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抄梁宗岱先生译的莎士比亚的商籁一首:
啊,但愿你是你自己!但爱啊,你
将非你有,当你不再活在世上:
为这将临的日子你得要准备,
快交给别人你那温馨的肖像。
这样,你所租赁的朱颜就永远
不会满期;于是你又将再变成
你自己,当你已经离开了人间,
既然你儿子保留着你的倩影。
谁会让一座这样的华厦倾颓,
如果小心地看守便可以维护
它的荣光,去抵抗隆冬的狂吹
和那冷酷的死亡徒然的暴怒?
啊,除非是浪子:吾爱啊,你知道
你有父亲;让你儿子也可自豪
(《民族文学》一卷二期)
这是求爱求婚的诗。但用“你儿子保留着你的倩影”作求爱的说辞,在我们却是新鲜的(虽然也许是莎士比亚当时的风气,因为这些商籁里老这么说着)。“你知道你有父亲;让你儿子也可自豪。”就是说你保留着你父亲的“荣光”,也该生个儿子保留着你的“荣光”;这是一个曲折的新句子。而“租赁”和“满期”一套隐喻,和第三段一整套持续的隐喻,也是旧诗词曲里所没有的。这中间隐喻关系最大。梁先生在《莎士比亚的商籁》文里说:“伟大天才的一个特征是他的借贷或挹注的能力……天才的伟大与这能力适成正比例。”(《民族文学》一卷二期)“借贷或挹注”指的正是创造隐喻。由于文字的解放和翻译的启示,新诗里创造隐喻,比旧诗词曲都自由得多。顾随先生曾努力在词里创造隐喻,也使人一新耳目。但词体究竟狭窄,我们需要更大的自由。我们需要新诗,需要更多的新的隐喻。这种新鲜的隐喻正如梁先生所引雪莱诗里说的,是磨砺人们钝质的砥石。
苏俄诗人玛耶可夫斯基也很注意隐喻。他的诗的翻译给近年新诗不少的影响。他在《与财务监督论诗》一诗中道:
照我们说
韵律——
大桶,
炸药桶。
一小行——
导火线。
大行冒烟,
小行爆发,——
而都市
向一个诗节的
空中飞着。
据苏联现代文学史里说,这是玛耶可夫斯基在“解释着隐喻方法的使命”。他们说:“隐喻已经不是为了以自己的新奇来战胜读者而被注意的,而是为了用极度的具体性与意味性来揭露意义与现象的内容而被注意的。”(以上均见苏凡译《玛耶可夫斯基的作诗法》,《中苏文化》八卷五期。)这里隐喻的重要超乎“新奇”而在另一个角度里显现。
以上论到的都是翻译的抒情诗。要使这些译诗发生更大的效用,我想一部译诗选是不可少的。到现在止,译诗的质和量大概很够选出一本集子;只可惜太琐碎,杂志和书籍又不整备,一时无法动手。抒情诗之外还有剧诗和史诗的翻译。这些都是长篇巨制,需要大的耐心和精力,自然更难。我们有剧诗,杂剧传奇乃至皮黄都是的。但像莎士比亚无韵体的剧诗,我们没有。皮黄的十字句在音数上却和无韵体近似;大鼓调的十字句也是的。杂剧传奇乃至皮黄都是歌剧体裁,用来翻译无韵体的诗剧,不免浮夸。在我们的新诗里,无韵体的试验已有个样子;翻译剧诗正可以将这一体继续练习下去,一面跟皮黄传统有联系处,一面也许还可以形成我们自己的无韵体新诗剧。史诗我们没有。我们有些短篇叙事诗跟长篇弹词;还有大鼓书,也是叙事的。新诗里叙事诗原不发达,但近年来颇有试验长篇叙事诗的。翻译史诗用“生民”体或乐府体不便伸展,用弹词体不够庄重,我想也可用无韵体,与大鼓书多少间联系着。英国考勃(William Cowper)翻译荷马史诗,用的也是无韵体,可供参考。
剧诗的翻译这里举孙大雨先生译的莎士比亚《黎琊王》的一段为例。这一剧的译文,译者说经过“无数次甘辛”,我们相信他的话。
听啊,造化,亲爱的女神,请你听!
要是你原想叫这东西有子息,
请拨转念头,使她永不能生产,
毁坏她孕育的器官,别让这逆天
背理的贱身生一个孩儿增光彩!
如果她务必要蕃滋,就赐她个孩儿
要怨毒作心肠,等日后对她成一个
暴戾乖张,不近情的心头奇痛。
那孩儿须在她年轻的额上刻满
愁纹;两额上使泪流凿出深槽;
将她为母的劬劳与训诲尽化成
人家底嬉笑与轻蔑;然后她方始
能感到,有个无恩义的孩子,怎样
比蛇牙还锋利,还恶毒!……
(《民族文学》一卷一期)
这是黎琊王诅咒他那“无恩义的”大女儿的话。孙先生在序里说要“在生硬与油滑之间刈除了丛莽,辟出一条平坦的大道”,他做到了这一步。序里所称这一剧的“磅礴的浩气”,“强烈的诗情”,就在这一段译文中也可见出。这显示了孙先生的努力,同时显示了无韵体的效用。
史诗的翻译教我们想到傅东华先生的《奥德赛》和《失乐园》两个译本。两本都是用他自创的一种白话韵文译的。前者的底本是考勃的无韵体英译本。傅先生在他的译本的《引子》里说“用韵文翻译,并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觉得这样的韵文比较便读”。《失乐园》的卷首没有说明,用意大概是相同的。这两个译本的确流利便读,明白易晓,自是它们的长处。所用的韵文,不像旧诗词曲歌谣,而自成一体;但诗行参差,语句醒豁,跟散文差不多。傅先生只是要一种便于翻译便于诵读的韵文,对于创造诗体,好像并未关心。这种韵文虽然“便读”,但用来翻译《奥德赛》,似乎还缺少一些素朴和庄严的意味。傅先生依据的原是无韵体英译本,当时若也试用无韵体重译,气象自当不同些。至于《失乐园》,本就是无韵体,弥尔顿又是反对押韵的人,似乎更宜于用无韵体去译。傅先生的两个译本自然是力作,并且是有用的译本。但我们还盼望有人用无韵体或别的谨严的诗体重译《奥德赛》,用无韵体重译《失乐园》,使它们在中国语言里有另一副面目。《依利阿德》新近由徐迟先生选译,倒是用的无韵体,可惜译的太少,不能给人完整的印象。译文够流利的,似乎不缺乏素朴的意味,只是庄严还差些。
1943年,1944年。
真诗
二十年前新诗开始发展的时候,胡适之先生写了《北京的平民文学》一篇短文,介绍北京的歌谣(《文存》二集)。文中引义国卫太尔男爵编的《北京歌唱》(一八六九)《自序》,说这些歌谣中有些“真诗”,并且说:“根据在这些歌谣之上,根据在人民的真感情之上,一种新的‘民族的诗’也许能产生出来呢。”胡先生接着道:
现在白话诗起来了,然而做诗的人似乎还不曾晓得俗歌里有许多可以供我们取法的风格与方法,所以他们宁可学那不容易读又不容易懂的生硬文句,却不屑研究那自然流利的民歌风格。这个似乎是今日诗国的一种缺陷罢?
胡先生提倡“活文学”的白话诗,要真,要自然流利;卫太尔的话足以帮助他的理论。他所谓“生硬文句”,指的过分欧化的文句。
但是新文学运动实在是受外国的影响。胡先生自己的新诗,也是借镜于外国诗,一翻《尝试集》就看得出。他虽然一时兴到的介绍歌谣,提倡“真诗”,可是并不认真的创作歌谣体的新诗。他要真,要自然流利,不过似乎并不企图“真”到歌谣的地步,“自然流利”到歌谣的地步。那些时搜集歌谣运动虽然甚嚣尘上,只是为了研究和欣赏,并非供给写作的范本。有人还指出白话诗的音调要不像歌谣,才是真新诗。其实这倒代表一般人的意见。当时刘半农先生曾经仿作江阴船歌(《瓦釜集》),俞平伯先生也曾仿作吴歌(见《我们的七月》);他们只是仿作歌谣,不是在作新诗。仿的很逼真,很自然,但他们自己和别人都不认为新诗。——俞先生在《欢愁底歌》(《冬夜》)那首新诗里却有两段在尝试小调(俗曲)的音节;不过也只是兴到偶一为之,并没有尝试第二次。
“九一八”前后,一度有所谓大众语运动;这运动的一个支流便是诗的歌谣化。那时有些人尝试着将所谓农民大众的意识装进山歌的形式里——工人的意识似乎就装不进去。这个新的歌谣或新诗只出现在书刊上,并不能下乡,达到农民的耳朵里,对于刊物的读者也没有能够引起兴味,因此没有什么影响就过去了。大众语运动虽然热闹一时,不久也就消沉了下去。主要的原因大概可以说是不切实际罢。接着是通俗读物编刊运动,大规模的旧瓶装新酒,将爱国的意念装进各种民间文艺的形式里。这里面有俗曲,如大鼓调,但没有山歌和童谣,大约因为这两体短小的缘故。这运动的目标只在“通俗读物”,只在宣传,不在文艺,倒收到相当的效果,发生相当的影响。
抗战以来,大家注意文艺的宣传,努力文艺的通俗化。尝试各种民间文艺的形式的多起来了。民间形式渐渐变为“民族形式”。于是乎有长时期的“民族形式的讨论”。讨论的结果,大家觉得民族形式自然可以利用,但欧化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利用民族形式或文艺的通俗化而论,也有两种意见。一是整个文艺的通俗化,一面普及,一面提高;一是创作通俗文艺,只为了普及,提高却还是一般文艺(非通俗文艺)的责任。不管理论如何,事实似乎是走着第二条路。这时期民族形式的利用里,山歌和童谣两体还是没有用上。诗正向长篇和叙事体发展,自然用不到这些。大鼓调用得却不少,老舍先生的《剑北篇》就是好例子。柯仲平先生的《平汉铁路工人破坏大队的产生》参用唱本(就是俗曲)的形式写成那么长的诗(并没有完),也引起一般的注意。这种爱国的诗也可算作“民族的诗”。但卫太尔那时所谓“民族的诗”似乎只指表现一般民众的生活的诗,他不会想到现在的发展。再说他那本《北京歌唱》里收的全是儿歌或童谣,他所谓“真诗”和“民族的诗”都只“根据在这些歌谣之上”,跟现在主张和实行利用民族形式的人也大不相同的。
从新诗的发展来看,新诗本身接受的歌谣的影响很少。所谓歌谣,照我现在的意见,主要的可分为童歌(就是儿歌),山歌,俗曲(唱本)三类。新诗只在抗战后才开始接受一些俗曲的影响,如上文指出的——“九一八”前后歌谣化的新诗,尝试的既不多,作品也有限(已故的蒲风先生颇在这方面努力,但成绩也不显著),可以不论。不过白话诗的通俗化却很早就开始。有一种“夸阳历”的新大鼓,记得民国十四年左右已经出现。更值得重提的是十七年《大公报》上的几首《民间写真》,作者是蜂子先生,已经死了十多年。现在抄一首《赵老伯出口》在这里:
赵老伯一辈子不懂什么叫作愁,
他老是微笑着把汗往下流。
他又有一个有趣惹人笑的脸,
鼻子翘起像只小母牛。
他的老婆死了很久很久,
儿子闺女都没有,
三亩园子两间屋,
还有一只大黄狗。
赵老伯近年太衰老,
自己的园地种不了。
从前种菜又种瓜,
现在长满了狗尾巴草。
夏天没得吃,冬天又没得穿,
三亩园子典了三十千。
今年到期赎不出,
李五爷催他赶快搬。
赵老伯这几天脸上没有了笑,
提起了搬家把泪掉:
“那里有啥家可搬?
提上棍子去把饭来要!”
“这园子我种过四十年,
才卖了这么几个钱!
又舍不开东邻共西舍,
逼我搬家真可怜!”
“从未走路先晃荡,
说不定早晨和晚上,
我死也要死在李家桥,
天哪!我不能劳苦一生作了外丧!”
“快滚!快滚!快快滚!”
李五爷的管家发了狠。
秃三爷的利害你该知道!
“摸摸你吃饭的家伙稳不稳?”
赵老伯有个好人缘儿,
小孩子都喜欢同他玩儿。
因为李五爷赶他走,
大家只能把长气吸一口。
一瘸一拐奔了古北口,
山上山下几行衰柳。
晨曦里我远望见他同他的老伙伴,
赵老伯同着他的大黄狗。
(《大公报》,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这够“自然流利”的,按卫太尔和胡先生的标准,该可以算是“真诗”。其中四个“把”字句和一些七字句大概是唱本的影响,但全篇还是一般白话的成分多。本篇描写农民的生活具体而贴切;虽然无所谓农民大众的意识,却不愧“民间写真”的名目。作为通俗的白话诗,这是出色当行之作;但按诗的一般标准说,似乎还欠经济些——原作者自己似乎也没有认为一般的新诗。
所谓“自然流利”的“真诗”,如上文所论,是以童谣为根据的。童谣就是儿歌,并不限于儿童生活,歌咏成人生活的也尽有。“童谣”是历史上传下来的名字,似乎比儿歌能够表现这种歌谣的社会性些——我并不看重童谣的占验作用,而看重它的讽世作用。童谣是“诵”的,也可以算是“读”的。它全用口语,所谓“自然流利”;有时候压韵,也极自然,念下去还是流利的。但是童谣跟别种民间文艺一样,俳谐气太重而缺乏认真的严肃的态度;夸张和不切实更是它的本色。这是童谣的“自然”。“流利”的语调儿见出伶俐,但太轻快了便不免有点儿滑,沉不住气。这也许可以说是不认真的“真诗”罢?再说童谣复沓多,只能表现单纯和简单的情感,也跟一般的诗不同。新诗不取法于童谣,大概为了这些。
山歌是竹枝词一脉,中唐李益有诗道,“无奈孤舟夕,山歌闻竹枝”,可见,对山歌也该是的;刘禹锡《竹枝词》引中有“以曲多为贤”的话,似乎就指的相对竞歌,竹枝词原可以合乐,且有舞容;现在的山歌调也可以合乐,舞容却似乎没有。但现在的山歌以徒歌为主。竹枝词从刘禹锡依调创作以后,成为诗的一体;不过是特殊的一体,专咏风土,不避俗,跟一般的七绝诗总有些分别。后来搜集山歌的人称山歌为“风”,如李调元的《粤风》;“风”的名字虽然本于《国风》,其实只是“歌谣”的意思。这与一般的诗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现在的山歌以歌咏私情(恋爱)为主,最长于创造譬喻。在创造譬喻这一点上,是值得新诗取法的。山歌也尽量用白话,虽不像童谣的“自然”,比一般的诗却“自然”得多。可是因此也不免徘谐,洒脱,不认真。山歌是唱的,虽然空口唱,也有一定的调子,似乎说不上“流利”与否。又因为是唱的,声就比义重;在不唱而吟诵的时候,山歌的音调也还跟七绝诗一样。新诗是“读”的或“说”的,不是唱的,它又要从旧诗词曲的固定的形式解放,又认真,所以也没有取法于山歌。
俗曲的种类很多,往往因地而异,各有各的来历,这里无须详论。俗曲大多数印成唱本,普通就称为唱本。许多的小调和大鼓调都有唱本。唱本以七字句或十字句为基调;有些可以合乐,但长篇只为吟诵而作。唱本篇幅长,要句调整齐,得多参用文言,便不能很“自然”。它的“自然”还赶不上山歌,但比一般的诗总近于口语些就是了。它也无所谓“流利”与否。童谣的俳谐气、夸张和不切合的情形,唱本都有;它的不切合特别表现在套语里,如佳人,牙床等。加上白话文言的驳杂,叙述描写的繁琐,完美的作品极少。唱本多半是叙事歌,不像童谣和山歌以抒情为主。新诗原只向抒情方面发展,无须叙事的体裁,唱本又有许多和新诗不合的地方,新诗不取法于它是无足怪的。现在的诗一方面向叙事体发展,于是乎柯仲平先生斟酌唱本的形式,写成《平汉铁路工人破坏大队的产生》。那是准备朗读的,不是准备吟诵的;倒没有唱本的种种不合的地方,只是繁琐得可以,繁琐就埋没了精彩。
但是新诗不取法于歌谣,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外国的影响;别的原因都只在这一个影响之下发生作用。外国的影响使我国文学向一条新路发展,诗也不能够是例外。按诗的发展的旧路,各体都出于歌谣,四言出于《国风》、《小雅》,五七言出于乐府诗。《国风》、《小雅》跟乐府诗在民间流行的时候,似乎有的合乐,有的徒歌。——词曲也出于民间,原来却都是乐歌。这些经过文人的由仿作而创作,渐渐的脱离民间脱离音乐而独立。这中间词曲的节奏不根据于自然匀称和均齐,而靠着乐调的组织,独立较难。词脱离了民间,脱离了音乐,脱离了俳谐气,但只挣得半独立的“诗余”地位。清代常州词派想提高它的地位,努力使它进一步的诗化,严肃化,可是目的并未达成。曲脱离了民间,没有脱离了音乐;剧曲的发展成功很大,散曲却还一向带着俳谐气,所以只得到“词余”的地位。新文学运动以来,这两体都升了格算是诗了;那是按外国诗的意念说的,也是外国的影响。
照诗的发展的旧路,新诗该出于歌谣。山歌七言四句,变化太少;新诗的形式也许该出于童谣和唱本。像《赵老伯出口》倒可以算是照旧路发展出来新诗的雏形。但我们的新诗早就超过这种雏形了。这就因为我们接受了外国的影响,“迎头赶上”的缘故。这是欧化,但不如说是现代化。“民族形式讨论”的结论不错,现代化是不可避免的。现代化是新路,比旧路短得多;要“迎头赶上”人家,非走这条新路不可。可是话说回来,新诗虽然不必取法于歌谣,却也不妨取法于歌谣,山歌长于譬喻,并且巧于复沓,都可学。童谣虽然不必尊为“真诗”,但那“自然流利”,有些诗也可斟酌的学;新诗虽说认真,却也不妨有不认真的时候。历来的新诗似乎太严肃了,不免单调些。卞之琳先生说得好:
可是松了,
不妨拉树枝摆摆。
(《慰劳信集》五)
我们现在不妨来点儿轻快的幽默的诗,只有唱本,除了一些句法外,值得学的很少。现在叙事诗虽然发展,唱本却不足以供模范。现在的叙事诗已经不是英雄与美人的史诗,散文的成分相当多;唱本的结构往往松散,若去学它,会增加叙事诗的散文化的程度,使读者觉得过分。我们主张新诗不妨取法歌谣,为的使它多带我们本土的色彩;这似乎也可以说是利用民族形式,也可以说是在创作“一种新的‘民族的诗’”。
1943年。
朗读与诗
诗与文都出于口语;而且无论如何复杂,原都本于口语,所以都是一种语言。语言不能离开声调,诗文是为了读而存在的,有朗读,有默读;所谓“看书”其实就是默读,和看画看风景并不一样。但诗跟文又不同。诗出于歌,歌特别注重节奏;徒歌如此,乐歌更如此。诗原是“乐语”,古代诗和乐是分不开的,那时诗的生命在唱。不过诗究竟是语言,它不仅存在在唱里,还存在在读里。唱得延长语音,有时更不免变化语音;为了帮助听者的了解,读有时是必需的。有了文字记录以后,读便更普遍了。《国语·楚语》记申叔时告诉士亹怎样做太子的师傅,曾说“教之诗……以耀明其志”。教诗明志,想来是要读的。《左传》记载言语,引诗的很多,自然也是读,不是唱。读以外还有所谓“诵”。《墨子》里记着儒家公孟子“诵诗三百”的话。《左传》襄公十四年记卫献公叫师曹“歌”《巧言》诗的末章给孙文子的使者孙蒯听。那时文子在国境上,献公叫“歌”这章诗,是骂他的,师曹和献公有私怨,想激怒孙蒯,怕“歌”了他听不清楚,便“诵”了一通。这“诵”是有节奏的。诵和读都比“歌”容易了解些。
《周礼》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以声节之曰诵。”诵是有腔调的;这腔调是“乐语”的腔调,该是从歌脱化而出。《汉书·艺文志》引《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而“赋者,古诗之流也”(班固《两都赋》序)。这“诵”就是师曹诵《巧言》诗的“诵”和公孟子说的“诵诗三百”的“诵”,都是“乐语”的腔调。这跟言语引诗是不同的。言语引诗,随说随引,固然不会是唱,也不会是“诵”,只是读,只是朗读——本文所谓读,兼指朗读、默读而言,朗读该是口语的腔调。现在儿童的读书腔,也许近乎古代的“诵”;而宣读文告的腔调,本于口语,却是朗读,不是“诵”。战国以来,“诗三百”和乐分了家,于是乎不能歌,不能诵,只能朗读和默读;四言诗于是乎只是存在着,不再是生活着。到了汉代,新的音乐又带来了新的诗,乐府诗,汉末便成立了五言诗的体制。这以后诗又和乐分家。五言诗四言诗不一样,分家后却还发展着,生活着。它不但能生活在唱里,并且能生活在读里。诗从此独立了;这是一个大变化。
四言变为五言,固然是跟着音乐发展,这也是语言本身在进展。因为语言本身也在进展,所以诗终于可以脱离音乐而独立,而只生活在读里。但是四言为什么停止进展呢?我想也许四言太呆板了,变化太少了,唱的时候有音乐帮衬,还不大觉得出;只读而不唱,便渐渐觉出它的单调了。不过四言却宜入文,东汉到六朝,四言差不多成了文的基本句式;后来又发展了六言,便成了所谓“四六”的体制。文句本多变化,又可多用虚助词,四言入文,不但不板滞,倒觉得整齐些。这也是语言本身的一种进展。语言本身的进展,靠口说,也靠朗读,而在言文分离像中国秦代以来的情形之下,诗文的进展靠朗读更多——文尤其如此。五言诗脱离音乐独立以后,句子的组织越来越凝练,词语的表现也越来越细密,原因固然很多,朗读是主要的一个。“读”原是“抽绎义蕴”的意思。只有朗读才能玩索每一词每一语每一句的义蕴,同时吟味它们的节奏。默读只是“玩索义蕴”的工作做得好。唱歌只是“吟味节奏”的工作做得好——,却往往让义蕴滑了过去。
六朝时佛经“转读”盛行,影响诗文的朗读很大。一面沈约等发见了四声。于是乎朗读转变为吟诵。到了唐代,四声又归纳为平仄,于是乎有律诗。这时候的文也越见铿锵入耳。这些多半是吟诵的作用。律诗和铿锵的骈文,我们可以称为谐调,也是语言本身的一种进展。就诗而论,这种进展是要使诗不经由音乐的途径,而成功另一种“乐语”,就是不唱而谐。目的是达到了,靠了吟诵这个外来的影响。但是这种进展究竟偏畸而不大自然,所以盛唐诸家所作,还是五七言古诗比五七言律诗多(据施子愉《唐代科举制度与五言的关系》文中附表统计,文见《东方杂志》四十卷八号)。并且这些人作律诗,一面还是因为考试规定用律诗的缘故。后来韩愈也少作律诗,他更主持古文运动,要废骈用散,都是在求自然。那时古文运动已经开了风气;律诗却因可以悦耳娱目,又是应试必需,逐渐昌盛。晚唐人有“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髭”,“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等诗句,特别见得对五律用力之专。而这种气力全用在“吟”上。律诗自然也可朗读,但它的生命在“吟”,从杜甫起就有“新诗改罢自长吟”的话。到了宋代,古文替代了骈文,诗也跟着散文化。七古七律特别进展;七律有意用不谐平仄的句子,所谓“拗调”。这一切表示重读而不重吟,回向口语的腔调。后世说宋诗以意为主,正是着重读的表现。
这时候,新的音乐又带来了一种新的诗体——词。因为歌唱的缘故,重行严别四声。但在宋亡以后词又不能唱了,只生活在仅辨平仄的“吟”里。后来有时连平仄也多少可以通融了,这又是朗读的影响;词也脱离音乐而独立了。元代跟新音乐并起的新诗体又有曲,直到现在还能唱;四声之外,更辨阴阳。因为未到朗读阶段,“看”起来总还不够分量似的。曲以后的新诗体就是我们现代的“新诗”——白话诗。新诗不出于音乐,不起于民间,跟过去各种诗体全异。过去的诗体都发源于民间乐歌,这却是外来的影响。因为不是根生土长,所以不容易让一般人接受它。新文学运动已经二十六年,白话文一般人已经接受了,但是白话诗怀疑的还是很多。不过从语言本身和诗本体的进展来看,这也是自然的趋势。诗趋向脱离音乐独立,趋向变化而近自然,如上文所论。过去每一诗体都依附音乐而起,然后脱离音乐而存。新诗不依附音乐而已活了二十六年,正所谓自力更生。一面在这二十六年里屡次有人提倡新诗采取民歌(徒歌和乐歌)的形式,并有人实地试验,特别在抗战以后。但是效果绝不显著。这见得那种简单的音乐已经不能配合我们现代人复杂的情思。现代是个散文的时代,即使是诗,也得调整自己,多少倾向散文化。而这又正是宋以来诗的主要倾向——求自然。再说六朝时外来的影响可以改变向来的传统,终于形成了律诗,直活到民国初年,这回外来的影响还近乎自然些,又何可限量呢?新诗不要唱,不要吟;它的生命在朗读,它得生活在朗读里。我们该从这里努力,才可以加速它的进展。
过去的诗体都是在脱离音乐独立之后才有长足的进展。就是四言诗也如此,像嵇康的四言诗,岂不比“三百篇”复杂而细密得多?五七言古近体的进展,我们看来更是显著:“取材广而命意新”(曹学亻全《宋诗钞》序中语),一句话,扼要的指出这种进展的方向。词的分量加重,也在清代常州词派以后;曲没有脱离音乐,进展就慢得多。这就是说,诗到了朗读阶段才能有独立的自由的进展,但是新诗一产生就在朗读阶段里,为什么现在落在白话文后面老远呢?一来诗的传统力量比文的传统大得多,特别在形式上。新诗起初得从破坏旧形式下手,直到民国十四年,新形式才渐渐建设起来,但一般人还是怀疑着。而当时诗的兴味也已赶不上散文的兴味浓厚。再说新诗既全然生活在朗读里,而诗又比文更重声调,若能有意的训练朗读,进展也可以快些;可是这种训练直到抗战以后才多起来。不过新诗由破坏形式而建设形式,现在已有相当成绩,正见出朗读的效用。
新诗的语言不是民间的语言,而是欧化的或现代化的语言。因此朗读起来不容易顺口顺耳。固然白话文也有同样情形,但是文的篇幅大,不顺的地方容易掩藏,诗的篇幅小,和谐的朗读更是困难。这种和谐的朗读本非二三十年可以达成。律诗的孕育经过二百多年;我们的新诗是由旧的人工走向新自然,和律诗方向相反,当然不需那么长的时期,但也只能移步换形,不能希望一蹴而就。有意的朗读训练该可以将期间缩短些,缩得怎样短,得看怎样努力。所谓顺口顺耳,就是现在一般人说的“上口”。“上口”的意义,严格的说,该是“口语里有了的”;现在白话诗文中有好些句式和词汇,特别是新诗中的隐喻,就是在受过中等教育的人的口语里,也还没有,所以便不容易上口。
但照一般的用法,“不上口”好像只是拗口或不顺口,这当然没有明确的分野,不过若以受过现代中等教育的人为标准,出入也许不至于太大。第一意义的“上口”太严格了,按这个意义,白话诗文能够上口的恐怕不多;最重要的,这样限制足以阻碍白话诗文的进展,同时足以阻碍口语的进展。白话诗文和口语该是交互影响着而进展的,所谓“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
第二意义的“上口”,该可用作朗读的标准。这所谓“上口”,就是使我们不致歪曲我们一般的语调。如何算“歪曲”,还待分析的具体的研究,但从这些年的经验里,我们也可以知道大略。例如长到二三十字的句,十余字的读,中间若无短的停顿,便不能上口;国语每十字间总要有个停顿才好。又如国语中常用被动句,现在固然不妨斟酌加一些,但不斟酌而滥用,便觉刺耳。口语和白话文里不常用的译名,不容易上口;诗里最好不用,至少也须不多用——外国文更应该如此。他称代词“它”和“它们”,国语里极少,也当细酌。文言夹在白话里,不容易和谐;除非白话里的确缺少那种表现,或者熟语新用,但总是避免的好。至于新诗里的隐喻常是创造的,上口自然不易。
可是这种隐喻的发展也是诗的生长的主要的成分,所谓“形象化”。旧日各种诗体里也有这个,不过也许没有新诗里多;而且,那些比较凝定的诗体可以掩藏新创的隐喻,使它得到平衡。所以我们得靠朗读熟悉这种表现,读惯了就可以上口了。其实除了一些句式,所谓不能上口的生硬的语汇,经过相当时间的流转,也许入了口语,或由于朗读,也会上口;这种“不上口”并不是绝对的。——我们所谓朗读,和宣读文告的宣读是一类,要见出每一词语第一句子的分量。这跟说话不同;新诗能够“说”的很少。
现时的诗朗诵运动,似乎用的是第一意义的“上口”的标准,并且用的是一般民众的口语的标准。这固然不失为诗的一体,但要将诗一概朗诵化就很难。文化的进展使我们朗读不全靠耳朵,也兼靠眼睛。这增加了我们的能力。现在的白话诗有许多是读出来不能让人全听懂的,特别是诗。新的词汇、句式和隐喻,以及不熟练的朗读的技术,都可能是原因;但除了这些,还有些复杂精细的表现,原不是一听就能懂的。这种诗文也有它们存在的理由。这种特别的诗,也还需要朗读,但只是读给自己听,读给几个看着原诗的朋友听;这种朗读是为了研究节奏与表现,自然也为了欣赏,受用。谁都可以去朗读并欣赏这种诗,只是这种诗不宜于大庭广众。卞之琳先生的一些诗,冯至先生的一些十四行,就有这种情形。近来读到欧外鸥先生的一首诗,似乎也可作例。这首诗题为《和平的础石》,写在香港,歌咏的是香港老总督的铜像。现在节抄如下:
金属了的他
是否怀疑巍巍高耸在亚洲风云下的
休战纪念坊呢?
奠和平基础于此地吗?
那样想着而不瞑目的总督,
日夕踞坐在花岗石上永久的支着腮,
腮与指之间
生上了铜绿的苔藓了——
……
手永远支住了的总督,
何时可把手放下来呢?
那只金属了的手。
诗行也许太参差些。但“金属了的他”“金属了的手”里的“金属”这个名词用作动词,便创出了新的词汇,可以注意。这二语跟第六七行原都是描述事实,但是全诗将那僵冷的铜像灌上活泼的情思,前二语便见得如何动不了,动不了手,第三语也便见得如何“永久的支着腮”在“怀疑”。这就都带上了隐喻的意味。这些都比较生硬而复杂,只可朗读给自己听;要是教一般人听,恐怕不容易听懂。不过为己的朗读和为人的朗读却该同时并进,诗才能有独立的圆满的进展。
1943年,1944年。
诗的形式
二十多年来写新诗的和谈新诗的都放不下形式的问题,直到现在,新诗的提倡从破坏旧诗词的形式下手。胡适之先生提倡自由诗,主张“自然的音节”。但那时的新诗并不能完全脱离旧诗词的调子,还有些利用小调的音节的。完全用白话调的自然不少,诗行多长短不齐,有时长到二十几个字,又多不押韵。这就很近乎散文了。那时刘半农先生已经提议“增多诗体”,他主张创造与输入双管齐下。不过没有什么人注意。十二年陆志韦先生的《渡河》出版,他试验了许多外国诗体,有相当的成功;有一篇《我的诗的躯壳》,说明他试验的情形。他似乎很注意押韵,但还是觉得长短句最好。那时正在盛行“小诗——自由诗的极端——他的试验也没有什么人注意。这里得特别提到郭沫若先生,他的诗多押韵,诗行也相当整齐。他的诗影响很大,但似乎只在那泛神论的意境上,而不在形式上。”
“自然的音节”近于散文而没有标准——除了比散文句子短些,紧凑些。一般人,不但是反对新诗的人,似乎总愿意诗距离散文远些,有它自己的面目。十四年北平《晨报·诗刊》提倡的格律诗能够风行一时,便是为此。《诗刊》主张努力于“新形式与新音节的发现”(《诗刊》弁言),代表人是徐志摩、闻一多两位先生。徐先生试验各种外国诗体,他的才气足以驾驭这些形式,所以成绩斐然。而“无韵体”的运用更能达到自然的地步。这一体可以说已经成立在中国诗里。但新理论的建立得靠闻先生。他在《诗的格律》一文里主张诗要有“建筑的美”;这包括“节的匀称”“句的均齐”。要达到这种匀称和均齐,便得讲究格式、音尺、平仄、韵脚等。如他的《死水》诗的两头行: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两行都由三个“二音尺”和一个“三音尺”组成,而安排不同。这便是“句的均齐”的一例。他也试验种种外国诗体,成绩也很好。后来又翻译白朗宁夫人十四行诗几十首,发表在《新月杂志》上;他给这种形式以“商籁体”的新译名。他是第一个使人注意“商籁”的人。
闻、徐两位先生虽然似乎只是输入外国诗体和外国诗的格律说,可是同时在创造中国新诗体,指示中国诗的新道路。他们主张的格律不像旧诗词的格律这样呆板;他们主张“相体裁衣”,多创格式。那时的诗便多向“匀称”、“均齐”一路走。但一般似乎只注重诗行的相等的字数而忽略了音尺等,驾驭文字的力量也还不足;因此引起“方块诗”甚至“豆腐干诗”等嘲笑的名字。一方面有些诗行还是太长。这当儿李金发先生等的象征诗兴起了。他们不注重形式而注重词的色彩与声音。他们要充分发挥词的暗示的力量:一面创造新鲜的隐喻,一面参用文言的虚字,使读者不致滑过一个词去。他们是在向精细的地方发展。这种作风表面上似乎回到自由诗,其实不然;可是规律运动却暂时像衰歇了似的。一般的印象好像诗只须“相体裁衣”,讲格律是徒然。
但格律运动实在已经留下了不灭的影响。只看抗战以来的诗,一面虽然趋向散文化,一面却也注意“匀称”和“均齐”,不过并不一定使各行的字数相等罢了。艾青和臧克家两位先生的诗都可作例;前者似乎多注意在“匀称”上,后者却兼注意在“均齐”上。而去年出版的卞之琳先生的《十年诗草》,更使我们知道这些年里诗的格律一直有人在试验着。从陆志韦先生起始,有志试验外国种种诗体的,徐、闻两先生外,还该提到梁宗岱先生,卞先生是第五个人。他试验过的诗体大概不比徐志摩先生少。而因为有前头的人做镜子,他更能融会那些诗体来写自己的诗。第六个人是冯至先生,他的《十四行集》也在去年出版;这集子可以说建立了中国十四行的基础,使得向来怀疑这诗体的人也相信它可以在中国诗里活下去。无韵体和十四行(或商籁)值得继续发展;别种外国诗体也将融化在中国诗里。这是摹仿,同时是创造,到了头都会变成我们自己的。
无论是试验外国诗体或创造“新格式与新音节”,主要的是在求得适当的“匀称”和“均齐”。自由诗只能作为诗的一体而存在,不能代替“匀称”“均齐”的诗体,也不能占到比后者更重要的地位。外国诗如此,中国诗不会是例外。这个为的是让诗和散文距离远些。原来诗和散文的分界,说到底并不显明;像牟雷(Murry)甚至于说这两者并没有根本的区别(见《风格问题》一书)。不过诗大概总写得比较强烈些;它比散文经济些,一方面却也比散文复沓多些。经济和复沓好像相反,其实相成。复沓是诗的节奏和主要的成分,诗歌起源时就如此,从现在的歌谣和《诗经》的《国风》都可看出。韵脚跟双声叠韵也都是复沓的表现。诗的特性似乎就在回环复沓。所谓兜圈子;说来说去,只说那一点儿。复沓不是为了要说得少,是为了要说得少而强烈些。诗随时代发展,外在的形式的复沓渐减,内在的意义的复沓渐增,于是乎讲求经济的表现——还是为了说得少而强烈些。但外在的和内在的复沓,比例尽管变化,却相依为用,相得益彰。要得到强烈的表现,复沓的形式是有力的帮手。就是写自由诗,诗行也得短些,紧凑些;而且不宜过分参差,跟散文相混。短些,紧凑些,总可以让内在的复沓多些。
新诗的初期重在旧形式的破坏,那些白话调都趋向于散文化。陆志韦先生虽然主张用韵,但还觉得长短句最好,也可见当时的风气。其实就中外的诗体(包括词曲)而论,长短句都不是主要的形式;就一般人的诗感而论,也是如此。现在新诗已经发展到一个程度,使我们感觉到“匀称”和“均齐”还是诗的主要的条件;这些正是外在的复沓的形式。但所谓“匀称”和“均齐”并不要像旧诗——尤其是律诗——那样凝成定型。写诗只须注意形式上的几个原则,尽可“相体裁衣”,而且必须“相体裁衣”。
归纳各位作家试验的成果,所谓原则也还不外乎“段的匀称”和“行的均齐”两目。段的匀称并不一定要各段形式相同。尽可甲段和丙段相同,乙段和丁段相同;或甲乙丙段依次跟丁戊己段相同。但间隔三段的复沓(就是甲乙丙丁段依次跟戊己庚辛段相同)便似乎太远或太琐碎些。所谓相同,指的是各段的行数,各行的长短,和韵脚的位置等。行的均齐主要在音节(就是音尺)。中国语在文言里似乎以单音节和双音节为主,在白话里似乎以双音节和三音节为主。顾亭林说过,古诗句最长不过十个字;据卞之琳先生的经验,新诗每行也只该到十个字左右,每行最多五个音节。我读过不少新诗,也觉得这是诗行最适当的长度,再长就拗口了。这里得注重轻音字。如“我的”的“的”字,“鸟儿”的“儿”字等。这种字不妨作为半个音,可以调整音节和诗行;行里有轻音字,就不妨多一个两个字的。点号却多少有些相反的作用;行里有点号,不妨少一两个字。这样,各行就不会像刀切的一般齐了。各行音节的数目,当然并不必相同,但得匀称的安排着。一行至少似乎得有两个音节。韵脚的安排有种种式样,但不外连韵和间韵两大类,这里不能详论。此外句中韵(内韵),双声叠韵,阴声阳声,开齐合撮四呼等,如能注意,自然更多帮助。这些也不难分辨。一般人难分辨的是平仄声;但平仄声的分别在新诗里并不占什么地位。
新诗的白话,跟白话文的白话一样,并不全合于口语,而且多少趋向欧化或现代化。本来文字也不能全合于口语,不过现在的白话诗文跟口语的距离比一般文字跟口语的距离确是远些;因为我们的国语正在创造中。文字不全合于口语,可以使文字有独立的地位,自己的尊严。现在的白话诗文已经有了这种地位,这种尊严。象征诗的训练,使人不放松每一个词语,帮助增进了这种地位和尊严。但象征诗为要得到幽涩的调子,往往参用文言虚字,现在却似乎不必要了。当然,用文言的虚字,还可以得到一些古色古香;写诗的人还可以这样做的。有些诗纯用口语,可以得着活泼亲切的效果;徐志摩先生的无韵体就能做到这地步。自由诗却并不见得更宜于口语。不过短小的自由诗不然。苏联玛耶可夫斯基的一些诗,就是这一类,从译文里也见出那精悍处。田间先生的《中国农村的故事》以至“诗传单”和“街头诗”也有这种意味。因为整个儿短小的诗形便于运用内在的复沓,比较容易成功经济的强烈的表现。
诗韵
新诗开始的时候,以解放相号召,一般作者都不去理会那些旧形式。押韵不押韵自然也是自由的。不过押韵的并不少。到现在通盘看起来,似乎新诗押韵的并不比不押韵的少得很多。再说旧诗词曲的形式保存在新诗里的,除少数句调还见于初期新诗里以外,就没有别的,只有韵脚。这值得注意。新诗独独的接受了这一宗遗产,足见中国诗还在需要韵,而且可以说中国诗总在需要韵。原始的中国诗歌也许不押韵,但是自从押了韵以后,就不能完全甩开它似的。韵是有它的存在的理由的。
韵是一种复沓,可以帮助情感的强调和意义的集中。至于带音乐性,方便记忆,还是次要的作用。从前往往过分重视这种次要的作用,有时会让音乐淹没了意义,反觉得浮滑而不真切。即如中国读诗重读韵脚,有时也会模糊了全句;近体律绝声调铿锵,更容易如此。幸而一般总是隔句押韵,重读的韵脚不至于句句碰头。句句碰头的像“柏梁体”的七言古诗,逐句押韵,一韵到底,虽然是强调,却不免单调。所以这一体不为人所重。新诗不应该再重读韵脚,但习惯不容易改,相信许多人都还免不了这个毛病。我读老舍先生的《剑北篇》,就因为重读韵脚的原故,失去了许多意味;等听到他自己按着全句的意义朗读,只将韵脚自然的带过去,这才找补了那些意味。——不过这首诗每行押韵,一韵又有许多行,似乎也嫌密些。
有人觉得韵总不免有些浮滑,而且不自然。新诗不再为了悦耳;它重在意义,得采用说话的声调,不必押韵。这也言之成理。不过全是说话的声调也就全是说话,未必是诗。英国约翰·德林瓦特(John Drinkwater)曾在《论读诗》的一张留声机片中说全用说话调读诗,诗便跑了。是的,诗该采用说话的调子,但诗的自然究竟不是说话的自然,它得加减点儿,夸张点儿,像电影里特别镜头一般,它用的是提炼的说话的调子。既是提炼而得自然,押韵也就不至于妨碍这种自然。不过押韵的样式得多多变化,不可太密,不可太板,不可太响。
押韵不可太密,上文已举“柏梁体”为例。就是隔句押韵,有些人还恐怕单调,于是乎有转韵的办法;这用在古诗里,特别是七古里。五古转韵,因为句子短,隔韵近,转韵求变化,道理明白。但七古句子长,韵隔远,为什么转韵的反而多呢?这有特别的理由。原来六朝到唐代七古多用谐调,平仄铿锵,带音乐性已经很多,转韵为的是怕音乐性过多。后来宋人作七古,多用散文化的句调,却怕音乐性过少,便常一韵到底,不换韵。所以韵的作用,归根结底,还是随着意义变的;我们就韵论韵,只是一种方便,得其大概罢了,并没有什么铁律可言。词的句调比较近于说话,变化多,转韵也多。可是词又出于乐歌,带着很多的音乐性,所以一般的看,用韵比较密。它以转韵调剂密韵,显明的例子如《河传》。还有一种平仄通押(如贺铸《水歌调头》“南国本潇洒,六代竞豪奢”一首,见《东山寓声乐府》)也是转韵;变化虽然不及一般转韵的大,却能保存着那一韵到底的一贯的气势,是这一体的长处。曲的句调也近于说话,但以明快为主,并因乐调的配合,都是到底一韵。不过平仄通押是有的。
词的押韵的样式最多,它还有间韵。如温庭筠的《酒泉子》道:
楚女不归,
楼枕小河春水。
月孤明,风又起,
杏花稀。
玉钗斜簪云鬟髻,
裙上镂金凤。
八行书,千里梦,
雁南飞。
(据《词律》卷三)
这里间隔的错综的押着三个韵,很像新诗;而那“稀”和“飞”两韵,简直就是新诗的“章韵”。又如苏轼的《水调歌头》的前半阕道: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
又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据任二北先生《词学研究法》,与《词律》异)
这也是间隔着押两个韵。这些都是转韵,不过是新样式罢了。
诗里早有人试过间韵。晚唐章碣有所谓“变体”律诗,平仄各一韵,就是这个:
东南路尽吴江畔,
正是穷愁暮雨天。
鸥鹭不嫌斜两岸,
波涛欺得逆风船。
偶逢岛寺停帆看,
深羡渔翁下钓眠。
今古若论英达算,
鸱夷高兴固无边。
(《全唐诗》四函一册)
章碣“变体”只存这一首,也不见别人仿作,可见并未发生影响。他的试验是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我想是在太板太密。新诗里常押这种间韵,但是诗行节奏的变化多,行又长,就没有什么毛病了。间韵还可以跨句。如上举《酒泉子》的“起”韵,《水调》的“宇”韵,都不在意义停顿的地方,得跟下面那个不同韵的韵句合成一个意义单位。这是减轻韵脚的重量,增加意义的重量,可以称为跨句韵。这个样式也从诗里来,鲍照是创始的人。如他的《梅花落》诗道:
中庭杂树多,偏为梅咨嗟。问君何独然?
念其霜中
能作花;霜中能作实,摇荡春风媚春日。念尔零落逐寒风,徒有霜华无霜质!
“实”韵正是跨句韵;但这首诗只是转韵,不是间韵。现在新诗里用间韵很多,用这种跨句韵也不少。
任二北先生在《词学研究法》里论“谐于吟讽之律”,以为押韵“连者密者为谐”。他以为《酒泉子》那样押韵嫌“隔”而不连,《西平乐》后半阕“十六句只三叶韵”,嫌“疏”而不密。他说这些“于歌唱之时,容或成为别调,若于吟讽之间,则皆无取焉”。他虽只论词,但喜欢连韵和密韵,却代表着传统的一般的意见。我们一向以高响的说话和歌唱为“好听”(见王了一先生《什么话好听》一文,《国文月刊》),所以才有这个意见。但是现代的生活和外国的影响磨锐了我们的感觉;我们尤其知道诗重在意义,不只为了悦耳。那首《酒泉子》的韵倒显得新鲜而不平凡,那《西平乐》一调的疏韵也别有一种“谐”处。《词律拾遗》卷六收吴文英的《西平乐》一首,后半阕十六句中有十三个四字短句。这种句式的整齐复沓也是一种“谐”,可以减少韵的负担。所以“十六句三叶韵”并不为少。
这种疏韵除利用句式的整齐复沓外,还可与句中韵(内韵)和双声叠韵等合作,得到新鲜的和谐。疏韵和间韵都有点儿“哑”,但在哑的严肃里,意义显出了重量。新诗逐行押韵的比较少,大概总是隔行押韵或押间韵。新诗行长,这就见得韵隔远,押韵疏了。间韵能够互相调谐,从十四行体的流行可知;隔行押韵,也许加点儿花样更和谐些。新诗这样减轻了韵脚的分量,只是我们有时还不免重读韵脚的老脾气。这得靠朗读运动来矫正。新诗对于韵的态度,是现代生活和外国诗的影响,前已提及。但这新种子,如本篇所叙,也曾在我们的泥土里滋长过,只不算欣欣向荣罢了。所以这究竟也是自然的发展。
作旧诗词曲讲究选韵。这就是按着意义选押合宜的韵——指韵部,不指韵脚。周济《宋四家词选》序论中说到各韵部的音色,就是为的选韵。他道:
“东”“真”韵宽平,“支”“先”韵细腻,“鱼”“歌”韵缠绵,“萧”“尤”韵感慨,各具声响,莫草草乱用。
这只是大概的说法,有时很得用,但不可拘执不化。因为组成意义的分子很多,韵只居其一,不可给予太多的分量。韵部的音色固然可以帮助意义的表现,韵部的通押也有这种作用,而后者还容易运用些。作新诗不宜全押本韵,全押本韵嫌太谐太响。参用通押,可以哑些,所谓“不谐之谐”(现代音乐里也参用不谐的乐句,正同一理);而且通押时供选择的韵字也增多。不过现在的新诗作者,押韵并不查诗韵,只以自己的蓝青官话为据,又常平仄通押,倒是不谐而谐的多。不过“谐韵”也用得着。这里得提到教育部制定的《中华新韵》。这是一部标准的国音韵书,里面注明通韵;要谐,押本韵,要不谐,押通韵。有本韵书查查,比自己想韵方便得多。作方言诗自然可用方音押韵,也很新鲜别致的。新诗又常用“多字韵”或带轻音字的韵,有一种轻快利落的意味;这也在减少韵脚的重量。胡适之先生的“了字韵”创始于新诗的“多字韵”,但他似乎用得太多。
现在举卞之琳先生《傍晚》这首短诗,显示一些不平常的押韵的样式。
倚着西山的夕阳
和呆立着的庙墙
对望着:想要说什么呢?
又怎么不说呢?
驮着老汉的瘦驴
匆忙的赶回家去,
忒忒的,足蹄鼓着道——
枯涩的调儿!
半空里哇的一声
一只乌鸦从树顶
飞起来,可是没有话了,
依旧息下了。
按《中华新韵》,这首诗用的全是本韵。但“驴”与“去”,“声”与“顶”是平仄通押;“阳”“墙”“驴”“顶”都是跨句韵,“么呢”“说呢”,“道儿”“调儿”,“话了”“下了”,都是“多字韵”。而“么”“去”“下”都是轻音字,和非轻音字相押,为的顺应全诗的说话调。轻音字通常只作“多字韵”的韵尾,不宜与非轻音字押韵;但在要求轻快流利的说话的效用时,也不妨有例外。附录:诗与公众世界(译文)(Poetry and the Public World)〔阿奇保德·麦克里希Archibald Macleish)著,《大西洋月刊》,一九三九年六月。
一
诗对于政治改革的关系,使我们这一代人发生兴趣,是很有理由的。在大多数人看,诗代表着个人的强烈的私人生活;政治改革代表着社会的强烈的公众生活。个人应该,但是很难,与这种公众生活维持和平的局势。这公私的关系包含着我们这一代人所感到的一种冲突——就是一个人的私人生活与多数人的非私人生活的冲突。
但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时下关于诗与政治改革的关系的政治的辩论,会发生兴趣,却没有什么理由。相信多数人的说,诗应该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相信一个人的说,诗应该与政治改革无交涉。这两种看法都没有什么意味。真的问题不是诗“应该”,或不该与政治改革发生交涉;真的问题是就诗与政治改革的性质而论,诗是否“能够”与政治改革发生交涉。我们可以说诗“应该”做这个,或不该做那个;但这话的意义只是说诗“能够”做这个,或不能做那个。因为诗除了自身的规律以外,是没有别的规律的。
所以这个问题只有从诗本身讨论,从诗的性质讨论,才是明智的办法。在讨论时,该先问诗的性质是什么;特别该注重诗的本性上是一种艺术呢,还是别的东西。如果诗是艺术,诗便能做艺术所能做的。如果不是的,诗的范围又不同。
这个题目,历来人论的很多;他们或者著书立说,或者在晚上,在走路时,以及别的机会里,闲谈到这个。一方面有些人说,诗不能是艺术,因为它是“真”“美”“善”的启示,比艺术多点儿。在这些人看来,诗显然是不能与政治改革发生关系的;因为政治改革远在天空中,不在诗所能启示的精神里头。别方面又有些人说,诗不能是艺术,因为诗所能写出的,散文也能写出,诗不过是散文的另一写法罢了,它比艺术少点儿。在这些人看来,关于政治改革,诗也不能说什么,因为散文能说得比它好。末了儿,还有些人说,诗既不比艺术多,也不比艺术少,它只是艺术。在这些人看,如果艺术和政治改革有交涉,诗便也与政治改革有交涉,如果艺术和政治改革没有交涉,诗也是一样。
虽然有这三种可能的意见,虽然三种意见都有许多人主张,其中还有些可尊敬的人,但这三种意见,价值却不相等。例如诗比艺术多点儿的意见,学校里差不多都教着,说英语的人民都主张着。但这个意见,读诗者却难以相信,因为这当中包含着一些定义,像最近一位英国女诗人所下的“一篇诗”的定义那样;她说一篇诗是“揭示真理的,这真理是如此基本的,如此普遍的,除了叫它‘真理’,便只有叫它做‘诗’,再没有别的名字配得上”。换句话说,诗不是诗篇本身,而是诗篇所指示的内容,像一张银行支票所指示的钱数似的。这里诗篇所启示的真理,就像孩子在神仙故事里所发现的那湖中小岛上教堂的井里的鸭蛋中巨人的心一样。难的是这条诗的定义只能适用于某些诗篇上。有些诗篇是“揭示真理”的。其中有好诗。多数是女人写的。但所有的诗篇并非都是这一种。例如荷马的诗,就不止“揭示真理”,还描写着人兽的形状,水的颜色,众神的复仇。各种语言里最伟大的诗篇之所以流传,是因为它们的本身,并不是因为它们的道理。
同样,诗不过是一种规律化的散文,它比艺术少点儿,这意见也是难以接受的。主张这意见的人相信诗与散文只是文字形式的不同,而不是种类的不同;诗只是同样事情的另一说法罢了。这样,老年诗人对少年诗人说:“能用散文写的,决不要用韵文写。”教师对学生说:“这是散文,因为这不是诗。”批评家对读者说:“诗是死了。散文在将它赶出我们近代世界以外去。”
当然,说这些话,得相信诗只是用另一方法说出散文也能说的,只是和散文比赛的一种写作法罢了。得想着散文与诗是比赛的写作法,你才能说到散文在将诗赶出我们近代世界以外去。得想着韵文和散文是有同样功用的、可互换的方法,你才能说到能用散文写的别用韵文写。但是尝试过的人自己明白,散文和诗并非只是可互换的方法,用来说同样事情的;它们是不同的方法,用来说不同的事情的。用这种所能说的,用那种便不能说。想将一篇诗化成散文,结果不过是笨滞的一堆词儿,像坟墓中古物见风化成的尘土一样。一篇诗不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一种”法子,它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那种”法子。那可以用这种法子写出来的东西,便是诗篇。
这样说,那些人相信诗既不比艺术多,也不比艺术少,只是艺术,似乎是对了;似乎诗与政治改革的关系,这么样讨论才成。但从艺术上来看,却就难说诗与政治改革在性质上是不能有交涉的。
二
艺术是处理我们现世界的经验的,它将那种经验“当作”经验,使人能以认识。别的处理我们现世经验的方法,是将它翻成知识,或从它里头抽出道德的意义。艺术不是这种方法。艺术不是纟由绎真理的技术,也不是一套符号,用来作说明的。艺术不是潜水人用来向水里看的镜子,也不是了解我们生命的究极的算学。艺术只是从经验里组织经验,目的在认识经验。它是我们自己和我们所遭遇的事情中间的译人,目的在弄清楚我们所遭遇的是些什么东西。这是从水组织水,从脸组织脸,从街车、鲜红色和死,组织街车、鲜红色和死。这是一种经验的组织,不凭别的只凭经验去了解,只凭经验,不凭意义,甚至于只凭经验,不凭真理。一件艺术品的真理只是它的组织的真理,它没有别的真理。
艺术不是选精拣肥的,它是兼容并包的。说某些经验宜于艺术,某些经验不宜于艺术,是没有这回事的。任何剧烈的,沉思的,肉感的,奇怪的,讨厌的经验,只须人要求认识,都可以用上艺术的工夫。如果所有的艺术都这样,艺术的一体的诗便也这样。没有某些“种”经验是诗所专有的;换句话说,诗使人认识的经验,并不是诗所独专的。诗使人认识的经验可以是“属于”任何事情的经验。像诗这种艺术所时常用的,这经验可以是爱的经验,或者神的意念,或者死,或者现世界的美——这美是常在的,可是对于每一新世代又常是新奇的。但这经验也可以是,而且时常是,一种很不同的经验。它可以是一种强烈的经验,需要强烈的诗句,需要惊人的诗的联想,需要紧缩的诗的描述,需要咒语般的诗的词儿。它可以是一种经验,强烈性如此之大,只有用相当的强烈性的安排才能使它成形,像紧张的飞,使翅子的振动有形有美一样。
诗对于剧烈的情感的作用,像结晶对于炼盐,方程式对于复杂的思想一般——舒散,认明,休止。词儿有不能做到的,因为它们只能说;韵律与声音有不能做到的,因为它们不能说;诗却能做到词儿、韵律与声音所不能做到的,因为它的声音和文词只是一种咒语。只有诗能以吸收推理的心思,能以解放听觉的性质,能以融会感觉表面的光怪陆离;这样,人才能授受强烈的经验,认识它,知道它。只有诗能将人们最亲密因而最不易看出的经验表现在如此的形式里,使读着的人说:“对了……对了……是像那样……真是像那样。”
所以,如果诗是艺术,便没有一种宗教的规律,没有一种批评的教条,可以将人们的政治经验从诗里除外。只有一个问题:我们时代的政治经验,是需要诗的强烈性的、那种强烈的经验吗?我们时代的政治经验,是像诗,只有诗,所能赋形,所能安排,所能使人认识的经验,同样私人的,同样直接的,同样强烈的那种经验吗?
在我们已经不是年轻人的生活中,过去有时候政治经验既不是亲密的,也不是私人的,也无所谓强烈的。在大战以前的年代,政治是外面的事情,在人们生活里不占地位,只像游戏、娱乐、辩论比赛似的。一个人生活在他的屋子里,他的街市里,他的朋友里;政治是在别的地方。公众世界是公众世界;私有世界是私有世界。那时候诗只与私有世界发生交涉。诗说到公众世界时,只从私的方面看;例如表现国家的公共问题,却只说些在王位的私有的神秘一类话。要不,它便放弃了诗的权利,投入国家的政治服务里了,像吉伯龄和不列颠帝国派诗人所曾做的。
三十年前,公众世界是公众世界,私有世界是私有世界,这是真的;三十年前,诗就性质而论,与公众世界绝少交涉,也是真的。但到了今天,这两种情形并不因此还靠得住。的确,不但我们亲眼看见,说话有权威的人也告诉我们,三十年前是真的,现在靠不住了,而且和真理相反了。达马斯·曼(Thomas Mann)告诉我们,二十年前他写《一个非政治的人的感想》的时候,他在“自由”和“文化”的名字之下,用全力反对政治活动;现在他却能看出,“德国资产阶级想着文化人可以是非政治的,是错了……政治的生活和社会的生活是人的生活的部分;它们属于人的问题的全体,必得放进那整个儿里。”我们也已开始看出这一层。我们也已开始知道,再不是公众世界在一边,私有世界在一边了。
的确,和我们同在的公众世界已经“变成”私有世界了,私有世界已经变成公众的了。我们从我们旁边的那些人的公众的多数的生活里,看我们私有的个人的生活;我们从我们以前想着是我们自己的生活里,看我们旁边那些人的生活。这就是说,我们是活在一个革命的时代;在这时代,公众生活冲过了私有的生命的堤防,像春潮时海水冲进了淡水池塘将一切都弄咸了一样。私有经验的世界已经变成了群众、街市、都会、军队、暴众的世界。众人等于一人、一人等于众人的世界,已经代替了孤寂的行人、寻找自己的人、夜间独自呆看镜子和星星的人的世界。单独的个人,不管他愿意与否,已经变成了包括着奥地利、捷克斯拉夫、中国、西班牙的世界的一部分。一半儿世界里专制魔王的胜利和民众的抵抗,在他是近在眼前,像炉台儿上钟声的滴答一般。他的早报里所见的事情,成天在他的血液里搅着;马德里、南京、布拉格这些名字,他都熟悉得像他亡故的亲友的名字一般。
我们自己感觉到这是实在的情形。既然我们知道这是实在的情形,我们也就知道我们问过的问题的答案了。如果我们作为社会分子的生活——那就是我们的公众生活,那就是我们的政治生活——已经变成了一种生活,可以引起我们私人的厌恶,可以引起我们私人的畏惧,也可以引起我们私人的希望;那么,我们就没有法子,只得说,对于这种生活的我们的经验,是有强烈的、私人的情感的经验了。如果对于这种生活的我们的经验,是有强烈的、私人的情感的经验,那么,这些经验便是诗所能使人认识的经验了——也许只有诗才能使人认识它们呢。
三
但是如果我们知道这是实在的情形,那么,诗对于政治改革的关系整个儿问题便和普通所讨论的不同了。真正的怪事不是文学好事家所说的、他们感觉到的——他们感觉到的怪事是,公众世界与诗的关系那么少,诗里会说得那么多。真正的怪事是,公众世界与诗的关系那么多,诗里会说得那么少。需要解释的事实,不是只有少数现代诗人曾经试过,将我们时代的政治经验安排成诗,而是作这种努力的现代诗人没有一个成功的——没有一个现代诗人曾经将我们这一代人对于政治世界的经验,用诗的私人的然而普遍的说法表现给我们看。有些最伟大的诗人——叶慈(Yeats)最著名——曾经触着这种经验来着。但就是叶慈,也不曾将现代的政治世界经验“当作”经验表现,用经验的看法表现——他不曾将这种经验用那样的词儿,那样蕴含的意义与感觉,联系起来,让我们认识它的真相。就是叶慈,也不曾做到诗所应该做的,也不曾做到诗在别的时代所曾做到的。
哈佛的赛渥道·斯宾塞(Theodare Spencer)教授在一篇很有价值的论文《〈韩姆列特〉与实在之性质》里,曾经说明那位英国最伟大的诗人如何将他的时代的一般经验紧缩起来,安排成诗,使人认识它。他说明那使《韩姆列特》有戏剧的紧张性的现象和实在的冲突,是如何与那时代思想所特有的现象和实在的冲突联系着:那时代旧传的陶来梅的宇宙意念,和哥白尼的宇宙意念;正统的亚里斯多德派对于统治者的道德的概念,和马加费里(Machiavelli)“现实”政府的学说;再生时代对于人在自然界位置的信念,和蒙田(Montaigue)人全依赖神恩的见解:都在冲突着。莎士比亚的戏剧能以将他的同时人的道德的混乱与知识的烦闷那样的组织起来,正是一位大诗人的成就;直到我们现在,我们还能从韩姆列特这角色里认识那极端的“知识的怀疑”的经验——不过怀疑到那程度,怀疑已不可能,只能维持信仰了。真的现象也许只是表面的真理,这样信着是很痛苦的;我们现在向我们自己诉说这种痛苦,还用着他的话呢。
关于我们这一代人的经验,可以注意的是,现代诗还没有试过将我们这时代的公众的然而又是私有的生活组织成篇,让我们能以和《韩姆列特》比较着看。这件事实该使爱诗的人心烦;至于说诗误用在政治目的上,倒是不足惧的。爱诗的人解释这件事实,如果说出这样可笑的话:如果说那样的工作需要一个莎士比亚,现代诗还没有产生莎士比亚呢——那是不成的。
这工作难是真的。在一切时代,诗的组织的工作都是难的;如果所要安排的现象,以切近而论是私有的,以形式而论又是公众的,那么,这工作便差不多是人所不能堪的难。无论一些作诗的人怎么说,诗总不是一种神魔的艺术;诗人像别人一样,在能使人了解之先,自己必得了解才成。他们自己得先看清经验的形状和意义,才能将形状和意义赋给它。我们各行人中间,也有少数知道我们所生活的时代的形状和意义的。但是一团糟的无条理的知觉和有条有理的诗的知觉不同之处,便是诗的动作不同之处;这诗的动作,无论看来怎么敏捷,怎么容易,怎么愉快,却实在是一件费力的动作,和人所能成就的别的任何动作一样。这动作没有助力,没有工具,没有仪器,没有算学,没有六分仪;在这动作里,只是一个人独自和现象奋斗着,那现象是非压迫它不会露出真确的面目的。希腊布罗都斯(Proteus)(善变形的牧海牛的老人——译者)的神话是这工作的真实的神话。诗人奋斗是要将那活东西收在网里,使它不能变化,现出原形给人看——那原形就是神的形。
从他身上落下了那张兽皮,那海牛的形状,
那鱼的朱红色,那鲨鱼的皱皮,
那海豹的眼和海水淹着的脖子,
那泡沫的影子,那下潜的鳍——
他徒然的逃遁所用的那一切骗术和伪计:
他被变回他自己,海水浸得光滑滑的,
还湿淋淋的呢,
神给逮住了,躺着,赤裸裸的,在捕拿的网里。
的确,奋斗者要强迫那假的现象变成真的,在像我们这样的时代是特别难。所要压迫的神,是我们从不曾见过的,甚至于那些现象,也是我们不熟悉的,那么,挡着路的不但是一个难字了。同样难的工作,从前人做成过,而且不独莎士比亚一人。诗的特殊的成就不仅限于最伟大的诗人,次等的人的作品里也见得出。
现代诗所以不能将我们时代的经验引进诗的认识里,真正的解释是在始终管着那种诗的种种影响的性质上和形成那种诗的种种范型的性质上。更确切些说,真正的解释是在这件事实上:我们称为“现代”的诗——也就是我们用“近代”这名称的诗——并不真是现代的或者近代的:它属于比我们自己时代早的时代;它在种种需要之下形成,那些需要并不是我们的。这种诗在它法国的渊源里,是属于魏尔伦(Venlaine)和拉浮格(Laforgue)以及前世纪末尾二十年;在它英国的流变里,是属于爱略忒(T.S.Eliot)和爱斯拉·滂德(Ezra Pound)以及本世纪开头二十年。这种诗不是在我们自己世界的种种“人的”“政治的”影响之下形成的,而是在大战前的世界的种种“文学的”影响之下形成的。
我们所称为“现代”的诗,原来是,现在还是,一种“文学的叛变”的诗。这样的诗适于破坏经验之种种旧的诗的组织,而不适于创造经验之种种新的诗的组织。人的普遍经验一代一代变化,诗里经验的种种组织也得变化。但是种种新的组织决不是一些新的起头,新的建设;它们却常是些新的改造。它们所用的物质材料——词儿、重音、字音、意义、文理——都是从前用过的:从前人用这些材料造成一些作品,现在还站得住。要用它们到新作品里,先得将它们从旧的三合土里打下来,从旧的钉子上撬下来。因为这个理由,诗里的种种改革,像别的艺术里种种改革一般,都是必需的,而且是必然会来的。凡是新世代的经验和前世代的经验相差如此之远,以致从前有用的种种“经验的组织”都成无用的时候;凡是要求着一种真不同的“经验的组织”的时候;种种旧组织是先得剥去、卸下的。
四
英国的“近代诗”,像它的法国胞胎象征派的诗似的,都是这种诗。法国号称象征派的诗人们有一件事,只有一件事,是共同的——他们都恨巴那斯派(Panasse)形式的、修饰的诗,“那有着完密的技巧,齐整的诗行,复杂的韵脚,以及希腊、罗马、印度的典故的”。他们的共同目的是,如魏尔伦所说,“要扭转‘流利’的脖子”。
滂德是美国诗人中第一个确可称为“近代”的诗人;他也恨修饰,也是一个扯尾巴的人。滂德是破坏大家,是拆卸暗黄石门面的大家,是推倒仿法国式的别墅、仿峨特式的铁路车站的大家。他是个拆卸手;在他看,不但紧在他自己前一代的已经从容死去的诗,就连接受那种诗的整个儿世界,都是废物,都没道理,都用得着铁棍和铁锤去打碎。他是个炸药手;他不但恨那《乔治诗选》与大战前一些年的太多的诗,并且恨整个儿爱德华时代的“经验的组织”——从那时代以来,所有的经验与大部分的诗都由那组织里漏出,像家庭用旧的沙发里漏出的马毛一样,没有别的,只显着一种硬而脆的形状,狗都不愿上去,甚至恋人们也不愿坐。他像他自己说拉浮格的话,是一个精细的诗人,一个解放各民族的人,一个纽马·滂皮留斯(Numa Pompillius)(传说中罗马古代的王,相传他在混乱中即位,爱和平,制定种种礼拜仪式与僧侣规律,有助于宗教甚大——译者),一个光之父。他夜间做梦,总梦见些削去修饰的词儿,那修饰是使它们陈旧的;总梦见些光面儿没油漆的词儿,那油漆曾将它们涂在金黄色的柚木上;总梦见些反剥在白松木上、带着白松香气的词儿。他以前是,现在还是,杂乱的大地之伟大的清除人之一,如果新世代不从这些方面看他,那是因为新世代不知道他所摧毁的建筑物。他的那些诗,现在只是些盖着旧建筑的墙上的装饰了,以前却一度是些工具——一些用来破坏的、带钩的铁棍,大头的铁锤,坚利的钢凿之类。
爱略忒也许因为别一些原因被人们记着,但在他写那些对这世代影响很大的诗的时候,他也是个破坏诗的形式的一把手。那时他专力打破已有的种种组合,就是词儿、影像、声音的种种“诗的”联想;他的效果甚至于比滂德还大些。他通过学院诗的玻璃窗,将那“现在时”,那寻常的近代世界,带着它的乡村的无味,星期日下午的失望,公园里长椅子上的心灰意懒,高高的捧起来;这是滂德所决不能做到的。他比滂德更其是破坏的,因为他关心的更多;滂德一向是自己活在屋子里的。爱略忒心里其实爱着他所攻击的那些学院传统;他做他所做的,是忍着苦痛,是由于一种好奇的窝里翻的复仇心,却不曾希望跟着出现一种较好的诗。他的工作不像滂德,不是澄清大地和空气,给一种不同的结构开路;他是热情的厌恶着他自己和他的时代:他是恨着那破坏的必要;他破坏,只是使人更明白那种必要是可恨的。他所恨的是他自己的时代,不是和他自己时代战斗着的“诗的过去”,这事实使他的作品有那冷酷的、激烈的自杀的预感。
近代诗是这些大家的诗,是造成这些人的大战世代与战前世代的诗。在这种诗自己的时代,它是一种需要的,有清除功用的,“文学的叛变”的诗。但它决不是能做现在所必需做的新的建设工作的诗。革命家少有能够重新建筑起他们所打倒的世界的;在革命胜利之后,继续搭着革命的架子,会产生失望与绝望——这在我们的时代是太常见了。现代诗大部分是这样继续着搭着革命的架子。爱略忒早年所取的态度和所用的熟语,早已不切用了,人们却还模仿着;这不是因为重新发见了它们的切用之处,乃是因为它们的气味可爱的缘故——冷讽是勇敢而可以不负责任的语言,否定是聪明而可以不担危险的态度。这样,滂德早年的力求新异,也还是现在的风气;不是因为滂德力求新异的种种条件还存在,是因为新异是一种可爱的“成功的标准”——只要新异,诗人便没有别的责任了。
现代诗的这种特质,便是它所以不能使我们认识我们时代的我们的经验的原因了。要用归依和凭依的态度将我们这样的经验写出来,使人认识,必需那种负责任的、担危险的语言,那种表示接受和信仰的语言。那种表示接受和信仰的、负责任的语言,在“文学的叛变”的诗,是不可能的。莎士比亚的《韩姆列特》,是接受了一个艰难的时代,证明了诗在那时代中的地位。拉浮格的“韩姆列特”,和在他以后爱略忒的及现在这一代人的“韩姆列特”,是否定了一个艰难的时代,而且对于用诗表现这时代的希望,加了轻蔑的按语。非到现代诗不是“近代的”、即大战前的“文学的叛变”的诗,非到现代诗从它自己的血脉里写出拉浮格和爱略忒的“韩姆列特”,诗是不会占有我们所生活的、公众的然而私有的世界的,是不会将这世界紧缩起来,安排起来,使人认识的。到了那时候,我们自己时代的真诗,才会写出来。在英美青年诗人的作品里,已经可以看出,那时代是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