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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的女人(短篇快看)
威尔基·科林斯

梦中的女人(1)

威尔基·科林斯

第一段叙述

珀西·费尔班克对事实的陈述

“喂,有人吗?马夫!喂!”

“亲爱的,怎么不找找门铃?”

“我找了——没有。”

“院子里没人。太不正常了!亲爱的,再叫叫。”

“马夫!喂!马——夫!”

我的第二次叫声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回响,但没人应声——也就是说,没见产生什么效果。我实在没辙了——不知道再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我就这样站在陌生镇子上一个幽静客栈的院子里,有两匹马要照料,还要照顾一位女士——我的妻子。雪上加霜的是,其中的一匹马彻底瘸了,徒增了我的负担。

您一定会问——我是谁?

有的是时间回答这个问题。啥动静没有,也没人出来接待我们。那么让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和我妻子吧。

我叫珀西·费尔班克——英国绅士,年龄就算四十吧,不工作,政治中立,中等身材,皮肤白皙,性格随和,有很多钱。

我妻子是法国人。我第一次在法国她父亲的家里见到她时,她还是克洛蒂尔德·德洛尔热小姐。我爱上了她——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当时太闲了,实在没任何其他事可做;也许是因为我所有的朋友都说她绝对不是我会娶回家的那种女人。我得承认,表面上看费尔班克夫人和我没一点儿共同之处。她高个子,黑头发;她神经兮兮,容易激动,还爱浪漫;她看问题总是走极端。这样一个女人会看上我什么?而我又会看上她什么?我跟您一样不知道答案。但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确实很相配。我们已是十年的夫妻了,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孩子。我不知道您怎么想,但总体上讲我认为这是一桩幸福的婚姻。

关于我们自己,就讲这么多吧。下一个问题是:我们为什么会到这个客栈的院子里?我怎么变成了马夫,手上还牵着两匹马?

我们绝大部分时间住在法国——住在我第一次遇见我妻子的那座乡村宅院里。为了换换环境,我们偶尔会拜访我的英国朋友。这段时间我们正在拜访其中的一位。他是我大学的朋友,在萨默塞特郡拥有一处不错的房产;我们赶在狩猎季结束前到了他家——法利公馆。

回到故事发生的当天——这注定是我的日历中难忘的一天——一群猎狗在法利公馆集合起来。我和费尔班克夫人骑上了朋友马厩里最好的两匹马,这样好的马让我们骑真是白瞎了,因为我们对打猎一点儿都不在行,也不在意。但我们喜欢骑马,喜欢微风拂面的春日早上,喜欢置身于美丽丰饶的英格兰风景之中。狩猎热火朝天地开始时,我们跟着狩猎队伍。但当出现问题时,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们的耐心也经受着痛苦的考验;当不知所措的猎狗跑来跑去,恼怒的猎手频爆粗口,我们再没兴趣跟着队伍前行了。我们调转马头朝荒草丛生、树影婆娑的小路奔去。马儿快乐地在小路上漫步,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了一片开阔的公地。马儿疾驰穿过这片土地,又踏上了一条蜿蜒的小路。我们淌过小河,穿过村庄,来到一个四面环山、宁静幽然的地方。马儿们甩着头,彼此对着咴儿咴儿地叫着,跟我们一样享受着这一切。我们两个像孩子一样快乐,打猎早被抛到九霄云外。可正当我们唱一首法国歌时,快乐却戛然而止——我妻子的马前蹄踏到一块松动的石头上,绊了一下,幸亏她及时伸手一拽,否则马儿当即就会摔倒。马儿试图继续前行时,我们沮丧地意识到:它前蹄的筋腱拉伤了,马瘸了。

怎么办呢?这一带偏僻的乡村对我们来说很陌生。我们环顾四周,丝毫看不到人烟,只好牵着马缰绳沿着小路向山上走去,看看是不是能在山那头发现点什么。我把妻子的马鞍和我的马鞍对调了一下,然后让她骑我的马。我的马不习惯驮一位女士;它怀念男士的腿给它体侧熟悉的压力。它烦躁不安,时而惊跳,时而踢起满地尘土。我牵着瘸马走在后面,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瘸马更让人难过的呢?我看过人瘸,也看过狗瘸,他们还都快乐;但我见过的瘸马无一不因自己的不幸而伤心难抑。

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我妻子的坐骑在那条小路上横冲直撞,忽左忽右,我在后面迈着沉重的步子,而那匹悲伤的马则在我后面蹒跚而行。快到山顶时,我们这支悲伤的队伍路过一块田地,地里有一位萨默塞特郡的农民正在干活。我叫那农民过来;那人在地中间冷冷地朝我们看了一眼,根本没打算挪动一步。我用最大的声音问他这里离法利公馆有多远。这位萨默塞特郡的农民大声回答道:

“十四英里。给我一点儿苹果酒。”

我把他说的萨默塞特话为妻子译成标准的英语。我们离法利公馆有十四英里,而田地里这位给我们提供信息的朋友正期待我们的奖赏——一点儿苹果酒。这个农民立在那儿,就是活脱脱一幅画儿!太有个性了,天啊!太有性格了!

费尔班克夫人可没我这份闲心琢磨农夫的本性。那匹烦躁不安的马不让她有片刻的安宁;她开始发脾气了。

“现在这样我们走不了十四英里,” 她说, “问问田里那个粗人,最近的客栈在哪儿?”

我从衣兜里拿出一先令,高高地举起。阳光下,这枚硬币显示出神奇的吸引力,把这个农民慢慢地从田地中央吸引到我这边来。我告诉他,我们想把马匹安顿一下,然后租一辆马车把我们送回法利公馆。我们得去哪儿才能把这些事搞定?农民回答的时候,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那枚硬币:

“安德布里奇镇,一定行。”

“离这儿远吗?”

农民重复了一遍: “离这儿远吗?” 然后笑了起来: “哈哈哈!” (很明显,安德布里奇很近——只要我们找得到。) “朋友,你能带我们去吗?” “你能给我口苹果酒吗?” 我礼貌地点点头,然后指一指那枚硬币。乡下人的智慧再一次显现出来。这个农民就这样加入到我们这支情绪低落的队伍。我妻子优雅漂亮,但他从未看她一眼,更奇怪的是,他从未看一眼我的马。他的眼睛跟着他的心思:他的心思全都在那枚硬币上。

我们到达了山顶,看到了山那边,看到了山谷里我们此次要去朝拜的圣坛——安德布里奇。到了这儿,我们的导游就领了那枚硬币走人了,让我们自己去找那个客栈。我天生就是个有礼貌的人。我们分手时我说了声 “早安” ,他看着我,咬了咬硬币,确认它是真的,然后很粗野地回了句 “早!” 转身就走了,好像我们冒犯了他一样。真是文明发展过程中一个奇特的产物啊。要不是看到小镇上教堂的塔尖,我一定会认为我们迷失在蛮荒之岛了。

到达小镇后,我们没费劲就找到了客栈。小镇只有一条荒凉的街道;客栈就在街道的中段,是一座年久失修的古老石头房子。招牌上的油漆已经褪光,一长排临街前窗的百叶窗都关着。一只公鸡和一群母鸡是门里唯一的活物。很明显,这是马车时代的一个老客栈,已被火车时代淘汰。我们穿过敞开的拱形门廊,没人来迎接我们。我们继续向前,进到后面有马厩的院子;我扶着妻子下了马——这就是本故事开篇的场景。没有门铃。无人应答。我手里握着马的缰绳,无助地站在那里。费尔班克夫人优雅地穿过整个院子,做着所有女人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都会做的事:她打开经过的每一扇门,朝里面看一看。而我已经调整好呼吸,正准备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大声叫马夫。就在这时,费尔班克夫人突然叫我:

“珀西!过来!”

她的声音急切不安。她已经打开了院子尽头最后一扇房门,猛地向后一退,肯定是突然看到了什么东西。我急忙把马缰绳拴到我附近墙上一颗生了锈的钉子上,走到她身边。她脸色苍白,紧张兮兮地抓住我的胳膊。

“天啊!” 她喊道, “看那儿!”

我看了看——看到什么了呢?我看到在一间昏暗、肮脏的小马棚里,有两个马间。其中一个马间中,一匹马正在津津有味地嚼着玉米;另一个马间里,有个人在草铺上熟睡。

这个人疲惫不堪,面容憔悴寒碜,一身马夫装束。他面颊凹陷、布满皱纹,头发稀疏花白,皮肤干涩发黄。这一切都讲述着他过去所经历过的痛苦或折磨。他眉头紧皱,仿佛预示着不祥之事;一侧嘴角因痛苦和紧张而抽动着。我刚看到他时,他呼吸急促,在睡梦中战栗着,叹息着。这景象看了令人伤感,我本能地马上转身去看院子里明媚的阳光,而我妻子却让我转回身来,朝马棚门方向看。

“等等!” 她说, “等等!他还会那样的。”

“会哪样?”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他在说梦话,珀西。他在做噩梦。嘘!他又开始说了。”

我看着,听着。这男人在那张极不舒适的床上扭动着,从牙缝里倏地挤出一串可怕的呓语: “醒醒!醒醒!在那儿!杀人啦!”

安静了一会儿后,他将一只瘦瘦的胳膊慢慢地抬起,架到喉咙上。他颤抖着,在稻草上翻着身,又把胳膊从喉咙处抬起,无力地伸出去,试图去抓身边的稻草,看来他正梦见手里抓着什么东西的边缘。我看到他的嘴唇又开始动;我轻轻地走进马间,我妻子跟在后面,她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我们都俯下身去听他说什么。他又开始说梦话了——这次的话很奇怪,全是疯话。

我们听到他说: “浅灰色眼睛,左眼睑低垂,亚麻色的头发,有一绺是金黄色——对,母亲!白皙的胳膊上长着绒毛——娇小的淑女的手,指甲周围泛着红晕——刀——可恶的刀——先刺了一侧,又刺了另一侧——啊哈,你这女魔!刀跑哪儿去了?”

他突然停下来,变得不安起来。我们看到他在草铺上扭动着身体,举起双臂,歇斯底里地大声喘气。他的眼睛突然睁开了片刻,木然无神,好像什么也没看;然后他又闭上眼睛,睡得更深。他还在做梦吗?是的,但似乎换了一个主题。等他再说话的时候,语调完全变了,话也少了。他悲伤地一遍又一遍哀求着: “说你爱我!我这么喜欢你。说你爱我!说你爱我!” 他睡得越来越沉,轻声地重复着那些话,声音越来越微弱,最后听不见了。他不再说了。

这时,费尔班克夫人已经克服了恐惧,变得对这件事充满好奇。草铺上的可怜人把她骨子里的想象力都给调动起来了。对浪漫的无限热爱,使她如饥似渴地要了解更多。她不耐烦地摇着我的胳膊。

“你听见了?珀西,他梦的深处有个女人!还有爱情和谋杀。珀西,客栈的人都去哪儿了?再到院子里喊一喊。”

我妻子从她妈妈那边论,属于法国南方人。那里的女子大多端庄美丽,但脾气急躁。我无需多言,已婚男士会明白我的处境。而单身男人需要知道:有些场合我们不仅要爱、要尊敬我们的妻子,而且必须服从我们的妻子。

遵照妻子的命令,我朝门口走去,正撞上一个悄悄走到我们身边来的陌生人。这是一个个头矮小、皮肤红润、睡眼惺忪的老头,胖胖的脸上表情茫然,光秃秃的头顶油光锃亮。他上身穿着体面的古典黑色宽燕尾服,下身却穿着褐色马裤,绑着褐色的绑腿。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就是客栈的主人。

“早上好,先生。” 这个面色红润的老头说, “我耳朵有点背。是你刚刚在院子里叫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妻子就接过话去,执意要了解那个睡在草铺上的可怜人是谁。为了能让店主听得见,她尖叫道: “他从哪儿来?为什么他在睡梦中说了那么多可怕的话?他结没结婚?他是不是爱过一个谋杀犯?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她真的用刀刺伤他了?一句话,亲爱的店主,把他的身世告诉我们!”

亲爱的店主昏昏欲睡地等费尔班克夫人问完,然后作出了如下的答复:

“他叫弗朗西斯·雷文。他是一名独立卫理公会会徒。他已过了四十五岁的生日。他是我的马夫。这就是他的身世。”

我妻子又犯了南方人的急脾气——她跺了跺脚,以示对这样的答复不满意。

店主睡眼蒙胧地转过身去,看着我们的马: “这两匹马很不错,就让它们俩待在这个院子吧。你想让它们住我的马棚吗?” 我点点头表示肯定。店主一心想向我妻子示好,又冲她说道: “我得把弗朗西斯·雷文叫醒。他是一名独立卫理公会会徒。他已过了四十五岁的生日。他是我的马夫。这就是他的身世。”

店主发布完第二版关于弗朗西斯·雷文的有趣描述后,就走进了马棚。我们跟在他后面,想看看他怎样叫醒弗朗西斯·雷文,也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马棚的扫帚放在角落里;店主抄起扫帚朝熟睡的马夫走去,粗野地用扫帚捅他,就像是在捅笼子里的野兽。弗朗西斯·雷文惊恐地大叫一声,站了起来,表情激动地看着我们,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与怀疑。接着,他镇定下来——突然间变成了一个庄重、安静、举止得体的仆从。

“对不起,夫人;对不起,先生。”

他道歉时的口吻、举止和他低下的社会地位明显不符。我也开始受费尔班克夫人的感染,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我们俩跟在他身后,来到院子里,看看他如何处置我们的马。他抬起那匹瘸马的伤腿,一举一动都能看出他很懂行。他麻溜利索、默不言声地把这匹瘸马牵到一个空的马棚里;又麻溜利索、默不言声地拿来一桶热水,把马的瘸腿放进水里: “温水能消肿,先生。之后我就把它的腿用绷带包扎好。” 整个过程中,他不多说不少道,活儿干得棒极了。

眼前的这个人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一点儿也不狂躁,一点儿也不奇怪。这就是说梦话的那个人吗?——就是那个醒来的时候惊恐地大叫,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与怀疑的那个人吗?我决定再问他一两个问题,试探试探他。

“这儿没多少事可做吧。” 我对马夫说。

“确实不多,先生。” 马夫回答说。

“这房子里有人住吗?”

“这房子很空,先生。”

“我还以为你们都死了。谁也听不到我说话。”

“店主聋得厉害,先生,服务员又出去跑腿了。”

“是啊,你当时在马棚里睡得很死。你经常白天打个盹儿吗?”

马夫有点不好意思,疲惫的脸微微一红,第一次避开了我的眼睛。费尔班克夫人偷偷地掐了一下我的胳膊。我们真的马上就要发现答案了吗?我又重复了一遍问题。出于礼貌,他别无选择,只得作答。他是这样回答的:

“我累极了,先生。不然的话,你不会看到我白天睡觉的。”

“嗯,累极了?我想你的活儿一定很累吧。”

“不累,先生。”

“那又是为什么?”

他又迟疑了一会儿,然后不情愿地说: “我整夜都没睡觉。”

“整夜没睡觉?镇上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事,先生。”

“有人病了?”

“没有,先生。”

到此为止,他不再吭声了。尽管我想尽了办法,也没再从他嘴里套出什么。他转身离开了,忙着照料那匹马的腿。我离开马棚,去跟店主说找马车送我们回法利公馆的事。费尔班克夫人仍跟马夫在一起,我离开的时候,她还特别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明明白白告诉我: “我必须搞清他为什么熬通宵。把他交给我好了。”

订马车的事非常容易就搞定了。客栈有一匹马和一辆轻型马车。店主讲了这匹马和这辆马车的来头,就像讲弗朗西斯·雷文的身世一样,只不过是马和车没有宗教信仰。 “这匹马快九岁了;这辆马车已经跟了我二十四年。安德布里奇的马克斯先生养育了这匹马;约维尔的普利先生造了这辆车。它们是我的马、我的车。这就是它们的身世!” 说完这些细节,店主上前把马具套上。我帮助他把马车拉到院里。准备工作就要结束的时候,费尔班克夫人出现了,没过多久马夫也跟着她走出来。他已包扎完马腿,现在就准备驱车送我们回法利公馆。他的表情、举止都显露出一丝不安,这也意味着我妻子已经设法让他说出了心事。在院子的角落里,我悄悄地问她: “喂,你是不是知道弗朗西斯·雷文为什么熬通宵了?”

费尔班克夫人想要营造出一种戏剧性的效果。她没有直接告诉我答案,而是提了一个问题来吊我的胃口,激发我的兴趣。

“亲爱的,今天几号?”

“今天是3月1号。”

“3月1号,珀西,是弗朗西斯·雷文的生日。”

我努力装作感兴趣,但没有做到。

“弗朗西斯出生于——” 费尔班克夫人郑重其事地继续说道, “凌晨两点钟。”

我开始纳闷我妻子的智力是不是下降到和店主同等水平了。 “就这些吗?” 我问。

“还没完。” 费尔班克夫人说, “弗朗西斯·雷文在他生日这晚整夜未睡,因为他害怕上床睡觉。”

“那他为什么害怕睡觉呢?”

“因为他有生命危险。”

“在他生日这天?”

“是的,每年在他生日这天的凌晨两点,他都会有危险。”

说到这儿,她停了下来。她发现的仅此而已吗?目前就这么多。这时,我开始对这事真正感兴趣起来。我迫切地问她这是什么意思。费尔班克夫人神秘地指了指马车,弗朗西斯·雷文(我们现在的马车夫)正等着我们上车呢。马车前排有两个座位,后排有一个座位。我妻子看了我一眼,分明是在警告我什么,然后自己坐在了前排的位子上。

这一安排必然意味着费尔班克夫人在两个多小时的旅途中一直坐在车夫边上。要我说出结果吗?这样做也太小瞧您的智力了。还是把我在车上的位子让给您,请弗朗西斯·雷文自己给您讲述他的可怕经历吧。

第二段叙述

马夫自述

我第一次预见我这辈子要有大麻烦,是在一个梦里,距离现在已经有十年了。

假设现在是十年前的一天,你们正和我们一起,在我们剑桥郡的小屋里喝茶,这样我讲起来不会那么别扭。

那天深夜,我们三个人坐在桌边,也就是我,我母亲,还有母亲的妹妹,钱斯姨妈 [1] 。她们两个都出生在苏格兰,丈夫也都去世了。除此以外,我再也想不出她们有什么相似之处。我母亲一辈子住在英格兰,跟我一样没什么苏格兰口音;钱斯姨妈在她丈夫去世后就来跟我母亲一起住,此前从未离开过苏格兰。我敢说要是你听过苏格兰人说话,她一开口你准能听出她那浓重的苏格兰腔。

当时的情况是,我们在争论一件重要的事,就是第二天早上我是否应该步行出个远门。

第二天恰好是我生日的前一天,而此行的目的是到邻镇的一座大宅自荐当马夫。据说那个差事可能在三个星期后空出来。我很有希望填补这个空缺,但其他人也一样有可能。在我们家道兴旺的那段日子里,父亲是驯马场的经理,从我小时候开始他就一直让我在里头帮忙。请原谅我说这些小事,但你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些细节和接下来的故事都有关联。我可怜的母亲死都不肯让我次日离家。

“明天晚上之前,你不可能一路走到那儿再走回来,” 她说, “结果就是你生日的那天要在外面过夜。自打你父亲去世,弗朗西斯,你从未这样干过,我不赞同你这样。儿子,再等一天,就一天。”

而我却厌倦了整日无所事事,丝毫不愿耽搁。多等一天,结果可能就完全不同——别人可能会占了先机,得到那个位置。

“想一想我有多久没工作了,” 我说, “别让我推迟这次行程。母亲,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即便花掉我最后的六便士坐马车,明天晚上我也一定会回来的。”

我母亲摇摇头: “我不赞同,弗朗西斯,我不赞同!” 她毫不让步。我们就这样争啊争,互不相让,直到僵在那里。最后,我们俩都同意让钱斯姨妈来评判。

当我和母亲试图说服对方的时候,我姨妈静静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搅着杯中的茶,想着自己的事。我们俩请她给点意见时,她如梦方醒。 “你俩都要听听我的浅见?” 她操着浓重的苏格兰口音问道。我们都说 “是的” 。听到这儿,我姨妈先清理了茶几,然后从她的裙子口袋里拿出一副扑克牌。

请你们接着听下去,不要认为这是很随便的做法,也不要认为这仅仅是要逗我和我母亲开心。我姨妈坚信她能够通过这些扑克牌预知我的未来。她自己也是这样: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先算算命。她此时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她真心实意地关心我的幸福。我没有亵渎神灵的意思,只是实话实说:这些扑克牌以某种神秘的方式与她的宗教信仰相联结。如今你会遇到一些人,相信鬼魂可以通过桌椅显灵;同样的道理(假如有道理可言的话),我姨妈相信天命可以通过扑克牌显现出来。

“不管是你对,弗朗西斯,还是你母亲对,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不管明天是去是留,扑克牌都可以告诉你答案。我们都要听命于天意。扑克牌可以告诉你这一切。”

听到这些,我母亲把脸扭向一边,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快。她妹妹关于扑克牌的想法,在她看来比直接亵渎神灵好不到哪儿去。但她没有把这话说出来。实际上,钱斯姨妈继承了她已故丈夫留下的每年三十镑的养老金,这笔钱对我们家维持生计很是重要,也必然为她在我们家赢得了一定的尊重。至于我自己,倘若说我可怜的父亲在陷入困境前还为我做了点什么的话,那就是他让我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感谢上帝,他让我一点儿都不迷信。不过,那时候稍微信点迷信我也觉得挺有意思的;于是我就等待算命的结果,很耐心地等,好像我真的相信似的!

我姨妈一边念咒语,一边抽出7以下的牌,然后用左手洗剩余的牌,这些牌要用来测我的运气。接下来她把这些牌给我,让我切牌。 “用左手,弗朗西斯。注意,你要相信天命!同时别忘了你的运气就在你左手中!” 然后,她花了好长时间将这些扑克牌颠来倒去,直到牌的数量减至十五张,再把这些牌整齐地排成半圆形。根据规则,恰巧在圆形最右边的牌代表我。这张扑克牌是方块K,真合我现在的处境(一个失业的穷马夫) [2] 。

“我收起方块K,” 姨妈说, “从右往左数七张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会毕恭毕敬地祈福。” 我姨妈闭上眼睛,如同她在吃肉前说谢恩的话时一样,接着,她递给我第七张牌。我叫的这张牌是黑桃Q。姨妈迅速睁开眼睛,诡秘地朝我这边看了一下: “黑桃Q指的是黑女人。弗朗西斯,你会暗地里想一个黑头发的女人?”

一个男人如果失业超过三个月,他脑子里是不会想女人的,管她是黄头发还是黑头发。我现在想的是到大宅当马夫的事,我这样告诉姨妈。我姨妈根本不听。她轻蔑地回应我的解释: “呸呸,看看你手里的牌!就算你今天没想她,明天也会想她。想黑头发的女人有什么不好!以前我头发没变白的时候,我自己就是黑头发。弗朗西斯,静一静,看着牌。”

我就按她所说的看着牌。桌子上还有七张牌。姨妈从两端分别去掉两张,然后让我叫桌上剩余三张牌中靠边的两张:一张是梅花A;一张是方块10。姨妈抬眼看着天花板,眼神里充满了虔诚和感恩,这绝对考验我母亲的耐心。梅花A和方块10放到一起的意思是:第一,好消息,很明显是指马夫差事的事;第二,我眼下要去的一次旅行,显然指的是我明天要出门这件事;第三,一笔钱,可能是指马夫的工资,正等着进入我的腰包。姨妈给我算了命,又用这些话鼓励我,之后就把扑克牌收了起来。 “啊,孩子!绝对是天意让扑克牌这样做的,而不是扑克牌自己告诉我们的。明天去那座大宅吧。一个黑头发的女人会在大门口等你,她会助你得到马夫这个差事,及一切相关的薪金和待遇。希望你腰包鼓了的时候,别忘了钱斯姨妈,她就靠那每年三十镑维持她清贫的寡妇生活。”

我答应钱斯姨妈,我现在可怜的空腰包一旦哪天被装满了,一定会记得她(她这个人就这点毛病——特别贪财)。算完命,我看了看母亲。她刚才也同意让她妹妹给我们当裁判,但是她的妹妹更偏向我,她也没再提出反对意见。她默默地站起身,亲吻了我一下,伤心地叹了口气,就离开了房间。姨妈摇摇头说: “弗朗西斯,我觉得你可怜的妈妈一点儿都不懂扑克牌的好处!”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出发了。打开院门时,我回头看了一下我们的房子。我母亲站在一扇窗里,拿手帕擦着眼睛。另一扇窗里站着我的姨妈,高高举起黑桃Q,以此来鼓励我。我挥挥手向她们俩告别,然后迈着轻盈的步伐上路了。那是二月的最后一天。请记住,接下来的一天——3月1号凌晨两点,就是我出生的时刻。

现在你们知道我怎么离开了家。我要讲的下一件事就是路上发生了什么。

鉴于我家到这座大宅的距离,照理说,我到达的时间还是相当早的。扑克牌的预言最开始就被证明是错的:在门口迎接我的不是什么黑发女人,事实上根本就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男仆。他指引我去了用人房,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扑克牌的预言全错了。我遇到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三个,她们中没有一位是黑头发。我说过我不迷信,这是实话。但我必须承认,向管家鞠躬时,我确实感到心扑腾扑腾直跳。我向他说明自己的来意,他的回答彻底推翻了钱斯姨妈扑克牌的预言。厄运仍追随着我:就在那天早上,已经有人应征过马夫这个差事,而且已经被录用了。

我尽量不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谢过管家后,我就去了村里的客栈——此时,我太需要休息一下,吃点东西了。

动身回家之前,我在客栈咨询了一下回家路线,得知如果走一条新路,就可以少走几英里。弄清了路线,又重复了几遍需要转的几次弯之后,我就上路了。我一直走到天快黑,中间只停下来一次,吃了点面包和奶酪。天色越来越暗,开始下起雨来,风也越刮越大;更糟糕的是,走到离家大概十五英里左右时,我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想找个地方问路,并最终在浓密的树林边看到一座孤零零的路边客栈。虽然这地方看上去偏僻,但对于一个又饿又渴、脚痛难忍、全身透湿的迷路人来讲,它的出现绝对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店主慈眉善目,彬彬有礼,而且他要的床位价格也相当公道。我很不愿让母亲失望。但那里没有什么交通工具,而我当时真的一步也走不动了。我太累了,完全是不得已才留在客栈过夜。

我自认是个有节制的人。晚饭很简单,只来了点培根薄片、一片自制面包和一品脱麦芽啤酒。吃完这顿便餐,我没有马上睡觉,而是坐着和店主聊了会儿天,我告诉他我暗淡的前途以及长期伴随我的厄运,然后我们又换了话题,谈论马匹和马赛。无论是我自己、店主,还是几个在酒吧间闲逛的工人,都没说什么让人情绪激动或浮想联翩的话,影响到我对常识的判断。

十一点刚过,客栈就关了。我跟在店主身后拿着蜡烛,看他把所有的门窗都关好。我惊奇地注意到插销、门闩以及包铁的百叶窗都那么结实。

“你看,我们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店主说, “虽然从来没人闯进来过,但还是防备万一的好。没人住这儿的时候,这房子里只有我一个男的。我老婆和女儿都胆小,女佣也好不到哪儿去。你进去之前再来杯啤酒吧?不要!好吧,我真不明白像你这样脑子清醒的人怎么会没有工作。你就在这儿睡。今晚只有你在这儿过夜。我想,为了让你住得舒服点,我老婆已经尽力了,是吧。你真的不再喝杯酒了?很好。晚安。”

我们上楼进卧房的时候,楼道里的钟已经十一点半了。从这个房间的窗望出去,恰好就是房子后面的树林。

我锁好门,把蜡烛放到五斗柜上,又累又乏,准备上床睡觉。阴冷的风还在不停地刮着,房后的树林发出呜呜的哀鸣,在寂静的夜晚听到这样阴森的声音,让人很别扭。很奇怪,我觉得自己特别清醒,于是决定等有了困意再熄灭蜡烛。实际上,我感觉不太舒服。早上的失望令我心情压抑;长途的跋涉让我身体疲惫。无论是压抑还是疲惫,都使我无法面对这样的状况:漆黑的深夜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窗外还传来风刮过树林的凄凉的呜咽声。

不知不觉中,睡意向我袭来,我闭上了眼睛,身体也彻底松弛下来,渐渐进入梦乡,没有像刚才打算的那样熄灭蜡烛。

后来,我就记得我的身体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从头到脚传遍全身,我的心也沉了一下,并感觉到一阵从未有过的、可怕的剧痛。颤抖只是扰乱了我的睡眠,而疼痛使我立刻醒来。刹那间,我从睡眠状态进入警觉状态: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脑子奇迹般地瞬间变得清醒。蜡烛几乎燃尽了,但没剪过的烛花刚刚掉了下去,所以烛光此刻依然很明亮。

在床脚与壁橱门之间,我看到一个人——一个女人,站在那儿看着我,手里拿了把刀。这样说不是为了证明我勇气十足,但事实就是事实。我当时被吓得说不出话。我躺在那儿,看着那个女人;而那女人站在那儿,手里拿着刀,看着我。

我们盯着对方的脸,她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她动了一下,慢慢地朝床的左边走过来。

烛光倾泻在她的脸上,她是个端庄的女人,皮肤白皙,亚麻色头发,有一绺是金黄色的,淡灰色眼睛,左眼睑有些低垂。我注意到的这一切牢牢地印在了我脑子里。这时,她已经走到了床边,一句话也没有说,没有任何表情,不带一点儿声响。她离我越来越近,走到床头时停了下来,举起手中的刀刺向我。我抬起胳膊护住喉咙;刀闪电般落下的一刹那,我迅速滚到床的右侧,刀擦过我的肩头,只差头发丝那么远。

我紧紧盯着她的胳膊和手。她慢慢地把刀从床上拔出,这让我有时间看个清楚:她的胳膊很白、线条优美,白皙的皮肤上长着一层淡淡的、漂亮的绒毛;一只娇小的淑女的手,指甲周围泛着红晕。

她把刀拔出来,然后又慢慢退向床脚。她在那儿停了片刻,看着我,然后又继续向前,一句话不说,冷酷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不带一点儿声响地走到我床的右侧。

离我近了,她又举起手里的刀,我迅速地滚向床的左侧。她的胳膊敏捷地向下刺,像上次一样刺入床垫,不过依然没有刺中我,还是只差头发丝那么远。这次我的视线离开她落到那把刀上。这是一把很大的折叠刀,干活的人经常用来切面包和培根的那种,她那纤巧的小手都不能握住刀柄的三分之二。我注意到刀柄是用鹿角做的,和刀刃一样干净、闪亮,就跟新的一样。

她第二次把刀从床里拔出来,突然把它藏到长裙宽大的袖子里。藏好后,她在床边停下看着我。我看到她在那儿站了一会儿,接着,快烧完的烛芯倒进烛台里,火焰变成小蓝点,整个屋子跟着暗了下来。

片刻之间——可能比片刻还短——烛芯又最后一次着起来,冒着烟。当最后的光亮起来时,我还在看床的右侧,还在寻找她。但我什么也看不到了。拿刀的女人已经不见了。

我逐渐回过神来。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心在咚咚地跳;我能听到树林里凄厉的风声;我从床上跳起来,想赶在她逃离客栈之前发出警报: “杀人了!快醒醒!杀人了!”

没人回应。我起身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向屋门口——她应该就是从那儿进来的,也应该是从那儿出去的。

屋门锁得紧紧的,和我上床前锁得一模一样!我看了看窗。也是紧锁的!

听到屋外有声音,我打开房门。是店主,他正沿着走廊往我这边走,一只手拿着蜡烛,另一只手拿着枪。

“什么事?” 他问,很不友好地看着我。

我只能小声回答说: “一个女人,手里拿把刀。在我房间里。白皮肤,黄头发。她用刀刺我,刺了两回。”

他举起蜡烛,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我一番。 “看来她没刺中你啊,两次都没有。”

“刀落下的时候我躲开了。两次刀都刺在床上。进去看看吧。”

店主立刻拿着蜡烛走进去。不到一分钟他又出来了,情绪相当激动。

“你见鬼去吧!还有你拿刀的女人!床单上没有任何痕迹。你闯到别人家里,因为做了个梦把他的家人吓得要死,你什么意思?”

梦?那个要刺杀我的女人不像我一样是个活生生的人?我开始发抖。光是这个念头就让我害怕。

“我要离开这儿。” 我说, “经历了这一幕,我宁愿待在路上,待在雨里,待在黑暗里,也不愿意待在这屋子里。把灯借给我,让我找一下衣服,再告诉我需要付多少钱。”

店主拿着蜡烛带着我走进卧室。 “付钱?” 他说, “下楼的时候在小黑板上能找到你的房费。早知道你会这样做梦、尖叫,我才不会为了挣你的钱而放你进来呢。你看看床,刀刺在哪儿了?你看看窗户,锁被撬开了吗?你再看看门,我听着你锁上的,被撞开了吗?我的房子里有一个女人拿着刀要杀人!你真不知羞耻!”

我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先是床,然后是窗,接下来是门。不可否认,他说的都对:床单完好无损,窗是紧闭的,门上的铰链牢固如昨。我一句话没说,胡乱穿上衣服就跟他下楼了。我看了一眼酒吧间里的钟,时间是凌晨两点二十。结了账,店主就让我走了。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还是很黑,风比之前更寒冷刺骨。黑夜,寒冷,或是找不到回家的路,都不重要,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些事儿上面,全在卧室里看到的幻影上。我看到的要谋杀我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是梦中的生灵吗?还是来自坟墓底下的另一种东西,也就是我们所谓的鬼?在这样的夜里,我一边走一边想,却无法作出解释。直到第二天中午,走错好几次路后,我终于站到了自家的门口,此时我依然不知这是怎么回事。

我母亲一个人出来接的我。我们俩之间没有任何秘密。我把所有这一切都告诉了她,就像我刚刚告诉你们的一样。我讲的时候她一直默不作声。讲完之后,她问了我一个问题:

“弗朗西斯,你见到梦中的那个女人时是几点?”

我离开客栈时看了钟,注意到那时候表针指在两点二十。去掉我跟店主讲话的时间,去掉我穿上衣服的时间,我告诉母亲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的时间应该是凌晨两点。也就是说,我不仅是在我生日那天看到她,而且是在我出生的时刻看到她。

我母亲始终保持沉默,苦思冥想着什么。接着她抓住我的手,领着我走进客厅。她的书写文具箱放在壁炉边的桌子上。她打开书写文具箱,并示意我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上。

“我的儿子!你的记性不好,我的记性也越来越差。再给我讲一遍她的长相。我希望很多年后我俩都还像今天这样清楚她长什么样子。”

我按母亲的话做了,有点纳闷她脑子里有些什么奇思怪想。我说,她记——我怎么说的,她就怎么记。

“淡灰色眼睛,左眼睑低垂。亚麻色的头发,有一绺是金黄色。白皙的胳膊上长着绒毛。娇小的淑女的手,指甲周围泛着红晕。”

“弗朗西斯,你注意到她穿着什么衣服了吗?”

“没有,母亲。”

“你注意那把刀了吗?”

“注意了。是一把很大的折叠刀,刀柄是鹿角做的,像新的一样。”

我母亲又加上了对刀的描述。还加上了某年、某月、星期几,以及我在客栈看到梦中女人的具体时间。都写完后,她把这张纸锁到她的文具箱里。

“弗朗西斯,对姨妈一句也不能提。对任何活人都不能提。把这个梦当成你我之间的秘密。”

几个星期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我母亲再没提起过这个话题。至于我,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也冲淡了我对梦的记忆。逐渐地,梦中女人的形象变得越来越淡。逐渐地,她已经从我的心目中消逝了。

这个向我发出警告的故事,现在就讲完了。这个警告是真是假,等你们听完我下一个生日发生的事后,自己判断一下吧。

那年夏天,我终于时来运转了。一天,我在村口的老采石场附近抽烟斗,刚好看到一起马车事故,这可以说给我的人生带来一个新的转机。这起事故非常普通,普通得根本不值一提。一位驾着马车的女士,一匹失控的马,一个胆小的、吓坏了的男仆,而采石场就在眼前,不测随时可能发生。这就是我当时看到的情景,所有的一切发生得那么快,也就两口烟的工夫。我在采石场边上把马拽住了,尽管车轴使我受了点小伤,但也无关紧要。那位女士郑重其事地说我救了她的命;第二天,她和她丈夫一起来到我们家,她丈夫当场就提出要我到他们家工作。巧合的是那个女人皮肤黝黑,你们可能会觉得好笑,我姨妈立刻认定这就是扑克牌的功劳。这就是黑桃Q作出的承诺,与扑克牌的预言严丝合缝——就像我姨妈跟我说的那样,通过一位 “ ‘黑’ 女人” [3] 实现。 “弗朗西斯,将来你要注意,当你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要相信扑克牌给出的解释。我相信你已经准备低声表达你的顺从,顺从不可测的天意——就像过去以色列人那样。我就说这么多。当钱源源不断地进入你的腰包时,不要忘了你的钱斯姨妈,她就像屋顶的一只麻雀,每年只有三十英镑的养老金。”

直到第二年春天,我一直在伦敦西区工作。大约就在那个时候,我的主人身体开始变坏。医生让他到别的地方看看,这样他的家业就败落了。但我的运气仍然不错——我离职的时候,他还看在我当年救了女主人命的分上,每年都发给我一笔钱,我真得感谢我善良的主人的慷慨。至于将来,我若愿意的话还可以回去工作。我当时的收入虽然微薄,但完全可以支撑我和母亲的生活开支。

我的男主人和女主人二月底前离开了英国。因为要帮他们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我在伦敦一直待到二月的最后一天。我只能坐夜班车回村子,为的是像往常一样与母亲一起过生日。我到家的时候已是上床睡觉的时间了。看到母亲身体很差,我很难过。更糟糕的是,她在前一天刚刚把药吃光,却没有按照医生的严格要求及时补药。这位医生是自己配药,所以我主动提出去敲医生家的门,请求他的帮助。母亲不让我这样做;吃完晚饭,她就打发我上床休息了。

有一会儿我睡着了,然后又醒了。我母亲的卧室跟我的紧挨着。我听到姨妈拖着沉重的脚步在母亲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怀疑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于是就去敲门。疼痛又开始折磨我母亲,现在非常需要尽快减轻她的痛苦,于是我穿上衣服,手里拿着药瓶,一路跑到村子另一头的医生家。我到他家的时候,教堂的大钟刚报完一点四十五,我生日那天的一点四十五。我只按了一次门铃,就把医生叫醒了,他来到卧室的窗口跟我讲话。他让我等一会儿,稍后他会让我从诊室门进去。等医生的时候我注意到,那晚的天气对于一年中的这个时候而言算是非常晴朗、温暖的了。发生马车事故的那个老采石场也能看得见。晴朗的夜空中挂着一轮明月,把整个采石场照得亮如白昼。

等了一两分钟,医生让我从诊室门进去。关上门,我发现他身上穿的衣服很单薄。他善意地批评了我母亲没有遵照他的医嘱,然后立刻开始配药。我们都把注意力放到瓶子上——他装药,我拿着蜡烛,这时,我们突然听到有人从外面把诊室门打开了。

有谁会在凌晨两点还不睡觉,还在我们这个安静的小村里四处走动?

开门的人走到烛光下,让我们更惊奇的是,这是个女人!她走到柜台边,跟我肩并肩站在那儿,掀开面纱。她把脸露出来的那一刻,我听到教堂的钟敲了两点。我不认识她,医生也不认识她。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漂亮得无与伦比。

“我从门缝底下看到灯光,” 她说, “我要买药。”

她语气非常镇定,好像她凌晨两点钟出门、跟着我进诊室买药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医生盯着她,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是谁?” 他问, “你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还四处走?”

她根本不理医生的茬。她冷静地告诉他她要什么药: “我的牙很痛。我想买瓶鸦片酊。”

她说要鸦片酊的时候,医生回过神来。要知道,涉及鸦片酊的时候,医生总是有他自己的立场的。这一次,他非常机智地对她说:

“哦,你牙痛,是吗?让我看看你的牙。”

她摇摇头,在柜台上放了两先令。 “我就不麻烦您看我的牙了,” 她说, “这是钱。请您给我鸦片酊,好吗?”

医生把钱又放回到她手上。 “鸦片酊我不卖给陌生人,” 他说, “要是你身体或神经有哪儿不舒服,那是另一回事。那样的话我很愿意帮你。”

她把钱放回兜里。 “您帮不了我,” 她轻声说道, “再见。”

说完,她打开诊室门走回街上。至此,我自己一句话也没说。我站在那儿,手里拿着蜡烛(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手里还拿着蜡烛),眼睛盯着她,思绪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全在她身上。从她的神情中能很明显地看出她要结束自己生命的决心。她打开门的时候,我惊慌地意识到要发生什么,终于说出话来。

“站住!” 我喊道, “等我一下。你别走,我有话跟你说。” 她抬起眼皮,脸上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惊异表情,嘴角上挂着一丝嘲弄的微笑。

“你能跟我说什么?” 她停下来,笑着自言自语道, “为什么不呢?我没什么事可做,也没哪儿能去。” 她向后退了一步,向我点点头: “你这人真怪,就照你说的办,我在外面等。” 诊室门关上了。她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很惭愧。唯一的借口就是我真的、确确实实中了邪。我转过身要跟她出去,完全忘记了母亲的事。医生叫住我。

“别忘了拿药。” 他说, “你要是听我的话,就别给自己找麻烦。把警官叫起来,照顾她是警官的事,不是你的事。”

我伸出手默默地接过药——如果我开口回答他,说出来的话恐怕会冒犯他。他可能跟我一样,也看出来她想买鸦片酊毒死自己。我认为他对此事非常冷漠。他给我药的时候,我只是谢过他,然后就走出诊室。

正如她所答应的那样,她正在外面等我,慢慢地来回踱步。在明亮的月光下,我看到一个高挑、优雅而孤独的身影。月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明亮的金发和大大的灰眼睛上,完美地呈现了这一切。她回头跟我说话的一刹那,看上去几乎不像凡人。

“喂?” 她说, “有什么事?”

我把自尊、害羞、理智,一切的一切都统统抛在了脑后,我的心在那一刻整个地给了她。我抓住她的手,坦言自己的所思所想,自如得就像我们已经认识半辈子了。

“你想毁掉你自己,” 我说, “而我要阻止你这么做。我要整夜都跟着你,这样就可以阻止你这么做。”

她笑道: “你也看到了,他不想卖给我鸦片酊。你真的在意我是死是活吗?” 她问问题时温柔地捏了捏我的手,她的视线寻找着我的视线,那倦怠、迷茫的目光就像火一样烧遍我全身。我动了动嘴唇,却说不出话来,无法回答她的问题。

用不着回答,她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你那么和善地跟我讲话,已经给了我对生的幻想。” 她说, “善良对女人、狗和其他家养动物都有奇妙的作用。只有男人才对此免疫。放心吧,我保证会好好照顾自己,如同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一样!你别因为我留在这儿,而不去上床睡觉。你要去哪儿?”

我是多么的卑鄙可耻:我已经把母亲抛到脑后,尽管手里还拿着她急需的药! “我要回家,” 我说, “你住哪儿?客栈?”

她苦笑了一下,指了指采石场。 “那儿就是我今晚的客栈,” 她说, “我走累了就在那儿休息。”

我们一起继续往我家走。我冒昧地问她是否有朋友。

“我本以为我还有一个朋友,” 她说, “否则你也不会在这儿遇见我。但看来我错了。我朋友几个小时前把我拒之门外;朋友的仆人恐吓我说他们要报警。我无处可去,只好在你们这一带碰碰运气。除了两先令和蔽体的衣服之外我一无所有,哪个体面正派的客栈老板会让我住店呢?我走啊走,想找个办法离开这个世界,但又不毁坏我的容貌,还没有什么痛苦。这周围没有河。直到听到你敲医生房门,我才找到死的办法。他让你进门时,我看到诊室的瓶瓶罐罐,立刻就想到鸦片酊。你在那儿干什么?那药是给谁的?你妻子?”

“我还没结婚!”

她又笑了: “没结婚!要是我穿得好点的话,那我一定有机会。你住哪儿?这里吗?”

这时,我们已经到了母亲家门口。她伸出手跟我道别。她无处可去,无家可归,却没让我给她找一个过夜的地方。是我提议让她在我家休息,不让我母亲和姨妈知道。我们的厨房单独建在小屋后面,早上大家起床前,她可以一直待在那儿,没人会看见她,或听到什么动静。我领她进了厨房,在快熄灭的炉火前给她放了把椅子。我想我是有错,如果你愿意,可以狠狠地批评我。我只想问,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作为男人,你敢发誓你会让这个小可人儿像条野狗一样游荡回采石场吗?假如你真那样做了,还会有哪个女人信任你、爱你,那她也太傻、太可怜了!

我让她待在炉火边,然后就去了母亲的房间。 atJ1MStbD42FIEO/PGDQaD1gtpAhMqyRyC2NCHR/zdzPp/VafSEcykxdPsyq1U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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