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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抒情的贝斯手

第二天,两个人回到餐馆后,程晓很快就已经像是一个熟手一样,他干起活儿来特别的勤快,这让经理都不由的对李劲松美言了几句,说想不到他为自己找来了一个这么能干的家伙。

不仅如此,程晓在给客人上菜的时候,也是笑容特别的好,让客人看了原本心情不怎样的都会受了他的感染而变得好起来。

很快,程晓就成了服务员团队里的一名给大家留下非常好印象的员工,他的出现,让大家早就把连奈忘记了。

中午下班后,两个人便迅速来到路边的候车厅,开始等车,出发去琴行,去找那个琴行的哥们。

琴行的哥们留着一头长发,样子有点肥胖,斯斯文文的,一点也不像一个搞音乐的,当他告诉李劲松说自己以前搞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后,李劲松更是大大觉得意外,因为他不仅外表斯文,就连身体的任何一个位置恐怕都没有一丁点儿的纹身,一点也不像一个搞重金属的家伙。

“可是你为什么现在不搞了?”李劲松问,他听程晓说过这哥们的事情,但是他还是想听哥们自己亲口说说,是什么能让他放下音乐这个这么好的理想。

“现在?你知道我几岁了吗?老弟,我跟你不同,我已经有家室了,我已经玩不起了,你明白吗?音乐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玩意,我老了。”哥们说,但是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老,可能是心态老了吧,或者他只在给自己找借口,又或者他真的有很多来自于家庭的或者其他方面的牵绊顾虑。

李劲松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已经对这家伙没有了兴趣,只想他能够帮自己的乐队找到一个好的贝斯手。

“豪哥,你这琴行也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你应该认识很多玩音乐的朋友吧。”程晓对着哥们问。

“你们是想组乐队吧?”豪哥问,他早就看出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心思。

“嗯,我们想组一支牛逼的乐队,一支能够吓死人的乐队,现在一切都具备了,只差一个贝斯手了。”程晓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那种对未来充满美好期望的光芒,他知道,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不能再错过,而站在一边的李劲松又何尝不是跟他一样的想法。

“你们现在就只有两个人?”豪哥对着面前的两个年轻人问,“你是负责架子鼓的,那你呢?”说着,豪哥的目光落在了李劲松的身上。

“我负责吉他。”李劲松说。

“主音吉他还是和弦吉他?”豪哥接着问,在他脑海里的概念就是一个完整的乐队,就必须要拥有架子鼓,贝斯,和弦吉他,还有主音吉他,一共四个人,这才算是真正的完整。

“我觉得这个不是重要的,关键的是看我到时的表演,视乎我们演唱的曲目而定,如果有需要的话,到时我们可以再招一名队员进来。”李劲松说,“当然,如果豪哥好好手介绍的话,那当然就最好啦,最好就是主音吉他。”

“我听程晓说,你会写歌,而且也写了不少,是吗?”豪哥又问,他好像对李劲松充满了好奇,想知道他究竟是不是真的那么牛逼,还是只是吹吹牛的。

为了将这个斯文到将自己的音乐理想丢掉家伙过过眼界,李劲松坐了下来,将一把吉他拿在手里,先是试了试音,然后将音准调好,接着清了清喉咙,然后就是吉他的奏响,刚开始是一段不到二十秒钟的前奏,然后就是人声的加入,一边弹一边唱,将自己写的一首歌给完完整整的唱了出来。

唱完后,李劲松立刻就放下了吉他,对着面前的两个人看着,他们两个都愣住了,好像面前表演的就是一个绝世高手一样,让他们终于开了眼界。

程晓先拍响了手掌,豪哥见状也拍起了手掌,然后点了点头,对着李劲松说,“嗯,不错,这歌真的是你写的吗?”

“嗯。”李劲松点了点头。

“好,那你们的贝斯手的事情就交给我吧,我保证,三天后,一定给你找出一个配得上你们的贝斯手,让你们开始你们的音乐之梦。”豪哥对着两个年轻人说道,他也真心想帮这两个年轻人一把。

在得到豪哥的承诺后,两个年轻人都感觉非常高兴,然后就是李劲松开始对自己的电吉他的物色。

“这些电吉他,有很多都是外国进口的,芬格牌子现在是最受乐手的欢迎,我建议你也买一把这个品牌的。”豪哥对着李劲松说。

“嗯,我先看看。”李劲松点了点头,然后继续着对着那些琳琅满目的吉他进行刷选工作,很快,他就看中了一把带点红色的电吉他,这把也是芬格牌子的。

“这把多少钱?”李劲松对着豪哥问。

“看来你是真正的爱音乐的份上,在标价的基础上,给你打个七折,怎么样?够实惠吧?”豪哥笑着说。

“嗯,谢谢,那我就要这把,但是不是现在买,等找到贝斯手后,我再过来买。”

“行,没问题,这几天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果然,从琴行离开后的第二天,豪哥就给哥们两个所在的餐馆打去了电话,告诉他们说贝斯手已经找到了。

这是一个好消息,让李劲松和程晓立刻就开始了兴奋中的情绪,他们好像立刻就见到那个家伙,那个他们一直都在寻找的家伙。

这天晚上,下班后,两个人便立刻离开餐馆,直奔琴行,因为那家伙说好了在这个时间会在琴行出现,就是为了等他们两个。

在琴行,见到那个家伙后,李劲松和程晓都知道了这个家伙肯定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家伙,首先他留着一头长发,一个绝对的摇滚造型,但是一点也不造作,这就是李劲松喜欢他的其中一个原因,再者,此人非常有礼貌,当他见到李劲松和程晓后,就立刻伸出了手,像跟绅士般的跟他们两个握了手,然后开始自我介绍,说,“你好,我叫莫小奇,一个很女性化的名字,但是却很容易记。”

李劲松和程晓也都对着莫小奇进行了自我介绍,完后,三个人便坐在一起,开始了音乐的聊天,而豪哥则在做着他的声音,此刻有一个女的正想买一把吉他,说是要送给她的男朋友的。

莫小奇把他的贝斯都拿了过来,就放在自己的脚边,在聊到贝斯这个话题的时候,他为了要证明自己不是那种水货,便立刻将贝斯拿了起来,对着李劲松和程晓说,“我觉得这贝斯要弹得好也是一件非常吃力的事情,就跟吉他一样,都必须要付出很长的时间去练习。”

“嗯,我也是这么觉得啊,包括我的架子鼓,我也练了很长时间,而且几乎每天都在加练,不然,有很多节奏方面的东西就会陌生了。”程晓说。

“嗯,唱歌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长时间不唱歌的话,喉咙也会陌生的,歌词都会忘掉。”李劲松说。

三个人都各自拥有对各自所擅长的领域的看法,都是那种对音乐的看法,就是这样的简单的谈话,已经充分的说明了,这三个人能够聚在一块,这确实是一种缘分,而且摇滚的火焰已经在准备中,很快就会被猛烈的炙烧起来。

“我把自己的贝斯给带了过来,如果你们两位不介意的话,我先就给你们来一段即兴的,然后,你们也给我来一段你们各自擅长,怎样?”

李劲松和程晓都点了点头,于是,莫小奇便开始了他的表演时间。

莫小奇先是将贝斯电源,然后调好音效器,完后,对着李劲松和程晓看了看,微笑了一下,手指就开始了对那四根琴弦的拨弄……

贝斯一奏响,李劲松和程晓便立刻投入到了用心的聆听中,莫小奇越弹就越入迷,到最后吗,他都不再看琴弦了,而是闭上了眼睛,很少有人弹贝斯这种沉闷的乐器可以弹得像他们这么入神而又抒情的,很快,豪哥和那个想要买吉他的女孩都向贝斯手走了过来,看着他继续在沉醉的弹奏状态中。

终于,一段差不多十分钟的弹奏下来后,获得了在场的所有人的掌声,李劲松在鼓掌的同时,心里是在笑着的,因为他没想到这个贝斯手会这么的要人命,他之前只知道,贝斯一般在整个乐队中所起的作用不会太大,因为贝斯的声音历来就不是主角的命,可今天,听完这个迷人贝斯手的弹奏后,李劲松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贝斯,像这样抒情的贝斯曲调,一旦加入到了自己的歌曲中,肯定会取得更加要命的效果,将人感动致死没命偿。

“麻油,你太厉害了!我算是又开了眼界了,豪哥,你他妈的牛啊,真是没介绍错啊!”程晓忍不住对着豪哥说出了这些话语。

豪哥的脸色立刻就变了,说,“你说什么呢?”

程晓立刻意识到自己刚才已经爆粗了,便立刻改口,“豪哥,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一时口快,我向你赔不是哈。”

“说话要有个分寸。”说着,豪哥走开了。

“你这曲子是自己作的吗?”程晓对着莫小奇问。

“怎么说呢?这曲子我之前已经弹了很多遍了,但是刚才弹的时候,我又加入了一些即兴的东西在里面,也正好适当的延长了一下时间。”莫小奇说。

“很好,你是我见过的贝斯手中最牛的一个。”李劲松说,其实他说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因为他这辈子也没见过几个在自己面前弹奏的贝斯手,之前的连奈,技术还不错,但是跟莫小奇比起来的话,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现在我的弹奏完了,轮到你们两个了,你们谁先来?”莫小奇说,他一点也不在乎那些恭维的话,他知道自己的水准,现在,他只关心的就是这两个想跟自己组乐队的家伙的水平又到了哪个层次,配不配跟自己组乐队。

“那就我先来吧。”程晓说,他早就想让大伙开开眼界了,对于架子鼓这种已经被自己玩到出神入化的乐器,他要什么节奏就有什么节奏,什么吉他啊,贝斯什么的,他要在什么节眼儿跟上就在什么节眼儿跟上。

“豪哥,我能进你的那个BAND房用一下你的架子鼓吗?”程晓对着豪哥问道。

豪哥点了点头,然后又继续对着那个买吉他的女子进行吉他的品牌的讲解。

三个人都进入那个BAND房后,程晓立刻就走向架子鼓后面,在那张可以旋转的圆凳子上坐下,拿起了两只鼓木,深呼吸一个后,开始了属于他个人的表演时间。

他先开始的是初学者的慢节奏敲击,然后慢慢循顺渐进,节奏开始加快,到最后就是进入到病魔状态的疯狂,一秒钟将所有的鼓全部的敲击一次……

整个表演下来后,程晓已经是满头的大汗,他也太投入了,好像就怕自己敲不烂那些鼓子似的,但是不论他敲得再快,节奏还是非常的鲜明,让李劲松和莫小奇都能够清晰的听到里面的节奏感。

很自然的,对于程晓的精彩表演,李劲松和莫小奇也都点着头表示了认可,觉得这个也不是一般的鼓手,虽然外表看起来有点柔弱,没人想到他居然会有那么大的能量爆发。

“怎么样,我这个鼓手合格吗?”程晓笑着问,他知道,自己的表现一定没有让这两个伙伴失望。

“真看不出,你白白净净的,居然有那么大的能量,我刚才还以为你准备要把鼓子给敲烂才肯罢休呢!”莫小奇说。

程晓立刻就笑了出来,李劲松也笑了,完后,他拿起了放在一边的木吉他,可就在他准备弹的时候,莫小奇却叫停了他,说,“不行,你不能再弹这个,这个木吉他,我已经听闻了你的厉害,我想听听你的电吉他弹得怎样。”

“嗯,不错,我也没听你弹过电吉他,赶紧再给我看看眼界。”程晓也说,他也想知道木吉他弹得超赞的李劲松,这个将来乐队的主音歌手加主音吉他手,究竟电吉他水平去到了哪里。

“这个……电吉他的话,老实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碰过了,要弹也可以,但是我有可能会令你们失望。”李劲松说,他这说的是心理话,确实,他已经很久没碰过电吉他了,所以,他真的不敢保证自己的电吉他还可以弹得很好。

“没事,你就先给咱们来一段间奏什么的。”莫小奇说。

程晓也看着李劲松,对着李劲松点了点头,说,“没关系,就算你弹得再烂也没关系,反正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排练。”

于是,李劲松便开始了电吉他的弹奏,他弹的是一段枪炮与玫瑰的一首歌的间奏,整个段落下来,不到三分钟,但也算是勉勉强强的给完成,虽然不尽如人意。

“怎么样?我是不是让你们失望了?”李劲松怀抱着吉他问。

“没有,弹得还不错。”莫小奇说。

“嗯,确实不错,我相信,只有给你时间在练习一下,你一定会弹起来如行云流水的。”

“谢谢。”李劲松说。

“要不咱们现在就开始排练吧,就来一首枪炮与玫瑰的?就劲松你刚才弹弹的那首,中文名字什么甜心什么的,那歌名我忘记了。”程晓说。

“是《Sweet Child O Mine》。”莫小奇说。

“管它叫什么鬼名字呢,你们两个谁会唱?”程晓问。

李劲松立刻对着莫小奇看着,莫小奇也看了看李劲松,然后说,“我会唱,那就我来唱吧。”

于是,第一次的排练就在这里开始了,一个贝斯手兼职主音歌手,一个吉他手,还有鼓手,组成了一支乐队,开始了属于他们的第一次排练。

他们的排练很快就吸引了进来琴行的客人,还有琴行的主人豪哥的目光,他们虽然看不见那三个家伙的身影,但是都能够听见声音是从哪个方向传出来的,就在琴行的二楼的一个小房间里,房间四面的墙就快要被那三个家伙弹出来的音乐给炸掉了……因为他们在搞的不是什么,而是摇滚乐,这种在当时很多人看来都是要人命的音乐,一般的人都无法接受。 UygtIT9om3Rizh+YHMMi0sWmjozY1rrLXMJTvxm3DQ42i9lMGYwVxk2Bruco/t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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