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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诚信

第41章 蔺相如完璧归赵

战国时期,赵惠王得到了一块稀世珍宝——和氏璧,秦昭襄王听说后,也想得到这块宝玉,便派使者带着书信来见赵惠文王,说:“秦王情愿拿出十五座城池来换这块和氏璧,不知赵王是否答应?”

赵惠文王拿不定主意:给吧,怕上当,不给吧,又怕得罪秦国。这时有个宦官对赵王说:“我向大王推荐一人,此人名叫蔺相如,他见多识广,足智多谋,我想让他去秦国,肯定能将这件事处理妥当。”于是,赵惠文王就派蔺相如为使者,出使秦国。

蔺相如来到秦国后,就献上和氏璧,哪知秦王看了赞叹不已,根本没有归还的意思。蔺相如看了暗暗着急,这时,计上心来,他对秦王说:“大王,这块璧上有一个小小的污点,让我指给大王看吧!”秦王听了信以为真,把和氏璧递给了他。

蔺相如拿着和氏璧,退到一根柱子旁,对秦王说:“看来大王并非诚心用十五座城池来换和氏璧,那就莫怪人小无理了。大王要是逼我的话,我就连同这块璧一同撞在这根柱子上!”

秦王怕伤了璧,忙命人拿出地图,将要交换的城池指给蔺相如看。蔺相如心知他只是做做样子而已,于是对秦王说:“和氏璧不是一般的璧,赵王在送璧之前,斋戒了五天,大王也应斋戒五天,并在朝堂上举行隆重的仪式,我才敢把璧献上。”秦王无奈,只得答应了蔺相如的要求,准备斋戒仪式。

蔺相如晚上则偷偷地派人带着和氏璧回到了赵国。到了第五天,蔺相如不慌不忙地对秦王说:“秦国很少有讲信义的君主,所以我怕受骗,就把璧送回去了。天下都知道秦国是强国,赵国是弱国,大王如果真想要那块璧,就先把十五座城池割让给赵国,赵国一定将璧呈上。”秦王很生气,但蔺相如说得句句在理,只能就此作罢。

蔺相如凭借自己的智慧与胆识,顺利完成了赵王的托付。

知识拓展:和氏璧。

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个叫卞和的琢玉能手,在山里得到一块璞玉。卞和将璞玉献给楚厉王,厉王命玉工查看,玉工却说是一块石头。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

武王即位后,卞和再次捧着璞玉献给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

文王即位后,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眼泪流干了,接着流出来的是血。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卞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于是,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果真是稀世之玉,于是命名为和氏璧。

第42章 季布一诺

秦朝末年,楚地有一个人叫季布,他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他都会设法办到,因此广受大家的赞扬。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当时人们常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

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项羽兵败后,季布孤身一人杀出重围,开始了流亡的生活。而当了皇帝的刘邦一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于是下令通缉季布。

那些仰慕季布的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化装后,到山东一户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去找汝阴侯夏侯婴说情。在夏侯婴的劝说下,刘邦不仅撤销了对季布的通缉,还封他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

季布有一个同乡叫曹邱生,听说季布做了大官,就马上去见季布。但季布对他有些误会,知道他要来,就虎着脸,准备数落几句,让他下不了台。

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说:“你我都是楚地人,既是同乡,便应该珍视乡情才对。我听说楚地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得黄金百金,不如得季布一诺。’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与我结为朋友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对他的误解顿时消除了,两人从此成为至交。

季布正是因为诚实守信的可贵品质,才赢得众人的仰慕,才有周氏、朱家在危难时候的舍身保全,才可以免遭灾祸。并且因为可贵的品质,在汉朝身居高位,一直仕职到文帝时期。一生官运亨通,靠的就是这可贵的诚信品质。

知识拓展:楚汉之争。

楚汉之争是中国历史上在秦朝灭亡之后,以西楚霸王项羽、汉王刘邦为首的两大政治军事集团为争夺统治权而进行的一场大规模战争。从公元前206年八月开始,至公元前202年十二月结束,历时五年。最后以项羽败亡,刘邦建立西汉王朝而告终。

第43章 季扎挂剑

季扎是春秋时吴王寿梦四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很有才华。寿梦在世时就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扎避让不答应,寿梦只好让长子诸樊继位。

后来,季扎受吴王的委托出使北方,拜访了徐国国君。徐国国君在接待季扎时,看到了他佩带的宝剑。吴国铸剑在春秋闻名,季扎作为使节所佩带的宝剑自然不凡。徐国国君对季扎的宝剑赞不绝口,流露出喜爱之情。季扎也看出徐国国君的心意,就打算把这把宝剑送给徐国国君作为纪念。但是这把剑是父王赐给他的,是作为吴国使节的一个信物,他到其他诸侯国去必须带着它,现在自己的任务还没完成,怎么能把它送给别人呢?季扎暗下决定,返回时一定把此剑献上。

后来,他离开徐国,先后到鲁国、齐国、郑国、卫国、晋国等地,返回时途经徐国,当他想去拜访徐国国君以实现自己赠剑的愿望时,却得知徐国国君已死。

万分悲痛的季扎来到徐国国君墓前祭奠,祭奠完毕,他解下身上的佩剑,挂在坟旁的树木之上。随从人员说:“徐国国君已死,还留下宝剑干什么呀?”季扎说:“当时我内心已答应了他,我不能因为他已死,就违背自己的诺言啊!”

知识拓展:使节。

使节最早指的是诸侯遣使外出所授予使者的凭信。派使者外出,国君需要给使者配备相应的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这种东西古代就叫“节”,使者所带的“节”就称为“使节”。使者所持的“节”对外来说类似于后代的“国书”,对内来说却是“特别通行证”,这是证明身份的一个标志。

第44章 重金徙木

秦孝公即位时,战国七雄中秦国势力最为弱小。秦孝公感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众诸侯都认为秦国卑微,没有比这更大的耻辱了)。于是立志要富国强兵,便下“求贤令”,向山东(崤山以东)各国广纳贤士。满腹经纶、怀有济世救民理想的卫国人商鞅闻讯后来到秦国,他舌战秦国贵族、力排众议,向秦孝公提出了自己的变法主张,很受秦孝公的赏识。于是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开始实行变法。

变法的各项具体法令都已制定好了,但商鞅并没有急着将其公之于众,而是首先取信于民。商鞅在秦国都城南门立了一根三丈余长的木头,召集百姓并当众许下诺言:“凡是有能将木头搬到北门的人,奉上十金作为奖励。”民众感到莫名其妙,因为秦国素来就没有信义,底下一片议论之声。有人便说:“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搬一根木头就赏赐十两黄金?”有人跟着说:“是啊,我看这事儿弄不好是要掉脑袋的。”众人指指点点,猜测他的用意,并没有谁愿意上去搬那木头。

于是商鞅又当众宣布:“若是有人把木头搬到北门,赏赐黄金五十。”众人哗然,更加认为这不会是真的。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真的有一人站出来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当即兑现承诺,奖赏五十金给搬木头的人,以示诚信。如此民众也都觉得这位新官的话可信。在取得民众的信任之后,商鞅趁势把变法法令公之于众,并承诺功必赏,过必罚。此后,新法才在秦国推行起来。

知识拓展:作法自毙。

商鞅变法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秦孝公死后,惠文王继位,贵族们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于是便制造流言飞语,甚至诬陷商鞅谋反。惠文王于是下令捉拿商鞅,得知这一消息,商鞅只身离开家,打算逃往他国。

商鞅急于逃离秦境,匆匆赶路,来到关下,不想被守关军士拦住,声称“商君有令,黄昏后非公事不得出城。”商鞅这才意识到必须投宿住店。他来到一家旅店。老板走出来说:“既是客人我们当然欢迎,请问您是谁,弄不清身份,我会被杀头的。这是商君的法令,违背不得呀!”商鞅当然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走出旅店,仰天长叹:“我这是作法自毙呀!”

后来,商鞅被惠文王处以车裂之刑。

第45章 曾子杀猪

曾子的妻子要到集市上买东西,她的孩子跟在后面,哭哭啼啼地闹着也要去。她就哄孩子说:“你回去,等我回来了杀猪给你吃。”孩子一听,觉得这样更好,就不再哭闹了。

妻子从集市回来,看见曾子要去抓猪准备杀掉它。妻子大吃一惊,赶忙制止他说:“我只不过是和小孩子说着玩罢了,你怎么当真了呢?”

曾子说:“和小孩子是不能随便开玩笑的。他们没有分辨的能力,都是效仿着父母的样子做事,听父母的指教成人的。你教他什么,他就学什么。教他诚实,他就会变成一个诚实守信的人;教他欺骗,他就会变成一个虚伪的人。所以,父母教育孩子必须慎之又慎。自己不能做到的,就不要要求孩子去做;自己承诺过的,就一定要兑现,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做母亲的欺骗孩子,孩子也就不会相信母亲,这不是教育孩子的办法呀!”

妻子不是很理解他的做法,但也找不到理由来反对杀猪这件事,于是,曾子就把猪杀了。这件事传出去之后,有的人表示赞同,认为曾子为孩子树立了诚实守信的榜样;也有不少人认为曾子迂腐,不知道变通。对别人的议论曾子都不为所动。

虽然曾子的做法遭到一些人的嘲笑,但是他却教育出了诚实守信的孩子。曾子杀猪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他的人品也一直为后代人所称道。

知识拓展:《大学》。

《大学》原本是《礼记》中一篇,相传为孔子弟子曾参所作。自唐代开始,韩愈、李翱就十分推崇《大学》,到了北宋时期,程颢、程颐对它也是百般褒奖宣扬,甚至认为“《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到了南宋,朱熹继承了的思想,便把《大学》从《礼记》中抽出来,与《论语》、《孟子》、《中庸》并列,到朱熹写《四书章句集注》时,便成了“四书”之一。

第46章 烽火戏诸侯

周幽王,名姬宫涅。公元前779年,周幽王征伐褒国,褒国人献出美女褒姒。

周幽王十分宠爱褒姒,可是褒姒自从进宫以后,就没有笑过,整天闷闷不乐。周幽王送她各种珍奇礼物,想尽各种办法逗她笑,都没有成功。于是周幽王说:“有谁能让王妃娘娘笑一下,就赏他一千两黄金。”这时虢国石父替周幽王想了一个主意,他说:“大王可以跟娘娘上骊山去玩几天,到了晚上,咱们把烽火点起来,让附近的诸侯赶来。娘娘见了许多兵马扑了个空,肯定会笑的。”周幽王很高兴:“好极了,就这么办吧!”

他们上了骊山,真的把烽火点了起来。各路诸侯误以为天子蒙难,纷纷遣军队连夜前往救驾,但到京城后才发现没有战事。京城里外,此时已是兵马云集,一片混乱,这种狼狈滑稽的场面,被站在高台上的褒姒看见,禁不住哈哈大笑。幽王心花怒放,以后又数度重复这个荒谬的方法,以致无人再相信。

五年后,犬戎大举攻周,周幽王连忙下命把骊山的烽火点起来,但是谁也不愿再上当了,结果周幽王被杀,而褒姒也被抢走了。

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我们每个人都该像捍卫自己的生命一样去捍卫它。一个人若是没有诚信,那他就会像周幽王那样付出惨痛的代价。

知识拓展:烽火台。

烽火台又称烽燧,是古时用于点燃烟火传递信息的高台,烽火台是为防止敌人入侵而建的,遇有敌情发生,则白天施烟,夜间点火,台台相连,传递讯息。烽火台是古代重要军事防御设施,虽然古老但行之有效。

第47章 陈策追骡

一天,陈策在集市买回了一匹骡子。这匹骡子很精壮,毛色发亮,喜得陈策连声说:“好骡,好骡!”但是奇怪的是,只要鞍一上骡背,它就发怒一般乱蹦乱跳。“这是一匹伤鞍的骡,老主人的虐待造成了它的暴躁。”陈策说。

邻居劝他把骡子卖掉,可陈策不忍心这样做,自己受了欺骗就算了,他不愿欺骗别人。儿子坚持要把骡子卖掉,但都被陈策制止了。于是儿子瞒着父亲,找到一个马贩子,希望马贩子能把骡子卖掉。马贩子说:“谁都知道你父亲的脾气,他要是知道了怎么办?”“没事,一切后果我负责!”

后来有一个路过南城的官人的马死了,便来到骡马市场,想再买一匹。马贩子看见了他,上前说:“有一匹上好的骡子,因为负重时受了点伤,把背磨破了,主人要赶生意,急着把它卖了,你要不要看看?”

官人看见骡子精壮,毛色发亮,连声夸:“好骡好骡。”官人和当时的陈策一样,毫不犹豫就买下了。陈策知道了这件事时那官人早已离开南城五天了。

陈策骑上马,沿官道追。晓行夜宿,沿路打听。他花了两天时间,赶上了那个官人。

陈策向官人行礼,说:“这是一匹伤鞍的骡子,不能负重。”官人疑心他舍不得这精壮的骡子,要反悔,就说:“伤鞍的骡子我也要。”

陈策解下自己的马鞍,递给官人,说:“不信,你试试。”官人说:“我不试。”陈策叹一口气:“我以诚待你,你却疑我欺诈,既然如此,我在家等你。”说完,策马回家了。

不久,官人返回了南城。他找到了陈策,说:“我来并不是为了讨回银两,而是特为谢罪而来。你待我以至诚,我竟然怀疑你。哎,惭愧呀!”

事后,陈策教育他的孩子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放弃诚实。那些常为一己之利而作出不诚实之事的人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

知识拓展:骡子。

骡子是马和驴交配产下的后代,分为驴骡和马骡。公驴和母马交配,生下的叫“马骡”,如果是公马和母驴交配,生下的叫“驴骡”,骡个儿大,具有驴的负重能力和抵抗能力,有马的灵活性和奔跑能力,是非常好的役畜,但是骡子没有生育能力。

第48章 曹操割发代首

东汉末年,曹操为了统一中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千方百计拉拢人才。

为了开荒种田,广积粮食,他派人起草并颁布了“屯田令”,同时,命令军队大量开荒地,实行军屯。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不准践踏禾苗,若有违者按军法处治。

有一年的麦熟时节,曹操带兵出征,任务紧急,队伍行军急速。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收割庄稼。曹操得知后,就传下军令,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

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这时,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马受惊,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当曹操用力将马勒住停下来时,已经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于是,曹操赶紧跳下马,对主管法令的官说:“我的马将麦子踩坏,违犯了禁令,请求按军法议罪。”

主管法令的官说:“将军是一军的主帅,怎能议罪?”

曹操又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违犯了不治罪,怎么能够服众?”

主管法令的官又说:“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您是一军的主帅,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而为,而是由于意外,我看就不必议罪了。”

曹操听了,略略沉思一会儿,说道:“既然这样,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说完,他脱下帽子,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用力掷在地上,说道:“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

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严守法令,以身作则,实属难能可贵。

知识拓展:屯田制。

屯田制是由曹操所创立的土地制度,是指利用士兵和农民垦种荒地,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屯田制分为军屯和民屯。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建安元年(196),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

第49章 尾生抱信柱

传说,尾生和孔子是老乡,都是鲁国人。尾生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结交了大批朋友,享有很高的声誉。

尾生迁居到梁地(今陕西韩城南)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两人一见倾心,私定终身。但是姑娘的父母嫌弃尾生家境贫寒,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受苦,所以坚决反对这门亲事。为了追求爱情和幸福,姑娘决定背着父母和尾生私奔。他们约定在城外的一座木桥边会面,然后双双远走高飞。

到了约定的那天,尾生早早就来到了木桥边,焦急地等待着姑娘的到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姑娘一直没有出现。当时正是六月,属于多雨季节,天说变就变。之前还是艳阳高照,不想到了下午,一阵阴风吹过,乌云从天边涌来,云越积越多,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眼看就要下暴雨了,但是姑娘仍然不见踪影。随着几声惊雷,天空划过数道闪电,大雨便倾盆而下。雨势越来越大,不久,山洪暴发了。滚滚洪水像猛兽一般袭向平坦的地方,很快,洪水淹没了木桥周边低洼的地方。慢慢的,水淹没过了尾生的膝盖。

“城外桥面,不见不散。”当时和姑娘约定时说过这句话,他不希望姑娘出现时见不到自己,失约于人,所以,他坚持站在桥柱旁边。水没过了膝盖,又没过了脖子,尾生还是没有离开。他牢牢抱住桥柱子,誓死不离开约定的见面地点,就这样,尾生抱柱而死。

知识拓展:有关诚信的名言警句。

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子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孔子

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

——荀子

信犹五行之土,无定位,无成名,而水金木无不待是以生者。

——朱熹

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裳。

——卢照邻

第50章 七擒孟获

三国时期,蜀国的国君刘备死后,许多少数民族部落发动了叛乱。225年春天,诸葛亮率领大军去南方平息叛乱。

到了南方,诸葛亮打听到孟获不但打仗勇猛,而且在南方中部地区各族中很有威望,于是就想出了以孟获为突破口解决南方叛乱问题的方案。

两军开战后不久,诸葛亮命蜀军假装败退。孟获仗着人多,一股劲追了过去,很快就中了蜀兵的埋伏。蜀军乘此机会,一举打败了孟获的军队,并活捉孟获。

孟获被押到蜀军军营后,诸葛亮立刻叫人给他松了绑,好言好语劝他归降。但是孟获不服气,说:“我自己不小心,中了你的计,怎么能叫人心服?”

诸葛亮并没有生气,不但以礼相待,还陪着孟获看了看蜀军的营垒和阵容,问他:“你我们的人马怎么样?”孟获傲慢地说:“我看也不过如此。像这样的阵势,我们要打赢你们也不难。”

听了这话,诸葛亮笑着说:“既然这样,咱们来个约定:如果我能抓到你七次,你就归顺蜀国,怎么样?”

孟获不以为然地答应了。

孟获被释放以后,回到自己的部落,重整旗鼓,又一次进攻蜀军。但是,他是一个有勇无谋的人,根本不是诸葛亮的对手,第二次又被活捉了。诸葛亮按照约定,又把孟获释放了。像这样又放又捉,诸葛亮一共把孟获捉了七次,每次都信守诺言,释放孟获。

到了孟获第七次被捉的时候,诸葛亮还要再放,孟获却不愿意走了。他流着眼泪说:“丞相七擒孟获,信守诺言,说到做到,待我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我十分佩服,哪里能不遵守当初的约定呢?从今以后,我不再反叛了。”

孟获回去后,说服了其他部落重新归顺蜀国。

知识拓展:诸葛亮南征。

诸葛亮南征,又称南中平定战。公元223年,刘备病逝后,益州郡的汉族豪强雍闓,趁蜀国在夷陵新败、刘备病逝以及黄元叛乱的混乱时机,策动牂柯郡太守朱褒、越嶲郡叟王高定以及益州郡少数民族头领孟获等一起叛乱。

公元225年3月,诸葛亮亲率大军南征,经过几个月的艰难奋战,终于在公元225年秋平定了南方的叛乱。

第51章 公沙穆卖猪

公沙穆是我国东汉时期的一位贤人,他幼年家贫,却立志求学,非常难得。经过多年的苦学,公沙穆成了当时一位很有名的学者,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向他请教一些学术上的问题。有个叫王仲的人见他很有学问,便愿意出巨资帮助他求取功名,但公沙穆断然拒绝了。他说:“花钱求取功名不是我的志向。”

公沙穆不但以学问渊博著称于世,还以他的品格诚实被人们称赞。

公沙穆家里养了一头猪,原本希望这头猪能够卖个好价钱,不料却染上了疾病。他让家人把猪赶到集市去卖掉,临出门前,他再三叮嘱家人,一定要把猪的情况如实告诉买主,有人出半价就可以卖了,绝不能欺骗人家。家人牢记他的叮嘱,赶着猪出门了。

下午,家人卖了猪后,拿了很多钱回来。公沙穆一看,就知道家人没有照他的话去做,当时就很生气。他拿卖猪所得的一半银两去找猪的买主。找到那人后,他非常惭愧地说:“卖给你的那头猪其实是头病猪,我的家人按照正常的猪价收了你的钱,这让我很过意不去。你只需要付一半的钱就可以了,现在我把这一半钱还给你。”

买者很感动,说:“你的诚实让人敬佩,不过这钱我不能要。”

公沙穆疑惑不解地说:“这是为何?”

买者笑道:“我既然答应了你家人的要求,买下这头猪,就表明当时我是同意这次交易的。何况买卖已经完成,我又怎么能把钱要回来呢?”

知识拓展:杵臼之交。

公沙穆年轻时,勤奋好学,但是他总认为自己所学有限,所以想进入京城太学继续深造。但是他家境贫寒,没有那么多钱作为他入太学学习的费用,于是公沙穆就到一位叫吴佑的富户家做舂米工人。吴佑曾任齐相、长史等官职。有一天,公沙穆正在舂米,吴佑见公沙穆举止斯文有礼,根本不像做粗工的人,便和他攀谈起来。言谈中,吴佑发现公沙穆学识渊博,很有见解,便不顾彼此贫富悬殊,在杵臼前结为朋友。

在封建社会,贫富悬殊,等级森严,一个富豪能够屈尊降贵与一个穷苦读书人交朋友,是件难得的事,因此被传为一段佳话。后来人们就用“杵臼之交”来形容交友不计贵贱。

第52章 晏殊诚信

晏殊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他聪颖好学,博览群书,到十四岁时就已被地方官作为“神童”推荐给朝廷。有地方官的举荐,他本来可以不用参加科举考试就可以获得功名,但他想,以自己的实力,参加考试也不用担心,于是,为了挑战自己,他毅然参加了科举考试。巧的是,科举考试所出的试题恰好是他做过的。看到熟悉的考题,他不禁一阵狂喜,很快就答完了。放榜后,他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还因为写的文章很好,得到了皇上的赞赏。不过,晏殊仔细想过以后,觉得自己根本没有理由狂喜,因为那些考题是自己熟悉的,如果不是自己熟悉的题目,他能答得那么好吗?

在接受皇上的复试时,他把上述情况如实说明,并请求皇上出别的题目来当堂考查他。皇上很惊讶,同时也觉得他是一个诚实的人,就和大臣们商议过后,出了一份更难的试题,让晏殊当堂作答。结果,他的出色发挥又得到了皇上的称赞,并因此得到了官职。

晏殊当官后,依然保持着简朴的作风,每天办完工后,就回到家中闭门读书。皇上知道晏殊简朴,非常高兴,就点名让他做了太子手下的官员。晏殊去向皇上谢恩时,皇上又称赞他勤奋好学的精神。他说:“我不是不想去玩乐,只是因为家中贫寒才不去的,我是有愧于皇上的夸奖的。”皇上不但不生气,反而夸他既有真才实学,又有诚实的品质,是朝中不可多得的人才。

知识拓展:浣溪沙·晏殊。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

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

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第53章 刘庭式娶盲女

古时候有个人叫刘庭式,山东人,他年轻时就用功读书,准备考取功名。还没有考上时,家中父母便商议着先给他找未婚妻。当时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包办的,刘庭式不想违背父母的意思,就同意了。父母相中了乡里一户人家的女儿,婚约都订好了,但是还没有给女方家送聘礼,他们决定等到迎娶她过门的时候再送。刘庭式对这个姑娘还算满意,只等他考完科举后就完婚。

不久放榜了,刘庭式金榜题名。乡人都来给他道贺,还有不少人家托媒人给他介绍媳妇,来来往往,好不热闹。这时,还发生了一件让刘庭式一家感到难堪的事:和他有婚约的那个姑娘不幸染上顽疾,双目失明。刘庭式的父母很是懊悔,打算悔婚。不过刘庭式没有接受父母的建议,坚决要按婚约办事。

姑娘的家中并不富有,祖祖辈辈都是务农的,对于和刘庭式的婚约,他们不敢再提片言只语。刘庭式的朋友也都纷纷来劝他,让他另找一个。对于朋友们的建议,刘庭式只是轻轻笑道:“我的心已经属于她了,虽然她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但是我又怎能违背自己的内心和当初的约定呢?”

最终,刘庭式娶盲女过门,和她一起幸福地生活,白头到老。

知识拓展:科举制度。

科举是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

第54章 破镜重圆

南朝时期,陈国的乐昌公主不仅人长得十分美丽而且还十分有才华。她与丈夫徐德言感情深厚。但当时隋朝正在入侵陈国,陈国即将被灭亡。乐昌公主和徐德言预感到他们的国家将被入侵者占领,他们也会被迫离开王宫,背井离乡。战乱中,他们可能失去联系。于是,他们将一枚象征夫妻的铜镜一劈两半,夫妻二人各藏半边。相约在第二年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将各自的半片铜镜拿到集市去卖。期盼能够重逢,并将两面镜子合而为一。

不久他俩的预感就变成了现实,公元589年,隋朝军队攻占江南,消灭了陈国。乐昌公主和徐德言失散了。陈后主及皇族被虏北上,乐昌公主也在被虏之列。由于杨素破陈有功,加之乐昌公主才色绝代,隋文帝就将乐昌公主赐给杨素。杨素既仰慕乐昌公主的才华,又贪图乐昌公主的美色,因此十分宠爱她,还为乐昌公主专门营造了宅院。然而乐昌公主的心中始终挂念着自己的丈夫,终日郁郁寡欢。

第二年的正月十五,徐德言带着他的半片铜镜来到了集市上,期望能够遇见他的妻子。碰巧,有一名仆人正在卖半片铜镜,徐德言马上认出了这面镜子。他向那名仆人打听妻子的下落。当他得知妻子的遭遇后,不禁泪流满面。他在妻子的那半面铜镜上题了首诗:

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

那个仆人把题了诗的铜镜带回来,交给了乐昌公主。一连几天,她都终日以泪洗面,因为她知道丈夫还活着而且想念她,但他们却无法再相见了。

后来,杨素发现了这件事。他也被两人的真情所打动,觉得自己也不可能赢得乐昌的爱。于是,他派人找来了徐德言,让他们夫妻团圆了。

“破镜重圆”这个成语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

知识拓展:杨素。

杨素字处道,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隋朝权臣、诗人,杰出的军事家、统帅。他出身北朝士族,北周时任车骑将军,曾参加平定北齐之战。他与杨坚(隋文帝)是好朋友,杨坚做了皇帝后,任杨素为御史大夫,后以行军元帅率水军东下攻陈。灭陈后,进爵为越国公,任内史令。杨广即位后,拜他为司徒,改封楚国公。

第55章 齐襄公失信

齐襄公是春秋时期齐国的一个国君,后来的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是他的弟弟。齐襄公昏庸无度,纳自己的妹妹为妻,又连年征战,百姓早就苦不堪言。

齐襄公联合宋、鲁、陈、蔡四国打败了卫国,他便派大将连称和管至父带兵去守葵丘。

两位大将临走时问:“我们守葵丘到什么时候呢?”这时,齐襄公正吃着甜瓜,他只顾一口一口地咬,却不回答。两位大将又说:“倒不是我们受不了苦,士兵们也有家啊!”齐襄公吃完一个,又拿起一个,掂了掂,好像要知道这瓜有多重,又好像在琢磨着如何回答他们。沉默了一阵,他忽然点点头说:“好吧!等明年吃甜瓜的时候,我就派人去接防。”

第二年吃甜瓜的时候,连称和管至父都想期限到了,为什么国君不派人来换防呢?怎么办?思来想去,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派个小兵给国君送甜瓜,他自然就会记起此事。不料,这却触怒了齐襄公。他看到送来的甜瓜,顺手抄起了一个,朝着那个小兵的脑袋砸去。“啪”的一声,甜瓜摔了个粉碎,那小兵的脑前、脑后、脖子、脸上连瓤带子直往下流。齐襄公说:“若再催,我叫你们一个个脑袋就像这甜瓜一样开花。回去告诉他们,到明年吃甜瓜的时候再说吧!”

那个小兵回来一说,两位大将不约而同地脱口骂道:“昏君!”之后连称和管至父便开始谋划起兵,讨伐不守信义、昏庸无度的齐襄公,并最终把齐襄公杀死了。

知识拓展:春秋五霸。

公元前770~476年,历史上称为春秋时代。在这290多年间,社会动荡不安,战火连天。据《春秋》记载的军事行动就有480余次。春秋初期诸侯列国达140多个,经过连年兼并,到后来只剩较大的几个。这些大国之间互相攻伐,争夺霸权。历史上把先后称霸的五个诸侯称为“春秋五霸”,他们分别是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

第56章 失信丧命

刘伯温是元末明初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诗人,他不仅辅佐朱元璋建立了明朝,而且还写出了《郁离子》这本中国古代很有名的文学书。这本书中,记录了一个商人因不守信而丧生的故事:

济阳有个非常富裕的商人,有一次他乘船外出做生意。没想到,在中途的时候,他乘坐的船沉了,幸好他抓住了船上的一根浮在水中的木头。他大声呼救,这求救声正巧被一个渔夫听到了。渔夫撑着小船,慢慢地向他靠近。商人见有船在向自己这边靠拢,急忙说:“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一百两金子。”

后来,渔夫费尽周折,终于将这个富翁救了起来。上岸后,富翁整理好自己的衣裳,就想走。这时,救人的渔夫说:“你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富翁起初还想耍赖,可看见周围围观的人那么多,而且猜想自己在河中呼喊时所说的话大家都已经听到了,于是,只好从袋子里拿出十两金子,递给渔夫。

渔夫责怪这位富翁不守信,出尔反尔,旁边的人也都纷纷议论开了。富翁说:“你一个打鱼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

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富翁乘坐的船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他又急忙呼救,附近的两个渔夫听到了,急忙驾驶着小船来搭救。两人的小船不约而同地驶向富翁所在的方向,并同时到达。富翁一看,其中的一人就是自己曾经欺骗的那个渔夫。当另一名渔夫想要下水救人时,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我不会再上当了!”

最终,商人淹死了。

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渔夫是偶然的,但商人最终淹死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的信任。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

知识拓展:刘伯温。

刘基,字伯温,元末明初军事家、政治家及诗人,通经史、晓天文、精兵法。他因辅佐朱元璋完成帝业、开创明朝并尽力保持国家的安定而驰名天下,被后人比做诸葛武侯。朱元璋多次称刘基为:“吾之子房也。”在文学史上,刘基与宋濂、高启并称“明初诗文三大家”。

第57章 退避三舍

春秋时期,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异母兄长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了十九年。

后来,重耳到了楚国,楚成王设宴款待重耳,并问道:“如果公子返回晋国当上国君,拿什么来报答我呢?”重耳回答说:“美女侍从、金银珠宝,您都有了;鸟羽、兽毛、象牙和皮革,都是贵国的特产。那些传到晋国的,都是您剩下的。我拿什么来报答您呢?”楚成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这么说,但是你总得拿什么来报答我吧?”重耳回答说:“如果托您的福,我能返回晋国并当上国君,那我愿与贵国交好。假如两国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退避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如果这样还不能得到您的原谅,那我只好与您较量一番了。”

后来,重耳真的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的晋文公。晋文公整顿内政,发展生产,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起来。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交战。楚军一进军,晋文公立刻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晋军中有些将士很不解,说:“我们的统帅是国君,对方带兵的是臣子,哪有国君让臣子的理?”狐偃解释说:“当初楚王曾经帮助过大王,大王在楚王面前答应过:要是两国交战,晋国情愿退避三舍。今天后撤,就是为了实现这个诺言啊。要是我们对楚国失了信,那么我们就理亏了。”

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心理,一举打败了楚军,获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知识拓展:晋文公称霸。

晋国打败楚国的消息传到周都洛邑,周襄王和大臣都认为晋文公立了大功。周襄王还亲自到践土(今河南原阳西南)慰劳晋军。晋文公趁此机会,在践土给天子造了一座新宫,还约各国诸侯会盟,订立盟约。这样,晋文公就当上了中原的霸主,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第58章 唐太宗与囚徒的约定

唐朝贞观六年年末(632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审查京城的复核案件。太宗看到有30多个犯人被判了死刑,心生怜悯,于是他下了一道圣旨:把他们统统放回家,让他们和家人团聚,一年后的秋天回京城执行死刑。接着,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国的所有死刑犯都放回去,一年后的秋天回京城,一起问斩。于是,全国共有390个死刑犯被放回家去了。

这两道圣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说,没有狱吏跟着,也没有官府监视。这390个死刑犯,个个都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亡命之徒,现在居然可以就这样大摇大摆地回到家里享受一年的自由。不但死刑犯们不相信这是真的,就连朝中的大臣也不免纳闷:皇上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当时有人怀疑:这些死囚被释放后,还会回来吗?犯人就像逃离笼子的鸟,让他们再回到笼子里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这些人还是被判处死刑的人,好不容易有偷生的机会,没有人会傻到回来受死的。

390个死刑犯人就这样离开了监狱,回到家中,见自己的亲朋好友,享受一年的自由时光。

贞观七年(633年),这390个死刑犯,在没有人带领,没有人约束的情况下,都按时从全国各地返回京城,没有一个逃跑或隐藏的。

唐太宗没有对这些被释放的死囚采取任何强制的措施,是源于对这些死囚的信任,而这390个死囚在没有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又都按时回来听候发落,是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唐太宗的信任。

最终,太宗宣布赦免了这390个囚徒。

知识拓展:圣旨。

圣旨是中国封建社会皇帝下的命令或发表的言论,是帝王权力的展示和象征。圣旨的轴柄质地按官员品级不同,有着严格的区分。圣旨所用的材料十分考究,均为上好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富丽堂皇。圣旨颜色越丰富,说明接受封赠的官员官衔越高。

第59章 司马光剥核桃

司马光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的史学家和政治家,主持编写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在史学上有很大的影响。

司马光在六岁的时候,有一天和姐姐一起在父亲书房里砸核桃吃。核桃仁带着外皮,吃着很涩。司马光边吃边摇头,脸上露出难看的表情。姐姐便对他说:“把核桃仁外面的一层薄皮去掉就不涩了。”司马光能用石头砸开核桃的硬壳,但是对那层薄薄的裹在核桃仁外边的表皮,实在没有办法。司马光无论如何也剥不掉,就请姐姐帮忙。可是,姐姐试了好几次也没有剥掉,就失去了耐心,走开了。

司马光不愿放弃,继续用指甲剥核桃仁的外皮。费了半天的工夫,还剥不了几个。这时,司马光看到一个丫头来倒开水,就问她有没有办法。丫头就告诉他:“把核桃仁放到茶杯里,倒上开水泡一会儿再剥,就容易剥掉了。”司马光照着丫头说的办法一试,果然有效,他很容易就把核桃仁的皮剥掉了。

过一会儿,司马光的姐姐又回来了,看到桌子上放着白白的核桃仁,就问司马光:“你用什么办法剥掉外皮的?”司马光得意地把丫头教他的方法说了一遍,还说那个方法是他自己想出来的。父亲正好从外面走进来,听见司马光的话,就知道他撒谎了。父亲很生气,走到司马光身边严厉地说:“这明明不是你想出来的办法,为什么说谎?你这么小就不诚实,以后还有人相信你吗?”

父亲的话让司马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他改过自新,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知识拓展:司马光简介。

司马光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他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司马光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

第60章 乐羊子家有诚信贤妻

乐羊子的妻子是汉代洛阳有名的贤惠女子,诚实守信。虽然家中贫穷,但是她很自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便是捡来的,也坚决不要。

一天,乐羊子的妻子下地干活去了,只有乐羊子的妹妹在家。她看见邻居家的一只老母鸡跑到自己家的菜地,心想:嫂子待我像亲生妹妹一样,并且为哥哥的学业辛辛苦苦地干活,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次肉,我何不把这只鸡杀了炖给嫂子吃呢?再说,邻居不在家,又没有人知道是我捉的。

说干就干,她把那只鸡杀了。傍晚,乐羊子的妻子从田里干活回来,看到碗里的鸡肉,就问:“妹子,咱们家的鸡一只也不少,这是哪来的鸡肉啊?”乐羊子的妹妹不敢欺骗嫂子,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

嫂子听了之后,感叹道:“我们家虽然穷,但是作为一个人,无论是做什么事,都要有自己的原则。不是自己的东西,是不可以随便拿的。想一想,这也是人家辛辛苦苦养的生蛋的鸡,我们怎么能白吃呢?”说着就抓了自家一只最大的母鸡,送到邻居家,并且向邻居道歉。

还有一次,乐羊子在路上捡到一块金子,很高兴,就带回家中交给妻子。他以为妻子会很高兴,谁知道妻子见了金子,就冷冷地说:“这是从哪儿来的?”乐羊子说:“在路上捡到的。”

妻子说:“这是别人的东西,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要的。”乐羊子辩解道:“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也找不到金子的主人了,不如就留下来自己用吧。”

妻子一本正经地说:“我听说,有志气的人连名叫‘盗泉’的泉水都不喝,诚实廉洁的人对于捡来的东西也不会要。如果你为了贪图小利,把这块金子留下了,就是不诚实的表现。你得到了这块金子,却丢失了诚实守节、廉洁自律的高尚品行。”

乐羊子听了觉得非常惭愧,就把金子送回原处。

知识拓展:乐羊子妻劝学。

乐羊子的妻子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女子。乐羊子外出求学,一年之后,乐羊子回到了家里。妻子问他为什么回来,乐羊子说:“出门在外久了,想家了。”妻子听了很生气,就拿着剪刀,走到织机房,指着一块没有织完的绸缎对他说:“这绸缎是蚕丝织成的。一根丝虽然很细,但是一根一根地织下去,就会成寸,一寸寸地积累起来,就会成匹。如果现在一刀剪断,那就半途而废了;即使重新接起来再织,也要耽误不少时间,浪费许多精力。你做学问不也是如此吗?应该天天坚持,渐成学业。如果半途而废,岂不是和剪断绸缎一样吗?”

乐羊子听了,深有感悟,又背上行李,回到老师那里,整整七年没有回家,终于学业有成。 Z45J4A5h3TaCDnjG4CeBimU67hoeif3zu+UpFOT6cXscrIy7VhYvVhMADbUVbX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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