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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战争里的罪与罚

战争,总是伴随着血腥的杀戮。自古至今,到底有多少人死于战乱,人类已经无法作出精确的统计。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战争同灾荒、瘟疫一样,都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悲惨的、人口减员最为明显的灾祸之一。“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战争中杀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战场上人数的零消耗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的。

刀枪无眼,战场往往惨烈异常,“伤人一万,自损八千”,马革裹尸是常有的事。所以豪放者“不破楼兰终不还”,慷慨者“纵死犹闻侠骨香”,报国者“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悲凉者“金河戍客肠应断,更在秋风百尺台”。战场上杀人,杀的都是对方,但也有杀自己人的。有一种残酷的战术,叫作“同归于尽”。比方说,为了对付金兵的拐子马,岳飞专门训练了一种步兵,专门拿刀砍敌人的马腿,但这样就将己方的士兵置于更危险的境地:或者被敌方杀死,或者被马蹄践死。另外,战场上有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即将军如果战败的话就应该自杀。春秋时的楚国就是这条不成文规矩的忠实信守者。有名的城濮之战,楚国战败,将军子玉便自杀了。不过这些毕竟是其中的小数目。从数目的角度来讲,战争所造成的双方将士的死伤人数远远少于战争所造成的平民的死伤人数。战争造成平民死伤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种就是人们所熟知的屠城。

四十万军队血染长平

两千多年前的一个春天,赵国45万军队在长平全军覆没——他们仅有数万人死于秦军战阵,更多的人是在投降后被砍头、活埋、枪挑、弓箭射杀……至今,这里依旧被视为中国最大的“万人坑”。

这是一个从历史深处走来的血腥故事:战国时期,秦、赵两国都具有统一列国的实力。秦国在关中地区经过商鞅变法后,已日益强盛;而赵国经过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制之后,军力也盛极一时。两国开战的原因也很简单:公元前261年,秦国大举攻韩,在攻克野王(今河南沁阳)后,秦军将韩国拦腰截为两段。孤悬于外的韩国上党郡(今山西长治、晋城地区)军民,在上党太守冯亭的带领下投靠赵国,赵国欣然将上党郡并入自己的版图。这一举动无异于虎口夺食,引起秦国的极大不满,秦赵矛盾全面激化。秦王乘机出兵攻赵,赵军在大将廉颇的率领下,在长平一线扼险而守,摆开阵势,期待与秦军决战。

当时的长平古战场,就是现在的山西高平市。从军事地理角度来看,此地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长平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上党郡乃至赵都邯郸的战略屏障,无论秦国从河东道进攻,还是从南路的太行道进攻,长平都是其军队的必经之路。只要长平不失,秦国就不能接近赵都邯郸。

从长平的地形来看,当地东、西、北三面环山,境内山峦绵亘,丹河从境内纵贯而过,又有五大支流呈网状遍布全境。其地理环境在战争中极具价值——不仅守军在山地作战中有险可凭,在西、北方面又有高平关(今高平、沁水界)、长平关(今高平、长子界)、故关(今高平、长治界)等诸多要塞可以防守。当年廉颇进驻长平,确是一位谙熟军事的战略家的精准选择。

山西多山,古来交通运输、军队行军容易受地形条件制约,廉颇充分利用了长平的地理优势,依次在这里构筑三道防线:即空仓岭防线、丹河防线和百里石长城防线。其中,空仓岭防线南北长达40公里,与高平古寨和秦城三者呈犄角之势,构成防卫集群;丹河防线东南长达亦40公里,并拥有高平关和韩王山两大制高点,登高而望,可使整个战场敌我态势了如指掌;而百里石长城防线西起丹朱岭,逶迤向东经南公山至羊头山,再经金泉山至陵川与壶关交界的马鞍壑,因沿山岭构筑有简易的石长城而得名,它担当起了邯郸安危的最后一道防线。

就这样,在公元前262年春夏间,长平之战打响。廉颇在空仓岭一线布防,秦军主将王龁率领秦军于沁河沿线突击。初战,秦军锐不可当,一举便攻破了空仓岭。赵军企图做出加固南北两翼以钳制深入之敌的努力,结果没有成功,空仓岭南北几十里防线数日后便完全陷落。

但秦军的进攻,并没有让廉颇失去信心,相反,廉颇在初战失利后,反而摸透了秦军的底细,他明白不可与其正面硬拼。于是,这位身经百战、老成持重的将领,没有再出击收复空仓岭,而是选择撤回丹河东岸,以河险为依托,固守第二道防线的有利地形,以不变应万变。

这场相持战后来被后人用一个叫作“旷日持久”的成语来形容,在《史记》中有“廉颇坚壁以待秦,秦数挑战,赵兵不出”的记载。双方这一僵持,竟然耗费了长达3年时间,实力强大而急于求战的秦军主将王龁一筹莫展,却始终不能跨越丹河一步。再加上秦军远道而来,补给维艰,又被冠以好战嗜杀之名,当地居民见了秦军就跑。赵军则以逸待劳,补给源源而来,更有上党吏民全力支持与合作,很快,优势倒向了赵军。

不过,秦王与他的谋士们终究棋高一着,最终,他们运用谋略打开了缺口,为后来的战略进攻创造了条件。他们先向各国制造秦、赵和解的假象,使赵国在外交上丧失了与各国“合纵”的机会,失去援兵的赵国陷入了被动孤立的局面。再者,他们采用了一次绝妙的离间计,挑拔赵王与廉颇的关系,四处散布流言:廉颇固守防御,是出于投降秦军的目的。秦军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赵国撤掉廉颇,让赵括当将军。结果赵王果然中计,撤换下廉颇,并不顾谋臣蔺相如和赵括母亲的谏阻,任命赵括为赵军主帅。同时,秦国也调整了自己的军事部署,不仅从国内再增援军,还征调了被后人视为“战国时期最杰出军事将领”的武安君白起,封他为上将军,代替王龁统率全军。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军又开始重占上风,而赵军军心却在赵括率领下开始动摇了:赵括极其缺乏实战经验,上任后一反廉颇所为,更换了诸多将佐,改变军中制度,让赵军上下离心离德,斗志消沉。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甚至改变了廉颇的战略防御方针,下令西渡丹河,全线出击,企图一举而胜。

针对赵括的出击,白起领军队佯败撤退,吸引了固守丹东防线的数十万赵军或越过丹河,或云集丹河东岸待渡。这时,白起悄悄分遣两支骑兵,迂回包抄已经空虚了的赵军后路:这两支队伍一支从秦河(今端氏河)河谷迂回北上,断了赵军粮道和援兵;一支直插小东仓河河谷一线,将赵军一断为二。自此,出击的赵军失去了后方大粮山的军粮和辎重补给,留守的赵军则失去与主将赵括的联系,陷入一片混乱。

战局急速恶化中,各路赵军仓促构筑壁垒固守,等待援救。但赵国政治、外交无能,临近的楚、魏等诸侯国慑于强秦之威不敢驰援。而秦国方面,得到合围住赵军主力且有奇兵断绝粮道的消息后,秦昭襄王亲自从咸阳赶到临近前线的河内郡(今河南沁阳一带),给所有的郡民赐爵一级,命令郡内15岁以上男丁悉数出征,组成一支“新军”,他们经晋城、顺蒲河、绕陵川西,迂回到马鞍山、百里石长城,与断绝赵国粮道的秦军汇合,彻底切断了赵国援军的来路。

终于,赵军在被围46天,断粮一个月后,将士们开始宰杀战马,甚至杀死伤兵吃人肉,军心大乱。赵括连续组织了4支突围部队,轮番冲击秦军阵地,希望打开一条血路突围,但都未能奏效。绝望之中,赵括亲率赵军精锐部队强行突围,突围到今日的谷口村时,秦军强弩齐发,赵括身中十余箭,仍然指挥战士奋力向前,但最终,他还是死在了秦军的乱箭之下。

至今,在长平古战场中,还有一座名叫弃甲院的古代阁楼。相传赵括屡次突围不成,正是在此将重甲弃在村中,带领部队赤膊上阵。而在位于高平市区北4公里的寺庄镇,还有一座“箭头村”,在长平之战发生两千多年后,那些带着血腥味的秦军“箭头”,在这个村子里还时有出土。

主将身亡,剩下的赵军群龙无首,最后全部放下武器投降。秦军清点俘虏人数,发现竟有近40万人。而在这场战争中,秦军部队也伤亡过半,所以白起对人数众多的俘虏心有余悸——万一他们突然反叛怎么办?于是,他作出了一个让后世两千多年后依然为之震惊的决定:将俘虏全部杀死。

惨剧就这样发生了:秦军假意许诺降兵,说要将他们中身体强健的带回秦国,而年老体弱伤残幼小的会放归赵国。就这样,近40万赵国俘虏被分割成若干个小集团,分别被砍头、活埋、枪挑、弓箭射杀……长平地区一时尸横遍野、丹河的水也被血染成了红色,河水被尸体阻断,竟断流多日,可谓惨绝人寰。最后,赵军中只有240名15岁左右的娃娃兵被放归了赵国,其意是让这些人归赵后散布秦国之威。

关于这40万俘虏的尸体是怎样被处置的,历史上没有确切记载,但今天的事实却在不断地为人们真实地演示着当年那场残忍的屠杀。至今,每逢下雨,生活在长平地区的人们,经常会在古战场内发现被雨水冲出的人骨。而人们也多次在这片土地上发现“尸坑”,如1995年5月,高平永禄乡永禄村农民李珠海和他的儿子李有金在耕地时,在一尺的土下发现骨头,越挖越多,他儿子还发现了几十枚赵国刀币,便报告文物部门。经考古人员发掘,此坑约有赵国军队尸骨100余人,往西还有两三个比这更大的尸坑。

在目前已经发掘出的17个尸坑中,赵军战士的尸骨随意叠压,有的在头盖骨上还有中箭造成的三角型坑。当地人说,当时在发掘时,还发现有的尸骨的胯骨上还深深地嵌着铁头铜尾的箭头,有的胸腔内遗有箭头,有的四肢有明显刀砍痕迹,以及挂有铁钩——他们的尸体曾被用铁钩钧住后悬挂。专家推断,当年,秦军将战俘尸体抛入沟内后,只是填上一层薄土加以掩盖,可谓残忍至极。

迄今为止,经考证,在长平等地共发现450多个与长平之战相关的地名或村庄。如赵庄村,县志记载长平大战后此地一度成为废墟,赵括死后,当地老百姓将赵括尸体偷回,葬于村北的二仙岭上,为使子孙后代不忘赵国,遂将此地改名为赵庄。再如谷口村,相传是白起坑杀赵军最多的地方,这里曾挖掘发现了大量赵国士兵遗骸,因此,谷口村又名杀谷、哭谷、省冤谷。

这些遗址中,最为著名的无疑是骷髅山与骷髅王庙。史书记载,唐玄宗李隆基曾巡游至此,见白骨遍野,头颅成山,情形触目惊心,遂将此地命名为骷髅山,在山旁修建骷髅王庙,“择其骷骨中巨者,立像封骷髅大王”。现骷髅王庙为清代遗构,庙内塑有赵括夫妇像。明代诗人于达真曾在此赋诗一首,写出了唐玄宗的震惊,也写出了白居易、陈子昂、朱元璋等人巡游此地后的心声:

此地由来是战场,平沙漠漠野苍苍。

恒多风雨幽魂泣,如在英灵古庙荒。

赵将空余千载恨,秦兵何意再传亡?

居然词宇劳瞻拜,不信骷髅亦有王……

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

明朝末年,政治腐败,生民疾苦。闯王李自成揭竿而起,于1644年农历三月攻陷北京,明朝覆亡。谁知这时手握雄兵的守卫山海关的明朝将领吴三桂打开山海关,投降了清军,几十万八旗铁骑踏遍中原。清军入关,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满所欲”,转战烧杀三十七载,使中国人口从明天启三年(1623年)的51650459人减至顺治十七年(1660年)的19087572人,净减三分之二。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城中之人几乎被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仅扬州一城,死者就多达80余万人。

1645年5月13日,清军兵临扬州城下。招御其守将“史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5月20日,豫亲王多铎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就时间而言,这场攻城战从5月13日开始,到5月20日告终,无疑是短暂的。但对当时的人来说,这个过程却分外漫长。

一般说来,在战斗中大炮尽管并不绝对具有决定性,但却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武器曾使清军初期战斗取得很大成功,因此,当豫亲王多铎的先头部队驻扎在扬州北的斑竹园时,实际上是在等待后面的炮队。

史可法本人也非常知道这种现代化大炮的重要性。正是他在1643年建议,南京军械库的陈旧、笨拙的“神器”应该换成更为轻便的“三眼枪”(即三筒枪)。因而,在南京政权建立的头几个月里,史可法尽了极大的努力改装他的炮队。徐光启的学生陈于阶替他制造了一种新的葡萄牙重炮。陈于阶曾经在一个改变了他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堂的铸坊学过这种技术。这样,在1645年5月20日开始的攻城战斗中,史可法由于沿石墙架在木制平台上的外国重炮而掌握了最初的主动权。一旦多铎的士兵进入这些重炮的射程之内,那么就有成百上千的人被杀死杀伤。

但是,多铎不慌不忙地指挥自己的炮队向城墙西北角射击,随后清兵一拥而上,通过大炮的火力网,一直冲到城墙根儿底下。在那里,史可法又掌握了瞬间的主动,因为他的弓箭手们可以直接射杀城下的那些进攻者。可是,多铎已经命令他的士兵不惜代价夺取西北角了。每当一名清兵倒在箭下,另一个便补了上来。很快,尸体越堆越高,一些清兵甚至不需要梯子就能爬上城墙。随着清兵越上越多,城墙防御工事沿线的守兵们开始恐慌起来,争着跳上木制炮台,以爬上最近的房顶逃跑。在很多地方,过重的炮台塌陷了,那些守城士兵不是被压死,就是在随后的肉搏战中被杀死。

接着,这种恐慌在城里也蔓延开来。不知是因为叛徒的鼓动还是因为一些谣言(有人说,守军以为满军是黄得功将军派来的一些增援部队),主要城门很快被城内的人们丢弃不管了。随着清军的涌入,南明的士兵丢弃了他们的头盔和长矛,狼狈不堪地逃向南门,企从那个方向逃走。另外一些人知道这座城市已经被全部包围了,干脆就不抱有任何希望。曾经以日记体的《扬州十日记》记载了当时发生的灾难的王秀楚还记得:“突有一骑自南而北,撤缰缓步,仰面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不舍,至今犹然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

就在守城的士兵丢盔卸甲,急忙在城中民房里寻找藏身之地时,史可法离开他在城北门的炮台,骑马穿过内城,直奔南门,他希望从那儿出去,然后从侧翼进攻满人。但为时太晚了,清军已经到达了城南门。史可法这时意识到,他已经失去了扬州,抵抗可能已是毫无意义的了。

一两天前,史可法曾经问庄子固,如果扬州城陷落,他是不是准备为主尽忠。庄子固不假思索地回答说,他会的。此刻,史可法真的请求庄子固把他自己杀死,但是庄子固不忍这样做。于是史可法猛然拔出自己的佩剑自刎。但是,他没有受到致命伤,只是倒在庄子固的怀里血流不止。史可法大声呼叫其养子助他速死,但是史德威犹豫再三未能下手。结果从城北门逃来的败兵把他们席卷而去,后面有满人紧追不舍。混战之中,庄子固被杀死了,史可法被一个认出了他的清军将领捉住。

史可法很快就被带到豫亲王多铎那里。多铎很友好地对史可法说:“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

史可法答道:“我此来只求一死耳。”

多铎问道:“君不见洪承畴乎?降则富贵。”

史可法答道:“彼受先帝厚恩而不死,其不忠于尔国明矣。我岂肯效其所为?”

于是多铎命令宜尔顿将军“劝说”史可法屈服,但是三天过去了,史可法仍然拒绝投降,并高呼:“我中国男儿,安肯苟活!城存我存,城亡我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遂英勇就义。

扬州的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了。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祈祷能保住性命。与此同时,他们开始大量地隐藏金银财宝。但是,这座古老的扬州城在腥风血雨中陷落之后,再次面临更大的劫难。城陷不久,清军统帅多铎便以不听招降为名,下令屠城。一时间,几世繁华的烟花古巷变成了血流成河的屠宰场。

清军入城之后,便在那些投降的汉人带领下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抢银子,后来就无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号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人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被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士兵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扑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王秀楚在《扬州十日记》中记载了当日的惨状:

一满兵提刀在前引导,一满兵横槊在后驱逐,一满兵居中在队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满兵驱赶数十人如驱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挞,或立即杀掉。妇女们还被用长绳索系在脖子上,绳索拖挂,累累如贯珠,女人们由于小脚难行,不断跌倒,遍身泥土,一步一蹶。此时街上但见满地都是被弃的婴儿,或遭马蹄践踏,或被人足所踩,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路过一沟一池,只见里面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化为五颜六色,池塘都被尸体填平了……街中尸体横陈,互相枕藉,天色昏暗无法分辨死者是谁。在尸体堆中俯身呼叫,漠漠无人声应答。远远地看到南面有数火炬蜂拥而来,我急忙躲避,沿着城墙而走。城墙脚下尸体堆积如鱼鳞般密密麻麻,我几次被尸体绊倒,跌在尸堆上与尸体相触。由于到处是尸体,无放脚之处,我只好趴下以手代步,一有风吹草动即趴在地上装做僵尸。

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来,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裸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拦住,乱棒打死。

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6天,这场大屠杀方才结束。清军接到豫亲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根据焚尸簿的记载,在这次大屠杀中死难的人共有80余万人,其中还不包括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在偏僻处自缢的人。

惨绝人寰的屠城使得几世繁华的扬州城在瞬间化作废墟之地,江南名镇一夜之间成了人间地狱,后人称之为“扬州十日”。

而提到另一桩震惊世人的屠城——“嘉定三屠”,还需从“剃发令”说起。对于让汉人剃头从满制,清王朝本是相当谨慎的。弘光朝投降,豫亲王多铎进入南京之后,曾有这样的公告:

剃头一事,本朝相沿成俗。今大兵所到,剃武不剃文,剃兵不剃民,尔等毋得不道法度,自行剃之。前有无耻官先剃求见,本国已经唾骂。特示。

然而,不久之后,这项政策却发生了180度转变。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局出人意料地进展迅速,江南半壁臣服,除了东南西南,清王朝已基本控制了整个中原,安抚之策已达到目的;二是汉人官员的推波助澜,一些业已归顺的官员们虽换了主子,倒也不甘寂寞,或自动剃发,以示忠心不二;或上书建议,以媚上谋取赏识。清朝感觉名正言顺地推行满制的时机已成熟,疑虑之心消除。六月,清军再下剃发令,命令十天之内,江南人民一律剃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剃发对当时的汉人而言,心理上是难以承受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这是千年以来形成的伦理观,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剃发不仅有违传统,也被视为一种侮辱。因此这项政策不仅遭到了传统知识分子的抵制,也激怒了下层民众。于是,本已逐渐平静的江南又骚动起来了。清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二十四日,各地相继骚乱,地方官和民众纷纷揭竿而起,嘉定总兵官吴志葵响应,逐走清政府派来的县令,占据了城市。当时,李成栋正在追剿占据崇明的明军残余势力,闻讯从吴淞回兵镇压,嘉定第一屠开始。

七月初一,两军会战,当地的“乡军”虽集合了十几万人,但都是平民百姓,熙熙攘攘,拥挤堵塞,属乌合之众,毫无纪律,更谈不到组织和战斗力了;李成栋虽只有不足五千兵力,但均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兵。一开战,李成栋以骑兵冲击,乡兵即四散奔走,自相践踏,被打得落花流水,大败而回。李成栋以大炮攻城,“终夜震撼,地裂天崩,炮硝铅屑,落城中屋上,簌簌如雨”。初四,嘉定城破,李成栋下令屠城,放部下大肆劫掠屠戮,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

白色恐怖并未吓倒民众,李成栋一走,四散逃亡的民众又再度聚集,一位名叫朱瑛的反清义士率50人进城,纠集民众,又一次控制了嘉定。“乡兵复聚,遇剃发者辄乱杀,因沿路烧劫,烟焰四路,远近闻风,护发益坚。”李成栋遣部将徐元吉镇压,因嘉定居民闻风逃亡,这一次的目标主要是城郊,“数十里内,草木尽毁。时城中无主,积尸成丘……民间炊烟断绝”。尤其是外冈、葛隆二镇,因为组织乡兵进行了抵抗,几乎被烧杀殆尽。此为嘉定第二屠。

第二次屠城也未能削弱民众的反抗意志,抵抗的余波还在继续。八月二十六日,原南明总兵绿营把总吴之藩造反,此人本是吴淞守军将领冯献猷部下,随冯投降了李成栋。吴之藩率余部反攻嘉定城。城内清兵猝不及防,城内民众纷纷奔至吴军前,“踊跃听命”。然而,吴军乃乌合之众。清兵反扑之时,“一时溃散”。清兵涌入城内,李成栋恼怒,嘉定也再遭浩劫,城内外又有两万多人被杀,这是嘉定第三屠。

自闰六月初嘉定人民自发起义抗清,两个月内,大小战斗十余次,民众牺牲两万余,史称“嘉定三屠”。三次屠杀,死者无数,繁华都市,化为废墟。当时,清朝是满族建立的政权,而中原地区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国家,中原汉族政权历来视少数民族为“夷狄”,清朝入主中原在一些汉族文人心目中等于“亡国”。清军入关之初又实行屠城、圈地政策,并长期对汉人进行民族压迫与歧视,这无疑在汉人心目中烙下深深的印记。

零落成泥的女人花

仍是在明末清初的时候,农民军与明政府展开殊死搏斗,社会动荡不安,各种势力较量整合,此消彼长,最终推翻明朝统治;满族入关后攻城略地,战火蔓延全国各地;南明王朝及各地人民顽强抗清。持续不断的战争,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极大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女性,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战争中遭到了极为残酷的蹂躏。明末战争中,女性受难对象之广,人数之多,被害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农民军在明末战争性暴力中扮演了与其重大历史作用极不相称的角色。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是明末农民军的主力,他曾规定士兵不得淫掠,晓谕“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妇如入我母”。然而进入北京后,享乐思想在军中迅速抬头。有些不守纪律的士兵深夜时在所驻扎的百姓家里奸淫其妻女,然后“杀降兵于棋盘街,诈称贼兵淫人妻女者弃市,以示警”。还有的强行要求百姓妻女陪睡,并公开掳掠女性:“初入人家,曰借锅灶。少焉,曰借床眠。顷之,曰借汝妻女姊妹作伴”;见有姿色妇人,“爱则搂置马上,有一贼挟三四人者,又有身搂一人,而余马挟带二三人者”;甚至“有八贼轮奸一幼女,立刻而毙”的兽行。而守城的农民军士兵,“每得一妇女即舁拥城上,挨次行奸,循环不已,妇女即时殒命”。漕抚路振飞在给总督张国维的手书中写道:1644年3月10日,“一贼带二百余人至,选民间妇女六十人,假称娼妓,恣行淫辱”。世居京师齐化门外的吴信妻王氏,“知不免,闭门自缢”,却被兵救活,兵“见其美,强奸之”,王氏“嚼断贼舌,贼怒,剖其腹”。另一位农民军领袖张献忠攻占武昌时,精选城内妇女有“殊色者”送到“婆子营”(营妓)供军队淫乐。农民军将领罗汝才“所至郡邑,辄择子女之美者数十人,后房数百,女乐数部”。李自成进京后“以宫女分赐随征诸贼”,每人各30名。更有少数偏激分子,“裸孕妇于前,共卜其腹中男女,剖而验之以为戏”。古人认为女阴有辟邪厌胜的“神秘”作用,于是,崇祯九年(1636年)正月,张献忠率领农民军久攻滁州不下,部队伤亡惨重,为鼓舞士气,张军“掠妇女数百,裸而沓淫之”。然后“尽断其头,环向堞,植其跗而倒埋之,露其下私,以厌诸炮”,称为“阴门阵”。以后在围攻六安、舒城、汴州等地时,农民军也采用过类似的方法。

由于战争的瞬息万变,人已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死命运,于是追求暂时的享乐可能是农民军将士对弱势群体的女性进行性暴力的动机之一。当李自成从山海关败归时,将士悲观失望情绪居于上风,此时“贼益肆淫掠”。当然,由于这些史料作者大都从维系正统明王朝出发,对农民军极尽蔑视丑化,视农民军为洪水猛兽,其对农民军的记载与评价必然会夸大其词。但农民军在战争过程中确有过性暴力行为发生则是不容怀疑的事实。

清兵在性暴力方面比农民军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越是抗清最坚决的地方,女性遭受清军的蹂躏也最残酷。《扬州十日记》记载,清兵在扬州的淫虐暴行令人不寒而栗。顺治二年(1645年)4月,清兵攻陷扬州城,有数卒“掳四五妇人,内二老者悲泣……忽一卒将少妇负至树下野合,余二妇亦就被污,老妇哭泣求免”,二少妇被“数十人互为奸淫”,以致“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清军还命令掠来“诸妇女尽解湿衣”,“因威逼不已,遂至裸体相向,隐私尽露,羞涩欲死之状难以言喻。(兵)乃拥之饮酒,哗笑不已”。

清军在嘉定的性暴力事件更令人不忍卒读。据《嘉定屠城纪略》记载,清将李成栋围困嘉定城时,将在城外掳掠来的妇女,“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城陷后,清兵一见相貌丑陋妇女就砍杀,而“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一些妇女在性暴力过程中当场丧生,“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南略》卷4载,顺治二年8月21日江阴城陷时,有母子三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

相对农民军和清军来讲,明军作为国家正规的武装军队,其性暴力罪行似乎不怎么耸人听闻。这大约与政府的平时军纪训练不无关系。崇祯帝曾多次谕示,兵丁不许入村堡劫掠,“违者听民间堵御,将官不得故纵”。不仅如此,还在军营设置监视员,“专核有无侵掠,更不时召居民父老,令其自诉。有犯立诛,监视隐罪者同斩”。即使这样,处在战争时期失控的社会秩序中,明军还是参与制造了不少骇人的性暴力事件。

明将左良玉统率的军队,号称“兵半群盗,甚淫毒……所掠妇女,公淫于市”。崇祯九年(1636年)7月,左部尾随张献忠占据襄阳城,城内百姓家家驻有左军,“淫污之状不可言”,以至于百姓“不恨贼而恨兵”。崇祯十七年(1644年)3月,凤阳总督马士英部士兵闯进淮安城西门,城中妓女“俱被擒”。16岁幼妓燕顺坚拒不从,“上马复堕者三,兵以布缚之马上,顺举身自奋,哭詈不止,兵杀之”。5月,马士英手下士兵在白天径直闯入新城一杨姓大家,以“奉军门将令,欲借银数百两助饷”为名,直奔内室,“主人方措问间,诸贼乱掠妇女,互相争夺”。当老奴仆鸣锣呼救,“已有二女子被污矣”。为了冒领军功,明军甚至以妇女人头充数,《明季北略》卷7载,崇祯四年,明军陕西副总兵赵大胤在韩城“出斩(贼)五千级,验之皆妇女首”。

史料显示,战争中遭受性暴力的女性涉及面十分广泛,下至民妇,上至王妃,都难以逃脱施暴者的魔掌。平时养尊处优的皇室女眷,受害不亚于平民百姓。李自成军至北京时,皇室中的女性过惯了骄奢的生活,在突然而来的战乱中饱经了非人的折磨。崇祯帝两宫自尽,其妃嫔宫人或被掠或被杀,15岁的长女乐安公主亦成了断臂公主,幼女昭仁公主被帝所杀。《流寇志》卷5记载,福王选侍孟氏、萧氏、李氏也在战乱中自尽;《也是录》称:永历帝进入缅甸后,吊于树上的宫女如累累瓜果。其他藩王的妃嫔也遭同样悲惨下场。顺治二年(1645年)5月9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守节已10年,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广州的益阳王妃也死于性暴力,史载顺治四年(1647年)春,益阳王死,妃“有殊色”。为了对付清兵的性迫害,王妃在身上捆缚了许多刀尖朝外的小刀,“兵欲犯妃,妃大骂。兵抱持益急,身数十处被创,血涔涔仆地。妃乃反刀自杀”。

明末清初战争中的性暴力行为极为凶残暴虐,其手段狠毒残忍。《平寇志》卷12记载,清兴安总兵任珍“强夺营兵妇女”及良家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乾隆朝《西安府志》卷39记载,户邑杨遇的妻子何氏守节在家,“贼至,强挟不从。乃缚于树。氏忿骂,贼以刀割乳塞其口,氏仍骂不绝口,贼剖其腹而死”。有些女性被淫杀后,施暴者甚至“割其阴悬枪而去”。施暴者兽性大发时,甚至“剖孕妇,注婴儿于槊”以为乐,或“刳剔孕妇,取胎油为灯”。

为记取军功,施暴者对“妇人各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更有甚者,据《明季北略》卷11载,“有缚人之夫与父而淫其女,然后杀之者;有驱人之父淫其女以为戏,而后杀之者;甚至裸孕妇于前,共卜腹中男女,剖而验之以为戏,一试不已,至再至三者”。民国《许昌县志》卷14载,某女18岁,“贼悦其色,迫之使行,前奉衣,女厉声曰:‘城破,我分应死!’贼懼以刃,益痛骂。贼怒,裹以缊絮,卷以席箔,灌以膏油。女无怖色,系而竖于树,引火烛之,及身,大呼娘者三,呼天者三,须臾灰烬树下”。同治朝《阳城县志》卷12记载,村妇王毕氏,“贼至,被执,欲污之,拒之甚厉,刃露,终不从。贼恚甚。至场圃刳其腹,断肠于地,骂不绝口而死”。

明末清初战争性暴行几乎遍及全国各地。这种地域的广泛性反过来又说明了受害女性人数的庞大。从史料来看,受害女性几乎涉及社会各阶层。尽管遭受性暴力女性确切人数难以考证,但从一些零星数字记载仍可看到冰山一角。农民军初入北京时,市内治安异常混乱,安福胡同妇女一夜之间被奸污者就达370余人;道光朝《江阴县志》卷20《烈女》统计,江阴城破时死于性暴力的就达101人;而扬州城破时,死于性暴力的妇女也多达100余人;《江变纪略》记载,顺治五年(1648年)清军包围赣州时,将掳掠的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

战争性暴力行为常常与抢劫、屠杀等罪行结合在一起,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综合性。如《明季北略》载,崇祯八年(1635年)春,农民军进入巢县,“先索骡马,次索金银女子,女子悉贯以索,闭于县内,大肆淫秽”。民国《盩厔县志》卷6记载,顺治元年(1644年)4月,清兵一路追杀农民军到达盩厔县(今陕西周至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执,“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汜水县志》卷9记载,寡妇张周氏守节不移,“被贼执,佯从行,绐河旁有藏金,贼俯首掘金,遽取贼刀杀之,众贼嗔怒,来击,氏仍持刀力敌,贼伤一,投河而死”。《研堂见闻杂录》则载,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李都督回兵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明季南略》卷4也载,顺治二年,清军追赶南明政权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先抢劫金银财物,再掳掠妇女,最后是惨无人道的大屠杀,甚至放一把火统统烧掉,几乎是清初清军南下的一种程式,对嘉定及扬州的屠杀就是明证。

战争期间的性暴力,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甚至剥夺了女性最起码的生存权利,“不从则死,从而不当意者亦死,一人不堪众嬲亦死”。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妇女因此而大量死亡。换言之,在性暴力过程中,女性以失去生命为代价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本能抗争。战乱使受尽折磨与蹂躏的妇女变得坚强,她们以特有的方式本能地自发地进行抗争。部分女性不忍受辱,往往采用自杀的手段进行自卫,这一无声而又无奈的抗争,充斥于战争所到的每一个角落。据《明实录类纂·人物传记卷》载,崇祯三年(1630年)冬,流贼攻破清涧县神崖寨,寨中妇女50多名全部被掳走,唯独17岁的刘贵姐坚决不从,“贼再三胁迫”,贵姐“径投崖,身碎而死”,以死保持清白。《明史·烈女传》记载,保定之役中,城内妇女自杀115人;河南颍州城破时,妇人自杀45人。《烈皇小识》卷8记载,农民军攻入北京时,宫女跳河自杀竟有300多名。临汾县平阳某烈妇绝命书反映了女性对性暴力的反抗心态:

(妾)为兵所掠,一路强逼为婚,抵死不从,行至古淧中山陶唐古墟,回首家乡,后会无期,涉水登山,何时是止!思父母不得见,想丈夫不能睹,时庚寅(顺治七年)四月十五夕也。明月在天,清水在旁,愿得自尽于此,上不愧于父母,次无惭于夫婿,庶几与水同清,与月同明而已。

另一些妇女则采取了自污自残的方式予以反抗,试图躲过这场浩劫。史载,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21岁的妻子陆氏抱着3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赞黄县知县朱德成妻姜氏被执,“以簪自剔一目,示贼曰:‘吾已成废人矣!速杀为幸!’贼怒,杀之”。《扬州十日记》载,扬州妇女“以血膏体,缀发以煤,饰面形如鬼魅”,甚至藏匿于坟冢之中,“泥首涂足,殆无人形”。在残酷的战争面前,人的尊严被严重地扭曲。有些妇女在受辱过程中痛骂强敌,宁死不屈。崇祯十四年(1641年)随州知州徐元淳殉职,“贼驱其妾赵氏出,不可,先杀其所抱幼女申姑,断其八指,骂益厉,贼刃之”。四川剑州贡生张选女逃到石子岭,“贼追之,登石上骂贼,贼撞其齿,落尽,仍骂不绝,以刃穿其胸死”。秦淮名妓葛嫩娘被缚后,清军主将“欲犯之”,嫩娘破口大骂,嚼碎舌头,“含血口巽其面”,被杀害。

也有极少数妇女用计谋毙杀施暴者。农民军入京时,16岁宫女费氏,“投眢井,贼钩出之,赏部校罗贼。费氏绐曰:‘我帝家人也,义难苟合,惟将军择吉成礼,死为惟命!’贼喜,置酒极欢。费氏怀利刃,俟贼醉,断其喉,立死。因自刎”。仪真李铁匠妻田氏姿容美好,被步卒所掳挟持马上,在过河时,田氏“绐卒牵衣行,睹中流急湍,曳二卒赴水,共溺死”。据乾隆朝《闻喜县志》卷8载,崇祯四年(1631年),杨贵川妻张氏被掠,骂不绝口,“贼怒,钉其手足于板,胸刺数枪而去”。光绪朝《唐县志》卷9载,崇祯十一年(1638年),杜升之妻冯氏躲在城西三里沟,被兵强扶上马,“氏坠马伤面,曳而复坠者再四,发蓬衣裂,血溅马蹄,印沙数升而死”。民国《芮城县志》记载,崇祯十五年(1642年),“流寇犯县”,年仅14岁的龙氏女被掠,贼“剥衣欲辱之,女骂贼,不从,贼断其手,骂愈厉,贼又剖其心”。

少数女性面对即将发生的性暴力,甚至奋起反击。雍正朝《井泾县志》卷6记载,高杜氏“为贼所掠,夺贼佩刀刺贼一目,贼怒,杀之”。光绪朝《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记载,顺治二年(1645年),观音桥南一妇人丈夫被杀,“兵以丑语挑之,妇佯笑曰:此亦易事,须放下刀。兵不疑,遂解衣甲,夫即掣其刀杀之,门外兵随入,挥作三截”。《明季北略》卷21下记载,张氏被农民军掳,“贼见其美,欲淫之。女绐曰:‘我渴甚,取水饮我。’贼信之,至井所,女奋力挤贼堕井”。农民军攻下和州,甘氏被掠,“将欲污之”,甘氏屡次借口推辞,“一日,密以巴豆进贼,贼暴死”。这些反抗的妇女最终几乎都是被杀或被迫自杀,但其勇于抗争的精神让人感动。时人杨廷枢写诗赞道:

有妻慷慨死同归,

有女坚贞志不移,

不是一番同患难,

谁知闺阁有奇儿!

明末清初战争中,女性的身心安全没有丝毫保障。女性虽奋然抗争,但残酷的战争最终使女性或被残酷蹂躏或被残害。史料中频繁出现“众嬲”字样,说明女性是被士兵集体轮奸,有些女性因此被摧残致死。古代战争胜负的关键是在耗损对方的人员,即使是手无寸铁的妇孺也不会放过,战争是以大规模的屠城掠地方式向前推进的。战争的持续不断,不仅使美丽家园变成了废墟,同时也扭曲了人的心灵。性暴力的产生是与战争这一特定时代和社会背景分不开的,这是战争期间参战男性道德意识的集体沦丧之表现。但是,男性集体无意识地对女性实施惨无人道的强暴性行为,极度损害了广大女性的身心健康,加重了战争期间女性的身心痛苦,是对妇女基本生存权利的严重践踏。或许只有消除战争,才能避免大规模性暴力的发生。 vdqiVWVCN91Ux85R4foT1r9TmEyVL7A/3W8rykOCgQA5xXlc8jSV7HdC8aOw0I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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