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教育培养的内容
1.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培养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首先应使他们对安全生产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态度、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纪的教育。
安全生产态度教育主要是针对生产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观点、想法等,进行经常性的说服疏导工作,使职工增强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并使其逐渐深化,形成科学的安全观。同时,也应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自己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益,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是指企业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是安全生产本质的反映,是对过去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指导安全生产的根本。通过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教育,可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
法纪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而制定的劳动纪律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手段之一,劳动纪律松懈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通过法纪教育,使人们认识到遵章守纪的重要性,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同时,通过法纪教育还要使人们懂得,法律带有强制的性质,如果违法违纪,造成了严重的事故后果,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养
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包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管理知识是企业各级管理干部应知应会的内容,尤其是专职安全干部,更应精通现代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方法。通过安全管理知识教育,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管理的理论,并能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手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安全管理知识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方法及安全心理学、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人机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学习应用,可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能够从理论到实践上认识到事故是可以预防的,采取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应当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丰富广大职工的安全基础知识、劳动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主要包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即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作业方法、工艺流程及各种机具、产品的性能等;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释放的有毒物质的安全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构造、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设备操作的注意事项,发生事故时采取的紧急救护和自救的措施、方法等;劳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即工业防毒、防尘技术,噪音、振动、射频控制技术,高温作业防护技术,激光防护技术等。劳动卫生技术是防止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劳动者机体病变,通过劳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使职工熟知生产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环境中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3.安全生产技能的教育培养
安全生产技能是指职工安全地完成生产作业的技巧和能力,它包括操作技能、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技能等。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就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工种,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系统的安全操作能力的训练,以提高他们安全地完成生产作业的技巧和能力。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正常作业的操作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技能培训。操作技能是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技能,在没有取得操作合格证之前,不允许独立上岗操作。
安全技能培训应按照标准化作业的要求来进行,要预先制定作业标准及异常情况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一般来说,应考虑如下问题:要循序渐进,对于一些掌握起来较困难、较复杂的技能,可以把它划分成若干简单的部分,分阶段地加以掌握;把握好培训的进度和质量,开始训练时可慢一些,但对操作的准确性要严格要求,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随着训练的深入可逐步提高效率;安排好训练时间,在开始阶段,每次练习的时间不宜过长,各次练习的时间间隔也可以短一些,随着技能的掌握,适当地延长各次练习之间的间隔,每次练习时间也可以长一些;训练方式要多样化,以提高职工练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4.厂级生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新员工入厂后,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授课时间为4~16小时。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1)介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任务、政策、法规与管理体制。
(2)介绍企业的生产特点及其主要的工艺过程。
(3)介绍工厂设备分布情况及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
(4)介绍工厂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介绍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的基础知识。
(6)介绍新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5.车间生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新员工从厂部分配到车间后,再由车间主任或安技人员负责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授课时间一般需要4~8小时。其主要内容如下:
(1)介绍车间的概况,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
(2)介绍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
(3)介绍车间常见事故案例。
(4)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5)介绍车间防火知识。
(6)组织新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6.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
危险品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员工,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者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8.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对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特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培训教育一般采取按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授课的方式,培训内容则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具体特点和要求而定,实行理论教学与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放在提高其安全操作技术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上。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考核和发证工作由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申报,地市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工作。
9.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形式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是以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为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之中。这项工作若开展好,就能使安全生产的思想广泛深入人心,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根据许多企业的经验,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目前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都收到较好的安全教育效果。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注意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老职工有生产经验,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新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容易冒险作业;节、假日前后,有的职工思想不集中,容易发生事故;月末、季末、年末抢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等等。掌握了这些规律,我们就可以把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措施做在前头,取得安全生产的主动权,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还可利用生物节律理论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将每个人的体力、情绪、智力绘成曲线,当劳动者的体力、情绪、智力处于临界期和低潮期时,也就是当三条曲线处于不佳状况和容易出事故状态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醒劳动者注意安全,采取安全措施,使劳动者顺利地度过临界期和低潮期,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结合此法进行安全教育,可以克服由于人的生理原因,即使认真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也会产生忽视安全的不足,更能突出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针对性。
我国国有和集体企业,由于其社会主义性质,党的领导是经常安全性教育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山东的一些企业党委采取上安全党课的形式,将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提高到政治高度,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认真的安全教育。
党委还可以组织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协同作战,采取多种灵活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10.安全生产的“四新”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11.安全生产教育的特点
政策性
安全教育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维护职工利益的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重大安全生产决策,并以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全体职工、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者的政策水平。
群众性
企业安全教育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包括各级领导和从事不同工作的每一位职工。只有全体职工都能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才能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素质。同时,每一次安全教育都要有明确的针对性,使受教育职工能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知识性
安全教育的内容极为广泛,既包含社会科学的有关内容,如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有关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又包括自然科学的相关内容,如安全工程技术、职业卫生学等知识,还包括各种生产作业的安全技能,如安全操作技能,事故的预防、预控、紧急处理、急救、自救等具体能力。
持久性
针对人们安全意识、观念、行为的反复性,为了巩固和强化职工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必须持久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另外,随着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不断增加和更新,也要求安全教育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警钟长鸣。
12.安全生产教育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经营单位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经营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文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和[2002]124号文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职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养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也有许多事故发生在煤矿等行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2005年全国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发生了化工厂爆炸和多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惨重的局面。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在国际上也造成不良影响。
分析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根据括起来主要有:
(1)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不断发生。
(3)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
(4)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
(5)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6)煤炭需求过旺,生产和运输绷得过紧,超能力开采,超负荷运输,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
(7)安全执法和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安全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查处不力。
(8)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演职,甚至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生产安全的前提是遵章守法
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首先要清楚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去严格遵守。遵章守法,是我们提高安全意识的前提条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努力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熟悉自己岗位上的操作流程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律,并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熟练相关的操作技能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不掩盖事实真相。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要规劝、批评、报告,直至坚决抵制,努力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意识。
3.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总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它明确了安全的重要地位,是我们处理安全同各项工作的关系及确定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工作重点的依据。换言之,它反映了客观实践规律的要求。所以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就是牢记血的教训,尊重科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就可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反之,如果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不讲科学,盲目蛮干,冒险作业,就会发生事故。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它是维持生产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产正常进行的最大保障,任何企业与劳动者都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谁不认识或疏忽这一点,谁就会犯大错误,扮演害人、害己、害企业的悲剧角色。
为此,每一个劳动者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这一总原则,这是对国家、社会、企业应尽的光荣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不受侵害,享受人生幸福的保证。
4.强化安全保障的四大意识
企业中的每项工作都同安全生产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承担这些工作的每个人虽然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职责不同,但都同安全生产相互联系。任何工作岗位和个人本身都有预防事故、防止伤害和被伤害的问题,都有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的问题。操作者安全意识程度的高低,在关键危急时刻对事情处置正确与否关系到人员的生死,巨额财产的存毁。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安全生产人本意识
应大力普及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加大力度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抓安全,坚持把能否做到安全生产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同时落实安全生产高奖高罚政策,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依据相关法规程序追究官员安全生产的失察责任和不作为责任。
安全生产效益意识
安全与健康是员工最大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应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效益与安全投入的关系,把安全视为员工的第一福利,企业的最大效益。
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已经比较健全,但是在普法及执法方面仍显得乏力,应当建立安全监察的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整治,对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善,不安全生产因素及事故隐患,要责令限期处理和整改,要强化对持证上岗和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的监察,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生产上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只有认识到强化安全意识与保障安全生产之间的重要性,使每个人都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尤其是操作者之间的互相帮助与监督,能够预防管理疏忽和操作失误,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危险,从整体上强化安全意识的提高。只有每位员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人人都遵守安全规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才能保障安全生产。
5.构建企业的安全文化模式
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层次理论,我们建立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其具体内容如下:
安全物质文化的建设
安全物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物态或硬件部分,主要体现在科学技术的应用方面,科学技术包括生产工艺的科学技术及安全的科学技术。具体涉及生产的工具、设备、设施、材料、燃料、仪器、物化环境,以及安全工程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手段、防火及应急手段、安全信息手段等物质条件。
安全物质文化的建设,是指通过采用先进、高效的生产工艺技术,安全性高的生产设备,灵敏、可靠的安全预警、预报和防护系统,快捷的事故应急系统,现代化的安全检验及环境监控系统,先进的人、机、环境信息管理技术,完善的标准及规程等来规范人的行为,从而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
制度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运作保障机制,是软环境态文化。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包括对于落实企业责任的、国家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自身安全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建设等方面。责任制的落实包括: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各级(车间、班级等)机构及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国家法规执行的学习、认识及落实状况。企业自身的安全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包括:各种岗位和工程的安全制度和规范,安全检查、检验制度;安全学习及培训制度;安全训练(操作、防火、自救等)制度;安全教育及宣传的制度;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劳动保护和女工保护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这些制度和标准起着规范人们安全行为的作用。
安全精神文化的建设
精神文化是包括价值观、准则、信念、意识、态度、社会知觉、土气、认识论等思想、观点、精神层次上的上层建筑,是个体和团体行为、活动的理论基础。精神文化的建设就是要建立起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念;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意识;安全维系职工的生命、健康与幸福的伦理观念;安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价值观念;安全科学与技术也是生产力的科学观念;安全系统是控制系统,生产系统是被(安全)控制系统的辩证观念。对于领导要建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认识,全面安全管理的意识;“三同时”、“五同时”的意识,安全经济保障与信息流的意识;安全责任制与事故超前预防的意识等。职工要建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遵章光荣,违章可耻的意识;珍惜生命,修养自我的意识;自律、自爱。
安全行为文化的建设
安全行为文化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动态部分。安全行为文化的建设包括领导安全行为的建设和职工及家属安全行为的建设。领导安全行为的建设是指改善领导对安全工作的关心及态度;提高领导对现场指挥的策略、方式及能力;改善领导对安全经费的决策及态度,对安全专职人员的用人及态度;在五同时方面的表现;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表现;学习安全规程、知识、管理等方面的表现;事故发生时的行动及指挥能力及表现等。职工安全行为的建设包括对职工进行三级教育、特殊教育。
日常教育、安全宣传、班组建设等使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减少职工的行为失误,改善职工工作态度等方面。职工及家属的相关行为的建设指企业要关心职工的家庭生活,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职工安心工作,减少不安全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