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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陌生人(短篇快看)
托马斯·哈代

三个陌生人

托马斯·哈代

在悠然逝去的数百年间,英格兰农业区历经沧桑,昔日风貌大多已不复存在,但个别景象依然保留如初,未发生多大变化。譬如,位于高地的丘陵峡谷依然草木茂盛、金雀花遍地——这些地方向来被称为母羊牧地,遍布于南部和西南几个郡的大部分地方。这一带人迹罕至,一片荒凉,偶尔能见到的不过是孤零零的牧羊人居住的小屋。

五十年前,就是在这样的丘陵地带,孤零零地矗立着这样的一间小屋,也许现在还立在那儿。小屋虽看上去荒凉,但据实际测算,离郡里的一座城镇还不足五英里,然而这样近的距离对小屋并无太大影响。在霜冻、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持续时间长的季节里,五英里长的崎岖山路,足以使不愿与人交往的古希腊哲学家提蒙及所向披靡的尼布甲尼撒二世这样的人闭门不出。天气晴好的时候,这小屋更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难以引起诗人、哲学家、艺术家等 “构想人间乐事” 之人的兴趣——这些人本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这些荒凉的住所往往利用古旧的土营地、古坟和树丛顺势而建,至少也会用到一段枯干的老篱笆。本篇故事里讲的小屋却完全没有依靠这类东西,四周一片荒凉,毫无遮挡,人们称之为 “高鸦梯” 。这间小屋之所以建在这里,唯一的解释可能是附近有两条垂直相交的小径,大概足有五百年历史。因此,这间小屋的四面都饱受风雨的洗礼。尽管每当刮风的时候,这里也必然刮风,每当下雨的时候,这里都大雨滂沱,但峡谷冬季的各种霜雪严寒天气并不像低地居民想象的那样恶劣可怕。湿冷的白霜并不像洼地中那样肆虐,霜冻也很少那么严重。牧羊人及其家人租住了这间房子,人们都同情他们饱受风雨之苦。但他们却说,与从前住在山谷里的小溪旁边时相比,他们嗓子沙哑多痰的毛病总体上好多了。

一八二几年的三月二十八日夜,正是一个令人不禁要向牧羊人一家表示同情的夜晚。铺天盖地的暴风雨就像森拉克之战与克雷西之战中使用的长箭一样,猛击墙壁、斜坡和篱笆。羊这类的室外动物无处躲藏,只得屁股迎着风站在雨中;小鸟试图在参差不齐的荆棘上栖息,结果尾巴被吹得像里朝外的雨伞。小屋的山墙顶部湿得一块一块的,顺房檐儿滴下的水打在墙上噼啪作响。不过,此时同情牧羊人可太不合时宜了,因为这个兴高采烈的乡下人正在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庆祝二女儿受洗。

客人们是在下雨之前到的,现在他们都集中在小屋的主室,即客厅里。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晚上,在风雨大作的八点钟,只要向房间扫那么一眼,便立时会觉得这是个再温暖舒适不过的安乐窝。壁炉上方悬挂着很多羊角,没有根部的羊角,打磨得异常光亮。羊角的曲纹风格各异,有的年代久远,上面刻着传统家庭《圣经》里的族长形象;有的则是最新潮的,是上次去羊市上买回来的公认流行款式。这些装饰昭示了主人的职业。房间里点着六根蜡烛,插在只有盛大或神圣的日子及家庭宴会上才用的烛台里,烛芯只比外面包裹的蜡略矮。这些蜡烛散布在房间的不同位置,其中两支摆在壁炉架上。蜡烛的摆放位置是有讲究的,摆在壁炉架上往往意味着家庭聚会。

炉床里,后面是作底火的一大块烧透的木头,前面是一把蒺藜烧得噼啪作响,像傻子的笑声。

这里聚了十九个人。五个女人,身着颜色艳丽的礼服,坐在靠墙的椅子上;女孩子们无论害羞与否,都坐在靠窗的长椅上;四个男人,其中有篱笆工查利·杰克,教区牧师伊莱贾·纽,附近的乳牛场主约翰·皮彻,也就是牧羊人的岳父,都懒散地靠在高背长椅上。一个小伙子和一位姑娘坐在角落里的壁橱下交谈,脸上都挂着羞涩的红晕,因为他们在试探着与对方订下终身大事;一个五十岁或更老些的订了婚的男人心神不宁地转悠着,想法子一点一点接近他未婚妻待的地方。大家都沉浸在愉快的气氛中。谁也不受陈规旧礼的约束,这种气氛也因此更加浓厚。他们交谈着,相互肯定对方的主张有见地,每个人都非常轻松。在场大多数人的举止真可谓高雅尊贵、沉静自然,因为没有人表现出要增长见识,出人头地,甚或成就一番惊天伟业的架势,这种想法时下总是扼杀人的蓬勃朝气与温文尔雅,但社会最顶层与最底层的人除外。

牧羊人芬奈尔遇上了桩好婚事,妻子是不远处谷地一家乳牛场主的女儿,过门时兜里揣了五十几尼 [1] ,一直留着没花,以备生孩子后急需之用。今天的聚会采取什么形式,这个节俭的女人费尽了心思。让大家坐下来聊天固然有其优势,可只安静悠闲地坐在那儿,男人们就会疯狂饮酒,有时甚至非把屋子里所有的酒喝干不可。另外一种办法就是举办舞会,这虽然可以避免前面说的大量消耗好酒的问题,但消耗美食的问题又随之而来,因为跳舞的运动量不小,舞者的胃口势必大增,从而使食物贮藏室惨遭劫难。牧羊女芬奈尔于是决定采取折中的办法,两项活动交替进行:一会儿翩翩起舞,一会儿聊天唱歌,以防任何一种情形发展过度,失去控制。但这种安排完全是她自己的精打细算罢了,她丈夫却不拘泥于这些小节,一心想着最大限度地展现他的热情好客。

小提琴手是个这一片儿土生土长的男孩子,大约十二岁,吉格舞曲和里尔舞曲都演奏得极其熟练。只是他手指短小,需要不断地在高音区与第一把位之间来回切换,拉出来的声音就不那么纯正。七点钟的时候,小男孩吱吱嘎嘎的刺耳演奏声就已经开始了,伴着教区牧师伊莱贾·纽用蛇形号吹奏出的嗡嗡的低音,这可是他精心考虑后带来的最心爱的乐器。大家随即跟着舞曲跳起舞来,芬奈尔太太私下里嘱咐两位乐师:舞曲的演奏时间无论如何不能超过一刻钟。

可伊莱贾和男孩只顾激动地演奏,把芬奈尔太太的指令完全抛在了脑后。再加上舞者中有个叫奥利弗·贾尔斯的十七岁男孩被他的三十三岁美女舞伴迷住了,无所顾忌地递给乐师们一枚金币,贿赂他们只要有气力就一直演奏下去。芬奈尔太太看到客人狂舞之后脸上已经开始 “热气腾腾” ,就走过去轻轻地碰了碰小提琴手的胳膊肘,还用手摸了一下蛇形号的管口,可两位乐手毫不理睬。倘若干涉得太明显,又怕丢了和善女主人的名声,芬奈尔太太只得作罢,无可奈何地坐在那里。就这样,客人们跳得越来越疯狂,仿佛行星沿着轨道移动,从远地点到近地点,时而径直向前,时而逆向后退,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房间里头那座走时准确的时钟走完了一小时。

芬奈尔家的聚会在欢快的气氛中进行着,而此时屋外漆黑阴沉的夜幕下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将对本次聚会造成极大影响。正在芬奈尔太太为舞者的愈发疯狂忧心忡忡时,有个人影从远处城镇的方向朝高鸦梯所在的这座孤山走来。这个人沿着一条人迹罕至的小道一刻不停地在雨中大步前进,再往前走就接近牧羊人的小屋了。

那天正赶上差不多满月的时候,所以天空中虽然布满了大片湿淋淋的乌云,室外一般的东西还是很容易看清。苍白暗淡的月光照在这个孤独的夜行人身上,他身形矫健,虽然从步态可以看出已经过了身手最灵活的年纪,但也并非到了需要时无法迅速行动的程度。大概估计,他四十岁左右。他看着挺高,但征兵军士之类的惯于靠眼睛判断身高的人会察觉到,他看着高主要是因为瘦削,其实高不过五尺八九。

他虽然步履平稳,但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就像一个人凭感觉向前摸索;尽管他穿的其实不是黑色等深色系的外套,但他身上的什么东西让人感觉他天生属于黑衣一族。他的衣服是粗布做的,靴子底下钉着平头钉,可走路的姿势却不像这样穿戴、惯于走泥道的农民。

等他到达牧羊人家院前,雨就落下来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雨跟过来了,而且越下越猛烈,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牧羊人家的小屋在铺天盖地的狂风暴雨之中,成了一块独有的、遮风挡雨的小天地,使他不由得停了下来。牧羊人家最显眼的建筑物就是一座空猪栏,坐落在没有围栏的花园一角。这一带的庭院不讲究遮丑,没有哪家会刻意对传统的房屋临街面进行修饰,来掩饰院中不雅观的东西。赶路人的目光被猪栏墙上湿石板的光亮吸引过来。他转到这座小建筑物旁,发现里边是空的,便站在单坡屋顶下避雨。

他站在那儿时,邻近房子里传来蛇形号低沉浑厚的嗡嗡声和小提琴轻盈的旋律,听起来俨然就是在给雨落大地的各种声音伴奏:飞雨飘落在草地上的阵阵悉率声,敲打在园中卷心菜叶上的啪啪声,滴落在十来个蜂窝上的隐约的咝咝声,以及顺着屋檐淌下的水砸在墙角下一排水桶和平底锅里的噼啪声。对于高鸦梯这样地势高的住户来说,日常生活中的大难题就是缺水,偶尔赶上下雨就要拿出家中所有的容器来接雨水。这些居住在高地的人家如何节约再利用肥皂水和洗碗水,方法可能千奇百怪,但对干旱的夏季而言是绝对必要的。不过在这个季节,水就没那么紧缺了,只接上天赐予的水就可以做到储备充足。

终于,蛇形号的吹奏声停止,屋里静下来。这一停把这个孤独的夜行者从遐思中唤醒,他从猪栏旁走出来,顺着小道走向房门,显然有了新的想法。到了门口,他的第一个举动是在那排接雨容器边上的一块大石头上跪下来,足足喝了一大口雨水。解了渴,他站起来抬手要敲门,又停下来,眼睛盯着门板。可黑漆漆的木板无法向他透露任何信息,很显然,他一定在想象着门内的情景,似乎希望以此估量出屋里可能发生的一切活动,以及它们会不会影响他进门。

犹豫不决中,他转过身来,环视着周围的景象。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园中的小道自脚下向山下延伸,像蜗牛走过的痕迹般闪着微光。小井(大部分时间是枯井)的顶篷、井盖,以及花园门顶端的栏杆都涂上了一层暗淡的水釉。远处峡谷中影影绰绰的白色比往常面积更大,说明草地间的河水上涨了。再远处是几点朦胧的灯火,透过啪嗒啪嗒的雨点在眨眼——那亮着灯的地方正是他来自的城镇的位置。那个方向看不到任何人的迹象,这好像坚定了他的意向,于是他便抬手敲门。

屋内,杂乱的聊天声早已代替了舞步和音乐。篱笆工正提议大家唱首歌,但没有得到大家的响应,正好敲门声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所以并不让人烦。

“进来!” 牧羊人马上说道。

门闩咔嗒一声向上一拱,夜行者从漆黑的门外走进来,站在门垫上。牧羊人站起来,给离自己最近的两支蜡烛剪了剪烛花,转过身打量来者。

借着烛光,可以看到这个陌生人皮肤黝黑,相貌颇有几分英俊。帽子尚未摘下,低低地遮着眼睛,但仍能看出他圆睁着大大的双眼,用坚定的目光向房内瞥了一眼——不,是扫了一圈。他似乎对扫视的结果很满意,摘下帽子露出蓬乱的头发,用深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说道: “朋友们,雨下得太大,我请求进来歇一会儿。”

“当然可以,陌生人。” 牧羊人说, “说实在的,你选择这个时间来挺幸运的,因为我们正在为一件高兴事儿小小地庆祝一番。当然,话虽如此,这种事儿一年也超不过一次。”

“但一般都会有一次,” 一个妇女大声说道, “因为大家都想着尽快把孩子生完,赶紧受完罪得了。”

“这是件什么样的高兴事儿呢?”

“孩子降生和洗礼。” 牧羊人说道。

陌生人说他希望主人不会为这种高兴事儿过多或过少而烦恼。主人示意他喝一大口大杯里的酒,他没推辞。没进屋前,他还犹犹豫豫的;现在则完全不再拘束,给人的感觉很坦诚。

“这么晚了还在峡谷晃荡呢,嗯?” 那个订了婚的五十岁男人说道。

“是晚了点儿,先生,你说的没错。我要在壁炉角这儿坐下了,要是你不反对的话,太太。我刚才朝雨的这面有点湿。”

牧羊人芬奈尔太太同意了,给这位不速之客让了地方。他整个人挤到壁炉角里边,伸伸胳膊腿,就像在家里那样放松、舒展。

他发现牧羊人妻子的目光落在他的靴子上,就大大咧咧地说道: “是的,我的鞋面破得厉害,而且穿着也不合脚。最近日子过得紧巴,只好有什么穿什么,不过我回家后一定要找一套合适的工作服。”

“你家在附近吗?” 她问道。

“没那么近,还得往前走,在大北边呢。”

“我一想就是。我也是北边来的,听你的口音应该是我们那片儿的。”

“不过你不可能听说过我,” 他马上说道, “你瞧,我肯定比你出来得早得多,太太。”

这番恭维女主人年轻的话,起到了阻止她继续盘问的效果。

“要是能再给我一样东西,我会很高兴的,” 新来者继续说道, “就是来点烟丝,很抱歉我自己的用完了。”

“我给你的烟斗装上。” 牧羊人说。

“烟斗我也得借一个。”

“咦,抽烟的随身不带烟斗?”

“不晓得路上掉哪儿了。”

牧羊人一边装满一个新的泥烟斗递给他,一边说道: “既然都装了,把烟丝盒给我,我也给你装满。”

这人摸遍了所有的衣兜,做出找烟丝盒的动作。

“也丢了?” 款待者有些吃惊地问道。

“没准儿还真丢了,” 来人有点茫然地说道, “用张纸给我包点吧。” 他把烟斗伸到蜡烛的火苗上,吸了一口,整个火苗都被吸到斗里。烟斗点着了,他又缩回角落里,低头看着潮湿的双腿冒起淡淡的蒸汽,好像什么也不想再说了。

这段时间里,大多数客人都没怎么注意这位到访者,因为他们在和乐队兴致勃勃地讨论接下来选一个什么调子的舞曲。问题解决了,他们正欲起身,却又被一阵敲门声打断了。

听到敲门声,壁炉边的那个人操起拨火棍,开始起劲儿地搅动壁炉里的柴火,似乎这就是他存在的那个目的。牧羊人又一次说道: “进来!” 转瞬间又一个人站在了草编的门垫上,也是一个陌生人。

这个人是与第一个人完全不同的类型,举止中透出普通与平凡,长相里带几分四海为家的乐天气质。他比第一个人年长几岁,头发略染白霜,眉毛又短又硬,两颊的络腮胡子剪得很短。一张又圆又胖的脸,肉向下垂着,还有点酒糟鼻,但整张脸看上去并非全无生气。他将长长的黄褐色大衣向后一甩,露出里面的煤灰色制服。一枚又大又重、该好好擦一擦的金属胸章,悬挂在怀表链上,这是他身上唯一的饰物。他拿着光滑的小扁帽,抖了抖上面的水滴,说道: “诸位,我得躲几分钟的雨,不然没到卡斯特桥就会全身湿个透。”

“请您自便吧,先生。” 牧羊人说道,听起来也许没有第一个人来时那么热情了。其实,并非芬奈尔生性小气,只是房间不够大,备用的椅子又不多,况且没有哪个穿着艳丽的太太、姑娘想坐在湿漉漉的人近旁。

然而,第二个来者脱了大衣,像得到了别人的尊让似的将帽子挂在一根天花梁上后,就走上前,在桌子旁边坐下。为了给那些跳舞的人尽可能大的空间,这张桌子已被推到距壁炉很近的地方,桌子的里边都能碰到刚才已在炉火边安顿好的那位的手肘。这样一来,两个陌生人就挨得很近了。他们彼此点了下头,算是认识了。先到的那位递给后到的那位一只家用的大杯子——一个巨大的棕色容器,上沿儿不知被多少代人干渴的嘴唇给磨损过,就跟破旧的门槛似的。圆滚滚的杯面上烧制着几个黄字:

“我来了才有意思。”

后来的这位愉快地接受了,将大杯端到嘴边,咕咚咕咚地喝起来,直到牧羊人妻子露出满脸诧异和不悦。先到的陌生人居然这般随便地向后来者借花献佛,这令她吃惊不小。

“我早就知道你们有蜂蜜酒!” 豪饮者心满意足地冲着牧羊人说道, “进门前经过花园的时候,我就看见成排的蜂窝了,琢磨着: ‘有蜜蜂就有蜂蜜,有蜂蜜就有蜂蜜酒。’ 不过这么滋润的蜂蜜酒我以前可没指望能喝得着。” 他又扬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喝得都快见底了。

“很高兴你爱喝!” 牧羊人热情地说。

“这酒倒是还算不错,” 芬奈尔太太无精打采地附和着,似乎觉得为了让他人称赞自家酒窖,付出的代价有时也太沉重了, “就是酿起来很麻烦,真的,我想我们不会再酿了。因为蜂蜜卖得更好,我们自己用冲洗蜂房的水酿一点淡蜂蜜酒,平时凑合着喝就行了。”

穿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又喝了第三口,把空空如也的杯子放下,同时不无责备地大声说道: “噢,你绝不会忍心如此的!我喜欢蜂蜜酒,尤其是这样的陈酿,就像我喜欢星期天去教堂,或一个星期里的任何一天去救济穷人。”

“哈,哈,哈!” 坐在壁炉边的那个男人笑道。尽管他此时沉醉于享用烟斗,腾不出嘴来说话,但这位兄弟的一席幽默话语令他无法或不想再保持沉默。

那时候的陈酿蜜酒是用最纯不过的头年蜜(也叫头茬蜜)酿的。一加仑的容器要加入四磅头茬蜜,外加蛋清、肉桂、生姜、丁香、豆蔻、迷迭香及酵母等辅料,再经过发酵、装瓶和窖储过程。这种酒劲头很足,但喝的时候感觉不到那么烈。所以,此刻桌边这个穿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渐渐地感觉到了酒的后劲儿,他解开马甲的扣子,身子向后一歪倒在椅子上,腿叉开着,一言一行都吸引着大家的注意力。

“好啦,好啦,我说,” 他又开口了, “我要去卡斯特桥,卡斯特桥我是必须要去的。我现在都应该快到了,可是大雨把我赶进了你们家。不过能来这儿也挺好。”

“你不住在卡斯特桥吗?” 牧羊人问道。

“不,不过不久我就想搬过去。”

“我猜是去做生意?”

“不,不,” 牧羊人妻子说, “这位先生显然挺富裕,不用干任何事。”

穿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停顿了一下,好像在考虑是否接受对自己的这个定义。接着他马上拒绝道: “ ‘富裕’ 这个词用到我身上不合适,太太。我干活,而且必须干。即便我半夜到卡斯特桥,也得明早八点开工。对,无论晴天下雨,无论刮风下雪,无论饥荒打仗,我明天的活必须干完。”

“可怜人!尽管看似过得不错,实际上比我们还不如意。” 牧羊人的妻子答道。

“这是我这行的性质决定的,兄弟姐妹们。这是我这行的性质决定的,不是因为我穷……不过我真的得起来走了,不然在城里就找不到住处了。” 可说话人却没动地儿,径自补充说, “走之前还有时间再来个友好干杯,要是酒杯里还有酒,我就立马把它干了。”

“这儿还有一杯淡酒。” 芬奈尔太太说道, “我们虽然叫它淡酒,但其实它还是用刷蜂巢的第一遍水酿的呢。”

“不,” 陌生人不屑地说道, “我可不能喝你们的次等酒,到头来辜负你们如此美意呀。”

“怎么会呢,” 芬奈尔先生插言道, “我们家可不是天天喜添新丁。我给您满上。” 他朝楼梯下放酒桶的昏暗处走去,牧羊女跟在后面。

“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们俩一到没人的地方,妻子就责怪道, “他已经喝完一大杯足够十个人喝的酒了;现在又不愿意喝淡酒,非得喝有劲儿的不可!况且他只是个我们谁都不认识的陌生人。再说我一点都不喜欢他那副样子。”

“可他已经来到我们家了,亲爱的;又赶上个下雨的晚上,还有我们孩子的洗礼。算了,一两杯蜂蜜酒有什么呀?到明年焚蜂收蜜时,我们又会酿很多蜜酒。”

“好吧,这次就这样。” 她依依不舍地看着酒桶说道, “可他到底是干哪行的,是哪片儿的,来我们这儿掺和个啥?”

“不知道,我再问问他。”

这回,芬奈尔太太小心地把大杯子放在离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稍远的地方,为他斟了一小杯酒,有效避免了一大杯酒被一次喝干的惨剧。见他一仰脖把酒喝光,牧羊人又开始问起了他的职业。

穿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没有马上回答,壁炉边的那个陌生人却突然开口显摆道: “谁都看得出我的职业——我是造轮子的。”

“在这一带是很不错的职业。” 牧羊人说道。

“我的职业也是谁都猜得出来——要是脑子够灵光的话。” 穿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说道。

“一般看一个人的手就能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篱笆工一边说,一边看着自己的手, “我的手指上满是刺儿,就像插满了针的旧针垫儿。”

壁炉边的那个人不由自主地把手缩回阴影里,眼睛盯着炉火,又抽起了烟斗。桌边的那个男人接过篱笆工的话茬,机敏地补充道: “一点儿不假,但我这行有点怪,我手上不会留什么痕迹,都留在我的顾客身上了。”

没有人对他这番不可思议的话发表看法,牧羊人妻子又提议唱歌。老问题再次出现了——一个人发不出声,另一个忘了词儿。桌边的这个陌生人此时突然情绪高涨,起身打破僵局,嚷着说他要自己先唱一个,给大家开个头儿。他把一只手的大拇指戳进马甲的袖洞,另一只手在空中挥舞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壁炉架上方闪亮的羊角,唱道:

“噢,我的行当最少见,

朴实的羊倌都听着:

我的行当大场面;

顾客我要捆捆好,个个再把脖子吊,

最后送他们上西天!”

他唱罢,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坐在壁炉边的那个人例外,他听歌者说了声 “合唱” ,就用韵味十足的男低音跟着唱道:

“最后送他们上西天!”

奥利弗·贾尔斯、乳牛场主约翰·皮彻、教区牧师、五十岁的订婚男子,还有靠墙的那一排年轻女人仿佛都陷入了不那么愉快的思绪当中。牧羊人若有所思地看着地面,他妻子目不转睛地盯着歌者,有几分疑惑,拿不准这位陌生人是凭记忆在唱一首老歌,还是在即兴创作。大家全都像伯沙撒 [2] 宴会上的客人那样,被他晦涩的歌词弄得一头雾水。壁炉边的那个陌生人则静静地说: “继续第二节,陌生人。” 然后又继续抽起烟来。

唱歌的抿了抿嘴唇,彻底地润了润嗓子,应要求继续唱第二节:

“我的家伙很常见,

朴实的羊倌都听着:

我的家伙没得看——

小小麻绳就足够,拴在桩上荡悠悠

有了它们好干活!”

牧羊人芬奈尔扫视了一下四周。毫无疑问,这个陌生人朗朗上口的唱词是在回答他的问题。客人们个个吓得一激灵,险些叫出声来。与五十岁男子订婚的那位年轻女士差点儿晕过去,结果发现她的未婚夫正满心欢喜地等着接住她,只好挺住了,坐下来打哆嗦。

“哦,他就是那个……” 后面的人开始耳语,还提到了一个专做丧气事的公职人员的名字。 “他是来干那个的!明天在卡斯特桥监狱——听说偷羊人名叫蒂莫西·萨默斯,是个可怜的钟表匠,从前住在绍茨福德,没工作,家人都快饿死了,于是他就离开绍茨福德,来到大马路边上,在光天化日之下抓走了一只羊,完全无视农夫一家老小还有周围每个人的存在。” 他们又朝从事要命行当的那个陌生人方向示意了一下, “他来自偏远的农村,干上这行是因为他自己所在的镇上实在没有那么多事儿可做,加上我们镇干这行的人死了,他就得到了这个职位,也要像那个人那样住在监狱大墙内的小屋里。”

穿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没有理睬这一连串交头接耳的议论,而是又润了润嘴唇。看到壁炉边的朋友是唯一对他快活的情绪作出回应的人,便举杯向这位兄弟表示敬意,对方也举起自己的杯子,两只杯子叮当一声碰在一起。屋里其他人都密切注视着唱歌人的一举一动。他正欲张嘴唱第三节,这时又传来了一阵敲门声,不过这次声音微弱,听上去有些犹豫。

大家伙儿好像被吓呆了,牧羊人惊慌失措地看着门口,鼓起几分勇气,顶住了惶恐的妻子反对的目光,第三次说出 “进来!” 这句欢迎词。

门轻轻地开了,又有个人站在了擦鞋垫上。他和前面两个来人一样,也是个陌生人——身材矮小,皮肤白皙,身着体面的黑色套装。

“请问怎么去——?” 他一边开口说话,一边环视着屋里,想弄清楚自己撞见了一帮子什么人。他的目光落在了穿煤灰色衣服的陌生人身上,而后者的心思已然全在歌上,十分投入,几乎没有注意到瞬间发生的这一切。所以,就在第三个陌生人开口问路的一刹那,他突然放声唱起第三节,屋里人的低语和陌生人的问话都戛然而止:

“明天我得去上班,

朴实的羊倌都听着:

上班的日子是明天。

农夫的羊给人宰,杀羊的小伙已被逮,

上帝呀,他的灵魂请宽怜。”

壁炉边上的陌生人随着歌声酣畅淋漓地晃动着杯子,蜂蜜酒都溅到了壁炉里。此时,他又像刚才那样用浑厚的男低音跟着唱道:

“上帝呀,他的灵魂请宽怜。”

两个人一唱一和的过程中,第三个陌生来者一直站在门口。发现他既没往前走也没继续说话,客人们的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了他身上。他们惊奇地发现,眼前这位可怜的生客被吓得不轻——他双膝打战,手在剧烈抖动,就连倚靠着的门闩也跟着咯吱咯吱颤动起来。他苍白的嘴唇张开着,眼睛盯着屋子中央快乐的执法官。又过了片刻,他转过身关上门,逃之夭夭了。

“这可能是个什么人?” 牧羊人问道。

其他人被可怕的新发现和第三个来人的怪异行为闹得晕头转向,呆若木鸡,一言不发。大家都本能地向后退,离中间那个阴森冷酷的先生越来越远,渐渐地形成了一个大圈,在他们与他之间留出了大块空地。他们中的有些人好像把他看作魔鬼的化身:

“……外面一个大圆圈,魔鬼待在正当间儿。”

屋里安静极了——尽管有二十多人在,可一丁点儿声响都听不见,只有雨打窗板的啪嗒声,伴着偶尔顺烟囱飘落到火上的雨滴发出的咝咝声,以及角落里的那个人重新抽起长烟斗的吞云吐雾声。

寂静突然被远处的枪声打破。枪声在空中回响,显然是从城镇方向传来的。

“糟了!” 唱歌的陌生人大喊着,跳起来。

“怎么会打枪,出什么事了?” 几个人问道。

“有犯人越狱了——就是这么回事。”

大家静静听着。又一声枪响传来,没有人开口讲话,只有壁炉边上的那个陌生人不慌不忙地说: “我常听人说,你们郡有犯人逃跑时会开枪,可今天还是第一次亲耳听到。”

“不知道跑的是不是我的那个人。” 穿煤灰色衣服的人自言自语道。

“肯定是!” 牧羊人不由自主地说道, “而且我们肯定已经见过他了!就是刚才站在门口往里看的那个小个子,刚才他看见你、听你唱歌时,哆嗦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他的牙不停地打战,上气不接下气。” 乳牛场主说道。

“他看上去心情沉重,像压了块石头。” 奥利弗·贾尔斯说道。

“而且他突然冲出去,就像有人朝他开了一枪似的。” 篱笆工说道。

“没错,他的牙直打战,心情沉重,就像有人朝他开了一枪似的跑掉了。” 壁炉边上那位慢条斯理地总结道。

“我没注意他。” 唱歌的刽子手说道。

“我们都很纳……纳闷,什么把他吓成这样,一溜烟就跑没影儿了。” 有个靠着墙的妇女吭哧道, “现在全明白了。”

警报枪低沉发闷的声音断断续续响着,穿煤灰色制服的绅士回过神来,面露凶相,粗声粗气地问道: “你们当中有谁是警察吗?如果有,请站出来。”

那个五十岁的订婚男人哆嗦着从墙边走出来,他的未婚妻开始在椅子上抽抽搭搭。

“你是宣誓警官吗?”

“我是,先生。”

“那就马上带人追罪犯,把他带回这儿来,他不可能走远。”

“马上,先生,马上。等我把警棍取来。我先回家拿,然后马上回来,带大家一起追。”

“警棍!别惦记警棍了,等你回来,那小子早就跑没影儿了!”

“可没有警棍我什么都干不了。威廉,约翰,还有查尔斯·杰克,你们说是不是?不行,那上面画着国王的金黄色王冠,还有狮子和独角兽的图案,所以我举起警棍砸向囚犯的时候,那就是合法的一击。我可不想没有警棍就去抓人,不,我可不去。如果没有法律给我胆子,嗨,那就不是我抓他了,还兴许是他抓我呢。”

“好啦,我本人就是国王的人,赐予你抓捕逃犯的权力。” 一脸凶相的灰衣差官说道, “现在你们所有人都做好准备。你们有提灯吗?”

“对,有提灯吗?我要求你们拿好提灯!” 警官命令道。

“还有其他体格健壮的人……”

“对,其他的,体格健壮的男人!” 警官跟着重复道。

“你们有结实的棍棒和草杈——”

“棍棒和草杈——以法律之名!快拿起它们去追逃犯,听我们这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命令!”

这样一番动员后,男人们准备出发去追踪犯人。证据虽然还只是旁证,但确实极具说服力。牧羊人的客人们根本用不着劝说,如果他们亲眼目睹刚才发生的一切后,还不赶快去追那个倒霉的第三个陌生人,说他们纵容犯罪也不是没有道理。说实在的,在如此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能跑出几百码就不错了。

牧羊人总是有很多提灯的。大家匆匆把灯点着,手里拿着木棍,朝着城外山顶的方向蜂拥而去。所幸此时雨下得小一些了。

也许是受到楼下喧闹声的惊扰,也许是从洗礼的梦魇中惊醒,刚受过洗的女婴在楼上的房间中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阵阵凄惨的哭声顺着地板的缝隙传到下面女人的耳中,她们于是一个接一个地迅速起身,似乎很乐意借上楼哄孩子之机离开楼下这个是非之地。刚才半小时内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太折磨人了,几分钟的工夫,一楼基本空了。

不过没多会儿,人们的脚步声刚刚远去,就有一个人从追逃犯的方向折回小屋旁。他从门缝向里窥视,发现里边没有人,就从容地进来了。此人正是坐在壁炉边上的那个陌生人,刚才也随着其他人出去了的。他自己动手切了一块蛋糕,放蛋糕的架子就在他之前坐的地方旁边,看来刚才走的时候忘记拿了。这样一来,他回来的目的也就显而易见了。他又从剩下的蜂蜜酒中倒了半杯,站在那里狼吞虎咽地吃着、喝着。还没等他吃喝完,又一个人影悄悄地进来——正是那位穿煤灰色制服的朋友。

“哟,你在这儿?” 后来者微笑着说道, “我以为你去帮着追捕犯人了。” 他也毫不掩饰自己返回的目的,迫不及待地四处寻找那只盛有醉人的陈酿蜂蜜酒的大杯。

“我还以为你去了呢。” 另一位说道,继续卖力地吃着蛋糕。

“嘿,再一想,我觉得也不差我一个人。” 刚回来的这一位悄声说道, “又是在这么个晚上。再说了,逮罪犯是政府的事儿,不是我的事儿。”

“一点不假,就是这么回事。我跟你看法一样,有的是人,不差我一个。”

“在这荒山野岭深一脚浅一脚地跑,我可不想折胳膊断腿儿。”

“私底下跟你说,我也不想。”

“这帮牧羊人倒是轻车熟路。他们这帮子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只要一煽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天亮前他们就能把人给我抓回来,没我什么事儿了。”

“他们能逮住他,我们都省得费事了。”

“是,是。对了,我要去卡斯特桥,光凭两条腿我最多也就能走那么远。我们同路吗?”

“不,不好意思!我得回家,走那边。” 他含糊地把头朝右扭了一下, “跟你一样,我也感觉这段路够我走的,睡觉前能走到就不错了。”

此时,另外那位已将大杯子里的蜂蜜酒解决掉了。然后,两人在门口亲热地握手道别,各自上路了。

与此同时,追踪罪犯的那帮人已经抵达这片丘陵地带的制高点——猪背岭的尽头。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特别的行动计划,再加上他们发现那个干要命行当的家伙并没有跟着一起来,就更想不出什么辙了。他们从不同方向走下山来,还没走出去几步,就有一些人中了陷阱——大自然在这片白垩地为夜间迷路的人设置的陷阱。陡坡上每隔十几码就有一段燧石区,有些人就是不小心在这里被绊倒,脚下一空,顺着布满碎石的险坡一路滑了下去。他们的提灯也脱了手,滚到谷底,侧面着地躺在那儿,直到灯架彻底烧焦。

人们重新聚齐后,对那一带最熟的牧羊人带领大家伙儿绕开了那些险坡。由于提灯很晃眼,对探路又起不到什么帮助,反倒会把自己暴露给逃犯,他们就把提灯都熄灭了,四周一下子静了下来。他们就这样更加有序地向山谷进发。小窄道上杂草蔓延,荆棘丛生,又湿漉漉的,是理想的藏身之所。这伙人巡查一番却一无所获,又从山的另一端爬了上去。从这里开始,他们彼此拉开距离,分头向前搜索,每隔一段时间再聚拢来通报进展。第二次聚在一起时,他们发现自己来到了一棵孤零零的白蜡树附近,这可是这一带深谷中唯一的一棵树,大概是五十多年前从这里飞过的小鸟掉落的种子长成的。就在这儿,一个身影站在靠近树干的一侧,就跟树干一样一动不动。他的轮廓在夜色的映衬下分外清晰:正是他们要找的那个男人。

“要钱还是要命?” 警官朝那个一动不动的身影厉声说道。

“别,别,” 约翰·皮彻低声说, “这可不是我们这边该说的话。这是像他那样的流氓才会说的话,我们可是站在法律这边的。”

“行了,行了,” 警官不耐烦地说, “我好歹得说点什么,对不对?你要是像我一样,心里装着这么大的事,没准你也说错话!监狱的犯人,快投降吧,以圣父的名义——不对,以国王的名义!”

站在树下的男人好像这时才注意到他们,他并没有给这伙人任何展示勇气的机会,而是慢慢地走向他们。他确实就是那个小个子,第三个陌生人;但他先前的恐惧已经基本不见了。

“喂,过路人,你们是在和我说话吗?”

“说的就是你,你赶快过来,马上束手就擒!” 警官说, “我们逮捕你,因为你被控未能规规矩矩地待在卡斯特桥监狱,以待明早接受绞刑。乡亲们,履行你们的职责,逮捕罪犯!”

听到这项指控,那个男人似乎突然明白过来什么,一句话也没再说,乖乖地束手就擒。搜查队个个手持棍棒,把这男人团团围在中央,押赴牧羊人的小屋。

他们返回高鸦梯时已经十一点了。光线从开着的门里射出来,里面传出男人们交谈的声音,这说明他们不在期间小屋里又发生了新情况。一进门,他们发现牧羊人的客厅里闯进来两个来自卡斯特桥监狱的官差,还有住在离他们最近的乡间邸宅里那位有名的地方法官,可见犯人越狱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先生们,” 警官说, “我把你们要找的人带来了——真可谓险象环生啊,不过每个人都各尽其职了!他此时就在这些壮汉们的包围中,这些哥们儿尽管对官事一无所知,却帮了我的大忙。弟兄们,把你们抓到的犯人带上来!” 第三个陌生人被带到了亮处。

“这是谁?” 其中一个差官问道。

“就是那个逃犯。” 警官回答说。

“肯定不是。” 狱卒说道,前面说话的那个差官也证实不是。

“怎么可能不是呢?” 警官问道, “不然他怎么会一看见坐在那里唱歌的执法官就吓成那样呢?” 他把刽子手唱歌时第三个陌生人进门后的怪异行为描述了一番。

“弄不明白,” 差官冷冷地说道, “我只知道他不是那个该死的家伙,一看就不是。那家伙面黄肌瘦的,黑头发,黑眼睛,长得不错,嗓音低沉优美,只要听过一遍这辈子都记得。”

“咳,兄弟们,这说的不就是坐在壁炉边上那个人吗!”

“喂,什么?” 地方法官走过来问道,他刚刚向站在后面的牧羊人询问了一些详细情况, “你们到底有没有抓到那个人?”

“哦,先生,” 警官说, “他就是我们要追的那个人,这点错不了;但他又不是我们要追的那个人,因为我们要追的那个人不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先生,但愿你能明白我日常说话的这种方式。我们要找的实际上是壁炉边上的那个人!”

“全乱套了!” 地方法官说, “你们赶紧给我去追另外那个人。”

那个被抓回来的人头一次开了口。刚才人们提到了壁炉边上的那个人,看来没有别的事能比这更触动他。 “先生,” 他边说边朝地方法官的方向走了几步, “不要在我身上花心思了。现在终于到了我可以说话的时候了。我什么都没干,唯一的罪过就是那个被判了死刑的人是我哥哥。今天中午刚过我就离开家,打算从绍茨福德一路走到卡斯特桥监狱去和他告别。我走到这儿的时候,天都黑了,我想进来歇歇脚,顺便问问路。我打开门,发现里面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我哥哥——我原本打算到卡斯特桥死牢里去见的那个人啊。他就坐在壁炉边上,紧挨着他的就是那个来取他命的刽子手,所以即便我哥哥想逃也肯定逃不出来。刽子手唱的歌正是关于这件事的,殊不知旁边和他一起唱歌、装作没事儿的人,就是即将在他的绞刑架下做鬼的那个人。我哥哥特别痛苦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的意思: ‘千万别泄露天机,这对我来说可是生死攸关。’ 我当时太害怕了,都快站不住了,也不知道自己都干了什么,转身就跑。”

说话人的态度和语气足以证明他说的是真话,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受触动。

“你知道你哥哥现在哪里吗?” 地方法官问道。

“不知道,关上门后就再没见到他。”

“我可以证明,因为我们一直和你在一块儿。” 警官说。

“他会想着往哪儿逃呢?——他是从事什么职业的?”

“他是个钟表匠,先生。”

“他跟我们说他是造轮子的——缺德的骗子。” 警官说。

“他指的肯定是钟表的齿轮。” 牧羊人芬奈尔说, “当时我就想,造轮子的手咋能这么白呢。”

“我看,再扣着这个可怜虫也没什么意义了。” 地方法官说, “毫无疑问,你们的任务是抓回另外那个家伙。”

就这样,小个子立马就被放了,但他的伤心却没有因此减少一丝一毫,因为他关心哥哥胜过自己,而他们要派人把他逮回来。对于他心中的忧虑,地方法官和警官也鞭长莫及。这件事处理完毕,小个子也上路了。可夜已太深,继续搜索也是枉然,人们干脆第二天早上再行动了。

于是到了第二天,追捕那个机灵的偷羊贼的行动全面细致地展开了,至少看上去是如此。但是,相比他犯下的事儿来说,这样的判处实在有点太过残忍,于是那一带的很多村民都坚定地站在逃犯这一边。况且,在牧羊人家的聚会上,他能在那种气氛中以惊人的沉着和勇敢与刽子手推杯换盏,乡亲们十分钦佩。所以,那些在搜查森林、田野和小路时看似十分忙碌的乡亲们,搜查自家屋里屋外时是否真那么彻底,就值得怀疑了。众人中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在某条古老的、杂草丛生的,或是远离大路的小径上,偶尔会见到一个神秘的身影;可是每次组织人员搜查可疑区域时,却又什么人都找不到。就这样,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

总之,那个坐在壁炉边上、一口浑厚低音的男人没有再度被捕。有人说他漂洋过海另谋生路去了,也有人说根本没那么回事儿,他不过是找了个人口稠密的城市隐居下来,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不管怎么说,穿煤灰色衣服的那位先生第二天早上没能在卡斯特桥完成他的任务。之后,他也没有在任何其他地方,在执行公务时碰到过这位仁兄——尽管在高地峡谷那间孤零零的小屋里,两人曾经一起度过了轻松的一小时。

牧羊人芬奈尔和他节俭的妻子坟前早已杂草丛生;那些参加洗礼晚宴的客人们,也大都相继追随款待他们的主人入了土;那天受洗的婴儿,现在已是一位形容枯槁的老妇。然而,三个陌生人那天夜里造访牧羊人家的故事,以及相关的各种传说,却一直在高鸦梯那一带广为流传。

1883年3月

注释

[1] 英国旧时货币单位,1几尼合1.05英镑。——译者注,下同。

[2] 巴比伦的最后一位国王,酒宴时墙上突然现出警告他要失败的字迹(见基督教《圣经·但以理书》)。 qEMc8FQe2bf61bK1pBaNaerQ/AZbxYCRVQTiBQlJrMr9au8S+2oG5W+r3EYDCt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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