶知秋把头上混和着汗水和矿泉水的混和液体用双手像梳头一样理了理,把弓箭放在一旁,又取出腰跨的大耳怪弯刀,开始练习弯刀的杀敌技巧。

初级剑术包含了几种简单的刀剑使用技巧,其中弯刀的招式只有两个,一招横斩,一招竖劈。

这两天,只要一歇下来,叶知秋就勤练这两个招式,对这两个招式越来越熟练,从最初的磕磕碰碰到现在的随手而出,动作标准而快速,对这两招的理解也越来越深,运用起来渐渐变的得心应手。有了刚刚初级弓箭术的晋级经验,叶知秋估计,只要他把这两个简单而有效的杀敌动作练到骨子里,变成一种身体本能,他的初级剑术就会升级为中级剑术。

“呼——横斩,呼——竖劈……”叶知秋挥动大耳怪弯刀的动作带起一阵阵的风声,那暗红色的大耳怪弯刀形成了一片连贯的刀影。

“九百八十五、九百八十六、九百八十七……九百九十八、九百九十九、一千!”叶知秋一边极力克制着身体的酸痛,一边默默的计算着自己今天的挥刀次数,当达到预定的一千次之后,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再也抵挡不住浑身的酸痛和疲惫,手中的弯刀也像变成了万斤的重担一样,再也拿不住,从早已麻木的右手滑了下来,人也顺势倒卧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躺了一会,感到身体恢复了一点点的元气,叶知秋用手撑起身体,慢慢的爬了起来,蹒跚的挪到旁边的一棵大树旁,背靠着树干又休息了一会,然后从空间行囊里拿出一堆即食食品,慢慢的吃起了今天的晚餐。

吃完了简陋的晚餐,叶知秋的体力也恢复了一部分,他默默的握拳感受了一下自己的力量,然后深吸一口气,猛的一拳向旁边在碗口粗的小树身上砸去。“呼——呯——”,拳头砸在小树身上,整棵树都剧烈的晃动起来,树上的叶子“哗哗”的落下了一大堆。

“嘿,这生死之间的历练,实力涨的还真快,刚刚来的时候,一拳砸在树上,除了让树干轻微的震动一下,唯一的效果就是自己抱着拳头在一旁疼的直跳脚,现在,一个星期不到,双拳再也不怕这点疼痛了,估计这拳力应该有二百斤了吧。”叶知秋挠了挠头,嘿嘿傻笑着想道。

试完拳力之后,叶知秋闭上眼睛再次默默的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惊喜的发现,自己的精神力竟然也比刚刚来的时候增长了一倍有余,估计这是因为白天和大耳怪打生打死,历练各种险境,晚上又勤练弓箭术和剑术,精神和意志得到了极限的锻炼,终于取的了可喜的进步。

再感受了一番自己的识海,发现脑海中果然自己所料,多出了几招剑术训练的方法。中级剑术中的弯刀分支多出了两记攻击招式和一记防御招式,攻击招式分别是斜斩和上撩,防御招式则是最基础的横架,也就横刀招架正面的攻击。

叶知秋爬上一棵大树,借着初秋朦胧的月光,默默的看了一眼远处哈蒙代尔镇那一片黑乎乎的建筑群,心里暗暗决定,今晚就想办法偷偷摸到哈蒙代尔镇的城墙下面,等明早再叫开看守的城门。

这几天的日子真是每天都过的提心吊胆,身体出了汗,脏了累了,也不敢生火烧水洗澡,怕被晚上巡逻的大耳怪发现,每天只能就着锻炼的热气马马虎虎的洗个冷水澡。睡觉也不敢睡得太死,害怕被大耳怪半夜抹了脖子,为了躲避野兽,每天晚上都是把自己用绳子绑在高高的大树上,半睡半醒的休息一晚。

到了白天,还会时不时和到处乱窜的大耳怪迎面相遇,然后在这些家伙兴奋的追杀下想尽各种办法来对敌。也算神仙保佑,好在没有再遇到会射击的大耳怪弓箭手。靠着神仙老爷爷免费送给自己的初级弓箭术胡乱射出的弓箭,以及关键时刻元素飞弹的强大威慑力,就算偶尔有一两个大耳怪能够追上自己,也被他靠着拼命三郎的狠劲和临危不乱的勇气,把对方杀死在取自他们同类的大耳怪弯刀下。

叶知秋收起放在旁边的武器,拿出几大桶桶装纯净水,倒入从地球带过来的塑料桶里,好好的洗了个冷水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把锻炼的现场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好,向今天偶然发现的一处干净的岩洞走去。他已经调好了手机的闹钟,准备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期行动。

……

“呼——”,叶知秋长长的呼了一口气,他利用地球带来的手电筒,在上面蒙上几层布,制作成一个简单的微光光源,悄悄的越过了几处大耳怪的营地。远处的城墙已经举目可望了,前面只有一处大耳怪的营地了。

这些家伙真是太嚣张了,把营地都建到了离哈蒙代尔镇城墙不足二公里的地方。这些大耳怪强盗搭建营地的帐蓬真是五花八门,什么乱七八遭的形状和材料都有,五六十个大大小小的帐蓬杂乱的排列着,在营地的外面,有三个已经快熄灭的火堆,在黎明的寒风中一闪一闪的发出微弱的红光。每个火堆旁都坐着几个大耳怪战士,此刻,这些大意的家伙都已经陷入了梦乡,正抱着大耳怪弯刀在梦中和雌大耳怪幽会呢。

这是进入哈蒙代尔镇的必经之地,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武器,左手提着一块由菜板钻两个洞绑上两块布改装成的简单盾牌,右手提着大耳怪弯刀,借着微弱的营地火光,轻手轻脚的向营地摸去。

“快了,前面只有两个帐蓬了,绕过这两个帐蓬,就可以进入哈蒙代尔镇的大路,这么黑暗的黎明时刻,只要隔上三五十米,保证一点影子都发现不了,那就安全了。神仙保佑,千万不要在这最后的时刻出什么乱子。”叶知秋一边悄悄的前进,一边在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也许神仙也困了,都睡觉去了,并没有哪位神仙听到叶知秋的祈祷,就在他经过最后一个占地只有二三平方米的、由各色破布片共和制的低短帐蓬时,从帐蓬里钻出一个迷迷糊糊的大耳怪。这家伙也是让尿憋急了,钻出帐蓬后,随意的向帐蓬外的草地走去,然后掏出家伙“哗哗”放起水来。

叶知秋此刻就猫着腰站在他的三米开外的地方,紧张的盯着这个肾虚的大耳怪,心里一个劲的祈祷让他赶快回帐蓬睡觉去,同时,手里握紧了菜板“盾牌”和大耳怪弯刀。

撒尿的大耳怪解决了三急问题,被黎明的冷风一吹,打了个哆嗦,头脑也清醒了些许。他悉悉索索的系好裤腰带,转过身来,向自己的帐蓬走去。

看到大耳怪没有发现自己,叶知秋提到嗓子眼上的心慢慢的又落到了心脏处。

“这鬼天气……”大耳怪一边往回走,一边喃喃的自语道,他随意的转动了一下自己的脖子,“人类?……”终于,这家伙还是发现了叶知秋!

“啊……”叶知秋一个箭步急冲上前,手中的弯刀一记横斩像教科书般标准的砍掉了大耳怪的脖子,可是,在这之前,一声充满惊恐的凄厉叫声还是从大耳怪的口中发出来了。

“什么人……”“搞什么……”各种各样的喝问声从大耳怪营地的帐蓬及坐在火堆旁值哨的大耳怪们口中传出来。

……

哈蒙代尔的哨塔下,卫队长海尔博正在和一个前来接班的士兵说着什么。

“打起精神来,别把自己的精力都浪费在女人的肚皮上!”海尔博看着哈欠连天的士兵喊道。

在这长达二百来米的石制城墙上,树立着两个高出城墙二米高的原木哨塔。此刻,每个哨塔上都站着一个士兵,只是看这士兵扛着长矛的姿式太像农夫扛锄头了。

近三米高的石制城墙上稀稀散散的站着十来个值勤的士兵,这是天亮后前来换班的家伙。这些士兵显然还没有从温暖的被窝里清醒过来,都无精打采的。

在由巨大的原木制作的包铁镇门口,也有几个手执长矛的士兵正在站岗,并不十分高大但是非常坚固的镇门已经关上。清晨的太阳正把它的光辉洒向大地,天渐渐明朗起来。

“大耳怪!大耳怪!”突然,哨塔上传来卫兵尖锐而又惊慌的大叫声。 AoB2XVMvRt7UMpplSMO2fciFXAhn+q7m+EATyR1CGd5s/aybXA2X36agAygZfhGz



第四章 随我冲杀

“大耳怪?不可能吧,没有接到他们今天要来攻城的消息啊?”卫队队长海尔搏用谁都无法听到的声音喃喃低语。

随着哨塔上卫兵的尖叫声和不断扩散的警钟声,哈蒙代尔城墙变得热闹起来。十几个卫队士兵在城墙上惊慌失措的跑来跑去,有的跑到哨塔上去核实卫兵的警报,有的则像无头苍蝇一样扛着长矛乱窜。

“大耳怪又来攻城了,快逃啊。”一个吓傻了的士兵挺着长矛就往上下城墙的台阶跑去。

“站住!再跑以逃兵论处,斩无赦!”这个准备逃跑的肇事卫兵,差点用他手中的长矛刺中正往城墙上走来的海尔搏。

“啊——,卫,卫队长……”瘦弱的卫兵听到海尔搏的厉喝,吓的一罗嗦,手中的长矛“哐”的一声掉在了城墙上。

“捡起武器,上到战斗岗位去!”海尔搏阴冷的声音令这个胆小的卫兵打了个寒战,赶紧捡起掉落的长矛,慌慌张张的向城墙的垛口走去。

“没出息的东西!”海尔搏踹了卫兵一脚,总算让那个双腿打抖的卫兵站到了预定的位置。

“大家听好了,各自守住负责的垛口,没有我的命令不准擅自离开战斗岗位,不准擅自发起攻击。”海尔搏宏亮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城墙,卫兵们总算是找到了主心骨,他们都回到了训练时的岗位上。

海尔搏看着这些脸色苍白,双手紧握着武器菜鸟,暗自摇了摇头,真要指望这些人来对抗大耳怪的正规军战士,绝对是有死无生。你看他们那持矛的姿势,哪里像一个士兵,要是手中的长矛换成一把锄头,那姿势倒绝对是最标准的!再看那些刀盾兵,用拿切菜刀的方法提着管家给他们找来的弯刀,握刀的手用力太过,指关节都发白了,犹不自知。要是到了战场,只要敌人轻轻一磕,保准连刀飞到哪里去都不知道。

海尔搏走到哨塔上向远处望去,只见一个年轻的人类男子正不要命的向哈蒙代尔镇的大门处跑来,在他的后面,紧跟着四五十个衣衫不整的大耳怪,有的手中提着大耳怪弯刀,有的手中拿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树枝、木棍,甚至还有几个居然空着双手,在后面追的正起劲。

这个男子手中提着一张样式精美的精灵长弓,背后露出的漂亮精灵箭囊中装了半壶精灵铁箭,腰部却跨着一把暗红色的大耳怪弯刀。只见这个男子跑上十来米,就会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精灵铁箭,随后转过身去,镇定的弯弓搭箭,“嗖”的一声,往往就会有一个大耳怪士兵被射倒在地。海尔搏发现,远处的大路上隐隐约约有几个倒卧在地的人影,估计就是这个男子的杰作。

叶知秋回头射上一箭,不管中与不中,马上转头又跑,这些大耳怪士兵真是阴魂不散,追了他一个多小时了,从最初的一百多个,到现在剩下来的五六十个,硬是还在穷追不舍。

自从被黎明起来撒尿的大耳怪发现,叶知秋趁着营地中的大耳怪还处在半迷糊状态,提着弯刀砍翻了几个围过来的大耳怪战士,随后夺路而逃。本以为在黎明这么黑暗的环境下,只要跑进树林里,就不用再担心大耳怪追赶了。哪成想,这些大耳怪在他们小头目的命令下,拿着几个匆匆赶制的火把,硬是和叶知秋来了一场丛林夜战。

好在叶知秋这一个多星期基本都是在丛林里渡过的,对丛林的环境多少有了一点熟悉感。他利用从地球顺手带来的几个野猪夹子,布置在追兵的路途中,夹断了几个追赶的大耳怪。再加上他头上绑着自制的微光手电筒,赶路比大耳怪方便的多。叶知秋每走一段,就会在身后用树枝灌木布置一个小时候跟随爷爷打猎学习的简单陷阱。碰到走的快的或是落单的大耳怪被陷阱打倒或是吊起,叶知秋就会趁机上前结果他们的生命。如此走走打打,打打停停,一直搞到天亮了,才从山上的树林里回到大路上。那些大耳怪士兵伤的伤,死的死,加上留下照顾伤兵的,在大路上又被叶知秋用精灵弓射杀了几个,现在只有五六十号人还跟在后面。

精灵弓,埃拉西亚大陆上精灵族制作的一种精美长弓,由于精灵族是天生的射手和艺术家,他们制作的精灵长弓,即简单实用,又精美异常,配合他们生产的精巧而秀气的精灵铁箭,杀伤力大的可怕。

叶知秋缴获的这三张精灵弓,都是一样的制式,纤巧的弓身打魔得异常光滑,在弓身的握把位置刻有繁复而精美的银色防滑花纹,在弓身安装弓弦的位置也刻有精灵的装饰用金色花纹。弓弦采用的是某种弹力超强的魔兽筋制作而成的,弓身是由整根的具有高韧性和高弹力的木材加工而成。射击时不但手感一流,稳定性和方向感也很不错。

“要不是精灵铁箭的数目不多,老子风筝死你们这些龟儿子!”叶知秋朝地上用力吐了一口口水,奔跑了一个多小时,嗓子眼都快冒烟了,喉咙里像拉风箱一样传出呼呼的喘气声。

看着远处举目在望的城墙影子,叶知秋咽了口唾沫,加快脚步朝前跑去。这几天来的亡命飞奔,倒是练就了他极快的逃跑速度,也掌握了跑步的节奏,可以很好的控制着身体按照自己的体力状况飞奔。

“快,快开门,我是你们的新领主!”眼看就要跑到镇子的大门口了,叶知秋大声高喊着,他可不想被城墙上的卫兵当成入侵者给误杀了。

从马克汉姆爵士那里得知,在埃拉西亚帝国,平民和贵族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阶层,贵族不管是误杀还是故意杀死了某位平民,只要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就行了,而平民如果杀死了某位贵族,百分百会被帝国处以极刑,而且还会连累一家妻儿老小跟着一起陪葬。

听到叶知秋的喊话内容,城墙上的卫兵都面面相觑,新领主?哈蒙代尔不是马克汉姆爵士的领地吗?什么时候又来了一位新领主?

海尔搏制止了手下卫兵们的骚动,让一个卫兵赶快去请福勒什管家。

“来者止步,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明!否则我们会认为你是冒充贵族的人类奸细!”海尔博提着他的长剑,站立在高高的城墙上,沉着的向叶知秋喊着话。

“狗屎!”叶知秋狠狠的朝海尔博比了个中指,回头看了看不断迫近的大耳怪士兵,打消了继续解释的念头——火烧眉毛了还出示什么身份证明?!这个喊话的人真是脑子有问题!

叶知秋转过身来,抽出一支精灵铁箭,冷静的拉开了精灵长弓,“嗖”,二百米开外的一个大耳怪应声倒地,锋利的精灵铁箭射穿了他的大腿。

“可惜了,本来是想射胸部的。”叶知秋摇了摇头,再次抽出一根精灵铁箭,冷静的瞄准了一个拿着弯刀的大耳怪,这时,距离最近的大耳怪们相距镇子大门已经只有一百五十米左右了。“嗖”,这个大耳怪腹部中箭,倒在地上用双手按住露在外面的箭杆,痛苦而徒劳的想阻止生命的流失。

一百二十米,“嗖”,又一个拿着弯刀的大耳怪胸部中箭,倒地身亡。

一百米,“嗖”,“嗖”,“嗖”……在这个距离,叶知秋已经不需要刻意瞄准,射击的速度开始加快,不断有大耳怪中箭倒地。

五十米,剩下完好无伤的大耳怪已经不足三十了,并且大多数都是衣衫不整,手中的武器也是乱七八遭的家伙,那些穿戴稍微整齐一些,提着暗红色大耳怪弯刀的家伙已经被叶知秋重点照顾下杀的差不多了。

城墙上,海尔博眼神闪烁不定,阴沉的看着叶知秋沉稳的射击动作。城墙上的卫兵们已经被叶知秋的射箭技巧惊呆了,要不是海尔博严禁他们喧哗,他们早就高声欢呼起来了。如果不是海尔搏禁止他们私自参战,受到叶知秋战斗情景鼓舞的卫兵们估计早就用他们那蹩脚的射击技巧用手持轻弩参战了。

叶知秋放下了手中的弓箭,这么近的距离,射不了多少箭了。他解下背上的菜板版“盾牌”,把盾牌中央的布条缠在左前臂处,右手抽出腰部的大耳怪弯刀,做好了肉搏战的准备。

“充斥于天地间的魔法元素啊,请赐予我强大的力量,元素飞弹,现于我手。”趁着还没有和大耳怪接战,叶知秋念起了元素飞弹的咒语。

咒语声停,一颗鸡蛋大小的五彩魔法圆球出现在叶知秋持刀的右手旁,“去……”叶知秋弯刀一挥,元素飞弹朝着他用意念锁定的一个大耳怪士兵飞去。

“砰——”一声沉闷的炸响,那个跑的最快的大耳怪战士,脑袋被元素飞弹轰成了碎片。

“海尔搏,你在干什么!眼看着一个人类的魔法师在你的眼皮底下和大耳怪作战,却不上前支援,就算他不是哈蒙代尔的领主,以你的行为,只要帝国知道了,就是死罪!”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出现在城墙上,原来,是哈蒙代尔上任领主的管家到了。

“卫兵们,立刻打开城门,和外面的魔法师大人一起并肩杀敌!”管家顾不上再和海尔搏理论,以他崇高的威望,直接夺过了海尔搏的指挥权。

“嗷——”城墙上的卫兵虽然都是些刚放下锄头的农夫,但基本上也是二十岁左右的热血小伙子,看着叶知秋大杀四方,干掉了近一半的大耳怪,再加上叶知秋施展的元素飞弹魔法,表明了他的魔法师身份,这给了他们无比的勇气,大家嗷嗷叫着,争先恐后的蜂涌而出。

叶知秋也听到了老管家的声音,见状,不由大喜,他学着电影里那些威风凛凛的将领们,大喊一声:“勇士们,随我冲杀!”

有人说过,一头狮子带领的羊群远比一头绵羊带领的狮群更厉害。此刻,人类一方士气高涨,个个都激动、兴奋的双脸通红,奋不顾身的就跟着叶知秋向大耳怪士兵们冲去。相反,仅剩的二十几个大耳怪士兵,被叶知秋的元素飞弹和高超箭技吓破了胆,魔武双修,远程和近战兼顾,这不正是人类的游侠最显著的特点吗?

不知是谁带头,剩下的大耳怪士兵,只要没有受伤的,无不转身逃跑,抱头鼠窜,大家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无不亡命奔逃。 IvNoTGbKaBARnmGiTK05XC2xAApaiR9GQS30Y3Srf9mlJ7POMRfqQ2+X9Gsl5HuK



第五章 领主老爷

没有理会叶知秋不知所谓的大骂声,老管家弯腰捡起地上的卷轴,慢慢的打开,仔细的看了起来。

越看下去,老管家的脸色就越难看。

事实证明,这个年轻人说的话都是真的,哈蒙代尔曾经至高无上的领主,马克汉姆爵士大人,确实已经放弃了这块土地,这个卷轴上明确的表示了他的继承人就是面前这个坐在地上破口大骂的年轻人,为了防止他人假冒,上面还附上了新领主的魔法肖像,这可是做不了假的。

也就是说,现在哈蒙代尔所有的一切,不论是土地、城堡或是领民,包括自己这个管家在内,都属于这个自称为叶知秋的新领主了。

一想到自己忠心耿耿的服伺了马克汉姆爵士大人二十几年,却被主人无情抛弃,福勒什就不由的悲从中来,难道自己这个管家就当的这么失败,在主人的眼里还比不上那些个只会舞刀弄剑的护卫么?

见老管家半天不吭声,倒是还坐在地上的叶知秋有点沉不住气了,心里暗想难不成又被人涮了一回,连这份文件也是假的不成?

眼前这个老头可是说过,如果文件有假自己就是大罪,要坐大牢的!

叶知秋越想越是心惊,自己虽说不是青春无敌,可也风华正茂,要是被捉去坐牢那这世上还真是没有天理了。

边上的卫队士兵们脖子伸的老长,眼睛都快从眼眶里突出来了,却怎么也看不到卷轴上到底都写了些什么。

一时之间,在场的人都各怀心思,无人出声,气氛相当诡异。

最终,还是叶知秋率先打破了沉默,他从地上跳了起来,怒到:“老人家!你看完了没有!你不会真的想不认帐吧?”

他这一吼,倒是提醒了卫队士兵们自身的职责,眼见这个十分可疑的家伙跳了起来似乎不怀好意,唯恐福勒什大人受到伤害,齐刷刷的将手中的长矛对准了叶知秋,海尔博的长剑更是直接架在了叶知秋的脖子上。

这下不但是叶知秋吓了一跳,差点就准备穿越回地球了。连老管家也被吓坏了,这要是不小心把新领主给杀了,那自己岂不是成了杀害主人的无耻之徒,这个罪名福勒什可是担当不起:“住手!你们干什么?海尔博,快把剑挪开!小心别伤到了领主大人!”

这一下,不但是士兵们,连远处围观的领民们也是一片哗然——敢情这个落魄无比的年轻人还真是新任的哈蒙代尔新领主了?

以往新领主上任,哪次不是风风光光、前呼后拥?不说远的,二十几年前马克汉姆大人到这里时,单是车队就排了几里长,更别说还有大队的武士前后护卫!马克汉姆大人当时那叫一个趾高气昂!

这个领主倒好,马毛也没见一根,直接就是步行来的,还是光杆司令一个,连个护卫或是仆人都没有,和普通的旅人一样竟被大耳怪们给追杀到哈蒙代尔的大门口。

这样的领主大人虽不敢说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了。

挥手让士兵们退下,老管家恭恭敬敬的向着叶知秋弯腰行了个平民觐见贵族的礼仪,这才小心问道:“领主大人,刚刚没伤到您吧?”

身为一个职业管家,福勒什从小就被教育要无条件的服从主人的安排,这样的观念在他的心中早已是根深蒂固。因此,即使是被原主人像送货物般送给了新领主,他也不会有任何怨言,顶多感叹一下自身命运多桀罢了,所以他能很快的就接受了叶知秋是自己新主人这一事实,并开始担心是否因为自己的疏忽而让新主人受到了伤害。

见老管家认可了自己的身份,叶知秋心中的一大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心想要是老管家再慢点喊住手自己恐怕只有先穿越回地球了,那时候事情可就麻烦了。

有了底气的他心情大好,眉开眼笑,大方的一摆手道:“没事没事,本领主是大人有大量,不会和你们计较的!哈哈哈哈!”

“领主大人真是仁慈!”老管家连忙再次行礼表示感谢,然后向着还在发愣的士兵们骂道:“你们这些蠢货!还不快过来见过新的领主大人!大人饶恕你们的罪过,这是天大的恩惠!快谢谢领主大人!”

十几个士兵连忙乱哄哄的拥上来向叶知秋行礼,连卫队长海尔博也隆尔重之的将配剑举在胸口行了个武士礼。

“免了,免了!”学着以往在电视里皇帝老儿的派头,叶知秋大大方方的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免礼,混然不觉的自己现在衣衫褴褛,这么装模作样反而显得不伦不类,心里还暗爽不已,心想这些人就是咱的小弟了,以后咱也是有小弟的老大了,再也不用亲自出马打架了。

想想自己这段时间的遭遇,那可是被大耳怪们欺负惨了。虽说前前后后、跑跑杀杀地也弄死了上百个大耳怪,可是由于魔法值太少,他又不懂武技,大部分时间只要一被大耳怪发现就是一阵鸡飞狗跳地逃跑。他心中暗自决定等回头安顿下来非得带上千八百个小弟去找找这些强盗的晦气不可。

到时不把这些强盗们揍的屁乱尿流、鸡飞狗跳、落花流水、一败涂地,以后见着本领主就望风而逃,那咱也算是白穿越这一回了,白当这个什么大领主了。

眼见自己的新主人在士兵们行礼过后就一直在那双手叉着腰口水流得老长的直傻笑,老管家不由得有点纳闷,士兵们也是面面相矑,这新主人到底是怎么了,不会是被大耳怪们追得太狠了还是撞过头了,有点头脑不清醒了吧?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领主大人!!”担心不已的老管家一连叫了三声,才让新晋领主从英雄无敌的白日梦中清醒过来。

发觉自己有点失态,叶知秋连忙擦了擦嘴角流下的口水,换了一副严肃面孔:“啊,这个,本领主刚刚正在规划咱们领地未来的美好前景,一时有点入神了,啊,对了,管家,你叫福什么来的?”

“大人,我是您忠心的管家福勒什!”

“福什么?真是拗口!这样吧,今后我叫你老福好了,不对,应该叫你福总管,对,就叫福总管了!哈哈哈!这样叫才威风又好听嘛!你说是不是?”

“福总管?大人,小人的名字是福勒什,而且小人是管家,不是什么总管!”老管家苦着脸应道,心想什么福总管啊,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叶知秋把脸一板:“我说叫福总管就是福总管,还有,以后别大人大人的叫,要叫我老爷,知道吗?”

“是!大人睿智!”不得已,老管家只得接受了新主人给自己起的新称号。

“嗯?”

“是!老爷睿智!”

“这还差不多!”叶知秋满意的拍了拍老管家的肩膀,多日未洗的手在老管家整洁的紫色长袍上留下了一个清晰的黑手印,“福总管,前头带路,老爷我要打道回府了!”

老管家一愣:“老爷,打道回府是什么意思?”

“福总管你不是吧?连打道回府什么意思都不明白?你这个管家当的有点不称职啊!”叶知秋不满的看了老管家一眼,心想这老货也太没文化了,这么直白的话都听不明白,“打道回府不就是回家的意思吗?你这个管家不会连本领主该住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吧?”

他全然忘了自己现在所处的世界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老管家一头汗水,暗道这是什么地方的语言,自己见多识广都没听说过,看来这位领主老爷比自己想像的厉害多了,要小心点服伺才行:“回家?原来老爷您要回城堡是吧?小人愚钝,望老爷见谅!”

“快快快!领主老爷要回城堡了!你们几个前面开路,让那些围观的领民们把路让开!”虽然在新领主面前老管家很是拘谨,但对下人他可没那么客气了,指手划脚间多年身处上位的威严让士兵们一阵鸡飞狗跳,“海尔博,你带人把大门给看好,千万别让大耳怪们打进来了!那个谁,就是你,快,去通知领民们,这位叶知秋老爷就是我们哈蒙代尔的新任领主,让他们快出来夹道欢迎新领主!还有你,快去胜利驿站通知克里斯迪,让他把马车赶一辆过来,领主老爷累了!”

新任领主满意的看着老管家安排这安排那,这个福总管不错,真的不错,非常不错,善解人意,做事又井井有条,更难得的是对自己盲目的忠心啊,仅凭一份文件就把自己当成至高无上的主人了,这样的人,以前他只在影视剧里见过。

真是深得吾心,深合朕意啊!非常有当地主老财的狗腿子的潜质!这是叶知秋领主给福总管的评价。

不一会,一辆略显破旧的马车被一匹高头大马拉着来到了正在大门内等候的众人面前,一个黑脸矮个的男人从车夫的位子上跳下,诚惶诚恐的向着老管家行了个礼:“福勒什大人!不知道马克汉姆领主大人在哪呢?我这辆破车领主大人怕是看不上眼!”

这个可怜的驿站老板昨晚喝醉了,睡得死沉,连大耳怪来袭的警钟都没听见,更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当领主卫队的士兵闯进他家里将他从床上拎起来说要临时征用马车去接领主大人回城堡时,胆小怕事的驿站老板差点没吓晕过去。

在他眼里,高高在上的马克汉姆大人从来都是用城堡里那辆即豪华又坚固需要四匹马拉动跑的飞快的四轮大马车出行的,什么时候他这驿站的破马车也有接送领主大人的资格了?

他到现在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老管家不高兴地道:“克里斯迪,你该少喝些酒了,这么大的事你都不知道,现在我们哈蒙代尔的领主已经不是马克汉姆大人了,而是这位叶知秋老爷!还不快向领主老爷问早安!实在是太失礼了!”

顺着老管家的手势,驿站老板看见了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年轻人正在冲自己笑,这个年轻人还冲自己挥了挥手,克里斯迪敢指着老天爷发誓,这个所谓的领主老爷的手比自己这个常年和马匹打交道的驿店老板的手还要黑上几分,他身上的泥土和污垢的份量足于和自己驿站里那匹最不爱洗澡的灰色懒马相毗美。

这个人不像个领主,倒像是那些大城市里常常可以看见的乞丐,如果这样的人也能当上领主,那自己就是国王了。

驿站老板克里斯迪终于确定了一件事,自己真的喝太多酒了,才会做这么奇怪的梦,高高在上的领主大人怎么可能会借用自己这样的破马车呢?

想起以前马克汉姆大人曾经把自己高价买来的几匹好马以低价抢走,想起以前马克汉姆大人一次次的派人来自己家里收取各种各样的苛捐杂税,想起最近因为大耳怪强盗封锁道路让驿站几乎关门大吉不得不每天借酒浇愁的痛苦,克里斯迪不由的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梦里打人是不犯法的!而且还是打一个领主!克里斯迪兴奋了。

叶知秋大领主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这个驿站老板,这个男人盯着自己即不说话,也不请自己上车,脸上还阴晴不定,这是怎么了?

自己可是把亲民姿态摆的十足了啊,都不计较他身上这么大的酒味直冲鼻端难受的要命了,还主动和他打招呼,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疑惑的看向了老管家,却发现老管家正一脸惊恐的大叫:“老爷小心啊!”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头上一痛,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IvNoTGbKaBARnmGiTK05XC2xAApaiR9GQS30Y3Srf9mlJ7POMRfqQ2+X9Gsl5H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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