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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蒙台梭利教育法

教育理念点击

玛利亚·蒙台梭利,出生于意大利的安科纳地区,意大利第一位女医学博士。第一所“儿童之家”的创办者。她在实验、观察和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蒙台梭利早期教育法》、《蒙台梭利儿童教育手册》、《童年的秘密》、《发现孩子》,《有吸收力的心灵》等,被译成37种语言文字,许多国家设立了蒙台梭利协会或蒙台梭利培训机构,以她名字命名的蒙台梭利学校遍及110个国家。她的传记被列入12位“帮助世界的人们”传记丛书之一。英国教育家赞誉她为“20世纪赢得世界公认的推进科学和人类进步的最伟大科学家之一”。在日益重视素质教育的中国,以她的思想为基础创立的蒙台梭利婴幼儿早期教育班也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青睐。

蒙台梭利的幼儿早期教育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0岁开始的早期教育,是人的智能开发和训练的最佳时期。孩子年龄越小,智力发展的可能性越大。如果剥夺了孩子这一最佳时期受教育的权利,对孩子的发展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如果完全剥夺孩子这一早期教育的权利,孩子的智能将被无情地埋没。

第二,对孩子各种感觉训练和智力潜能的开发,有着(0—6岁)年龄段的关键期和敏感期。

第三,对婴幼儿的早期培养要坚持持续性,要把婴幼儿看作连续发展着的个性,要看到这个个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

第四,把儿童的学习活动寓以“工作”的含义。

第五,通过感觉教育(触觉、视觉、听觉、嗅觉和味觉等感官的训练),把感官作为心灵的窗户。

环境教育儿童

蒙台梭利十分重视环境,她说:“在我们的学校中,环境教育儿童。”并认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内容,而且教育方法的许多方面亦由环境决定。

所以蒙特梭利创办的其独特的教学法有两个主要的要素:一是环境(包括教具与练习),另一个是预备这个环境的教师。在蒙特梭利教育中教师被称为“启导员”,其所作的工作是为儿童准备环境,具体的讲是:确保儿童有自由活动的机会;为儿童提供适合的有秩序的教具;为儿童提供帮助,引导教具操作和活动展开的示范与说明。

蒙特梭利教师不再以讲授知识或技能为主。她是以观察与帮助者的身份出现,观察儿童生命成长的需要及其敏感期的表现,然后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活动,使儿童尽量按照其自然发展的内在规律成长。同时教师也是作为儿童环境的一部分存在,即精神、情感部分的存在。因此,作为蒙氏教师必须具备爱心,始终要能以参加活动的儿童为中心,给他们活动的自由、机会、帮助和指导。

这种环境教学法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家庭教育。只不过在家庭中预备环境的不再是老师而是家长。以观察者身份出现的人也变成了家长。

创设以儿童为本位的环境

儿童的环境与成人不同

对六岁以前的儿童而言,成人的环境与儿童的环境在大小及步调上相差悬殊,因此儿童在活动时须时时依赖成人协助。但是儿童一直都依赖成人的协助便无法完成应有的成长,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教育自己、锻炼自己。如果没有理想的环境,儿童就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能力,这样永远无法脱离成人而独立。因此,蒙台梭利根据儿童六岁以前的敏感期与吸收性心智,创设一个以儿童为本位的环境,让儿童自己生活。

给儿童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

蒙台梭利教育的首要条件是给儿童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精心创造了一个特殊的世界。她努力将儿童置于成人干涉最少,而自我教育机会最多的环境之中。这种环境不仅是物质的,还包括精神的。物质方面,在“儿童之家”每一样东西的大小都与幼儿的身材相称,并都轻巧,位置便于他们取用,用完后都小心依次放置,保持美丽、光泽与完美,对儿童富有吸引力。精神方面,教师是创造良好精神环境的使者,所以,教师必须准备自己。

第一,“需要学会沉默的能力以取代表达的技能,必须用观察取代灌输式教学;必须以谦恭取代那种自狱为一贯正确的骄傲感。”

第二,教师的仪表要有助于赢得幼儿信任和尊重,轻盈和文雅是对教师仪表的基本要求。

第三“关键是要激发儿童的兴趣,使他的整个人格都参与活动。”为此,教师必须像火焰一样用它的温暖去振奋、活跃和鼓舞所有的儿童,要想各种办法吸引儿童做各种练习。

第四不要给予儿童不必要的帮助。当儿童获得专心于某件事的能力之后,教师才可在实际生活的练习中向儿童呈现教具。一旦儿童对某种教育发生了兴趣,教师就一定不要打断他。

在蒙台梭利看来,儿童的兴趣不只是集中于操作本身,而通常是以克服困难的愿望为基础的。如果教师试图帮助他,他常会让教师去做,自己却跑开了。这种不必要的帮助实际上成为儿童天然能力发展的障碍。这些也就是传统教师与蒙台梭利式的教师的主要区别。蒙台梭利要求教师必须意识到在儿童内心深处隐藏着神秘的力量,它是儿童发展的源泉。

其次是提供适宜环境的前提。教师要观察儿童,要了解儿童的需要,要明确儿童其本身应有的能力,在对儿童及其发展的理解(儿童观和儿童发展观)的基础上,才能创造一个能给予儿童这种能力以“保护”并“培育”的环境。所以,蒙台梭利要求教师要首先学会沉默,在沉默中观察,在观察中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为儿童创设最适宜的环境,给予最恰当的引导。

但由于这个“以儿童为本位的环境”其意义并不仅只是环境,而是儿童不久将要面临未来世界及一切文化的方法与手段,因此他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充分发挥儿童的节奏与步调。儿童与成人在心理和生理方面差异悬殊,成人在一小时内的认知和感觉与儿童所经验到的截然不同。儿童以其特有的步调感知世界,获得很多成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儿童特有的节奏已成为他们人格的一部分。成人在复杂、多变的文化环境中生存时,必须愈加保护儿童特有的“节奏或步调”所需的环境。

2、给儿童安全感。人类的孩子比其他动物的成熟要来的迟,因此他们更需要庇护,当孩子的身体感到危险时,用温柔、鼓励的眼神关爱孩子,才能使他们自由、奔放地行动。

3、可自由活动的场所与用具。儿童必须依靠运动来表现其人格,尤其是他们的内心一定要与运动相结合,才能够充分获得发展。因此,需要能让儿童持续接触东西一一收集、分解、移动、转动、变换位置等可自由活动的用具与场所。

4、美对儿童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儿童最初的活动是因美引起的,所以在儿童周围的物品,不论颜色、光泽、形状都必须具有美的感觉。

5、必要的限制。儿童的周围不可有太多的教材或活动的东西。太多的东西反而使儿童的精神散乱迷惑,不知该选择何种教材或从事何种活动。以至不能将精神集中在对象物上。为避免儿童做不必要的活动,而导致精神疲惫、散漫、教材及活动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限制。

6、秩序。儿童的秩序感以两岁为高峰,其后的数年间,儿童的秩序是极特殊的,这个时期秩序感与儿童的关系就象鱼和水、房子与地基。事实上,儿童会以秩序感为中心,运用智慧,进行区分、类比的操作,将周围的事物加以内化。要是没有秩序的话,一切事物将产生混乱,儿童会因而失去方向感。所以,秩序必须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

7、与整个文化有连贯性。所谓“秩序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就意味着秩序应包含于拓展儿童智慧的教材中。这种秩序可使儿童能真正认真地去进行“真实的生活”。能够独立专注于自己世界内活动的儿童,才能真正在下一个阶段的成人世界中活动。

混龄教育——让一岁到六岁的孩子在一起

误区:混龄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发展

传统的教育理念认为,同龄的孩子在一起游戏或者学习更容易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因为他们的发展水平差距有限,教师更容易掌握儿童的发展状况,从而提供一个更合适的发展空间。而混龄班中不同年龄的儿童的角色是固定不变的,岁数大的儿童总是以哥哥姐姐的位置自居,一直是处于照顾别人、比别人强的地位;而年龄小的孩子则永远是弟妹。始终处于被照顾关爱、弱者的地位。

混龄教育更能丰富儿童的情感

不同年龄幼儿间的互动对其智力,特别是思维能力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当不同年龄幼儿间发生认知冲突时,年长幼儿充当了“小老师”的角色,给弟弟妹妹讲解他们掌握的知识,这促使他们更深入地理解知识,牢固地掌握技能技巧。当然,这里所说的混龄教育仅限于幼儿园阶段。

在混龄教育活动中,不同年龄的幼儿在一起玩耍,增加了群体互动的复杂性和层次性,与异龄同伴交往带来的角色、心理体验和沟通方式的变化对幼儿提出了新的人际挑战。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变化,幼儿个体的角色也在不断变化,在这里是弟弟或妹妹,在那里可能就是哥哥或姐姐,这种变化促使他们不断适应和接受新的角色。混龄教育为幼儿创造了一个较为复杂的、动态的小型“社会环境”,为幼儿情感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源泉。

混龄教育为幼儿提供了丰富的情感体验的机会。由于年龄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能力差异和经验差异,每个幼儿都拥有区别于以往的角色和地位,不得不面对复杂的关系情境。在混龄教育活动中,一名幼儿既可以是老师的学生,又可以是其他幼儿的弟弟妹妹或哥哥姐姐,还可以是同龄人的伙伴,这些角色变化既让幼儿体验到年幼幼儿对年长幼儿的尊重、敬畏、钦佩或嫉妒,又让幼儿体验到年长幼儿对年幼幼儿的关心、爱护或轻视等,这些复杂的情感体验给幼儿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在混龄教育活动中,我们既要为幼儿提供情感体验的机会,培养幼儿对各种情感的敏锐性,丰富幼儿的情感世界,又要防止幼儿过多体验不健康的情感,如嫉妒、傲慢、轻视等,把幼儿的同伴关系引向关怀、互助的方向,为幼儿健康人格的形成打好基础。

混龄教育增强了幼儿对积极情感的敏锐性和对消极情感的承受能力,锻炼了幼儿的情感控制能力,扩展了幼儿情感体验的范围。年长幼儿的积极行为为年幼幼儿提供了良好的榜样,并由于年龄的相近而更具感染力;年幼幼儿通过与年长幼儿的交流可逐步克服自己的消极情感如胆怯、任性等;年长幼儿也因为榜样的自我心理暗示,愿意在与年幼幼儿交往的过程中自觉展现积极情感如谦让、耐心等,克服任性、霸道等消极情感。同时,教师也需要积极引导,帮助幼儿克服消极的情感体验,加强幼儿对积极情感的认同和渴望。

抓住敏感期,尊重孩子成长的步调

敏感性使儿童以一种特有的强烈程度接触外部世界。在这一时期,他们能轻松地学,会每样事情,对一切都充满着活力和激情。

敏感力是自然赋予生命的力量

蒙台梭利认为,自然赋予正在发育成长中的生命特有的力量。一个“人”或其他有知觉的生命个体在生命的发展过程中,会对外在环境的某些刺激产生特别敏锐的感受力,以至影响其心智的动作或生理反应,而出现特殊的好恶或感受,这种力量的强弱,我们称之为“敏感力”。

蒙台梭利所称的“敏感期”是指这样的一段时期,当敏感力产生时,孩子在内心会有一股无法抑制的动力,驱使孩子对他所感兴趣的特定事物,产生尝试或学习的狂热,直到满足需求或敏感力减弱,这股力量才会消逝。

因此,对孩子各种感觉训练和智力潜能的开发,要最重要的就是要尊重孩子成长的步调,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关键期和敏感期挖掘潜能的任务,进行不同的训练方法。作为教师和家长,要懂得和了解这些具体的问题,根据孩子的年龄段,进行系统的、分阶段的、有侧重对孩子进行智力培训和潜能开发。

另外,敏感期的教育我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孩子是个有能力的个体,我们应该充分地尊重他。蒙台梭利认为,孩子是具有能力的天生的学习者。他们会循着自然的成长法则,不断使自己成长为“更有能力”的个体。

2.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成长速度不同,敏感期出现的时间也不一样。因此,我们应该细心观察敏感期的出现。

3.布置丰富的自由的环境。我们应该在孩子的某项敏感期出现时,就已经为孩子准备好了一个能满足他成长需求的环境。

4.在自由中发现儿童。蒙台梭利认为,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干涉孩子的活动,当然,这并不是丢下孩子完全不管,而是应该把我们的引导变为隐性的。让孩子在自由的环境中自由探索、尝试。

蒙台梭利的九大敏感期

蒙台梭利根据对婴幼儿的观察所研究,认为儿童有九大敏感期,这其中主要以语言敏感期、秩序敏感期、感官敏感期和动作敏感期为主。

语言敏感期(0~6岁)

婴儿开始注视大人说话的嘴型,并发出呀呀学语的声音,就开始了他的语言敏感期。学习语言对成人来说,是件困难的大工程,但幼儿却能容易地学会母语,正因为儿童具有自然所赋予的语言敏感力。因此,若孩子在两岁左右还迟迟不开口说话时,应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是否有先天障碍。

0—1岁是宝宝言语形成的准备阶段。

蒙特梭利认为孩子2岁以后进入了“语言爆发期”,不但会自言自语,也特别会模仿成人说话,就如同模仿人说话的鹦鹉般。

这个时候,父母可以收集孩子的照片或剪下一些孩子有兴趣的图案做成小书,是引导孩子进入阅读最佳的材料。当然字数不要多,语句的设计要简单、扼要、有趣。

在儿童语言发展的关键期,父母一定要引导孩子喜欢与环境沟通的意愿,从谈话中肯定孩子的声音和语意。对孩子说话要慢,嘴形明确,语音清楚。

还要让孩子处于充满成人沟通的语言环境中,并赋予生活中每一件例行的事与使用物品的正确语言,且不厌其烦地说给孩子听。

最重要的是要避免模仿孩子错误的语句,当孩子说不清楚时,不要认为可爱而故意模仿,这样会阻碍孩子学习正确的语言。

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前面《卡尔·威特全面教育法中》有详细的论述。

秩序敏感期(2~4岁)

秩序要素是蒙台梭利环境中的第二个重要要素。蒙台梭利从发展观点出发,认为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中最重要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幼儿正处在不断成长,发展,变化的过程。这是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极端敏感的时期。

幼儿对秩序的敏感力主要表现在对顺序性、生活习惯、所有物的要求上。

我们知道,每一种事物都有一种特定的形式。比如圆桌就是四条腿上面有一个圆圆的扳子,而人则是肩膀上面有一个椭圆的脑袋,脑袋前面有两只眼睛,眼睛下面是鼻子,鼻子下面是嘴巴,竖着的两条腿,直立着走路。儿童出生以后,他们就会观察生活中的这种有形形式,比如,环境,物品的颜色,形状,摆放的位置,人们的声音,脸面的表情等等。

蒙台梭利就把事物的这种有形形式称为“秩序”

儿童把他出生时所在的环境里的物体和人的形式,固定为自己的秩序形式,这种形式就是他对秩序的需要和认识。蒙台梭利认为如果成人未能提供一个有序的环境,孩子便“没有一个基础以建立起对各种关系的知觉”。当孩子从环境里逐步建立起内在秩序时,智能也因而逐步建构。反之,如果这个秩序被打乱,儿童就会生病。

蒙台梭利提醒家长,千万不要小瞧秩序被打乱后孩子的焦虑和痛苦。如果任凭这种痛苦持续下去,那就很可能在他心理留下伤痕,等他长大了之后,也会常常莫名其妙地焦虑和痛苦,使他不知道为什么焦虑为什么痛苦,因为这种焦虑和痛苦已经成为他的潜意识了。

感官敏感期(0~6岁)

孩子从出生起,就会借着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感官来熟悉环境,了解事物。三岁前,孩子透过潜意识的“吸收性心智”吸收周围事物:3~6岁则更能具体的透过感官判断环境里的事物。因此,蒙特梭利教学法的核心是感觉训练,他设计了许多感官教具。如:听觉筒、触觉板等以敏锐孩子的感官,引导孩子自己产生智慧。

动作敏感期(0~6岁)

某一时期,宝宝突然某种动作发展比较迅速,比如他突然知道该把东西往嘴里塞,喜欢捏东西,到处爬,会走了到处走等等。这些都是动作敏感期的表现。在这个时期,除了大肌肉的训练外,蒙台梭利则更强调小肌肉的练习,即手眼协调的细微动作教育,不仅能养成良好的动作习惯,也能帮助智力的发展。

对于宝宝来说,头部运动是他主动了解世界的唯一途径。所以在宝宝2~3个月的阶段,爸爸妈妈要注意:不要将宝宝包裹得过于严实,以免妨碍他脖子的转动;竖抱的时候,要托住宝宝的脖子;当宝宝仰卧时,不要在周围堆放太多的东西,以免影响他的视线;在宝宝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小玩具的左右摆动,来吸引宝宝做头部的动作。玩具和宝宝眼睛的距离是20厘米,摆幅在50厘米左右,移动要缓慢。

坐可以让宝宝有更大的空间进行头部转动。一般,在6~7个月之间,是宝宝学习“坐”的主要时期,这当中可以细分为3个步骤:

在这当中,爸爸妈妈要特别小心的是:宝宝虽然能坐,但是由于肌肉发展不完全,动作不熟练,他随时都会后仰,必须有成人监护。宝宝不适宜久坐,刚开始只能坐10分钟,渐渐可以增加5分钟,每次不能超过30分钟。

爬这个动作对于发展宝宝的前庭平衡感觉最有助益。

爬行可以很好的促进宝宝的行走动作,但是爬行和行走也是一对矛盾。爬行很好的宝宝有可能太依赖于爬行动作,而不喜欢站立行走。爸爸妈妈对此不必担心,这是正常的。爸爸妈妈可以经常拉着宝宝的手引导他站立行走,同时利用一些小玩具、小游戏对他站立行走的动作加以鼓励,以引导宝宝多走路。

两岁的孩子已经会走路,最是活泼好动的时期,父母应充分让孩子运动,使其肢体动作正确、熟练,并帮助左、右脑均衡发展。

对细微事物感兴趣的敏感期(1.5~4岁)

进入对细微事物感兴趣的敏感期的宝宝会突然对一些细小的东西产生兴趣,比如土里的小昆虫、衣服上的细小图案、地上的烟头等产生兴趣。

发现宝宝有这些行为的时候,父母不要因为怕脏或者其他原因而限制他的行为,相反,要引导他好好探究,帮助他养成敏锐的观察力。

社会规范敏感期(2.5~6岁)

两岁半的孩子逐渐脱离以自我为中心,而对结交朋友、群体活动有了明确倾向。这时,父母应与孩子建立明确的生活规范,日常礼节,使其日后能遵守社会规范,拥有自律的生活。

书写敏感期(3.5~4.5岁)

儿童早期的阅读与书写能力较弱,因此,一方面在感官上要对大量信息感知的重复性积累;另一方面在肢体动作上要不断学习,使大肌肉、小肌肉得到充分锻炼,通过手眼协调运动与熟练操作灵敏性的学习促进大脑神经的发育和发展,从而加速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动手书写能力。

阅读敏感期(4.5~5.5岁)

孩子的书写与阅读能力虽然较迟,但如果孩子在语言、感官肢体等动作敏感期内,得到了充足的学习,其书写、阅读能力便会自然产生。此时,父母可多选择读物,布置一个书香的居家环境,使孩子养成爱书写的好习惯,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文化敏感期(6~9岁)

蒙台梭利指出幼儿对文化学习的兴趣,萌芽于三岁,但是到了六至九岁则出现探索事物的强烈要求,因此,这时期“孩子的心智就像一块肥沃的田地,准备接受大量的文化播种。”成人可在此时提供丰富的文化资讯,以本土文化为基础,延伸至关怀世界的大胸怀。

尊重儿童成长的自然法则

蒙台梭利根据儿童自身天然的特点及成长要求,在自由与快乐的学习环境中,达到教育的目的。

她说:“在探索儿童心灵世界的这件事上,成人切记不要用自己的角度,或以自我为中心。如果成人以自我为中心,去观察与儿童心灵有关的所有因素,只会增加对儿童的误解。”

蒙台梭利强调儿童是和成人截然不同的独立个体。成人必须重新看待孩子,发现孩子存在的价值,而不是任意将自我意识强加在孩子身上,而抹灭了儿童的人格意识。

蒙台梭利以科学观察、验证的精神,发现了儿童成长的自然法则——儿童具有自我学习,使自己趋于完善的潜能,也就是说孩子致力改善他自己。

激发儿童“内在智慧潜能”

误区:只管给予,不管孩子需要与否

我们很多家长把一切最好的给孩子,可我们有没有考虑过所给的,是不是目前他需要的?所安排的,又究竟是不是他喜欢,而且能接受的?这些对于他的心性、头脑又有什么帮助呢?“孩子需要些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实在值得我们一再地探索。我们可能在他未出世前就看过一些书,懂得某年龄阶段的孩子,会有什么样的一般发展情况。但,关于这些原则和自己宝宝发展的情况是否完全相符我们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话“小孩子的潜力无穷,愈早开始愈好!”这句话倒真的说出了两件事实:“小孩子的潜力的确深不可测”;“学习是愈早愈好,不能耽搁孩子的智力成长。”得当心的是:两句话合在一起,并不意味着可以倾箩筐似地拼命灌输。恨不能把你二、三十年的知识和对他的期望,一下子全灌到孩子的骨子里去。这样的作法,只不过反应出父母急功近利的心态,最容易造成孩子只会死背死记、不能思想的结果。弄不好,十个就有八个孩子,被这种作法逼得“怕上课,怕上学”,如果这时候父母还不警觉,甚至于加上“打骂教育”,弄得孩子逐渐变成怕父母、怕老师,厌恶学习、讨厌书本,那就糟了!

儿童不是成人进行灌注的容器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不断发展的,无穷的“内在生命力”和“内在智慧潜能”。她认为,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内在智慧潜能”的发展,及时发现孩子在各个方面的智慧潜能的自发倾向,并及时加以捕捉和诱导,使其得到强化和发展,如果这种倾向被忽略,则可能失去它们再出现的可能性。发现和测试孩子的智慧潜能,是教育者认识孩子天才趋向的武器。但儿童不是成人进行灌注的容器,也不是可以任意造型的泥塑,教师和父母必须观察和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从他们智力的本质入手,训练他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同时提高他们认识自己、改造自己的能力。蒙台梭利提出的观点说明,那些智力出众的人,都是在改造某种状态的同时,不断改造自身、自我发展的人。

然而由于成人不适当的引导或环境的影响,孩子会出现偏差行为,如不整洁、不顺从、怠惰、贪婪、自我中心等等,因此蒙台梭利强调环境和成人的重要性,如果我们不能看见孩子的本来面目,将无法协助孩子正常地发展。

直捣孩子的内心深处

蒙台梭利强调,为了使孩子能得到正常的教育,大人应该细心地直捣孩子的内心深处,探索出他们需要什么?喜爱的又是什么?尤其要链接自己的宝宝他能接受的又是什么?能够了解孩子,才能帮助孩子;能够知道应该如何给,如何爱,才不会由于您给得“多”了,爱得“过”了,反把他逼出问题来。

教育要信专家,但又不能完全信专家,因为教育是延续的,需要积累的,同时又是非常个体化的,它必须依赖于妈妈对宝宝的了解,在这个基础上对宝宝施行有针对性的个别化的教育。教育没有一个人人可以套用的模式,找不到一把万能的金钥匙,只能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孩子是一个充满着多变性的个体,自然的体型、行动、认知与精神发展上,都和已经定型的“大人”不同,二者无法站在同一的情况上。大人不能不经细察,就枉自以自己已经定型的标准与头脑,来否定孩子的奥秘,自作主张地判决孩子的想法和需要。再者,想要了解孩子,就必须以多观察,来了解他成长的法则。及时发现他的特长与注意的重心,按照宝宝的天性来养育宝宝,每个妈妈都可以成为非常成功的教育家。我们当然无法以横切树木的方式剖析儿童,更不能将他像小老鼠一样关在实验室里作试验。但是可以经由多方的观察处显行为,发现孩子的生长法则,推敲出他的真正需要;然后更进一步地针对发现的结果与孩子的需要,研讨出“对症下药”的教育方法,用最适当的安排,满足孩子内心的需要,尊重自然的规律,尊重孩子的天性,按照孩子的天性来施行你的教育策略。自动地产生“去尝试”的喜悦,和大人所谓的“学习意愿”。

教育要以自由为基础

自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原理。蒙台梭利在教育上公认的贡献之一就是为自由下了明确的定义。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其教育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本质的前提。

“自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幼儿只有在自由的气氛中才能将自我淋漓尽致的显现出来。我们老师的责任就是观察儿童的心智发展,从而帮助她发展,就应必须给幼儿提供一个自由及开放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来观察幼儿。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这样,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

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的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纪律不是限制

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人如像哑巴那样的安静,像瘫痪的人那样的一动不动,不能算是有纪律的,这种人是在被“消灭”。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她说:“一般学校给每个儿童都指定一个位置,把他们限制在自己的板凳上,不能活动,对他们进行专门的纪律教育,要求儿童排队,保持安静等等。这样的纪律教育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因为纪律的培养不能靠宣传和说教也不能靠指责错误,而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她认为儿童的活动应当是自愿的,是一种自然的潜在趋势,不能强加给他们。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她多次强调一个有纪律的人应当是主动的,在需要遵守规则时能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靠屈服于别人。

给予孩子真正的自由与纪律

关于自由

自由是蒙台梭利环境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爱的活动。

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相信,要给予儿童所需要的自由就必须要儿童的人格先有健全的发展及建构,这其中包含的内容有独立、意志与内在纪律。首先,应该对儿童个人自由的积极表现加以引导,使他们经历这些行为而达到独立……无论是我们家长还是老师,总是习惯性的替幼儿做一些事情,害怕会出现什么危险,尤其是家长们总是不放心,不让孩子动这个,不让动那个,从而限制了孩子的独立、自由性,也就错过了很多对他们有益的自发性活动。所以,无论如何我们对儿童的责任就是帮助他们依照自身所需要做的事情来完成有益的活动。其次,我们必须帮助幼儿发展他们的意志,借助激励的方式来完成自己选择的事情,但我们成人必须注意,不能以自己的意志来代替儿童的意志,而限制了他们自己的选择。蒙台梭利环境给予儿童自由,儿童便拥有了独特的思想行为,能够确定自己的行为对自己或别人有哪些后果,增加了自信心,使幼儿整个身心得到放松,快乐。

关于纪律

因此,我们应该给儿童创设一些建构性的工作,让他们通过建构工作来达到纪律的发展。比如,我们在进行长棒与数棒进行建构时,孩子们的注意力是非常集中的,同时扩散了幼儿的思维,这样在无形之中就加强了对儿童纪律性。为了建立纪律,首先,必须建立帮助幼儿对善恶的分辨,对儿童的任何破坏性及利己的行为严格的限制。所谓儿童的自由,应该是在不违反共同利益为原则,如果出现触犯他人或骚扰他人的行为,甚至一些粗暴的行为都要加以限制。儿童可以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但是一些不利因素一定要排除,因为这些都会限制儿童的自由,在形成纪律的过程中,蒙台梭利和卢梭一样,完全排斥了“说理”的作用。她认为,幼儿仍处于潜意识向有意识的过渡阶段,成人的说教不会奏效。此外,采取强制命令去束缚儿童将压抑儿童的个性,这是违反自由原则的。所以老师或家长不能武断地规定工作,同时幼儿在遇到困难时,不应过早得去干涉,而是仔细观察孩子们自己的解决办法。

儿童也有自己的工作

“工作”是蒙台梭利教育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其实质和成人的工作是截然不同的,它是一种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活动。在蒙特梭利教室中,孩子将独立完成他的“工作”,就算期间发生了错误,也不会有成人帮助孩子纠正错误,而是让他们自己去找到错误的地方,自己改正错误。因其自由、自主、自助的特性,工作和游戏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它又不等同于游戏。

工作能促进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儿童喜欢“工作”

误区:工作是大人的事情

我们的传统教育观念认为:工作仅仅是大人的事情,它依归现实,创造财富。而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游戏与乐趣,而这些几乎与工作无关。

儿童乐于工作

蒙特梭利认为孩子具有学习的能力和需求,且把这种学习活动称为“工作”蒙台梭利声称在“儿童之家”发现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实,即儿童竟然乐于“工作”。儿童喜欢操作教具,并从教具中得到满足与乐趣,毫无厌恶与疲倦的表情。她说:儿童的工作欲正象征着一种生命的本能。蒙台梭利认为“人是通过工作而塑造自己的”。“儿童通过运动的生长,他那建设性的努力构成了一种在外界环境中发生的真正工作。”

蒙台梭利所说的工作是儿童在“有准备的环境”中,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活动,是一种自由、自主、自助的活动,是满足儿童内在活动需要的活动,是儿童喜欢并乐在其中的活动,是一种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活动。蒙台梭利认为,幼儿期的各种感觉练习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等自发的活动,都是工作。并且认为3—7岁幼儿的发展是在“工作”中实现的。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工作和成人的工作性质是不同的。它是儿童的自由活动,是非强制性的。它不是为了实现一个外部目的,也不遵循劳动效益规律。儿童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儿童把大量的精力消耗在一个满足其内在需要的目的上,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工作有以下特征:

(1)遵循自然法则,服从内在的引导本能;

(2)无外在目标,以“建构为人”或称自我实现,自我完美为内在目标;

(3)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性与建构性的工作;

(4)须独立完成、无人可替代或帮助完成;

(5)以环境为媒介来改进自己,形成自己与塑造自己的人格;

(6)以自己的方式、速率进行,为自己的内在需求而重复。

不要打扰儿童的工作

泥巴并不脏

一团泥巴,大人往往嫌脏,而孩子却爱不释手。很多父母看见孩子玩泥,往往当场打断孩子并加以训斥。这些年轻的父母片面的理解泥巴弄脏了衣服和手,会该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烦。却不知儿童并不是单纯地玩泥巴,而是在认真完成一种工作。它可以让孩子发挥自己的兴趣,塑造出各种不同形状的小玩具。

工作有着其他活动不能替代的作用

蒙台梭利认为不能打扰儿童的工作,是因为工作还有着其他活动不能代替的作用。

1.蒙台梭利,工作有助于儿童肌肉的协调和控制。幼儿一般缺乏正确支配自己行动的能力,这也是儿童不能遵守纪律的原因。

2.工作有助于培养意志力。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全神贯注于作业是培养意志的一个途径。在工作过程中,对意志的激发和抑制的能力就可得到发展。

3.工作有助于培养独立性。她认为,如果儿童沉浸于工作,他们就会学会“依靠自己”,从工作中获得乐趣,满足自己的欲望。蒙台梭利还认为,儿童还能在工作中学会尊重他人的工作权力及懂得“善”和“良好的规范”。

不要打扰儿童的工作

蒙台梭利认为,工作是人类的本能与人性的特征。

因此当孩子严肃地做面前那件工作时,你千万不能认为那是毫无意义的,在蒙台梭利看来,“工作”的目的是训练孩子的手眼协调,做事聚精会神,而且能有秩序地完成一件工作的能力。同时也借着四肢的活动,使孩子的人格、智力与体能同时得到发展。

另外,许多孩子的注意力持续时间很短,而且难以培养他们长时间注意某物,因为小孩根本就无法象承认一样集中注意力。要帮助孩子保持长久的注意力。因此,你能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在孩子醉心于某事的时候打搅他。不要介入,直到他的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事情上。然后,一定要为他刚刚完成一件出色的工作而赞扬他。

所以,即便是孩子专心地在玩泥巴,你看到之后都应该高兴。虽然他手上、脸上、衣服上都脏,但在他内心却是干净而高尚的,因为孩子聚精会神地玩泥巴,是因为他有股内心的“需要”,需要有东西,让他们的双手不断地活动,接触事物、体验感觉同时发展智能。

这就象孩子喜欢涂鸦一样,或许刚开始,他想画一匹马,可最后你还是看不出来他到底在画什么。玩泥巴也一样,开始他怎么也捏不出一个象样的东西,你千万不要着急那只是因为他手脑并不能完全协调。只要坚持一段时间,你就会惊奇地发现,他已经会运用方法,东补一块、西捏一点,似乎已经有些物体的雏形了,这表示他的手脑对于“捏握”这件事已经逐渐协调、逐渐配合了!

幼儿当然不会总是专注于玩泥巴一件事情,或许几个月后他突然对其他的东西感兴趣了,那就表示他的“内在需要”又导引他往另一个眼、脑和小肌肉协调的发展途径去了。 ghWdJHRdMX+IfYFWUlpzVV0ttlJFFB8g23MYuF+Ic9+n/eTjxEd5lPqQ3kzwa+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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