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从孤石岗上升起,像一个悬挂在空中的燃烧着的气球。丹尼一路蹦蹦跳跳地走在返回斯默克河的小路上。那只无比凶残而又神出鬼没,摇晃着巨大脑袋的大熊仍然在温特比一带游荡。对于每一个在那里活动的人来说,它都罪不可赦,万分可恶。但就像冬天里堆……秋天里横扫森林的狂风或者夏天里不时发生的火灾一样,所有居住在那里的居民只能将那只大黑熊当做既成事实去接受,并尽力去防备它的攻击。温特比本来就是一个艰苦而孤寂的地方。
现在,尽管生活环境非常艰苦,却不会再孤寂了。丹尼摇着有些眩晕的脑袋,试图为刚发生的奇迹般的事件梳理出清晰的脉络。他不停地看着行走在他身旁的大红狗。当他被森林的树木严严实实地遮掩住时,他蹲下身来,伸开双臂紧紧地抱住大红狗的脖子。当然,这不是他的狗,正如家……猎犬和那四只小猪并不是他的,而是属于他爸爸的那样。但是作为大红狗的监护者,他自然能和这条狗呆在一起。这是哈金先生亲口说的。
丹尼飞快地穿过了那块空地,到了棚屋前,和大红狗一块儿迈着轻快的步伐上了台阶,走进屋里。罗斯的步枪和一条子弹带就靠在门边,桌上放着一个收拾好的包裹,罗斯套上了一双旅行时穿的鹿皮靴子,正低头系紧鞋带。
“爸爸,我要到纽约去了!”丹尼大声喊道。
“你要去哪儿?”
丹尼气喘吁吁地坐到一把椅子上。大红狗慢步走了过来,把脑袋靠在丹尼的膝盖上,抬头望着罗斯,仿佛在猜测自己会不会得到新家里另外一个成员的欢迎。在屋外,四条被拴住的猎犬发出不满的吠叫声。
骡子阿萨震耳欲聋的叫声传遍了整个草场。丹尼挠了一下大红狗的耳朵,这条赛特犬快活地叫了一声。丹尼凝视着从门外照射进来的一缕阳光,陷入了遐想。
他的双脚似乎带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进了想象的世界中,然后他被爸爸的话语拉回了地面。
“说话的时候脑子清醒点儿,孩子。”
“这是真的,爸爸,我真的要去纽约了!”
“这可不是头脑清醒时说的话。”
“真的!”丹尼坚持道,“哈金先生要让大红狗到那里去参加一个犬展比赛。那个弗雷利会把它带去,我也跟着一块儿过去瞧瞧!”
“真的吗?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送大红狗回哈金先生庄园的路上,那只一直在祸害我们的大黑熊出现了,大红狗就去追大黑熊。我不得不跟着追上去。大红狗把大黑熊追得差点儿逃不了!”
“你说那条狗把老魔王追得差点儿逃不了?”
“没错!”
“我简直不敢相信。”罗斯倒吸了一口气,“接着往下讲,丹尼。”
“大红狗把大黑熊追到了一块大岩石上,就在长满松树的那个山谷里。”丹尼继续说道,“我本来可以开枪的,但我没有开。因为我知道那只大黑熊从岩石上滚下来肯定会伤到大红狗的,所以我拉住了大红狗,把它送回到哈金先生那里。那个弗雷利还气势汹汹地想打它。后来哈金先生过来了,他说他已经看到那条狗毫发无伤。然后他告诉我,他要建一个新的养狗场,让我来负责管理!他要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纽约看大红狗参加犬展比赛。然后我就可以把它带回来,把它养在家里。”
罗斯说:“太棒了!”
罗斯坐在那里凝视着地板,而当他回过头去看丹尼时,他觉得快乐,也很自豪。20年前,这个漂泊了大半生的猎手来到温特比地区定居。他知道自己的窘境。自从丹尼出生以来,他就竭尽全力给他创造好的生活条件,但总是感到力不从心。丹尼不仅仅是一个出色的猎人,他还很像他死去的母亲,拥有母亲留给他的一切魅力和智慧。罗斯觉得更加自豪了。优秀的品格,无论对于一个人还是对于一条狗来说,都是无法遮掩的。
“爸爸,”丹尼认真地问,“你觉得哈金先生为什么要让我去?”
“我也不知道,丹尼。也许他认为你会成为一个很好的训犬师,你可以帮他照顾他的那些狗。”
罗斯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的儿子。丹尼是一个天生就会与狗打交道的人,如果他能有这样的一个机会。罗斯当然知道,给有钱人训狗一年挣的钱比一个猎人一辈子挣的还要多,而且还有机会成为有身份的人。
“去睡一会儿吧,孩子。”罗斯劝说道,“你的眼睛比一只追蟋蟀追了三个晚上的老浣熊的眼睛还要红。”
“我不累。”
“你当然不累,你不过才熬了两天两夜,是吧?如果你要和大红狗一块儿去纽约,你必须做好准备。快躺下睡一会儿吧。”
“那好吧,就睡一会儿。”
丹尼躺在自己的床上,大红狗蜷着身子卧在他的床边。丹尼伸手抚摸着大红狗脊背上浓密的毛,以确信它真的就在身旁。罗斯将挑担放在肩上,上面挂着盛蜂蜜用的空桶,然后轻轻地关上门,走进山林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丹尼猛然惊醒过来。煎猪肉的香味让他感到鼻子痒痒的。大红狗蹲坐在门口,快活地用尾巴拍打着地板。罗斯站在炉灶旁,翻动着长柄煎锅里的肉块。黑夜的阴影已经悄然笼罩了山毛榉树林里的那块空地。丹尼从床上下来,往窗外望去。
“天啊,已经是晚上了!”
“是啊。”“对一个感觉不累的人来说,罗斯咧嘴笑道,你睡得太香了。我回来后,那条大红狗就蹲在那里整整监视了我一个小时。我猜想要是我去叫醒你的话,它肯定会咬我一口的。”
大红狗回到丹尼身旁,把它的头埋到丹尼的手里,抽动着鼻子。丹尼把目光转向别处,大红狗用它的额头轻轻碰着丹尼的手腕,以便引起他更多的关注。罗斯自豪地看看丹尼又看看大红狗,流露出陶醉的神情。他想,一个天生的训犬师遇见了一条好狗,真是难得啊。
“丹尼,它将成为我们拥有过的最好的猎犬!”他最后高声说道。
“猎犬?”
“是啊。你不能一直把它关在家里,应该让它出去追猎,这是它的天性。”
“我想你是对的,爸爸。”
丹尼从床边跳过来,走到了放置在木架上的两只锡桶跟前。他倒了满满一盆水进去,一边洗脸洗手,一边试图回想起刚才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某个念头。
但他一下想不起来了。大红狗是条猎犬。当然,它会成为一条非常出色的猎犬的,否则它绝对不敢冲着老魔王吠叫。丹尼皱了下眉头,坐下来吃爸爸为他准备的炸土豆条和肉块。大红狗接住了丹尼扔给他的一块煎肉,优雅地吃起来。罗斯深情地注视着它。“我真的感到很自豪。”他说,“丹尼,家里能有这样一条狗真好,它会帮我们做很多事情的。”
“我想它肯定会的。”
“是啊。”罗斯意味深长地说,“今年我们一定会获得比往年更多的猎物。哈金先生提到请你养狗的报酬了吗?”
“哦,他没说,我不知道有没有报酬。”
“其实他用不着付报酬。”“像大红狗这样的罗斯说道,好狗不仅能够养活自己,还能帮我们挣钱。对了,大约两小时前,哈金先生手下的一个雇工来过。他要你明天早上把狗带过去,这样你们就可以一起出发去纽约了。”
“是吗?我想我明天真的要去那里了。”
“你当然要去了,丹尼。你到了纽约能够大开眼界,我有一次差点儿就到那里去了,去为一个毛皮贩子送货。但我受不了城市里的生活。”
“也许我也受不了。”
“我知道,丹尼。但是你可以偶尔去那里看看,那不会有什么害处的。如果你吃饱了,你可以带着大红狗出去溜达一会儿,让它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我来洗碗。”
丹尼出门走进暮色之中,大红狗紧随其后。四条被狗链拴着的猎犬在狗窝旁显得非常气恼。老迈克是这帮猎犬的头领,它张开大嘴,龇出长长的利牙。大红狗威风凛凛地小跑上前,老迈克也凶猛地迎了上去。两条狗都狠狠地抽动着鼻子。迈克稍一接触大红狗便知道自己遇上了强大的对手,只好蹲坐下来,用哀怨的眼神看着大红狗在一片诱人的野蔷薇前嗅来嗅去。一只兔子突然从野蔷薇丛中蹿出来,一溜烟地逃进树林里,大红狗在后面紧追不舍。这四条猎犬顿时忘记了它们心中的怨愤,用响亮的狂吠声为大红狗鼓劲儿。大红狗追了兔子一会儿,最后那只兔子跳进了一堆岩石下面的洞里。
丹尼若有所思地在一旁观察着。在某种意义上,这可以说是一次业余水平的展示。大红狗的嗅觉非常敏锐,但它缺乏追捕猎物的经验。老迈克它们都很清楚,兔子跑起来速度比狗快,所以要设法用计谋捉住它,可大红狗还不懂这些。不过大红狗不仅速度快,而且非常聪明,它肯定能很快学会猎犬应当掌握的一切技巧的。
丹尼领着大红狗来到了牧场。那头黑白花的母牛笔直地站着,抬起头打量着这个走进皮克特领地的陌生客。那头骡子——照例对食物以外的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完全无视大红狗的存在,一心一意地埋头啃着地上的矮草。丹尼和大红狗在树林里逛了一会儿,等他们回到棚屋时,罗斯正坐在桌前磨渔钩。听到门响,罗斯抬起了头。
“它表现得怎么样?”
“挺好的。它还需要多加锻炼,不过我相信它会变得很棒的。”
“那当然了。你再睡会儿吧。”
丹尼打着哈欠说:“我四个小时前才起床啊。”
“你还是应该再睡一会儿。”
丹尼在床边的地板上给大红狗铺了一条旧褥子,然后脱掉衣服,在床上躺下。他把手再次搭在床边,温柔地抚摸大红狗的脊背。他一点儿也不困,一个刚从早上睡到晚上的人是不可能犯困的。大红狗快活地轻声叫着。丹尼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一会儿,才逐渐进入了沉沉的梦乡。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被一阵啪哒啪哒的响声弄醒了,原来大红狗正用脚趾在没有铺地毯的地板上敲击。看到丹尼醒来,它轻轻地走到门口,又回到床边,后腿站立,用脑袋去蹭丹尼的肩膀。
丹尼翻个身,坐了起来。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里,窗外时断时续的嘈杂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丹尼从床上跳下来,到厨房里生上火,又在大碗里和面糊做煎饼。罗斯睡眼惺忪地走进厨房,在锡盆里洗了手和脸。接着他们开始吃早饭,大红狗非常熟练地接住了丹尼投给它的几块煎饼。丹尼拿起叉子,用把柄像敲鼓一样在桌子边上敲击。
“爸爸,你过去看过犬展比赛吗?”
“没有,从来没有。现在年纪大了,想到年轻的时候没有四处多走走,去见识更多的东西,总觉得有些遗憾。你这么年轻,担心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
罗斯咧嘴笑了,“穿上你最好的衣服,收拾一下行李,然后就到哈金先生那里吧。家里的事情我会料理好的。”
“我不能把这么多活儿都扔给你啊!”
“只不过是洗几个盘子而已。”罗斯笑着说,“你快走吧。”
“好吧。”
丹尼换上他唯一的一套像样的衣服,在脖子上系了一条鲜艳的蓝色领带,感到很不习惯。接着,他把行李塞进罗斯那个破旧的行李袋里。罗斯呆呆地站在门口,握着门闩,故作轻松地看着丹尼。
“你回来的时候我去接你。祝你好运,丹尼!”
丹尼的鼻子有点儿发酸,“谢谢你,爸爸,我一点儿都不怕。”
“我知道你不会害怕的,纽约会很有趣的。不过你要记住,一条聪明的猎犬无论到了哪里,只要它的鼻子能嗅到风,它就能辨别方向。我会为你祈祷的。”
“我会尽力把事情都做好的。爸爸,再见!”
“再见!”
丹尼走出家门,大红狗欢快地一路小跑跟在他身旁。忽然,一只松鼠掠过小路,大红狗冲上去追赶它。
松鼠敏捷地爬上一棵大树,站在摇晃的树枝上傲慢地看着下面。大红狗又向小路一阵猛跑,去追赶丹尼。一只雄鹿在灌木丛里喷着鼻息。再往前,在山毛榉树林的边界处,哈金先生养的一群纯种小牛抬起头来望着他们。
丹尼走进了空地的边缘,他和大红狗都放慢了脚步,看起来就像在散步一样。哈金先生和罗伯特·弗雷利正站在靠近谷仓的地方。丹尼走到两人跟前,没有说话。大红狗蹲坐在地上,后背靠着丹尼的膝盖。
哈金先生的脸上露出了微笑,“早上好,丹尼。”
“早上好,先生。”
“先把这条狗交给鲍勃,好吗?我想跟你谈谈。”
“好的,先生。”
罗伯特·弗雷利拿着一条短皮带走了过来。大红狗往丹尼的膝盖上靠得更紧了,用恳求的眼光看着他。这监工头把皮带的一端系在了大红狗的项圈上,强迫它跳到谷仓旁边的一条小长凳上,然后将皮带的另一端系在一个铁环上。罗伯特走进谷仓,从里面拿出一把理发剪和一把推子。丹尼疑惑地看着哈金先生。
“它只需要修剪一下毛发。”哈金先生解释说,“今天中午我们就出发去纽约。”
“好的,先生,爸爸已经跟我说过了。”
哈金先生笑了起来,“他跟你说了?跟我来,丹尼。”
丹尼跟着哈金先生朝谷仓门走去,他扭头看了一眼大红狗。大红狗显得动作僵硬并充满警觉。它扯紧了皮带,始终看着丹尼。等丹尼走出了它的视线,大红狗才发出一声哀鸣,全身放松下来,听任那把熟悉的大剪刀在它脖子周围慢慢移动。哈金先生带着丹尼走进一间小办公室,坐在了一把转椅上,又示意丹尼坐在另一把椅子上。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递给丹尼,丹尼摇了摇头。
“谢谢,我不抽烟。爸爸不让我抽烟也不让我喝酒。”
哈金先生若有所思地说:“我对你爸爸了解得越多,就越尊敬他了。”“丹尼,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小他接着说道:冠军交给你,而且让你一同去纽约吗?”
“我不太清楚。”
“是啊,我相信你不清楚。有个聪明人把一句古语做了新的解释,他说:‘如果说观其友而知其人,那么,了解了一家公司的员工,也就知道这家公司到底好不好了。”
“我这一生,只在用人方面下赌注,而且我几乎没有失过手。现在我在你身上下了赌注。”
“我不知道我能为你做什么事,先生。”
“这正是我考虑的问题,丹尼。我的人生已经到了这样一个阶段,我现在可以把生意上的事情交给其他人打理,而我则把精力用在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上。”
“其中的一件事情就是养狗,养出色的狗。我希望你能帮助我。在未来五年里,我希望你能够带着我的这些狗,或者说我们的这些狗去参加犬展比赛和现场追猎比赛。你觉得怎么样,丹尼?”
“我会尽心尽力的。”
“我知道你会的,而且你也必须尽心尽力地做好事情。有太多的东西需要你去了解和掌握。你的学习过程就从现在开始了。这次我让小冠军去参加比赛,一切都交给鲍勃·弗雷利负责。你跟着一块儿去学习。现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对于犬展比赛究竟是怎么看的?”
“我觉得那基本上是浪费时间。”丹尼老老实实地说道。
“丹尼,你错了。假设一场犬展比赛的全部意义真的就是为了赢得一条绶带或者一个奖杯,以增加主人的自豪感,那么你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但犬展比赛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此,它远远超过了这一切。在某种意义上,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人类事业的一部分,看作是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不懈追求。一场犬展比赛显示了人的成就。丹尼,那蓝绶带不仅仅是一条丝带而已,它是一个标记,一个永远都不会被抹去的标记。人们会永远记得佩戴过蓝绶带的狗。我们带着小冠军去参加比赛,如果它赢得了该品种最佳犬的称号,那么这对所有爱狗和养狗的人们来说都会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你明白吗?从现在开始的一百年之内,也许就会有人带着一条优秀的爱尔兰赛特犬站在这里。也许他会追溯那条猎犬的血统,追溯到其他的一些优秀的猎犬,也许就是小冠军。这样他就会明白他是在那些行家们发现的最优秀犬只的基础上进步的。他还会明白,他也可以向着完美的事物迈出新的一步——人们必须去追求完美,而且也有能力去追求完美。丹尼,这并不是从我们开始的,而是从第一个梦想拥有一条完美的爱尔兰赛特犬的那个人开始的。我们现在做的一切,只是尝试着向前迈出一步而已,而小冠军的绶带——如果它能赢得的话——就能证明我们成功地迈出了这一步。”
“我明白了。”丹尼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是这么回事。”
“自始至终都要这样想,丹尼。”哈金先生认真地说,“要是你有了这样的想法,我看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训犬师。我现在要把小冠军放到旅行车上,我想你愿意同它一起走吧?”
“我是想同它呆在一起。”
“好的。”哈金先生笑了,“等你周末回来的时候,我会把第一个月的工资发给你。”
“工资?”
“是啊。作为我的训犬师,你刚开始的工资是每月50美元。以后你干得更好了,我会给你涨工资的。”
“哇,哈金先生,这已经够多了!”
哈金先生简单地回答:“你去看看鲍勃正在干什么吧。咱们纽约见。”
“好的,先生。”
丹尼从谷仓走出来。走到门边,他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再仔细一看,木头长凳上的气氛好像不大对劲。大红狗还蹲在木凳上,罗伯特·弗雷利正在用推子和剪子给它修剪身上的毛发。然而之前丹尼在这大狗身上发现的某种气质随着剪掉的毛发一同消失了。一阵风吹来,在谷仓的角落里盘旋着的那种幻觉也消失了。大红狗抬起了脑袋,摇着尾巴,向前挣扎了一下。罗伯特·弗雷利不耐烦地转过身来看着丹尼。
“听着,小子,虽然主人发话让我带着你一起去,也只是让你去看看。没有我的话,你……管闲事。”
丹尼干脆地说道:“我并不想给你惹什么麻烦。”
丹尼在草地上安静地坐下来,看着罗伯特·弗雷利用剪子在大红狗的脖子周围平稳地修剪着。金红色的毛发一缕一缕地飘落下来,罗伯特·弗雷利往后退了十英尺,然后用审视的眼光检查自己修剪的效果。丹尼看看他,又看看大红狗。大红狗的颈项看去更干净,更挺拔了,脖子优雅的轮廓线条也更加明显了。它的两只耳朵经过修剪之后显得比原来更长一些,与脑袋贴得更近了。
丹尼说道:“有一小块不整齐,就在它右耳的后面。”
“你是不是觉得你会干得比我好?”
“我可没那么说。我只是说它的右耳修剪得不太整齐。”
“我已经看到了,臭小子。我不是跟你说过吗?除非有事叫你,你……管闲事!”
罗伯特·弗雷利修剪完大红狗右耳后不整齐的毛发,就走进谷仓,不见了人影。丹尼轻手轻脚地走上前去,拿起那只放在水龙头下的锡桶,让大红狗喝点儿水。大红狗痛饮起来。丹尼一边用一根手指挠着它的耳朵,一边愤愤不平地看着谷仓。那个弗雷利可能非常熟悉犬展比赛之类的事情,但他竟然不知道在这大热天里给狗喂点儿水喝。丹尼把桶放回水龙头下,然后退回到他刚才坐着的草地上。这时,罗伯特·弗雷利从谷仓里走了出来。一辆闪闪发亮的客货两用旅行车轰鸣着从庄园府邸那边开了过来,车上穿着制服的司机冲丹尼咧嘴一笑。
“你也去吗,小伙子?”
“是的,先生。”
“那好,上来吧。”
丹尼语气坚决地说:“我要等那条狗。”
“是吗?可别说我没有请你上车啊。”
罗伯特·弗雷利解开拴着大红狗的皮带,把这大狗牵到旅行车旁。他把皮带放长了一些,好让大红狗跳上车,爬到车厢后面的一个座位上。弗雷利在司机身旁坐了下来,不耐烦地转过头看着丹尼,“你到底上不上车?”
“要不我也给你套一根皮带?”
丹尼缓缓地说:“你要是觉得自己欠揍,那你可以试一下。”
丹尼从前面上了车,然后挤到后面的位置上。旅行车缓缓驶出了哈金先生的庄园,驶上了那条通往外面的沥青大道,又从那里转上了铺着碎石的公路。汽车行驶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车窗外闪过一片片乡村美景。
丹尼静静地坐在车上,全神贯注地望着窗外的景色。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温特比地区,也从来没有去过超出山毛榉树林里的棚屋40英里之外的地方。如果一个人不出去亲眼见见世面的话,他绝对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他们进了城,但旅行车仍然一刻不停地继续行驶着。傍晚时分,他们终于驶过了普拉斯基高架桥。大红狗卧在丹尼身边睡着了,丹尼茫然地望着窗外繁星般的灯光,那似乎就是纽约的夜景了。纽约到处都是灯光,有的在地面上,有的却高悬在空中。他想,人居然能爬那么高去点灯,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啊!那个司机一路上带着取之不尽的香烟,这时,他又吸了一口烟,扭头说道:“这是一个大地方啊,小伙子。”
“是的,先生。”
大红狗被惊醒了。在黑暗之中,它抬起头轻轻地蹭着丹尼的手臂。丹尼抚摸着它的耳朵,咽了一口唾沫。
正如爸爸说的,这确实是个值得一看的好地方。但恍然间,他似乎又感觉到了夜晚时分吹过温特比的清风,听到了夜深人静时山毛榉树林里传出的声音。他是属于那里的,他应……大红狗在一起,还有和温特比所有他熟悉的东西在一起。但他也可以时不时地来纽约看一下——只要大红狗和他在一起就行。
司机娴熟地驾着汽车在大街小巷穿梭着,轻松地在车流中钻来钻去,绕过了堵在他们前面的车辆,丹尼看得目瞪口呆。过了一会儿,旅行车在一……灯火通明的大楼前停了下来,罗伯特·弗雷利一声不吭地下了车,领着大红狗进去了。
司机用一只手护着火柴,又点着了一根烟,靠在座位上,吞云吐雾,看起来十分惬意。丹尼焦急地看了看罗伯特·弗雷利带大红狗进去的那栋大楼,又疑惑不解地看着司机。
“哈金先生吩咐我把你带到他那儿去住,他在城里有所房子,小伙子。”司机说道,“希望那条狗不会犯狂犬病,咬弗雷利一口。否则,弗雷利肯定会咬你的。”
044“他有点儿恨我,”丹尼板着脸说道,“因为我打过他一拳。”
“是吗?”司机咧嘴笑了,“我总是错过最精彩的场面。”
“我们还会回到这里来吗?”丹尼急切地问。
“哦,当然。哈金先生会把你带过来的,他想让你看看比赛。你不用担心你那条浑身是肉的大狗。”
“它是爱尔兰赛特犬。”丹尼纠正说。
“好吧,那么不用担心你的赛特犬,我们走吧。”
司机启动了旅行车,开着它穿过好些十分拥挤的街道,最后终于把车停在一排由褐色石头砌成的豪宅前。
他下了车,丹尼提着行李包跟在他后面。司机走上一段石阶,石阶的两旁有石狮蹲守。司机按了一下门铃,门开了,丹尼看到一位男管家笔直地站在灯下。
“你好,比尔。”司机快活地说,“我从乡下回来了,带来了一个乡下人,哈金先生让我把他交给你。”
管家严肃地对丹尼说:“哈金先生还没有到。但是我很高兴能够接待你,先生。请跟我来吧。”
管家俯下身子要替丹尼拿包,但丹尼笑了一下,自己将包提了起来。
“我自己拿吧。”
丹尼跟着管家穿过大厅,走上一段已经磨得发亮的石阶,进入了一个房间。丹尼把行李包放在地上,打量着四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带帷帐的大床,几乎有他和爸爸在山毛榉树林里的那间棚屋的一半那么大。
“你愿意在你的房间里用餐吗,先生?”管家问。
丹尼咽了一下口水,眼前的这一切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真的。但他确实饿了。他心中感到一阵隐痛:无论是他还是大红狗从早上到现在都还没吃任何东西,大红狗现在应该也饿了吧?
丹尼面带微笑地看着管家。
“如果能在这里吃,那真是太好了,先生。”
管家也对他微微一笑,那呆板的神情似乎消失了。
管家对丹尼眨了一下眼睛,说道:“我会给你送来的。你先歇一下,洗一下脸吧。你想吃什么?”
“嗯。有猪肉就再好不过了。”
管家出去了。丹尼走进浴室,在一个瓷盆里洗了手和脸。他在那里兴奋地站了好一会儿,望着冷水从水龙头里流出来。他的妈妈——丹尼对她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么奇妙的用水条件,他和爸爸也只是用水泵抽水来用。但山毛榉树林对丹尼来说仍然是一个好地方,一个人总不能期望得到一切。他把脸擦干,梳了一下刚洗的头发,回到卧室,发现食物已摆在桌上,椅子也放好了。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很快就把猪肉和堆得像小山一样的法式炸土豆条席卷一空。他心想,他一定要学会怎么做这种土豆条,这样爸爸也能享受这样的美味了。有好几分钟时间,他坐在椅子上悠闲地看着窗外,一直坐到管家过来收拾桌子。
丹尼脱掉衣服,躺在那张舒适而奢华的大床上。他觉得整个房间都在转动。他似乎看到大红狗焦急地望着他,睁着一双忧郁的大眼睛,轻轻地摇动着尾巴,似乎在向他恳求什么。丹尼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想从脑海里赶走这一情景,却做不到。他在黑暗中坐起来,倚靠在床头。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果大红狗突然被人带走了,那么他和大红狗都不会快乐的。那个弗雷利虽然对犬展比赛的方方面面都很了解,却根本不了解狗。
丹尼打了个寒战,又缩回到被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