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天,然而我的心中仍然有些放不下那孤苦伶仃的阮老汉,身体好了之后特意去探望了他几回,许是因为姑娘我乖巧可爱(呕),又许是因为我亲切善良(再呕),再许是我……(STOP!)总之阮老汉已经不像初次见面时那样对我假以声色了,加上我时常开导他,给他说说笑话猜猜谜什么的,几次闲聊下来就把我当做了大侄女儿一样无话不谈了。
当然……敬老爱老是传统美德,人尽其用也是生存法则。接近阮老汉并不仅仅是爱心使然,重要的一点是,我看中了阮老汉独居的那所院子。阮老汉和阮铃儿相依为命,现居的那套小合院儿是上一辈儿传下来的,如今阮铃儿死了,她原先睡的那间西厢房就空了下来,现在阮老汉一个人住着,显得十分的空落。
我的计划是:倘若岳清音哪天突然翻脸,坚决不肯认我这个雀占鸠巢的妹妹,硬是要将我赶出府去——或者生出其他什么变故,我也好有个退路,先同阮老汉打好关系,将来租住在他家,一来有了落脚之地,二来相互也有照应。前些日子我疯狂逛街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找套便宜的住处,如今认识了阮老汉倒也省了不少事。
至于生活费方面的问题,岳灵歌每月有二两银子的零花钱,幸好她不是爱花钱的主儿,攒下来的大概有二、三十两,再加上她那为数不多的首饰——首饰店我也逛了不少家,相同商品的物价已经了然于胸,若拿去当铺典当成银两,也不至于太吃亏。杂七杂八估算下来大约也能凑个一百来两,以天龙朝的物价标准来说,足够我省吃俭用过个两三年的。
虽说现在还没有发现岳家哥哥要赶我出府的苗头,不过未雨绸缪,一切还是先做好万全准备的为妙。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认为是时候向阮老汉提前打好招呼了,于是今日一大早,我既未带丫头也未带小厮,悄悄地从偏门出了府。偏门只有两个守门家丁,以防万一,我走之前微笑着告诉他二人:“我去给哥哥买一些补品,为了给他惊喜,此事要保密,你们两个可莫要说漏嘴了哟!”两个家丁连忙点头应是。
一路也不耽搁,直奔阮老汉的住所而去。租住的原因自然不能告诉他,且他一直也不知道我是刑部中大夫岳明皎的女儿,只当是普通的富家小姐,我还忽悠他说我是庶出的,在家常受欺负——于是只对他说届时我若被正室赶出家门,只怕要先在他这里租住一段时间,阮老汉当即便答应了,反正又不是白住他的,乐得送个顺水人情。
顺利搞定此事,我心中总算踏实了些,来的时候我是由城内穿街过巷走的最近的路,回去的时候便不急了,因此择路沿了城西的一条大河不慌不忙地边欣赏景色边往回走。
此河名唤“虞渊”,而虞渊是传说中日落的地方。河面宽广,衔有远山,堤边青草茵茵,垂柳郁郁,偶有凉风拂面,实是惬意非常。
慢慢踏了青草沿河而行,摘两朵雪白小花簪于鬓上,正自得其乐间,忽见前方柳树下躺了一个人,双臂枕于头下,用一只大斗笠盖着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秋色粗布衫,悠闲地翘着二郎腿,裤脚高高地挽在膝头,露出两截修长结实的小腿和一双赤着的大脚丫子,翘起来的那只脚丫子的趾缝间还夹着一根狗尾巴草,随着微风四外摇摆。在他的身旁用戳在地面的树杈架着一杆钓竿,钓线垂入河中,另还有一只鱼篓和两只胡乱丢在那里的木屐子。
原来是个垂钓的,见我近前仍旧一动不动,想是已酣然入梦,还真是悠闲呢。
我向河里瞅了瞅,并未见到鱼儿咬钩,心说这家伙究竟是来钓鱼的还是来睡觉的,这会子就算是有鱼上钩他也狗屁不知。再转回脸来瞅瞅这人,身上衣衫虽粗简,却是随性自然,两只大脚虽赤着,倒也干净红润,悠哉游哉地仰卧于天地之间,不被红尘而扰,不为凡世所忧,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竟是位逍遥自在人。
心中不由对这人有了些好感,因他所拥有的这份随心所欲正是我欲达却达不到的。若说现在的我确实不愁吃穿,然而幽闺深邃,女子慎行,并不能真正的做到畅所欲言、为所欲为,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嫁个有钱人富贵终老,慢慢被这古代世界所同化所束缚,彻底变成一个古人。
对我这个现代人来说束缚是可怕的,封建君主制下的古人没有几人能真正了解自由的含义,因此他们习惯了被各种东西束缚,可我……我能习惯么?想要做富贵米虫,就必得放弃自由,有得必有失,富贵与自由哪一个更适合我这个没有任何自主谋生能力的弱女子在古代生存下去?不要太理想主义,答案是刺耳且凉薄的:富贵。
正因为这答案对我来说早就显而易见,所以我此时才更羡慕身边这人拥有着另一个答案。忍不住蹲身轻轻坐在他旁边的草地上,抱着膝头望住泛着微澜的河面,任轻风拂着发丝和衣袂,仿佛一时间也沾染到了他的悠然惬意,心中竟也轻松愉悦起来,忍不住胡思乱想:其实……若嫁了这样的一个人……也未尝是件坏事……
我无聊的想像一经脱缰便很难收住,河面平静依旧,我脑中却已风云际会,正意淫得酣畅淋漓之时,忽觉得脸上一阵湿凉,抬头望去,见不知何时竟然落起了密密绵绵的小雨,天空一水儿的青灰,让人突然有种失重感。
果然是六月天,孩儿脸,说变就变。就在我仰着脖儿冲老天眨巴眼儿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顶大大的斗笠就扣在了我的头上。
这……斗笠?难道是……身边这个家伙的?他……竟还是个好心人呢!
我半是感激半是期待地慢慢扭过头去,见他果然已经醒了,蹲在我身后侧方,赤着的双脚踏在松软的草皮上,袖口也被挽到了肘部,两根结实的小臂搭在膝盖上,一只大手还捏着方才的那颗狗尾巴草。我用一根手指将下压的斗笠沿儿抬高,然后视线里就出现了这人的一张笑脸。
呃……那个……告诉我,这一定是幻觉……怎么、怎么会是他……
“季大人……今天不坐堂么?”我虚弱无力地含笑问道。
这深深的眉眼,这玩味的笑容,不、不是那季大狗官还、还能是谁!——嗷MY GOD!
见惯了他大红官袍在身的样子,如今乍一换了普通衣衫凭添了几分闲散慵懒,然、然而依旧是让人讨厌!看他这副对我的存在毫不感到惊讶的样子,显而易见这家伙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坐在他的身边!他、他他他竟然装睡到现在!真真气死我了。
天可怜见啊!我纯洁又甜美的第一次小小心动啊!竟然如此凄惨地浪费在了这个狗官的身上啊!天理何在啊!惨绝人寰啊!哇啦哇啦啊!
季狗官眼底笑意浓浓,回答我的话道:“为兄偶尔也想偷偷懒呢。”
我完全不想再说话了,默默从草地上站起身,掸掸身上沾的草叶子,本想把斗笠还给他,但一看雨似乎越下越大,立刻就打消了这念头。狗官也站起身来,穿上他那双大大的木屐,而后收了钓竿,拎上鱼篓,冲我笑道:“灵歌妹妹是想先找个地方暂时避雨还是直接回府呢?”
“这雨大概一时半刻停不了,灵歌还是直接回去的好。”我轻声道。
“那为兄送妹妹回府。”狗官笑眯眯地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走先。
我原欲拒绝他,但一想他的斗笠还在我的头上,只好默允。沿了河堤快步而行,没走多久雨势竟然滂沱起来,忍不住回头看了眼走在身后的狗官,见他身上衣衫早已湿透,紧紧贴住皮肤,倒勾勒出一副好曲线……咳咳。
“大人……找个地方避避雨罢……”我终究还是没能硬下心肠。
狗官一手遮在额前挡住滑下面颊的雨水,向我笑道:“这雨大概要下很久,还是赶回府去的好。”
那……这可是你说的,到时感冒发烧可不能怪我,斗笠也是你自己愿意给我用的,这人情可不算数!
不再多言,我加快步子,几乎一路小跑地奔回了岳府,狗官才要奔着大门而去,我连忙轻声叫住他:“大人……走偏门罢。”狗官挑着眉毛好笑地望着我,我不予理会,带了他绕到了偏门,守门家丁将我俩让进府去。
“大人的衣服湿透了,不妨先换上家兄的干衣服,以免伤风,待雨停了再走不迟。”我一边带着狗官穿庭过院一边佯作关心地道。
“如此有劳灵歌妹妹了。”狗官毫不客气地笑着应了,害我心中后悔不该多那一句嘴,岳家父子此时都不在府中,作为唯一的主人,姑娘我还得陪他歇着陪他喝茶陪他聊天儿(所谓三陪“小姐”),简直是自找苦吃。
平时伺候岳清音起居的只有小厮长乐一人,偏巧他今儿还回家去了——岳府的规矩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人性化的,每个仆人每月都有一天的探亲假,家不在本地的仆人可以攒到一起休。
是以……只好由我亲自引了季狗官前往岳清音所住的地方。由于对那位心思缜密的哥哥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我从来没有接近过他的住所,也就是趁他不在家的时候为了熟悉府中环境远远地向这边望过一望,当时就十分地羡慕他居住的环境。
与我独占一个小跨院儿不同,岳老哥是居于一座双层小楼中,四外翠竹环绕,白石铺径,一座白色灵璧石堆叠而成的数米高的假山与楼相依,山上藤萝薜苈沿房檐垂下,平日里随风摇曳,郁郁生香,恰是个幽静怡人的所在。而此时骤雨洗竹,却更添了几分清冷寂寥之意。
也不知是岳清音的吩咐还是下人们心有敬畏,一路走至楼前竟见不到半个人影,我将斗笠摘下靠在门前廊上,轻轻去推那门,门便应声开了。
进门是个小厅,设有梨花木的桌椅,除茶具外再无多余摆设。卧房在二楼,我带着水淋淋的狗官由楼梯上去,第一间是书房,第二间方是卧室。
卧室的北墙设有衣柜和架子床,床上吊着浅青色的帐子,东窗正笼着一方竹影,窗前一案一椅。整个卧室素净简洁,倒颇合岳清音的风格。
我打开衣柜门,里面是叠放整齐的衣服,随意取了一套苍青色的出来先放在床上,而后转身至洗脸架子上取了擦脸的巾子递与狗官,轻声道:“大人先擦擦雨水,灵歌在楼下恭候。”
狗官接过巾子笑道:“灵歌妹妹也先去将衣服换了罢。”
我低头看看自己,见裙摆也湿了大半,溅了不少的泥点子,遂道:“既如此灵歌去去就来。”于是转身出门,径直下楼回到我住的院中。
才将身上衣服脱下来我就傻了眼,但见裙后臀部的位置豁然印着两个屁股蛋儿形的泥印子——想是在那河边草地上坐的时间太长了,天潮地湿,是以就产生了如此奔放的效果……
我蓦地想到这一路走回来时那狗官始终是走在我的身后的,那岂不是说……他、他都看到了?
嗷——
我不活了,呜哇哇,这人丢大了……那该死的狗官!他、他全都看见了,竟然还装着不知道——虽然这种事确实不好出声提醒以免我当场尴尬,可、可越是这样反而越让我事后感到难堪啊!呜呜呜……那狗官不定在心里头怎么笑话我呢!我讨厌死他了,呜呜呜……
一时间我是又羞窘又气愤,对着那俩屁股蛋子印儿浑身哆嗦体如筛糠,吓得一旁的绿水连忙过来摸向我的额头,我咬牙低声道:“我没事……把干衣服拿来吧……”
换罢衣服,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让自己胸中的羞忿平息下来,令青烟去泡壶好茶,待会儿送到岳清音的住处去,我自己则撑了伞由绿水陪着忍辱负重地先行往那边走,到得门前,深做几个呼吸,而后推门入内,见那狗官正负手立在窗前赏雨,身上穿着岳清音的衣服,岳清音的身形较为瘦削,因此这衣服穿在狗官身上略显紧绷,本是穿起来极为飘逸的款式,硬是让这个发育好得过份的家伙穿出了性感韵味,直令我忍不住想在他那貌似很有弹性的臀部上狠狠地印上两个泥脚印子。
呼……呼……冷静,低调做人,百忍成金。
狗官听见我进门,转过身来对着我笑,这该死的笑容如今在我看来简直是十恶不赦!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罪恶滔天(冷静、冷静)!
“大人久等了。”我轻声道,低着头,不愿再看他那张挂着勘透人心的笑容的脸。
“灵歌妹妹请坐。”狗官竟反客为主地请我落座,而后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青烟端了茶盘进来,替我和狗官斟了茶,便同绿水退到我身后随侍。
接下来便是一阵诡异的沉默,通常这样的情况总会令在场之人感到尴尬,然而姑娘我是个例外,以往在这样的场合下咱总是最若无其事、爱谁谁的那一个,拚的就是谁的脸皮够厚、谁的神经够粗。
反正我是不愿给那狗官好脸色,而狗官似乎出于犬类天生的敏感也不打算在这个时候招惹我,于是两个人进入精神PK阶段。我端了茶杯开始慢慢刮那上面的茶沫子,然后数杯子里的茶叶,大的共几片,小的共几片,卷着的共几片,畸形的共几片。数完茶叶喝了口茶,看着茶水中自己脸部的倒影,暗赞几句,眨眨眼,合上杯盖儿。
忍不住想看看狗官此时是不是已经无所适从抓耳挠腮了,谁知一抬眼却正对上他的两道笑着的目光,这、这家伙竟然从一开始就一直这样肆无忌惮地看着我,丝毫没觉得不自在。
哼……棋逢对手嗬?(当厚脸皮遇上厚脸皮……)
好罢,将他一军!我睁大眼,用半是懵懂半是疑惑的目光迎向他,意思是大人你这样看着我有什么事么?
狗官眼中笑意更浓了,两尾黑眸弯成了下弦月,反而更加放肆地望进我的眼睛里来,那眼神儿仿佛在说看你个小样儿能装到什么时候!
这,这,你一个国家公务员,行为不能检点一些么!哪儿有这么盯着一个姑娘家看的(哪儿有这么盯着一个男人看的)!总之这亏不能吃,你看我一眼,我须还你十眼,眼眼相报何时了?不是不了,时候还早……咳。
我们这厢眉来眼去厮杀正酣,那厢绿水青烟率先在这古怪的沉默气氛中崩溃了。绿水窘着上前低声对我道:“小姐……时候不早了,小婢且去看看午膳好了没有,您……您和季大人先稍候片刻……”一边说着一边还对我使眼色,示意我说点儿什么打破尴尬。
我一笑,向狗官道:“外面雨势未减,大人今日又恰好不忙,若不嫌弃的话,就请在敝府用午膳罢。”
狗官笑道:“如此便叨扰灵歌妹妹了。”
你……你还真不客气!那脸皮怎么长的?厚得拿刀戳也戳不穿吧?等等……如果他留下吃饭的话,我岂不是还得坐陪?噢!该死!今天简直是我最倒霉的一天,出了大丑不说还得陪着害我出丑的人吃饭!
心中不禁一阵委屈,细想来只要我一遇见这狗官身边就没发生过好事,莫非他与我八字相克?忍不住问向他道:“听说大人才调任京都为官不久,那么此前是在何处任职呢?”
狗官笑道:“此前不过是在江南做个小小县令罢了。”
哦……原来以前是个小县令,哼哼,不过如此嘛……等、等等!若我没记错的话,外省县令应当是正七品官吧?而知府却是、是从四品啊!他、他一下子连升五级?怎、怎么可能!一、一定是走后门爬上来的!
尽量不使自己露出惊讶的神色,我接着问道:“不知大人原藉何处?”
“江南望城。”狗官轻笑,“与灵歌妹妹是同乡。”
唔……对了,他老爹和我老爹是好哥们儿来着,据说当年是一起进京赶考的,且还是同榜进士,而后一同入朝为官,他爹做了江南知府回至原藉之后两人就很少见面了。
“敢问大人是何时生人?”我就势又问道。
“雷炽四十二年,八月十五,子时三刻。”狗官眼中闪过一丝玩味,笑答道。
好!狗官的生辰八字搞到手了,待明日找个算命先生算算去,倘若真与我八字相克,便请个符什么的挂上,也好防他晦气……嘁,还八月十五,日子赶得倒不错,不晓得这家伙出生那天有没有天狗吃月亮的现象发生,哈哈哈哈……
“灵歌妹妹在笑什么?”狗官好笑地望着我。
咳咳,表情管理不善。
“大人真是年轻有为,灵歌很是佩服。”我虚情假意地道。
“灵歌妹妹过奖了,”狗官眼一眯,每当他这么笑的时候就总给人一种坏小子的感觉,“其实在为兄看来,以灵歌妹妹的聪颖剔透,若生为男儿身成就必在为兄之上呢。”——你看!又发坏了吧!真讨厌!
“大人又说笑了。”我掩口假笑,心中咬牙切齿。
狗官眯眯笑着,忽然向前一探身,压低声音道:“妹妹的兰夜亭事件解决得相当顺利罢?”
我登时怔住:这个家伙……他是怎么知道的?仅仅是因为我曾问过他由“鹊桥仙”能联想到什么地方就猜出来了吗?
狗官似是看出了我眼中的疑惑与震惊,低声笑道:“那日说到兰夜亭,为兄不由想起以前曾翻看前任留下来的卷宗时记录的一次事件:去年六月六日,一名为阮铃儿的少女在兰夜亭触柱身亡,经调查推测为殉情而死。恰妹妹去找为兄的时候正是六月五日,再结合妹妹所问的‘鹊桥仙’三字代指地名一问——通常只有情侣幽会时方用这样的暗语,是以为兄便妄下了推断:妹妹大概是对去年的那次事件颇感兴趣……”
这、这家伙长的是人脑子吗?且不说他对浩如烟海的卷宗中随便记录的一次小事件都能记得如此清楚,单凭我没头没脑的一个问题他就能够立刻结合相关事件猜到我的用意——他、他简直……太让我郁卒了!莫非这个家伙当真是我命中克星?
“大人多想了……”我勉强笑道,“灵歌哪里知道去年还有这样一桩惨事?不过是随便问问而已。况灵歌乃一介鄙薄女子,每日不过是在府中吃喝闲坐,荒度余生罢了,大人莫再取笑灵歌了。”
“荒度余生?灵歌竟是这么想的么?”接话的并非狗官,却是正由门外迈进厅来的岳清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