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由达园给张兆和——沈从文
黄昏里,秋风摇曳着,路旁那不甘寂寞的枫树,风卷起地面的落红,在空中轻舞飞扬,盘旋在这萧瑟的季节。停下脚步,在那曾经驻留的地方,坐看晚霞落日,一轮残阳,在目光所及的远山,露出隐去半身的背影。
XX:
我近日来看到过一篇文章,说到似乎下面的话:“每人都有一种奴隶的德性,故世界上才有首领这东西出现,给人尊敬崇拜。因这奴隶的德性,为每一个人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不崇拜首领的人,也总得选择一种机会低头到另一种事上去。”XX,我在你面前,这种德性也显然存在的。为了尊敬你,使我看轻了我自己一切事业。我先是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无用,所以还只想自己应当有用一点。到后看到那篇文章,才明白,这奴隶的德性,原来是先天的。我们若都相信崇拜首领是一种人类自然的行为,便不会再觉得崇拜女子有什么稀奇难懂了。
你注意一下,不要让我这个话又伤害到你的心情,因为我不是在窘你做什么你所做不到的事情,我只在告诉你,一个爱你的人,如何不能忘你的理由。我希望说到这些时,我们都能够快乐一点,如同读一本书一样,仿佛与当前的你我都没有多少关系,却同时是一本很好的书。
我还要说,你那个奴隶,为了他自己,为了别人起见,也努力想脱离羁绊过。当然这事做不到,因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使你感到窘迫,使你觉得负疚,我以为很不好。我曾做过可笑的努力,极力去同另外一些人要好,到别人崇拜我愿意做我的奴隶时,我才明白,我不是一个首领,用不着别的女人用奴隶的心来服侍我,却愿意自己做奴隶,献上自己的心,给我所爱的人。我说我很顽固地爱你,这种话到现在还不能用别的话来代替,就因为这是我的奴性。
XX,我求你,以后许可我做我要做的事,凡是我要向你说什么时,你都能当我是一个比较愚蠢还并不讨厌的人,让我有一种机会,说出一些有奴性的卑屈的话,这点点是你容易办到的。你莫想,每一次我说到“我爱你”时你就觉得受窘,你也不用说“我偏不爱你”,作为抗拒别人对你的倾心。你那打算是小孩子的打算,到事实上却是毫无用处的。有些人对天成日成夜说:“我赞美你,上帝!”有些人又成日成夜对人世的皇帝说:“我赞美你,有权力的人!”你听到被称赞的“天”同“皇帝”,以及常常被称赞的日头同月亮,好的花,精致的艺术回答说“我偏不赞美你”的话没有?一切可称赞的,使人倾心的,都像天生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他们管领一切,统治一切,都看得极其自然,毫不勉强。一个好人当然也就有权力使人倾倒,使人移易哀乐,变更性情,而自己却生存到一个高高的王座上,不必作任何声明。凡是能用自己各方面的美攫住别的人灵魂的,他就有无限威权处置这些东西,他可以永远沉默,日头、云、花,这些例举不胜举。除了一只莺,它被人崇拜处,原是它的歌曲,不应当哑口外,其余被称赞的,大都是沉默的。XX,你并不是一只莺。一个皇帝,吃任何阔气东西他都觉得不够,总得臣子恭维,用恭维作为营养,他才适意,因为恭维不甚得体,所以他有时还发气骂人,让人充军流血。XX,你不会像皇帝。一个月亮可不是这样的,一个月亮不拘听到任何人的赞美,不拘这赞美如何不得体,如何不恰当,它不拒绝这些从心中涌出的呼喊。XX,你是我的月亮。你能听一个并不十分聪明的人,用各样声音,各样言语,向你说出各样感想,照耀到我的生活而起的,你不觉得这也是生存里一件有趣味的事吗?
“人生”原是个宽泛的题目,但这上面说到的,也就是人生。
为帝王作颂的人,他用口舌“娱乐”到帝王,同时他也就“希望”到帝王。为月亮写诗的人,他从它照耀到身上的光明里,已就得到他所要的一切东西了。他是在感谢情形中而说话的,他感谢他能在某一时望到蓝天满月的一轮。XX,我看你同月亮一样……是的,我感谢我的幸运,仍常常为忧愁扼着,常常有苦恼(我想到这个时,我不能说我写这个信时还快乐)。因为一年内我们可以看过无数次月亮,而且走到任何地方去,找到我们头上的,还是那个月亮。这个无私的月不单是各处皆照到,并且从我们很小到老还是同样照到的。至于你,“人事”的云翳,却阻拦到我的眼睛,我不能常常看到我的月亮!一个白日带走了一点青春,日子虽不能毁坏我印象里你所给我的光明,却慢慢使我不同了。“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是人,他自己却老去了。”我想到这些,就十分忧郁了。生命都是太脆薄的一种东西,并不比一株花更经得起年月风雨,用对自然倾心的眼,反观人生,使我不能不觉得热情的可珍,而看重人与人凑巧的藤葛。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我生平只看过一次满月。我也安慰自己过,我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当为自己庆幸……”这样安慰,自己也还是毫无用处,为“人生的飘忽”这类感觉,我不能够忍受这件事来强作欢笑了。我的月亮就只在回忆里光明全圆,这悲哀,自然不是你用得着负疚的,因为并不是由于你爱不爱我。
仿佛有些方面是一个透明了人事的我,反而事实为这人生现象所苦,这无办法处,也是使我只想说明却反而窘了你的理由。
XX,我希望这个信不是窘你的信。我把你当成我的神,敬重你,同时也要在一些方便上,诉说到即或是真神也很糊涂的心情,你高兴,你注意听一下,不高兴,不要那么注意吧。天下原有许多稀奇事情,我十年,都缺少能力解释到它,也不能用任何方法说明,譬如想到所爱的一个人的时候,血就流走得快了很多,全身就发热作寒,听到旁人提到这人的名字,就似乎又十分害怕,又十分快乐。究竟为什么原因,任何书上提到的都说不清楚,然而任何书上也总时常提到。“爱”解作一种病的名称,是一个法国心理学者的发明,那病的现象,大致就是上述所及的。
你是还没有害过这种病的人,所以你不知道它如何厉害。有些人永远不害这种病,正如有些人永远不患麻疹伤寒,所以还不大相信伤寒病使人发狂的事情。XX,你能不害这种病,同时不理解别人这种病,也真是一种幸福。因为这病是与童心成为仇敌的,我愿意你是一个小孩子,真不必明白这些事。不过你却可以明白另一个爱你而害着这难受的病的痛苦的人,在任何情形下,却总想不到是要窘你的。我现在,并且也没有什么痛苦了,我很安静,我似乎为爱你而活着的,故只想怎么样好好地来生活。假使当真时间一晃就是十年,你那时或者还是眼前一样,或者已做了某某大学的一个教授,或者自己不再是小孩子,倒已成了许多小孩子的母亲,我们见到时,那真是有意思的事。任何一个作品上,以及任何一个世界著名作者的传记上,最动人的一章,总是那人与人纠纷藤葛的一章。许多诗是专为这点热情的指使而写出的,许多动人的诗,所写的就是这些事,我们能欣赏那些东西,为那些东西而感动,却照例轻视到自己,以及别人因受自己所影响而发生传奇的行为,这个事好像不大公平。因为这个理由,天将不许你长是小孩子。自然使苹果由青而黄,也一定使你在适当的时间里,转成一个大人。XX,到你觉得你已经不是小孩子,愿意做大人时,我倒极希望知道你那时在什么地方做些什么事,有些什么感想。“萑苇”是易折的,“磐石”是难动的,我的生命等于“萑苇”,爱你的心希望它能入“磐石”。
望到北平高空明蓝的天,使人只想下跪,你给我的影响恰如这天空,距离得那么远,我日里望着,晚上做梦,总梦到生着翅膀,向上飞举。向上飞去,便看到许多星子,都成为你的眼睛了。
XX,莫生我的气,许我在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处,是觉得如一个奴隶蹲到地下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的。
我念到我自己所写到“萑苇是易折的,磐石是难动的”时候,我很悲哀。易折的芦苇,一生中,每当一次风吹过时,皆低下头去,然而风过后,便又重新立起了。只有你使它永远折伏,永远不再作立起的希望。
一九三一年六月。
爱语小札:
沈从文曾经说过:“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张兆和与沈从文,一个生长在富饶秀丽的江南古城,温柔富贵乡里长大的名门闺秀;一个来自蛮荒之地的湘西山间,凭着一股热情闯入都会的清贫男子。一个是被公认的中国公学校花,一个是在黑板上写下“第一次上课,见你们人多,怕了”的老师。然而,奇妙的缘分将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
爱,是一杯品尝不尽的酒,里面有着无尽的酸甜苦辣。每当读此篇文章时,就会领略到人生的苦和累。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每个人都经受过或正在经受着爱恨情仇的苦痛。这种刻骨铭心的苦痛,往往会影响人的一生。就如“我的心如果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得安宁”。爱恋总让人欲罢不能,也许谁也不例外。
第13章 爱的选择——【英国】赫伯特·劳伦斯
伯基在水边茫然徘徊着。欧秀拉害怕他再次向月亮扔石头。她从她坐的地方站起来,沿着山坡朝他走去,嘴里一边喊着:
“你能不能不再扔石头了?”
“你在那儿待多久啦?”
“一直在那儿。你别再扔石子了。”
“我想知道我究竟能不能把它从池中彻底赶走。”他说。
“是啊,它的确很讨厌。可是你干吗如此仇恨月亮呢?它并没有伤害你,对吗?”
“这叫恨吗?”他问。
有几分钟他们静默不语。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问。
“今天。”
“你为什么一封信都不写。”
“我无话可说。”
“怎么会无话可说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没有水仙花呢?”
“不知道。”
又是一阵无言的空白。欧秀拉看着月亮的倒影,它已经完全聚合起来,在水中微微颤动着。
“你觉得独自一人对你更好吗?”她问。
“也许不错。我也不大清楚。但我的确回顾了不少东西。你在这儿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我看着英国,觉得对它已经厌倦。”
“为什么厌倦英国呢?”他感到惊讶。
“我也不明白。我就是那样厌倦。”
“这不是哪个国家的问题。”他说,“法国更糟。”
“是啊,我知道。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厌恶。”
他们边说边离开了堤坝,坐在阴影里的树根上。在静默中,他想起她那双漂亮的眼睛。有时候,它们洋溢着熠熠的光彩,像春天一般,充满了神奇的希望。他慢慢地、吃力地对她说:“你身上有一道金色的光环。我希望你能把它送给我。”看起来他好像对此已经思虑很久了。
她听了不免大吃一惊,仿佛要从他身边跃开一般。然而,她心里确实很高兴。
“什么样的光环?”她问。
然而,他却羞怯了,没有再说下去。又一次时机溜走了。一丝悲戚感慢慢袭上她的心头。
“我的生活并不圆满。”她说。
“噢?”他简短地答道,不大想听这种话。
“我好像觉得没有人会真正爱我。”她又说。
但是他依然不接口。
“你以为我只要肉体的需求,是吗?”她缓缓地问道,“你错了。我要你为我的灵魂尽责。”
“我明白你的心思。我知道你不仅仅需要肉体方面的满足。但是,我要你的灵魂,要那道金色的光环——那就是你,可是你却不知道——你把它给我吧。”
她沉默了片刻后答道:“我怎么能把它给你呢?你并不爱我!你只想达到自己的目的。你毫不想为我尽责,可是却要我为你尽责。这太自私自利了吧。”
他努力地想维持这场谈话,但是他没法得到他想从她那里得到的东西——她精神上的屈服。
“这是不同的。”他说,“这两种尽责大相径庭。我以另一种方式为你尽责,不是通过你本人,而是其他什么方式。我希望我们能在一起,而不必操心担忧,真正的心心相印。因为我们在一起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而不是需要我们努力去维持的什么东西。”
“不,”她若有所思地说,“你只不过是以你的自我为中心罢了——你没有任何热情。对我也从未表露过任何真情。你要的实质上是你自己和你自己的事务。你只要我对你言听计从,为你尽责。”
但是,她的这些话只能使他对她关闭心扉。
“噢,好吧,”他说,“什么话都不管用,不论怎样,我们之间,或者是有这种关系,或者根本什么都没有。”
“你甚至根本不爱我。”她叫起来。
“我爱你,”他生气地说,“但是,我想要……”话没说完,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她那可爱的、金色的青春之光。这道光仿佛透过一扇奇妙的窗洞,从她的眼睛里涌出来。他希望在这冷漠和骄傲的世界里有她陪伴。可是,把自己的这种希望告诉她又有什么用处呢?说这些又有何用?这种事并非语言所能解决的。如要以事理来说服她,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这是一只极乐鸟,绝不能撒网捕捉,必须由它自己心甘情愿地飞入你的怀抱。
“我总是认为,我会被别人爱的,可总是大失所望。你并不爱我,你自己心里明白。你不想为我尽责,你只要你自己。”
听到她又重复这句“你不想为我尽责”,他愤怒之下浑身一阵冷战,所有的幻想顷刻消失。
“对,”他恼火地说道,“我不想为你尽责,因为没有什么可尽责的。你想要我尽责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纯粹是空的。它甚至连你都不是,只是你那女性的本质。对你那种女性的自负,我丝毫不会放在心上,它只是个破布娃娃。”
“哈哈!”她揶揄地大笑道,“原来这就是你对我的看法,是吗?可你竟还厚着脸皮说你爱我!”
她愤怒地站起来,要回家。
“你想得到的是只有天堂里才有的愚昧无知。”她掉转脸对依然坐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的伯基说道,“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谢谢你,你想要我做你的附庸,不许对你作出评判,不许发表自己的主见,永不为自己辩解。你想要我完全做你的附庸!不,谢谢你!如果这就是你要的,这样的女人多的是,她们会让你满意的。有很多女人愿意躺下,让你从她们身上走过——去找她们吧。如果那就是你需要的——去找她们吧。”
“不。”由于气愤,他直言不讳地反驳道,“我希望你放弃你那骄傲的意志,你那可恶的自我坚持。这就是我想得到的。我要你毫无保留地信任自己,这样你才能尽情表露自己的情感。”
“尽情表露我的情感!”她揶揄地重复道,“我要表露自己的情感容易得很。只有你才无法做到尽情,只有你才死死控制住自己的感情,仿佛它是你的唯一财产。”
这些话击中了他的要害,因此,他的态度变得生硬起来,毫不顾忌她的情绪。
“我不要你像酒神狂欢节那样放任自己,”他说,“我知道这点你能做到。但是,我讨厌那样的欣喜若狂,酒神般的或不是酒神般的。那就像在松鼠笼里兜圈子,毫无意义。我希望你不要终日患得患失。活着就该无所用心,不要终日忧虑重重,也不要事事强加于人;不要愁眉苦脸,要自信,对什么都不要太在意。”
“谁强加于人了?”她奚落道,“是谁无时无刻不在固执己见?肯定不是我!”
她的语气里含有厌倦和讥嘲的苦涩。他不由得沉默了一阵。
“我知道,”他说,“我们两个人中如果哪一方要强加于另一方,那就彻底错了。可是,瞧我们,就是不能取得一致。”
他们默默地坐在池边的树影里。周围的夜色十分明亮,他们坐在暗处,几乎毫无察觉。
慢慢的,宁静的氛围来到他们之间。欧秀拉试探着把手搭在伯基的手上。他们轻轻地、默然不语地握住了对方的手。
“你真的爱我吗?”她问。
他笑了。
“这快成了你的战斗口号了。”他饶有趣味地答道。
“为什么?”她感到有趣,又感到有些纳闷。
“你那锲而不舍的劲头,还有你的战斗口号。你的口号是:‘你爱我吗?投降吧,傻瓜,不然死路一条。’”
“不!”她竭力申辩,“不是那样的,不是那样的。可是,我总该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爱我吧?”
“那么,好吧,就让你知道吧。过后就别再提它了。”
“那么你爱我吗?”
“是的,我爱你。我爱你,我知道这已是无法改变的感情。既然已经无法改变,再多谈它还有什么意义呢?”
她沉默了一会儿,心里既欢喜又疑虑。
“你的话当真?”她一边问,一边快乐地依偎到他身上。
“那还用说——别问了——接受这个事实,就什么都结束了。”
这时她依偎得非常紧。
“什么结束?”她快乐地喃喃道。
“烦恼呀。”他说。
她往他身上贴得更紧了。他紧紧地搂抱住她,轻轻地、温柔地吻着她。一切是那么宁静、那么安详。没有忧虑,没有欲望,没有意愿。如此静静地和她相伴在一起,心情安逸平静,相依相偎,沉浸在睡梦般的宁静之中,乐而知足。这真是天堂:乐而知足,没有欲望或追求的烦恼,只有两个人静静地厮守在一起。
她就一直这么依偎着他,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则轻柔地吻着她,吻她的柔发、她的脸庞和她的耳朵,温柔地、轻逸地、宛如露珠垂滴一般地吻着她。然而,耳边的这股温暖的气息又使她心烦意乱,拨燃了原有的毁灭性的火焰。她紧紧地依偎在他怀里。伯基觉得他的血液如水银般在上升。
“我们需要保持平静,是吗?”他说。
“是的。”她显得很温顺。
她仍然依偎着他。
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又离开他,抬起头来看着他。
“我该回家了。”她说。
“是吗?太叫人伤心了。”
她身体朝前欠了欠,把脸凑过去等待亲吻。
“你真的感到难过吗?”她微笑着低声问道。
“真的,”他回答说,“我希望我们能永远这样相互依偎。”
“永远这样!是吗?”她喃喃道,听任他亲吻自己。接着,从她的喉咙深处发出低低的哼吟:“亲亲我!亲亲我!”同时,她把身子紧紧地贴着他。他千百次地亲吻着她。但是,他有自己的想法,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他只需要平心静气的感情交流,不要别的,不要激情。因此,他很快抽回身,戴好帽子回家了。
然而,到了第二天,他却感到一种强烈的欲望和思慕之情。他想,也许他错了,或许他不应该带着他想要什么的愿望去接近她。可那仅仅是个想法吗?还是表现了深切的思慕之情呢?如果是后者,他又为什么总是在谈论感官上的满足呢?这两者是互不相容的。
伯基感到害怕,感到疲惫不堪。他想到了另一条路,一条自由之路。这条路通往天堂,通往纯洁、单独的生命。在这自由天国里,独立的灵魂比爱情和欲望更渴求结合,激烈的程度甚于任何感情上的剧痛。那是一种自由和值得自豪的单身状态,令人神往。这里的人愿意接受与另一个人长久相处的义务,能够屈从爱的束缚。然而,却不需要为之丧失自我的骄傲和独立,即使处于相爱和屈服的时候。
除此之外,仍有一条路,最后的一条生路。他必须奋力奔跑才能跟上它。他想到了欧秀拉,她是多么敏感、多么精巧,她有多么好的皮肤,细嫩得仿佛还需再加一层,她相当温柔敏感。他刚才怎么忘了这一点?他必须马上去找她,他要让她嫁给他,他们必须立刻结婚,以便有一个确定的关系,进入一种明确的思想交流中。他必须立时出发,此时此刻就走,去向她求婚,一刻也不容拖延。
爱语小札:
在爱情里,男人和女人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就像约翰·格雷的那本书《男人来自金星,女人来自火星》里所说。女人总会问:“你爱我吗?”而男人则喜欢更实际一点的东西。在男人看来,女人要的过于虚幻,而女人追求的更多的是灵魂上的爱,她们会认为男人的爱更加缥缈,求不来也抓不住。
爱情就是一种选择,当它来的时候,你会抛开自己所有的坚持,你会发现你就是想要和他(她)在一起,这种感觉强烈到刻不容缓。因而,恋爱中的人们会渐渐明白爱的选择是与另一个人长久相守的义务,是能够屈从爱的束缚,然而,却不需要为之丧失自我的骄傲和独立,即使处于相爱和屈服的时候。
第14章 怨歌——【英国】杰弗雷·乔叟
我是世上最可怜的人,对自己的惨景确已束手无策,此刻我开始向她作最后呼吁,唯有她控制着我的生命,可是她对一个真心人竟毫无怜悯,我虽忠诚相待,她仍不惜置我于死地。
难道我一切言行就没有一点能邀得你的欢心吗?啊,完了!我的苦命呀!见我悲叹你反欢笑,因而把我的幸福剥夺殆尽。我好比被抛在一座无情的海岛上,再也无从逃生;甜心呀,为的是我爱你最真切,可是我竟受到了这样的待遇!
的确,我推断出一条真理:如果你的美色与仁德是可以估价的话,由你叫我如何愁苦,我也甘心情愿;原来我是世途上最渺小的一个行客,竟而妄自尊大,敢于高攀绝顶,何怪乎要遭你冷眼相遇?
啊,我的生命已到达了尽头,我知道死亡就是我的终结。我唯有悲唱一支令人生厌的歌曲,在苦难中我度过这一生。
我虽苦恼已极,但你当初的恩遇和我的深情促使我不顾一切,爱你如命。
如是,绝望伴随着我,我在爱中求生——岂能求生,我在绝望中只有死亡!你既叫我无辜受难,以至于死,难道我就此放过不问?是呀,诚然如此!我虽因她而不免一死,但我为她颠倒,却是我自作自受,是我自愿听她使唤,岂能归罪于她。
那么,我的烦恼既由自己造成,且自己甘心承受,她并未加以可否,我该可一言道破:即使我不幸而死,却无损于她的德性,我是一条可怜虫,一怨她天生丽质,二怨我看中了她。
如此看来,我苦恼而死,仍是起因于她;此刻只消她愿意讲出一句好话,我便得救。难道她竟眼见我愁痛而自鸣得意吗?啊,人们供她使唤乃至丧命,想必她已司空见惯,且引以为乐了!
可是,有一点很难理解:她既是我心目中的绝代佳人,是自然界所塑造的空前绝后的完善成品,却为何她竟然把慈悲弃若粪土呢?这显然是自然界中的莫大缺陷。
然而,天呀,这一切又不是我意中人的差错,我唯有痛责造物主与自然之神。她虽对我缺乏怜悯,我仍不应藐视她心中所好,因为她对人人都是一样;见人们嗟叹,她便哂笑,这原是她的一时高兴;而对她的一切好恶,我只有唯命是从,毫无异议。
虽则如此,我仍将鼓起勇气,埋下一颗愁苦的心,向你恳求,望你施展大恩,倾听我冒昧呈辞,表达我的沉痛,至少求你一读我这首诉歌,我一面胆战心惊,唯恐于不知不觉中一言不慎,反而使你心生厌恶。
愿上帝救我的灵魂!天下恨事莫过于因我言语不慎而惹动了你的怒火;其实,等我身死埋进黄土,你也难遇见一个更为真情的侍者;我只顾向你诉怨,还望你宽恕我,啊,我心头的爱人儿!不论我前途是生是死,我从来就是,永远也是,你的躬顺真实的侍者;你是我的生命之源,也是我生命的终局,是光辉的维纳斯的太阳;自有上帝和我的真心为证,我唯一的意愿是永远爱你如初恋时一般;是生是死我将永无怨言。
这首诉歌,这首伤心曲,作于百鸟择配的圣发楞泰因的节日,现在我献给她,我的一切已归她所有,永远由她支配;虽则她还未垂怜于我,我仍将为她效劳到底,我最爱她一人,即便她置我于死地。
爱语小札:
在古典的诗词中徜徉是一件令人心旷神怡的事情,而读到这篇《怨歌》,却也给人以优雅安逸的心境。
说是怨歌,却也未必;是怨她的冷漠无情还是诸事不能俱全的公论?是怨自己痴心不已,还是怨世间不应有爱情呢?各种苦甜,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是否是个可怜人,也只有自己最能回答……
第15章 荼靡——许地山
我常得着男子送给我的东西,总没有当他们做宝贝看。我的朋友师松却不如此,因为她从不曾受过男子的赠与。
自鸣钟敲过四下以后,山上礼拜四的聚会就完了。男男女女像出圈的羊,争要下到山坡觅食一般。那边有一个男学生跟着我们走,他的正名字我忘记了,我只记得人家都叫他做“宗之”。他手里拿着一枝荼靡,且行且嗅。荼靡本不是香花,他嗅着,不过是一种无聊举动便了。
“松姑娘,这枝荼蘼送给你。”他在我们后面嚷着。松姑娘回头看见他满脸堆着笑容递着那花,就速速伸手去接。她接着说:“很多谢,很多谢。”宗之只笑着点点头,随即从西边的山径转回家去。
“……他给我这个,是什么意思?”
“你想他有什么意思,他就有什么意思。”我这样回答她。
走不多远,我们也分途各自家去了。
她自下午到晚上不歇把弄那枝荼靡。那花像有极大的魔力,不让她撒手一样。她要放下时,每觉得花儿对她说:“为什么离夺我?我不是从宗之手里递给你,交你管照的吗?”
呀,宗之的眼、鼻、口、齿、手、足、动作,没有一件不在花心跳跃着,没有一件不在她眼前的花枝显现出来!
她心里说:
“你这美男子,为甚缘故送给我这花儿?”
她又想起那天经坛上的讲章,就自己回答说:
“因为他顾念他使女的卑微,从今而后,万代要称我为有福。”……
这是她爱荼靡花,还是宗之爱她呢?我也说不清。
只记得有一天我和宗之正坐在榕树根谈话的时候,他家人跑来对他说:
“松姑娘吃了一朵什么花,说是你给她的,现在病了。她家的人要找你去问话咧。”
他吓了一跳,也摸不着头脑,只说:
“我哪时节给她东西吃?这真是……”
我说:“你仔细想一想。”
他怎么也想不起来。
我才提醒他说:
“你前个月在斜道上不是给了她一朵荼靡吗?”
“对呀,可不是给了她一朵荼靡!可是我哪里教她吃呢?”
“为什么你单给她,不给别人?”我这样问他。
他很直截地说:
“我并没什么意思,不过随手摘下,随手送给别人就是了。我平素送了许多东西给人,也没有什么事;怎么一朵小小的荼靡就可使她着了魔?”
他还坐在那里沉吟,我便促他说:
“你还愣在这里坐着么?不管她是误会,你是有意,你既然给了她,现在就得去看她一看才是。”
“我哪有什么意思?”
我说:“你且去看看罢。蚌蛤何尝立志要生珠子呢?也不过是外间的沙粒偶然渗入它的壳里,它就不得不用尽工夫分泌些黏液把那个小沙裹起来罢了。你虽无心,可是你的花一到她手里,管保她不因花而爱起你来吗?你敢保她不把那花当做你所赐给爱的标志,就纳入她的怀中,用心里无限的情思把他围绕得非常严密吗……也许她本无心,但因你那美意的沙无意中掉在她爱的贝壳里,使她不得不如此……不用踌躇了,且去看看罢。”
宗之这才站起来,皱一皱他那副冷静的脸庞,跟着来人从林菁的深处走出去了。
爱语小札:
仅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足以让少女的心荡起层层涟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荼靡原本没有爱情的象征,但是在爱着的人心里,却如同爱的信物一般,甚至置身梦幻中的她用心里无限的情思幻想出色彩斑斓的爱的梦境。
难怪晏殊在《玉楼春》中说“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大概他也是经历过甜而忧伤的思恋之情吧。
第16章 恋情——张中行
恋情指一种强烈的想与异性亲近并结合的感情。这里说异性,是想只讲常态,不讲变态;如果也讲变态,那就同性之间也可以产生恋情。恋情是情的一种,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何以最强烈?先说说情的性质。小孩子要糖吃,得到,笑;不得,哭;笑和哭是表情,所表的是情。情是一种心理状态,来于“要”的得不得。要,通常称为“欲”,是根;情由欲来,是欲在心理上的明朗化。明朗,于是活跃,有力;这力,表现为欲的满足而冲锋陷阵。这样说,如果照佛家的想法,视欲为不可欲,那情就成为助纣为虐的力量。有所欲、求,情立刻就来助威,其方式是,不得就苦恼,甚至苦到不可忍,其后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这样,比喻情为胡作非为,欲就成为主使。所以要进一步问,欲是怎么回事。荀子说,“人生而有欲”,与生俱来,那就难得问何所为。正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天而且命,怎么回事,自然只有天知道。我们现在可以说得少神秘些,是生命的本质(以己身为本位外求)就是如此,生就不能无所求,求即欲,半斤八两,也好不了多少。所以还得回到荀子,承认人生的有欲,不问缘由,不问价值,接受了事。欲是有所求,恋情之根的欲,所求是什么?很遗憾,这里只能把自负为万物之灵的人降到与鸟兽(或再低,昆虫以及植物之类)同群,说,恋慕异性,自认为柏拉图式也好,吟诵“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也好,透过皮肉看内情,不过是为“传种”而已。传种何以如此重要?在承认“天命之谓性”的前提下,记得西方某哲学家曾说,种族的延续在人生中重于一切,所以个人不得不尽一切力量完成此任务,如恋爱失败即表示此任务不能完成,宁可自杀。如果这种认识不错,那就可以进一步设想,美貌以及多种称心如意,不过是为种族延续而设的诱饵,人都是主动上钩而不觉得。我闭门造车,缩种族生命为个人生命,说,因为有生必有死,而仍固执“天地之大德曰生”,只好退一步,用传种的办法以求生命仍能延续。延续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不能知道,但逆天之命总是太难,所以也就只好承认“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就是说,到情动于中不得不发的时候,就发,去找异性寄托恋情。
上面所讲是走查出身的路子,或说多问客观本质而少顾及主观印象。所谓主观印象是当事人心中所感和所想,那就经常离本质的目的很远,甚至某一时期,真成为柏拉图式。这就是通常说的纯洁的爱,不计财富,不计地位,甚至不计容貌,只要能亲近,能结合,即使世界因此而一霎时化为乌有,也可以心满意足。这主观有很多幻想成分,幻想,不实,没有问题;也不好吗?我看是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如果说人的一生,所经历都是外界与内心混合的境,这恋情之境应该算作最贵重的,稀有,所以值得特别珍视。珍视,自然仍是由自己的感情出发;至于跳到己身以外,用理智的眼看,就还会看到不少值得三思的情况。
先由正面说。一种情况是,有情人终于就成为眷属。那恋情就有好的作用。理由有道理方面的,一,双方的了解比较深,结合之后,合得来的机会就大得多;二,结合之后,风晨月夕,多有过去依恋的梦影,单是这种回味,也是一种珍贵的享受。理由还有事实的,是旧时代,男女结合,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之前几乎都是没有恋情,这就成为赤裸裸的传种关系,有的甚至一生没有依恋之情,如果算浮生之账,损失就太大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经历某种挫折,有情人未能成为眷属。有情的情有程度之差。数面之雅,印象不坏,时过境迁,渐渐淡薄甚至忘却的,这里可以不管。想谈的是情很浓厚,都愿意结合而未能结合的,这会带来强烈的痛苦,如何对待?如果当事人不是太忘情的人,快刀斩乱麻,求苦变为不苦是不可能的。要在忍中求淡化,可以找助力。总的是时间,过去了,影子会逐渐由近而远,苦的程度也会随着下降。分的呢,一方面可以用理智分析,使自己确信,机遇会播弄任何人,如意和失意都是人之常情;另一方面可以用变境法移情。变有大变,如世间所常见,有的人由江南移到漠北,有小变,如由作诗填词改为研究某一门科学,目的都是打乱原来的生活秩序,使记忆由明朗变为模糊。这样,时间加办法,终于显出威力,苦就会由渐淡变为很少甚至没有。可是恋情的往事不虚,要怎么对待才好呢?可以忘却,是道人的办法。用诗人的眼看就大不应该,因为这是人生中最贵重的财富,不只应该保留,而且应该利用。如何利用?我的想法,可以学历代诗人、词人的精神,或写,或借来吟诵,如“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之类,白首而温红颜时的旧梦,比读小说看戏,陪着创造的人物落泪,意义总深远得多吧?
再说反面的,是恋情也会带来一些不如意或不好处理的问题。其一是它总是带有盲目性,盲目的结果是乱走,自然就容易跌跤。可怕的是这盲目也来自天命,如前面所说,因为传种重于一切,于是情人眼里就容易出西施。换句话说是会见一个爱一个,就是时间不很短,也是感情掩盖了理性,对于眼中的异性,只看见优点而看不见缺点。为结合而应该注意的条件,如是否门当户对(指年龄、地位、能力等),性格、爱好、信仰等是否合得来,都扔开不管了。这样为恋情所蔽,显而易见,结果必是,结合之后,隐藏的问题就接踵而来。诸多问题都由盲目来,有没有办法使盲目变为明目?理论上,对付情,要用理;可是实际上,有了恋情就经常是不讲理。这是说,求明目,很难。但是为了实利,又不当知难而退,所以还是不得不死马当活马治。可用的药主要是外来的,其中有社交的环境,比如有较多的认识异性的机会,这多会带来比较,比较会带来冷静,这就为理智的介入开了个小门,盲目性也就可以减少一些。环境之外,长者(包括家长、老师等)和友人的教导也会起些作用;如果能够起作用,作用总是好的,因为旁观者清。但是也要知道,外来的力量,只有经过内的渠道才能显示力量,所以纵使恋情的本性经常是不讲理,为了减少其盲目性,我们还是不得不奉劝因有恋情而盲目的人,至少要知道,唯有这样的时候才更需要理智。
其二,是恋情会引来广生与独占的冲突,其结果必致产生麻烦和痛苦。广生是不只对一个人产生恋情,小说人物贾宝玉可作为典型的代表,宝、黛,他爱,降格,以至于香菱、平儿,他也爱。见如意的异性就动情,尤其男性,也来于“天命之谓性”,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反正有大力,难于抗拒。可惜是同时又想独占,也举小说人物为例,是林黛玉可为典型的代表,不能得宝玉,她就不能活下去。人生,饮食男女,男女方面的许多悲剧是从这种冲突来。怎么办?根治的办法是变“天命之谓性”,比如说,广生之情和独占之情,两者只留一个,冲突自然随着化为乌有。可是人定胜天终归只是理想,至少是不能不有个限度,所以靠天吃饭还是不成。靠自力,有什么办法呢?已经用过并还在用的办法是制度加道德,这会产生拘束的力量。拘束不是根除,就是说,力量是有限的。不过,如果我们既不能改变“天命之谓性”,又想不出其他有效的办法,那就只好承认,有限的力量总比毫无力量好。
其三,总的说个更大号的,是恋情经常与苦为伴。苦有最明显的,是动情而对方不愿接受,或接受而有情人终于未能成为眷属。苦有次明显的,是动情而前途未卜,因而患得患失,以致寝食不安;或前途有望而不能常聚,俗语所谓害相思,也就会寝食不安。人生有多种大苦。有的由自然来,如水旱(饥饿)、地震之类。有的由人祸来,如战争、政治迫害之类。与这类大苦相比,伴恋情而来的苦也许应该排在第一位,原因是一,几乎人人有份;二,最难忍。所以佛家视情欲为大敌,要用灭的办法以求无苦。这个想法,用逻辑的眼看相当美妙,因为灭掉情欲是釜底抽薪。可惜是一般人只能用肉眼看,那就即使明察苦之源也只好顺受,因为实际是没有舍去恋情的大雄之力。但苦总是不值得欢迎的,还有没有办法驱除?勉强找,是道家的。还可以分为上中下三等。上是得天独厚。庄子说,“其耆(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推想,或眼见,世间也有天机深的,那就会见可欲而不动情,心如止水,或至多是清且涟漪,不至起大的波涛,也就不会有大苦。中等是以道心制凡心,如庄子丧妻之鼓盆而歌,所谓任其自然。上等的路,仍是天命,自然就非人力所能左右。中等呢,道心来于人,但究竟太难了。所以容易走的路只有下等一条,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苦命”,用儒家的话说是忍。这不好吗?也未尝不可以说是好,因为对天命说,这是委婉的抵抗,对人事说,这是以恕道待之,所以庄子于“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之后,紧接着还加了一句,是“德之至也”。德之至,就是没有比这样更好的了。视无可奈何为德之至,也许近于悲观吗?那就还有一条路可走,是常人的,不问底里,不计得失,而安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也好。
爱语小札:
爱情能够使人快乐,也可能使人痛苦,很多人因为看见其中的苦选择避而远之,也有很多人因为贪恋爱情所带来的愉悦和欢快而朝三暮四。那么究竟该如何对待爱情呢?最好的是辩证地看待,智慧地对待。文末庄子的一句“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道出了对待爱情的态度,即不强求。不强求自己刻意回避爱情,也不强求别人一定要留在自己身边。最和谐美好的恋情就是两相情愿。
第17章 致王映霞的一封信——郁达夫
映霞:
这一封信,希望你保存着,可以作我们两人这一次交游的纪念。
两月以来,我把什么都忘掉。为了你,我情愿把家庭、名誉、地位,甚而生命,也可以丢弃,我的爱你,总算是切而且挚了。我几次对你说,我从没有这样爱过人,我的爱是无条件的,是可以牺牲一切的,是如猛火电光,非烧尽己身不可的。内心既感到了这样热烈的爱,你试想想看外面可不可以和你同路人一样,长不相见的?因此我几次要求你不要疑我的卑污,不要远避开我,不要于见我的时候要拉一个第三者在内。好容易你答应了我一次,前礼拜日,总算和你谈了半天。第二天一早起来,我又觉得非见你不可,所以又匆匆地跑到尚贤坊去,谁知事不凑巧,却遇到了孙夫人的骤病,和一位不相识的生客的到来,所以那一天我终于很懊恼地走了。
那一夜回家,仍旧是没有睡着,早晨起来,就接到了你一封信,在那一天早晨的前夜,我曾有一封信发出,约你今天到先施前面来会。你的信里依旧是说,我们两人在这一个期间内,还是少见面的好。你的苦衷,我未始不晓得。因为你还是一个无瑕的闺女,和男子来往交游,于名誉上有绝大的损失,并且我是一个已婚之人,尤其容易使人误会。所以你就用拒绝我见面的方法,来防止这一层,第二,你年纪还轻,将来总是要结婚的,所以你所希望于我的,就是赶快把我的身子弄得清清爽爽,可以正式和你举行婚礼。由这两层原因看来,可以知道你所最重视的是名誉,其次是结婚,又其次才是两人中间的爱情。不消说这一次我看到了你,是很热烈地爱你的。正因为我很热烈地爱你,所以一时一刻都不愿意离开你,又因为我很热烈地爱你,所以我可以丢生命,丢家庭,丢名誉,以及一切社会上的地位和金钱。所以由我讲来,现在我最重视的,是热烈的爱,是盲目的爱,是可以牺牲一切,朝不能待夕的爱。此外的一切,在爱的面前,都只有和尘沙一样的价值。
真正的爱,是不容利害打算的念头存在于其间的。所以我觉得这一次我对你感到的,的确是很纯正、很热烈的爱情。这一种爱情的保持,是要日日见面,日日谈心,才可以使它长成,使它洁化,使它长存于天地之间。而你对我的要求,第一就是不要我和你见面。我起初还以为这是你慎重行事的美德,心里很感服你,然而以我这几天自己的心境来一推想,觉得真正感到热烈的爱情的时候,两人的不见面,是绝对的不可能的。若两个人既感到了爱情,而还可以长久不见面的话,那么结婚和同居的那些事情,简直可以不要。尤其是可以使我得到实证的,就是我自家的经验。我和我女人的订婚,是完全由父母做主,在我三岁的时候定下的。后来我长大了,有了知识,觉得两人中间,终不能发生出情爱来,所以几次想离婚,几次受到了家庭的责备,结果我的对抗方法,就是长年避居在日本,无论如何,总不愿意回国。后来因为祖母的病,我于暑假中回来了一次,那一年我已经有二十五岁了。殊不知母亲、祖母及女家的长者,硬的把我捉住,要我结婚。我逃得无可再逃,避得无可再避,就只好想了一个恶毒的法子出来刁难女家,就是不要行结婚礼,不要用花轿,不要种种仪式。我以为对于头脑很旧的人,这一个法子是很有效力的。哪里知道女家竟承认了我,还是要我结婚,到了七十二变变完的时候,我才走投无路,只能由他们摆布了,所以就糊里糊涂地结了婚。但我对于我的女人,终是没有热烈的爱情的,所以结婚之后,到如今将满六载,而我和她同住的时候,积起来还不上半年。因为我对我的女人,终是没有热烈爱情的,所以长年漂流在外,很久很久不见面,我也觉得一点儿也没什么。从我这自己的经验推想起来,我今天才得到了一个确实的结论,就是现在你对我所感到的情爱,等于我对于我自己的女人所感到的情爱一样。
由你看来,和我长年不见,也是没有什么的。既然是如此,那么映霞,我真真对你不起了,因为我爱你的热度愈高,使你所受的困惑也愈深,而我现在爱你的热度,已将超过沸点,那么你现在所受的痛苦,也一定是达到极点了。爱情本来要两人同等的感受,同样的表示,才能圆满成立,才能好好结果,才能使两方感到一样的愉快,像现在我们这样的爱情,我觉得只是我一面的庸人自扰,并不是真正合乎爱情的原则的。所以这一次因为我起了这盲目的热情之后,我自己倒还是自作自受,吃吃苦是应该的,目下且将累及你也吃起苦来了。我若是有良心的人,我若不是一个利己者,那么第一我现在就要先解除你的痛苦。你的爱我,并不是真正的由你本心而发的,不过是我热情的反响。我这里燃烧得愈烈,你那里也痛苦得愈深,因为你一边本不在爱我,一边又不得不聊尽你的对人的礼节,勉强地与我来酬酢。我觉得这样的过去,我的苦楚倒还有限,你的苦楚,未免太大了。今天想了一个下午,晚上又想了半夜,我才达到了这一个结论,由这一个结论再演想开来,我又发现了几个原因。第一我们的年龄相差太远,相互的情感是当然不能发生的。第二我自己的丰采不扬——这是我平生最大的恨事——不能引起你内部的燃烧。第三我的羽翼不丰,没有千万的家财,没有盖世的声誉,所以不能使你五体投地受我的催眠暗示。
说到了这里,我怕你要骂我,骂我在说俏皮话讥讽你,或者你至少也要说我在无理取闹,无理生气,气你不肯和我相见,但是映霞,我很诚恳地对你说,这一种浅薄的心思,我是丝毫没有的。我从前虽则因为你不愿和我见面而曾经发过气,但到了现在——已经想前思后地想破了的现在,我是丝毫也没有怨你的心思,丝毫也没有讥骂你的心思了,我非但没有怨你讥笑你的心思,就是现在我也还在爱你。正因为爱你的原因,所以我想解除你现在的苦痛——心不由主,不得不勉强酬应的苦痛。我非但衷心还在爱你,我并且也非常的在感激你。因为我这一次见了你,才经验到了情爱的本质,才晓得热烈地想爱人的时候的心境是如何的紧张的。我此后想遵守你所望于我的话,我此后想永远地将你留置在我的心灵上膜拜。我这一回只觉得对你不起,因为我一个人的热爱而累及了你,累你也受了一个多月的苦。我对于自己所犯的这一点罪恶,认识得很清,所以今后我对于你的报答,你也仍旧是和从前一样,你要我怎么样,我就可以怎么样。
映霞,这一回我真觉得对你不起,我真累及了你了。
映霞,你这一回也算是受了一回骗,把我之致累于你的事情,想得轻一点,想得开一点吧!
我还希望你不要因此而断绝了我们的友谊,不要因此而混骂一班具有爱人的资格的男人。
这一回的事情,完全是我不好,完全是我一个人自不量力瞎闯的结果。我这一封信,可以证明你的洁白,证明你的高尚,你不过是一个被难者,一个被疯狗咬了的人,你对我本来没有什么好恶之感,并没有什么男女的私情的。万一你要证明你的洁白,证明你的高尚,有将这一封信发表的必要的时候,我也没有什么反对的抗议。不过若没有这一种必要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你保存着,保存到我死后再发表。
最后我还要重说一句,你所希望我的,规劝我的话,我以后一定牢牢地记着。假使我将来若有一点成就的时候,那么我的这一点成就的荣耀,愿意全部归赠给你。
映霞,映霞,我写完了这一封信,眼泪就忍不住地往下掉了,我我……
达夫上。
1927年3月4日。
爱语小札:
王映霞可谓是郁达夫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两人之间那段以激情始却以悲剧终的情爱纠葛曾轰动一时,被认为是“现代文学史中最著名的情事”之一。当年郁达夫在沪上友人家中初识杭州美女王映霞时,一瞥惊鸿惊为天人,遂展开了强烈、真挚而又执著的攻势。为赢得王映霞的欢心,郁达夫写了无数的情书和情诗,其中一首被传诵一时:“朝来风色暗高楼,偕隐名山誓白头,好事只愁天妒我,为君先买五湖舟。”1928年2月,郁达夫的热情终于打动了王映霞,他们也因此成为那个时代自由恋爱与自主婚姻的明星式人物,被诗人柳亚子誉为“富春江上神仙侣”。
这封信情真意切,作者层层剥开自己的心房,将内心忧思、愁苦、纠结展露无疑,只怕唯有爱情能够使人如此狂热而执著。
第18章 爱人,我的失眠让你落泪——郁达夫
爱人,我的失眠让你落泪,这些泪水竟然落到了我们的故事里,让我胆战心惊,让我惶恐不安,让我在最深的夜晚,那些迷蒙的知觉中苟延残喘,只有孤灯和网络数字搀扶我飘荡的灵魂,那些灵魂是你的,那些灵魂是很久以前就被你完全收走,完全放进你飘来飘去的行囊,轻轻淡淡地码放在一个角落,却无人造访。
爱人,泪水是关于失眠的所有情节的。我很幸运地无辜,因为我已经让你美好的胡搅抓住,被你调皮的蛮缠无限扩大,从你乱梦中醒来的孤单将这种扩展铺满了整个天空。所以我是万恶,我这时的一举一动都渲染了让你厌恶的色彩,你应该知道这是多么的不准确。
爱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失眠么,不就是睡觉么,不就是作息时间问题么。你要知道,在你之前很久我就被岁月一下一下锻造成这种德行,岁月伸出一只肥厚的手掌把玩我的倦意,让我黑白颠倒,昼伏夜出,已经十年了。一天一夜是改不过来的。
所以你的哭泣虽然美丽,但是虚幻,虽然忧伤,但是带有真正的喜剧色彩。我们都在一起了,很多事情我们都过来了,还怕这个么?我对你的迷恋穿梭在这广袤的夜空,你的梦如轻纱,缓缓掠过我满布皱纹的额头。体温隔着房间相互交融,你在均匀地呼吸,我在寂静中劳作。爱人,这就是幸福。
爱语小札:
在恋人的眼中,一句玩笑、一声轻叹足以使对方思绪万千、愁思万千。这种浓烈的感情因为空间的距离而更显得狂热和弥足珍贵。读着这封书信,在感动之余更重要的乃是相通的情愫,之所以引起共鸣也是因为曾经或者现在,我们也在经历着这样一种心绪。故而说,寻找知己,莫过于文海。
第19章 爱,芬芳绽放——佚名
那一年我12岁。12岁的夏天,炎热的天气使人昏昏欲睡。在所有的大人都午睡之后,小孩子便如“咕噜”一声破壳而出的果核。
我们欢快地奔跑,玩着捉迷藏的游戏。那一天我一个人跑得最快最远。
直到四周变得安静下来,我才知道我已经躲得很远了。心里面万分得意,就地一滚,我就舒舒服服地滚进了树荫下高高的草丛里。植物的清香把我整个包围。慢慢的,困意和香气一起袭来,我不知不觉闭上了眼睛。
等我迷迷糊糊地醒来,睡眼惺忪中发现树下有人影晃动。我想一定是同伴来找我,所以我整个人都伏进草丛中。小心地偷偷看去,却发现高大的树下有一对少年。高高瘦瘦的男孩,头发长长的女孩,他们安静地站在那里。一切那么恬然静谧,像一幅画般动人。
我不敢出声,只是躲在草丛中,悄悄注视着这美丽的画面。我用懵懵懂懂的目光望着他们,孩子朦胧的心,突然的,第一次被美好打动。
他们没有语言,只是静静地对立。有时候抬起眼睛来,暖暖地笑着。我看见女孩的长发披下来,就像是闪光的水流温柔地流淌。少年的手指洁白而修长,将女孩的长发轻轻抚摸。
有泛淡的光泽,在指间流动破碎,发出清脆的声音。像清凉的雨滴,一滴一滴落在我的心上,我抬起头看着天空,一片湛蓝。
后来,我记住了那个地方,知道了那棵高高的带着清香的树原来叫桅子树,它开着很美很美的白色花朵。后来我也知道了,桅子花代表着爱情。
我开始在每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来到那里。我像一只安静的小猫躺在草丛中,等待那一幕美丽的场景。
我没有办法解释我的行为。我的心里,充满了英明的不安和懵懂的罪恶,但是我无法停止。这个秘密在我12岁那年的夏天里,成了最关键最朦胧的旅程。我至今坚信,我是由那一刻开始,从一个小孩子长大成一个少女的。
就在那个夏天过后,一天清晨,醒来的我发现洁白的床单上有一抹刺目的鲜红。我尖声惊叫起来。
然后,我似乎突然悲伤地明白,那些疯玩疯闹的日子,那些无知傻笑的日子已经走了,我真的长大了,开始穿白色的长布裙,用透明亮晶晶的唇膏,不再让家人叫我“宝贝蛋”,我觉得那很难听。我在书本上方端正地写上我的大名“宁雪”。
并且,我的头发长得很长了。如同流水一样柔顺光滑的长发,却没有人抚摸。
我想起了一双手,我12岁的时候就爱上了的那双手。想着想着,眼泪就会悄悄地落下来。
16岁的时候,第一次有人来爱我。有一天下课的时候,一个男生的声音在教室外响起,喊的是我的名字:“宁雪。”我飞快地抬起头来,看见一个身影从窗外闪过,轻轻地像一阵风。我不知道那真的是一阵风还是我的幻觉,但是我知道我要迅速低下头。我的心突然怦怦地跳。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打开抽屉,我看到里面有一封信。洁白的信封,没有邮票,没有地址,没有收信人。我轻轻把它放在手心。轻轻的,像对待一只羞涩的小鸟。
后来,我始终没有打开那封信。我只是无声地看着它,偷偷地藏着它。
再后来,终于有一个男孩走到了我的面前,那已是在大学里面了。圣诞舞会上,害羞的大男生一句话都不说,但是递上一朵鲜红的玫瑰。在跳舞的时候,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踮着脚。我偷偷抬起眼睛看他,看到的是我喜欢的明亮眼睛和温柔微笑的嘴角。我的心里充满了玫瑰盛开的喜悦。
我们在一起了,但我之后很久都不快乐,因为我想要有人把我柔顺如水的长发轻轻抚摸。否则,它们会很寂寞。但他没有。他有着和那个少年一样的明亮眼睛和温柔笑容,甚至一模一样修长的手指。但是,他终究不是他。我们的爱情,长不过一朵花开的时间。而我想要的,不过是一种感觉。
我会常常想起那个少年,还有那个夏日的午后,寂静的风,一棵桅子树,满树优雅灿烂的白色花朵。然后,我会轻轻地哭起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一个12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蛊惑人心的梦。
夜里我梦见那个少年,他站在桅子树下,和我一起。
安静的午后,透明的空气,阳光四处流溢。他轻轻向我俯下身来,终于吻了我,在那棵桅子树下。当我抬起头的时候,看见阳光透过树的缝隙,那么耀眼。
当我醒来时,睁不开的眼睛里,竟全是满满的泪水。
或许,我爱上的不过是一棵桅子树。
12岁的那一个安静的午后,我躲在那里,偷偷地、安静地注视着那两个背影。时光静止,只有空气在流动。我看见那个少年,他轻轻地向女孩俯下头去,像一只手,要去采摘盛开的花。我紧张得呼吸都要停止了。在桅子花特有的清香中,一切美好而纯净。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伙伴们在大声地叫我:“宁雪,原来你在这里啊。”
我的泪水在空气中跌落破碎。在那淡绿充满清香的空气中,一切又重新归于平静。只有我呆立在那里,那个少年曾经停留的桅子树下。那天下午,我哭了很久很久,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那些年少的往事,是桅子花清香的气息,新鲜干净的味道。清香中,泪水流下来,温暖而刺痛。我们没有话可以说。一切还在昨天,一切却已走远。
爱语小札: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淡雅的栀子花、妖艳的玫瑰是爱情无声的见证,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对她有着崇高的敬意与柔婉的依恋。也是在爱的国度里,人们开始了有效的甚至是零距离的沟通。
爱情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它是人类的一种由感情线向生命线传承的过程,是爱情引领着人们穿越心灵的隧道,跨越人性的自私,从而走向永恒。思念之所以无法用时间、用刻度去衡量,根本的原因也在于此。在爱情里,被思念的不一定是个人,也可能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正是亚当夏娃在伊甸园时的懵懵懂懂。
第20章 幻中之邂逅——闻一多
太阳落了,责任闭了眼睛,
屋里朦胧的黑暗凄酸的寂静,
钩动了一种若有若无的感情,
——快乐和悲哀之间底黄昏。
仿佛一簇白云,蒙蒙漠漠,
拥着一只素氅朱冠的仙鹤
——在方才淌进的月光里浸着,
那娉婷的模样就是她么?
我们都还没吐出一丝儿声响;
我刚才无心地碰着她的衣裳,
许多的秘密,便同奔川一样,
从这摩触中不歇地冲洄来往。
忽地里我想要问她到底是谁,
抬起头来……月在哪里?人在哪里?
从此狰狞的黑暗,咆哮的静寂,
便扰得我辗转空床,通夜无睡。
爱语小札:
这首诗作于闻一多就读于清华大学时。虽然在学校被冠以“老憨”的称号,但由于诗人的特质,使得他在一些人际交往的细节上比较敏感,富有想象力,感情也较丰富。诗人的心声在两个问句中显现,明白了这点,便明白了爱的伟大。
幻觉中的爱情还是款款而来了,“蒙蒙漠漠”之中,一团圣洁的白云飘然降临,银色的月光浸泡着素氅朱冠的仙鹤,它娉婷玉立,婀娜多姿……不言而喻,这就是闻一多梦想的异性的化身。
第21章 我爱你,这与你无关——【德国】卡汀卡·海伦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地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地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它只属于我的心,
只要你能幸福,
我的悲伤,
你不需要管。
爱语小札:
爱情怎么会是一个人的事情呢?情侣之间总会有人问:“你为什么爱我?”似乎这是一个很虚无的问题,可为什么不爱呢?爱一个人是没有条件的。
与你无关,是一种高境界的爱,它已经抛开了所有的私念,不认为爱必须占有,那么爱也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只是因为喜欢,因为欣赏,甚至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情而去对对方好,关心对方。只要能够远远地看着他过得好,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