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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口余生(短篇快看)
H·赖德·哈格德

狮口余生

H. 赖德·哈格德

这个故事是我的老朋友艾伦·夸特梅因亲口告诉我的,在南非的时候我们都叫他 “猎手” 夸特梅因。他在约克郡买了一所房子,有一次我到他家里逗留做客,就在某一天晚上闲聊时听到了这个故事。不久之后,他唯一的儿子死了,这给了他沉重的打击,他随即离开了英格兰,与他同行的还有两个老朋友——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尉——他们都是他昔日的航海伙伴。自此他就完全消失在非洲大陆黑暗的心脏地带了。他一直以来都听到一些传言,说是在广袤无垠、人迹未至的非洲内陆高地上,生活着一个白种民族——这一次他终于被说服,把在有生之年寻找到他们当作自己的抱负。怀着这份狂热的追求,他与同伴们启程了,对此我几乎可以断定,他们再也不会回来。我只收到过这位老绅士的一封信,是远自非洲东海岸塔纳河上游的一个哨站发来的,在桑给巴尔岛 [1] 以北大约300英里处。信里面说他们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但都安然无恙;信中还说,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这使他信心百倍,坚信他们执着的寻踪之旅将会是一次 “宏伟而又史无前例的发现” 。然而,我很担心他所发现的是死亡;因为这封信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从那以后,再没有人听到过这支探险队的任何消息。他们似乎完全消失了。

那是我在他家待的最后一晚,他把下面的故事告诉了我和前来吃饭的古德上尉。他已经吃完了晚餐,为了帮我和古德把第二瓶酒喝完,他也喝了两三杯陈年波尔图葡萄酒。这对他来说是非同寻常的,因为他饮酒一向节制,过去还常常说,他在殖民地居民中生活了很多年,亲眼目睹了酗酒对殖民阶级——狩猎者、运货骑手等等——的影响,也因此对酗酒感到恐惧。正因为这样,几杯美酒便在他身上发挥了更大的效力,让他布满皱纹的面颊泛起一丝红晕,也让他比平时更加健谈。

多么可爱的一个老头儿啊!我的眼前浮现出他的形象,一瘸一拐地在门厅踱来踱去,灰白的头发竖起来像硬毛刷一样,一张皱巴巴的黄脸,黑色的大眼睛如老鹰般锐利,又像公鹿般温顺。整个房间都挂着他无数次狩猎远征的战利品,每件战利品都有个故事,他要是有时间能一一讲述那该有多好啊。在平常他不会那么做,因为他不太愿意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但是今晚这瓶波尔图酒让他打开了话匣子。

“啊!你这个畜生!” 他一边喊道,一边在一个大得出奇的狮子头骨下停了下来。这个头骨固定在壁炉架上,头骨的上方是一长排的枪,狮子的下颌张到最大。 “啊,你这个畜生!过去12年你给我添了多少麻烦,我猜,要到我死的那天你才会罢休吧。”

“夸特梅因,把那个故事告诉我们吧。” 古德说, “你常答应了我要讲,但到头来一直都没有。”

“你最好别让我讲。” 夸特梅因说, “这故事有点长。”

“讲吧。” 我说, “时间还早,而且我们还有些葡萄酒没喝完。”

就这样,经过我们的一番恳求后,夸特梅因从一直放在壁炉架上的一罐粗制布尔烟草中拿了些出来填满烟斗,仍然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地开始了他的故事:

“我记得,那是一八六九年的三月,我在西库库尼 [2] 国内。当时正值老国王西夸提病亡,西库库尼掌握了大权——我忘记他是用什么办法得到政权的了。不管怎样,我当时就在那里。我听说巴佩迪人从非洲腹地运来了一批数量巨大的象牙,于是我赶了一辆载满货物的四轮牛车从米德尔堡 [3] 出发,想用这批货换到部分的象牙。这么早的月份就进入这个地区是有些冒险的,因为正是热症流行的时候;但我知道还有几个人在打这批象牙的主意,于是我决定碰碰运气。长期漂泊在外让我耐苦耐劳,所以一路上我几乎都没有停过车。嗯,开始的一段路程还是挺顺的。那是一片稀树草原,景色很美,连绵的山脉跨越平原,圆形的花岗岩丘陵四处耸立,像哨兵一样注视着起伏的低矮丛林。但是天气极其炎热,热得像一口蒸锅。我是三月份到的那里,当时正值非洲这个地区的秋天,空气里都弥漫着热症的味道。我沿着象河 [4] 往南赶路的时候,每天清晨都会钻出牛车,四下张望一番。根本看不到什么河,只有一条长长的白浪,像是被干草杈轻轻抛起的细软棉絮。那就是热症的瘴气。灌木丛中也腾起蒸汽形成的小漩涡,似乎有成百上千个小火苗在燃烧——千万吨腐朽植被散发出臭气。那里的景色真美,却是死亡之美;所有这些水汽生成的线和点共同在这片大地上书写着一个词语—— ‘瘟热’ 。”

“那一年疫病流行,人心惶惶。我记得,我来到了疙瘩鼻部族 [5] 的一个小村庄,于是就跑去看看能不能弄到些酪乳和玉米。走近的时候,我突然发觉这地方一点声响都没有。没有小孩子的吵闹,也没有狗的吠叫。看不到当地的山羊和牲口。这地方显然没多久之前还有人居住,现在却静得跟周围的灌木丛一样,只有几只珍珠鸡飞出村子栅栏门旁遍布密刺的梨树丛。我记得,进去之前我犹豫了一下,那里所有的一切弥漫着荒凉的气息。人类没有侵扰过的地方,大自然便不会显得那么荒凉,她只会显得迷人;可是一旦人类到了这里,又离弃了这地方,她就会变得荒凉。”

“我进了村子,向主屋走去。屋门前,一张很旧的羊皮地毯盖着什么东西。我弯下腰拉开那条毯子,接着大吃一惊地缩了回去,原来毯子下面是一个死去不久的年轻女人的尸体。有那么一刻我想掉头就走,但是好奇心驱使我跨过那具尸体,然后手脚并用地爬进了小屋。屋子里暗得看不见任何东西,但是我能闻到各种气味。我点了根火柴。这根火柴缓慢、微弱地燃烧着。随着火光渐亮,我看到周围是一家子沉睡的男男女女和小孩子。这时火柴突然明亮地燃烧起来,我这才看到他们也都早就死了,一共有五个人,其中一个是婴儿。惊慌之中火柴掉到了地上,我只管朝着屋外摸索,这时我瞥见角落里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我以为那是只野猫或者其他什么动物,就再次加快了步伐。突然那里传来了声音,先是喃喃自语,接着是一连串可怕的呼喊声。我匆忙点燃了另一根火柴,看清楚那是一双老太太的眼睛,她裹在一件油腻的皮革衣裳里。想到她可能没办法或者不愿意自己出来,加上那股恶臭也让我无法忍受,我拉着她的胳膊,将她拽出了屋子。她看上去骨瘦如柴,全身裹着黑乎乎、皱巴巴的羊皮。唯一的白色就是那些羊毛,如果不是她的眼睛和声音,她看上去完全就是个死人。她以为我是来把她带走的魔鬼,因此才那样大声呼喊。我把她带到货车旁,给了她少许的南非白兰地,接着又煮了一品脱肉汁让她灌下,这是用前一天猎到的一只蓝角马的肉做的。喝了这些之后,她的气色立刻好了许多。她能说祖鲁语——原来她是恰卡 [6] 时期从祖鲁领地逃出来的——她告诉我说,我看到的所有人都死于瘟热。他们死了以后,其他村民就抢走牲口,逃离了村子,留下这个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穷苦老妇人。要不是遇到我,她肯定不是要饿死就是病死了。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那堆尸体中坐了三天。我把她带到了下一个村子,给了村长一条毯子,让他照顾她,并答应如果我回来的时候老太太还健康的话,就再给他一条。我记得,他对于我为了一条不值钱的老命而舍弃两条毯子的做法感到非常惊讶。 ‘你为什么不把她留在灌木丛里?’ 他这样问我。你看,那里的居民将适者生存这个道理发挥到了极致。”

“离开老太太的那天晚上,我第一次碰到了那边的这位朋友。” 他朝着那个头骨点了点头;在宽宽的壁炉架的阴影中,狮头似乎正居高临下地冲着我们龇牙咧嘴地笑。 “从黎明到上午11点钟,我一直在赶路——赶了很长一段路,因为我想尽量多走一段。然后我把牛群放到草场上吃草,还派了跟车探路的土著小子去照看它们,打算到了傍晚六点的时候再次套车,趁着月光一直赶路到晚上十点。我爬进车里,一觉睡到了下午两点半左右,便起来做了些肉,就着一小杯黑咖啡吃了晚饭;因为在那个时候,要弄到保鲜牛奶是相当困难的。就在我快吃完饭、那个叫汤姆的赶车人正在洗涮餐具的时候,这个小无赖赶着一头牛回来了。”

“ ‘其他的牛哪儿去了?’ 我问道。”

“ ‘库斯!’ 他说, ‘库斯(首领)!其他的牛都跑了。我一转身的工夫,再回头看,其他的牛就都不见了,只有 ‘上尉’ 还在这儿,用它的后背蹭着一棵树。’”

“ ‘你是说你睡着了,让它们都走散了,你这个混蛋!我要拿棍子抽你。’ 我生气地说道,因为在这样一个瘟热传播的地方要困上一周左右寻找牛群,这可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 ‘你快去找,汤姆你也是,如果找不到牛群,你们就不要回来。我敢肯定,它们是沿着米德尔堡路往回走,现在一定走了有12英里远了。你们俩什么话也别说,快去找吧。’”

“赶车人汤姆骂了一通,又狠狠踢了那个小子一脚——那完全是他活该。接着,他用皮条把老 ‘上尉’ 拴在车辕子上,他们两个就带着长矛和棍子出发了。我本来也应该去的,但我清楚必须有人看着货车,而且在夜里把车子留给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照管,我都不放心。事实上,我当时十分生气,不过我对这种事早已经见怪不怪了。于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就拿上一支步枪打猎去了。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四处寻找,结果也没找到什么可以让我开上一枪,但是最后,就在离货车不到70码的地方,我从一片合欢树丛后面赶出了一只上了年纪的公黑斑羚。它径直朝着货车跑去。等它跑到离车几英尺远的地方时,我才有机会开枪射击。我扣动扳机,正中它的脊柱中央;它随即跌倒,不再动弹,死得透透的。这一枪真是准极了,不过当然啦,这话不该由我来说。这个小插曲让我的怒气消了些,尤其是这只黑斑羚正好撞在货车后部,所以我只需要将它的内脏掏出,用皮条绑住它的腿,把它拖上车就成了。等我做完这一切,太阳已经落山,一轮圆月当空升起,真是一轮美丽的月亮。之后在夜色尚浅时分,一份美好的静谧笼罩了灌木林。这是在非洲灌木地带间或会出现的景象。野兽不再游走,鸟儿不再啼叫。没有一丝微风打扰宁静的树木,树影不再摇曳,只是默默地拉长。但是,现在这一景象显得既压抑又荒凉,因为我完全看不到牛群和同伴的影子。我很感激老 ‘上尉’ 与我为伴;它正倚靠车辕子躺在那里,咀嚼着反刍的食物,神态悠闲。”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 ‘上尉’ 开始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它先是鼻子呼哧呼哧地喷了阵气,接着站起身来,又开始呼哧呼哧。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像个傻子一样跳下货车车厢四下察看,还以为是走失的牛群回来了。”

“接下来的一瞬间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听到一声咆哮,看到什么黄色的东西飞速闪过我身旁,落在了可怜的 ‘上尉’ 身上。牛儿痛苦地怒吼了一声,接着是嘎吱一声咬嚼,原来是一头狮子一口咬在这只可怜畜生的脖子上。我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步枪在货车里,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去取枪,于是我转身一个箭步朝货车奔去。我一只脚踩在了车轮上,想要翻身上车,但我整个人就像凝固了一般停在那里。原来,我正打算纵身一跃时,就听见狮子在我身后,下一秒我就能感觉到这头狮子,啊,那感觉真实得就像我能触摸到这张桌子一样。这么说吧,我能感觉到它正嗅着我垂下的左腿。”

“哎呀!我当时的感觉真的很奇怪;我以前还从未有过这么奇怪的感觉。我吓得一动都不敢动,而奇怪的是我好像对整条腿都失去了控制;它似乎有了自己的意志,想要一脚踢出去,就像人们在特别严肃的场合想要歇斯底里地大笑一样。那头狮子闻了又闻,从我的脚踝向上慢慢移动到了大腿处。我以为它要抓住我的腿,结果它没有。它只是低声地咆哮,又回到了牛的身边。我稍微转了转脑袋,以便可以看见它的全貌。这大概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头狮子——我见过的狮子要说也不少了,黑色的鬃毛浓密得惊人。你们可以看到它的牙齿是什么样子的——看那里,很大的牙齿,不是吗?总而言之,那真是一头庞然大物。就在我四肢张开、躺在货车的前辕杆上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头狮子在笼子里看起来绝对会不同凡响。它站在可怜的 ‘上尉’ 的尸体旁,小心地取食它的内脏,娴熟得像个屠夫。在这期间我一直不敢挪动,因为它舔食着那堆血肉模糊的碎肉的当儿,不停地抬起头留意着我。等它把 ‘上尉’ 的肚子都掏干净了,就张开嘴发出了一声巨吼,不夸张地说,那声音让货车都颤动了。紧接着就听到另一声咆哮在回应它。”

“ ‘老天啊!’ 我想, ‘它还有同伴。’”

“这个念头还没有散去,我就看见一头雌狮在月光下跳跃着穿过又高又密的草丛,在它身后跟着两只獒犬大小的幼狮。它在我面前几英尺处停了下来,摇摆着尾巴站在那儿,明亮的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可就在我以为一切都完了的时候,它转身开始和幼狮啃食起 ‘上尉’ 来。就在离我还不到八英尺的地方,有四只狮子在咆哮着争吵着,撕扯啃食可怜的 ‘上尉’ 的尸骨;我躺在那里,害怕得浑身一边发抖,一边冒着冷汗,就像被投入狮坑的但以理一样。不一会儿,幼狮吃饱了,开始变得焦躁不安。其中一只绕到货车后面,扯着挂在那里的公黑斑羚,另一只到了我的跟前,开始嗅闻我的腿。事实上,不仅如此,它还开始用粗糙的舌头舔着我挽起的裤腿下露出的皮肤。从它舔的力气越来越大和发出的咕噜声可以看出,它越舔越起劲。它锉刀般的舌头即刻就要锉进我大腿的皮肤——幸好我皮糙肉厚——大腿就要流出血来,我想这下完了,这次可是没法活命了。于是我就躺在那里,回忆我的罪过,并向上帝祈祷,心想无论如何,这辈子还算是没有白活。”

“突然间灌木丛中传来了一阵哗啦哗啦的声音,还夹杂着呼喊声和口哨声,原来是那两个小子赶着牛群回来了。他们发现牛群的时候,这些牛正聚在一起往前走。几头狮子抬起头,竖起耳朵听着,然后就一声不响地跑开了——我也昏倒了。”

“那晚狮子没有再来,到了第二天早上,我的神经算是平复了;但是一想到我在那四只狮子的爪下——或者毋宁说鼻下——的遭遇,还有我的公牛 ‘上尉’ 的悲惨命运,我就满腔愤怒。我很爱 ‘上尉’ 这头了不起的老牛。我气得像个傻子一样,打算去攻击它们这一大家子。这是一个首次出猎的新手才会犯的错误,但我竟然还是去了。我吃了早饭,在那条被幼狮舔得剧痛的腿上擦了些油,就带着赶车人汤姆出发了——他可一点儿也不喜欢这差事。我这次带的是一支普通双管12号滑膛枪,也是我的第一支后膛枪。我之所以带上滑膛枪,是因为它能精准地射出子弹;经验告诉我,滑膛枪子弹对付狮子和猎枪子弹一样有效。狮子是一种皮肉柔软的动物,只要射中它的身体就不难解决了。相比较而言,射杀一只羚羊还要更费些周章。”

“我们出发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狮群在白天的藏身之处。距离货车300码的地方是一处山冈,上面零零散散地围了一圈合欢树。穿过合欢树,就是一片开阔的平原,一直延伸到一处几近干涸的盆地,也可以说是个占地大约一英亩的水洼,密布着枯萎的黄色芦苇叶。这处盆地的另一边向上斜伸到一条沟壑的边缘。沟壑原先由激流不断冲刷形成,现在里面密密长着灌木丛,还有几棵我忘了叫什么名字的大树。”

“我即刻想到,在这个干涸的盆地里很可能会找到我的这些朋友,因为没有什么比躺在芦苇中更让一只狮子喜欢的了。这样它既可以洞察周围,而且自己也不会被发现。于是我决定前往一探究竟。就在我绕着盆地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只蓝角马的残骸,很明显是三四天之前被狮子猎杀的,一部分已经被狮群吞食;周围的其他迹象让我很快确信,就算狮群那一天不在这盆地里,它们也经常到这里来。但是如果它们在这里,问题在于怎么引它们出来;想要深入盆地去追踪它们显然是不可行的,除非是谁不想活了。此时,一阵大风从货车的方向席卷而来,掠过整片芦苇地,向灌木丛生的干沟吹去。我首先萌生了一个念头,就是烧掉芦苇丛,我之前提过那里很干燥。于是汤姆用火柴从芦苇丛的左侧开始点火,我从右侧点火。但是芦苇丛靠近根部的地方还是绿的,多亏借了风力,我们才点着了火。随着太阳升高,风力也逐渐增强,芦苇终于烧起来了。最终,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大火开始稳步地呈扇形向前推进,于是我绕到盆地另一边视线开阔的地方等待狮群,一如我们今天站在矮林中射杀山鹬一样。这样做挺冒险的,但是当年我对自己的射击充满自信,并不在意这样的危险。我刚到那里,就听到了芦苇丛被扒开的声音,随后一只动物就冲了上来。 ‘来吧。’ 我说。它来了。我能看到的只是一个黄色的物体,正准备射击,突然发现蹿出来的不是狮子,而是一只藏身在盆地中的美丽的小苇羚。这只小苇羚一定极易相信他人,才敢与狮群为邻,就像上帝的羔羊,但我猜芦苇丛一定很茂密,而且它与狮群保持了相当远的一段距离。”

“我放过了这只小苇羚,它就像一阵风一样跑开了。我继续盯着芦苇丛。大火现在燃烧得像个熔炉;火苗噼里啪啦的,呼啸着舔食芦苇丛,向空中喷出的火焰有二十多英尺高,热气就像在火苗上舞蹈,令人头晕目眩。但是芦苇依然有一半是绿色的,大量浓烟生成,倚借风势在低空像幕帘一样向我席卷而来。此时,从火苗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中,我听到一声惊起的咆哮,接着一声又一声。现在可以断定,狮群确实是待在窝里的了。”

“我开始兴奋起来,你们知道,除了受伤的水牛之外,没有什么比一头近距离的狮子更能刺激神经的了;当我透过浓烟看出狮群正活动在芦苇丛的最边缘,我变得更加亢奋。它们偶尔像兔子把脑袋伸出洞穴一样探出头来,看到我站在大约五十码开外之后,又把头缩了回去。我知道,它们身后一定越来越热,所以这种状态坚持不了多长时间。我想得没错,它们四只突然一起从藏身处冲了出来,那头年老的黑鬃雄狮领先几步。在我的狩猎经验中从未看到如此壮观的一幕:四只狮子飞跃着穿过草原,全身笼罩在浓浓的烟幕之中,身后是熔炉般炽热燃烧的芦苇丛。”

“我估计它们是想跑到灌木丛生的沟谷之中,这样就会在距我大约5到20码处经过;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举起枪瞄准了那头狮子的肩部——那头黑鬃雄狮——这样它在运动中向前一两英寸,就能够直击它的心脏。来吧!我准备好了。我的手指正要扣动扳机,但就在这时,我突然眼前一黑——有点儿芦苇灰飘进了我的右眼。我跳起来揉搓着眼睛,等我终于睁开眼睛大致能看清楚的时候,最后一只狮子的尾巴恰好消失在了沟谷的灌木丛中。”

“这个时候再没有比我更要气疯的人了。太糟糕了,还是这样一个在空旷地带射击的大好机会!然而,我没有气馁;我转过身往沟谷方向走去。赶车人汤姆央求我别去了;按常理说我从不在胆量上逞强(我胆子也不大),但当时我下定决心,要么我杀死狮子,要么狮子杀死我。于是我告诉汤姆,如果他不愿意就不必跟着我了,但我一定要去;我的这位赶车人是个斯威士人 [7] ,他们天生胆大,所以他只是耸了耸肩,一边嘀嘀咕咕说我不是疯了就是着魔了,一边固执地跟随我的脚步。”

“不久我们就到了沟谷。这个沟谷大约300码长,但树木稀少;真正的刺激开始了。每一处灌木丛后都可能藏着一只狮子——这四只狮子肯定是藏在某个地方了,棘手的问题是,它们到底藏在哪儿。我四下察看,四处拨弄,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心也提到了嗓子眼。终于,我得偿所愿地瞥见一处灌木丛后有什么黄色的东西在移动。与此同时,从我对面的另一处灌木丛中跳出了一只小狮子,向烧尽芦苇的盆地方向冲去。我迅速转身,开枪射击,它随即一个跟头栽倒在地,在离尾部两英寸处折断了背脊。它无助地倒在地上,只能怒视着我。汤姆随后用长矛将它刺死了。我打开枪膛,快速抽出旧弹壳。事后想来,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来判断,我猜这弹壳已经炸开,并且留下了一部分布片在枪管里。无论我怎样试着装进新的子弹,都只能装进一半;还有——你们相信吗?——一定是被幼狮的呼叫招引而来,这时母狮现身了。它在离我20步左右的地方站着,摆动着尾巴,那样子看上去要多凶恶有多凶恶。我慢慢向后挪步,想要推进新的子弹,而它也跟着我小步子移动,每跑几步就停下来弓起身子。危险迫在眉睫,子弹还是推不进去。奇怪的是,我脑子里这时候想到的是那个制造子弹的家伙——在这里就不说他的名字了——我真心希望如果狮子把我吃掉了,他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子弹还是进不去,我试着抽出来,但也不行。如果合不上枪,就意味着我用不了另外那个枪管,这就是把废枪。我这就等于没有枪了。此时,我一边紧紧盯着母狮子,一边向后退去,它正腹部贴地无声无息地向前爬行,但还是摆动着尾巴瞪着我;从它的眼神中我知道再有几秒钟它就要扑过来了。我的手腕和手掌被子弹的黄铜边缘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看,到今天还有伤疤呢!”

夸特梅因对着灯光举起了他的右手,给我们看在手掌和手腕接合处留下的四五块白色伤疤。

“但是那样一丁点儿用也没起。” 他继续说道, “子弹纹丝不动。我希望再也不会有人遇到像我这样糟糕的境况了。雌狮打起精神,我简直陷入了绝境,就在这时,汤姆的喊声从我身后传来: ‘你正在往那只受伤的狮崽那里去。朝右边走。’”

“尽管我脑子一片空白,还是听懂了汤姆的话。于是我一边像刚才那样盯着母狮子,一边转向右边继续后退。”

“让我松了口气的是,随着一声低沉的咆哮,母狮伸直了腰,转过身去,朝沟谷另一头飞奔而去。”

“ ‘来啊,老大,’ 汤姆说, ‘咱们回车子上去吧。’”

“ ‘好的,汤姆,’ 我回答说, ‘我杀掉其他三只狮子就回去。’ 因为这时候我已经下定决心要杀死它们,在我记忆里,之前或之后我都从来没有这样坚定地要做什么事。 ‘你想走的话就回去吧,或者在树上待着也行。’”

“他考虑了一下眼前的情况,然后就明智地爬到了树上。我当时要是也爬上去就好了。”

“这时,我找到了我的一把小刀,这把小刀带有钩子,于是我费尽周折终于把枪管里残余的旧弹壳布片掏了出来,就是这点破布几乎要了我的命。它比一张邮票厚不了多少,绝对没有一张书写纸厚。掏出来之后,我给枪上了膛,在手腕和手掌接合处绑了条手帕来止血,就再次出发了。”

“我刚才就看到那头母狮跑进了一丛茂密的绿叶灌木之中——更确切地说是生长在水边的好几簇灌木;那儿有一条小溪顺着沟谷往下淌,就在大约50码远的地方。我于是就往那里去。可是,等我到了那儿,我什么也看不到,于是我拾起一块大石头扔进了灌木丛中。我一定是砸中了另一只小狮子,因为它一下子就蹿了出来,身子的一侧暴露在我面前。我立刻抓住这个机会,一枪把它打死了。母狮这时也像一道闪电似的冲了出来。就在它冲出来的瞬间,我终于用另一发子弹击中它的肋骨,结果它像只被击中的兔子一样翻滚了三圈。我迅速又上了两发子弹,这时那只母狮又站了起来,前爪扒着地向我爬来,咆哮着、呻吟着,脸上充满着我少有机会见到的恶魔般的愤怒。我又一次开枪,射穿了它的胸腔,它倒向一侧死了。”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同时打死两只狮子,我还从来没有听说其他人有过这样的事迹。我自然很得意,于是又上了子弹,继续寻找那头杀死 ‘上尉’ 的漂亮黑鬃雄狮。我小心翼翼地沿着沟谷慢慢往顶头搜索,搜遍了沿路的每一簇灌木和草丛。这真是让我兴奋极了,因为我不能肯定哪一秒钟它就会向我扑来。让我稍稍感到宽心的是,我知道一头狮子很少攻击一个成年男子——我说 ‘很少’ ,是因为它有时候也会攻击,你们一会儿就知道了——除非它陷入绝境或者受了伤。我大概找了它将近一个小时。有一次,在一簇须芒草丛中,我以为看到了点动静,但是不能确定,等我踏进草丛时已经找不到它了。”

“最后我到了沟谷尽头,那里是条死路,一道50英尺高的石壁挡住去路。一条小瀑布顺着石壁涓涓流下,而在石壁正前方大约70英尺处,是一个巨石堆,在它的缝隙和顶部生长着蕨类、杂草和矮小的灌木。巨石堆大约有25英尺高,两侧的谷壁也非常陡峭。我来到沟谷的顶头,向四周望去,没有那头狮子的踪迹。很显然,要么是我在搜索的沿路错过了它,要么是它早就逃跑了。我心里有点儿恼怒;但是晚餐之前凭着一人一枪解决了三只狮子也不赖啊,我有点得意忘形。于是我又往回走,绕过那四面无所依赖的卵石堆。这时我感到兴奋劲儿已经过去,整个人都累坏了。而且,要把那三只狮子拖回去剥皮还要花更大的力气。等我走过那个石堆——据我判断大约有18码的距离——时,我又回头望了一眼。我眼睛很尖,但还是什么都没看见。”

“正在此时,我突然看到一个让人寒毛直竖的场面。在卵石堆之上,那头巨大的黑鬃雄狮正面对我站立着,它的轮廓在远处崖壁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清晰。它原来是趴伏在那里的,此时就像施了魔法一样显身了。它立在那里,尾巴不停地甩动着。它就像是诺森伯兰府 [8] 大门口的狮像活转了过来——我在哪里看到过那狮像的一张画。但它没有站许久。在我开火前——在我刚把枪抵住肩头还没来得及做什么的时候——它就向上径直一跃,跳离了岩石,并且借着那有力的一跃划过空中朝我飞扑过来。”

“老天!它看上去真是一个庞然大物,令人敬畏!它高高地跃向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就在它跃到最高点的时候我开枪了。我不敢再等了,因为我知道它都不用着地,会直接扑到我的身上。我甚至都没有瞄准就开了这一枪,就像射杀一只沙锥一样快速扣动扳机。子弹打中了,我清楚地听见狮子挟着风声呼啸而来时,身体上砰地响了一声。接下来的一秒我就被扑倒在地(幸运的是,我跌入了一处匍匐植物覆盖的低矮灌木丛,这有效地缓解了冲击),狮子扑在我身上,它的森森白牙咬上了我的大腿——我听到牙齿与骨头发出的摩擦声。我痛苦地大喊,因为我一点也不像利文斯通博士 [9] 那样,感觉到麻木或是快乐——顺口提一下,我跟博士本人非常熟——我简直就是做好了死的准备。然而,就在这一刻,狮子紧紧咬住我大腿的嘴突然松开了。它俯身瞧着我,身子来回摇摆,从它的血盆大口中鲜血直往下滴。它一声咆哮,岩石都为之撼动。”

“它来回摇动着,接着它巨大的脑袋重重砸在我的身上,我几乎为之窒息。它就这样死了。原来,我射出的那发子弹正中它的胸膛,又从它背部中央的脊柱右侧穿透皮肉而出。”

“因为腿上伤口的疼痛,我才没有昏厥过去。我一能够喘上气来,就设法拖着自己的身体从它身下移了出来。谢天谢地,它的大牙没有把我的大腿骨完全咬断,但我流了大量的血,如果不是汤姆及时赶到,把我手腕上的手帕解下系在我的大腿上,再用一根棍子将它拧紧,我想我就会失血过多而死了。”

“对于我单枪匹马猎杀一大家子狮子这样的愚蠢行径,这不啻一个公正的奖励。真是千钧一发。从那以后一直到我死的那天,我就是个瘸腿了;每到三月份,伤口总是疼得厉害,而且每三年还会有一次红肿发炎。毋庸赘言,我在西库库尼国内没有换到多少象牙。象牙落到了另一个人的手里——一个德国人——净利赚了500英镑。接下来一个月我都躺在床上,此后又一瘸一拐地过了六个月。现在,故事我已经告诉你们了,我可以喝口杜松子酒睡觉了。”

注释

[1] 坦桑尼亚东北部一岛。

[2] 西库库尼(Sikukuni,1814—1882),今南非境内东北部一地区巴佩迪人的国王。他于1861年即位。

[3] 南非东北部姆普马兰加省的一个城镇。

[4] 南部非洲林波波河的一条支流,在今南非姆普马兰加省境内。

[5] 即东南部非洲的马关巴部族(the Magwamba)。荷兰殖民者因其出于装饰目的的奇特鼻部畸形而以 “疙瘩鼻” 称呼他们。

[6] 恰卡(T’ Chaka,也称为Shaka Zulu,约1787—约1828),非洲祖鲁族首领,祖鲁王国建立者。他被称为军事天才,但其残酷统治也受到争议。

[7] 斯威士人是东南非洲的一个民族,主要生活在今日的斯威士兰和南非,还有一部分人生活在莫桑比克。

[8] 诺森伯兰府为伦敦一座詹姆斯一世时期的大宅,建于1605年,是诺森伯兰公爵的府邸。它一直矗立在河岸街的最西头,直到1874年被拆毁。

[9] 戴维·利文斯通(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英国探险家、传教士,维多利亚瀑布和马拉维湖的发现者,非洲探险的最伟大人物之一。他曾遭到狮子的袭击,受了重伤。 5jR0ZsteL+l12I75uOEZzf7nLK35VrnRagCjGTm0nQP+pnzQXJUOZiq0V7+yoo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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