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和埋活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位知识界的百岁老人,不知为什么他的家人只说他九十九岁。邻居们笑着说:几年前他就是九十九,老也活不到一百岁,就老也不会生病。老寿星自己承认是一百零三岁,且耳聪目明,思维敏捷,口齿清楚,简直是成精了!
他并不是生活在农村(至今为止发现的百岁以上老寿星大都生活在乡村),也不是没有文化,生活单纯。而是一生都生活在大都市里,经历丰富:当过翻译,当过律师,还行过医……
我像其他见到他的人一样,不论出于礼貌还是出于好奇,都先打问他的养生术,老人说:“我的养生秘诀只有一句话,六十不死就该活埋。”
我不解:“您这种活埋可真埋得好,越埋活得越好。”
“这就叫埋活,越埋越活。不是死埋,埋死!”
我想起一部日本影片《楢山节考》。一个偏僻贫穷的山区,有一个法律般严格的风俗:人活到六十岁就要被活埋。一个大雪天,儿子背着已经六十岁的母亲上山活埋,儿子不忍,母亲则泰然、欣然,说自己死了可节省下粮食给渐渐长大的孙子。老的不去,后辈怎能长大成人?
老寿星的“活埋养生法”显然不是《楢山节考》里的埋法。我继续请教,老人又讲出了一番理论:“英国诗人弥尔顿总结老年人最大的毛病就是贪,到老了什么都没有了,还是有野心。西方人直来直去说实话,东方文明讲究含蓄,不说老年人的缺点,只讲老年人应该注意养生。要养生先养心,用曾国藩的话说叫君逸臣劳,省思虑,除烦恼。所有的中国养生学都叫人要清心寡欲,淡泊无为,定静生慧,据传说活了二百五十七岁的李庆远在《长生总诀》中归纳出十条:打坐、降心、炼性、超界、敬信、断缘、收心、简事、真观、泰定。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养生术一大堆,操作起来却很困难。”
老人发明了这个简单易行的办法,一到六十岁就把自己活埋,有了被活埋的勇气和智慧,视自己是该死的人了,就能治贪和消除野心,再要降心、断缘、泰定就比较容易了。他如果不是在六十岁的时候就把自己活埋了,怎能平安度过一场接一场的运动,置之死地而后生?到了九十多岁反而写出了两本书,一下子跻身老年新作家的行列,不全是因为写作的时间长,而是开始写作的时间晚。
把自己埋起来,躲避灾祸和烦恼,干自己喜欢的事。既然是自己喜欢的事就会有助于养生,在自己喜欢中活,活得喜欢。
养生的办法很多,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能持之以恒,就是福气。
人身上有多少泥
《红楼梦》里有一句经常被引用的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一清一浊,既分得很清楚,又很容易混合在一起。男人们尤其喜欢这么说,喜欢混合。
可,他们中又有谁真的愿意承认自己是一堆泥呢?
人的一生都在躲避泥,天天洗泥,直到洗死。死后还要通身擦洗一遍。擦洗干净以后却要入土为安,最终化为泥土。人都是在土里刨食,最后被泥土所吃。人虽然厌恶泥,却注定要和泥为伴,难解难分,相互转化。
由此看来,无论男女都是泥做的。
摸摸身上的肉,用力掐会痛,用刀子割会流血,怎么会是泥呢?
当你接触水,认真观察水的时候,就由不得你不信。游泳中心有两个池子,大池五十米长,八个泳道,可举行正式的游泳比赛,平时有专业运动员在这里训练。还有一个浅水小池,供初学游泳者在里面练习水性。大池是循环水,永远清澈湛蓝,一碧到底。小池是死水,一周换一次水,换上新水后能清澈两天,第三天就有点像清汤的颜色,第七天就变成了广东的沥汤。我一直在大池里游,只是对小池里的水的颜色感到奇怪,但没有想得太多。
有一次服务员放水清理小池,我走过去看,不禁大吃一惊,池底一层黄乎乎的黏泥。我问服务员这泥是哪来的?服务员对我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说是人身上掉下来的。我仍不解:人身上哪有这么多泥?
答:人身上都是泥。
看了这一幕,谁还敢说自己“体面干净”呢?
此后再看社交场合那些红男绿女,会场的主席台上那些衣冠楚楚的人物,车站、码头、广场上那些拥挤的人群,觉得和自己一样都有一股泥腥味。下了水池没有一个人能保持神秘感。水真是一种伟大的液体,不仅一视同仁地接待所有裸体,还能测出裸体上的泥。
农民讲,出水才见两腿泥。永不沾水,就不显泥。文明人发明衣服就是为了遮泥,遮住泥就是遮住了羞。所以到处都只见衣服不见泥,人于是就变得大模大样了。
热了容易出泥,即便是刚洗完澡,再一出汗,仍是一搓一把泥。“四清”时有句名言:“让干部下楼洗个热水澡。”历届政治运动都运用热水下泥这一道理。不仅政治运动出泥,体育运动也出泥,如果人站在水池子里不动,池底就不会存那么多泥。谁若不承认自己有泥,一运动泥就出来了,运动洗泥。
大池子里游泳的人更多,池底反而看不到黄泥,因为是活水。活水冲泥,死水存泥。人也是一样,不活动泥就往里长,久而久之,泥把内脏封死,离整个人变为泥土就不远了。
泥养人,泥埋人,人讨厌泥,人又沾泥、生泥。一部人类史,就是生命和泥土相互依赖又相互排斥的过程。
大自然设计的规律就是如此绝妙,没有任何生灵能够违背。人该躲泥的时候就得躲,该承认有泥的时候也得承认。顺其自然,抵制不自然,方能自自然然。
傻子当红
演艺界曾有过一段佳话:一位潜质不错的演员名叫姜武,出道多年演过不少神经正常的人物,却一直未能大红大紫。由于千方百计地在电影《洗澡》中争取到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扮演一个傻子。想不到一炮打红,好评如潮,立即收获了一座分量不轻的“金鸡奖”奖杯。谁都知道,这是沾了傻子的光。过去老听人讲“傻人有傻福”,现在似乎真的到了应验这句话的时候了。
一个经常抱怨电视节目低劣乏味的老先生,突然打电话来向我推荐一台他认为非常之好的电视连续剧——《傻子阿甘》。由祖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的影视界联合拍摄。我一听这名字就感到有些熟悉,不久前好莱坞曾拍过一部轰动一时的电影《阿甘正传》,也是讲一个傻子的故事,主演汤姆·汉克斯为此获得了奥斯卡大奖。《傻子阿甘》的编导者们没有避嫌,用同一个名字公开打出傻子的旗号。
想不到这傻子的旗号还就是灵。只要你一想到傻子,立刻就会发觉现代影视已经进入了一个“傻子时代”,世界各地一窝蜂地推出一大堆傻子:香港的长篇电视连续剧《肥猫正传》,表现一个肥肥胖胖的诚实善良的傻子,比正常人还要可爱得多重要得多,据说收视率也很高;奥斯卡影帝达斯汀·霍夫曼演过一部著名的傻子电影《雨人》,获得了极高的赞誉,他演的那个傻家伙,傻得极富哲理,深刻得让正常人有被穿刺的感觉;还有好莱坞当红的女星朱迪·福斯特,也不甘落后地演过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傻子,片名是《奈尔》……
一些影视剧中傻子当道,傻子走红,傻子成了获奖的保证和票房的救星,傻子让不傻的人傻了眼……这是怎么回事?现实生活中哪有这么多多才多艺的傻子?中国的傻子阿甘是作曲家或者是活雷锋,美国的傻子阿甘是英雄、圣人……所有影视中的傻子个个都正直无私,忠诚坦荡,普施爱心,似乎凡傻子都有近于完美的人性。
人们对傻子表现出来的异乎寻常的喜欢和崇拜,反衬了对正常人的厌恶和失望。
随着人类生存竞争的越来越激烈,某些正常人对正常人的越来越工于心计、越来越精于算计感到恐惧,感到沮丧。同时,物化使某些正常人越来越庸俗,越来越浮浅。相比之下,在一些人的感觉中,倒是傻子不会伤害同类,给人以安全感,并时有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所以,敏感的艺术家们便拼命制造出许多关于傻子的童话。
歌颂傻子不等于自己想当傻子,某些现代人的理想好像就是除自己以外别人都是傻子,最好还是天才的傻子,只会创造不会争夺,心甘情愿地永远处于弱者的地位,不想害人也害不了人——你看看,周围都是傻子的世界多么美妙!
理想归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可爱的傻瓜毕竟是太少了,现代人往往是一个比一个精明。如果有人仔细研究一下傻子在荧屏上大受欢迎的原因,就知道聪明人是多么的讨厌聪明人了。唐代贤相张九龄早就说过:“高龄逼神恶。”在现实生活中不妨经常当当傻子,有许多美妙的事情也并非不会发生。
去年春季的某一天,纽约各大报纸同时登出一则广告:一美元出售豪华汽车。成千上万的人都看了,看过也就放下了。因为他们都是正常人,或者叫太聪明,一看就认定这是愚人节的把戏,或是一个无聊的家伙在耍小幽默、讲笑话。在这个充满尔虞我诈的社会上怎么会有一美元就能买到豪华汽车的美事呢?除非你是个傻瓜才会相信这样的广告!
生活中偏偏就有这样的傻瓜,这是个男人,根据报纸上提供的地址找到登广告的人,对方竟然还是位彬彬有礼的中年女士,先带他去看汽车,果然是一辆很新的豪华型轿车,前来买车的傻瓜忽然也变得有些开窍,不敢相信了:“您确实是想要一美元就出售这辆车吗?”
“没错,是一美元。”女士的口气非常肯定。
那傻子赶紧掏出一美元交给这位女士,她果真就把车钥匙给了他,并说:“先生,这车是你的了。”
傻瓜接过钥匙兴奋至极,却又忍不住问:“我能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女士说:“我丈夫去世了,他在遗嘱中把这辆车赠给他的情妇,但把转赠权交给了我,所以我就以一美元出售它。”
就这样,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办了件聪明事,许多自以为是正常而又聪明的人反而失去了好机会。这些人犯起傻来都是真“傻”,他们是把自己当傻子,结果非但不傻,反而大智。
有人也想找这样的便宜,而且中国有很多这种看似冒傻气的好事。诸如“一块钱的婚纱摄影”有人就信以为真地找上门去,结果是最低先要交八百八十八元,或高至上万元加入一个“套系”,然后才能获得一张一块钱的照片。如果跟商家就广告词进行理论,很容易就被当成是财迷转向的大傻瓜——这可不是影视剧中才华横溢的傻子,而是货真价实的遭人戏弄的傻子。
因为,这些老板真的把别人都当成了傻子。所以,他的买卖也就砸了。
可见,在银幕上欣赏可爱的傻子是一回事,在生活中实实在在地当傻子又是一回事。许多时候,我们把事情搞糟了,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好机会,不是因为太傻,而是因为太精。就因为老把别人当成傻子,才干了许多猫盖屎的事。坑蒙拐骗、弄虚作假也屡禁不止……
腌菜何以成“王”
大家不会对海因茨(Henry J.Heinz)这个人感到陌生吧?因为我们至今还在享用着他的创造,比如,你肯定吃过番茄酱、汉堡包或炸薯条吧?
海因茨生于一八四四年,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为“腌菜之王”。他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加工企业的创始人,他的腌黄瓜、番茄酱及冷冻马铃薯,至今外销量仍居全美国第一位,一百多年来独步全球,并带动了汉堡与薯条业的兴起。
他成功的哲学是:“忍耐着结实。”
最近读到张文亮先生的《东山再起》一文,别有意味地探讨和剖析了什么是海因茨式的“忍耐”,以及这种忍耐力的来源……在欧洲莱茵河畔,有一块物产丰富的土地,名为“巴伐利亚”,出产着德国最好的蔬菜与葡萄,当地人也个个是天生的好农夫。十九世纪初期,莱茵河畔烽烟四起,巴伐利亚人只好离开家园,带着家乡的种子四处流浪,其中一批远涉重洋,落户于美国匹兹堡东部的一个小镇上,开始拓荒种地,繁衍后代。
海因茨就出生在这里。
为了鼓励种菜,特别是吸引年轻人安于开荒种地,小镇上的一位种菜富农库克,每年都要举办一次马铃薯大赛,当地十八岁以下的年轻人,可以挑一颗亲手所种的马铃薯参赛。一八五一年的马铃薯大赛上有一个最惹人注目的参赛者,数他个子最小,因为他只有七岁,当他掏出了自己种的那颗巨无霸马铃薯,却让众人大大地吃了一惊。他就是海因茨,当时获得了第二名,领到的奖金是六毛二分钱。
就是这不足一元钱的奖金,却让海因茨认为是自己一生中得到的“最难忘的大奖”。是那次得奖为他的一生开启了一道门,他为了种出更好的马铃薯,就需向别人请教有关土壤、水分、施肥、除害及种植季节等等诸多方面的知识。种植马铃薯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劳动,能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换来成果,让他从小就体验到:“劳作是一种神圣的工作。”
海因茨从八岁开始,就提着个小篮子到餐厅兜售马铃薯,而且不停地琢磨怎样才能卖得更多。
到十岁时,篮子换成一辆独轮车。
十二岁时改用马车……
他渐渐形成了自己的生意原则:“卖出去的东西都要是品质最好的!”“一个人只要把平常的事做得比平常的好,就是一种成就。”
于是,海因茨的客户越来越多,而且还有着极好的信誉,连匹兹堡市的一些菜市场都指定要他的马铃薯。他的生意也因此越做越大,开始兼营洋葱、丝瓜、辣椒、菠菜等等。选择卖菜,绝不是一件轻轻松松就能赚到大钱的行业,每天凌晨两点就要起床,把菜分装好,摆放到车上,四点钟出发到市场上去卖。下午,又要到各农场去挑选品质好的蔬菜……天天、月月、年年地如此往复,一干就是几十年。
后来有人想出巨资买下他的公司,劝他说:“你辛苦了大半辈子,理当获得更多的钱,以享受奢侈的生活。”却遭到了海因茨的拒绝,他说出了一段后来被广为传诵的话:“我不在乎你的钱,只喜欢做生意。因为做生意给我一种责任感,赚更多的钱却无关乎责任感,对我是没有意义的事。做生意的责任是卖给顾客最好的产品。我的原则是有品质的生意,比更大的生意重要。我是为好品质工作,不是为钱工作。如果产品拥有好品质,好的顾客就会来,钱自然也会跟着来。”
后来的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仿佛就是为了印证他的信条。海因茨在卖菜的时候注意到,家庭主妇在处理洋葱时,常会被辣得流眼泪,淌鼻涕,不停地吸气哈气。他就想怎样能帮助她们,减轻她们的负担?
便决定先把洋葱去皮、煮熟、包装后再卖……就这样他跨进了食品加工业。
没想到这个古老的冷门行业,正要进入新时代的转折点,他碰对机会了,订单如雪片般飞来。紧跟着他又推出了芹菜酱和腌小黄瓜。
对他视为生命的经营品质的真正考验,是在一八七五年八月,他的“海因茨——诺伯尔公司”为了能优先收购到高品质的农产品,曾提前与芝加哥、圣路易斯以及伊利诺伊州的农民签约,丝瓜一篓六十分,菠菜一吨十元……没想到那一年农产品大丰收,市场上菜价大跌,但合约已签,海因茨坚持按合约价进货,光是丝瓜一天就要进两万篓,其他菜更不用讲了,菜多得不得不倒入大海。但公司仍在赔本收购,碰巧又赶上那一年美国经济萧条,一家家的银行倒闭,一家家的企业破产……在这股大潮的冲击下,海因茨的公司也破产了。
但他仍不肯以破产为由不履行合同,让农夫们吃亏。他四处借贷,拍卖自己的住房、厂房、设备……倾家荡产也要坚守信用。海因茨从一个富翁变成背着一身债务的穷人,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一个诚实的人不会在商场上倒下。”
海因茨的夫人从娘家借来一点钱,第二年春天,他的腌黄瓜又开张了。他没有能力一下子再跨进其他行业,就守住一瓶瓶的腌黄瓜。匹兹堡周围几百公里,远至纽约、印第安纳、伊利诺伊、密歇根的农民,听到海因茨的公司又开张的消息都非常高兴,纷纷表示只要海因茨想要买的东西,他们就把品质最好的农产品都留给他,别的公司出再高的价也不卖。因为海因茨在最难的时候信守诺言,他不只是一个生意人,还是农民最忠实的朋友!
海因茨以巴伐利亚的配制手法,用番茄的甜去配腌渍瓜的咸与酸,就成了红红的番茄酱。他自己先尝,觉得好吃再让家人尝,然后给马路上的行人尝,过路的司机只要说出吃了这种酱的感觉,就可以随便吃……待到大家都说好吃,他才正式推出“海因茨番茄酱”。
产品一上市,订单就如潮水般地涌来。
海因茨没有被成功冲昏了头脑,仍然坚持“忍耐着结实”的经营手法,要求番茄酱由采收、搬运、制造、酸成甜度、包装、储存以及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保持最高的品质。他鼓励员工发现问题,凡能指出问题的人可获得一百五十元的奖励……在当时,这可是一笔大钱!
而后又是“鲔鱼罐头”……海因茨渐渐成了真正的巨人。
当时,美国市场上的规矩是“货物售出,概不退换”。海因茨却提出:“售出货品,保证退换。”只要顾客不满意不仅随时可以退换,甚至在吃了一大部分之后不满意,照样可以拿回来退。他认为商业应该是一种互惠的行为,因此保护顾客是卖方的责任。就像农民必须要保护土地的利益一样。他还主张把食品的成分标示在包装瓶罐的表面,政府有权抽查食品成分是否符合标示……
海因茨的这些主张和做法遭到了其他大公司的强烈反对!
也恰恰正是这一场争论,改变了美国的市场生态,为此一九○六年美国出台了《食物、药品与肉类的检验法》。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案。
好啦,我终于不厌其烦地重复完了海因茨的故事。我之所以愿意重复这个故事,是因为它能再一次地感动我。
第一,海因茨重视品质胜于重视成功。正因为他“忍耐着”,所以他才“结实”。始终保持高品质,他的公司就强大,生命力就久远,历经一百多年,仍长盛不衰。对比海因茨,现在的商人似乎更注重机遇。不要说有了赚大钱的机会,就是为赚点小钱都会轻而易举地放弃对品质的追求。极少还有人愿意为保持品质而放弃成功。“忍耐”就更谈不上了,人们都恨不得能一夜暴富。至于这些人的事业“结实”不“结实”,那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启发政府立法。他的做法好就用法律加以保护和推广,还得说美国的法律也真跟得上。现代商业也并非没有好的经验,法律却不能及时地加以规范和肯定,让好的品质固定下来。
当今世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品质。而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品质,又取决于制度的品质,制度的品质要靠法律的品质保证。在好的制度和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下,经济的品质和民众的素质才能够考量。
我们不妨听听西方人是怎样寻找自己成功的原因的。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和罗伯特·托马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里有个著名的观点:投资和创新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制度变迁,制度安排适合于有效的企业组织的成长。而“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的经济组织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所以,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以及他创办的在“世界声望最佳公司”排行榜上占据第二位的微软公司,被认为是触犯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束缚了技术创新,限制了竞争,对消费者不利,就被美国司法部和另外十几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最后竟然输掉了官司。我忽发奇想,向一些我认识的企业家、公务员、老师、工人和各种各样的文化人,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比尔·盖茨和微软公司在中国,这场官司还会输吗?
得到的答案是:不会。
为什么呢?理由大致如下:盖茨和微软是美国的骄傲,是美国现代文化的标志之一,在中国是不大可能给自己引以为骄傲的人和事抹黑的,这叫“投鼠忌器”,保护英雄的美好形象。在美国,无论什么样的英雄,干了违法的事都要追究法律责任。他们常把比尔·盖茨和比尔·克林顿相提并论,这两个人都在各自的领域里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克林顿两度当选,是美国跨世纪的总统;盖茨富可敌国,控制着全世界近百分之九十的个人电脑市场,是电脑界的总统。同时,盖茨又是克林顿的朋友,经常被总统邀请参加一些令人艳羡的聚会……在中国这就叫“通天”,有钱有势到如此地步,在经济不够发达的国家就容易高得让法律够不着了,他想办什么事根本就用不着打官司。敢跟这种人打官司的也不多,纵有不怕死的想打官司,也没有人敢受理……
在诉讼期间,微软公司曾提出一份和解建议,也没有被采纳。纵使让微软股票和纳斯达克技术股创下最大跌幅纪录,并同时带动工业股大幅下滑,也在所不惜!
海因茨当年是少数,就因为他做得对,国家立法保护和鼓励他。
如今盖茨是巨人,犯了法国家就要制裁他!
别说是比尔·盖茨,就是比尔·克林顿又怎么样?出了性丑闻还不是照样要上法庭。按理说这是天大的坏事,丑死了,脏死了!可一旦法庭宣布他没有犯法,他就仍是总统,在美国的民意调查中,其支持率始终居高不下。他像个没事人似的,该说说道道的时候绝不磕磕巴巴,该出头露脸的时候绝不羞羞答答。在这个贱骨头般的世界上,谁还敢老拿克林顿的性丑闻取笑或拒绝他?美国还是美国,美国的总统还是美国的总统。为什么?
一方面是总统丢了面子,另一方面法律又维护了美国的面子。连总统的裤裆失火,法律都不放过,这到底是坏事还是好事?谁还能再轻视这样的国家,再抓住这件事不放?
这也是腌菜能够称“王”的原因。
小的吃香
过去人们喜欢追求大,老婆要当大的,头发要大波浪,浓眉大眼有神,大耳垂有福,屁股大能生孩子……“做小”是很容易被人鄙视的。
但,时尚像风,总是刮过来刮过去,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且看社会学家怎样描述今天的时尚:这是一个小头小脑、小声小气的时代,林忆莲的小眼、细眉、小嘴成为人们的至爱。粗声大气的北京腔不再正宗,语调阴柔的南方腔调最为时髦。表要小的,手袋要小的,“大哥大”变成小手机,连“小西红柿”、“小西瓜”都正在走俏市场……
远不止这些,还有小蜜、小姐、小保姆、小金库……甚至连小偷的年龄也越来越小,商场里抓住过六岁的扒手,公安局逮住过八岁的惯偷。成都一名叫“小操哥”的八岁男孩,几乎天天晚上到“迪吧”泡吧,而且抽烟、喝酒、泡妞、划拳、蹦迪样样都来。还有十二岁的未婚少女生孩子。
现代家庭越变越小,一个人的家庭已司空见惯。
作家们也不甘落后,推出了“小女子散文”、“小男人散文”……
世界真的成了“小小寰球”,无处不小,满眼是小。
爱“小”是一种什么现象呢?非常值得玩味。人的心态就是反反复复经常变化的,大了想小,小了想大。住小房子的时候想住高楼大厦,住上高楼大厦又想要小别墅。坐大公共汽车的时候想坐小汽车,坐上小汽车了又想要大一号的小汽车!
“小”是相对“大”而言,“小”的走俏是对“大”的反动。
现代人生活压力大,被谁压着?被“大”压着——财大的、权大的、气大的、力大的……甚至连老婆太大了都受不了。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斯托尔斯贝格经过研究得出结论:“那些女强人的丈夫们大都是病秧子,其健康程度每年以百分之二十五的速度递减!”天哪,摊上这样的老婆谁能不怕?
因此,现代人在自己能做主的空间里,就尽可能地也要当一回老大。自己要想“大”起来,最方便的办法就是让周围“小”起来,放眼都是“小”的,精神上就轻松多了。凡欣赏“小”的人,都必须先把自己置于“大”的位置上,“小”的走红,是叫“大”的给捧起来的。不信就细想想吧,凡“小”的东西都有相对应的“大”,如小蜜对大老板、“二奶”住大房子……
社会上流行“小”还有一个原因,大凡“小”的东西至少有三个好处:好使、好换、好丢。经济界有句流传很广的话,叫“船小好掉头”。民间顺口溜里也有一句说“大”论“小”的话:“大老婆一出面,小蜜就滚蛋。”
但是,世界上也还有另一种以“小”取胜的情况。美国有个叫莱斯特的小镇,镇上只有一名叫墨非的居民,正因其小,而今成了名镇。在意大利的首都罗马附近的福卡诺村,有一家世界上最小的餐厅,里面只有一张餐桌,仅能供两人用餐。但环境优美,饭菜鲜美可口,且能为顾客提供有特色的服务。餐厅老板的最大麻烦就是用餐的订单太多,要想到这家小餐厅用餐一般要提前半年预订。
大有大的好处,也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难处,也有小的好处。世界永远都是小中有大,大里有小,就看人能不能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爱情欺负什么人
一位刚走出大学校门不久的年轻编辑,非常崇拜某女作家,求我写了封引荐信,千里迢迢去朝圣。朝圣归来仿佛突然长大了十岁,知道人间是怎么回事了,知道生活是怎么回事了。过去好长时间了,对那位女作家过的日子还感慨不已。她没有想到自己心目中的文学女神,一代才女,竟然过着近于凄凉的日子——独身一人,请了一个保姆,每隔三天才来一次,帮助收拾一下屋子,做一顿像样的饭菜。在保姆不来的日子里,她便吃剩菜剩饭,或随便糊弄一点,有一口没一口。才刚五十岁出头,按理说正是享受成熟人生的最好时期,功成名就,没有负担,平静自信,理应紧紧抓住中年的尾巴,好好享受成熟的生活和成熟的生命的种种欢乐。她没有,早早地松开了手,提前以老年的心境安详自然地迎接老境的到来。这是为什么?她内心深处怎样认识自己生活中的缺陷?是无可奈何地接受?还是就喜欢这种缺陷?
这位年轻的编辑也是女性,所以感触就格外深切。曾引以自豪的满脑袋现代意识,也受到强烈的震撼,以致动摇并生出许多疑问……
“少年夫妻老来伴儿”——为什么年轻的时候称夫妻,而老了就称“伴儿”?“红颜多薄命”、“赖汉子找好妻”……这些重复了千百年的俗话、套话,至今仍在重复,一定有它的道理。它成了创作上的一个很大的套子,历代都有文人钻进钻出,套来套去,也说明生活里还在不断发生这样的故事。这不能不说是优秀女子的悲哀。
用不着我来饶舌,打开现代社会这本大书,有多少“女强人”被无能的丈夫背叛乃至遗弃;有多少出类拔萃的女性拥有漂亮的容貌、事业的成功、足够开销的金钱等一切令人妒忌的东西,唯独不能拥有令自己满意的爱情,或者曾经有过但没有有始有终。
莫非爱情也是“高处不胜寒”?这里难道有什么规律可循?
对不同的人来说,爱情的分量也不一样,从重达千斤到轻如鸿毛的都有。有人时刻准备用整个生命去爱,为了爱而生存,视爱情为人生的全部,为追求伟大的爱情即便毁灭了人生也无愧无悔。这是悬空式的伟大恋人,把自己整个吊在了想象中的爱情大树上。任何爱都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愈是优秀分子,由于智商高、知识多、想象力发达,这种主观色彩就愈重。而客观现实是,那种伟大的灿烂辉煌的爱情不是很容易就能碰得到的。于是,视情感为自己唯一所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便铸成了天下情人的悲剧因素。
爱情的辉煌在于浪漫,爱情的长久取决于清醒地对感情的把握——这是另一种人的爱情观。不管讲起来多么动听,写在纸上多么漂亮,爱情只是人类生存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是生存的全部。不论所爱的人多么重要,也不可能取代一个社会。正如鲁迅所说:“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普通人往往既需要爱,也不能离开养育这种爱或毁灭这种爱的现实世界。如果不是选择死,而是选择生,就不能排斥理智。理智是人类为了生存而付出的“沉重而又无可奈何的代价”,人要生存就不能没有理智的帮助,不要理智就是取消人类的存在。当然,这里所说的理智的“重大功用”,并不是单指用它来对付爱情。
然而,古典式或者浪漫式的恋人所信奉的真正的爱情有三个特性:强烈、疯狂、毁灭。这显然是排斥理性的。
理性介入爱情,必然注重现实,讲求实际。这很容易被指责为平实,不懂爱情。而在爱情的波涛中翻船溺水的,常常是那些对爱情懂得太多的人。使爱情和不幸成了相等同的概念。这是因为爱情有欺骗自己的天性——
古今中外举世闻名的爱情和各种艺术作品里的爱情,就是一种美丽的诱惑。正因为真正的爱情难寻,人类基于对爱情的渴望才生出许多想象,编出许多故事,无形中给爱情定出了一种标准。倘没有这个参照系,人间也许会少些爱情悲剧。实际上每个人的爱情都有自己的条件、自己的特殊性,跟谁的都不一样,尤其跟古今中外著名的爱情范例不一样,这才是你的。优秀分子极推崇独特的风格和个性,爱起来却喜欢跟别人比:“你看人家怎样怎样……”
追求理解,寻找知音——其实上帝造出男人和女人是为了让他们相互爱恋,未必是为了让他们相互理解。人际间尤其是男女之间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彻底的全无保留的沟通。你理解你自己吗?往往是似了解非了解会产生一种神秘的情感,成就爱情。一旦彻底了解了,优点视而不见,缺点一目了然,便会生出许多失望,吸引力丧失。如仅仅是一杯清淡寡味的白开水还算是好的,倘若再清澈见底地看到许多毒菌病块,忍无可忍便会分手。所以,许多长久夫妻的长久秘诀,是爱对方的缺点。一个人身上的优点谁都喜欢。而缺点,尤其是隐秘的缺点,只有爱人知道,能够容忍,当然包括帮助,帮助不好仍然是容忍,久而久之变成了一种习惯,形成了一种惰性,相互适应了。这种习惯和适应构成了一种深切的别人无法替代的关系,生理、心理上的一种完全的容忍、默契、理解,胜过浪漫的爱。虽然爱情的光环消失了,换来的是长久而平实的爱情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说什么是婚姻?婚姻就是包容,包容婚姻的缺陷。
高调好唱,但不要说爱缺点,即便是容忍缺点对一个优秀人物来说,也是很困难的。聪明人爱挑剔,会挑剔。凡事都有个限度,不同的人、不同的爱情、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限度。如果容忍变成了一种下地狱般的痛苦折磨,岂不成了罪孽?有的人要看容忍什么样的缺点,看对方还有没有值得重视的优点。对有的人来说容忍变成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对另一些人则是“夫唱妇随”。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情:某夫妻中的一个曾犯过严重的很丢人现眼的错误,邻里朋友还记忆犹新,可人家两口子又一块上街、散步、说说笑笑,日子过得还不错。当事人、受害者比别人转弯子还快,这是为什么?一个女研究生热烈地爱上了自己的导师,这位导师正值中年,是个有成就的名人。他的夫人知道了,不气,不躁,找到了那位女研究生,心平气和地问她对自己的导师知道多少?他有名气、有成就,别人很容易看到他的优点,很容易喜欢他、爱他。这位夫人又列举了只有她才知道的他的许多缺点和身上的疾病,讲了自己是怎样忍辱负重地帮助他、照顾他,使他有今天还有牢靠的明天。最后坦诚地问那位女研究生:“如果你自信能比我做得更好,我就撤出,成全你们。”结果,在这场感情纠葛中撤出的是女研究生。她没有把握在成了导师的妻子以后还能长期忍受他的缺点和那讨厌的疾病。
现代社会流传着不少害人不浅的观点:“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爱情常常毁了婚姻,婚姻也可以毁了爱情”;“享受爱情和享受生活是矛盾的,优秀女子的理想爱情属于一个高尚的社会,无法和世俗的生活谐调”。
优秀女人的感情负担太重了。爱得浅了不够味,怀疑不是真正的爱情。爱得太深了又会患得患失,不仅会爱得没有了自己,还将最终失去所爱的人。说起话来思想很“现代”,真正动真情爱上了一个人又很“传统”。我在一次会议上曾听到一位情场得意的老兄发过这样的感叹:“越是优秀的女人越烦人!”
看来,对优秀的女人来说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地“现代”,要么保留一颗女人的平常的心。
优秀而又幸福的女人多半都有一颗平常的心,她们活得自然而又完整。为爱情而生为爱情而死的生命倒常常是有缺陷的——尽管这种缺陷也不失为一种美、一种高尚。记不得是哪位先哲说过这样的话:一个婚事顺利的普通人要比一个过独身生活的天才幸福得多。这话也不是没有毛病,因为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一样。
怀有一颗平常的心,就是愿意回到家庭中过普通人的但是牢靠的生活,驾驭爱情,充实自己的人生。
所谓用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现代观念武装自己,就是为了对付爱情的从属性和不平等。把人类“最沉重最可怕的一种情感”转化成一种“轻松、自由、信任、豁达”的男女关系。这就是现代爱情的基本特点。
去年二月日本一家妇女杂志《莫拉》做了一项调查,为两种女人打分:一种是以放弃工作专做主妇的山口百惠所代表的温柔贤惠型;一种是以松田圣子所代表的我行我素型,不放弃职业,不舍弃自我。结果是大多数人更喜欢后者。《两性差异》一书的作者韦娜说得更直截了当:“对于男女双方而言,爱情是为生存而战。”
社会继续开放,观念不断变化,带来了许多快速而多变的感情问题。婚姻的缺陷暴露得最多,感情的饥渴者和流浪儿最多,情人最多。几乎冲击了各种年龄各种阶层的人。心里岿然不动者是少数,已经采取了行动的也是少数,大部分人是心里有所动或正准备动。至于怎样动、动的结果如何,那就难说了。
敏感的人总是先动,所以要格外珍重。
残酷的魅力
北京时间十九日晚上,我的电视上出现次数最多、时间最长的一条广告是:“明天上午九点实况转播泰森重返拳坛第一战——我回来了。”
我心里的某个角落突然泛出想获得刺激的欲望,产生了被诱惑的兴奋。然而除去世界杯足球赛期间,我白天极少看电视,心里还拿不准明天是不是会看泰森拳击……
泰森有什么新鲜的呢?曾经是个穷孩子,从小就爱打架斗殴——拳击天才似乎都来自贫民区,有没有富家子弟成为拳王的记录?泰森曾横扫拳坛,但天才也有走背字的时候,四年前在东京被道格拉斯击败,失去拳王宝座。祸不单行又被控告犯强奸罪入狱,也有舆论认为他是被其他更神秘可怕的力量打倒的。总之,泰森有了传奇性和神秘色彩,在监狱又表现好提前释放,还皈依了伊斯兰教……他的拳头还和以前一样吗?这小子会有什么变化呢?
这样一个人物,这样一场悬念迭生、全球瞩目的比赛,岂能错过!
如果他是一位谦谦君子,甚至是一位完人,还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恶和善、坏和好到底哪个更有吸引力?
第二天九点钟我准时打开了电视机,有四个频道都在转播泰森,真是热闹!美国拉斯维加斯米高梅酒店大花园拳击场,汇集了美国社会各界的名流,但气氛并不轻松,各入口都站着荷枪实弹的警察,近一万七千名观众须通过电子检测门方能入场。尽管每张票价高达一千五百美元,最低的也要二百美元,却早已售空。到处可见“泰森卷土重来”的宣传画。气氛真是造得没法再足了!——都是为了要看泰森。
泰森却不那么容易见到。电视上先播放关于泰森的专题片,然后是一场打满十二回合的轻量级拳王争霸战。主持人却一再强调,谁都相信大家是为了看泰森而来,已经离开拳坛四年的泰森还能重现昔日雄风吗?然后又是一场重量级拳王争霸赛,用两个现任的拳王为他打场子,泰森这个昔日拳王未亮相就成了王中王!是因为他的拳头厉害,还是他身上的新闻多,票房价值高?
在现任拳王打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主持人不断地把镜头切到泰森身上,他终于在保镖的簇拥下进场了。头戴伊斯兰小白帽,面无表情,两颊微陷,略显清瘦。右臂上刺着一个醒目的图案,我拼命想看清,想知道他刺的是什么,很可能是泰森的图腾。看清那个图案对理解他这个人有好处。可惜现场电视导演对此不感兴趣,不给特写镜头。幸好记者帮了我的忙,他说那是“毛泽东头像”!
天哪!世界上真是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泰森臂膀上会刺上毛泽东头像!
泰森说,他很尊重毛泽东。他怎么会把自己和毛泽东联系在一起呢?难道他认为他们之间该有什么联系吗?倘若毛泽东泉下有知,看到像泰森这样一个一言难尽的拳击手,胳膊上端刺着自己的头像招摇过市,登上众目睽睽的拳击台,会作何感想?
观众们向泰森发出阵阵欢呼,有的叫着他的名字,有的对他挥手飞吻。一歌星出人意外地登台演唱,为泰森出场作最后的渲染。拳击场外却有二十多名男女和孩子步行示威,高喊着“强奸不是体育”的口号。场内场外,反差极大。是抗议,又等于给这场比赛再添一景,色彩更丰富了。
从九点就坐在电视机前等着看泰森,三个小时过去了,千呼万唤,泰森终于要动手了。他面色阴沉,目光凶狠,死死盯住对手。比他高大、粗壮、年轻的麦克尼雷,却目光低垂,不看泰森,或许是不敢,看上去在精神上有点怯。裁判一宣布比赛开始,他却戏剧性地跑着扑向泰森,我还没有看清怎么回事,他就被泰森打倒了。站起来再战,被泰森三下五除二又放倒了,于是麦的教练跑上台宣布认输。共用了一分二十二秒,比赛结束了,这就算泰森胜了。
没有试探,没有预备,上来就是高潮,短促而精彩。和前面两场的沉闷、冗长、没完没了的试探和难分伯仲,形成强烈对比。泰森到底是泰森,拳坛需要他,没有他的拳击简直不叫拳击!但似乎也太精彩了,精彩得不真实、不残酷,像在表演,在演戏。于是观众席上骂声四起,骂麦克尼雷的教练不该中断比赛,骂泰森的经纪人戏弄观众……
总之,大家不满足。不满足什么呢?
等了三个小时,看了一分钟,不过瘾。为什么不过瘾?
没有满足人们对残酷的渴求。人们花钱到这里来,是想看一场泰森的恶斗,或者他把别人打得脸上开花倒地爬不起来,或者别人把他打得血肉模糊。人们对残酷的爱好如同刀锋追求伤口一样执着。从古人让奴隶角斗,然后发展到斗兽、斗牛,乃至规模更大且无任何规则可循的残酷——战争的屠杀。人类对残酷场面可谓百看不厌。泰森之所以受欢迎,因为他是残酷的天才,一分半钟赚了两千五百万美元。人类早就懂得了用残酷发财。
——这是一种有规则的可观赏的残酷,是和平的战争。如同人们喜欢看恐怖片、暴力片一样。局外人甚至可以从电视上像看焰火、看电子游戏一样,欣赏海湾战争的轰炸,这难道不是在欣赏残酷吗?
如果拳头或炮弹向自己头上飞来,残酷降临到自己身上,我想能抱欣赏态度的人就不多了。拳手们则不然,以给别人施以残酷为乐、为荣、为职业、为名利双收的手段。其中最残酷者是拳王,残酷是他们的一种资本、一种力量、一种优势。
残酷的故事从来都最引人关注,残酷的故事经常都会发生。所以欣赏残酷的人们还可以继续欣赏下去。
水中的快乐
现在时髦的话很多,有一句叫“花钱买健康”。于是,人们便有了一种类似疯狂的外出欲和娱乐欲,圣人说智者乐水,游泳也就成了一项热门。水乃生命之源,人一到水里就现出了生命自身的本真和率直,充满欢乐,生机勃发。因之游泳馆里的风景也就变得五彩缤纷,光怪陆离。
先说游。人类游泳的姿势归纳起来无非就是蛙、仰、蝶、自,但在对外开放的游泳馆里,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泳姿,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可以把蛙泳游成“鼠泳”,只露着个脑袋在水面上晃悠;把蝶泳游成“狗刨”,四肢乱扑腾;把仰泳变成“漂死人”;把自由泳游成“垂死挣扎”,看他像是正玩命挣扎,眼看就要沉底,待你过去要救他,他却扑腾出脑袋又向前挪了一块。有人力气大,胳膊抡起来横扫千军,不管两边是男是女,是老人的脑袋还是年轻人的屁股,抡上谁算谁。有的人在水里以慢见长,那个慢劲儿可真叫功夫,像慵懒的胖头鱼缫籽,好半天才摆动一下尾巴。有人慢得几乎就成了游泳池里的“礁石”,倘是“雄礁”,任游得快的人撞一下关系不大,若是“雌礁”就得小心。偶尔还有“鸳鸯礁”,那是情侣在水里嬉戏,大家像躲避水雷一样绕开。当然也有不少人游得很好,女如美人鱼,男如大白鲨……体形就更是千差万别,有匀称的,有前凸后撅的,有瘦如麻秆的,有胖的双手摸不到自己肚脐眼的……想想吧,这样花花绿绿的一池子人,会构成一种什么绚丽的景象!
再说跳。游泳离不开跳,不跳下不了池子。站在池边的高台上,纵身一跳入水。两臂前伸,双腿绷直,池水拍击头顶,嗖一下直钻池底,能体验到一种鱼的快感,那叫美啊!自己觉得美,别人看着不一定美,泳友中爱跳水的人不少,大家常常一起站到台子上,一、二、三高声喊号,同时起跳,声势颇为壮观。但体形不一,跳到空中,有的高,有的矮,有的直,有的弯,有的头朝下,有的平着硬拍……人戏水,水戏人,这就有了滑稽感。但池子边上的人得赶快躲开,一个不留神躲慢了被砸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第三是聊。有人进馆后下池子就游,游完上来就走。有人则不然,把游泳池当成“水吧”,游一会儿聊一阵,常常以游为辅,以聊为主。聊社会,聊家庭,谈股市,说新闻,交换行情,打听消息,甚至利用水里“赤裸相对”的优势谈生意……如果有个漂亮女士参与其中,很快就聚成一群,将泳道头上的台阶全部站满。而且聊起来没完没了,老头们呼哧带喘地游了一圈回来,靠不上岸,水深两米多,伸直腿也够不着底……有一老者甚诙谐,累得实在受不住了只好低头硬钻,前面一片白花花的大腿,怕撞上女士,就冲着粗一点黑一点的拱。
第四是拍。报纸上有文章称,健身应坚持“两拍”。一是拍手掌,促进大脑血液循环。不信可以看看老干部,一个个都活得神满气足,皆因老开会,老鼓掌,活血化淤。于是游泳的时候要用力拍手掌,水花激荡,节奏响亮。是不是真能养脑不敢说,时间长了倒可以练成“水沙掌”。二是拍脚心,医学界把脚掌称为“第二心脏”。俗云:“有钱的吃人参,没钱的拍脚心。”这就是说拍脚心跟吃人参有同样的效果,而且不上火,那干吗还不大拍特拍呢?于是,游泳馆里的“拍”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噼噼啪啪,啪啪噼噼,或轻或重,或急或缓,有人拍得响亮,有人拍得沉闷,有时几个人同时抱着脚掌比着拍,形成很有气势的节奏,被称为“浴室欢乐颂”。
第五是唱。人一沾水就高兴,一高兴了就想唱。洗澡的时候真有唱得好的,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什么歌都唱,而且一张嘴都带着水音,令人大饱耳福。但只要另外两个人一张嘴,这些唱得好的人就全不做声了。一个是京剧票友,嗓音极其洪亮宽厚,他一叫板,那真能震得房顶嗡嗡响。他换衣服的时候唱,淋浴的时候唱,坐在水池边上唱……大概就是游到半截的时候怕喝水不唱。但是,他每天只唱一个字或只唱半句,比如今天练“呜……”,这一早晨就光“呜呜呜……”或者是“听谯楼打罢了……”唱到半截就回去,反反复复只有这半句,本来是不花钱的享受,却变成了折磨。还有一位更怪,专唱流行歌曲。乍一听像歌,却又明明不是那个歌的味儿。他一张嘴,音都是斜着钻出来,而且带钩挂刺,四棱八杈,然后斜刺里劈啦啦向上拔,直不棱登,走腔跑调。不论什么歌经他扯着脖子喊出来,音调全变,旋律诡异,那真能唱得池水变色,乾坤颠倒,好像要大地震!特别是在他来得不巧没有淋浴位子的时候,他便对着淋浴间的镜子,一边往身上涂着肥皂,一边仰着脖子自己过瘾。旁边的人可就惨啦,有人赶紧佩戴“强心卡”以保护心脏,动作利索的草三了四地洗两把赶快逃,正好把淋浴的位子给他腾出来。有位坚持了十几年的老泳友向我抱怨,他说一听见这个人唱歌就血压升高,神经错乱,肥皂在毛巾上搓下去小半块,却不知道往身上抹。我开导他说,把歌唱得像歌不足为奇,世界上好歌多得很,好歌星也有的是,只要我们愿意,想听什么歌、想听谁的歌都不难。但在公共场所能理直气壮地把歌唱得这般恐怖、有如此巨大的威力,让人变颜变色,脑袋发蒙,手足无措,这样的机会人活一生也难得碰到几次。所以在他一张嘴的时候你就赶紧做好精神准备,端正态度,抱着欣赏的心境告诫自己:这种声音可是地上难找、天上难寻,在别处是绝对听不到的,只有在游泳馆脱光衣服洗澡的时候才能有此耳福,机不可失,好好享受……
水真是好东西,它一视同仁地接待所有裸体,什么人在水里都会变得真实。
以马为师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人驯马不足为奇,马训人就有点不同一般。实际上在人训人不能奏效的时候,求助于马往往会有奇效。
前几年有一本英语畅销书《马语者》,讲的是人与马沟通的故事,通过救一匹马实际上是在救一个姑娘,救一个家庭,乃至影射可以借助动物拯救现代人的心灵。
这本书在哲学和心理学上的意义远远大于其文学价值。
美国科罗拉多州监狱不知是不是受了它的启发,用马来帮助改造犯人,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犯人一般都对管理他们的监狱人员怀有抵触情绪,疑心大,戒备心强,甚至怀有一种莫名的憎恨,不愿意沟通,对马则不会。
于是,监狱就让犯人驯马。通过驯马,犯人无一例外地都爱上了马,白天驯马,晚上阅读驯马的书籍,看有关驯马的录像资料,简直入了迷。
马实在是一种可爱的动物,母马怀胎十一个月才生小马驹,每胎只生一个,比人还金贵,天生就懂得优生优育。农民管马叫“大牲口”——这一个“大”字足以突出了马的高贵和灵性。历史上良马救主的事不胜枚举,马通人性,人越通马性越感到马的善良和值得信赖,犯人们在一种自视优越的感觉中不知不觉地接受了马对他们的教育。
犯人从驯马中体会到任何管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懂得了无论是与人还是与动物沟通都是一种技巧。他们有了责任感,有了耐心,生活中也有了一个目标。当他们将来再回到家里和社会上的时候,就会用这种耐心面对生活了。
马不光成了监狱里不说话的管教者,也被一些中学拉去当了“助教”。城市里的孩子大都没有接触过真马,学校开设“生命科学课程”,教他们懂得动物的行为、繁殖、卫生,让他们养出一匹健康快乐的马,便一下子把总是惹是生非的学生、有特殊问题的学生以及天资聪颖的学生都吸引到一起。
美国佐治亚州的西贝因布里奇中学,自从有马协助教学以后,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升了百分之三十二,缺课率降低了三分之二,公开说“喜欢上学”的学生由过去的百分之二十五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五。
第一个把马牵进学校的教师西蒙森说:“这些孩子大部分操行有问题,但是为了能控制五百公斤重的马,首先必须学会控制自己。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这是个缓慢的过程,关键是让每个孩子都有归属感。马只是用来吸引他们的。”
“只有人类最高贵”的话是人类自己这么说,人类还有一句话叫做“卑贱者最聪明”。以前是人类使用、虐待和猎杀动物,现在该轮到接受动物的调教了。
这不是退化,而是一种进步,至少证明人类认识到了自己的愚蠢。
而动物们也确实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跟人类周旋,甚至敢于同人类对抗。
不只是马,也不一定非得在监狱里或课堂上,只要留意处处都有动物教育人的事情。
耕牛应该说也是最温驯不过的动物,河南有个二流子似的农民,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那头牛,没事却老拿牛撒气,打牌输了钱要打牛,喝了酒要打牛,受了别人的气也要打牛,有一天耕牛不堪凌辱,回头顶死了这个二流子。
海鸥看上去也是一种很讨人喜欢的鸟,辽宁瓦房店一个姓张的渔民抓了一只海鸥后,立刻有成千只海鸥飞来攻击他,在他的头顶上黑压压像一片轰炸机群,叼走了他的帽子,啄伤了他的脸,直到他放了那只被捉的海鸥,攻击才停止……
俗语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哪!”现在,濒临绝境的动物们全都有点急了。如果人类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往后可就够喝一壶的了。
运动生涯
你知道徐福生吗?球迷们大概还不至于太健忘,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国家队队员。二○○三年十月十五日,他骑着自行车在北京大街上与一辆轿车发生了轻微的接触,轿车司机在口角当中挥出一拳,打在徐福生的左耳根子上,随即倒地而亡。
在这儿没有篇幅评论这场事故,我只想说它让人看到了竞技人生的脆弱。一个当年在球场上头顶脚踢,闪转腾挪,能够在急速奔跑中进行拼抢和对抗的人,就这么在大街上被人一拳毙命了?能踢足球的人身体当然要格外好,耐力、速度、强壮、敏捷、柔韧……到他不能踢球了,也就是说这些优势全都用完了,光剩下劣势了:身心疲惫,布满伤痛,有的甚至成为残疾,多者可收获三四项残疾证书。
人们平时看到的往往是运动员最风光的一面:我后横怒起,意气凌神仙,身轻一鸟过,球急万人呼。因此很有些女人认为当今世界最性感的男人都在绿茵场上,贝克汉姆就曾多次被评为全世界的“性感偶像”。可有谁知道,还有一部分球员刚刚四十多岁就失去了性能力……你真的知道什么是运动吗?
滚圆的足球是由好几块并不滚圆的皮子缝制而成,它有接口,有缝隙,有里有外,外面被踢磨得精光,里面和接口处却藏着泥垢和被血汗浸泡的痕迹。它充足了气可风靡世界,然而世间所有充气的东西总有泄气的时候。比赛是短暂的,生活是漫长的,更别提伤痛还会放大漫长。这就是足球人生。一旦和足球结缘,就像中了魔力,足球和人生,球运和命运就再难分辨清楚。球就是人的命,人就是球的魂儿。
其他竞技运动又何尝不是如此?
天津有一足球运动员,因伤痛折磨英年早逝。生前曾留下遗愿,请家属和队友趁黑夜将其骨灰偷埋于球场之下,让自己的魂魄永远熔铸于绿茵场上,为后来的球员加油、助威。生不能看到中国足球扬威于世,死了化成灰也要给中国足球壮胆、保驾。
这是典型的运动人生。赛场上是养小不养老的,它给体育命运添加了一种悲壮美。
赛场上的人生最是酣畅淋漓,波澜壮阔。但也残酷激烈,风云难测,胜败转于一瞬,忽而大喜,忽而大悲。而运动生涯的全部魅力,也正在这里。运动员的命运是由信仰和忍耐构成。可谓运动造人,人生如运动。迈开两条腿,上边顶着个脑袋——这就是“人”字。这个字其实也包容了运动的全部含义:必须奔跑,连续不断地奔跑,被绊倒了爬起来再跑,如同只要有生命就必须活下去一样。
人的生命本身正是如此,无时无刻不处于运动之中,绝对静止就是死亡。
因此运动着的生命充满渴望,如饿虎扑食,鹰击奔兔。唯运动才能最生动地体现出人类生命本质中的这种渴望。有了渴望就会有动力、有感觉,凝聚、爆发、拼抢,发机如惊焱,往纵似风旋。人生突然变成瞬间的事情,输赢往往取决于最后的一秒或百分之一秒、最后的一枪、最后的一箭、最后的一个球……球飞进对方大门就是生,旋进自家网底就是死。
鸟儿有巢,蜘蛛有网,人类有门,有各种各样的门。竞技场上的大门是天堂和地狱的入口处。别看赛场有限,运动生涯却极其广阔。世界上的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不过是活在自己出生的地区,而运动的生命舞台至少是以整个国家为背景,而他们的视野则必须是整个世界。生命苦短,人生几何,运动使其凝练、精彩,可发挥到极致,瞬间辉煌。有生如此,夫复何求?
人类创造了体育,体育又创造了人类。
赛场是地球的缩小,赛场上映照出现代世界的影像。现代社会的所有元素赛场上都包括了,现代人类的本质也蕴涵在体育运动里。比如足球界有着各种详细的规则,而现实的足坛却纷扰混乱,让球迷几乎不知该抱怨谁?这和庞大的地球现状几乎毫无二致。地球上有多复杂,赛场上就有多热闹。
可见人类既非天使,亦非野兽,不过是个运动员。人类的各种品行体育运动里都包括了。人类所有跟外界接触的部位都是球形的:头顶、眼珠、鼻头、嘴唇、手指肚、膝盖、脚后跟、脚趾肚、屁股……只有圆的东西才能强韧、圆滑,不怕碰撞,且能钻能挤能飞能转。因此足球所代表的体育人生最大的优势就是永不绝望,拒绝胆怯。足球滚圆,滚来滚去,今天败了明天照样滚,气瘪了可以再充气。
你只要一看到足球又在滚动飞旋,立刻就会抛弃所有绝望,重新恢复希望和感动。有时即便是最轻率蛮勇的拼争,却会导致意想不到的成功,随即便让人恢复了希望和感动。
体育运动喜欢铤而走险,在创造中显示力量。因此运动生涯是夸张的,有夸张才有激情,这一场激情的消失便孕育了下一场激情的爆发。有激情热爱运动的人,一般都热爱生活,一阵失望过后随即又燃起一种新的希望。永远都对体育运动怀有特殊的希望和感动。
体育就是人生,就是每个人自己,所以才能成为世界性的拥有最多信众的宗教。而宗教就需在感动中提升。如果你不希望,又怎么会感动?没有感动,生命就会荒芜,变得平庸和倦怠。只有希望才是四通八达的路,路路通向感动,体育运动恰好就刺激了现代人这种感动和希望。
名人效应
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名人阶层。
这个阶层是由各行各业的英雄和明星组成。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一个时代不可以没有自己的英雄。没有时代的英雄,便是没有英雄的时代。那是很沉闷、很令人沮丧的。人的天才肯定得不到发挥。
而天才是一种点燃人的力量。
法国理想主义者圣西门呼告:必须让有天才的人独立,而人类应该深刻地掌握一条真理,使有天才的人成为火炬……
重视天才是社会开放发达的标志,不等于崇拜超人。应该说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个方面具备特殊的才能。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体认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正如每个天才不一定都能获得成功、成为名人一样。天才就是“带着自己的灯火寻找到自己的道路”。
尊重天才就是提倡刻苦和勤劳。
重建对英雄的崇拜,也就是对人的崇拜。
名人之所以有名,就在于他们比常人经历了更多的磨难,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名人有勇气承担命运,他们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
如:在当代中国名人阶层中占人数最多、分量最重、整体素质最高的是企业家集团。
战争年代,英雄多出在战场上。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年代,英雄自然多出在经济界和科技界。
经济运作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和“基本条件”,“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马克思语)。企业家责无旁贷地成了工业社会的重要脊梁。创造千秋大业胜过创造荣誉。
他们不是靠偶然的成功,也不是一夜之间大红大紫起来的。干企业靠欺世盗名是难以成功的,即便侥幸能鼓噪一时,也不可能长久。
据说“企业家”这个字眼是法国经济学家瑟依创造的,entrepreneur描绘介于资产和顾客之间的人们。这是一些“充满了创意想象和精力、承担风险和制造风险、掌握他人错失的机运、洞悉未来和掌握未来”的人。
企业家同名人一样,有着各种各样的类型。他们取得成功的方法和所走过的道路也不相同。
但有些特点是共有的——
如果将人分为三个品类:倒退型的、停滞型的、进步型的,他们统属于进步型的;
他们最可靠的保证就是自己,无论被放在什么地方,都能把自己集中起来,沉雄自信,踔厉风发;
敢冒最大的风险,击水中流或创造潮流;
是快动作的先锋,不为迷雾困惑,洞烛先机,适应环境变化,捷足先登。
正如王尔德所言:“人真正的完善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知名人物的德才学识,取决于他们的自修和自律。尤其是成功的企业家,他们的识见和拥有的信息关系着他们的决策,他们的决策正确与否又是企业经营好坏的关键。
他们要协调好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还要使企业本身与外界社会有充分的协调。因企业与国家息息相关,不管企业家情愿不情愿,都必须涉足政治,调理复杂的生产关系。不论他们拥有哪方面的专门才能,这些才能只是帮助他们成为一个通才型的人物。
只有企业获得了成功,才能谈得上企业家个人的成功。
而有些社会名人,凭一技之长就可以响亮自己的名号,如歌星、球星、影星。
名人都是自己那个领域里的成功者,应该是都有自己特殊的才能。
天才还是环境的产物,不会超越历史的局限。在每个名人的成功因素中,经济的必然性(也可称历史的必然性)占主导地位,偶然只是一种补充或表现形式。
现代社会需要一种“名人效应”。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
有些行业很容易被社会时尚推出一两个甚至一批明星。有的昙花一现,有的具有深厚的实力,甚至会成为历史的名人。老实说,在快速多变、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能昙花一现也不容易,也很珍贵。正像谁也不会因“一现”而鄙视昙花一样。“一现”毕竟胜于终生不现。
相比之下,社会对于优秀企业家还没有给予应该给予的推崇。经济活动自不必说,当今许多社会活动都是“企业搭台,其他行业唱戏”,而台上台下却很容易忽略搭台的人。
发达国家每年都要评选全世界最成功的十大企业、百大企业。顺便也就公布富豪、超级富豪的排名榜。在资本主义世界看来,富裕是成功的标志,因为“人类的目标是最大的福利,而不是最多的人口”。富翁的地位和知名度是其他名人诸如影星、歌星、球星所无法比的。《艾柯卡自传》风靡全世界,长期居畅销书之列,许多人甚至鼓励他竞选美国总统。这个在工业社会奋斗成功的经济巨人,成了年轻人的偶像。
美国的《商业日报》曾这样评论中国的企业家:“他们的责任很大,但权力却很小”,“他们做几百万美元的生意,自己拿回家的还不如西方领福利金的人收入多。他们可以指挥数千名工作人员,但却不能梦想开除哪怕一个偷懒的门卫人员。他们在办公室会见世界上最有权有势的经济界巨头,但谦虚地称自己是一名公务人员”。
这未必不是我们的优势。在这方面我们也用不着急于向人家学。
但是,我们从西方学来了“选美”、“评歌星”、“奖球员”——这也无可厚非。社会为什么不用同样的热情褒扬著名的企业家呢?
于是,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和《城市人》杂志社编译所编辑出版了《大业千秋》一书。书中不乏企业家的真知灼见。
现代社会结构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个人的能力。个人“显示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大的力量”,“可以更加卓有成效地左右社会的变革”(约翰·奈斯比特语)。个人在实业、科学、艺术上的成功,社会也可以受益。
我们见得太多了:
——一个单位只要调换一个主要负责人,情况就会大变。可以因一个人而生,也可以因一个人而死。
——哪里重用人才,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哪里就活跃、就发达。所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变化最大的是乡镇企业富裕阶层、个体经营者群体、企业家集团、部分科技人员和文艺、体育界的新潮人物。
成功者多,名人多,奇人奇事层出不穷,就说明这个时代生机勃勃,充满希望。
同时,传记文学理所当然地成了中国当代文学大家庭中一个重要的成员。
这篇短文,不是宣言,也不是结论,只是一点事实。仅此而已。
成功者的“场”
在会议上有过一两次社交性的接触,听过他一两次简短的讲话,无须认真观察,我便断定他是个人物。
一个成功者,一个正处于事业巅峰的人,其最佳状态常常被别人看作是“神经质”。比痴迷,比执着更强烈。他只生活在自己事业的空间里,任何事情都不能代替这个空间、占据这个空间,别人也无法把他拉出来。即便他的身体走出了工作区域,思想的全部活动还留在那个空间里。悟性是常动的,吃饭、走路、睡觉、做梦、跟与他的工作毫不相干的人谈话,举一反三,总能跟他所醉心的那一套挂上钩。要不就神不守舍,沉默、应付。这不就是人们所说的“神神经经”吗?
这种“神经质”绝不是精神病的前奏。相反,这正是一个成功者最清醒、最正常、最聪明、最有胆识、最有魅力、最富有创造性的时刻。
如物理学里的“磁场”,他也有自己的“场”。任何人一靠近他,就会感受到这种“场”的强大存在。
先说天津市对他的“场”的感觉。今年劳动人事部门分配给他们厂的招工指标不足二十名,可是光收到有头有脸的人物写的推荐纸条就五十多张,没有关系也想竞争招工指标的不下数百人。这是去当工人,不是去坐机关、搞外贸、进合资企业!而且工厂在北仓,生产工业泵,不足千人。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论人数,在大中型企业里它算小兄弟;论创造税利却是大户,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第四,胜过许多万八千人的大厂。不管事实如何,人们都喜欢传言这个企业不景气,那个单位亏损,灰暗情绪像幽灵纠缠着经济。工业泵总厂却形成了自己的气候,任何人踏进它的厂区都会感到一种热力、一种生机、一种希望。我曾突然闯去看遍了每一个车间,没有见到一个闲人,大家都在有条不紊地工作——这在当今实属难得。因为它在同行业中有着无可争议的优势,占了七八个全国第一:是全国唯一的生产螺杆泵的专业厂;拥有中国第一家螺杆泵技术研究所;中国机械工业首家在产品质量上被英国劳氏型式认可的企业;建成了亚洲一流的工业泵测试中心……过三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它的优势会更强大。谁不想投奔光明呢?所以它对外有吸引力,对内有凝聚力。工人对未来有信心,工作环境整洁漂亮,不愁住房,不愁钱——生产第一线的关键人物可浮动八级工资。
说到钱,他有一条规定,副厂长以下可以拿加班费,他自己则不多要一分钱。因为他一年到头、没黑没白地常在厂里,加班的时间无法计算。一要钱就难免会有人说闲话。跟钱有关的事他坚决不沾边。这是“神经”,还是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