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述
歼教—1教练机是中国沈阳飞机制造厂研制的亚音速喷气式中级教练机。它是中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第一种喷气式飞机,也是新中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第一种飞机,在新中国航空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中国仿制成功雅克—18初级教练机和米格—17高亚音速喷气式战斗机的基础上,航空工业局决定开始进行飞机的自行设计。
发展历程
1956年9月,新中国第一个飞机设计室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内(也就是现在的隶属于中航工业集团的沈飞公司)成立。设计室认为当时空军航校普遍使用的螺旋桨活塞式后三点起落架的雅克—11中级教练机,已满足不了喷气式飞机的训练要求。根据中国需要及设计亚音速喷气式教练机的条件已基本上具备的基础上,拟定了采用1500~1600千克推力的离心式喷气发动机、最大时速为700~800千米、航程约1000千米、升限为12千米以上,采用全金属、前三点式起落架、两侧进气、双座、梯形下单翼的高亚音速喷气式教练机红专503的总体气动方案,后定名为歼教—1。
1956年10月,设计工作正式开始,飞机当时被命名为“红专—503”。同时,与其配套的“喷发—1A”发动机也开始研制。1958年4月,由国家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开始试制。1958年7月26日首飞成功。该机翼展11.43米,机长10.56米,机高3.94米,最大速度840千米/时,航程1000千米,升限12000米,乘员2人。
1958年10月歼教—1完成了3000米以下部分科目的飞行试验。1958年国庆节后,2架歼教—1飞机在北京进行飞行汇报表演。在11月中旬飞回沈阳时,其中1架的发动机出现故障。根据试飞结果分析,飞机的设计、制造是成功的。后因出现发动机叶片折断、试制工厂无力顾及和空军训练体制,由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的三级体制改为初级教练—高级教练两级体制的原因而中断研制。
历史意义
歼教—1的成功不仅仅是中国军队、中国航空工业的成功,也是诞生不久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成就。
歼教—1的设计博采国外成功的经验,而没有沿袭苏制米格飞机的模式。从飞机研发到飞机上天,只用了100天时间。歼教—1的首飞时间比捷克生产同类型飞机L—29早了8个半月,主要性能指标超过了后者。
该方案要求材料和成品的研制均立足于国内。该机抛弃米格机头进气布局、采用两侧进气布局,可以在机头安装大型的雷达或电子设备,对后来国产歼击机、强击机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发动机采用的喷发—1是沈阳航空发动机设计所和黎明发动机公司在涡喷—5基础上改进研制的涡喷发动机。是我国自行研制的第一种喷气式发动机。教员座位与学员座位前后纵列,装备有比较完善的仪表、电器、附件设备。
歼教—1设计之时,工厂刚刚仿制成功苏联的“米格—17”喷气歼击机,从工厂来的设计人员都对“米格型”飞机非常熟悉。但是,设计师们在开创中国自行设计飞机的时代,不准备让中国自行设计的飞机成为“米格机”的仿制品,所以有意识地采用了由中国设计人员对全系统进行集成、独立做出“工程综合”的设计路线。
歼教—1飞机在最后确定的总体设计方案中,多处体现了创新的特点。该机打破了米格歼击机的传统框框,采用了两侧进气、全金属、前三点起落架、双座、后掠翼的总体方案。其中抛弃米格机头进气布局、采用两侧进气布局,对后来国产歼击机、强击机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是因为,两侧进气布局的机型,可以在机头安装大型的雷达或电子设备,此后强—5、歼—8II的设计受益不浅。
虽然歼教—1没有在实际中使用,但是它代表了我国航空工业发展阶段上的技术水平,是我国航空工业史上的一个重要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