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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早熟

树立起自信心和勇气,千万不要自己把自己打倒在地,那将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

——亚伯拉罕·林肯

在平民家庭

1809年2月12日,天刚亮的时候,在美国肯塔基州哈丁县的霍詹维尔附近的一间小木屋里,托马斯·林肯的妻子南希的临产阵痛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却没有任何进展。他们知道情况不妙,就立即请人去找接生婆。

在当时,这个地方的医生非常之少,因此,有经验的接生婆非常受大家的欢迎。

出去找接生婆的人还没有回来,现在该怎么办呢?这附近根本就没有人能帮助他们。

托马斯和太太很清楚,现在他们必须独自面对一切。此时此刻,他们所能做的也只有祷告,把这件事交在主的手上,他们相信上帝不会让事情这样收场的。

一阵剧烈的阵痛向南希袭来,豆大的汗珠从她头上滚落。就在这最危机的时刻,接生婆终于来了。

生产的过程很辛苦,消磨了大半夜时间。不过产妇和接生婆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南希生的是一个健康的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就是在52年后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任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的父亲叫托马斯·林肯。托马斯1778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1795年到1802年在各地干过各种工作,包括鞋匠和木匠的工作。他先后搬到肯塔基州、印第安纳州和伊利诺伊州,都是做农民。他和当时的大部分美国农民一样,一边耕作,一边做点小买卖,比如往哈丁县和新奥尔良贩运一些货物。

在托马斯·林肯28岁时,与23岁的南希·汉克斯结婚。南希·汉克斯是由她的姨妈和舅舅带大的,她没有上过学。大家都知道她不会写字,所以,契约上的签名她也和其他女人一样,只能用符号代替。

南希·汉克斯居住在树林深处,周围没有朋友。当她长到23岁时,嫁给了一个下层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男人。那是一个乏味而无知的体力劳动者和猎手,名叫托马斯·林肯,但是,林子周围的居民都习惯地称他为“犄角林”。

第二年,他们夫妻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取名为萨拉。到了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后不久,托马斯·林肯很快就搬了家。

托马斯所买的二百多亩土地就在诺布溪畔附近。在邻居的帮助下,托马斯修建了一所带阁楼的房子,这时小林肯快3岁了。

两个孩子快到上学年龄,但托马斯当然是不太情愿,他觉得对他那样的拓荒者来说,读书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他们只要勤快、会做事就行。事实上,两个逐渐长大的孩子也确实成了父母的好帮手。

在南希的坚持下,他们的孩子还是来到了学校。学校离家有3公里远,孩子们在那里读书并练习写字。当时的课本是由韦伯斯特编写的,做练习则通常是用木炭进行东涂西抹。

当小林肯拿起一根木炭写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托马斯相当得意,因为当地的传教士也有不会签名的。

小林肯生活在贫寒的平民之家。寒冷的冬天到了,凛冽的寒风横扫过平原,参天大树的枝干被吹得左摇右摆,有些树枝已被狂风吹断。刺骨的冷风呼啸着钻进屋里,令人瑟瑟发抖。

然而,托马斯·林肯一家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对这一切他们早已习惯。劳累了一天,一家人实在太疲惫了,好像已沉沉地睡着了。

狂风掀起壁炉上的一块砖头,把它甩到墙角。这时,只有4岁的小林肯被惊醒了。他和姐姐并排枕在一个用装满树叶的口袋做成的枕头上。好冷啊!好想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他越是这样想就越觉得浑身打颤。

可是林肯不想叫醒妈妈,她睡得多香甜啊!辛苦劳作了一天,这个时候是妈妈唯一能休息的时候。于是,他决定自己想办法。他从木头架子上拽下了一条围巾,把它塞进了墙上的裂缝里,这下暖和多了。他钻进狐狸皮做成的被子里,一会儿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小林肯靠墙睡,因为姐姐对寒冷更加敏感,如果冷风从墙缝吹进来,姐姐就会冻得哆嗦,而他自己则骨骼粗壮、结实,靠墙睡对自己来说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冷风吹点儿也没事儿!

进入梦乡的姐姐总是把那张狐狸皮往她那边拽。这张狐狸皮是爸爸不久前打死一只狐狸得到的,盖在身上很暖和。熟睡中,姐姐使劲地揪住狐狸皮不放,小林肯怎么也拉不过来。

天冷极了。姐姐紧挨着他,他能看得到姐姐的手、耳朵和压乱了的头发。因为他俩的腿紧紧地裹在狐狸皮里,所以他还能触到姐姐的脚。壁炉里的炭火在小屋里泛出一线光亮,只有这丝光亮陪伴着醒来的小林肯苦读寒夜。

在黑暗中,小林肯看到,就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有什么在发光,金光闪闪的,就像妈妈讲过的天堂里的宝贝一样。哦!小林肯心想,是那只大大的铁皮桶吧!每晚,妈妈都要提它到河边打上满满一桶水。

那边墙上还有个东西,在闪闪发亮,嗯!那肯定是爸爸的斧头,孩子们是不准随便乱动的,因为大人们说它很锋利,一下子就能砍掉一根手指。

就在那斧头的下面,爸爸紧挨着妈妈睡着,今天他又在很响地打着呼噜。小林肯知道,家里还有一本书,那是《圣经》,妈妈经常给他和姐姐讲那里面的故事。

不一会儿,懂事的小林肯便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威廉姆·赫尔顿后来是林肯做律师时的合作伙伴,他们两人合作了21年,可想而知,他对林肯的了解比别人更多一些,他后来所写的林肯传记中有大量关于林肯身世的内容:

谈起他的祖先及其渊源,在我的印象里林肯就此话题只说过一次。那是在1850年,我们俩共乘一辆马车,赶往伊利诺伊州的蒙纳德县地方法庭。我们起诉的案子在审理中败诉的几率微乎其微。

途中我俩的话题转到了遗传特性方面,他第一次向我谈起了他的母亲,他讲述了母亲的性格特点以及他本人在哪些方面有所继承。除此以外,他还提及母亲是那受过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的私生女。

在探讨遗传问题的过程中,林肯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说:“私生孩子通常比婚生孩子表现得更加顽强和聪颖。”就他的家世而言,他相信自己身上那些优良品质多数来自于那位见多识广却不知其名的弗吉尼亚人。

揭开家底无疑是刺痛伤疤,尤其是回顾自己的母亲。随着马车一路颠簸,林肯无限惆怅地补充说道:“愿上帝保佑妈妈的在天之灵!我所做过的一切还有将要去做的事情,都是为了报答我的母亲。”

说完,林肯开始沉默,我也不再问什么,我俩的思想交流也至此结束了。他独自沉浸在对家世的痛苦回味当中。那种凝重的气氛使我不敢再多说话,此次经历和他那充满悲凉的语调令我永远都无法忘怀。

帮母亲做家务活儿

每到寒风凛冽的早晨,妈妈就会生起炉火。很旺的炉火驱赶着从墙缝钻进屋来的灰蒙蒙的寒气,屋里暖洋洋的。

妈妈站在炉火边,往牛奶锅里对热水。小林肯知道,原本家里的三头奶牛,如今死了一头,妈妈不得不这么做。爸爸这会儿肯定去牛棚干活了。

这些事情,细心的小林肯都清楚,因为他总是留意观察周围发生的一切,想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妈妈多做些家务活。

这会儿,小林肯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地看着妈妈,因为清晨在妈妈忙碌的时候,不管他提什么问题,她都不会回答。

小林肯慢吞吞地,玩耍似的套上皮裤子、夹克和鞋袜。他的这些衣服都是用生皮子做的,是爸爸从水牛身上扒下来的皮子,是由妈妈一针一线缝制起来的,他们一家人都穿的是这种衣服。

皮衣穿上了,牛奶也煮好了。小林肯想,啊!现在喝下去一定很暖和!

小林肯想,唉!如果再能拿那边的那个铁皮桶玩一会儿就好了。可是这种铁东西是不许乱动的,爸爸要用一颗钉子把它做成筛子或锉床。人们用锉床磨树根。孩子们只能玩木头,因为妈妈说,这周围的树林一眼望不到边,木头应有尽有。

“妈妈,哪天是星期天?”小林肯蹲在火边问道。妈妈笑了,她知道,儿子是想吃白面包了,因为只有在星期天她才会烤这种面包。

妈妈伸手从那个孩子们够不到的木板上拿下最后一块面包,切下一小片递给林肯。看着自己可爱的孩子端着小铁杯子蹲在那儿,把面包小心翼翼地蘸到牛奶里去,妈妈弯下腰怜爱地吻了吻亲爱的儿子。

小林肯吃完后,又试探着把沾着面包渣的小手向妈妈伸过去,期待着妈妈能再给他一片。

林肯打量着妈妈,心中嘀咕着:妈妈为什么那么难过?他想问,却没有问出口,他仿佛知道那样做,妈妈会受不了。

也许就是从这一刻起,小林肯就已经学会了忍耐,他已经长大了。

母亲现在走到桌子那边去了。从桌子的下面能看出,这桌子是一截巨大的树干,桌表面还算光滑,可一不小心,就会有刺扎到手上,会流血的。那样,他们准会挨父亲的骂。

这时,姐姐也已经穿好了衣服。

吃完早饭后,两个孩子就开始帮大人们干活儿了。两个孩子被母亲打发到工具棚里拿木头。

别看小林肯年龄不大,却已经能干许多孩子都干不了的活儿了,比如怎样区分新伐的木头和干木头,硬木头和软木头。而且能把不太粗的树枝掰断。

他们姐弟两人来来回回几趟之后,就把一小堆木头搬了过来。

这时,母亲把一口大锅放在四角架上开始做饭。孩子又穿梭于木屋和小院之间,抱来许多野草。

当时的西部,盐是极缺的,但如果粥里不放任何调料的话,还有谁愿意喝呢?

在肯塔基州的中部,新大陆的一半地区都处于一种野蛮的蒙昧状态,就如同两千年前一样,为了能够种植玉米,猎捕野物,农场主们用他们的斧头砍伐着无边无际的森林。

这里是最贫瘠的一块土地,人们甚至称它是荒原,连附近那个水源不久前也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于是父亲改行成了猎人。

时近中午,一听到狗叫,孩子们就欢快地跑到门口去迎接,常会跟背着猎枪和野兔的父亲撞个满怀。

父亲面色黝黑,留着胡子,身材高大,略胖。身上穿的都是他自己打猎得来的兽皮。父亲原本是个木匠,经常给周围的邻居们做些常用的家什。但比起干木匠活儿,他更喜欢打猎。

林肯受父亲的影响,小时候喜欢打猎,他第一次开枪打死了一只野鸡,他并不快乐,从此就不再打猎了。

看着他在炉边坐下,吃起妈妈做的饭菜,小林肯忽然觉得:其实妈妈的家务活儿,要比父亲外出打猎辛苦得多。他帮妈妈做家务活儿的信念更强了,也变得更勤快了,他帮助母亲搬柴、提水、做农活等,这培养了他一生勤劳俭朴的性格。

别开生面的启智“游戏”

在从众多的传记和史料里我们不难寻觅到,许多大人物、成功者,在他们的孩提时代,或在后来的人生历练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因素,那就是有过某种启迪或激发,受过某些引导和培训。

这种特殊的经历,培养了他们坚强的性格。这种性格是他们日后走向成功的巨大精神力量。

美国最优秀、最杰出的总统之一亚伯拉罕·林肯,就是一个颇具代表性的例子。

小林肯的家虽然一贫如洗,可是,他有一位疼他、爱他并企望他长大后能有所作为的母亲。

就在小林肯刚刚上学时,他的母亲就因势利导,开始着重培养他的耐心和毅力了。

在一个暑假里,林肯的母亲曾给懵懂初开的小林肯策划过一次别开生面的启智“游戏”。整个过程是分三个场地、三个步骤连续进行的。

首先是在烈日下海边的沙滩上,用心良苦的母亲在预先划定好的区域里撒下近万粒大豆。让小林肯务必一粒不剩地如数捡回来。母亲记录着这些大豆的数量。

烈日当空,细沙松软,稍不留神,就有把细沙表面上的大豆踩入沙中的可能。

刚刚懂事的小林肯,好不容易抱着容器回到母亲身边,但是一报数竟然不对,有时差三粒,有时差两粒,这时,他就只得再回到原来的沙滩上,耐心细致地重新寻找和捡拾。

据说,小林肯捡着捡着差点儿晕倒在滚烫的沙滩上。经过无数次的捡豆子,小林肯终于完成任务了,然后他才能喝上一杯茶水。接着,就要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启智游戏了。

这个环节的游戏内容就更需要耐心、细心和韧性。恨铁不成钢的母亲发给小林肯3000枚针眼儿特别细小的绣花针,且必须在改换场地的行进着的马车上,把它们一一穿在一根又细又软的丝线上,完不成任务就不准下车。

小林肯被这样的训练搞得眼花缭乱、头昏脑涨、叫苦不迭,还不止一次地扎破了自己的手指。

可是,为了不让母亲生气、为了能继续进行下一轮的游戏,小林肯咬着牙、瞪着眼,硬是把所有的不显眼的绣花针穿成了非常漂亮的一长串儿。母亲看到儿子的成功,心里非常高兴。

第三个环节的游戏紧接着就开始了。他哪里知道,这个叫作“为岁月签名”的游戏听起来特别有意思,但是做起来就不那么轻松了。

母亲选在一个赤日炎炎的午后,在热辣辣的广场上,小林肯左手提着水桶,右手握着羽毛笔,用清水先把自己的姓氏在平整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认真书写365遍,再把自己的名字认真书写365遍。母亲要求他,能写多大就写多大,能写多好就写多好。

如火的太阳灼烤着大地。大理石地面上的字随写随干、随干随写,小林肯先是弯着腰写,后来又蹲下写,再后来索性坐下来写,他的脸上胳膊上滴下的汗水多次让笔下的字迹多上一点或几点,令人哭笑不得。

可是,到了最后,小林肯似乎进入某种状态,他竟然忘记了艰辛和干渴。

说来奇怪,小林肯写够数了,还想再多写上几遍,因为他欣喜地发现,自己的字体居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手腕运力越来越自如,自己的名字越写越流畅,也越写越好看了。

这样的训练看似有些不近人情,其实这正反映了一位母亲的爱。三步走游戏结束后,母亲语重心长地告诉他:“无论生活和工作中,许多不能成功的例子,都是因为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失去应有的耐心而造成的。耐心是考验一个人毅力和意志的试金石,耐心是成功和失败的分水岭。”

“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或事业,谁持之以恒、耐心细致、锲而不舍,谁就是最终的成功者。”

意犹未尽的母亲,还绘声绘色地举例说:“看到了吧!拥有耐心和毅力、经过千辛和万苦,连自己的签名也会变得流畅潇洒、变得与众不同,变得超脱和大气。”

小林肯把母亲的话牢牢地记在心里。也许,就是基于这种非同一般的心灵启蒙,林肯才有了百折不挠、入主白宫的非同凡响的奋斗历程和人生凯歌。

新奇艰辛的搬家旅行

1814年初,托马斯被哈丁县议院任命为乔纳森·约瑟夫的财产估价人,因而他已逐渐成为这一带受人尊敬的人。

然而好景不长,他的满意状态没能维持多久,1816年冬天来到的时候,一份收回土地的公文引起了他的迁徙欲望,因为他付了钱的土地没有地契,最后被当作擅自占地者。于是,托马斯一家便举家迁往印第安纳州。

8岁的林肯对这次搬家旅行感到新奇而艰辛。从3岁起他的足迹便从来没有踏出过诺布溪畔。

当他们一行渡过俄亥俄河的时候,就离开了肯塔基而踏上了印第安纳的土地。

印第安纳很快就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十九个州,一个不蓄奴的自由州。

1811年,“新奥尔良”号在匹兹堡下水,这艘蒸汽动力船开始了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的轮船时代,尽管平底船仍大量地在河上来往穿梭。

大量的移民向西涌来,后来一个英国来访者甚至感到“旧美国似乎正在解体并且开始向西迁移”。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被大量地割让给政府,那种每一棵树后随时可能冒出一个印第安人来杀害开拓者的情况没有了。

每亩土地也只要两美元,而且可以赊账购买。一些人甚至不等庄稼成熟就把他们的家当撂上马背,雄心勃勃地向西而去,而将他们耕种的成果留给别人收获。

在汤姆逊渡口,轮船上突然冒出的白色蒸汽使林肯和萨拉欢呼雀跃。这个拓荒者的集居地人来人往,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热闹的地方,他们是该高兴一下了。然而很快,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段令人备感艰难和恐怖的路程。

他们不得不披荆斩棘,清除岩石,甚至还要砍倒那些高大的橡树、榆树之类,因为必须将路弄宽点以便行车。好在这时丹尼斯·汉克斯来了,他是南希姨妈的儿子,比林肯大10岁左右,因而成为开路的主力。

晚上,即使燃起了篝火,美洲豹或者狼也在不远处嗥叫。他们到达鸽子溪后,紧张的神经才松弛下来。

12月初,冬雪开始纷纷扬扬,托马斯来回走了几趟,他选择在开阔地带搭起了一个帐篷,四周只有一面敞开,他在敞开那面燃起篝火,用以御寒并抵御猛兽。然而,风霜雨雪日夜侵袭着这个拓荒者简陋的新居。

他们的居住地离水源较远,加之食物很少,没有水果,没有蔬菜,没有的东西太多了,这更使人感到艰辛。

林肯一家子整个冬天就像狗一样蜷缩着在茅屋的角落里睡觉,把树叶和兽皮堆在自己身体上取暖。

托马斯也养了几头猪,但是林子里的熊也很饿,猪崽全被它们逮住吃了。

开路的时候,那辆巨大的挂车现在看起来实在太小了,它实在没能装下多少东西。

幸好托马斯颇有些狩猎的本领,而印第安纳林子里的野兽显然是比他们的粮食多得多了,它们几乎成了主要食物。鸽子溪野鸽众多,野鸡、野鸭成群,还有鹿,甚至可以打到熊。

春天来了,他们的木屋盖好了,忙碌的日子也来到了。托马斯把在这里购买的160亩土地都种上了玉米。

一年过去了,全家的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一年,他们为所购土地付了一部分钱,而且申请了购地证明书。

他们再也不会像在肯塔基那样为土地打莫名其妙的官司了,这使他们感到快慰。

尤其令南希觉得快乐的是,这年秋天,她的贝特西姨妈一家也来到了这里,他们是对她最为关心而使她感到最亲的亲人。生活在逐渐增加亮色,亲人们对生活满怀信心。

秋天快要过去的某一天,父亲托马斯从外面回来大声嚷道:“南希,你出来看看,我打到一样好东西。”

“你用手指头摸摸这野兽的毛!你看,这毛有多厚!”说着,把那头鹿“砰”的一声从肩头上丢到地上。

“真的!这简直像狐狸毛,怎么长得这样厚啊!”

“你可懂得是什么道理吗?看这样子,今年这个冬天,恐怕会冷得不容易熬吧!”

这时,林肯跑了过来:“爸爸,鹿怎么会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呢?”

“鹿当然不会知道!”

“那么,它既然不会知道,为什么在身上会预先长出一身那么厚的毛来呢?”

“这归根到底,就是所谓动物的本能。”

“什么?本能是什么?”

“那就是神在无形中让鹿知道的,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除了神以外,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先知道了。”

“原来是这样。不过,爸爸,如果我们人跟鹿一样,身上会长出毛来,那就好了。”

“哈哈!人身上长不出那么长的毛,所以,就得趁早做种种防寒的准备。”

从这天起,林肯全家,不管是妈妈南希,还是林肯,大家都在那里砍树、劈柴,为度过寒冷的冬天做准备。

这一年的冬天,果真比往年冷得多。呼呼的北风,一阵阵地掠过河边的平原,从荒野里一直刮到小木屋里来。接着,鹅毛般的雪片,漫天飞舞。到了晚上,雪下得更大了。

寒冷的夜晚狼叫的声音,从远处一阵阵不断地传来,可以听得很清楚。拴在马圈里的那匹马,突然不安地跳了起来。

“林肯,别出去,看样子是熊来了!”父亲说着,一只手提着枪,跑了出去。

借着灯笼的光亮,林肯向外面偷偷地望了望,只见雪地上很清楚地留着一个个熊的脚印。因为下雪,所以找不到东西吃的熊就跑来打那匹马的主意。

“哎呀,真可怕!”林肯一面说,一面躲到母亲怀里。

不过,这讨厌的冬天,并不怎么长,到了3月,雪就逐渐融化了,小草也慢慢地探出头来。

难忍流血和杀戮

一天晚饭时,表兄丹尼斯来了,“丹尼斯,你来得这么早!好,等一会儿就去。林肯,你快吃,吃好了,带我们到那个鹿常来喝水的水潭那去!”父亲向丹尼斯打着招呼。

小林肯一听,知道这下糟了,父亲又要去打猎了!而且,父亲一说完,就马上站起身来,取下了挂在墙壁上的一支枪。林肯知道已推托不过去,只好懒洋洋地跟在他俩的后面走。

这是一个月明如昼的夜晚。池沼里的水,像镜子般地发出闪烁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照出河岸边杨柳树的影子。三个人躲在草丛里,耐着性子守候着。

一会儿,一只母鹿带着小鹿走了过来。林子里是那么静寂。全身笼罩着月光的鹿群,比图画还美。

“哎,那大概是一只母鹿。”亚伯拉罕这样想。

那只母鹿竖起耳朵,迎着风,伸出它的鼻子,在那里嗅着。他们三人躲在下风的位置,所以母鹿没能发现他们。

林肯很想出其不意地大吼一声,使那只鹿逃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砰!砰!”枪声响过,躲在树荫里的雄鹿,就一溜烟似的逃进树林里去。

那只母鹿在跌跌撞撞地摇晃了一阵以后,就翻身倒在地上了。那只小鹿也吓得急忙逃走。可是,它因为舍不得母亲,又在母鹿旁边出现了。

林肯看见丹尼斯和父亲两个跑了过去。父亲手里的一把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这时,林肯低下头,拔腿就跑,他觉得仿佛有一只铁臂扼紧他的胸口。那是头母鹿啊!他一面跑,心里一面这样想。

“咦!亚伯拉罕呢?跑到哪里去了?”父亲一面把那只倒在地上的母鹿背了起来,一面向周围探望。

“跑掉了啊!这家伙心肠软得很呢!”

两个人把猎物扛在肩膀上,一路说着话往回走。

“是啊!他的心肠越来越软了。看来要他动手杀鹿的话,他是不肯干的,他还是情愿吃蔬菜的好。”

“这样说来,他是不会吃鹿肉的了?”

“没有别的东西好吃的时候,他还是会吃的。像他这样怕见流血,实在少见。他一定是在这头鹿被打中的时候逃掉了的。”

“我自己何尝不觉得难过。可是,吃的东西是少不了的!而且,皮裤也不能不做。像亚伯拉罕那样软心肠的话,那一切都完了!”肩上扛着小鹿的丹尼斯这样说。

“就因为这个缘故,我老替他担心。要是不能打猎,怎么能够做庄稼汉呢?而且,每到晚上,他总爱在烤火堆旁边练习写字。他喜欢捡那些烧剩的木炭,在木板上写字。”

“这样说来,他大概是要当牧师吧?”

“哪里?他读《圣经》,是为了要认字。因为除了《圣经》以外,家里再也没有别的书好读了。”

“那就让他读点书,将来到学校里去教书,这也是个办法。”

“哈哈!这种乡下地方,从哪里学得到这教书的本领呢?我的意思是让他当个樵夫,天天去打柴算了。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力气倒着实有一点。斧头在他手里,使用起来倒蛮在行呢。”

一天,比亚伯拉罕大两三岁的奥斯丁来找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在家吗?我们到林子里的运河玩呀!”

“奥斯丁,你等我一下,我去告诉妈妈一声就来。”亚伯拉罕走进了小木屋,一下子就跑出来,对奥斯丁说,“好,走吧!妈妈答应让我去了。”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跌跌撞撞地跑下山去。

这时已是5月,田野里也到处开满着各色花朵。亚伯拉罕很喜欢花,可是,他更喜爱小鸟。花是不会动的,小鸟却会蹦蹦跳跳,还会在枝头上飞来飞去;花总是保持沉默,小鸟却会唱出好听的歌来。

“别作声!”亚伯拉罕忽然捂住奥斯丁的嘴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枝头上一只红色的小鸟飞走了。

“亚伯拉罕,算了,捉什么鸟,到河边去玩吧!”

“不行!在没有到6月以前,河边不能去,因为河水太凉。”

“没关系。我昨天还到河里去了呢!河水一点也不凉。”

“真的不凉吗?”

“当然是真的。”

他们一路说说笑笑,来到了小河边。河水在碧绿的树荫笼罩下,从雪白的小石子上流过。

“真的,这河水一点也不凉。”

“怎么样,很痛快吧?”

两个人正在小河里玩得十分起劲的时候,隐约看到对岸的岩石上,有个银白色的东西在动。奥斯丁突然喊道:“嘿,四脚蛇!”

“啊!在哪里?”亚伯拉罕抬起头来张望,可是并没有看到,只听见从对岸的草堆里,传过了一阵声音。

“亚伯拉罕,我们到对岸去看看,好不好?”

“可是,这是一座独木桥。”

“你怕这座独木桥?胆小鬼!你看着,就这样爬过去。”

奥斯丁说着,就把身体趴在桥上,慢慢地爬过桥去。

“亚伯拉罕,没有关系,赶快爬过来!”

“嗯!”亚伯拉罕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下了决心,照着奥斯丁的样子,也爬了过去。

可是,当他快要到达对岸的时候,双脚一滑,“扑通”一声,就跌下河去。

这可真把奥斯丁吓坏了,大声喊道:“亚伯拉罕,喂!往这边来,这边!你抓紧这个!”

奥斯丁急忙从岸边的石头上,伸过去一根竹竿。亚伯拉罕拼命抓住那根竹竿。两个人都在那里拼命挣扎,结果总算一个也没有淹死。可是,两个人都已成了落汤鸡!

奥斯丁说:“糟糕透了,这可怎么办呢?”

“这样回去,一定会挨骂的。”

“要是只挨一顿骂,那倒也没有什么,你家里的人,会不会打你?”

“难说,我爸爸好严厉呀!”

“这样,我们就只好找一个晒得到太阳的地方,去把衣服晒干。走,亚伯拉罕。”

两个人就沿着小河,往下走去,一直走进一片砍掉了树的空地。这里,温暖的阳光,把整个草原照射得十分耀眼。于是,两个人赶忙把那湿透了的衬衫和短裤,一件件挂在树枝上去晒,两个人都脱得赤条条的。

奥斯丁说:“我说,咱们爬到树上去玩一会,好不好?”

“好啊!你打算玩什么?”

“要不,就装蛇算了,蛇不会流什么血的。”

“可是,我曾经看到过一条吞下了青蛙的蛇,因为它吞的那只青蛙,实在太大,弄得上气不接下气,简直快要憋死了!所以,蛇我也讨厌,还不如做枭鸟好呢!”

“可是,枭鸟的窝很臭呢!好啦!我想到了一样好东西!你就装作松鼠吧!”

“松鼠的确很可爱,不过它是个大傻瓜!老是竖起那条大尾巴,很容易被人发现,叫人家给弄死。我想,我还是做青蛙吧!”

“不错,青蛙很聪明,老藏在树底下,谁也找不到它。”

这两个赤身裸体的孩子,就这么决定了。

“不过,这件事,我们必须绝对保密!”奥斯丁说。

商量妥当以后,这两个赤裸的“青蛙”,就在树上玩起来,一直玩到衬衣短裤晒干了才回家。

这一桩“青蛙”事件,谁也不知道。等到后来亚伯拉罕死后,那个奥斯丁老伯,才在别人面前提起。一个幼年时代保密的约定却能保持那么长久,的确不容易呢!

林肯的童年时期还发生了一件有惊无险的事情。他在河边玩耍时,因为不小心掉了进去,幸好被邻居发现了,把他救了上来。当时这位邻居根本无法知道,他不只是救了林肯,而且还挽救了千千万万的黑奴。

就这样,林肯在印第安纳州度过三年童年时光。

妈妈的脚印

上帝仿佛对林肯一家心怀恶意,秋天到来的时候,这个9岁的孩子,就不得不开始面对生活的捉弄了。

在那个时候,一种怪病无药可医,只要头晕恶心、腹痛口渴,那就死神缠身在劫难逃了。有时甚至全家乃至整个村子的生命一并消逝。这种神秘的病的病因到本世纪初才被人们找到。这种病被通俗地称做乳毒病,它在鸽子溪一带肆虐,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

这一年,是印第安纳的秋季,在旷野上放养的牛群不知是误食了什么东西,还是不习惯这里的潮湿环境,突然发起病来。很快,周围所有的牲畜都被传染了,马匹倒下了,绵羊倒下了,牛奶全部倒掉,最后,灾难也降临到了人们身上。

被传染的人呻吟着躺靠在装满树叶的袋子上,住在离这里很远的一位医生成了这些患者能够找到的唯一救星。每次他来给病人看病,都会忙得不可开交,尽管如此,情况也丝毫没有好转,焦虑与绝望折磨着每一个人。

林肯的父亲满目凄凉,已经无心过问其他事情了。至于留在家里做饭、照管孩子、喂养牲畜、磨斧子、晒柴火,缝兽皮等,这些活无疑都落在了母亲一个人身上。终于,她累倒了,长久以来积聚的辛劳仿佛一下子都爆发了出来,她的病情逐渐恶化。

死神夺走了几个邻居的性命,也带走了林肯的外祖父、外祖母,现在它又来到了母亲的身边。母亲一直营养不良,骨瘦如柴,又缺乏生存的信心,因此一得上乳毒病这致命的病,身体就迅速垮掉了。不满10岁的林肯,站在沉默、苍白的母亲面前无能为力。

1818年10月5日,这是亚伯拉罕·林肯终生难忘的日子,他善良的母亲魂归天国。他静静地看着平时十分坚强的父亲,看着泪水打湿了他蓬乱的胡须。开始,林肯的心里只是充满了一种恐惧和新鲜混搅在一起的复杂感觉,“死亡”的含义他并不清楚。

自从第一位邻居死后,父亲就开始叮叮当当地做棺材了。钉棺材的声音让所有的人:病人和健康人都感到刺耳和心酸。而年幼的林肯对此却浑然不觉。

这会儿,父亲又开始给刚刚断气的妻子做棺材了。“妈妈真的很高大”,林肯凑上去看着母亲已失去活力的身体,心里想到。

林肯仔细地看父亲如何不用铁钉就把大木板固定在一起,他还很乖地帮着父亲做这做那。母亲死后的第一天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去了,他仿佛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然而,当母亲入了殓,下了葬,回到家,看到母亲的床上空荡荡的时候,林肯的心才突然被一种巨大的孤独感攫住。

这时,林肯感觉自己好像一点都不喜欢父亲,他想起了父亲说过的粗话,想起了他的大巴掌,直到这会儿他才醒悟到,自己所有美好的生活经历都来自亲爱的妈妈:妈妈从未打过他,而且总是为他辛勤地操劳着;每当妈妈伤心的时候,她总是抬起头来凝视着这个跟她越长越像的林肯,这时,便会有一种从未倾吐的亲切和融洽的感觉在林肯的心头萦绕。

对于林肯,这种感觉整整一生都无法摆脱。在对母亲的回忆中,沉默寡言的他对于那些失去的和可望而不可即的事物的渴望更加强烈,较之于以前,他显得更加忧郁了。

生活开始把重担压在了两个孩子身上。好在12岁的姐姐萨拉非常能干,做饭、洗衣、纺纱、织布都能做得井井有条,林肯则负责饮水,那要从一公里以外打来。

自从妈妈死后,家里就突然冷清起来。一天,亚伯拉罕在林子里拾完了柴,正背着柴往回走,走到泉水旁边时,突然听到萨拉高兴的叫喊声。

“怎么了?萨拉,发现了什么?”亚伯拉罕问道。

“发现了一个不平常的脚印。”萨拉边说,边伸着手指头指着地下。

“哎,是不是发现了鹿的脚印?”

亚伯拉罕一面说,一面弯着腰往地下看,等看清楚时,他高兴地跳了起来。“啊,是妈妈的脚印!”

“所以,我想,我们把这脚印想法子给留下来。妈妈留下的就只有这个脚印了!”萨拉伤心地说。

“是的,我们在这脚印的周围,用石头把它围起来吧!”

说着,两个人急忙去搬了些石头,在两个脚印的周围,堆起了石墙。从这天起,姐弟两个每天都要去看这石墙。

新妈妈的教诲

一天,林肯的姐姐萨拉独自一个人在煮东西,亚伯拉罕在外面劈柴。父亲说出门去几天就回来的,可是,这次出去了好几天,还没有回来。所以,他们姐弟两个就只好一天又一天冷冷清清地在家里看家。

忽然,萨拉听到从老远的地方传过来一阵声音。“亚伯拉罕,有什么人往这边来了,你听!”

亚伯拉罕放下手里的斧头,对着声音来的方向,侧着耳朵倾听。“不错,那是马车在石子路上经过的声音。”

“不知道是不是往这边来的?”

“除了到这里来以外,没有别的地方去了。”

马车越来越近了,这是一部两匹马并排拉着的布篷马车。坐在驾车台上的那个人,一手拿着马缰绳,一手挥舞起他的帽子。看,他一面还不住地微笑呢!

“啊!是爸爸回来了!”两个孩子高兴地叫着都跑到了门口。

在那部大马车上,装着满满的东西。另外,还有人从布篷的缝隙里,探着头不断地往外看,那好像是三个小孩子的面孔。不大一会儿,那辆布篷马车,就在小木屋门口停了下来。

父亲从车上轻快地跳下来,接着,他从车上又搀扶下来一个女人。“萨拉、林肯,一起到这里来。这一位,就是你们的新妈妈。”

林肯第一次见到所谓的继母,他吓了一跳,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女人。

这时,那个新来的女人微笑着说:“我在心里想,我要做一个你们真正的母亲!不过,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真心喜欢我,如果我喜欢你们的话。”

“我正在想,最好我们能够像别的孩子一样,有一个妈妈。”萨拉这样回答。

可是,林肯的回答可不像萨拉那样清清楚楚地说出来,只是说:“嗯!我也要尽量做个好孩子。”

“这孩子真老实。”新妈妈说着就笑了。

这个时候,父亲正在卸马车上的东西。“喂!萨拉、林肯,你们两个也来帮忙。哦!对了,这几个是你们新妈妈的孩子,还没有向你们介绍呢!你们以后要好好地在一起过日子,像亲生的兄妹一样。这男孩是约翰,这女孩叫莎丽,还有一个是,哎!跑到哪去了?”

正说着,那个年龄最小、有着满头蓬松金发的可爱小女孩,从马车背后探出头来:“我是倩蒂,请多多指教!”

大家笑起来。

一个半新半旧的衣柜,从马车上卸了下来,还有床,羽绒被,厚厚的羊毛毯,各种厨房用具以及碗橱。林肯一面帮着把东西搬进家里,一面问父亲:“爸爸,这是什么?”

“是枕头。”

“枕头?”

“是的,晚上睡觉时用来垫在头下面的。”

“原来是这样!”林肯还是头一次看到。

这天晚上的晚餐十分热闹,孩子们很快地就成为朋友了。在这些孩子里,人缘最好的是倩蒂,她跟林肯特别好,几乎不肯离开一步。父亲这晚也非常高兴。他看看围坐在桌边的家人,微笑着说道:“开始吧!大家都到齐了吧!”

倩蒂站了起来,说:“让我数数看!林肯和我是2个,萨拉和莎丽是6个,再加上约翰哥哥是7个,还有爸爸,这刚巧是100个人。所以我们家里的人,都到齐了。”

这种糊涂算法使小屋里充满了笑声。

到了就寝的时候,林肯低声地向呆站在屋角的萨拉说:“现在,我们这个家,成了很有钱的人家了!”

“是呀!不过,我要问你,林肯,这个新妈妈,你真喜欢吗?”

“嗯!我想我会喜欢她。她那笑声,我听了实在高兴呢!”

林肯的新妈妈特别的尊重知识,她坚持让所有的孩子都去那所离家不远的木房子学校读书,因此,她也很快赢得了林肯的好感。

但是,每当新妈妈说起读书学习的事,父亲总是一笑置之,他觉得,自己没有读过什么书,不也照样过得好好的吗?他不明白,是他的幽默开朗的性格使他总是乐观自信。

每到星期天,他们就去教堂,说是教堂,其实只不过是一座空荡荡的木房子,总是有人在台上诵读,而孩子们根本听不懂,关于语言规范的知识他们尚需积累。

在这段日子,林肯在新妈妈启发教导下写字越来越熟练了。他的堂兄曾说,林肯特别聪明,在学校里学习成绩比其他学生都好。

对于小小年纪的林肯,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幸福。因为新来的妈妈,的确是真心爱林肯的,而林肯自己,也的确是一个很乖的孩子。

后来,林肯当选总统的时候,还非常怀念他的少年时代。他认为他之所以能够当上总统,完全是母亲的教诲。

有人问林肯是哪一位母亲,林肯听了连笑也不笑,很严肃地这样回答:“我的母亲只有一个!当我的生母去世,继母未到我家前的半年中,我们的确很惨!而这个继母和我的生母完全一样,所以,我也把她当作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酷爱读书受启迪

1820年,在林肯11岁时,父亲和继母又给了他上学的好机会。只是学校地处荒僻,校舍和师资条件都很差。

学校开学只能是在冬季农活不多的时期,偶尔有本身文化素质不很高的教师从外地来到学校,给孩子们教一些读、写、算之类的基础知识。待老师一走,学校也跟着关门了。

多年之后,林肯回忆道:“这一时期,我全部上学的时间加在一起还不到一年。”

少年时代的林肯酷爱读书,几乎见书就读,孜孜不倦地刻苦学习。由于家境贫困,实在买不起书。家里除了有一本《圣经》外,再也没其他的书籍。有时他不得不步行好多公里路去向人家借书看。

同龄人对小林肯如此热衷于读书、沉醉于涂写都大惑不解,大多数农村男孩甚至认为他的个性“古怪”。

林肯不仅埋头看书,用木炭涂涂写写,而且在念过《肯塔基教师》这本书后,还提出疑问:“谁最有权利进行控诉?是印第安人还是黑人?”随后他便在玉米地里大发议论,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没了。

林肯并非想精通什么学问,只是想对一些事情有所了解,然后再和其他事情加以比较,从而了解人性,认识自己。他阅读了所有能够找到的书籍,尽管他能找到的书并不多,而且每天他可以用于看书的时间也很有限。

晚上,家里很黑,没有什么光亮,但每一本书林肯都认真读过。夏天的傍晚,趁天还没黑下来,他就抽空在外面看书,晚上他就凑近火堆,借火光看书。如果没注意火灭了,他便会小心翼翼地再生起尽可能小的一堆火,只要光亮足够他看书就行了。

妈妈用肥皂做的灯芯不多,很珍贵,平时是不能随便用的,全家人只在星期五才能点起它,况且别人也都认为,这个小毛孩儿支着脑袋趴在那儿,绝不会是在读什么有用的东西。

林肯的继母随身带来的一套五卷册的文库:《圣经》、《伊索寓言》、《鲁宾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辛巴特水手》,林肯都阅读过。他尤其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置在身旁方便的地方并经常阅读,因此它们大大地影响到他的作风、他谈话的态度以及他辩论时的方法。

新鲜事物就如门外吹来的劲风,为林肯敞开了知识的大门。《朝圣者的进步》使他第一次进行了自省;鲁宾逊在他的印象中只不过是个被夸大其词了的开拓者,而《圣经》却像一首优美的歌飞入了他儿时的记忆。

此后又有一本书从一位旅行者和一位神父手里传进了这所房子,那就是《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的一生》,主人公的一些战争经历使他逐渐淡忘了父亲经常讲的那些笑话,而记住了这些符合史实的,更有意义的故事。

一次,一位亲戚给林肯带来了一本厚厚的书,15岁的林肯逐字逐句地读了它,自始至终都津津有味。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多么珍贵的知识宝库啊!

离开学校后,林肯就再没有长时间地在学校里读书了,他的知识归功于他长期勤勉不倦的好学。

另外,贝利所编的一本《辞源》也起了重大作用,林肯是从他伯父的大儿子那里得来的,这本字典对他早年的知识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林肯渴望读更多的书,但没有钱。他开始借阅书籍、报章以及任何印成的东西。后来他到新来的乔赛亚·克劳福德家工作,克劳福德和他的妻子很快成为这一带小有名气的医生。林肯倒是不怎么注意这一点,因为他早就被那医生家的藏书给吸引住了。

林肯是在这里靠自己的劳动,得到了真正属于他的第一本书。那是帕森·威姆斯所写的《华盛顿传》,林肯读得爱不释手,甚至带回家过夜,他读到眼睛再也睁不开的时候,就将书塞在圆木缝隙里。不幸的是半夜里下了一场雨,书被雨浸得皱巴巴的。为此他多做了三天工,而书和书中的故事就是他的了,他不免暗暗地庆幸自己因祸得福。

这段时间林肯读到的书还有威姆斯的《富兰克林的生平》、《哈姆雷特》、《裘里斯·恺撒》等。同时,他还设法读到了杰斐逊总统的首次就职演说、莫里斯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葬礼上的发言,长达近五百页的印第安纳州修正法典也使他读起来津津有味。

此外,林肯还有了一本为之振奋的教科书,W·斯戈特写的《演讲课程》。这是一本较为规范的,引导人们运用不同风格的语言进行演讲的书。它告诉人们应当如何表达自己并援引了许多实例,有伟大人物的经历,有德莽斯的演讲生涯,有莎士比亚戏剧的片段,还有具体的演讲技巧。

义务、自由、奴役思想、女性问题与杰斐逊的就职演说融为一体,是一部良好的教材,书中的思想如湍流一般涌进了林肯正在启蒙的头脑。每拿到一本书他都认真地读啊读,因为没有更多的书可看,他便把现有的书翻阅好多遍。

偶尔有谁从城里买来用报纸包装的什么东西,林肯便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去把包装纸要来仔细阅读,往往他还能告诉大人们关于他们经常谈论的话题,报上究竟是怎么说的。

如果有机会和别人一同骑马进城,林肯就会从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报纸,读那些关于选举的最新消息。他发现人们都十分拥戴杰斐逊这个人民代表,反感来自南部的贵族奴隶主们。

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时,在意外地阅读到的报纸残片上,林肯都不断地接触到南部的奴隶制问题,而且在那座新建的小教堂里,人们的议论也常常围绕这个话题。

当林肯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

读书的才干终于为林肯展现出一个新奇的世界,这是他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它拓宽了他的智能范围并给予他洞察力,而且,读书成为他生平中最大的嗜好。

后来在1847年,林肯到国会要填报一份履历表格的时候,他碰到一个问题:“你的学历如何?”他以一句话回答:“不完全。”

在林肯被提名竞选总统以后,他说:“当我成年时,我所知不多。然而,多多少少,我还能够读书写字,并计算比例式第四项,也不过如此罢了。我从未上过学校。我目前在知识资历上仅有的一点进步,可以说是我随时在急切需要的情况下获取的。”

爱思考和喜欢讲演

林肯对思考的兴趣与日俱增,他能长时间地靠着墙蹲坐在地上,把腿跷得和肩一般高。对他来说,坐着、躺着思考问题要比走路骑马时思考舒服得多。

几年来,可恶的疟疾、少得可怜的食物和艰苦的体力劳动使林肯那修长的身材更显单薄,还有些含胸,而且母亲又把枯黄的面容遗传给了他。

姑娘们或许会说,“亚伯拉罕长得真寒碜!”那是因为她们根本不了解他那饱满的额头里所蕴藏着的个性与智慧,她们无法看出那棱角分明的鼻子所表现出的勇气与胆识,她们更无法理解他那薄薄的嘴唇为什么总是严肃紧闭,那双灰色的略带忧郁的眼睛为什么总那样冷静地观察着事物的本质;她们看到的只是他皮肤的粗糙和他的不修边幅。她们认为林肯那当木匠的父亲说得十分在理,他曾这样形容林肯:“他看上去就像刚用斧子砍下来,还没有经过任何整治的一块粗木头。”

林肯的脾气也实在是古怪,别人都笑他是个怪人。有时候他会忽然把铁锹扔在一边,一屁股坐在地里,拿出书来,撅起下嘴唇大声朗读,这或许是为了让所有正在劳作的同伴们都能听到他读的内容吧。有时,他竟会号召大家停工休息,自己则坐在栅栏或石头上跟大伙儿聊天。

起初大家对林肯的举动都十分惊讶,不知他这么小的年纪能聊些什么。后来他们却发现,林肯的脑袋里确实装了不少东西,诸如大河啊!选举啊!以及过去发生的一些大事等。不过听完这些话题以后还是会有人取笑他,他们认为林肯讲的无非是些故事。

可不管别人怎么说,林肯依然我行我素。他有时很喜欢模仿牧师的样子讲话,常会惹得大伙儿哈哈大笑。他以为这就是“演讲”。他知道自己需要练习,需要听众,不管他们是谁,或者他们为什么来听,他只希望有人在场。

一天,林肯正在演说时被父亲撞上了,父亲一把将他拽过来大骂了一顿,说他懒惰,不务正业。父亲哪里知道,这才是林肯真正的爱好呢!

林肯还有个怪毛病:有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突然走神或者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除了他继母以外,没有人能真正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有个睿智的女人曾说过,林肯从不撒谎,而这的确是事实。

在过去的十七年当中,林肯经历了一些不公平的事。诚然,就一个一贫如洗的年轻人来说,他业已习惯的生活往往是不公平的,所以他留意观察,只要哪里有人也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都会倾全力帮助他们。

每当邻村大房子里的流动法庭开庭时,林肯都去仔细旁听,例如出于对被驱逐和被压迫的印第安人与生俱来的同情,他会看看法官会不会给一个杀死印第安人的罪犯判处绞刑。但是,他知道他必须要用自己的头脑反思一下,这种自发的同情到底是对是错,他要听听自己的心灵在说些什么,一个旁观者的经验又在说些什么。

一个偶然机会,林肯听到了一位著名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自此,他便下定决心:自己以后也要这样演讲,也要博得观众这般的赞许!

林肯常常步行24公里路,到河边市镇上去听律师们辩论。后来,当他在田野间和其他人工作的时候,他有时会丢下锄头或干草叉,骑上围篱,复诵一些他所听到的律师们的讲词。有时,他会模仿着教堂传道的人大声叫嚷。林肯时常带着一本叫做《奎因的笑话集》到田野里去。

依法伸张正义

林肯16岁的时候,就长成一米八的高个子了。大家都说他是附近村子里使用斧子的第一好手。他虽然没有什么特殊技巧,但是,力气大,工作起来就比别人强。

一天,父亲用木头给他做了一条平底船,林肯就把自己家田里收获的粮食,装在船里,沿着俄亥俄河往下划,到外地做生意。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他那孤立在田野中的小木屋,到广阔的外面世界去。

到了傍晚,河岸两边时隐时现地闪耀着灯光。这些初次见到的景物,使林肯心花怒放,十分惊奇。

每到闲着无事的时候,林肯就把他的那只货船,停靠在安德逊河边,等候人家来雇他的船。他把头斜靠在帆索上,很安心地在船里看他的书。他对这个工作非常喜欢,因为有充分的时间可以看书。

“呜!呜!”抛锚在河中心的一艘轮船,喷出了一阵白茫茫的水蒸气来。就在轮船将要起锚的这时,从街上蹿出了两个黑影,飞也似的跑了过来。“哎呀!糟糕,船就要开了,小孩,这船是谁的?”两个人一回头发现了船和人。

“是我的。”林肯答道。

“那就请你送我们到那只轮船上去,还有这几件行李,也一起送上船去。”

“行。”

“很着急,请你快一点。喂!就是这几件行李,赶紧搬到船上去。”

林肯毫不费力地伸手接过那两个绅士递给他的行李,一起放在他那平底船上。那两个绅士也跟着上了船。

“放心,一定让你们赶上那艘轮船,先生。”林肯把他那只小船从岸边拼命划了出去。

这时,那艘轮船又拉响了第二声汽笛。林肯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他手里的那只木桨上,木桨打在水面上的声音越来越急。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挂在林肯的额角,从他嘴里喷出来的气息,热得像烈火一样。可是,他还是紧咬着牙根,拼命地划着。

轮船上又响出了第三遍汽笛声。

“喂!等一等!让我们上船!”那两个绅士,拼命挥舞着手里的礼帽,大声叫嚷着。平底船终于靠近那艘轮船了。

“好了,总算赶上了!”

沉重的起锚声,从轮船那边响了过来。林肯把行李递上轮船,那两个绅士就慌慌张张地跳了上去。

“喂,先生,你们还没有付渡船钱哪!”林肯大声一喊,那两个绅士就笑着说:“哎!不错,竟忘记给钱了。好,你看好!”

只见两个五角的钱币在眼前一闪,就扔进平底船里了。

这时,轮船发挥出惊人的威力,已经冲破波浪前进了。林肯的小船也给波涛掀得摇摇晃晃的,离开了那只轮船。

“哟!这是银币!可是,我没有钱找呀!”

“不必找了。这两个银币是我们给你的,请你收下吧!”。

“这么多钱,真谢谢你们。”林肯把有生以来第一次赚到的这一块钱,紧紧握在手心里,一面打算着这笔钱的用途。

林肯想,今天真是好运气,有了这笔钱,不但可以买到我所喜欢看的书,同时,姐姐想买的那种锋利的剪刀,也可以买给她了!接着,他又深深地感到,是的,一个人,不论干什么,只要能够老老实实地拼命干,总是不会吃亏的。

一天,林肯正横躺在平底船里看他的书。一会儿,从对岸传来声音说:“喂!渡船的,把船划到这边来!”林肯跳起身,把船划向对岸去。那边有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在等着。

“你们是要渡河吗?”

“你到岸上来一下,有话跟你说。”林肯上了岸。

“喂!小鬼,你为什么来抢我们的生意?这个渡口,是我们弟兄两个向肯塔基州申请到的特许权利。”

“是这样的吗?对不起,这我倒一点也不知道。”很坦白地当场就道歉。可是,对方却不肯罢休。

“说声对不起就行了吗?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喂!兄弟,你去揍这家伙一顿!”

“好,让我来。”那个弟弟就握着拳头走过来。林肯一时愣住了,垂着双手,一动也不动。

“你这个混蛋!”那个比较年轻的像一头恶狗般地猛扑了过来。霎时间,林肯那只瘦小的胳膊,向着对方的鼻尖挥了过去。林肯这一拳打得实在够劲,那家伙“砰”的一声,倒在了河岸边上。

“喂!怎么样?还要不要再来一下?我最讨厌打架了,可是为了自己,也就不得不如此了!”林肯用镇静的语调说道。

弄得满身污泥的那个人,抚摩着他那跌痛了的腰,勉强挣扎了起来。

两个人鬼头鬼脑地商量了一阵,然后,那个挨过打的人说:“老大,这不行。这家伙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东西呢!我看还是到法院去,分个青红皂白才好。”

“嗯!这也好。喂!小家伙,跟我来!”于是,他们就抓住林肯的手腕,拉着他一起到法院去了。

虽说是法院,可到底是在乡下,审判官的住家也就是法院。一个叫彼得的法官,是个酒糟鼻子的矮胖老头,态度还和气。“我先要问原告,你要提出的控告,是什么事由?”

“我的名字叫作约翰·狄尔,在这里的俄亥俄河上,已取得了渡船的专利。可是,这个高个子家伙,却也在这里做起渡船生意来了。所以,我把他抓了来。”

“你是在犯罪现场抓住他的,是不是?”

“是的,我们隔着河一叫,这家伙就把船划了过来,本来打算两个人合起来揍他一顿算了,哪知道,这家伙虽然还是一个小孩子,可力气倒着实不小。所以,只好把揍他的问题放在后面,就把他带到这儿来了。”

法官一看他满身污泥的样子,差一点就要笑出来。他勉强忍住笑,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拿出一本法令书来。

“不错,根据肯塔基的法律:凡是侵犯别人的营业权的,要处五元罚金。”然后问道:“现在,被告还有什么要辩明的吗?”

“被告”林肯说:“狄尔所讲的话,完全是事实,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不过,有一点,我要问个明白。”

“你要问的是哪一点?”

“狄尔根据肯塔基州的法律,是不是从印第安纳州的河边,把船划到河中心去也要禁止?”

“这不能禁止。因为发生在印第安纳州内的事,肯塔基州无权取缔。”

“既然这样,我就要说明,我承认曾经把客人送到停泊在俄亥俄河中的轮船上去,我的确做过几次这样的生意。不过,我从来没有到过对岸。”

“啊?事实是这样的吗?”那法官说完,点点头。接着,他又打开法令书来,在那东翻西看找来找去。不一会儿,终于把书“啪”的一声合上了,庄重地说:“现在宣告判决:原告狄尔兄弟所取得的权利,只是两岸之间的渡船的权利,被告林肯无罪!宣告闭庭。”

这出乎意料的判决,使得狄尔兄弟两个嘴里叽里咕噜发着牢骚走了出去。

这时,林肯跟在他们后面,也正要走出去时,突然从背后传来法官的喊声:“喂!请你等一等。”

“什么事?”林肯回头问。

“你叫林肯,是不是?你可曾研究过法律吗?”

林肯听了,脸立刻红了起来。“没有。我虽然也曾经打算研究法律,可是,我是个乡下种田人,邻近村子里能借得到的书,都已经读完了,实在没有办法再来满足自己的愿望。”

“你虽然没有研究过法律,可是你今天所提出的申辩,是一个不懂法律的人不容易想到的。你的头脑的确很适宜研究法律。你曾读过什么法律方面的书籍?”

“我读的是一本《印第安纳法令全集》。”

“这倒很难得。你还是继续研究下去。像你这样的头脑,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法律学家。你看!”彼得指了指背后书架上的一大堆法律书,“这里有这么多的书,有空的时候,你尽管来看。每星期二下午,是这里开庭的日子,你也可以来旁听。”

林肯感到了法律的严肃和重要,他开始在法院开庭的时候旁听律师的辩论和法官的审理,这使他常常要跑很远的路,而且要过河到肯塔基州。

用双手和大脑自食其力

年轻的林肯以他强健的体魄和在河里娴熟灵巧的劳作,证明了自己是个百里挑一的好水手。

就在17岁的林肯学着自食其力的时候,19岁的姐姐萨拉已经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可是姐姐婚后不久,林肯就看到,那家人是怎样让新婚的少妇辛苦操劳的。

第二年,可怜的姐姐萨拉便死于产房,据说是平日的艰辛劳动使她羸弱不堪所致。为此,林肯满心怨恨。

母亲死了,如今姐姐也死了,父亲是不会有什么改变了,而自己和许多亲戚的关系也因为一个谎言而被搞得不明不白,渐渐生疏起来。所有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有钱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虐待穷人,让穷人给他们干活,给他们伐木;有钱人就可以欺侮自己的儿媳,把她当女佣一样使唤,最后把她折磨死;有钱人喜欢谁家姑娘,便可以虚情假意地引诱她,然后再像对一个黑奴那样的不负责任吗?

生活的磨难和现实的不公,让林肯自强自立的愿望更加强烈了:他要用一双勤劳有力的双手和善于思考的大脑去自食其力。

林肯试图多赚些钱来给自己争取一定程度的舒适和自由。这时,有一个庄园主雇用林肯,让他把一船货物运到新奥尔良去。这就意味着他可以走出树林和村庄,去看看密西西比河,然后再去饱览海上的风光!这可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啊!林肯马上就同意了。

于是,林肯和庄园主的儿子一道捆起了木筏,用结实的肩膀把玉米和喂肥了的家禽背到了河边。他们得把这些货物送到南方去卖掉,在回来的路上再购买一些棉花、烟草和糖。

一路上,林肯异常兴奋,就如同到了开罗一样,眼前的情景令他精神百倍。在俄亥俄河汇入“群河之父”密西西比河口时,浑黄的河水一泻千里,简直看不到边,着实令人叹为观止。沿途,他们看到了陌生的人群和土地以及从未见过的各种树木和鸟类,同时也经历过风暴和危险,看到过沙坝,遇到过湍流。

一天傍晚,他们在一个大农场借宿,夜里来了一群四处劫掠的黑人,试图抢劫他们的木筏和货物。

林肯被惊醒之后,顺手操起一块大圆木飞身冲向他们,当那群黑人看到他高大的体格和勇武的形象时,吓得慌忙潜入水中,拼命游向对岸,而这时的被袭击者怒发冲冠,在后面紧追不舍,直到最后,满身血迹斑斑地回到了自己的木筏上。这是林肯与黑人的第一次交锋。

木筏再往前走,河面变得越来越宽,天气越来越热,而夜色也越来越深了。林肯这个有诗人气质的年轻船夫无声地问自己: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吗?

当然,有好多场面他还没见过呢!当他们在新奥尔良靠岸之后,他们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一幅似乎永不停息的劳动画面:成千上万的木筏堵在出口处,还有他们在印第安纳州从未见过的河船和海船也相继抛了锚,停泊在一边。

巨大的仓库里堆积着大大小小装满面粉的口袋,它们都是从北方运来的。一切物体都被烟雾笼罩着,鸣笛声此起彼伏,遥相呼唤,发出尖锐刺耳的声响;轮船上高大的烟囱仿佛延伸到了陆地上;岸上修起了第一条铁路。

路边那些沿码头堆放过去的东西是什么呀?足有上千袋吧?这边或那边的口袋有的裂开了,露出了一片雪白的轻飘飘的絮状物。

哦!林肯终于认出了,这陌生的东西就是他们向往已久的棉花!是整个国家都为之旋转不停的棉花!很久以来林肯只有一条布裤子,一件棉质上衣,他珍爱得不得了,进城里时才舍得穿它。

可当他一联想到所有与此相关的问题,想到了奴隶制和总统大选时,便不得不放弃了对棉花袋子的兴趣。

等他们卸掉木筏上的货物,来到城里以后,他更是大开眼界。街道上白人、黑人和混血儿川流不息。一些穿着花花绿绿的欧洲人乘坐着豪华的小马车优雅地穿过街道。

妇女们头戴大帽子,嬉笑着执着扇子招摇过市。所有人都显得极其愉快、忙忙碌碌、自由自在,所有的人都很懂得享受。

那边,一张刺眼的广告牌上这样写着:“愿随时以高价购买各类黑奴,可亲自在拍卖中购买!本人有为奴隶特设的房舍!”

下一个拐角处又是一张广告牌,写道:“谁给我带回逃走的混血奴隶,赏金一百美元!他的名字叫萨姆,浅色头发,蓝眼睛,微红的浅色皮肤,人们常会把他误当成个白种人。”

这就是那些被剥夺了权利的人们!年轻的船夫林肯暗想,人们简直像猎捕值钱的小狗一样抓他们,像买卖骡马一样拍卖他们,而后又像对罪犯一样把他们关押起来。过去他在家里听到过的一切,今天都被证实了,内心的恐惧油然而生。

外面的世界纷繁多变,它总是吸引着一些有追求的人出来看看。一股强烈的好奇心却又促使林肯参加了一次拍卖,走进了一座铁皮屋顶的大厅,那里,灯光刺眼,人头攒动。在那里,他看到了奴隶们被展示被拍卖的惨状。

在林肯旁边站着的是几个西装革履的绅士,脚蹬漂亮的长筒靴,头戴讲究的礼帽。从他们那褐色的皮肤可以看出,他们是从乡村来的,想要在这里进行一番交易。

这几位西装革履、不愁吃穿的绅士们享受着这里绝好的港口气氛。他们手举威士忌,相互碰杯,会意地眨着眼睛,不时地发出狂笑。此外,在拿人做交易的时候,他们也丝毫不感觉愧疚。在他们面前,站着夸夸其谈、穿戴显眼、虚张声势的卖主,他手持一根皮鞭,指着一个个慢慢绕着圈子走的赤身裸体的奴隶。

所有的奴隶都戴着脚镣,如果有谁胆敢停下来不走,或是走得速度不合适,马上就会招来卖主和他手下人一顿毒打。

在这群奴隶们中间,还有一个几乎是一丝不挂的混血女奴,她显然还是个处女,既温柔又羞涩,所以引起了那群绅士们的特别注意。

女奴按照代理人的示意,戴着脚镣走出行列。代理人一边对着众人鼓舌如簧,一边让她在这群围观的绅士面前走来走去,展示她的健康与青春。他大声炫耀地嚷嚷着:“各位绅士们也该享受享受了,哈哈哈!”而这显然也正合很多买主的心思,于是价格就这样一抬再抬,最后高价成了交。

林肯的心颤抖起来。假如他不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儿,他不会心怀不安地去观察这个美好的生气勃勃的酮体;假如他不是个有正义感的白人农民,他也不会感到如此气愤。然而,作为一个有天赋的诗人和不懂得女人的正派未婚青年,面前的这一切都让他心惊胆战。由于过去遭受的痛苦,以及他对父母命运的思索,他那颗善良的心在这种苦恼的思考中颤抖着。

所有的同情都汇集在那群赤裸的,带着枷锁的人们身上;所有的怀疑都投向了那些穿着讲究貌似高雅的买主们。林肯仿佛受了伤似的逃离了这个人吃人的地方!

几天之后,林肯的木筏逆流而上,返航了。三个月后的一天,林肯回到家乡时,又积累了很多知识和经验,同时也赚到了24美元。 9nOAquqllTYwqMOVraNhSaQPSYL9Ku8bIsVgRBfLXCyKqNMnlqhFTOaCU2Uew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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