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犬情深
吉姆·凯尔高 |
本书由外研社授权掌阅科技电子版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 侵权必究 |
丹尼·皮克特跟踪的那头公牛在最后的一英里中走得很慢。丹尼爬上了一座丘陵,向前望去,那头公牛显然曾在这里停留过。而下一段足迹出现在八英尺外,那头公牛就是从那里开始奔跑的。丹尼将那支30—30的卡宾枪举到肩高的位置,拉开了保险栓。他继续前行,走得缓慢而安静。因为他知道,那头公牛在这里嗅到了大黑熊“老魔王”的气味,然后开始逃命。
前方40英尺处,一只凶猛的大黑熊的足印在山毛榉树林里出现了,并且汇入到公牛的足迹当中。丹尼跪下来,将他的手掌平放在大黑熊的足印上。这个足印比他的手掌更长更宽。一定是老魔王!丹尼站起身子,继续前行,一路小心翼翼地不弄断一根树枝,不踩响一片树叶,也不发出任何其他声响,以免暴露自己的行踪。他曾经上百次地追踪过这只已经成为传奇的大黑熊。不过这一次,他很可能能抓住这个期待已久的机会,消灭大黑熊。接着,在前方一百英尺远的地方,丹尼看到了他所搜寻的公牛。
那头牛仰面躺在林间一小块空地上。牛头诡异地扭曲着,压在牛身底下,一条毫无生气的前腿弯曲着朝向天空。丹尼静静地站在那里,搜寻着树林里那只大黑熊的踪迹。那只大黑熊早已是当地居民的宿敌,这次它又赢了一局。丹尼没有发现大黑熊的踪影,他看到的只是沙沙作响的树木和那头死去的公牛。那只狡猾的大黑熊还是同以往一样,已经跑到丹尼的步枪的射程以外了。
丹尼走上前,低头看那头年轻的荷斯坦公牛。公牛的脖子被那巨锤一般的熊掌一掌拍断,牛肚子上还有一个洞,老魔王就是从那里开始享用美餐的。
“哈金先生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想?”丹尼自言自语道,“他又损失了一头牛。”
丹尼又看了一眼那头公牛,它死了还不到十分钟。
这是一千五百多磅的上好牛肉,但这是哈金先生的,不是他的。尽管如此,还是让它不要烂掉为好。丹尼给公牛放了血,又用刀子划开它的肚子,以防止尸体膨胀。出于对大黑熊的畏惧,他时刻准备扣动扳机。然后他离开那具尸体,穿过树林离去了。
丹尼这个天生的林中猎手缓缓漫步,走了一英里又一英里。他穿过山毛榉树林,经过了山林间的那片空地——承蒙哈金先生的照顾,他和爸爸才得以在那里居住——又跨过了斯默克河上的那座桥,一直走到哈金先生的温特比庄园的外围。丹尼停住了脚步。他以前来过这里,但如此豪华美丽的景观总是值得多看几次。
哈金先生悉心经营的田园一望无际。纯种牛群在精心圈起的牧场中悠闲地吃草,纯种马匹在马场里打着响鼻。
哈金先生的灰色仓房很大,相当于温特比一带所有其他的仓房全部加在一起那么大。仓房高高地耸立在庄园的中心。谷仓的旁边有六栋小房子,这是哈金先生为他的六个雇工以及他们的家属修建的。哈金先生自己住的那栋带有白色山墙的府邸与其他的房子之间隔着一段距离,房子周围种满了进口的蓝云杉。丹尼出神地注视着这府邸,仿佛把一切都忘记了,心里只想着那条红毛狗——此时,这一身红色毛发的狗正朝他跑来。
这条狗身上的毛发从头到尾闪闪发亮,如丝绸般柔软光滑。它沿着丹尼所走的小道迎面小跑过来,两眼紧盯着丹尼,尾巴轻轻地摇晃了几下。它在十英尺开外的地方站住了,高昂着轮廓分明的脑袋,身体绷得笔直。
丹尼也着了迷似的望着这条狗。他对狗非常了解,自他能干活儿的时候起,他就开始养狗,并且常和猎犬一起去打猎。这条红色的狗并不是一条普通的猎犬。丹尼隐约记得这应该是人们所说的爱尔兰赛特犬。人们只需看一眼就能明白,这条狗身上具备一条狗所应有的全部出色品质。在此之前,丹尼还从没有见过像它这样的狗呢。丹尼走向前去,蹲在地上抚摸这条红狗的耳朵。
“嗨,小伙子,”他说,“你好吗,大红毛?”
红狗颤动着身子,把长鼻子伸过去嗅丹尼的手臂。丹尼抚摸了它一小会儿,就站了起来。他想到,如果有人到他家做客,他并不愿意看到他们逗弄自己的猎犬。因为这会宠坏它们,使它们更难以调教。同样的,他想哈金先生肯定也不希望别人与这条红狗玩耍。当丹尼向前行走时,这条红狗紧跟着走在他的身旁,抬头望着他。丹尼装作没有看到,径直朝马棚走去。哈金先生手下的监工罗伯特·弗雷利正在那里指使两个马夫给两匹烈马配上马鞍。
罗伯特·弗雷利看见丹尼,招呼道:“你有什么事?”
丹尼僵了一下。有时候他很讨厌弗雷利的所作所为,因为弗雷利总是让丹尼觉得他是这里高高在上的主人,而丹尼不过是他脚下的尘土。况且,丹尼来这里是找哈金先生说正事的。
“我要见哈金先生。”丹尼说。
“他一会儿就到这里来。过来,大红狗。”
罗伯特·弗雷利打了个响指,谁知红狗却更紧地蜷缩在丹尼的膝盖旁了。丹尼十分理解地看着它。这条狗并不是害怕罗伯特·弗雷利,它只是想靠近丹尼。它的举动中表现出的威严向罗伯特·弗雷利表明,它就要呆在那里。丹尼抱着双臂,凝神望着哈金先生的牧场。他看到哈金先生和另外一个人走出了他的府邸。但当他们走近的时候,丹尼才抬起头,假装刚看到他们。
哈金先生五十多岁,衣着考究。“你好,丹尼。”他说。
“你好,哈金先生。我发现了你的公牛。”
“它在哪里?”
“它已经死了,在孤石岗上。那只大黑熊杀了它。”
哈金先生显得非常愤怒。那条红狗站了起来,很有礼貌地走过去问候它的主人,然后又回到丹尼身旁。
“鲍勃,把它带回它的狗窝行吗?”哈金先生说。
罗伯特·弗雷利拿起一根短鞭,走过来抓住红狗的项圈。这红狗使劲往后扭动,丹尼的眼睛里闪烁着怒火。
他注意到了哈金先生没有注意到的一幕:罗伯特·弗雷利扭动了红狗的项圈,把它弄伤了,可那条狗没有发出一声哀叫。
“难道就不能对那只大黑熊采取什么措施了吗?”哈金先生怒气冲冲地问,“到目前为止,它已经毁了我五头牛,十九头羊,而且每一头都是纯种的!”
“我爸爸用了十年的时间追猎它。”丹尼简洁地答道,“我自己从12岁开始就追踪它,到现在已经五年了。可是它太狡猾,我们根本就没法伏击它,而且猎狗也怕它。”
“哦,好吧,丹尼,这是给你的两块钱,如果下次有什么异常情况,我会派人叫你的。”
丹尼把那两张一美元的钞票塞到了兜里。“那些牛肉还在孤石岗。”丹尼主动提醒道。
“我会叫人把牛肉弄回来。”哈金先生说着同另一个人一道向马匹走去。但哈金先生走了几步又转过身来,问道:“丹尼,还有别的事情吗?”
“有。”丹尼脱口而出,“你那条红毛狗平时擅长做什么?”
“你是说‘西尔韦斯特小冠军’?它是一条犬展比赛用的狗。”
“什么是犬展比赛用的狗?”
“就是——这有点儿像步枪射击比赛之类的活动。”
“丹尼,如果你有犬展赛场里最好的狗,你就会赢得一条蓝色的绶带。”
丹尼不假思索地说:“你浪费了这么好的一条狗,就为了得到一条蓝色绶带?”
哈金先生的眼神突然变得温柔了,“你喜欢那条狗吗,丹尼?”
“我是有些喜欢它。”
“别想着它了。它进了树林就会迷路的,而且在其他任何方面,它都没有什么用处。”
“那是,那是。顺便问一下,哈金先生,像这样的一条狗值多少钱?”
哈金先生骑上了他的马。“我花了7000美元。”说完,他挥起鞭子,策马而去。
丹尼静静地站在那里,望着这些骑马的人。他觉得喉咙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种沉重的感觉压抑着他。从小到大,他都坦然地面对生活中的艰难困苦,从来不把什么事放在心上。可现在,那条红毛狗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坚信那条红毛狗是属于他的,只有他能够善待它,并发掘出它的潜力。自从他开始和爸爸的小猎狗们一起玩耍,他就萌发了一个伟大的梦想。总有一天,他会发现一条让所有其他的狗都……黯然失色的狗,一条他能够……精心培育并繁衍后代的出色的狗。这样一来,所有爱狗的人都会争相前来观赏和购买他的那些狗了。这就是他终生的梦想。
这些年,丹尼一直在脑子里想象这条狗的模样。只要它满足了所有要求,无论它是什么品种都无关紧要。
现在,他发现自己梦中的狗出现了,那就是“西尔韦斯特小冠军”。
但7000美元的巨款已经超过了丹尼和爸爸两人一辈子能挣的所有的钱。
丹尼再次张望了一下那条红狗所在的狗舍,然后一狠心,转移了视线。然而就这一眼,他还是看到了一抹亮丽的红色,那条充满期待而且生性敏感的红狗,紧紧地靠在困住它的尖木桩栅栏前。要是这条红狗是他的就太好了。但它不是,而且他根本不可能拥有它。
丹尼紧紧攥着兜里那两张又新又脆的钞票,慢慢地穿过了哈金先生的庄园,一直走到山毛榉树林的边缘。
他停住脚步回头望去,哈金先生的庄园仿佛是一片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对于一个栖身于山毛榉树林……以打猎和干零活儿为生的人来说,那庄园就像月亮一样遥远。对于丹尼而言,7000美元简直是个天文数字,而猎取一张价值75美分的臭鼬皮或者黄鼠狼皮就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丹尼继续走上通往那片空地的林荫小道。确切地说,那片空地并不是他们的,他们只有在那里搭建小棚屋的权利。哈金先生买下了这一带所有的山毛榉树林和从这里起一直到双石口的土地。不过哈金先生说只要他们平时多加小心,不引发山火,除了砍柴之外不随意砍伐树木,他们就可以一直在这里住下去。丹尼对哈金先生这一照顾还是很感激的。
不知不觉,丹尼已经走到了横跨斯默克河的木桥跟前。他走到木桥的中间,靠在栏杆上望着潺潺流动的河水。他似乎在水里看到了那条红狗的身影,那红狗正快活地伸出舌头望着他,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去完成任何需要它做的事情。它能做任何事情,因为像它这样聪明的狗任何事情都能学会。它几乎和人没什么区别。
忽然,想象的倒影消失了。丹尼继续前行,沿着那条小路往棚屋走去。那没有上过油漆的棚屋就挤在空地杂乱的树桩中间。一头名叫阿萨的身上带有斑纹的骡子,正在栅栏隔开的草场里吃草。一头黑白花的母牛正跟在阿萨的后面。四条有蓝色斑点的猎犬扯着狗链跑到它们能跑到的最远的地方,在空中挥舞着前爪,大声吠叫着,迎候丹尼的归来。丹尼看着这四条猎犬,它们是温特比一带最勇猛的猎犬,但它们都害怕老魔王。是的,它们不过是普通的猎犬而已。丹尼走过来,在门前坐下,靠在一根被刮刀削平的门柱上。他闭上双眼,长长的黑发垂了下来。三只身体细长的猪在他脚边呼噜呼噜地哼着,那几条猎犬也停止了吠叫。
日落时分,丹尼的爸爸罗斯·皮克特从林中回来了。
他肩上横挎着一个木制的挑担,一对镀锌铁桶在挑担两端晃动着。他用一只手擦去额头上的汗珠,把挑担从肩上取下放在门口。
“我采了40磅野生蜂蜜,”他说,“到了森特维尔1磅可以挣8分钱。”
丹尼坐起身,望了一下桶里黏糊糊的东西。
“我们应该等到秋天再采蜜,对吗?”他问道,“那时候会有更多的蜂蜜。”
“现在也行。”罗斯·皮克特笑着说,“你老爸任何时候都能找到有蜂蜜的树,除非天底下的乌鸦都变白了。秋天来了,还会有更多的蜂蜜。”
“我想也是。”丹尼表示赞同,“你饿吗?”
“嗯,我们开饭吧。”
丹尼走进屋子,将柴火塞进火炉里。他往柴火上倒了一点儿煤油,然后划了根火柴扔进去。炉火烧旺之后,他烤了一块五花肉,把它同新……
牛奶和黄油一起放在桌子上。罗斯·皮克特一声不吭,非常专注地吃着,好像非常饿。吃完后,父子俩便坐在椅子上休息。过了一会儿,丹尼开口问道:“什么是犬展比赛用的狗?”
“我也不太清楚。”“据我所知,罗斯一字一顿地说道,也就是对外形要求特别高的狗。这种狗的腿关节到踝关节之间的距离必须恰到好处,尾巴下垂的样子也得符合要求,就连它们身上的每根毛发都要长得像样。”
“那它们有什么用呢?”
罗斯耸了耸肩。“有钱人就是喜欢养着它们。丹尼,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见到了一条狗,”丹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条你从来没有见过的狗。它看着你的时候,好像能看透你的心思。那条……还有头脑。要是能有那样的一条狗,哪怕替人干一百年的活儿也值得啊。那是哈金先生的狗,他花了7000美元买来的。”
罗斯·皮克特的双眼一亮,但随即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并且摇了摇头。
“把它忘掉吧。”“哈金先生对我们很好,他告诫丹尼,我们绝不能让他生气。要是我们给他的任何一条狗带来麻烦,他一定会生气的。况且,如果它只是一条参加犬展比赛的狗,那它肯定没有什么用处。”
“我见过它,”丹尼坚持道,“我知道它是有用的。”
“把那条狗忘掉!”罗斯·皮克特喝道。
天黑了,丹尼回到了他的吊床上。屋外不断传来北美夜鹰的尖叫声,他听了好久才浅浅地睡着,并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条庞大的红狗朝他走来,嗅着他的手臂,然后又故意躲开,让他怎么也摸不着。接着那红狗又回来了,可每当丹尼准备抓它时,它都跑开了。最后它爬上了一棵树,丹尼也跟着往上爬,但刚爬到一半就有一阵狂风刮来,树干摇动起来。丹尼在睡梦中从树上翻滚下来,这一惊才发现是爸爸在摇他的肩膀。他看到爸爸情绪激动,上气不接下气,显得非常惊慌。
“丹尼!”罗斯·皮克特气喘吁吁地说,“快醒醒!哈金先生的那条狗——就是你说起的那条,它跟在你后面跑来了,现在正躺在门外呢!快把它送回去!要快,要赶在哈金先生发现之前!否则全国的警察都会赶来抓我们的!”
丹尼穿上裤子和衬衣,赶快朝门口跑去。清晨的薄雾弥漫在空地上,黑白花的母牛弓着身子站在干草堆旁的牲口棚里,骡子阿萨在谷仓的背风处耷拉着脑袋。那条大红狗就卧在门廊边上。它看到丹尼就站了起来,摇动着尾巴。它迎候丹尼的动作显得很庄严,也显得有些迟疑不定——这似乎表明,作为人的宠物度过大半生之后,它为了自己渴求的友情前来投奔这个新认识的人,但不确定会不会被这个人接受。丹尼蹲下身来,打了个响指。
“你是来做客的吗,大红狗?”他低声说道,“到这儿来,大红狗。”
这红狗走过去,把脑袋靠在丹尼的肩上。丹尼抚摩着它丝绸般的毛皮,欣喜万分地揉着它的身体。红狗呜咽着,舔了舔丹尼的脸。
“丹尼!”罗斯·皮克特厉声喝道,“快把这条狗送回哈金先生那里!我得回到树林里去了,这样才不会有人怀疑是我把它引到这里来的!”
“我这就去。”丹尼顺从地说。
丹尼看着他的爸爸。罗斯·皮克特的挑担上挂着蜂蜜桶,口袋里塞着捕蜜蜂用的盒子,他急匆匆地大步走过空地,消失在树林里。丹尼低头看着那条狗,竭力赶走头脑中那个挥之不去的想法。他一直梦想着能拥有这样一条狗。当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今天这条大红狗可以成为他的伙伴。哈金先生可能会把他投入监狱,但这也值得啊。不,他最好别这样,最好还是马上把它送回去。
但事情不像丹尼想象的那么简单,只要他一迈开脚步,两腿就会自然地偏离那条通往斯默克河木桥的小道。这让他忐忑不安,于是他又折回那条小道。然而走了一会儿,他就完全放开了,因为他相信,为了一生中的这一天,无论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都是值得的。今天和他一同行走在山野之中的,就是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那条狗。此外,丹尼对哈金先生也有怨恨:这个被金钱蒙住了双眼的人,他养一条这样出色的狗就只有一个目的——赢取蓝色绶带。
事实上,丹尼的想法是对的,而哈金先生的做法是不对的。大红狗——哈金先生仅凭它的外貌而给它起的这个夸张的名字,对一条狗来说绝不是恰当的——因为狗是天生的猎手。大红狗冲进了一片灌木丛,准确地暗示了猎物所在的位置。丹尼向前走去,两只松鸡突然大叫着飞了起来。但大红狗仍然站着不动。丹尼拍了拍它的脑袋。
“你以前一定见过这些鸟吧。”丹尼说。
即使大红狗在树林里显得有些莽撞,丹尼对它的看法仍然没有丝毫改变。优秀的猎犬有的是,只要你知道在什么地方能发现它们,或者愿意花足够的时间去训练它们。可是像大红狗这……有头脑的狗,可能再也找不到了。丹尼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沮丧地发现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今天过得太快了。天黑之前他必须把大红狗送回哈金先生那里。
丹尼和大红狗快活地漫步前行,爬上了昨天丹尼追踪那头迷路的公牛所走的山脊。丹尼迈步朝那头死去的公牛走去,大红狗走在他的身旁。如果哈金先生还没有派人把它弄走,这就表明他不想要了。那么丹尼和罗斯就完全可以取走这公牛,至少可以把牛皮取走。丹尼快步向林间空地的边缘走去,大红狗却往后抵住他的双膝,颈项上毛发竖立,露出利齿,大声咆哮。就在前方30步开外的地方,老魔王正站在那里,举着两只杀气腾腾的前爪。狡猾的老魔王——这一片森林的统治者,是那么睿智机警,它可以轻松避开射杀,甚至聪明到知道丹尼没有携带枪支。这只大黑熊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它立起身子,挥舞着它那两条巨大的前臂。丹尼向后一退,靠着一棵树,准备承受那无可逃避的一击。这老魔王即将一次性地了断两者之间长期以来的宿怨。
大红狗再次发出咆哮,奔过空地,向对面那只大黑熊猛扑过去。丹尼试图尖叫一声,制止它的行动,让它回来,因为那只大黑熊肯定会杀死它的。但丹尼的舌头变得干涩扭曲,他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了。在这紧张得令人窒息的时刻,那只大黑熊站在原地,没有扑上来。
它弓下前身,四肢着地,扭头便跑。大红狗紧紧地跟在它后面,它们渐渐消失在森林里。
丹尼仔细聆听周围的动静,瞪大双眼观察着树林里的一切,但无论是他的耳朵还是他的眼睛都一无所获。
他转身跑下孤石岗,穿过山毛榉树林,猛地冲进自家的小棚屋,抓起枪和弹药就往回跑。他在那头死公牛旁边整整站了五分钟,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但是那只大黑熊和那条红狗仿佛已经被森林吞没,消失得无影无踪。
丹尼试图摆脱那袭上心头的恐惧。这不是对老魔王的恐惧,也不是对自己弄丢大红狗将受到什么惩罚的恐惧,而是对大红狗命运的担忧。当老魔王把大红狗带到一定的距离后,肯定会转身把它杀死。想到这里,丹尼差点儿哭出来。他控制住大哭一场的冲动,赶紧去追寻它们的足迹。
丹尼找到了足迹。这些足迹离开了林间空地,一路奔向了温特比的边界地带。那大黑熊是一路狂奔,四只脚的脚印连成了一串,大黑熊跑过的地方,一片狼藉。
丹尼开始奔跑,只恨自己双脚迈得太慢,跑起来似乎像蜗牛一样。这已经是他最快的速度了,可是那狗和大黑熊的奔跑速度比他快三倍。在跑出空地一英里之后,他发现大黑熊已经从狂奔变成慢跑,又跑了半英里之后,大黑熊第一次转身面对追赶它的大红狗。
一棵高大的结满树瘤的山毛榉树在一小片荆棘环绕的荒地边缘长着。那只大黑熊的后背在树干上狠狠地蹭过。丹尼的心像灌了铅一般沉重——他提心吊胆地四处张望,想看看是否有一簇簇红色毛发或者鲜红的血迹。不过他看到的只有大红狗冲上去攻击老魔王所留下的清晰印记。从这些痕迹可以看出,老魔王从它在山毛榉树旁的阵地撤离,挥舞着前爪想把大红狗按在地上。当它撤走的时候,大红狗就在它面前跳来跳去,始终保持在老魔王的攻击范围之外。一条狗把它缠住了,而一个人随时可能回到战场上。它不敢将自己的后背暴露出来,就这样从大树旁后退了一百英尺。大红狗再一次扑上前去,然后再一次蹦跳着躲开了老魔王狂暴的攻击。接着老魔王从树旁跑开了。
“它嗅到我的气味了。”“大红狗啊,丹尼自言自语道,这回你出对招儿了。但愿我能够尽量追上你,让它跑在前面,不让它伤到你。”
然而,在砾石地面上进行追踪是一件非常缓慢而艰辛的工作。丹尼的额头上冒出了汗珠。他通过观察一簇断……一块松动的石头以及砾石之间偶尔出现的爪痕,终于确定了老魔王逃跑的方向。太阳升到了一天当中的最高处,然后开始朝着自己的安眠之处缓缓下沉。丹尼握紧了拳头,想拔腿奔跑。但如果他这样做的话,他就可能错失地上的踪迹。而一旦错失了地上的踪迹,他就会永远失去大红狗。
当黄昏的第一道阴翳使森林变得幽暗起来时,丹尼终于穿过了砾石地,重新进入了树林中。他在一簇遭到践踏的落叶上发现了大黑熊的踪迹。丹尼紧紧握住自己的枪,以最快的速度沿着踪迹追去。这老魔王沿着倾斜的山坡爬上了山顶。接着它突然跳进了一片松树林中。
此时黑夜已经笼罩了丹尼和他周围的一切。他弯下身,艰难地辨认着每一个足迹,然后随之前行。当他无法看清楚时,他就趴在地上,用双手触摸每个足迹以确定行进方向。但这种方法的效果显然不太好。
“保持镇静,丹尼。”他提醒自己。
丹尼背靠着一棵高大的松树坐了下来,聚精会神地聆听周围的动静,想在这一片黑暗当中搜寻……熊的咆哮声或别的什么声音,从而判断大黑熊的去向。但整个森林一片寂静。他无数次地起身探望,希望能看到黎明的曙光。但漫漫长夜似乎没有尽头。他睡不着,干脆坐在树下,望着这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的山林迷宫——那些隐没不见的山谷和没有名字的峡谷。那只大黑熊就跑到那里去了。在漫长的等待之后,一缕灰色的光线透过一棵松树,照射在铺满松针的地面上。丹尼一跃而起。他弯下腰盯着地面寻找足迹,随着天色越来越亮,他又能沿着足迹奔跑了。丹尼循着足迹下了山,然后爬上了另一座山的山腰。他从那座山的山顶跑下来,“保持镇静,丹尼。”他提醒自己。
丹尼背靠着一棵高大的松树坐了下来,聚精会神地聆听周围的动静,想在这一片黑暗当中搜寻……熊的咆哮声或别的什么声音,从而判断大黑熊的去向。但整个森林一片寂静。他无数次地起身探望,希望能看到黎明的曙光。但漫漫长夜似乎没有尽头。他睡不着,干脆坐在树下,望着这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的山林迷宫——那些隐没不见的山谷和没有名字的峡谷。那只大黑熊就跑到那里去了。在漫长的等待之后,一缕灰色的光线透过一棵松树,照射在铺满松针的地面上。丹尼一跃而起。他弯下腰盯着地面寻找足迹,随着天色越来越亮,他又能沿着足迹奔跑了。丹尼循着足迹下了山,然后爬上了另一座山的山腰。他从那座山的山顶跑下来,接着又上了另一座山。就在这座山的山顶,他听到了一声狗吠。
丹尼惊讶地停下脚步,嘴巴半张,仔细聆听。狗吠声没有再次出现,但刚才的那一声他确实听见了。丹尼望着脚下绵延的巨石嶙峋的广阔山谷,把手指伸进嘴里准备吹口哨。但他及时地放弃了这一举动。如果大黑熊和红狗都在下面的山谷里,一声口哨或别的什么响声只会让老魔王知道他的到来,然后使他又陷入一场野外追逐之中。丹尼仔细地观察着山谷,下面的树都是些没有成林的小树和火樱桃树,但那里的岩石却是巨大的。大黑熊很可能就藏在岩石后面而不是小树的后面。丹尼仔细地观察每块巨石,并且确定了其中的一个。他判断刚才的狗吠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丹尼必须非常谨慎地走下去。只要一个动作不当,或者一步踏空,行动就失败了。他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山下。一到谷底,他就趴在地上,用手掌和膝盖慢慢爬行,小心地移动着手和脚,不让他的衣服碰到树桩或树枝而发出声响。在距他确认的那块巨石100英尺的地方,他从一块小岩石后面探头望去,一眼便看见了老魔王。
老魔王正坐在岩石的突出部位,距地面有5英尺,看上去庞大而丑陋,比任何野兽都更凶狠可怕。它那硕大的脑袋朝向地面。丹尼看到,大红狗就卧在距老魔王10英尺的地上,昂着头,警惕地盯着它,随时准备扑上去或者向后撤退。丹尼把步枪架在那块小岩石上时,他的双手都在发颤。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时机啊!
罗斯告诉他一条犬展比赛用的狗必须从头到尾都是完美的,而一枪就击毙老魔王的几率只有五十分之一。
老魔王将会从它坐的岩石上翻滚下来,暴怒地张开大嘴狂咬,挥着熊爪乱抓。枪一响,大红狗就知道它所等待的那个人终于加入了战斗,它就会向老魔王扑去。而丹尼会很快再次射出能杀死大黑熊的子弹,但在这之前大黑熊有足够的时间让大红狗的腿脚或者背部受伤。这点儿时间足以让大红狗变得对哈金先生来说毫无价值,而丹尼则获得了一个拥有它的机会。丹尼对准了目标,然后拿起枪,绕着那块小岩石慢慢爬行过去。
丹尼在地上慢慢地匍匐前进,将步枪置于身前,随时可以射击。正当他爬到离那块巨石20英尺远的地方时,一直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大红狗身上的老魔王突然抬起了头。它那令人恶心的气味扑鼻而来。它狠狠地逼视着它的多年宿敌的双眼。大红狗已跑到丹尼身旁,背靠着他的双膝,它的目光仍然紧盯着老魔王。丹尼伸出左手抓住红狗的项圈,右手举起了枪。
然而老魔王滑到了巨石的后面,逃走了。
丹尼转身朝山上走去,大红狗走在他的身旁。当他们回到哈金先生的庄园时,黎明的晨光已经再度降临。
丹尼几乎没有意识到他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他本人也因为缺少睡眠和食物而显得十分疲惫。他只知道他已经把哈金先生的狗安全地带回来了。他们向谷仓走去,罗伯特·弗雷利从屋里跑了出来。
“你把这狗带到哪里去了?”他大声吼道,“半个庄园的人都在找它!”
罗伯特走近了,大红狗退到丹尼的膝盖跟前,同时发出咆哮。罗伯特·弗雷利一转身,回到谷仓里,从墙钩上取下一根狗鞭子。他大步向丹尼走过来,高高扬起手中的鞭子。
“不许打这条狗。”丹尼警告说。
“什么?你敢!”丹尼挥出右拳,干净利落地打在罗伯特·弗雷利的下巴上。这个庄园监工向后倒下,双手撑地,坐在泥里,两眼眨巴着。然后他站了起来,后退一步,握紧拳头。这时,一个声音说道:“战斗结束了,鲍勃,你可以走了。”
丹尼慢慢地转过身来,看见哈金先生就靠在谷仓边。泪水涌出了丹尼的双眼。对他而言,当着他人的面哭出来,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但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跪下来用双臂抱住大红狗的脖子。
“只要有我在,任何人都不能打这条狗。”他呜咽着说,“它——它很忠诚,也很清白。哈金先生,它是不会做什么错事的,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它做了恰当的事情而打它。”
“鲍勃是个好人,”哈金先生说道,“他要保证每件事情都安排妥当。他懂的事情也很多,不过他关于动物的知识还有待增加。”
丹尼站起来,挺直了身体,擦去脸上的泪水。他是一个男人,做事必须像个男人。
“我把你的狗带回来了,哈金先生。”他说,“它一直紧追着老魔王不放,让老魔王无法逃脱。只有这条狗才有这样的勇气和头脑来对付老魔王。刚才虽然我有这个机会,但是我没能射杀老魔王。你现在仍然可以让大红狗去赢得蓝色绶带。你来检查一下吧,它毫发无伤。”
“是的,”哈金先生说,不过他并没有看那条狗而是看着丹尼,“我相信它毫发无伤。它本来很可能受伤,但是你保护了它。我说丹尼,你愿意去一趟纽约吗?”
丹尼看着哈金先生,第一次感到哈金先生还具有某些超越这温特比大庄园的气质。他也是一个男人,也喜欢并了解一条优秀的狗,而不仅仅把它当做一个去赢得蓝色绶带的工具。不知为什么,丹尼觉得,哈金先生虽然当时没有到山上的林中现场,但他却知道在温特比一带的山野之中发生的事情。
“你和这条狗一道去纽约吧。”哈金先生继续说,“鲍勃·弗雷利将带它去参加比赛,我想让你跟着去学一学怎么做这类事情。然后我想让你把它带回来,把它养在你那个山毛榉树林里的小棚屋里。我在计划建造一个新的养狗场,这红狗将成为这个新养狗场一连串冠军的第一个。我相信你就是那个能照顾好它的人。丹尼,你看,我就是喜欢身边有美好而出色的东西,而我自己又没有时间去亲自照顾它们。”
“我可能做不好。”丹尼认真地说,“大红狗是一条善于搏杀的狗,哈金先生。也许我不应该和它在一起,它有可能会被抓伤或咬伤。这样的话,它就不能参加犬展比赛了。”
丹尼屏住了呼吸,紧张地等待哈金先生的认同。但很快,他就两眼放光,脸上洋溢起幸福的笑容,因为哈金先生说:“不要担心这个问题,丹尼。带着你的狗回山毛榉树林里去吧,回去好好睡一觉。然后到这里来,我会让鲍勃·弗雷利给你讲一下训犬师都要做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