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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1564~1616),1564年生于英国中部沃里克郡的埃文河畔斯特拉福,是当地市长的儿子。大约在七岁进斯特拉福文法学校学习,后因家道中落而辍(chuo)学。1587年,只身来到伦敦。先在剧团中做杂务,后来成为演员和剧作家。1595年后,他的创作达到成熟期,重要作品有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历史剧《亨利四世》(上篇及下篇)、喜剧《威尼斯商人》、《无事生非》、《皆大欢喜》、《第十二夜》等。1600年后,他的创作发展到鼎(ding)盛时期,写有一系列悲剧作品,最著名的“四大悲剧”是:《哈姆莱(lai特》、《奥瑟(se)罗》、《李尔王》、《麦克白》。1616年4月23日逝世。他在25年的创作时间内,写了37部剧本、两部长诗和一百多首十四行诗。他的名声和影响传遍了世界各国,他的作品被认为是人类艺术的珍宝、戏剧艺术的典范。

命中注定的戏缘(yuan)

英国中部沃里克郡(jun)人有一座小城,叫斯特拉福。埃文河从它身旁缓缓流过,所以人们又叫它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

莎士比亚的父亲约翰原是距斯特拉福不远的斯尼特菲尔德小田庄里的人,自然是务农为生的了。至少在1552年以前已经弃农经商,在斯特拉福站稳脚跟。

妻子玛丽·阿登为他生过8个子女,活下来的5个,莎士比亚最大,这个叫作威廉的大儿子出世后,才给约翰带来了好运。玛丽·阿登曾经是有贵族身分人家的女儿,由于家境低微,下嫁了她家佃(dian)农之子约翰。

1557年约翰当上了酒类监督官,控制着斯特拉福的面包生产和酒的制造,这使他有资格被选进议会。1561年擢(zhuo)升为负责税收的市政官。莎士比亚出生那年,约翰终于当上市府参议,成为斯特拉福的显要人物,他如愿以偿如愿以偿:愿望实现。了。

他的官运继续上升,莎士比亚4岁那年秋天,约翰成为斯特拉福市长,当然也同时兼任治安法官。飞黄腾达飞黄腾达:比喻官职地位上升很快。梦想成真。也就是这一年,第一个戏班子到斯特拉福献艺,坐在市政厅前排看戏的约翰,想不到这场演出,竟成了他身旁的儿子终身从事戏剧的起点。

1571年,威廉七岁,到了上学的年龄。父亲把他送进了斯特拉福的文法学校“爱德华六世国王新学校”。

斯特拉福文法学校是一所办得比较好的学校,历任校长都是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学校的校规也比较严。入学那天的一大清早,父亲把威廉领到学校,托付给老师,这位老师叫西蒙·亨特,是牛津大学的学生。

亨特老师发给威廉一份识字课本,那是一块带柄(bing)的木板,很像今天的乒乓球拍,板上钉有一张印着字母的纸片,纸片上面盖着透明的牛角片,保护着字母纸,所以叫做“角书”。亨特老师把威廉领到助理教师那里,让威廉跟着那老师学字母。威廉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活。

文法学校的纪律很严。每天早上6点钟上课,11点钟学生回家吃午饭,下午1点钟返校,一直到5点钟才放学。在学校,学生天天要背课文,学习拉丁文法。学生必须严守校规。老师手里拿着教鞭,督(du)促那些不守规矩的孩子。小威廉入学以后,感到这种学习生活枯燥无味,实在没有兴趣。每天早上,他总是一边呜咽,一边像蜗(wo)牛爬一样托着缓慢的步子,从家里走向学校。下午放学时,却像鸟儿一样撒开两腿往家里飞跑。

学校里有一门课程是威廉十分感兴趣的,那就是雄辩术。老师教他们演讲词的写法,训练他们的思维能力和论辩才能。有时还组织演讲比赛、戏剧表演等活动。威廉的写作练习经常得到老师的夸奖。有一次,亨特老师组织学生排演普劳图斯的剧本《孪(luan)生兄弟》,威廉担任主角之一。他演得很认真、很不错。亨特老师意外地发现威廉有一副好嗓子,发音响亮,吐字清楚,而且有节奏感。不久,学校举行节庆活动,邀请家长参加,亨特老师让学生给家长表演《孪生兄弟》,威廉还担任他原先排练的角色,他演得比上次更加精彩,得到了家长们的称赞。演出结束,亨特老师拍拍威廉的肩膀,对他说:“你表演得不错,想不到你还会演戏。”威廉不好意思地回答老师说自从五岁那年看过一场戏以后,他就喜欢戏剧,老想看戏,这几年来,差不多每年都有剧团来斯特拉福演出,他每次都看,一场不拉。他还和剧团里的一演女角的男孩子交了朋友。出于好奇,他让那个孩子教他念台词,做动作,有时真想自己能上台试一试。老师让他演戏,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

1577年。威廉·莎士比亚十三岁那年,父亲在生意场上碰到了挫折挫折:失败;失利。家里的经济境况一下子跌(die)落下来,几乎到了破产的境地。威廉经常看到有人登门来向父亲要债,父亲只得把一批产业抵押出去,借债度日。艰难的处境使父亲顾不上市政委员会的工作,连市政会议也不常出席。

家庭经济情况的剧变,使威廉无法继续上学,他只得留在家里帮助父亲干些活,或者找一些临时的工作,挣些钱来贴补家用。他学会了宰(zai)牛,学会了做羊皮手套,还当过助理教师,教小孩子认字母。

离开学校,放下书本,曾经使威廉感到沮丧。但是,当他经受了一段磨练,熟悉了城里一切的时候,他感到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得到了锻(duan)炼,感到了生活的充实,也懂得了生活中要脚踏实地,面对现实。生活的变化在威廉好幻想的性格中增添了求实的精神。

1582年,威廉18岁,与安妮·哈撒薇结婚。新娘比他大8岁,婚后的生活并不美满。再说,家里不断增添人口,收入却入不敷出入不敷出(fu):收入不够开支。心情郁闷的威廉很想离开斯特拉福,到外面去谋生,为父亲分担一下家庭经济重担。

一天,他在路上偶然碰到了文法学校的同学理查·菲尔德。他记得菲尔德比自己大两岁,是一个鞘皮匠的孩子,住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几年前,菲尔德离开家乡,去了伦敦,此后,他俩就一直没见过面。二人巧遇,亲热地攀谈起来。原来菲尔德到伦敦之后,在一家印刷所里当徒工,老板是法国移民,叫托马斯·服道利尔。他和老板、老板娘都处得不错,前不久,老板去世,菲尔德和老板娘结了婚,现在成了这家印刷厂的老板。他的印刷厂出版了一些好书,在伦敦已经有了一些好名声。菲尔德还告诉他,伦敦地方大,工厂店铺多,什么活儿都有,许多青年人在那里学徒、干活,都过得不错,有的碰到好运,当上小老板,开一家店铺,雇(gu)几个工人,可以挣不少钱。不管怎么样,伦敦总比斯特拉福强。菲尔德一再劝威廉到伦敦去碰碰运气,还说,到了伦敦,他一家会尽力帮助威廉。

与菲尔德邂逅邂逅:偶然遇见(久别的亲友)。使威廉看到了生机,他的耳边不断地响起菲尔德的声音:“到伦敦去吧!到伦敦去总比呆在斯特拉福强!”

1587年是奇怪的一年,斯特拉福成了剧团热衷的地方。往常,这里每年有一个剧团来演戏,这一年,女王供奉剧团、莱斯特伯爵供奉剧团、艾塞克斯伯爵供奉剧团、斯塔福德勋爵供奉剧团等五个剧团相继而来。有的剧团因为缺少演员,一边来演戏,一边还招募(mu)演员。莱斯特伯爵供奉剧团已经是第三次来斯特拉福了。这次,来的人不全,因为有些演员渡海到大陆去演戏了,剧团感到人手不足。威廉在看戏时,认识了剧团里的一个演员。在交谈过程中,威廉说到自己远走他乡的想法,那演员就告诉他,剧团现在正缺人,不妨趁此机会参加剧团演戏,到各地走走,秋天,再跟着剧团到伦敦。那里的人最爱看戏;新近,城外盖起了剧场,天天可以演戏,不像在外地演戏要临时搭台,凑凑和和。伦敦还有好几个剧团,大家比赛着演好戏,哪像这小城里这样冷冷清清。那演员还对他说:“你嗓子不错,又懂,上台准能演好,将来成了正式演员,可以做剧团的股东,每年不少挣钱。你还读过书,会写诗,要是能写写剧本,可以额外得一笔酬(chou)金。”

威廉被那演员说得动了心。他原本就爱好戏剧,至今还记得亨特老师的鼓励,自信能当个好演员。但是,一想到家里的状况,实在难以下这个决心。自己是长子,父母正需要帮忙,他们是不会同意自己离家出走的。几天后,莱斯特伯爵供奉剧团离开斯特拉福,去往别处演戏。威廉送走了那个演员朋友,自己仍然留在斯特拉福。

但是不久,人们看到威廉背着简单的行囊(nang),匆匆地离开了斯特拉福,他父亲流着泪把他送到城外去伦敦的大路上。

走向辉煌

当年的伦敦市区并不大,周围有城墙和许多城门。但是它历来是全国工商业和金融业的中心,它的富有又使它在王国中占有特殊地位,享有许多自治权。伦敦有自己的政权机构参议院,市长由参议院选出,负责管理市内的各种行政事务。

比起斯特拉福来,伦敦确实具有非凡的气派。街道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络绎不绝(luoyi):(人、马、车、船等)前后相接,连续不断。;商店里货色齐全,琳琅满目琳琅满目(linlang):比喻各种美好的东西很多(多指书籍或工艺品)。;作坊里热气腾腾,忙忙碌碌;到处都是一片嚣闹、确实是繁荣兴旺的景象。

莎士比亚在伦敦举目无亲举目无亲:指眼望去看不见一个亲人。只认得一个同乡菲尔德。他在菲尔德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住处,安顿下来。他很希望这位同乡再帮助他在剧团里找到一份工作。到剧团去做什么,他不在乎,因为他从没有正式演过戏,也不懂剧团里有哪些事可干。他只是喜欢戏剧。只要能让他天天看戏,能有机会在戏里面显一显身手,他也就满意了。

一天下午,菲尔德请他去剧场看戏,两人走出城门,来到伦敦的东北郊。伦敦市区是不准演戏的,因为市政府的执政者是一些清教徒,他们认为戏剧是亵读神圣、诲淫诲盗的下流玩意儿;又说剧场里聚集那么多人,扰乱治安,传播瘟疫,还会发生许多伤风败俗的事,所以,他们不准在自己管辖的市区内建造剧场。

演员马上就登场演戏了。台上挂出的牌子说明今天演的是一出叫《帖(tie)木耳大帝》的悲剧,听说剧作家叫克里斯朵夫·马洛,是一个新手。今年23岁,刚好与莎士比亚同龄。今天演的还是他写的第一部悲剧。不过人们早就听说,这个作家本是鞋匠的儿子,后来成了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善于写气魄(po)宏(hong)伟的台词,今天的这场错不了。菲尔德话音未落,演员已经上场,演出开始。戏里演的是一个东方帝王的故事。他从一个普通的牧人变成叱咤风云叱咤风云(chizha):发怒吆喝。的世界征服者。他的雄心和功绩令人佩服,他的遭遇也令人深思。舞台上的演出扣人心弦(xian),舞台下的观众个个聚精会神。戏演到一大半,天上下起一阵暴雨,院子里的观众都挨浇了,可是谁也舍不得离开剧场,坚持着把戏看完,散戏时,观众们怀着不平静的心情走出剧场。噪杂的人声重又响起,不过听得出,那不是打闹和吵骂,而是对演出的赞叹和议论。

莎士比亚也随着人群走出剧场的大门,看看天色已是傍晚。此时,他的心里万分激动。伦敦的剧比乡间演的戏,更加迷人;帖木耳的身世,马洛的成功,对他又是莫大的鼓舞;舞台上简陋的设备竟能使观众如痴如醉。这些都使他更懂得了戏剧的力量,而且更对自己的成功抱有信心。回家路上,他恳切地请求菲尔德在剧团里给他找一份差使,他说:只要进剧团,干什么都行。

这几天,莎士比亚简直像着了魔,天天去剧场。他发现伦敦市民很爱看戏,每天下午,剧场里都挤满了观众。他知道,伦敦已有四家剧场。在东北郊,离“剧院”剧场不远,步行二十分钟,还有一家叫“帷(wei)幕”的剧场,另外两家剧场在泰晤(wu)士河南岸,一家建在纽因顿——巴茨(ci)村,1580年建成,另一家离伦敦大桥只有半公里远,叫“玫瑰”剧场。莎士比亚到伦敦时,它刚落成不久,里里外外装饰得异常漂亮,简直像个新娘。有一天,他在这里看戏。有人告诉他:剧场门口站着的那个趾高气扬的胖子,叫菲利普·汉斯洛,他就是剧场的老板。这个人开洗衣房,开妓院,开当铺,赚足了钱,现在看到戏剧兴旺,又开戏园子,想赚大钱……莎士比亚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劲儿,没等人说完,就跑到汉斯洛那里,说是愿意来剧场干事,干什么都行。那时,剧场正好缺少一个杂役,专管在门口给有钱的客人看马。汉斯洛看看莎士比亚年轻机灵的样子,同意把他留下,但必须有一家店铺作保。莎士比亚找来菲尔德当保人,事情就算办成了。

莎士比亚干看马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不久就参加了一个戏班子。在戏班子,他什么都干,跑龙套,演配角,当提词人助手。对莎士比亚来讲,干什么活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在剧团里工作。只要是演戏,他干什么都乐意。

莎士比亚在剧团中主要是演戏。后来试着改编剧本,为别人修改剧本。由于他过去曾经打下了一定的文化根底,又在伦敦舞台上精心地学习了几年,很快在剧本创作方面获得了成功,成了剧团中的主要执笔人。

莎士比亚此时已经着手他的《亨利六世》系列历史剧的写作,但他的主要职业,仍是舞台上一个演员。很长时期内,他演员的名声,要大于他诗人、剧作家的声誉。他的戏路宽广,扮演过各类角色。1598年他在本·琼生的《各有癖(pi)性》里,列名为主要喜剧演员。1603年在《西加纳斯》里,列名为主要悲剧演员。1608年他已是名气很大的作家,名字还在海报的演员名单里。可见莎士比亚酷(ku)爱表演,眷恋眷恋(juan):念念不忘;依恋不舍。舞台,从而也熟悉观众,懂得戏剧诀窍诀窍(jue):关键性的方法。因此他写的剧本总能获得成功。

至少在1592年以前,他已经在伦敦站稳脚跟。他的名字最早出现在文字资料中,也在这一年。很可能是他的声誉鹊起,使得先前比他走红的另一剧作家格林大为不满。尤其这位恃才狂傲的格林,已经到了穷途潦(liao)倒的地步。知道自己由于荒唐的生活,胡作非为的行径,身染重病,死期不远,便在临终遗言里不点名地攻击莎士比亚是“用别人的羽毛装饰起来的乌鸦”,非议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只会东抄西袭,是窃(qie)取别人成果的一只乡下乌鸦。格林套用了正上演的《亨利六世》里的一句台词:“女人的外衣下包藏着一颗虎狼之心”,变了一个词,在遗言里叮嘱大家小心“演员的外皮下包藏着一颗虎狼之心”,任何明眼人都会看出格林的愤恨对谁发作了。

这是可以理解的嫉恨,一个斯特拉福的乡下人,超过了获得牛津、剑桥双项硕士学位的格林。莎士比亚剧本的轰动程度,使他难以忍受被他辱骂为“打杂儿的”家伙,成为“震撼(因莎士比亚名字中语义而来)舞台的人”。妒火中烧,痛骂莎士比亚为“暴发户”,“以为会写几句无韵(yun)诗能与最优秀的人媲美媲美(pi):美(好)的程度差不多;比美。”,直到死不瞑目死不瞑目(ming):指人死时因心里还有牵挂,死了没有闭上眼睛,多用来形容不达目的,决不甘休。的仇恨地步。

格林死后,一个名叫契特尔的作家,抢先把临终遗言公开发表了,自然引起一场风波。莎士比亚在艺术上有与别人一争雌雄的争强好胜之心,在人际关系上,他宁可采取息事宁人轻息事宁人:在纠纷中自行让步,减少麻烦。的态度。他对这位格林执礼甚恭(gong),送过他酒,借过他钱,格林这样做可说是以怨报德了。

契特尔承认自己诸(zhu)多不慎(shen),在一部新书的序言里,表示了道歉,并且说:“莎士比亚仪表令人喜爱,教养使人尊敬,在所选择的职业上表现极佳”,“待人直爽坦白,足以证明他的正直,在金钱交易中诚实无欺”。

莎士比亚并未计较,成功的人一般比较宽宏大量,至多也只是文字游戏,将格林姓氏编入十四行诗112首中开个小玩笑。诗中表明了他的心态:“别人的毁誉对我有什么相干”。

莎士比亚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感到演员受人轻视,另一方面又真心实意地爱好戏剧。每当上台演戏,或者奋笔疾(ji)书编写剧本时,他便忘掉了一切。最使他心醉的是他和观众之间那种亲密的感情交流。台下观众的会心的唏嘘声,他们那种出神的眼光以及由衷的赞叹,都使莎士比亚感到无限的满足。当时的伦敦有两种剧场:露天的大众剧场和室内的私人剧场。后者票价较贵,观众多半是有钱人。前者票价便宜,观众多半是下层的民众。前面提到的“剧院”、“帷幕”、“天鹅”都是大众剧场。出身市民阶层的莎士比亚主要在大众剧场工作,他和那些三面围绕着舞台的平民观众有着天然的感情联系。他的剧本主要也是写给这些观众看的。他感到,只有在这些人中间,自己才如鱼得水如鱼得水:比喻得到跟自己很投入的人或对自己很适合的环境,心情舒畅(chang)。

观众当中,也有一些开明的显贵。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莎士比亚认识了一位爱好戏剧的年轻贵族骚桑普顿伯爵亨利·娄瑟·斯雷。后来这位伯爵成了莎士比亚的保护人。他比莎士比亚小九岁,是伊丽沙白时代一个望族的后裔后裔(yi):已经死去的人的子孙。

莎士比亚结识了这位贵人之后,就成了他家的座上客。骚桑普顿伯爵优雅的艺术情趣以及他周围的文化活动,帮助莎士比亚很快地熟悉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新思想和新艺术。莎士比亚开始学习意大利文学,学习写十四行诗,深深地陶醉在一种全新的文化氛围之中。

从1592年到1593年,伦敦流行空前猖獗(jue)的瘟疫瘟疫:指流行性急性传染病。死者无数。剧场只得关闭。剧团都到外地去作巡回演出。剧作家几乎无事可做。莎士比亚成了骚桑普顿伯爵家的常客。他与这位年轻的贵人朝夕相处,感情日深,成了无话不谈的亲密朋友。剧团已去外地演出,写剧本无人上演,莎士比亚便把自己的精力放在诗歌创作上。

莎士比亚的诗写得非常成功,他的两首长诗出版后,很快就在伦敦青年中流行开来,莎士比亚为此而名声大振。许多人就此把他看作当代诗坛的新星,把他放在英国最优秀的诗人的行列之中。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本是朋友间的赠诗,并不打算公开出版,但是它们写得太美了,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它们以手抄本的方式在伦敦不胫而走不胫而走:没有腿却能跑。形容传布迅速。广为流传。青年们更是读得爱不释手爱不释手:喜爱得舍不得放手。

在当时,写剧本不算文学创作,写诗才是真正的文学创作。所以作为一个诗人,莎士比亚可以插足于贵族社会、可以获得荣誉,而且也可以获得丰厚的经济收入。据说,骚桑普顿伯爵曾为《维纳斯与阿童妮》这部献诗而给了莎士比亚一千英镑(bang)的赏金(这个数字可能被夸大了,但是莎士比亚可以通过献诗而得到大笔的赏金,这是毫无疑问的)。于是在莎士比亚面前展开了一条新路,他可以不再到剧团去当演员、写剧本,而在贵族的宫廷里做一名清客,靠自己写诗来获得荣誉和丰裕的生活来源。但是,莎士比亚更热爱戏剧事业,他舍不得离开那些热情的观众,舍不得离开舞台。更何况,他完全明白,当诗人,做清客,其实也不能摆脱仆从地位。

更有一层使莎士比亚无法容忍:贵人的身边有那么多善于逢迎的竞争者,做一个清客,必须和这些人为伍,互相比赛着为一个显贵大唱赞歌。与其这样,倒不如在大众剧场中面对千百名观众,台上台下,感情交流。他永远忘不了那种龙腾虎跃、热气腾腾的舞台生活。

1594年流行性瘟疫已经停止,剧团纷纷回来,伦敦的戏剧生活又重新活跃起来。这年5月,宫内大臣供奉剧团成立,莎士比亚立即参加。剧团由8个股东集资,莎士比亚成为股东之一,而且很快就写出剧本《爱的徒劳》供剧团上演。从此他又开始了新的舞台生活。

莎士比亚所在的宫内大臣供奉剧团虽然刚刚回到伦敦,是新建的戏班子,但是,它拥有当时伦敦最出色的演员,像悲剧演员理查·伯比奇,喜剧演员威廉·肯普等。莎士比亚加入之后,剧团又有了当代最优秀的剧作家。这样,宫内大臣供奉剧团真可谓兵强马壮,在伦敦剧坛上首屈一指首屈一指:弯下手指头计数,首先弯下大拇指,表示第一。了。事实也确实如此,剧团很快就在伦敦站住脚,取得了戏迷们的信任。

30岁左右的莎士比亚精力旺盛,才华横溢(yi)。在剧团中,他白天排戏、演戏、看戏,晚上看材料、写剧本、十分勤奋。他时时产生创作冲动,每当构思成熟,拿起笔来,恨不能一口气便把自己脑子中酝酿成熟的形象全都倾洒在纸上,化作文字。他写得很快,一场戏一气呵成,几乎没有什么修改,仿佛写慢了就抓不住自己头脑中那些活跃的形象和诗句。

那几年,喜爱意大利的风气仍然在伦敦盛行。有一则意大利的爱情故事在青年中广为流传。据说,那是发生在1303年意大利维洛那城的一件真人真事。有一对热恋的青年男女,因双方家庭是仇家,结果,不但不能互相结合,反而双双殉(xun)情而惨死。1554年,意大利作家马提奥·班德罗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收集在他的《故事集》中,从此,这个故事传遍了欧洲各国。1562年,英国诗人亚瑟布鲁克根据这个故事的法文本,把它写成长诗《罗密欧与朱丽叶哀史》。1566年,威廉·潘特又把这个故事由法文译成英文,收在他的故事集《快乐之宫》中。所以,这个故事早已为英国青年所熟悉。莎士比亚读了这部长诗和这部故事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恋爱悲剧使他感动得流了泪。

1594年,莎士比亚写成了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剧情的基本框(kuang)架还是那个老故事,但剧本的涵(han)义却完全改变。

全剧贯穿爱与恨的斗争,美好的爱情理想与封建伦理道德之间的冲突。莎士比亚在历史剧中,一再谴(qian)责封建纷争的危害,在这部作品中,他把青年人的爱情与整个城市的和平安宁联系在一起,说明封建世仇、无谓纷争造成了城市的不幸,也摧毁了青年人之间的美好的爱情与友谊。在莎士比亚看来,这个悲剧充满着新旧两种思想的斗争,而不是什么情欲过度而遭到的毁灭。为此,他努力把罗密欧、朱丽叶塑造成两个新人的形象。

《罗密欧与朱丽叶》由宫内大臣供奉剧团在帷幕剧院演出,受到观众的狂热的欢迎,尤其是年轻人。伦敦出现了一批《罗》剧狂,他们凑在一起,只谈《罗密欧与朱丽叶》,别的一概不感兴趣。他们还把剧中那些自己喜爱的诗句抄录在箴言箴言(zhen):劝戒的话。本上。他们认为,伦敦舞台上从来没有上演过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形象优美而思想深刻的剧本。

1594年,骚桑普顿伯爵的母亲再嫁,婚礼异常隆重。宫内大臣供奉剧团应召为婚礼活动演戏。莎士比亚为自己的保护人献上了一出新戏《仲夏夜之梦》。

宫内大臣供奉剧团在伦敦的演出极其精彩,名声传到了女王的耳中。女王爱好戏剧,但是她看腻(ni)了宫中那种场面盛大而内容空洞的或是台词艳丽而千篇一律千篇一律:指诗文公式化,泛指事物只有一种形式,毫无变化。的演出,很想听听民间的戏。她有时乔装成平民百姓,戴上面罩,混进伦敦郊区的大众剧场,有时又召剧团进宫,在白厅宫或者她的行宫里搭台演戏。外国客人来访,她还招待他们看民间剧团的表演。莎士比亚作为宫内大臣供奉剧团的主要成员之一,常常作为剧团的代表进出宫廷,而且也参加演出。

进宫演戏,使莎士比亚有机会了解王宫的各种情况,甚至有机会见到女王。宫廷中的礼仪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女王雍(yong)容华贵,仪态万方,大臣们和侍候女王的贵族妇女都按照等级和规定,前前后后簇(cu)拥着女王,各司其职,各守本分,整个朝廷秩序井然。莎士比亚不可能看到朝廷中的各种明争暗斗,只能看到表面现象。他把这种秩序井然的礼仪理解为整个国家的象征。而且以为这种有秩序的内部的和谐(xie)一致,正是这些年来国家能走向繁荣强盛的保证。他读过的许多历史著作和理论著作也告诉他:国家的安定和富强要靠秩序来保证,有秩序才能有和谐,没有秩序,一片混乱,更无前途可言,这是大自然和社会中共同遵循的规律。

一天,莎士比亚的好朋友理查·伯比奇给他送来一个剧本演出稿,还告诉他:这是十几年前有人演过的旧本子,演出效果很好,作者可能就是那个基德。现在这一类剧本在伦敦走红,能不能把它改编一下,供剧团上演。

莎士比亚拿起剧本,一看剧名《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复仇记》,立刻激动了起来。剧中那个主人公的名字与他自己刚刚死去不久的儿子的名字,几乎相同(他的儿子的名字叫哈姆奈特)。一种忧伤的情绪不由得袭(xi)上心头,一连串令他伤怀的事情都涌进脑海。他定了定神,然后从头到尾把剧本看完。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12世纪丹麦学者萨克索·格拉马提库在他的《丹麦史》中已有记载。后来法国作家贝尔福莱的《悲剧故事集》中也曾出现。莎士比亚看到的剧本是英国剧作家的作品,剧中写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从国外赶回来参加父亲的葬礼,叔叔已经夺走王位,母亲也已改嫁新王。后来他见到了父王的鬼魂。鬼魂向他悲惨地高叫:“哈姆莱特,复仇啊!”哈姆莱特用装疯、争取母亲等办法进行复仇行动,新王也用偷听、美人计、借刀杀人等办法对付哈姆莱特。明里暗里,双方进行了多次交手。最后,哈姆莱特与敌人同归于尽。

莎士比亚觉得,重演这样一个古老的故事,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哈姆莱特不应该是旧戏里那种封建观念支配下的复仇者,他对复仇应该有新的看法。在他的头脑中出现一个新的哈姆莱特,那是一个大学生的形象。哈姆莱特在国外上学时那所大学,应该是牛津、剑桥一类的新思想、新文化的中心。哈姆莱特在那里接受新思想的熏陶熏陶:长期接触的人对生活习惯、思想行为、品行学问等逐渐产生好的影响。成为一个乐观、开朗、风度翩翩(pian)的青年人,他把世界看得像花园那么美好,把人类看得像天神一般有力,把自己的国家想像成人间的乐园,把周围的人都视为亲人和朋友。父母恩爱相处,自己有真诚相待的友人与恋人。他希望人人都相亲相爱,世界是一片乐上。总之,他脱离现实,生活在一个自己构想出来的幻想世界之中。

但是,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父亲暴死,叔叔篡(cuan)位,母亲改嫁,这些反常逆(ni)理的事情使他不能理解。父王的鬼魂出现,向他揭露了事实真相,原来是他叔叔谋害了父王,诱奸了母后,篡夺了王位。天哪!原来这是一个颠倒的世界,罪恶当道而善良遭难。莎士比亚把自己新近那种幻灭的体会赋予了哈姆莱特,使哈姆莱特形象获得了一个基调,那就是理想幻灭,重大精神打击之后所产生的一种忧郁症;哈姆莱特从一个快乐王子变成了忧郁王子。

但是,莎士比亚认为自己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软弱无能的脓包。在理想幻灭之后,哈姆莱特不应该沉沦,而应该振奋,应该行动;不应该屈服于罪恶势力,而应该以自己的斗争来惩罚恶势力,改变这黑暗的现实。到底该怎么办?莎士比亚自己也不知道,谁也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那么只有思考,只有探索。莎士比亚忽然得到了一个灵感,就让哈姆莱特去思考去探索吧!一个大学生,一个有理想有头脑,也决心有所作为的青年人,他是会思考的。对,哈姆莱特只能是一个思想家,一个探索者,他恐怕不能成为一个行动上的巨人。他的气质,他的性格,他的处境,只能做到这一步,不然,就是凭空捏(nie)造了。

剧本写完,莎士比亚感到自己疲乏得全身无力,简直像瘫了一样。几个月来,他在这一部剧本中倾注了自己全部心血,有时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哈姆莱特,他也确实把自己的许多感受、体验和自己想要说的话,都赋予这个形象。他相信这部作品足以震撼震撼:震动;摇撼。人心,发人深省。哈姆莱特形象必将引起众多青年人的发自内心的呼应。

宫内大臣供奉剧团经过短时期的排演,就把《哈姆莱特》搬上了舞台。剧团的首席名角理查·伯比奇扮演主角哈姆莱特。莎士比亚本人也参加演出,扮演剧中老哈姆莱特的鬼魂。演出时,开幕第一场,阴风惨惨中鬼魂出现的场面,一下子就抓住了观众。紧凑的场面,丰富的情节,哲理性的独白,变幻多端的性格表现,使观众大饱眼福。消息很快传到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所高等学府向来只承认拉丁文的作品,只上演古代罗马作家或者是学者们所写的拉丁语剧本。对于大众剧场里上演的那些剧本,他们根本瞧不起,认为那是市民们消遣(qian)的玩意儿,不能登大雅之堂。但是,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却征服了他们,打开了这座象牙之塔,登上了高级艺术的殿堂。

《哈姆莱特》的成功,给莎士比亚一个重要的启示:悲剧这种戏剧形式,更适合表现他此时的心情和此时对现实的认识。他开始大量写悲剧,此后,他在这一剧作中所发泄的那种淤积淤积(yu):(水里的泥沙等)沉积。于内心的郁愤心情,一发而不可收拾,即使在写作喜剧(《终成眷(juan)属》、《一报还一报》等)的时候,这种郁愤的心情也离不开他的心头,以至使他的喜剧作品也蒙上了阴暗的色彩。伊丽莎白女王在1603年2月2日还曾观看内务大臣供奉剧团的演出。从此,她就病倒了。这位在宝座上坐了44年、已近70的女王,终于在3月24日驾崩。

继承王位的是苏格兰的国王詹姆士。詹姆士从爱丁堡启程到伦敦接受这顶王冠,一路上行猎、宴会,随手赏赐爵位。人们发现,一切如故,只不过坐在王位上的涂抹过多脂粉的老妇人换了一位品行不良的,少有王者威仪的年轻人而已。

如果说有不同的话,新国王比老女王更喜爱戏剧。他到伦敦才10天,就把原内务大臣供奉剧团升格为王室供奉剧团。在这张特许令上,莎士比亚升为王室仆从,在全体成员中排列第二,足以说明他在剧团中的位置。据统计,詹姆士每年看戏的场数,比女王高出五倍。他的王后还是个票友,经常“下海”,串演个角色。莎士比亚看来,还得加足马力,来感激这份浩荡王恩呢!

1603年初夏,观看加冕盛典的游客拥向伦敦城,不甘寂寞的黑死病又开始凑热闹。到了7月,詹姆士为了躲避这场瘟疫,也到外地巡幸,伦敦又成为一座死城。剧场关闭,王室供奉剧团再次巡回演出,倚仗国王的威风,周游全国。

晚年的一把火

1609年,英国有个船队,满载着600个移民驰向弗吉尼亚。在百慕(mu)大岛附近,旗舰“海上冒险者”号触礁(jiao)船上的人都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在岛上听到各种奇怪的声音,见到了电光球在桅(wei)帆间跳动等奇怪的现象。他们在岛上遇到了土人,也经历了暴风雨一类复杂多变的气候和艰难的生活。在岛上还发生过船员叛变等事情。十个月后,一些人乘坐自己做成的杉木船到了弗吉尼亚。有人把这些奇遇写信回国告诉友人。后来英国还陆续出版了五本记述这次充满着传奇色彩的海上奇遇的小册子,在伦敦引起了一阵哄动。莎士比亚听到了这个故事,他一下子就感到这是他写传奇剧的好材料,而且,不知为什么,他从这个故事联想到自己过去所写的作品中的许多内容,《哈姆莱特》中兄弟篡(cuan)位的故事,《麦克白》中的巫(wu)术,以至《仲夏夜之梦》中的精灵世界等等,也联想到过去在文学作品中见到的一些人物和故事。在他的头脑中,这些东西都连在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就是他晚期的代表作《暴风雨》。

《暴风雨》写完之后,莎士比亚本打算结束自己的创作生涯,但是,当他回顾自己的二十几年的创作历史时,又感到自己尚有一件未能了却的心愿。他从写历史剧开始自己的创作过程,那几年,他逐渐地形成了十个愿望:用套剧的形式,完整地重现都铎(duo)王朝时期自己祖国从弱小到强盛的过程,完成一部民族史诗。后来,写了两套四联剧,刚刚写出历史的转机,由于当局禁演历史剧的命令而暂停了这个创作计划。现在禁演历史剧的命令早已被人淡忘,是不是可以重新回到历史剧的创作。

莎士比亚又抖擞抖擞(sou):振作。精神,重新搬出落满了尘土的贺林西德《编年史》,细心地寻找素材,这时,他才发现,亨利七世时期,没什么值得搬上舞台的事情,亨利八世倒是一个有个性有作为的国王。再往后,就是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的历史了。

不久,他与别人合作,完成了历史剧,《亨利八世》。1613年6月29日,《亨利八世》在环球剧场举行首场演出。国王供奉剧团对这次演出作了精心的安排,主角亨利王由名演员约翰·洛因扮演。为了显示完宫闱(wei)剧的堂皇气派,场面安排得豪华而盛大,演员们穿上新制的绣花戏装。剧中第一幕第四场,红衣主教伍尔习的府邸(di)举行假面舞会,国王就在这次舞会上与波琳·安妮相识,所以是全剧比较重要的场次之一。当表演到国王驾临时,场上要放礼炮,对他表演示敬意。剧团为了制造逼真的舞台效果,当真点燃炮口上的火药,把纸片送上天空,发出轰天的响声。那时,观众和演员都陶醉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烟火落到了剧院屋顶的干草之上。不一会儿,火焰蔓(man)延到全部屋顶,整个剧场都燃烧起来。惊慌失措的人们叫唤着,拥挤着,跑出了大门。不到一个小时,这座当时最豪华的剧院化为一片焦土。

大火烧毁了环球剧场,也烧毁了莎士比亚的创作激情。

这场大火,使年老、疲倦、衰弱的莎士比亚明白:“我们的狂欢已经终止了。我们的这一些演员们,我曾经告诉过你,原是一群精灵;他们都已化成淡烟而消散了。”这是《暴风雨》里的台词。现在,他觉得应该是他这个舞台上的精灵之灵,云消烟散的时刻了。

他一生活得太累了,夜以继日,白天在剧场里演戏,夜晚在寓所里写作,几乎没有停顿地在工作。如今,也该在自己创造的斯特拉福新园的桑树下憩息憩息(qi):休息。安享晚年了。

1612年《亨利八世》首演大火之后,他便回到了斯特拉福,不再写作。在故乡,他与自己的妻儿在一起,度过了平静的晚年。

1616年春天,莎士比亚的两个老朋友。诗人迈克尔·德莱登和戏剧家本·琼生来到斯特拉福。莎士比亚多年脱离剧团,一直很想念他的老朋友。这次难得的重逢,使他非常兴奋。他邀请两位朋友到街市上一家酒店里相聚。三个人在一起边喝边聊(liao),兴致极好。这些年来,莎士比亚也难得有这么高兴的一天,他不住地喝酒,自己也不知喝了多少。晚上,回到家里,就患了感冒,从此一病不起。

3月间,莎士比亚病情恶化,他感到自己恐怕不能支持太久,便请律师来替他重新修改了遗嘱,然后用颤抖的右手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了名。4月23日,也就是他52岁生日的那天,莎士比亚永远闭上了他那双炯炯有神炯炯有神:形容目光明亮。的眼睛。

莎士比亚死后葬在斯特拉福圣三一教堂。

他的墓石上刻有这样几行碑文;

看在耶酥基督的份上请住手,

勿挖掘这块石碑底下的尸骨。

谁在这里动土他将要受诅咒,

谁尊重我的遗体就会受祝福。

3年以后,他的家属又在墓后的墙上为他建造了一座纪念像龛,上面有莎士比亚半身塑像。作家握笔写书的形像,塑造得并不好。这位举世闻名的伟大作家的墓碑就这样简单。

莎士比亚逝去后7年的1623年,全称为《威廉·莎士比亚的喜剧、历史剧和悲剧集》(习惯称之为1623年对开本)出版,这才作为大艺术家莎士比亚的不朽(xiu)纪念碑而长存。 dBRs24jerddCkcJ9bcTlygTyypVj2VTUsjZRKiUhO20RKaB+IasIQHkXvkpygqHy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1763),名霑(zhan),字梦阮(ruan),雪芹是他的别号,清代著名的文学家。他出生在大官僚家庭,在繁华奢侈的环境里,度过了少年时代。后来曹家获罪被抄,一败涂地。曹雪芹在极端贫困的条件下,用了全部心血,历时十年写成了长篇小说《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这部不朽(xiu)的名著,是我国古典小说艺术成就的最高峰,在世界文学中,也属于第一流的杰作。

生于末世的怪才

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xi),曹奎的祖父曹锡远,原籍辽阳。那是明朝时候,曾任沈阳中卫的地方官,是汉人。

17世纪初,清太祖努尔哈赤攻陷沈阳,战乱中,曹锡远被俘,从此由明朝的汉官,成了满清旗主的奴隶。

曹家祖上,随军征战,看来干得不错,步步高升,旗籍也转人多尔衮统率的满洲正白旗。当然,身份也还是“包衣”,全称“包衣阿哈”,满语是家奴、奴才、下人的意思。

镶黄旗、正黄旗和正白旗称为“上三旗”,直属皇帝管辖。

康熙皇帝幼小时,曹玺的夫人曾荣幸选进内宫,当上康熙的保姆。等到康熙登基君临天下,曹玺自然是亲信近臣。一放外任,比一般的钦差大臣还有根儿。

曹玺有这种“内因”,当然对皇家忠心耿耿忠心耿耿(geng):忠诚的心。加上他办事又能干,正是又可信又可任的奴仆。康熙派他到南方担任“江宁织造”。

江宁织造府坐落在南京的利济巷。府内分东中西三路,东路是衙(ya)署正院,深达六进。中路是内宅,也有五进。西路别致,前面东为戏台,西为射圃(pu),后面是叫做西园的花园。这里是曹玺、曹寅(yin)、曹甬(yong)和曹甬(ban)祖孙三代的官署,先后住了六七十年。曹家鼎盛时期就在这里度过,三代后人都在这里诞生。

曹玺到任后不久,在西园亲手种下一棵楝(lian)树,树大成荫,在下边造了个亭子,取名楝亭,让儿子在树下读书。曹寅读书不错,喜欢写诗,就把楝亭作了别号。

曹玺的夫人——曹寅的母亲,进宫做康熙保姆的时候,曹寅也曾跟进去“伴读”。16岁那年又选进宫去任御前侍卫,得到康熙的特别宠信。康熙六下江南,后四次都以“织造府为行宫”,那就是住在曹家。

康熙(xi)是个较有作为的帝王,他屡屡南巡,不单是游山玩水,寻欢作乐,用意还在稳定江南的政治局面。他曾到南京亲自祭(ji)奠明孝陵,亲笔写了“治隆唐宋”,又在江南知识分子面前,突出曹寅地位,以便开展工作。他当众宣布:

“朕御书‘治隆唐宋’四个大字,交与织造曹寅制匾,悬置堂上,并行勒石,以垂永远。”

曹寅也不负重望,很有些文化修养,通过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与士大夫交往,又刻书又编书,得到名士的颂扬。

曹寅死后,他惟一的儿子曹甬承袭了父职,可不到三年,也病死了。康熙帝不忍心让这个忠实于他的家族败落下去。就传话说:

“曹甬是朕亲见长大的,这么早死了,很可惜。可以从嫡亲中选一人过继给曹寅,继任江宁织造。”

这样,曹寅的侄子曹就被过继过来,接任了江宁织造。曹甬临死的时候,他的妻子已经有了身孕(yun),曹多么盼望嫂子能生下一个儿子,也好接替曹家的祖业。

“大喜了,大喜了,夫人生了个公子!”仆人喜极的喊声,把曹从沉思中惊起。他眼中闪出惊喜的泪花,高兴地说:

“曹家香火不断,重振家业有望,全托皇上的洪福啊!就给公子起名叫霑吧!”

曹希望侄子永远记住曹家沾润皇恩的幸运,报效朝廷。曹霑就是曹雪芹。

转眼间,曹雪芹长成了十几岁的少年。他自从一落地,就成了曹家传宗接代的“命根子”,受到百般宠爱,光专门伺候他穿衣吃饭和游玩消闲的丫环、小厮(si)就有一大群。同时,叔父对他的管教也十分严格,四岁的时候,就教他识字,稍大一些,就开始读四书五经,学做八股文章。

可是,曹雪芹却偏偏不爱读这些书,为这不知挨了叔父多少责骂,甚至板子!其实,曹雪芹并不是那种只知游手好闲的浪荡公子,他可爱读书啦!像讲花卉(hui)、药材、食品的杂学著述,都读得津津有味津津有味:形容有滋味。他从小养成了好读书的习惯,知识也渐渐丰富起来。

有一天,曹雪芹趁叔叔没注意,偷偷地溜出书房,跑到家里的花园去玩。

玩累了,他在一条石登上坐下,从怀里掏出一本《西厢(xiang)记》读了起来。正看得上瘾(yin),忽然一个小厮风风火火地跑来:

“不好了,老爷不知为什么发愁,愁得直哭呢!”

曹雪芹心头一沉,急忙跑回家。一进屋,见叔父全然没有了往日的尊严,哭得非常伤心,还不停地喊:

“天哪!难道就叫我曹家遭灭顶之灾吗?”

原来,由于曹家挥霍(huo)无度,甚至挪用公款,曹寅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亏空。曹袭职以后,没几年,亏空越来越多,欠了朝廷国库银十多万两。这时候,格外关心曹家的康熙皇帝已经去世,新即位的雍(yong)正皇帝对曹家本来就不满,就借机整治曹家。他下令各省,凡有亏空,三年之内必须如数补足,否则就要从重治罪。尽管曹尽心办事,可是亏空的钱还没凑足,新的差错又不断发生。不久,灭顶之祸终于降临了!

曹雪芹十三岁那年,曹办事又出了差子。雍正皇帝勃然大怒。连下两道圣旨,先是把曹革职,接着又下令查抄曹府。

这一天,曹雪芹刚刚醒来,就听到大厅里一片嘈杂声。他匆匆跑去,只见叔父早给捆绑起来,跪在地上,头上的顶戴花翎已经被摘去,衣服也被拉扯得零乱不堪。那前来抄家的官员正气势汹汹地训斥曹。谁能看得出,他不久前还是曹家的座上客呢!多少年的富贵,尊严地位,顷刻间烟消云散了。这一切,像一场永远忘不掉的恶梦,留在了曹雪芹的心底。

曹家结束了豪华奢侈的生活,凄凄惨惨地回到北京。曹雪芹锦衣玉食的少年时代也就结束了。

曹家遭了难,长辈们都把重振家业的希望寄托在曹雪芹的身上。特别是叔父,更是催着他苦读经书,学写八股文,准备参加科举考试,好让曹家重返官场。

不想,曹雪芹还是小时候那个脾气。他不喜欢那些古板的教条和封建的礼教,而一心向往自由的生活。

他在北京的住处,先还有家仆三对,房屋十七八间。宅西还有个小园子,题名“芷园”,是叔祖曹宣生前亲笔书写,刻石为月洞园门的横额。园子里也有垂柳、荷塘、亭阁。这曾祖手里经营起来的产业,比起江宁织造府来,当然又老又旧又小。但能够发还,曹家还可以养家度日。也可以想见“父兄”的心愿、“师友”的意向:本是仕宦世家,当以仕途为正途。所有的“教育”和“规谈”,都会是管教曹雪芹潜心熟读“四书五经”,规劝曹雪芹提考篮、走科场、博得榜上题名,作为进身之阶。把中兴家业的希望,光宗耀祖的迷梦,纷纷地牢牢地落在这个单传独子身上。当年的压力,可想而知。

偏偏曹雪芹在“锦衣纨袴餍肥”的时候,就是偷读《西厢》《西游》、暗看野史外史的公子。他入世,钟爱的是一个情字;他出世,幻想的是一个仙字;他秉性上,有超出常人的敏感。

家中自然不会罢休,把他送到内务府主办的景山官学攻读。官学规定学龄到23岁为止。青年曹雪芹,在官学也好,学龄满后也好,一直闲居在家,做诗弹琴,赏花玩物——他玩的东西很多,还都能玩出名堂来。惟独经书等正经学问,却撂在一边,上景山官学期间,他玩过戏。当时富贵人家,时兴养个戏班子。《红楼梦》中有细致的描写。原来曹雪芹是行家,若没有玩出过名堂,写不出那样的情理。

景山观德殿西北角,有一条苏州巷。苏州织造府常为朝廷选送演员,都在这里住宿。据内务府规定,官学与苏州巷不许来往。那就是士大夫阶层的学士,与下三烂的戏子不能交游。曹雪芹若像一般公子少爷,弹弹曲子听听歌,也是雅事。酒酣耳热,趁兴唱两口也不失大雅。但曹雪芹与他们交朋友,有的成了知交。

不用说十八世纪,就是20世纪上半叶,戏子还是下贱人。学校学生为美、为活跃、为自由、为宣传、为存在而演剧,也要力排众议。若因爱心而着迷的,也还是有“放浪”之讥。

曹雪芹在200年前,竟发过奇想,索性加入戏班,浪迹江湖。

显亲贵戚们呢?把光耀门庭的希望寄在他身上的家人呢?不消说,给他安排了另一条路,用推送的办法,用举荐的手段,在他头上戴上贡生帽子,算是塞给他一个秀才资格。看上他聪明,估计他有才学,督促他三年五年考上个进士,从此,“学而优则仕”,走上祖宗们上升的道路。

景山官学的年岁限制在23岁,23岁以后,曹雪芹顶着个贡(gong)生空名,再没有在仕途上前进一步。

因为家境一天不如一天,已经三十多岁的曹雪芹,只好到宗学里找个差事,每天抄抄写写,挣点儿钱。虽然地位很低,但是他那超群的才华和狂放的性格,得到不少学生的尊敬和仰慕。每天晚上,不少学生都要聚到曹雪芹的房里,听他谈古论今。曹雪芹讲起话来声音洪亮,时而嘻笑怒骂,时而又幽默风趣。小屋里不时传出朗朗的笑声,在寂静的夜色中回荡。

在这些学生中,有两个人和曹雪芹来往最多,一个叫敦敏,一个叫敦诚,是亲兄弟,都还不到二十岁。他俩虽然是皇族子弟,可是家庭受过打击,贵族习气不多,而且性情开朗,和曹雪芹十分投机。

在后来的日子里,敦敏和敦诚兄弟一直和曹雪芹往来不断,对他的帮助很大。

西山晚景

曹雪芹好不容易在宗学里得到个差使,却又离开了。只因乾隆十九年(1754),右翼宗学改组,搬到宣武门内绒线胡同去了。可能就在这时把差使丢了。

他和正经学府合不来;和学究们不好相处,那是可信的。离开以后或许是没有再谋差使,或许是没有门路谋,他去了乡下,到西山旗地过起贫寒日子来了。

好友敦诚也当差使出了远门,想念曹雪芹,写诗说曹是魏武曹操的后代,如今落魄在蓬蒿(hao)满目的山村。当年江南的繁华梦早已消失,富贵如浮云,不再有幻想。安心像司马相如开小酒店那样,穿起土布短衣,虽说贫贱,却是自食其力自食其力:用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

曹雪芹初到香山,照旗营规定,每月可以领到“月例银”四两,每季度可领一石七斗米。他住三间草房,和原配夫人一起,还生育了一个男孩。旗营发放的钱粮,实不够生活,他又不会农活,又散漫不理会家计,生活可想而知十分困难。

曹雪芹住在几间茅草屋里。家里除了盆盆罐罐(guan)就只有一张破旧的绳床、一条板凳和一张桌子了。门前不远处是一片树林,一条杂草丛生、弯弯曲曲的小路通向村外,一切都显得那么寂寞、凄凉。只有院子里的几棵嫩竹、几株鲜花,给这里增添(tian)了几分生气。

没有经济来源,全家人常常靠喝粥(zhou)充饥。曹雪芹偏偏又爱喝酒。有一回,他在小酒店喝完了酒,才发现身上连一文钱也没有了,只好对店主人说:

“我给你画张画吧,卖画的钱就顶我欠你的酒钱。”

店主人还不知道曹雪芹的画好,有些半信半疑地接过画,等到托人把画卖了,价钱果然不错。以后曹雪芹就常常以画换酒了。

贫困的生活没有压倒曹雪芹,反倒使他在这里尝到了身处恬(tian)静、自然的田园的乐趣。每天清晨,他都要来到树林里,舞上一会宝剑。

这样的时候,若是遇见意气相投的朋友,就会一见如故,或相见恨晚。他远离市井,疏远了富亲贵戚,冷淡了热衷科场的人物,那“五日京兆”,宦海浮沉,更是眼不见为净。他是“离群”,但不“索居”;他有“幻灭”,但仍有“追求”;他家徒四壁家徒四壁:家里只有四堵墙。形容十分贫穷。但胸有块垒(lei);他落荒,但不出世。如果不是这样,怎么可能完成这么一部光芒四射的大书!

有一位村塾shu)教师张宜泉,是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祖先也曾以战功授勋(xun),有过富丽的宅第庭园。13岁亡父,受哥嫂虐(nue)待,家道也日益败落。他离家混日子,流落到西山旗营,在山乡私塾里,教几个孩子糊口。喜欢饮酒做诗,诗集的序言中说:“家门不幸,书剑飘零,30年来,百无一就。”

张宜泉与曹雪芹结识以后,有时曹雪芹去看他,他就“破灶添新火,春灯结细花”,放怀纵谈,也就是如今说的“侃(kan)大山”或“砍大山”,直“砍”到明月西斜,天边露白,兴奋得不能够睡觉。有时张宜泉来访曹雪芹,也离不了诗、酒、琴和相对相“砍”。都“砍”些什么?从张宜泉留下的诗集中,可以看见这位塾师的傲骨、愤世、壮怀,还有诙(hui)谐和放达,性格上两人也有相似。

还有的诗里,隐约露出对政治的讥讽,照当时“文字狱”的做法,若被摘录揭发,可够杀身灭族的了。

乾隆二十六年(1761)初秋,曹雪芹长久没有进城了,敦敏敦诚兄弟想念起来,一同下乡来看望,走曲折小径,见门前杂草荒凉,茅屋破败萧条,不胜感慨,两人都写了诗。

从这些诗里,可以看见住处荒僻,生活更加困苦了,全家喝稀粥,卖画付酒账。来了人还热情赊(she)酒留客,喝多了酒还似阮(ruan)籍那样翻白眼,藐视藐视(miao):轻视;小看。世态炎凉。

曹雪芹在西山穷居写书中间,还和瘸(que)腿的于叔度、病目的白媪(ao)等人交往,还为残疾人尽心尽力做过好事。

这时,曹雪芹也困难长久了。就是给他几个钱,这么一大家子,也起不了多少作用。总要想个什么顶用的办法才好。这时,他听说,公子哥儿买个风筝,“一掷(zhi)数十金”,够他们家吃用几个月了。

恰巧曹雪芹爱玩风筝,不时自扎自玩,日久,玩出行道来了。身边有现成的竹纸,说着就动手,连扎带糊又画了几个,交给朋友拿去,说不定能混两天日子。

不想除夕那天,朋友顶着雪花,牵着驴来了,驴背上驮着鸭、酒、菜、果,欢欢喜喜告诉曹雪芹,那几个风筝,竟卖了个好价钱,可以过一个肥年了。

著书与辞世

在西山的大部分时间,曹雪芹回到家里,便在破旧的书桌上铺开纸笔,开始凝神写作。每当这时候,那些消逝的岁月和许许多多熟悉的人物都一齐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催促催促:叫人赶紧行动或做某事。着他不停地写下去。曹雪芹常常忘记了是在写书,而把自己同书中人物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写到动情的地方,他甚至激动得伏案大哭。他经常把纸笔掖加(ye)在腰间,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看到或想到可以写进书里的情节,就马上掏出纸笔写起来。

有一回,他正陪—个朋友在酒馆里喝酒聊天。说着说着,他忽然打住了话头儿,眼也发直了。

“您怎么啦?是病了吗?”朋友奇怪地问。

曹雪芹不回答,猛地站起身来,拔腿就往家走。有几个人见曹雪芹这副模样,都很好奇,就跟着去看。等到了曹家,见他正坐在桌子旁边写书呢!

曹雪芹的这些举动,常常使那些不知底细的人,以为他疯疯癫癫(dian),而那些了解他的人,却非常佩服他。

大约在曹雪芹三十八岁的时候,《红楼梦》的初稿终于写完了,大约有一百一十回,一百多万字。只是曹雪芹想尽快把初稿写出来,有很多地方没有来得及细细推敲。初稿完成以后,曹雪芹就开始对书稿进行精心的修改。

谁知书还没有改好,不幸的事却接连发生。先是曹雪芹的妻子在贫病中死去。不久,一个朋友把借去的《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书稿给弄丢了。这些书稿,是曹雪芹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呕心沥血呕心沥血:形容费尽心思。写出来的,现在要重新补写,该是多么艰难的事啊!

长期贫困的生活,心情的郁闷,写作的劳累,使曹雪芹看上去就像一个虚弱的老人。虽然为了早日写完书稿,他每日里仍在拼命地写,可力不从心,写作速度进展得很慢。就在这一年,更为致命的打击又降临了。

那年夏天,北京郊区一带流行痘疹(又叫“天花”,一种急性传染病。现在这种病已经被消灭)。很多孩子都病死了。曹雪芹生怕他的儿子染上病,整日里提心吊胆提心吊胆:形容十分担心或害怕。可孩子还是被传染了。曹雪芹没钱给孩子抓药治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病情一天天加重。到了秋天,儿子死了。

这个孩子是曹雪芹惟(wei)一的亲骨肉,也是他的欢乐和希望。如今,儿子死了,曹雪芹的灵魂也好像跟着儿子去了。他常常呆呆地站在儿子的坟前,嘴里不住地说着:

“苍天啊!你对我已经如此不公了,为什么还要让我再尝到晚年丧子的悲哀啊!”

曹雪芹为了排遣(qian)心中的哀痛,就拼命地喝酒,身体也越来越坏了。这时候,只有敦敏和敦诚兄弟经常来看他,安慰他。

深秋的一天,曹雪芹来到城里去看望敦敏和敦诚。他们喝了很多酒,话也越说越多。曹雪芹想到自己早年繁华,晚年零落的坎坷坎坷:比喻不得志。遭遇,想到这个社会的不公和黑暗,一时抑制不住心中的激愤,就走到书案前,拿起了画笔。他稍稍沉思了片刻,就在纸上画了起来。他手中的画笔,时而屈折弯转,时而奋力直下,一会儿,一块傲然挺立的巨石跃然纸上。

敦敏看着画上的石头,不禁脱口赞道:

“雪芹兄,你自己正是这块大石头啊!”

说罢,他立即提起笔,在画旁写下了四句诗:

傲骨知君世已有,磷峋更见此支离。

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

这首诗生动地表现了曹雪芹傲岸、狂放的性格和抑郁、愤懑(men)愤懑(men):气愤;抑郁不平。的心情。

他喝酒喝得更厉害了,心里又不痛快,不久自己也病了。到了快过年的时候,他的病越来越重,朋友去看他,劝他好好养病,他说:“我该骂的也骂了,该说的也说了,我这病是治不了啦,怕过不了初一。我那部书请你给我传出去!”到除夕那天他就死了。这是1763年的冬天。

儿子死在中秋节,他死在除夕。民间的说法是:占了两个“绝日”。

除夕死人,倍加凄惨。不过只有传说中说出点情景。

“……他一死,他的续妻只管哭,一点没办法。大过年的,谁没有个事儿,幸亏同院的街坊老太太来帮些忙。老太太对曹雪芹续妻说:他活着的时候对你那么好,他死了你连个纸钱都不给他烧?就找把剪子拿起桌上整叠的字纸剪了许多纸钱给烧了。”

“……初一那天有人给曹雪芹的朋友们报丧,丧事都是敦家哥俩和别的朋友给他们办的。停灵了4天或是7天,乾隆二十九年正月初几就出殡了,葬在他原先住的正白旗本旗的义地地藏沟……香山地藏沟是给穷的、孤寡(gua)没有后人者用的义地。送葬回来后,有人看到沿路的纸钱,一面有字,拾起来一看,是《红楼梦》的底稿。就连忙沿路捡,捡起一大堆纸钱,包了一包。回到曹雪芹家—看,原来是《红楼梦》后40回的稿子。又在桌屉里发现包好了的前80回的原稿和120回的目录。”

曹雪芹死后,敦敏敦诚张宜泉几位好友,还有当时读到传抄本,深为感动佩服的读者,都有诗悼(dao)贪怀念。不过最沉痛的,还是脂砚(yan)斋(zhai)在《石头记》重评本第一回上加了一条评话说: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日,哭成此书。壬(ren)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dBRs24jerddCkcJ9bcTlygTyypVj2VTUsjZRKiUhO20RKaB+IasIQHkXvkpygq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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