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讨论神话的非文学性和非文本性。我们倾向于将神话看做一种文学形式,认为它是古代人们的一种口头创作。其实神话不是一种创作。我们现在对女娲神话的研究离不开《山海经》、《淮南子》,因为它们是这些神话最早的文本。如果我们搜集到相似的神话,我们会认为其作者读过《山海经》或《淮南子》。相反,如果我们搜集到与其完全不一样的神话文本,我们会因为其与古籍中的文本有差异而认为其是错误的。我们都有一种倾向,就是将古代的这种神话文本当作标准文本。但是实际上神话不是一种文学创作,也不是以文字文本的形式流传和保存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神话是一个口头创作,它是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递下来的。我去做田野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少数民族根本就没有神话的书面文本。神话不是通过书面的形式传承下来的。但是另一方面,神话也可以被人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比如说早期的人记录下来一个女娲神话的文本,我们称之为“异文”。这个异文能说明的问题只能是那个时代就有了女娲神话而已。但是这是标准文本吗?不可能,因为无法证明。如果不是以文字的形式传递的话,又怎么会有标准文本一说呢?再往后出现的另外一个文本,其内容也许比上一个文本更丰富一些,也许更简化一些。那我们的固有概念就会解释到后期内容更丰富的文本是人们加工的结果,更简单的文本则是神话退化的反映。但实际上不论是“加工”一说还是“退化”一说都是没有什么依据的,早期出现的又被记录下来的神话文本并不能涵盖神话的全部啊。所以在民俗学上,我们认为神话只有一个“框架”,或者说只是一个“概念”,是没有固定文本可言的。如果人们发现了一个新的文本,那只能说明那是女娲神话或信仰的“书面异文”。如果两千年前的文本和你现在看到的某个文本出现了差异,多数情况下我们是无法证明哪个在前、哪个在后的,因为人们在把口头传唱的神话以文本的形式记录下来的时候,在字句斟酌上是有选择的,并且也受到时间、场合和记录者自身水平的各方面限制。
正是因为神话不是以文本的形式保存下来的,所以我们没有办法指出哪一个是最标准的、最原初的文本。我们不能过分强调神话的“文学性”,它只是以口头的形式保存、延续下来,而不是一种文学创作。我们现在能并且以后永远都能搜集到它。就像我们现在的一种需要,在很多时间场合下我需要讲神话,这个时候神话就成为一个出发点,在不同交流的场合都会讲不同的神话。你说神话能终结吗?不可能的,这是由这种传递方式决定的。只要存在需要,神话就不会停止。从现阶段看,神话有神话要解决的问题,它的功能决定了如果科学不能解释所有的东西,神话就一定会继续存在。不仅是神话,传说、故事也一样。就像我们会说谚语、会讲笑话,这些都已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了,这种能力也是不可能凭空消退的。所以我们说神话不是一种文学创作。
我们知道,民俗的很多事项都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以神话为例,神话只有一个大概的框架,其内容会随着讲述环境、对象的不同而随时变化。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地讲解神话,正面反面地理解神话,以适应自己的不同谈话场合。这不像《论语》、《孟子》等这些有着标准文本的东西,我们是绝对不能乱说乱讲和肆意曲解的。神话则因为没有标准固定的文本,所以也就不存在讲错讲对了,可以说只要达到了我们讲述神话的目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