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主题之前还应介绍一下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在整个财产权体系下占据什么位置?我们在媒体上经常能够听到的是:知识产权是财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有形财产如动产和不动产。无形财产又有很多种,比如说像股权,期权。知识产权和其他的无形财产权还有些不一样,传统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在智力创作活动中对智力成果依法产生的权利。但是也有不同观点,认为知识产权并不都和智力创作有关。传统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里面的专利权是和智力创作有关系的,但是商标权未必和创作有关系,商标是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权利,属于标示类权利。我们今天不讨论这个话题,所以不再展开。
版权是和智力创作有关系的,本来它应该和专利画等号,是基于创作活动产生的权利。版权其实是保护作者的权利,是保护作品创作者的权利,在我国也被称为著作权。在中国法律体系之下,版权和著作权是同一个含义,这是中国特色,在民法通则和版权法当中都有这样注释:版权和著作权系同一语,这个结果是因为我们的立法专家有大陆法系专家,主张用著作权(author right),也有英美法系的专家主张用版权(copy right)这个词。在僵持不下的时候,就两词并用了。法律名称用的是《著作权法》,但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叫版权局,平常在媒体上也经常看到版权保护的说法,实际上它和著作权保护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