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
熊培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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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说文学死了,而我却在逃向它。两年前我重申自己对文学的态度:区别于评论对现实世界的修修补补,我希望能够另起炉灶,回归文学,在那里搭建我的意义世界,与现实世界平起平坐。
出版这个集子,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情。近两年我试着写了些诗歌。对比我日常计划中的写作,这无异于一场“文体私奔”。当然,我宁愿相信它是一次回归,我重新回到了文学的怀抱。
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某种悄然的变化。至少在我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在谈论诗歌和写作诗歌。也许是在咀嚼了足够多的“信息的面包”之后,人们对“诗歌的玫瑰”有了乡愁。那个已然逝去的八十年代,在经历了九十年代以来的种种势利与粗鄙的放逐之后,好似要重新归来。
年少诗缘
没有人知道,若干天前我在南开听席慕容的讲座,只是因为念中学时读过她的一句“那渡船头上风里翻飞的裙裳”(《回首》)。语言多么神奇啊!短短几个字,总会让我想起坐船去县城中学读书时的情景,仿佛那些年我真的在渡口船头遇见过一位让我倾心的姑娘,并且在我的记忆里,她永远裙裾飘飘。
这次讲座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须知写诗和读诗乃生命之本能”。这是叶嘉莹先生的原话。叶先生已至鲐背之年,当晚就坐在我边上。回想我自己并不漫长的岁月,我灵魂的成长和对文字的热爱,的确可以说是由诗而始。
我至今难以忘怀十几岁时读到李贺“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少年心事当拿云,谁念幽寒坐呜呃”时的激动之情。诗歌是我生命中的另一条线索,隐秘,却又非同凡响。正是从那里我走进了文字的世界,并且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它曾经气势如虹,后来气若游丝,而今似乎要重新活过来了。我无法断言将来是否有更多的时间写作诗歌,但我相信我现在的这场“文体私奔”,是我人生不可或缺的部分。写诗之于作家,犹如爱欲之于生命,我期待我的生命会因之变得完整。如果说人生如诗,我希望我在诗里开始我的生命,也在诗里结束我的生命。年少时,我不曾想过要成为诗人,我只想成为诗。
早年生长在农村,由于教育条件有限,直到初中我才有了一点写作上的尝试。我的第一首古体诗是关于友情的。十二岁那年夏天,我去一位同学家玩。他的父亲是语文老师,家里有毛笔和批改作业用的红墨水。趁着大家去前屋吃饭的工夫,我信手在一张试卷纸上写了四行大字:
永世不分离,
万事能共勉。
他日凌云志,
再忆昔日情。
紧接着,我又将这首诗贴在了同学卧室的墙壁上。而这一贴就是十几年,直到这房子后来在移民建镇时被拆掉,我的这首“古诗”也真的作古了。在旁人看来,第一次做客就把一篇无韵的海誓山盟贴同学家墙壁上,着实有失礼节,但也算情之所至吧。如叶嘉莹先生所说,诗有时候就是从你内心走出来的。而我和这位同学,时已情同手足,至今保持了近三十年的情谊。
我读初中时还写过另一首古体诗,只记得其中一句:
长恨除夕无明月,
此时银光何皦皦。
那是在除夕晚上写的。当时刚下完雪,我从小学语文老师家中出来,只见村子里一片洁白光亮,于是想起曾经读过的一个破案故事。通过那个故事,我知道除夕晚上是不会有月光的。我写这首诗,算是开始以诗歌的形式表达生活中的浅显道理。对于一个还算有点天分的乡下孩子来说,教育条件差并非全然坏事,至少他不必做太多无趣的作业,可以有大把时间用于东张西望和胡思乱想。
整个中学时代,我真正拥有并认真读完的课外书只有几本诗集,而且,那也是高中以后的事情了。十五岁那年,我独自背着一本由作文本装订而成的诗集去《九江日报》社投稿。那次最大的收获是在书店里买到了一本《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奖诗人作品选》。借着这本诗集,我幸运地知道了泰戈尔、普吕多姆、海顿斯坦、叶芝、黑塞、米斯特拉尔、聂鲁达等诗人。其中有些作品,如海顿斯坦的《我的生命》,我至今仍可以背诵:
继续悄悄地走下去吧,我的生命!
我不愿把你摆进橱窗展览,
让你碌碌无为地浪费宝贵时光。
我从不说:“来呀,快来握握这位大师的手,
是它引得如此神奇美丽的花儿怒放!”
当我被可信的朋友背弃,
当厄运落到我的头上,
我没有端起盛满泪水的银杯,
对过往的行人诉说:
“啊,请搂住我的脖子,哭吧,
可怜可怜我,让我们一起痛哭一场!”
啊,在你广袤无边的天地里,
我最大的不幸不过是一小片阴云,
我要默默无声地走向我的墓地。
最初读到这首诗,我既已隐约觉察自己的灵魂在拔节生长,又像是隔世遇见了一位故人。那一年,我还用水彩画过泰戈尔的肖像,把它挂在老屋的阁楼上。至于泰戈尔的那首“让我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你,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算是我最早读到的关乎真爱与自由的文字吧。那几年我十分迷恋泰戈尔,刚上大学时,我还用钢笔在日记本里画过他的肖像。
此外就是《雪莱抒情诗选》。雪莱是我生命中真正的贵人。高中那段时间,我曾经想着将“COR CORDIUM”(众心之心)纹在自己的胸口。雪莱死后,他的好友、诗人拜伦等将这几个字刻在了罗马新教徒公墓他的墓碑上。雪莱为世界所知,多是因为他的《西风颂》。我常说我在写作上追求“通情达理”,也就是说在感性和理性上都要有所追求,这方面雪莱也是功不可没的。我曾在《在书里遇见灵魂》一文中记录了自己初读杨熙龄译后记时的喜悦。
在“冰冷的炉边”度过童年,却有着一颗热烈地泛爱大众的大心;在平庸的人们中间生长,却从大自然汲取了百灵光怪的幻想;受尽自私的人们的折磨,而厌恶自私,把自私弃绝,保持着灵魂泉源的澄澈;怀着温柔的同情,又时时忿激的抗争;思索着人间种种相,驰骋在自然科学、哲学、政治学的领域上,探索人类的前途,以普罗米修斯式的坚贞,忠于人类,以幽婉的小曲安慰自己在人世遭到的失败,以嘹亮的号角声宣告人类新春的将到……(杨熙龄)
当时我就在想:啊,这不正是我所经历的童年吗?这不正是我所向往的人生吗?雪莱以及其他许多诗人的诗歌让我开始触及生命与灵魂,触及人性中不曾看见的高贵的存在,有了歌德所说的那种“高尚的烦恼”。
说到雪莱,我想在此补充的是,他的非暴力抵抗的思想被许多人忽略了。今天,我们说非暴力思想或者“公民不服从”思想,可以从马丁·路德·金、甘地上接到艾莉斯·保尔、托尔斯泰,直至梭罗。事实上,在梭罗之前,雪莱在他的诗歌《无政府主义的化妆游行》(the Masque of Anarchy)中明确提出了“非暴力抵抗”(nonviolent resistance)的原则。在诗中,雪莱对他的民众说:任凭暴君欺凌,任凭骑士的弯刀飞舞如“失去了天空的星星”(sphereless stars)般扑面而来,也不要畏惧他们,因为你们寂静地站立,坚定如森林。当然,雪莱在这里所坚持的并非放弃抵抗,任人宰割,完成所谓“what they like,that let them do”(他们想做什么,就让他们做),而是相信英格兰觉醒的人们,有着暴君不可抵挡的道德和舆论力量。当行凶者怒气渐消,当这块土地上的每个女人只要其站立就指点他们,他们也会羞愧到无地自容。雪莱相信世界有公理和道义,而且公理和道义必将胜出,因为“You are many,they are few”(你们茫茫一片,他们少得可怜)。也正是因为这种“非暴力抵抗”的精神,圣雄甘地一次次在他的演说中提到雪莱的这首诗。
人的成长得益于家庭、社会和他可能接触到的书籍。我虽然生在穷乡僻壤,但还是受到了来自世界文明之光的照耀,并且在少不更事的年纪长出了点济世的情怀。前面提到我去《九江日报》社投稿,记得当时接待我的是一位中年编辑。大概是因为我说了些忧国忧民的话,加上我带去的伤感的文字,在送我出编辑部时,这位编辑和他的同行感慨:“现在的年轻人啊,比我们这代人还要忧郁。”起初我不是太理解这句话,不过后来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所谓自我乃忧郁之母。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相较于父辈,心里装了更多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在中学时代的这点诗歌缘,无疑得益于八十年代的诗歌热。那时中国各地的学校,成立最多的社团就是诗社。有诗人不无夸张地回忆,当年在城里坐公交车如果没带钱,只要大喊一声“我是诗人”就可以免票。不少狂热的诗人,甚至像此前的红卫兵一样去各地串联。二者不同的是,红卫兵试图颠覆的是现实世界,而诗人们试图重构的是意义世界,他们构建自己的想象王国而不必摧毁现实世界。在此意义上,我相信:因为拥有自己内在的世界,诗人本质上是温和的。
八十年代不愧是一个理性和心灵的花朵并蒂绽放的年代。至于当年的《九江日报》,因为刊登了大量当地文学爱好者的诗歌和散文,同样让我受益匪浅。我曾经为这份报纸做了一本厚厚的诗歌剪报,并且保留至今。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我中学时写的一些新诗,由于没有随我进城,最后都烂在了老家的茅坑里。唯一熟记的只有一首旧体诗:
高山一曲秋风颂,
世间英物寂寞云。
这是其中一句,那年我十六岁。它是我内心的声音,永远伴我飘泊,永远挥之不去。
德国哲学家阿多诺说过,“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对此我并不完全认同。与此相反,我更想追问的是:在苦难之后,人们有什么理由遗忘诗歌?相较于八十年代,我所经历的九十年代几乎乏善可陈。大多数人对于诗歌的热情在八十年代末的那个拐角渐渐消失了。而我的大学生活,虽说“光荣孤立”,却也一事无成。那时候我游游荡荡,抽烟、喝酒,时而在拆开的烟盒纸上写一首古体诗,生活几乎没有快乐可言。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是不是我笔下忧郁的文字,彻底毁了我的人生。
那是一个忧郁的年代,我患上了轻度忧郁症。大二的时候,我曾带着自己的几首古体诗去找历史学家刘泽华先生聊天。那是我第一次进学者的书房,当时他还住在南开大学北村。刘先生后来经常向别人推荐我,最早是因为他喜欢我的一首诗:
我为天园殉此心,夜蓝酒醒梦白云。
欲将血泪寄旧友,飘洒桦林作雨声。
类似忧郁的诗歌,虽然没有让我的生活变得美好,却也帮我结下了些人缘。我与刘先生的友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只是时至今日,我并不太愿意翻开当年的那些文字,那些“黑暗的赤诚”。大学时我曾经写过一篇不短的小说,活生生把主人公给写没了——可惜我又不能像柯艾略写《维罗妮卡决定去死》时那样深刻。每当想起那些诗文,我总觉得有个灰暗的烟囱正在伸进我的大脑。当年之我,整日无所事事,精神上却像个“殉道者”。好在生活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拐了个弯,成就了意气风发之今我。然而,对于过去的我,正如我在《你是你的沧海一粟》中所要表达的——今日之我不能回到过去,为过去之我指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
回想那段写诗的日子,我庆幸自己始终未忘记对父母亲朋的责任心,未被种种野蛮的悲伤所摧毁。人生如此艰辛,很多时候我们能逢凶化吉,多半是因为对他人肩负着某种责任。正是责任的缆绳把我们从绝望的深海里拖回岸上。责任心真是个好东西,我们的人生尚有些希望,多是拜其所赐。因为有了对他人的责任心,我们的人生也因此多了一种自救的维度。
事实上,从很早开始,我就已经意识到我的家人是我生命中的弱者,我必须尽心照顾他们,必须尽力好好活着。而这一切,与我写不写诗都没有关系。所以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命运就是你的周遭。而你的人生,就是你所担负的一切,并为这一切所塑造。我在中学毕业时因家庭的变故放下锄头告别了农村,又在大学毕业时放下诗歌告别了八十年代,多半是为了担起他人的责任。至于我将来会不会写诗,能否担起自己理想中的人生责任,只能留到将来去想。
现在一切都明朗了。我是八十年代的幸存者,我知道读诗和写诗乃生命之本能。二十年前,我扔下了锄头和诗歌进城,一去不返。我庆幸自己先找回了诗歌,我还要找回我的锄头。我希望能够通过我的文字找到我的未来,也通过我的文字找到我的过去。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也是已然沉睡的过往。
诗与罪行
年轻的时候,没有留下一篇自己满意的作品,我只是一脚跨在诗歌的门槛上,转身便走了。直到有一天,我猛然发现自己的书架上没有新添一部诗集,我开始惊讶于自己生活的粗糙。我是怎样忍受了生活中没有诗歌的十几年?我究竟过着一种怎样糟糕的生活?事实上,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不只是我渐渐远离了诗歌,此时的诗歌也已是四面楚歌。曾经活跃的诗人,有的去了海外,有的进了监狱,有的改弦更张,有的走向灭亡。种种不祥的征兆像是电影《死亡诗社》的结局。在诗歌没落之前,最轰动一时的是两位极具才华的诗人相继死去。一九八九年海子在北京自杀,四年后,顾城在新西兰的激流岛杀妻之后自杀。
海子与顾城的死,为九十年代诗歌之死写下了阴郁、沉重的注脚。再后来的情形,年轻读者亦不陌生。九十年代以后的中国,功利主义和消费主义盛行,人们远离了心灵生活。八十年代的海子曾经在《遥远的路程》中眺望远方——“我的灯和酒坛上落满灰尘,而遥远的路程上却干干净净。”十几年后,北岛却在《波兰来客》中伤感地怀念起九十年代以前的生活——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伴随着网络文本的兴起,与诗歌一起被送上手术台和被告席的还有广义的文学。昔日的诗人甚至开始宣告诗歌已死或文学已死。大众文化里,“文学青年”这个曾经让少男少女眼前一亮的词汇,渐渐被缩略为“文青”,沦为贬义——如今谁还会像八十年代一样在征婚启事上标明“热爱文学”呢?与此同时,一些研究政治思想史的学者、知识分子不约而同地将二十世纪这场失意的革命的源头指向文学。他们认为五四以来中国思想界染上了“文学病”——几乎所有的思想家不是文学家本身,就是文学家出身,而这百年病症需要新兴的社会科学家群体方可医治。
我承认,最初读到类似观点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但也很快起了疑心。如果说“文学病”的症状是感性压倒了理性,又怎么解释乔治·奥威尔的文学作品《一九八四》、《动物庄园》所具有的历史洞见?同样是诗人出身的弥尔顿又怎么能写出石破天惊的《论出版自由》?而大律师罗伯斯庇尔又为何没能带领好法国人,让革命吃掉了自己的儿女?如果文学必须为一代人的愚蠢担责,文学岂不成了替罪羊?
更别说诗人中还有徐志摩,其对苏联模式的洞察,深度不在乔治·奥威尔之下。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当胡适甚至都一度开始赞美苏联,认为那是一种政治试验时,徐志摩却在1925年苏联的旅行中看到了让他毛骨悚然的黑暗:
这里没有光荣的古迹,有的是血污的近迹;这里没有繁华的幻景,有的是斑驳的寺院;这里没有和暖的阳光,有的是泥泞的市街;这里没有人道的喜色,有的是伟大的恐怖和黑暗,惨酷,虚无的暗示。暗森森的雀山,你站着;半冻的莫斯科河,你流着。在前往二十世纪的漫游中,莫斯科是领路的南针;在未来文明变化的经程中,莫斯科是时代的象征。古罗马的牌坊是在残阙的简页中,是在破碎的乱石间;未来莫斯科的牌坊是在文明的骸骨间,是在人类鲜艳的血肉间。莫斯科,集中你那伟大的破坏的天才,一手拿着火种,一手拿着杀人的刀,趁早完成你的工作,好叫千百年后奴性的人类的子孙,多多的来,不断的来,像他们现在去罗马一样,到这暗森森的雀山的边沿,朝拜你的牌坊,纪念你的劳工,讴歌你的不朽!
有时候我简直是一个宿命论者——例如,我觉得这世界的罪孽实在太深了,支节的改变,是要不到的,人们不根本悔悟的时候,不免遭大劫,但执行大劫的使者,不是安琪儿,也不是魔鬼,还是人类自己。莫斯科就仿佛负有那样的使命。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天堂之间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徐志摩是感性的,同时也是理性的。在他那里,感性与理性是互相救济的,他不会因为理论的说教而丢掉对现实的敏感,不会用理性驱逐心灵。借用他的话,诗从来就没有犯下罪行,“不是安琪儿,也不是魔鬼”,真正犯下罪行的是人类自己。
在《欧游漫录——西伯利亚游记》里,徐志摩看到了苏联人的个人自由将被缩减到零度以下,由此看到了输入革命的可怕。在那里,托尔斯泰的书被化成了纸浆,改印列宁的文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女儿差点饿死。在如何看待苏联的问题上,徐志摩收回了自己对罗素的批评,意识到“俄国的文化是荡尽了,现在就靠流在外国的一群人,诗人,美术家等等,勉力来代表斯拉夫的精神”。徐志摩自况是一个“一肩行李,两袖清风”的书生,而且也不是国家主义者,但他坚持认为同时代的中国人以借来的方法实现借来的理想,是一种“可耻的堕落”——“假如革中国命的是孙中山,你们要小心了,不要让外国来的野鬼钻进了中山先生的棺材里去!”
此前,说到中国的古典诗词,我曾经有过一个念头——如果唐宋时期的诗人、词人能够多写些所谓“理性、建设性”的文章,而不只是抚着青楼的栏杆抒发离情别绪,中国的政治史会不会好看些?当时有此想法,也是感叹中国文化积累中的“感性有余而理性不足”。可仔细一想这又何尝不是在“抒发情绪”?历史走到哪一步,自有其内在的逻辑,岂是几位诗人、词人所能左右?王权主义奉行愚民政策,时常判决被强奸者有罪,还谈什么“诗人误国”,实则是“国误诗人久矣”。更不要说,诗人抒发情感,也是人性所需。《诗经》之所以能够穿透历史,流传至今,自是因为那些古诗融汇了人类共有之情感。
你不能因为有人写告密信,就论定书信是罪魁祸首,而忽略那个告密者以及给他打赏的人。同样是诗歌,两个人写出来效果不一样,一个人在不同的时代的表现也不一样。试想,1921年写《天上的街市》的郭沫若和三十年后写《我向你高呼万岁》给斯大林祝寿的郭沫若,还是同一个人吗?不明事理的人给文学注入迷魂汤,明白事理的人给文学注入理性精神。这一切与文学在本质上是否理性并无必然联系。
至于海子与顾城之死,只要就事论事也不难理解,无论两位诗人自杀还是杀人,和诗歌并无必然联系。毕竟,在无数写诗的人里,这些都只是小概率事件。更何况,哪个行业找不出类似的小概率事件呢?
文学归根到底是人学,是人首先病了,才反映在文学上,而不是相反。在此基础上,尽管我承认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没有担起理性和心灵的责任,但我相信这不是文学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如果文学有问题,那也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熟悉现当代文学思潮的人知道,二十世纪中国也曾有过自由文学的风潮,胡适一代人的文学改良,即从拒绝“文以载道”开始,关注文学的自由与人的自由。既然文学是人学,文学的自由自然直接关系到人的自由。如自由文学一脉所主张,“文学与艺术,至死也是自由的,民主的”,“将艺术堕落到一种政治的留声机,那是艺术的叛徒”(胡秋原)。文学“永久的、绝对的任务”是表现生活、创造生活、认识生活,反对按“极精细的政治观点规定的”指导大纲来写作(苏汶)。当文学背离了人,开始受制于某一风潮、学说、主义的摆布,文学便已经远离了自由,名存而实亡。在此基础上,声称“文学祸国”,无异于对文学进行二次迫害。
如果承认文学是人学,承认其价值在于对人的命运的普遍关照和思考,那么,文学就不应沦为“匕首和投枪”。文学的阶级性和党派性,一方面使文学变成了“致命的武器”,另一方面又使文学变成了柔软的化妆术。
真正的诗歌“发乎心”,是从内心走出来的,而非政治施压或施肥的产物。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曾经出现过“诗歌大跃进”。据说我老家江西省参加写作的有两百万人以上,写出四百多万首诗。人们用诗来歌颂高产卫星、大食堂、军事化。这表面上的“诗歌大跃进”,实则为“诗歌大跃退”。
如上所述,在青春期艰难困苦的那段时光里,我曾经遇到了诗歌,并且写下了愁肠百结的句子,让我至今不愿重读。但我并不敢说是诗歌毁坏了我的生活,毕竟,那个年代的痛苦、寂寞是真实存在的。对我而言,这些诗歌更像一个时空隧道,让我能够看到当年的自己。也是相同的缘故,我可以借着这个隧道和维度,走进文明的现场,了解更多的历史与心灵。而这一切对于增进我的理性与情感也是大有裨益的。
譬如我对历史课本以外的汪精卫的了解便是从他的诗词开始的。今天我们无法回到历史现场看个究竟,但《双照楼诗词稿》的确为世人呈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汪精卫。且不说流传甚广的“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我读中学时,有朋友临别赠言,给我写的便是汪精卫的另一首诗:
十年相约共灯光,
一夜西风雁断行。
片语临歧君记取,
愿将肝胆压柔肠。
与原诗不同的是,他将最后一句改成了“愿将肝胆换衷肠”。当时觉得情真意切,感动不已,后来才知道朋友是借了汪精卫的文采。
在主流价值的灌输和压力下,没有谁对汪精卫的重新评价不小心翼翼。这包括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谈到两位民国县长“一个保社会,一个保国家”时的谨慎态度。但为什么胡适、叶嘉莹对汪精卫另有疼痛和评价,而不是简单地给他戴上一顶“汉奸”的帽子?汪精卫死后,胡适在日记里写道:“精卫一生吃亏在他以‘烈士’出身,故终身不免行有‘烈士’的complex(情结)。”而叶嘉莹也在她的演讲中提到汪精卫有“精卫情结”,并以《见人析车轮为薪作此歌》一诗为证,称汪精卫以“劳薪”自许,宁可把自己烧了,蒸出一锅饭来给大家吃。这个观点倒是呼应了当年汪精卫愿意“以身饲虎”的说法,虽然目前并不为主流人群所接受。
我引证汪精卫的这些旧诗,只想说明一个问题:诗词为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提供了一些可能的线索,它在一定程度上重申了我们生存的意义,道出了一些隐秘的内情,尽管有时候显得矛盾重重。
诗与思
关于“诗之罪行”,我在课堂上和学生们有过一些讨论。有天我给学生们看了一首我写的诗,让他们分析它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他们的回答没有让我失望。至少他们会说:老师,在诗歌里,感性与理性没有那么对立吧?
是啊,可为什么诗歌却给了世人这种印象,认为它只是感性的容器,只能盛放欢笑和泪水?事实上,远在西方,诗与思的争辩差不多贯穿了整个思想史。在古希腊,甚至发生了苏格拉底、柏拉图关于是否应该驱逐诗人的大讨论。
在苏格拉底那里,诗歌是想象与神话的世界,在一定程度上说是远古荒诞的世界,与他想要追求的热爱真理的世界格格不入。他认为诗歌不仅制造影像、充斥谎言,使假象伪装成了真实,而且因为纵容贪婪和爱欲,也有了道德或政治上的缺陷。柏拉图似乎完全接受了这些观点,认为饱含感情的诗歌是危险的,荷马以及那些希腊大戏剧家要被永远赶出城邦,流放到外地。读者不难发现,这其实是另一版本的“罢黜百家”,只不过它所独尊的是理性。柏拉图的“哲人王”思想与此一脉相承。理性被推上神坛,无所不能,其他多为妖孽。
柏拉图虽然继承了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的观点,却没有得到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认同。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诗有诗的真实,这种艺术真实反而有益于揭示普遍的真理。而且,诗还可以建设城邦正义与秩序,塑造公民的灵魂。亚里士多德再次表达了他爱老师但更爱真理的态度,客观上也说明了诗与思之辩的复杂性。诗与思的争辩在后世延续,包括我在前面提到的对“文学病”的声讨。
苏格拉底、柏拉图为何要驱逐诗人?这一激烈态度与其说是源于他们的某种极权主义倾向,不如说是源于某种“理想的焦虑”。为了打破诗歌、绘画、戏剧等“模仿艺术”的垄断地位,他们一心希望哲学能够后来居上,使其所代表的理性主义在希腊被广为接受。也正是在这种焦虑的推动下,到了十八、十九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理性的重视逐渐上升为对人的无限理性的盲目崇拜,政治也因此变成可以拿人做实验的科学,政治正确变成了理性生产线上唯一合格的真理。到了极端的革命的年代,诗歌真的被彻底驱逐,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掏空了灵魂的标语口号。
具体到中国,通常我们很难将“八个样板戏”同以追求真理为一生理想的苏格拉底画上等号。但那个年代将艺术归为“真理部”下属部门的做法,与苏格拉底当年推崇理性而驱逐诗歌的主张何等神似。
苏格拉底的担心在其追随者身上应验了,弄权者运用其政治理性时,将生产真理变得像谱写诗歌一样随心所欲。至于柏拉图试图构建的理想国,和近几百年间许多空想家提出的各种乌托邦设想,又何尝不是对现实世界的拙劣“模仿”或“想象”?
回到前面我与学生们讨论的问题。诗歌并不绝然属于理性或感性。一方面,我认为有些理性的东西,或许更适合通过诗歌来表达。我持这一观点,和我对语言的理解有关。我们所用的语言,表面上看精确,其实处处是模糊的陷阱。这并不是说我相信“含混的世界”只能用“含混的语言”来表达,而是说诗歌的语言和它所具有的开放性会为我们的表达留有余地。
就文体而论,我也不认为论文就更理性些。今世许多见诸媒介显要位置的长篇大论,气势汹汹,颠倒是非,何尝有真正的理性可言?文言文固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时中国人的表达,但不还留下了《盐铁论》这样精彩的庭辩记录吗?思想不自由的时代,当写诗变成文字游戏,它便不再属于思想文化的范畴了。前文提到“诗歌大跃进”,诸如“肥猪赛大象,只是鼻子短。全村宰一头,足够吃半年”之类的诗歌,只能算是文字马戏了吧。
退一步说,即使是一首仅限于抒情的诗,只要它具有抵达人心的美,就能唤醒人们沉睡的理性。这在我看电影《窃听风暴》时深有体会。极端的年代,掌权者通过暴力和“新词”推销真理和幸福。然而,击中内心的诗歌和音乐,会激起人们对爱和美的回忆与向往。一旦抵达内心,谎言织起的真理大厦顷刻间变得弱不禁风。所以我坚持认为,文艺的真正价值不在于为社会进步提供解决方案,而在于对人性之美的坚定扶持。
记得年少时在乡间上学,在秋冬的早晨,看着凝结在路边的白霜,总会在心里吟诵温庭筠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因为这两句诗,即使是那样孤独的清晨,也会觉得自己是走在一首始自远古的诗里,且有诗人同行,觉得自己所受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即使是在以理性著称的德国,哲学家们往往具有诗人的气质,如叔本华、尼采、海德格尔。事实上,尽管柏拉图像苏格拉底一样批评荷马,但他似乎更像是荷马的同路人。柏拉图没有放弃文学的语言而采用“真理的语言”,他写作的对话录甚至被人归类为广义上的诗。尼采在《悲剧的诞生》里赞美柏拉图的对话犹如一叶扁舟,从苏格拉底那里拯救了“遇难的古老诗歌和她所有的孩子”。而雪莱在《为诗辩护》中直截了当地断定柏拉图就是一个诗人。况且,诗与哲学本来就密不可分,像莎士比亚、但丁、弥尔顿本身也是了不起的哲学家。
我读赵越胜的《燃灯者》,印象最深的是书中提到哲学家周辅成对天才的分类:一等天才献身文学,把哲学也讲透了,像莎士比亚、歌德、席勒;二等天才直接搞哲学,像康德、黑格尔,年轻时也作诗,做不成了就回到概念里;三等天才就只能写写小说了。文学之所以被哲学家抬到如此高度,恐怕还是因为文学涵盖了一切人学。无论是理性还是情感,凡人所有的,皆可在文学中找到。很多时候,诗歌被理解为逃脱了语法的阴谋诡计,逻辑也在此缺席,是一种直抵人心的艺术。事实上不仅如此,诗歌还能由心抵达智。
如果读者对此仍然心有疑虑,不妨再看看法国诗人雅克·普列维尔的《公园里》:
一千年一万年
也难以诉说尽
这瞬间的永恒
你吻了我
我吻了你
在冬日,朦胧的清晨
清晨在蒙苏利公园
公园在巴黎
巴黎是地上一座城
地球是天上一颗星(高行健译)
在我看来,这首诗所表达的关于存在的内涵,并不亚于一篇严谨的哲学论文。而且,它是那么宽阔,那么柔软,那么美。
诗与私
在1993年初的大学日记里,我摘抄了《约翰·克利斯朵夫》中的许多话。其中一句来自易卜生。大意是说一个人不能只是保有才气,还要保有那些让他的人生充实且富有意义的热情和痛苦。我想,诗歌与文学的价值,就在于此吧。它给了我一片宽阔的土地,收藏热情与痛苦的种子,并为我生长出意义的森林。
在诗与思的辩难中,我看到的最有力的文字来自同样“富有热情与痛苦”的雪莱。1821年,雪莱在《为诗辩护》中写到,推理与想象是人类的两种活动,自有人类即有诗。而语言最初的发明,本身就是诗。在他看来,广义的诗人是具有审美能力的人。诗人的隐喻式表达,思想的片断,层出不穷的联想,这些虽然不能绘出人类思想的全景,却有助于表现人类崇高的目的,领会世间的真善美。“诗掀开了帐幔,显露出世间隐藏的美,使得平凡的事物也仿佛是不平凡;诗再现它所表现的一切。”自古以来,当科学攻城略地不断扩大我们生活的疆土时,诗歌已经借着想象,为人类创造了一个宇宙。所以,雪莱赞美诗人“是世间未经公认的立法者”。
我常常为英年早逝的雪莱的生命感动不已,虽然我至今没能参透人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时候,我觉得人生是荒谬而无望的。但也正是这种荒谬而无望,给了我们赋予自己人生意义的可能。一个人活得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自我赋予意义的能力。我们需要找到并拥有自己所热爱的东西,借此击碎现实的荒谬。正如辛波斯卡所说:“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既然诗歌与个人寻找生活的意义有关,一定程度上属于私域范畴,那么,自古希腊以来的这场诗与思的争辩就显得荒谬无比,驱逐诗人更是无从谈起。诗歌不同于社论,虽然人们也会将它拿出来发表,但是它所具有的私人属性也是不容忽略的。有些诗歌,读者看不懂,作者自己或许也不全懂,但是无关紧要。世界在模糊中运转,他需要的可能只是获得一种审美上的存在感,至于交流,以及什么是美,都在其次了。
这不表示我鼓励诗人都去自说自话,固步自封。既然文学首先是人学,既然诗关系到人的自我塑造,那么,诗歌也因此具有了某种公共性。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私有性,还是公共性,诗的价值都在于意义的赋予和美的呈现。这也意味着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外,还交织着一个文学搭建起来的意义领域,安放写作者的灵魂。
我时常提起,尽管我读过些理论书,也写过些评论,但真正让我终生受益、恩泽灵魂的还是文学。究其原因,就在于文学所构建的意义世界,为我塑造了一颗超拔现实的灵魂。我虽然不曾信仰某一个具体的宗教,但在我看来,诸如《圣经》在内的许多宗教经典,其所用的语言也都是文学的语言。文学的价值,不在于拯救这个世界,而在于你可以借着好的作品丰富你的内心,保持你意义世界的完整。这是一个不容侵犯的私人领地,即使世界崩溃,你的意义维度还在。人有追求意义的激情,也有逃避意义的激情,但人终归生活在意义的世界里。如果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和意义,剩下的最重要的事情,不是你要改变世界,而是不要让世界改变你。这一点,在我读席勒的《我的信仰》时体会尤深。
我信什么教?你举出的宗教,我一概不信。——为什么全不信?——因为我有信仰。
关于信仰,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里的话同样耐人寻味——“假使每个人都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
存在之诗
生活有许多巧合,思考也是。就像我中学时写诗,将睫毛比作栅栏,后来在诗刊上也看到了相同的比喻。我不是在阅读了哲学书籍后才接受有关存在的哲学的,它更多源于我日常的思考。这种巧合让我欣喜,也让我失落。欣喜的是我可以在思考的路上走很远,失落的是别人已经走在前面,比如加缪,好像也没有我什么事了。当然,就思考人的本质而言,这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我承认人生是荒谬的,但另一方面我也承认人内在的神性,承认意义女神对每一个生命的影响。
上帝从来没有眷顾我
我也没有投靠上帝
我只是人类的孩子
无家可归的浪子
如果一定要有彼岸
就带上我的意义女神
去彼岸流浪
——《意义女神》
意义女神是我杜撰的概念。我们无一例外地生活在一个意义的世界里。除了物质,剩下的都是意义。
海德格尔说,人活在自己的语言之中,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我很庆幸我能够使用语言构建我的存在。当然,这一点也不敢深想。当我们寄托于语言而存在时,也意味着我们是以一种编码的方式存在。问题是,如果没有他人的解码,我们会不会像无人知晓的死去的语言,从此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此绝望之境,我们只能反求诸己,要“自己懂得自己”。无论世界怎样看你,你首先要承认并接受自己之存在。你是世界的开始,也是世界的末端。
你是你的宇宙,最古老的王者
你感受,生命从此有了时间
你思想,大地从此万物奔流
你归于寂静,世界再无消息
——《存在》
这个小集子辑录了我的一些零星思考。我没有像特朗斯特罗姆那样沉迷于意象的构建,也没有像其他一些诗人那样毫无节制地抒情。我所涉及的对生命、爱欲、媒介、美和正义等方面的思考,大多都与存在和意义有关。我甚至有些迷恋于对人的际遇的思考。所以,我更愿意将它们归类于存在之诗。而我需要完成的恰恰是存在之思。我这样说,似乎是要终结前面提到的诗与思的争辩了。无论这话是否妥当,有一点是确定的,我试图借着这些文字丰富我的生命,拓展我对人性的思考,表达我对人类存在之困的某种忧虑。比如大众传媒对人的塑造,当全世界每天都在关注同一场灾难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另一场灾难,即世界正在失去它的丰富性。
人性是个奇妙的东西。古往今来,我们以各种方式揭示人性的幽暗与光亮。我看过的最耐人寻味的思考来自黎巴嫩诗人纪伯伦的一篇短章。大意是说一个人摸黑去偷了个瓜,回来一看,瓜是生的。于是他感到很后悔,开始忏悔自己怎么能干偷瓜这样罪恶的事情。
我很遗憾自己没有写出类似有趣而深刻的东西。在偷瓜与忏悔之间,我们窥见到人性的幽暗和光亮。但人性的这个转折,却是那么意味深长。为什么偷瓜者是在发现瓜是生的之后才忏悔呢?为什么退位的官员比在位的官员显得有良心呢?假如那个瓜是熟的,偷瓜贼是会忏悔,还是会将它吃掉后赶紧再多偷几个?
归来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写到:“等到人类坐一等车厢而文学只能挤货运车厢的那一天,这个世界也就完蛋了。”我是从意义的角度来理解并接受这句话的。我相信上帝的语言是文学的语言,相信上帝不是真理,只是意义。而文学的价值就在于生产和捍卫意义。
我的世界还不算太糟糕,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远离文学,甚至还在努力回到文学。近几年,由于经常去各地做讲座,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那就是在飞机上写一首诗。这多少有点像是行为艺术。我应该感谢上苍,同时感谢自己有这样一个念头,能够在天上写一首诗,当我重新回到大地,大地上多了一首诗。
我至今依旧认为,寻找一种适合我的表达方式,是一件比拓展我的言论自由更严肃的事情。我重新拾起诗歌,并非想当诗人,而且我也深知诗歌在表达上的局限性。我宁愿将这种回归视为我对自我表达的完整性的一次补充,而非替代。无论是思辨、抒情还是嘲讽,我试图借助诗歌文本所具有的开放性及内在张力,申明我的存在和我关于这个世界的感悟。
这个世界很奇妙,有些曾经淹没的东西,会慢慢回来。尤其最近几年,我明显感觉到了诗歌的回归。一切就像胡适在1938年的忆旧诗里所写的那样——“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留住了的似青山还在。”而透过我写在前面的一些关于诗歌的回忆与思考,我忽然发现,其实诗歌从来没有离开这片土地,正如星星没有离开天空。
没有谁可以改变过去,所有的回望都是为了寻找失去的未来。就在我着手写这篇长序时,我特别抽空去电影院看了张艺谋的《归来》。我很高兴地看到,近两年中国出了几部好电影,包括此前被严重低估的电影《一九四二》。该片结尾可谓奇峰突起,逃难中的地主最后决定由“西进”改为“东归”,“想死得离家近一点”。这个细节,让《一九四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部反映中国人生活的心灵史诗。《归来》同样给了我不少触动。它讲述了失忆年代人们所面临的双重困境:在现实中无家可归,对苦难又无处追问。剩下的只有漫长的等待,无所谓绝望,无所谓希望。这是一部关于等待的电影,结尾更显意味深长,答案(陆焉识)就在问题(冯婉瑜)旁,但答案不得不屈从问题,一起等下去。这很像我们现在的这个国家。不是吗?
“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书名出自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的最后一句话。我借用它,既是因为喜欢,也是为了向带给我这部心灵圣经的罗曼·罗兰致敬。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宣告是《约翰·克利斯朵夫》让我在二十年前脱胎换骨。罗兰说,一个人想播撒阳光就得自己心里有阳光。这句话治好了我的忧郁。即使在一个困厄的年代,我也希望自己是一个内心明亮的人。无论如何,我们的心中总还是要有美和美的能力。就像有人说的——历史已经写好了,只剩下诗歌和音乐。
最后,我还要把相同的敬意奉献给所有让我在诗与思的道路上深受其益的人类之子。无论我们是否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已铭记了他们曾经赠予我的可以温暖一生的意义。
2014年7月3日完稿于东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