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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位分等与职位分等

前面我曾提到,“品位和职位”是解析官阶的两个关键词,是我们理论建构的起点。下面就给大家具体展示一个尝试:把“品位─职位”概念引入中国古代史,运用于中国古代官阶。我的一本著作就题为《品位与职位》,就是尝试这个工作的。

首先对品位、职位概念加以解说。

现代的文官等级体制,有两大类型,一种叫做品位分类,一种叫做职位分类。在品位分类之下,除了职位有等级之外,官员个人还有级别。所谓“品位”,指的就是个人的级别。个人级别,所标志的是个人的地位、资格、报酬、待遇之高下。在“品位分类”之下,官阶与职位相分离,所以就会出现职大官小、官大职小,甚至有官无职等情况。刚才提到了1956年到80年代中期实行的30级干部工资制,就是如此。比如说同样一个县长,他可能是13级干部,也可能是15级干部、16级干部。担任同一职务而个人级别不同,官大职小、职大官小的情况就出现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出现了。如果这个人从县长职务调到某国企去当经理,他的原先的13、15或16级跟人走,伴随他到达另一个职位,他的待遇不变。

由于官阶是个人级别,所以这种等级制是“以人为中心”的,也就是说,相对于给职位分等,它是给人分等的。品位分类有利于灵活安排能力和资格之间的矛盾。比如说,一个老同志兢兢业业一辈子了,可是其工作能力不强,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可以让他留在较低的职位上,但给他较高的品位,把他的个人级别定得较高一些,作为褒奖。这样,能力与资格之间的矛盾就解决了。品位分类还可以赋予官员稳定安全感。官员即使一段时间中没安排职位,但他级别还在那儿,单位还得给他发工资,保障其待遇。但如没有个人级别的话,官员一旦离职,就什么也没有了。

如果官员个人没有级别,只给职位分等级,不为个人设级别,这种文官体制叫做职位分类。在职位分类之下,不存在独立于职位的官阶,职位随职而定、不随人走。美国文官制就是这样的。职位分类只给职位分等,所以是“以职位为中心”的,是权责和职责的分类。它的特点,是注重科学效率,保障同工同酬,任何人做这份工作都领同样的工资;你调任另一份职位,你的工资就是新的职位的工资。美国就是这样,与军官与外交官不同,文官的工资不跟人走。

现在我们知道,天底下的等级有两种,一种是跟人走的,一种是不跟人走的。阎老师在北大学习四年得了一个学士,又学了三年得了一个硕士,又学了三年得了一个博士。那么我走遍天涯海角,名片上都可以写上“阎博士”。可见,学士、硕士、博士这种等级,就是跟人走的等级。北大聘我为讲师,后来聘为副教授,后来又聘为教授,而北大一旦不聘了,那我就什么也不是了,讲师、副教授、教授这种等级,就是不跟人走的等级,是职位、职务等级。这就是一个品位和职位的区别的表现,个人等级与职位等级。

学者一般认为,职位分类注重科学和效率,富有现代性,而且在技术上更为复杂。所以职位分类,最早出现在美国,出现在上个世纪之初,不是偶然的。管理学者认为,这和美国政治文化的特点有关,即重视平等、民主、科学、效率。而品位分类对官员个人的权益和身份是一种很好的保障,越传统的社会越重视身份,而且品位分类在技术上相当简单,就是给人分一个等就行了,所以,人类史上最早出现的文官等级制,通常都是品位分类。

在我把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的概念引入中国古代之时,我把这两个词在字面上稍作变化,改用品位分等、职位分等。为什么要变化一下,由“分类”改成“分等”呢?这是出于概念策略的考虑。职位分类是一个很现代的制度,美国也是在20世纪之初才实行。那么在把这个概念用在中国古代时,就可能会遭到质疑。所以我在字面上稍作变动。假如说有人指责我说“阎老师你使用的职位分类是一个现代概念,你把它用于古代,是用错了”,那么我就可以回答说:我没用错,你仔细看一下,我用的不是职位分类,而是职位分等,现在这个概念要由阎老师来定义了。这个是出于概念策略的考虑。品位分等与职位分等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跟人走的位阶。

用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的概念来看中国古代官阶,一个以前很少注意的现象顿时就映入了我的眼帘。这是什么呢?我刚才介绍的汉代若干石的禄秩等级,它的特点是用俸禄额度做官阶之名,这个禄秩,就具有一种“级别从属于职位”的性质,也就是说,近于职位分等而唐代的文散官、武散官,则无疑就是一种独立于职位、从属于个人的位阶了,应属品位分等。可见,汉唐之间,王朝位阶体制的样式和性质,发生了较大变化。

那么,为什么汉唐间会出现这种差异呢?两大时代又是怎么演变的呢?进而先秦和明清又是什么情况?这样,一个很宏大的、贯穿了3000年的问题,就有待解释了。设计得当的概念,会成为锐利的分析工具。“品位─职位”模式,使一个前所未知的现象呈现在面前。

理论问题还没有到此为止。有些时代实行品位分等,这时候存在着复杂的品位序列、存在着丰厚的品位待遇。为了描述这个品位,我还设计了若干指标,包括品位授予的开放与封闭程度,品位待遇的优厚和简薄程度,品位样式的复杂和简单程度,等等。

有时候职位分等比较浓厚,有时候品位结构的重心又向品位偏转,那么,变化的背后是什么东西?我做出这样的一个假定:当存在着一个铁腕皇权时,皇权能够严厉有效地控制官僚,有能力使官僚成为卓有成效的行政工具,这时候皇权就可以漠视官僚的个人权益,而倾向于向职位给待遇。另一种情况刚好相反,皇权衰落而官权膨胀,官僚的自主性与特权在增大,官僚群体发生了封闭化、世袭化、贵族化,这时候各种品位安排和品位待遇,就会发达起来。在我的研究之中,这个假定得到了印证。这可以说是我10多年研究古代官阶的一个最重要的结论。

也就是说,官僚群体可能呈现出两种倾向。一种倾向,表现为单纯的行政工具;另一种倾向,是官僚发生贵族化,成为一个居于自主性的、谋求私利的群体。对此我使用如下一对概念:自利取向和服务取向。我认为,官僚的自利取向与品位分等具有较大的亲和性,而官僚的服务取向与职位分等具有较大亲和性。换言之,在官僚呈现出自利取向时,比较容易出现品位分等;在官僚呈现出服务取向时,比较容易出现职位分等。

不妨打一个比方。一个老板,他怎么安排下属的等级?一种可能,这人是一名黑心矿主,他想榨干矿工的每一滴血汗,对矿工的荣誉、尊严、福利他不当回事,只是尽量增加其劳务,干得多就多给工钱,干得少就少给工钱。在这时候,矿工的挣钱多少,事实上就是他的等级。由此可以分成大工、小工之类等级。是不是这样?汉代禄秩为什么以俸禄额度做官阶呢?其实就跟这个道理相似。另一种情况,我的公司雇佣了一些硕士生、博士生,这些人文化高,有能力主张自己的权力,我对他们就得小心翼翼了。他们可能向我要福利、要待遇、要名号、要等级,我得编制出各种各样动听的名号,来满足他们的品位需要,这个是部门经理、那个是执行官之类的。有时候没活干,我也得给工资,那么这个就是“品位工资”。他们生病我得去医院探望,他们生日了我得去家里送蛋糕;他们向我要各种待遇,甚至把七大姑八大姨都拉到我的公司里面,我也没有办法。到最后我觉得我不是老板了,我是给你们打工的了。这数两种极端的情况。前者,就是纯职位化的等级管理;后者,这个公司的管理就品位化了。由这样的例子,大家的理解可能就清晰一些了。皇帝相当雇主,皇帝与官僚的关系,有时就与此类似;王朝位阶制的变化,也可能与此类似。

下面我们转向中国古代,阎老师建立的上述模式,是否能在中国古代得到印证呢?下面就分时代一一审视。

首先来看周代的爵级。人类史上最早的文官等级,通常都是品位分等的。那么中国是不是如此呢?中国最早的官员等级,是周代的公卿大夫士爵。我认为,它可以被认定为品位分等。下面阐述理由。

首先,我借助《周礼》这部书来说明一点。《周礼》中的爵级和职位是两分的。例如有冢宰、小宰、膳夫、兽人、鱼人、鳖人等官职,分别由上大夫(卿)、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等不同爵位者来担任。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在各个职位之外,另行存在着标志个人身份高下的位阶。个人有级别,爵级和官职两分。这不就是品位分等吗?

第二,各种礼制待遇不是依照官职,而是依照爵级授予的,也就是依照品位授予的。例如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的礼制,就是说可以建多少座祖庙,依照爵级而定。庶人无爵,只好在寝室里祭祖了。今天大家吃饭用什么餐具,只取决于你的消费能力和偏好,只要有钱,你用金碗也可以。但古代不一样,餐具有鲜明的等级性。周代餐具有鼎、簋,鼎装肉,簋装饭。它们也用于祭祀。鼎用单数、簋用双数: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三门峡虢国墓地出土了一套七列鼎,其墓主是诸侯一级的。宝鸡茹家庄的一套五列鼎的墓主,就是大夫级的。可见使用鼎、簋的礼制,也是以爵为准,而不是以职位来定的。

第三,在没有职位时,这个人依然有身份,大夫仍是大夫等级的,士仍是士等级的。孔子有个学生叫做颜渊,他是个高才生,但也是个贫困生,家里特别穷。颜渊死后,他父亲向孔子请求,请孔子把车卖了,给颜渊做外椁。孔子怎么回答呢?他说无论有没有才华,也是自己的儿子,我们都是爱他们的。我的儿子死的时候也是“有棺而无椁”,我不能把车卖了给他置办棺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孔子说,我曾跟在大夫队列的后面见国君,也就是说我曾经是大夫。尽管孔子是圣人,大家都应向孔子学习,但孔子也未能免俗,他不肯卖车,认为出门不乘车就不体面,就和他大夫的身份不符。而且,这时孔子约70多岁,早就不当官了,但他依然以大夫自居,认为自己出门必须乘车。也就是说,没有职位,但大夫的身份还在,其乘车的礼制等级还在。这不就是有官无职、有品位无职位的情况吗?

所以我们说,公卿大夫士是一种品位。周代的爵级是一种品位分等,中国官员等级也从品位分等开始,在此没什么特殊情况发生,让中国成为一个例外。而周代爵制这种品位,是与世卿世禄的贵族制度相适应的,是以人为本的,更准确地说,是以身份地位为本的。假定品位分等和官僚的自主性、贵族化有更大的倾向性,首先在周代得到了第一次印证。

汉代的若干石构成的禄制就不同了。禄秩是官职的等级,而不是人的等级。秩级是附丽于职位的,所标志的是职位高低,而不是个人的品位高低。所以,学者说:禄制决定的是哪一种官职属于哪一个制级。这就具有鲜明的职位分等色彩了,与周代爵级的性质不同了。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样一点,我找到了两个切入点来阐释:因病、因父母丧而离职之后,官员的秩级安排问题。下面做具体说明。

首先是因病离职。汉代官员生病,若在三月之内,可以保留原职;若超过三个月,就得辞职走人。皇帝不拿俸禄来养病号。然而病好了、再度谋职时,以前所达到的秩级怎么算呢?这就很有趣了,有点像如何计算连续工龄的问题。生病来自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与功过无关。由于生病而中断了一段时间,例如中断了一两年或三四年,再度工作时,以前的秩级算不算数?如果算数,这秩级就是个人的级别,因为它跟人走了,有个人属性了;如果不算数,这秩级就是职位的等级,不跟人走,与人无关。

与此相似的,是因父母的死丧而一度离职,也来自个人不可左右的客观因素。汉代官员父母去世时是有丧假的,但时间很短。但儒家主张一种很长的丧服礼,即三年丧。孔子的理论是,你从一岁到三岁,爹妈抱了你三年,那你得回报父母三年。由于儒学在汉代逐渐繁荣了,王朝标榜“以孝治天下”,所以中下级官员一旦父母去世,通常立刻辞官服丧。那么在父母丧满后再度入仕时,我以前做官做到了六百石、一千石或二千石,朝廷还认不认?

考察显示,在病愈或丧满而再度任命时,王朝在原则上不必照顾官员的既往官资。这就证明,汉代没有一种跟人走的品位,足以维系官员的个人级别,一旦离职,你的级别就丧失了。

请看几个例子。有一个叫王骏的,做内史二千石。因路上生病,就免官归家了。后来起家再仕,做的是刺史,六百石官,低于原官。他原先做到的二千石秩级无效,不被认定为资历。这说明,你过去做内史,你就是二千石;现在做刺史,你就是六百石,级别依职位而定,不跟人走。这样一来,他的级别降了4级。再看这位叫李咸的,官居河南尹,是中二千石官,相当于北京市委书记。他因为母亲去世而遵礼制辞职服丧,后来朝廷上尚书一职缺人,因大臣们的推荐,他被拜为尚书,而尚书是六百石。就是说,李咸的级别因此而下降了5级。还有这位鲜于璜,从他的碑文中得知,他做了县令,系六百石官。后因父亲去世离职服丧,解丧之后谋求做官,做了州治中,乃百石之官。他原来是六百石,现在是百石,下降了8级之多。

这样的例子我考察了很多。这里仅仅是举出其中三例。它们证明了什么呢?证明汉代的秩级是附丽职位的,秩级不跟人走;没有官职,个人便无级别可言,就是一个白丁。汉代官场展示了这么一个特点:级别可高可低、官可大可小、人能上能下。这是现代官场都很难做到的。官员生病,可能是因公效力而累出来的,皇帝应加体恤才是;为父母服丧,朝廷也应加以表彰。然而官员为此在级别上吃了亏,朝廷却视若无睹,这是你自己的事儿,和我皇帝有什么关系呢。再度任命只看工作需要,哪儿需要你就到哪儿去,不能讲究级别高低。官员的个人品位权益,皇帝不予保障。当时的官员,也认可这样一点,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合理,也不认为皇帝太苛刻。

甚至宰相三公都是与之类似。宰相三公也有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免官离职的。他们此后再次做官,最低的甚至有做六百石官。而六百石是县令的级别。宋代洪迈有一本笔记叫《容斋随笔》,其中评论说:“王梁罢大司空而为中郎将,其后三公去位,辄复为大夫、列卿。如崔烈历司徒、太尉之后,乃为城门校尉,其体貌大臣之礼亦衰矣!”

那么我们概括汉代禄秩的特点:居其职方有其秩,居其职则存其秩。你处于什么职位,你就是什么级别;有职位才有级别,没职位就没有级别。而这不就是具有职位分等吗?所以古代的品位结构,由周代的以品位分等为主,在汉代出现了大幅度的转向,变成以职位分等为主了。它的表现,就是秦汉禄秩取代周朝的爵命,其背景就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禄秩成了王朝官吏的主要等级管理手段,这体现了秦汉帝国“以吏治天下”的政治精神,体现了官僚政治初生期的蓬勃活力,也反映了中国官僚在刚刚登上政治舞台之初,其特权保障──例如品位保障──和自利取向还是相对较小、较淡薄的。进而我的假定,即职位分等与官员的服务取向具有更大的亲和性,这在秦汉也得到了证明。

下面来看魏晋南北朝。在这个时期,王朝的位阶结构骤然变得复杂起来了。

首先是出现了一种中正品。同学们学历史时,大概讲过九品中正制。这是曹魏制定的制度。朝廷设置中正,他们负责品评士人,根据其德行才能,把人定为9个等级,就是从“上上”到“下下”九品。吏部就根据这个中正品的高低来任官。中正品较高,就能做较高的官;中正品较低,就只能做较低的官。这个中正品的是个人的做官资格,所以也就成为一种个人的品位。它是个人做官的资格等级。

此外在魏晋南北朝时,散官和名号大量繁衍开来。我把这类名号称为“品位性官号”。它们介于职位和品位之间,可能具有一些职务的性质,但主要发挥的是品位功能。“品位性官号”概念的提出,可以大大地丰富官阶研究的视野。这些品位性官号的作用,是提供一个起家之位,提供升迁之阶,提供附加的荣耀、俸禄与礼遇。比如,权贵子弟想做官,可又不想从基层职位干起,那就设置一些散官,你可以从散官起家,升迁也可以沿着各个散官上升。这样,他们就可以专心享乐,或者专心于清谈诗文什么的,不用费心费力参与实际政务了。在本官外再给一个加号,官僚便又多了一个头衔,荣誉上升了,还可能多一份俸钱。这类品位性官号,此期五光十色、琳琅满目,构成那个时代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还有一项,就是军阶出现了。汉代的“将军”只是军职,而魏晋以后的将军变成了军阶,也就是军衔,有一百多号。军衔是一种典型的品位分等。在美国,文官实行职位分等,但外交官和军官依然实行品位分等,军官有军衔,这个大家都知道的。

所以在这个时候,位阶体系大大复杂化了,官员的官号也变得烦琐了,琳琅满目,叠床架屋。我们读秦汉史书,一人一号的情况非常普遍;但是你读魏晋以下史书,一个人拥有一大堆头衔,就是常见的事情了。是不是魏晋南北朝的官特别能干,一个人当十多个人用呢?不是,这些官官爵衔号各有不同的功能,有很多是虚衔,有的是爵,有的是兼职,有的是加号。中国历史后期官号,最烦琐的还有二三百字之多的。若要像现代人印成名片的话,就得印成那种折叠式的。

在魏晋南北朝,帝国品位结构显然是向另一个方向偏转了,出现了高度品位化的情况。上述中正品、散官、军号,以及若干暂时无法详细介绍的等级安排,都证明了这时的官阶充分品位化了。那么,它的背后是什么呢?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的巨大权势。我已提出,品位化和官僚的自利取向、与官僚的贵族化倾向,有更大的亲和性。这一点在周朝被证明了,现在在魏晋南北朝这个历史段落,再次得到了证明。

下面再看唐宋。如前所述,唐朝有文武散阶,又称散位。散阶是独立于职位的个人级别,用来标志个人的名位。人员入仕所获得的,首先是散阶,然后再根据散阶给官职。有官缺时,就能得到官做;若官缺不够,明年再来吏部排号候选。官员考课所晋升的,也是散阶。任满离职,没有官了,在等待下一任官职的侯选期间,有一个散阶足以维持你的名位和身份。这就和汉代大不相同了。刚才讲了,在汉代,在没有职位之时,你就是一个白丁,什么也不是。而在唐朝,侯选期间有散阶可以维系个人名位,而且五品以上官有可能还拿一份俸禄。这个俸禄应该视为“品位俸禄”,而不是“职位俸禄”。正如学者所说:秦汉以来,文官有职而无阶;唐代散阶制,则可以称为“阶、职分立制”。

宋朝依然存在着阶官。此时用省部寺监的官号做官僚的“本官”,“本官”就是阶官,用来标示官僚个人的资位。凭借“本官”可以领一份俸禄。行政职务在宋代称为“差遣”,有了“差遣”才有行政职事。凭借差遣可以又领一份职钱。据我的简单比较,宋代官僚俸禄和职钱,也就是品位收入和职位收入,大约各占一半。这跟我们2006年以来的中国公务员的工资结构相似,公务员按12级职务拿一份工资,再按27级级别拿一份工资。大略说,两份工资差不多也各占一半。

明清之时,又出现了一个转折,君主专制高度强化,官僚的各种特权惨遭削减。这与此前元朝的异族入主有密切关系。在此不能详细解释。总之,在明清之时,中国专制主义高度强化,皇权强了,官权就开始弱化。比如说,唐宋官僚有一个官当的特权,就是拿官来抵罪。五品以上官,一个官可以当徒刑两年;九品以上官,一个官可以当徒刑一年。老百姓犯了罪判两年徒刑。五品以上的官呢?把官免了,把官交出来,就没事儿了。而且我们知道,唐宋的官头衔一大堆,有的还可以分别使用,拿这个当完了,那个还能当呢。这个特权到明清就没有了。此外还有其他若干特权,到明清也被削减了,例如恩荫特权。与此相应,散阶制大为衰落,各种待遇都向职位靠拢。明清在形式上虽然还有散阶,或者说,类似的官号序列还在,但已大大变质了,已不具有维系个人资位待遇的功能了,和俸禄没有多大关系。清朝的散阶,几乎变成了另一种东西,就是所谓的“封赠”:官员可以凭自己的品级,获得一个官号,然后将之转给父祖,让父祖获得一份荣耀。

时间已经不多,让我们来做一个总结吧。在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这个观察角度中:

第一先秦的公卿大夫士爵级,是中国官阶史一个品位分等的高峰,它是周代贵族政治的一部分。

第二秦汉的禄秩等级向另一个方向大幅度地偏转了,具有浓厚的职位分等色彩,反映了秦汉以吏治天下的政治精神,这时候官僚的品位特权尚是较小的。

第三但在中国历史的二千年中,皇帝不断向官僚送温暖,他们的各种待遇、特权,包括品位特权在不断地累积。魏晋南北朝的时候,中正品、散官、军阶以及其他多种品位安排,使之成为又一个品位分等的高峰。其背后,就是士族门阀的政治权势。

第四唐宋时官僚政治恢复了活力,告别了士族政治。但历史总给我们一种苍凉之感:它的进程其实是很缓慢的‘一个权势阶层的低落也是很缓慢的。魏晋南北朝时官僚积累的各种特权,包括品位特权,要真正降下来的话,还要很多世纪呢。所以,唐宋时官僚的品位待遇依然相当优厚。同时,在官僚政治恢复活力之后,人的升降就变得频繁了,不像贵族政治时代那么停滞了。所以在这个阶段,官阶的管理,位阶的样式,以及位阶运用规则,其复杂程度是中国历史之最。宋人制造位阶的热情非常之高,什么人都有位阶,比如说宫女的晋升设计了几十阶,宦官的晋升也设计了很多阶,吏也有十级八级的位阶。人们乐此不疲地不断升级晋阶。甚至民间的隐士、道士,朝廷也给他们设计了位阶。他们也可以不断地升级。朝廷没钱花了,还可以拿道阶来出卖。

唐宋的散阶和本官仍属品位分等。因为这时官员仍有独立于职位的个人级别。但这时的等级管理还是超越了士族政治,向官僚政治回归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之一,就是这个阶的上升依赖于考课,要通过考课来提高自己的级别,而不是依靠门第能力。这是官僚政治意义的进步。

第五、明清散阶制衰落,各种待遇都向职位靠拢。所以,明清的官儿看重的是职位,做哪个官会有多大权力、多大油水、多大的升迁前景,是他们特别重视的。

由此我们得以知道,中国官阶变迁史,存在着五大阶段。我做了这样一张简图,使大家一目了然。我们以坐标系向上代表品位分等,向下代表职位分等,那么一条前所未知的曲线就由晦暗变鲜明了。在“品位─职位”视角的光辉照耀之下,一个前所未知的景象,一道之字形的变迁轨迹,由晦暗而变鲜明了。我们看到,周朝是品位分等的一个高峰,秦汉向职位分等大幅度地偏转,魏晋南北朝又是一个品位化的高峰,唐宋在继续这个趋势,到明清又向另外一个方向变动了,即,多少向职位偏转了。历史前期的转折和波动比较大,历史后期的波动幅度逐渐减小。

这样一个变迁的模式,为我们认识传统官僚体制的变迁,提供了新的启发,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这就是“品位─职位”视角的学术价值所在。由此,可以更深入地认识皇权、贵族与官僚相互关系的变迁,中国官僚的自利取向和服务取向的变迁,以及各时代专制官僚政治的体制与形态的变迁,等等。

希望同学们对我的这个模式和这些结论提出意见与看法,这是我所期望的,对我将是非常有价值的。 zQJBI3+i2R8BebgS9HlYQJF2PwRRmfIIM7Ga1z7KG+NCig5Qsb81ViKIjVVrtB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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