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税,多缴税
汪蔚青
2013年7月,中国足协因国足成绩不佳解聘了主教练何塞·卡马乔。随着巨额解约金而来的200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个人所得税,让足协惊呆了。这是签约前不关注合同的税负成本,到解约时意外发现面临巨额税金的典型案例。
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某企业部分收入可以自行选择享受增值税免税或零税率的优惠政策,考虑到同样是收入,但不需要缴销项税,于是该企业就随意地选择了享受免税政策,结果发现这部分免税收入对应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了。免税和零税率虽然在销项税上给企业的优惠效果相同,但在进项税抵扣政策上却截然不同,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的进项税金都不得抵扣,该企业损失巨大。
再举一个例子。某广告公司为客户提供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及投放的整体广告服务。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了一个打包的总合同,没有准确划分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和广告的投放业务在合同中的金额,于是按合同总金额一并缴纳了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现行税法,广告公司为客户提供广告服务的税目中不再包含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而仅仅指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不要小看税目的不同划分,不属于广告服务就意味着不必缴纳相当于服务额的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对于很多广告公司来说,如果能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办事,将可以节约一笔很可观的税金。
在以上的三个案例中,足协在解聘时发现了要缴巨额税,这还是知道自己有损失的情况。后两个案例中的企业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多缴税了。这种没有事先考虑到税收政策而多缴税的案例比比皆是。不懂税,难免多缴税。
现在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在设计商业模式时,很多有见地的企业家、经营者会穷其智慧想出种种方法来使新模式成为一个画得完整的圆。很多企业家和经营者在做战略决策,设计组织架构、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业务流程时,会考虑市场、客户、供应商、原材料、物流等因素,但很少有人会把税收因素也考虑进去。同样,很多并购重组、投资融资结束以后一算账,发现原来预计的收益中需要挖掉一大块利润去缴税,就快到嘴里的肉眼睁睁地没了,哪个投资者不心疼。是他们不知道企业要缴税吗?肯定不是。但是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事后诸葛亮?因为不懂税,必然多缴税。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当前,从企业外部来看,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让政府的很多政策与实际完全不符,或远远滞后于现实情况。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导致很多政策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带着明显的时效性或局限性,财税政策也具有同样的特点。这也是很多人会质疑“为什么国税总局制定的政策在各地执行的时候有很大差异”的原因。对企业而言,极具发展空间的宏观经济,也意味着企业面临着多变的前景,很多企业没有制定战略,或者无法制定战略,或者不懂得什么是战略。这种状态下的企业,想要进行符合企业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的税务管理,谈何容易?
但是,不能因为不容易就放弃。当经济发展比较平稳,企业管理也相对成熟的时候,大多数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做好税务管理也就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而已,虽然难,但也有实际效益。但在目前这种经济情况多变、政策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企业的管理人员如果懂税、善用财税政策,则真的可以给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实际效益。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那是国家给企业的红包,如果你不要,没人会表扬你,当然也没人会怪你。不懂税,一定会多缴税。
我曾经在讲课的时候举了一个例子:开车从上海去南京,有的人要将近5个小时,有的人只要3个小时就能到,而国庆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有的人甚至花了11个小时才到。那个人能比其他人提前一个多小时到,是因为行驶过程中他能安全地变道、超车。大堵车时,开车水平再好也得被堵在路上。企业经营也是一样的道理,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税务筹划才能从不断变化的宏观经济中更多地受益。在那些机制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法规基本完善,那么企业也就没有太多的筹划空间了。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更是一个亟须学习税法并把税法知识转化成生产力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