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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此去经年1

十年,正好十年。

吴奇。

将车停在那家知名首饰行的门口,下了车。

今天他要做一件大事情,与他这辈子幸福相关的事。

服务员将一个蓝丝绒的盒子递给他:“吴先生,看看满不满意。”

吴奇打开,璀灿的光溢出来,他英俊的脸上同时扬起笑:“是照她的尺寸吗?”他问服务员。

服务员点头:“吴先生,请放心。”

“好!”吴奇合上盒子,意气风发的样子,对一脸笑容的服务员道,“祝我成功吧。”

吴征。

挂了电话,若有所思。

求婚?

刚才吴奇在电话里对他说他要向暖风求婚。

抬头看着特护病房里,挂在墙上的电视,里面正在播球赛,他眼睛定在其中一个人身上,好一会儿才移开眼。

求婚吗?

那家伙终于行动了。

暖风比他晚一年进的A大,十年前为何缺席高考,至今仍是迷。

所以暖风与吴奇的同校生涯也不过两年,而这两年里除去暖风排得满满当当的打工时间和吴奇大四时的实习时间,其实不过一年多而已。

那年夏天以后,暖风变得沉默许多,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任何笑颜,大学里的她所有的时间就是学习和打工,几乎与校内的男生不来往,而吴奇对她的追求也差不多花去了他所有的大学时光。

他问过吴奇:“你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暖风。”

吴奇的回答是:“你生日那次吧,当时以为你在追他。”

以为他在追她?是啊,他曾经想过的,只是……,他抬头看看床边的心电仪,苦笑着。

希望能成功吧,他心里祈祷着。

暖风。

看了下电脑右下角的时钟,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了。

完了,和吴奇约好见面的,他这个人最不喜欢迟到,自己已经被说过好几次了,她快速的拿起包,然后看到同事小江已经在看网上的球赛了。

这几天NBA联赛,她一个女生却最喜欢看篮球,因为比赛一般是上午,那时老板在不方便,她就在下了班后在公司看网上的录播。

“小江,我走了,你不回家看吗?”暖风说了一句。

“我家的破网会卡啦,安了,暖风,去会你的情郎去吧。”小江头也没抬,只是冲她挥挥手。

暖风笑笑,拎了包出去。

她现在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财务小组长,虽是组长却只有她和小江两个人,专门负责财务核算之类的事情,归财务经理管,平时也算悠闲,只在每个月的一段时间会特别忙,不过这也没办法,做财务共通的烦恼。

出了公司,街上人流涌动,她知道,这时候想叫出租车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在这个办公楼林立的地方。

不过还好有地铁,虽然挤了些,但至少不会有塞车之类的问题。

她边打吴奇的电话说自己会晚一点到,边向地铁去。

吴奇,其实在那次吴征的生日上见过一次后几乎已经忘了这个人,之后在大学里再遇见,经吴征介绍才又想起来。

直到现在暖风仍然觉得她与吴征有很多地方是不适合的,比如家世,比如对很多东西的看法,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的追求,也许是母亲的一句话:我看吴奇挺好的,男女之间不就是那回事,没有谁天生就是和另一个人适合的,都得慢慢了解,慢慢磨,他追了你那么久,我看差不多了。

大学里,多的是人为爱情欢喜忧愁,她却没有这个时间,所有的时间被学习和打工占据,她从没想过所谓的爱情是什么,是否真的像那些同学表现的那样时而欢喜时而忧愁?还是像毕业时所有人都失恋那样,其实毫无意义。

所以她更愿意相信,所谓爱情,其实昙花一现,更多的,就像母亲说的,差不多了,然后慢慢了解,慢慢磨。

她不觉得换个人会比吴奇好,也不想去找那又是欢喜又是忧的昙花爱情,对她来说真实的生活就是像她现在那样,认真的工作,认真的对人,然后找个对她好的男人结婚生孩子。

吴奇就是那个男人。

地铁站人很多,每一个门都排了长长的一队,她挂了电话,低着头耐心的等车,没有注意有好几个男性向她投来惊艳的目光。

因为小时候练跳舞的关系,她的体形非常匀称,再加上皮肤白晳,五官确实长的漂亮,所以总是受人注意一些,但用小江的话说,长的漂亮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她身上有让男人趋之若鹜的女人味,就连她这个女的也想一亲芳泽,这当然是句玩笑话,但不可否认在她刚进公司时,确实有很多男性想追她,但后来经过吴奇几个月在公司门口站岗,才让一干男性打消了念想。

也许早已习惯了,就像学校时就有很多男生关注她一样,她没有所谓的暗自窍喜与虚荣心,只是淡然的等着车。

还有两分钟,她看了眼顶上显示器里班车时间显示,低下头时听到旁边的几个女生兴奋的叫声。

“丁煜,快看,是丁煜。”

听到这个名字,她人猛地怔住,下意识的随女生们指的方向看去。

还是显示器里,在播着最近的新闻。

高大的丁煜,头发剪得极短,一身五号球衣,许多话筒同时对着他,她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因为显未器的声音早被四周的声音盖去,但她看清了下面的字:丁煜,本月赛季结束,准备回国治伤。

回国?暖风下意识的一阵心慌。

他终于要回来了。

进站的列车带着一股热风缓缓而来,暖风盯着屏幕,动也不动。

就是那一天他消失了,被母亲打昏在地,醒来被母亲痛骂一顿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母亲说他随他二叔住进城里去了,之后的几年她没有他的一点消息,直到五年前,在电视里,她又一次见到他,美国某球队的职业球员。

五年里他战功赫赫,国内无人不知,而她只将他看作不认识的人,任他辉煌,她一概不看不听。

一直以为,就算他时常在自己眼中耳里出现,但其实离自己很远,然而现在,他就要回来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恐慌什么,也许回来也仍是只在电视里看到,城市那么大,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何况她也相信,就算回来,他也不会出现在她和母亲的面前。

列车开门,一大群人下车,人群往前,她木然的跟着。

吴奇觉得暖风有些心不在焉,菜上的差不多了,她都没吃几口,那只蓝丝绒盒子还在他口袋里,看暖风现在的样子,他考虑着是否要换个时间。

“今天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刚上的清蒸庐鱼,他夹了鱼眼旁的肉给她。

暖风看着碗里的鱼肉,脑中想起以前的丁煜,如果有好吃的,向来都是全进他的肚子,更别提鱼眼旁的肉,她抬头看看吴奇,他还是一贯的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服帖,一身高档西装,看上去英俊又精神,她对他起初的感觉是有些难以接近的,并不觉得他会看上她这种出身单亲,家庭条件又不好的女孩,但是他却认认真真,毫不气馁的追了她两年多。

“没什么事。”她应了一声,夹了鱼眼另一边的肉给他。

吴奇喜滋滋的将鱼肉吃掉,抬眼正好看到暖风的手,可能是从小就做家务的关系,暖风的手并不特别纤细白嫩,这是他每次看到都觉得有些可惜的地方,但也并不介意,伸手拉过她的手握在手中:“可是你脸上一脸心里有事的表情。”

“那现在呢?”暖风并不想和他说那是因为丁煜的原因,也许他根本不知道她曾有个弟弟叫丁煜,只是冲他微微一笑,粉嫩的脸因为这一笑而格外美丽。

吴奇怔了怔,也笑起来,直接抓了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舍不得又亲了一下。

暖风挣了挣,另一只手指指周围人,脸微微的发红。

吴奇笑笑,也不放开她的手,空着的手从口袋里拿出那只蓝丝绒盒子放在她手中:“打开看看。”

暖风看着那盒子愣了许久才伸手打开,是枚戒子。

“其实我应该选个浪漫点的法国餐厅,这样够气氛,但这里是我第一次约到你出来和我一起吃饭的地方,我觉得是我的福地,所以希望它今天也能给我带来福气,”吴奇看着她,认真的说,“秦暖风小姐,请你嫁给我。”

暖风看着那枚子没有动。

其实这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暖风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但是吴奇说嫁给我时,她确实没有马上要答应的冲动,并不是太过感动,或是意外,就是傻了。

恋爱两年,用小江的话说,就是老夫老妻了,对方有多少心眼,里里外外早就摸得一清二楚,她那位,只要眨下眼,就知道他放什么屁,反正就是太熟悉了。

但他和吴奇呢?似乎总是相敬如傧,如同他现在身上的西装,虽然华丽却显得疏远,她永远只看到他完美的一面,却不曾知道他有什么狼狈,什么不堪,就如同他看她一样,他永远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却不知这个梦中情人因为任性害死了别人的父亲,又在近十年的补偿中付出了什么样的惨痛代价?

这样,能结婚吗?

她忽然迷茫起来,她接受了这段恋情,却忘了恋情的那头是婚姻,就像当时犹豫是否要接受吴奇那样,此刻又在犹豫要不要接受求婚。

“暖风?”吴奇看着暖风发愣,觉得刚才的豪气万丈,此时跌入谷底,“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觉得我不够好?”

“不,不是的,”暖风回过神,看看吴奇,想了想,“太突然,你能不能让我考虑一下。”说着把手中的戒子放在桌上。

吴奇看着那戒子,眼神黯下来,好一会儿才道:“好,你考虑一下吧,确实是我太草率了些。”

一顿饭吃的辛苦,临走时吴奇才收了戒子,送暖风回家。

暖风住的地方已近郊区,但当时因为房租便宜就租下了,后来通了地铁,上班也方便许多,所以一直住到现在,没有搬过。

吴奇的车上了高架,因为不是上下班的时间,所以路况不错,此时两人都有些闷,吴奇开了收音机,来回的调,听了会儿音乐,唱的无非是你情我爱的东西,他略略有些烦躁的调掉,最后停在体育台,让里面的主持人和嘉宾胡说一通。

于是,暖风很容易的又听到丁煜的新闻,讲他今天的球打得怎样,讲他引以为傲的弹跳力因为旧伤而受到威胁。

暖风沉默的听着,半晌伸手过去,握住吴奇抓着方向盘的手,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吴奇微微愣了一下,转头看看她,笑了一下:“这种事,不需要说对不起,况且,你又不是将我抛弃了,你只是没想好,对不对?”

暖风点点头,收回手,看着车窗外迅速闪过的一盏盏路灯,忽然心里想,刚才或许应该接受的吧,恋爱如此,婚姻又何必为难?

吴奇将暖风送回家后,开车去吴征所在的医院,再次住院,吴征要求过,不要告诉暖风。

到医院时其实已经不早了,他想吴征应该已经睡了,但他的单人病房里灯还亮着,他倚着床在看书。

“我以为做了病人你至少会老实一点。”吴奇随手关上门,看着床上的吴征。

吴征没意识到有人进来,听到声音才看到是吴奇来了,笑了笑,拿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指着手中的书道:“这本有关原子力学的书写的尤其好,看得忘时间了。”

“你就是个书呆子。”吴征在他的床边坐下,拿了个苹果在手里抛起又接住,没了话。

吴征看了他一会儿,有些心知肚明,道:“失败了?”

吴奇抛苹果的动作停了停,没有说话,又继续抛。

吴征仍是笑:“从小到大,第一次挫折吧,可喜可贺。”

吴征停下来,看看手中的苹果,本想咬一口,但想到苹果可能没洗过,便拿在手里,道:“你只会取笑我吗?不安慰一下?”

“怎么安慰?”

“比如陪我下盘棋。”

吴征有些痛苦的抓抓头,他这个唐兄像他的父亲,从小,到他家来,就是和父亲下棋,听父亲说实力不容小觑,现在父亲年老,就经常逮到他下棋,说是子承父业。

两人摆好棋盘,一子一子的下,吴征虽不怎么喜欢下棋,棋力却不差,和吴奇走了几步,不分上下,而吴征明显感到吴奇有些心不在焉,下棋速度比以前慢了许多,他也不催,顺着他的速度下。

下到险处,吴奇执着子冥思,却忽然泻了气般靠在椅背上,对吴奇忽然说了一句:“我觉得她心里有事,却不知道是什么事?”

“暖风吗?”吴征看了他一眼。

吴奇点头:“从大学里再看到她时就觉得了,本来想,时间长了就会慢慢了解,但有时候我总是猜不透她在想什么?”

“你觉得她不接受,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不知道,”吴奇看看吴征道,“你比我早认识她,又是她最好的朋友,有些事你反而应该比我了解。”

吴奇放下手中的棋,往后靠了靠,缓解心脏的压力,想了想:“暖风,很优秀,很多事情上很隐忍,不会轻易的向谁诉苦,所以有时会给人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感觉。”

“但我是他的男朋友啊,恋爱两年,她都不能对我敞开心扉?”

“那是你的问题,”吴征看着他,“说明你做的不够好。”

“我?”吴奇指着自己,停了一下,“我哪里做的不够好?”

吴征没接话,拿起一个棋子下了一步:“这个不应该由我说。”说话的同时,吃掉了吴奇的好几个棋子。

又是一个月里最忙的几天,暖风看着从总部发来的一大堆报表,见怪不怪的一张张开始做。原本这种情况,同事小江早该在那边叫苦连天,今天却心情极好的样子,哼着歌,边做表边摇头晃脑。

暖风隔着电脑看看她,只是一笑,也没在意。

她和小江其实差不多年岁,两人性格却有很大差别,小江没心没肺,什么事都不上心,暖风却成熟稳重,把事情做的妥妥当当,但不可否认,暖风还是满喜欢这个小江的,和她在一起,自己的心情也会好上许多,所以小江每次粗心做错了账,她从不说什么,替她改正就是了。

“暖风啊,知道今天丁煜要回国吗?”乐了半天,小江终于忍不住,冲暖风道。

暖风滑动鼠标的手指停了停。

“就是打篮球那个,超帅的那个,”以为暖风不知道,小江手舞足蹈的在那边解释,“我电脑桌面上那个。”

相对于小江的兴奋,暖风的眼空洞的盯着电脑频幕,半晌才应了一声:“啊,我知道他。”

“他今天晚上七点的飞机,我准备和一帮球迷去接机。”小江在座位上一跳一跳的。

“那不是会很多人?”暖风应着。

“不会,没有人知道他几号回,什么时候的飞机,我们是得到了内部消息,对了,暖风,你要不要一起去啊?可能拿到他的签名哦。”

“不了,”暖风摇头,“晚上我有约会。”

“又是那位吴大公子?”小江做晕倒状,“暖风,你完了,你的生命里好像除了工作就是那位吴大公子了,没有娱乐啊没有娱乐。”

小江碎碎念着,忽然“哎呀”一声,然后就是一张苦脸:“完了,没保存,白做了,真他×××的。”暴出一大串粗口。

暖风早已习惯,也并不在意,看着电脑上的数字,发愣。

是今天吗?回来了?

她想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堆表上,但看了几个数字,却没法集中精神,脑子里全是丁煜今晚回来的事实,越是不去想越是搅得她心烦意乱,实在没办法,她看到杯里的水没了,就站起来去茶水间倒茶。

倒了茶回来,经过前台时,在前台旁的落地窗前停下,窗外可以看到对面楼顶的巨幅海报,是某个国际运动品牌的广告,上面的一个球星,白色的五号球衣,摆着运球时的姿势,全身的肌肉极漂亮,一双眼专注的盯着前方。

丁煜,丁煜,就算十年里他再没出现在她面前,也用这种方式不断的强调他的存在。

暖风拿着茶杯,看着海报,久久不动。

好一会儿。

“暖风,你也喜欢丁煜啊,看不出来嘛,”前台看暖风半晌不动,凑上来道,“好帅啊,我坐在这里,一转眼就能看到他,简直是作孽啊。”前台是刚毕业的学生,和小江一个脾气,此时满眼星星的盯着那张海报。

暖风回过神,只是笑笑,转身走开了。

临到下班时,表才只做了几张,暖风看了下时间,心里想着,要不要把与吴奇的约会取消了,有几张表今天一定要交,非加班不可了。

正想着,小江已经在那边叫:“怎么办?怎么办?”

暖风看过去:“怎么了?”

小江啫着嘴:“还不是上午那份没有保存,要重做,来不及了。”

暖风看着她的表情,昨天迟到被老板抓到也没见她这么急,现在却似要她命一般,再看看自己手头的表,想了想,冲小江道:“表我替你做吧,你先下班。”

小江一怔,马上眉开眼笑,却又想到什么,为难道:“你也不是有约会。”

“我待会儿打个电话就取消就行了。”

“为了帮我做表?不好吧。”小江皱着眉。

暖风笑笑:“我也有表没做完,正要打电话给他呢。”她说着扬了扬手机。

小江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似乎丁煜的魅力更大,扭妮了一会儿:“那,那我下次请你吃饭。”

暖风有些好笑:“你什么时候这么见外了。”

小江抓抓头:“也是,”说着拿起包,“爱你,我走了。”人往外去。

办公室里就只剩下暖风一个人,她拿了手机直接调出吴奇的号码,正想拨过去,电话却先响了。

是吴奇。

“暖风,抱歉,临时有个会,出不来了。”

暖风“哦”了一声,心想怎么这么巧,本想说自己正好也要加班,但每次加班吴奇都不放心来接她,说了几次都不听,想想,还是没说。

又说了几句,两人才挂了电话。

吴奇挂了电话,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本来已经订好了位置要和暖风共进晚餐的,但临时院里通知他要开个会,说是球星丁煜今晚回国,明天入院做检查,所以院方要组织一个专家组。

论学历,他是市内首屈一指的A大附属医学院的高材生,但毕竟做医生时间不长,从资力上来讲他还算不得是专家,却因为几次成功手术下来,已在院中小有名气了,所以院方考虑也把他安排进去。

其实吴奇不太能理解丁煜回国治腿的是处于什么原因,一般来说国外的医学水平远比国内要好,他身在美国,完全可以在当地治疗,没有必要跑回国来医治,而且作为神经外科的医生,与脑神经方面的疑难疾病打惯了交道,现在一群专家一起来研究治疗肌肉,肌健损伤的问题,着实有些浪费资源,但谁叫人家的腿比什么都精贵呢?

看来后面有得忙,他伸了下腰,准备去开会。

表做到后面,暖风的眼睛都疼了,做了几遍眼保健操还是起不了什么作用,隔壁也有财务在加班,她去要了几片饼干,然后透过玻璃往远处看了一会儿,才稍稍好一些,好不容易做好最后一张表,隔壁的财务也走了,办公室里就她一个人。

拎了包,刷了卡,出公司。

公司大楼下停了好几辆出租车,她选了一辆离自己最近的,上了车。

九点半多了吧,路况很好,除了红灯,基本不塞车,暖风稍稍开了点窗,放了夜风进来,觉得原本塞满数字的脑袋总算清醒过来,车拐弯经过这个城里有名的美食街时,街上仍然人来人往,她眼睛看到某一家港式茶餐厅,想到自己还没饭,便叫司机停车。

那家茶餐厅她以前吃过一次,口味不错,也不贵,现在反正晚了,不如就在这里吃了饭再回去。

下了车,要穿到马路对面去,暖风站着等红灯跳过,有一辆黑色的POLO车从她前面开过,转弯停在她身后的宾馆门口,然后身后爆起一片尖叫声。

刚下车的时候,暖风就发现那宾馆门口的人似乎多了点,也没有多在意,此时听到尖叫声,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眼。

都是丁煜的海报,被那群人高高举着,然后她听到他们尖叫的名字分明是:丁煜。

她反应不过来,只是看着眼前快失控的场面,同时POLO的车门开了,有人从车里出来,背着背包,一身运动装,身形高大,一群人轰上去,大叫着:丁煜。

脑中在看到那张脸时有什么东西“嗡”的一下爆开,然后就是一片空白,她木然的看着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露出笑容,边挥着手边进宾馆。

有路人撞倒了她,奔上去看热闹,她跌在地上,眼睛仍是看着那个人,直到他走进宾馆,直到所有人被拦在宾馆之外,悻悻的散去。

城市真的这么小吗?她不顾被磨破的膝盖这样想着,为什么让他一回来就见到他,还是这本就是上天安排好的,让她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又见到他?

吴奇也喜欢看篮球,不过算不上球迷,有时间就看,没时间就算。

他看过丁煜打球,说实话,一个亚洲人有这么强的弹跳力着实让他吃惊,但从医生的角度来看,这是天份也是负担,特别是做为以弹跳力取胜的篮球运动员,跳的越高,次数越多,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所以丁煜小腿肌腱出现损伤是早晚的事。

电视里看丁煜,在一群动不动就二米多的NBA球员中他一米八四的身高显得过于矮小,记得他以前看过的报道,美国人对这么小个子的亚洲人加入NBA着实是不信任和轻视的,但丁煜首场告捷,后面几场,场场都有出色表现,便再也没有人敢小看他了。

吴奇确实也有他过于矮小的错觉,但当他站在他面前时,才知道他其实很高大。

对于丁煜的脾气,吴奇觉得是自我,可能还有些难缠,在美国待久的人性格都会变得自我,而明星多半难缠。

然而见到丁煜时,才发现他其实话极少,多半时间医生需要他做什么,他都配合,闲下来时就打打手掌机,或者看体育杂志,不吸烟,不磕药,更不会借机调戏院内护士。

医院里的护士说他比电视里看起来要帅,一群小护士经常一逮到机会就去偷看他,然后找他签名,他一律都签,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厌烦。

整体来看,他是沉默而好相处的,但就是这副表相下,吴奇觉得藏着随时可以暴发的力量,他确实是自我,因为他的眼神,他的姿态,再怎么不爱说话,再怎么有耐心,却仍是唯我独尊的样子。

还好,他只猜对了一点,至少到现在,他并不觉得他难缠。

例行公事般的记录下他的治疗情况,吴奇发现他盯着杂志上的一个女明星看,他知道那个新人,最近演的一部电影很红,他和暖风一起去看过,当时看完电影,他还笑着对暖风说这个女星和她长的有点像。

应该是眼睛,极像的。

“喜欢这个明星?”他手插在口袋里随口问了一句。

丁煜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不认识。”

“叫宋娜,是不是很漂亮,现在很红。”

丁煜没答话,将杂志扔到一边,再也没看一眼。

吴奇挑了挑眉,好吧,显然他并不喜欢。

“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丁煜已转了话题。

吴奇怔了怔,也是,进医院以来除了有个自称是他二叔的和一个胖子来看过他,基本没有见过他的家人,从小护士那里来的八卦,说他是孤儿,但离开国内这么久,就算没有亲人,总有要去的地方。

“这个要你的助理和院方商量,我个人觉得你的腿出去走走是没问题的。”本来的,球尚且能打,一般行走当然不成问题。

丁煜点点头,便不在说话。

直到中午的时候,吴奇看到丁煜的助理开了车过来,不一会儿,丁煜换上运动装,带着鸭舌帽上了车。

他忽然有种感觉,丁煜回来并不完全为了冶腿伤,一定还有别的事。

丁煜上了车,一路让助理往郊区开,他把帽檐压的极低,然后仰着脸看车窗的风景。

回来干什么?为什么要回来?

他至今都没有想到个所以然。

美国那边帮他联系了最好的医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国,不过是因为一场球后他翻日历,猛然发现他一走,已经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改变很多事,当然,更可以忘记很多事,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不再做那个梦,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顺利,然而想着十年,他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个轮回,自己是否可以结束这段放逐,回国来看看?

只是一时的冒出来的想法,以为想过就算,最后却成了执念,让他越来越来强烈的想回来,就像原来平静的湖面被投了一颗很小的石子,波纹却越来越大,想收也收住,所以他几乎有些迫不及待的提了自己的决定,并且固执的坚持下来。

现在,他回来了。

以为一切的念想到此为止,他可以安心的在医院是养伤,可是当胖子来看过他,跟他说起有关那个小镇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提了几句,然后一天一天,他又强烈的想去那个小镇,想回到那个半旧的小区,那个篮球场,还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过强烈的念想将他吞噬。

原来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么,记忆的匣子被一旦被打开,就再也合不上了。

就如同他现在,依然抵不住心中的渴望,坐着车去那个小镇一样。

助理是美国长大的年轻人,此时开了音乐,是黑人的说唱乐,边开车边手舞足蹈,丁煜看着他,扬了扬嘴角,又往窗外开。

小镇已近在眼前,他看着,原本仰着的身体下意识的坐直。

助理问他怎么走,他告诉他往右拐。

小镇改变了许多,原来的老房子都已拆除,盖了新的楼,但基本的格局没有变,十年的时候并不能抹去他任何记忆,他依然熟悉的指着路的方向。

越到深处,里面的建筑越是没有什么改变,小镇喜欢面子工程,马路上的房子都翻新,里面的还是保持原样,只是像征性的修了修路。

然后很快的,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丁煜原来想过要先去学校或是什么地方,但不知怎的,指着指着,车已在小区门口。

“就这里吧,你在车上等我。”他下了车,低着头进了小区。

依然是那几棵香樟树,那个运动区,那个生锈的秋千,他停了停,想起以前暖风头发零乱的边哭边荡着千秋,那还是他第一次看她哭泣。

微吸了口气,他又往前走,以前的家,就在面前。

上了楼,门紧锁,门上是斑驳的春联。

他站在门口,看着,许久,没有动。

应该是没人在家,里面没有任何声音,如果有人,他会转身逃开吧,他不知道。

人靠在墙上,看着走廊窗外的树枝随风晃着,他忽然问自己,为什么要回来?

为什么要回来?这个他经历丧父之痛,他恨过,想逃开过的地方,为什么要回来?

他伸手盖住脸,心里没来由的冒出一个名字,然后像打到他痛处一样,猛的放在盖在脸上的手。

暖风!

一阵风自走廊的尽头吹来,他轻轻的咳了一声,然后再无声息。

许久,隔壁的门打开,走出一个老人来,手里拎着垃圾准备下楼去。

也许是丁煜这么高大的人站在那里实在让人难以乎视,老人眯着眼看过来。

好一会儿,他似乎兴奋起来,叫了声:“丁煜!”人同时往前走了几步,“你是丁煜吗?”

丁煜看过去,是隔壁开杂货店的老头,十年功夫他又老了许多。

“我是丁煜。”他应了一声。

“我们的球星回来了啊。”老人的声音顿时大声起来,表情就像自家的孩子回来了。

丁煜笑笑,没有说话。

老人这才意识到什么,指指那道紧闭的门道:“你,你是来找符蕾母女的吗?怎么?她们没有跟你联系啊?”

联系?怎么可能会联系?丁煜还没答话,老人却自己接下去道:“暖风考取了大学后在城里找了很好的工作,她妈妈就一起过去,偶尔才回来一下,你要到城里找她们啊,”毕竟是邻居,多少是知道一些她们家的事,老人回过神来,看着丁煜道,“她们留了联系地址和电话给我,说万一有人找她们,就让我转告,你要不要,我给你?”

丁煜从小区里出来,直接坐上车后,对助理说了声:“回去吧。”就靠在后座再也没有声音。

天气渐暗,助理仍然放着那恼人的黑人说唱,丁煜手肘支着车窗,手指放在唇上看窗外的景物迅速向后,好一会儿,他才轻轻的偏过头,看另一边紧握的手,微微松开,里面是一张纸,他看着纸上的字自己也疑惑了。

为什么?

鬼使神差般。

就算真的有地址和电话,自己真的会找过去吗?

不会吧。

手又握紧,纸曲起的尖角刺在掌心微微的痛,就像他此时的心。

没有忘记,原来始终都没有忘记。

暖风才知道吴征住院的事,倒不是吴奇说漏了嘴,而是去税务局时正好遇到吴征当副所长的父亲,听他说起的。

下了班,暖风没有耽搁就直接往医院跑。

A大的附属医院,吴征前面几次住院都是在这一家,主要是因为这是城里最好的医院,而且吴奇也在这个医院上班正好有照应。

医院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人满为患,更不用说是大医院,因为暖风来过几次,所以一进医院她直接就往住院部去。

住院部分东楼和西楼,吴家家境丰实,所以吴征住的一向是东楼的单人病房。

到服务台问吴征住哪个病房时,暖风发现,服务台挤了好几个人,并不像探病的样子,手里拿了小旗,相片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人穿着白色的五号球衣。

暖风这才猛然想起小江对她说过,丁煜也住在这个医院,还吵着让她找吴奇帮忙拿签名。

她愣了愣,走向服务台的脚步停下来。

“我已经说过了,病人的病房号我们不便透露,这里是医院,你们这样会吵到别的病人,还是快点离开,不然我要叫保安了。”护士不耐烦的冲那些人道,同时伸手去拿电话,做出要叫保安的动作,那些人显然不甘心,却也没办法,各自看了几眼,人站到旁边,还是不肯走。

看样子丁煜真的在这幢楼里,要不要去看吴征?会不会碰到丁煜?暖风犹豫起来,但人已经来了,总不能又回去。

她想了想,拿起电话拨给吴奇。

吴奇还是例行公事的记录丁煜的治疗情况,那天丁煜去了哪里,他不得而知,只是回来后似乎更沉默了些,他的助理帮他把拿了个笔记本电脑进来,以为他是要聊天或是玩网络游戏,刚才进来时却看到他在看本市B区的地图,似乎在想些什么,已经出神。

“要去那边吗?”他还是很随意的与他搭话,“那里现在发展的不错,我也去过几次。”

他凑上去看,看到自己熟悉的路便指着那条路道:“这条路,我女朋友正好住那条路上,有个很大的篮球馆,以前进行过全国篮球赛,你可以去看看。”

丁煜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道了句:“这里过去要多远?”

“开车过去,走高架,路况好的话半个小时吧。”吴奇想了想。

丁煜点点头,转头看窗外。

半小时的车程吗?

已经很近了。

吴奇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来,他看了眼丁煜,跑出病房去接电话。

正是暖风打来的。

“你在住院部?哪里?我过来。”吴奇说着往楼下张望。

“在服务台,你在上班,不用过来了,你告诉我吴征在哪个病房就可以了。”吴奇上夜班,现在可能在看病人,暖风不想打搅他。

“你知道吴征的事啦?”原来是来看吴征的,吴奇微微有些失望,却还是笑道。

“嗯,”暖风应了声,抬头看那几个不肯散去的球迷,犹豫了下才道,“那个,丁煜真的在你们医院?”

“丁煜?”吴奇一愣,道,“什么时候你也成他的球迷了?”

“不是,是我同事想要他签名,他,他也住东楼吗?”

“嗯,东楼,”吴奇回头看看病房里的丁煜,“不过,他住的是八楼的豪华间,外面还有保安,你进不来的,要不,我开开后门,带你进去?”后面半句,他故意压低声音,半开玩笑的说道。

暖风微微惊了惊,差点就叫出来说:不要!握紧手机,停了半晌才道:“那么吴征在哪个病房。”

“502,这样,你先去,我过会儿就过来。”

“那好吧。”暖风只有点头。

吴奇挂了电话,又往病房里去,看到丁煜便道:“不好意思,刚才接个电话。”随手将刚挂掉的手机冲他扬了扬。

手机的屏还亮着,丁煜看了一眼,看到屏幕上的屏保是个女子的照片。

其实只是无意识的瞥了一眼,任谁都不会在意,丁煜的脸色却猛的变了一下,眼看着吴奇将手机放进口袋。

“你手机屏保的照片是谁?”他不确定,口气微微有些急迫。

“哪个?”吴奇觉得他忽然变化的表情有些怪,下意识的又拿出手机,道,“我手机上的?”同时按亮了手机。

丁煜这才看得清楚,眼神在同时一下子凝住,他甚至没得到吴奇同意,有些失态的抢过手机。

没有看错,真的是她,哪怕拍的只是侧脸,哪怕刚才只是瞥了一眼,他还是一眼认出她来,他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有剧烈的跳着,前尘往事在见到这张照片后,像涌出的潮水般猛的朝他砸来,几乎喘不过气。

“丁先生,这似乎是我的手机。”丁煜的失态让吴奇微微的吃惊,见他死死的盯着自己手机上的屏保,人有些不快,伸手从丁煜手中拿回自己手机。

丁煜也任他拿回,站在那里,没了反应,好一会儿,才回过神,看着吴奇道:“她是你的女朋友?”也只有这种可能,除了明星,谁会将陌生的女孩照片做屏保?

吴奇看了屏幕上的暖风一眼,觉得他刚才的反应实在有些奇怪,不由反问道:“你认识她?”

丁煜却摇头:“不认识,”他深吸了口气,似要平息自己忽然狂乱的心,停了一下才道,“刚才没看仔细,以为是认识的人,仔细看了却发现不是。”

他的表情中带着异样的情绪,其实不该问的,吴奇心里却一动,随口问道:“是对你很重要的人吗?”

“重要?”丁煜好像听不懂这句话,愣了半晌,才道,“不重要,没什么重要的。”

“是吗?”不知怎的,吴奇觉得他没有说实话,但不好再追问,他也确实无意八卦,本来应该再提下抢他手机的事,想想还是算了,指着频上暖风的照片道,“我的女友,刚才还说要找你要签名呢。”

果然是女友,丁煜点了点头,眼神黯下来:“很漂亮。”他说。

“那么今天就到这里。”吴奇手插进口袋,不想细究他的表情。

丁煜没有应,眼睛看着窗外。

吴奇出去,门被关上。

好一会儿丁煜都没有动一下。

十年,果然可以改变很多。

吴征看着贴在他衣服上的那颗星星,是同事来看他,顺便带着一直很喜欢他的小女儿,小姑娘临走时把幼儿园里老师发给她的小红星贴在了他的衣服上,让他快点好起来,等出院了以后嫁给他。

这当然是童言无忌的话,但他确实很有女人缘是没错的,吴奇曾做过评估:大概小到三岁,大到八十吧,不,不对,应该是只要是女人,不,还有可能包括男人都可能爱上你。

说这句话时暖风也在场,只是抿着嘴笑,笑得极灿烂,他看得有些失神,然后心里想,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自己最希望爱上自己的女人,却总是淡然的笑,从没给过她一点希望的神情,哪怕只有一点,就算自己从不奢望能得到她,至少也有点安慰吧。

他这样想着,然后就听到门外有人敲门。

他回过神,说了声:请进,就看到暖风开门进来。

吴征脸顿时一红,正是在想她的时候。

“你怎么来了。”毕竟是成年人,不会像以前那样见到她时会害羞很久,他马上恢复常态,笑着对暖风道。

暖风买了点水果,拎过去放在床边的小几上,看看吴征的脸色还好,才道:“我去税务局时听叔叔说的,不然我还真不知道你住院了,是不是你让吴奇瞒的我?”

“我是不想你担心,又没什么大事。”吴征抬了抬眼镜,笑笑的说。

暖风在他床边坐下来,看他床边小几上堆着好几本学术方面的书,眉头皱了一下,抬手把书推的远一些,把插着花的花瓶放过来,然后拿了自己买的苹果问他:“水果刀放哪里了?”

吴征看着她的动作,苦笑了一笑,道:“不用了,我现在不想吃东西。”上次暖风替他削苹果时正好吴奇也在,那家伙还因此跟他吃了半天的醋,说暖风从来没有对他这么好过,所以他是绝对再也不敢了。

暖风也不勉强,放下苹果,想了想道:“这两年你进医院的次数好像变多了,你有没有想过动手术?”吴奇说过,先天的心脏病最好在幼儿时期就手术,吴征已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间,随着年龄越大,心脏的负荷就越大,这样会越来越危险,建议还是手术。

吴征没想到她忽然提手术的事,愣了一下,笑道:“我暂时还死不了。”

“吴征!”暖风最不喜欢吴征的这种态度,似乎生死于他,全没放在心上。

“我知道了,我会考虑一下,”看暖风发急,吴征忙让步,看她因着急而微微泛红的脸,很想伸过去握她的手,安慰她说没事,却只能笑着,伸手抬了抬眼镜道,“等你和吴奇结了婚吧。”这样即使手术失败,他也走的安心点。

后面半句他没说,只是用浅浅的笑带过了。

提到结婚,暖风愣了愣,看着自己的手指,停了一下才道:“可是,上次他向我求婚,我没接受。”

“为什么不接受?”吴征顺着她的话问,“吴奇对你不好吗?”

“也不是不好,”暖风摇头,“他很好,是我的问题。”

“那是为什么?”吴征拿下眼镜,看着她。

“我不知道怎么说,”暖风道,“就像很多话我会对你说,但决不会对他提起,而我相信他有些话会对你说,但也决不会在我面前提半句。”

“那是朋友和恋人的区别,无论谁都是这样的。”

“都这样吗?”暖风不十分相信的看着他,想了想,“也许是我想太多了吧。”

吴征笑笑:“你没有接受,吴奇郁闷了很久呢,上次过来我这里发了半天的牢骚,他是个自信得过头的男人,所以如果你觉得差不多了,就不要让他等太久,不然他的自尊心会很受伤。”

他缓缓的说着,不知怎的,心里却在微微的疼,他下意识的抚住胸口,暖风看到,表情一急:“怎么了,不舒服?”

他仍是笑:“没什么,就是有点累了。”

门外吴奇在半掩的门口站住,没有进来,这就是暖风的心思吗?此时他也有一样的疑问,为什么这样的话要跟吴征说却不会在他面前提?同样的,自己呢?

难道这真的是朋友与恋人的区别?

符蕾坐了电梯上楼来,手里是用自家的保温瓶装着的从楼下那个汤品店里买的牛肉汤,暖风爱喝这个,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试了几次,也问过店里的厨师几次就是做不出这个味道。

刚才那个厨师说要放点咖哩粉吧?多少呢?她边想着边出了电梯,空着的手去从口袋里钥匙。

有人站在她家门口,高大的身影,似有些局促不安。

那人是干嘛的?符蕾停下来,看着眼前的人。

“请问,你找谁?”半晌也没认出是谁,她试着问道。

那背影因她的忽然出声,猛的一震,本来不安的身形停住,却没有回头。

符蕾觉得这人实在有些古怪,人又往前走了几步:“你找谁啊?”

仍是没有动,怎么回事?就在符蕾以为这个人是不是耳朵有问题,想再往前叫他时,那人却猛然回过头来。

太过熟悉的脸,即使隔了十年,已没了青涩,五官变得更深邃,但基本的轮廓是不会变的,符蕾以为自己老眼昏花看错,迷起眼,往前又走了一步,然后手中的保温瓶再也拿不住,自手中滑落,掉在地上。

“哐”的一声,汤水四溅。

却全没有在意,人因为这个人的出现而微微的发抖,脑中想也没想的,冲上去,举高手,对着那人的脸就是一阵猛打,口中本想破口大骂,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那人脸上挨了好几下,却并不躲开,任她打个痛快,然后听到符蕾低低的抽泣声,接着终于听到她的声音,完全不是原本的声音:“滚,你给我滚!”身体被用力的往外推。

却根本推不动,只是途劳的疯打,最后失了力气,瘫坐在地上大哭,口中叫道:“你还来干什么?来干什么?”

丁煜看着她,没有动。

来干什么?他也不知道。

像中了邪。

“外面吵什么吵?”隔壁的邻居听到声音开门来看,看到外面的阵势,怔了怔,不想管闲事,又关上了门。

符蕾这才回过神,站起来,手颤抖着去开门,口中道:“我们不想见到你,你快回去吧。”说着推门进去,急着想将他阻在门外,离开她的视线。

“我想见暖风。”他终于说出心里的想法,竟连自己也愣了愣。

见她?自己来这里是为了这个目的吗?或者说,他用力吸了口气,或者说自己回国来就是这个目的。

“你还有脸见她?”符蕾却狠狠的说道,“见到她又怎么样?让她再次生不如死吗?我们再也不欠你什么了,你还来干什么?非要看暖风被你弄死才算数吗?”

那段往事太苦,暖风的忍让,暖风的委屈,到最后的伤害全都看在她眼里,不要再来一次,绝对不要!

“如果你还有人性,就快点回你的美国去不要回来,到死也不要出现在暖风面前。”她抖着声音狠狠说着,却掩不住话中的恳求。

丁煜动也不动的看着她,看着她尽乎歇斯底里的表情,终于知道她们有多恐惧他的出现,暖风也是这样吗?像见到魔鬼般的害怕他?

“我长大了,符姨,”他看着符蕾,道,“不再是以前的丁煜了,我今天来,只是……”他想找个合理的理由,却除了刚才脱口而出的:想见暖风,就再也没有其他理由。

而同时,对面的符蕾忽然脸色大变,惊慌的越过他看着他身后的方向,叫了一声:“暖风。”

他一惊,猛地回过头去。

暖风不知何时已在他身后,脸色苍白的看着他。

他一阵心慌,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声音,人下意识的往前走了一步,而暖风却忽然回转身,往楼梯方向奔去。

他愣在那里,竟是没有反应过来。

身后的符蕾跌跌撞撞的追上去,他才猛地回过神,人也追了上去。

他们所在的是三十层,刚才暖风等不及按电梯,直接从楼梯走了,他追上去,空荡荡的楼梯间,全是他急促的脚步声。

然而他奔了几层,停下来,却听不到其他的脚步声,他这才意识到暖风可能在某一层出了楼梯间,又搭了电梯回到三十层或者已到了楼下哪里。

分明是长期的重负荷锻练让他不会轻易感到疲惫,然而此时只奔了几层,他却猛喘着气,几乎站不住,直接坐在楼梯上,声控灯因为没了声音而暗下来,四周一片漆黑。

竟是转身就逃?

这几年他设想过无数种暖风再见到他时的反应,却没有想过会是什么话也不说的逃走,她可以打他,骂他,像符蕾那般,而暖风,竟是连骂他也不屑了。

果然,他在她们眼中,像魔鬼一样。

楼道里透着冷冷的风,他许久着坐着,然后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助理打来的。

“丁,你在哪里?”

“我就回来。”他对话筒里应了一声。

算了吧,所有的蠢事到此为止,他对自己说,人站起来。

吴家家长的生日宴。

因为是A大校长的身份,今年又是五十大寿,所以少不了要大操大办一下。

今天吴奇特意提醒暖风不要穿的太随意,暖风便想,平时的工作套装应该没问题,但吴奇来接她时还是摇头,带她到百货商店里买了裙子和鞋子。

裙子和鞋一衬,似乎变了个人似的,吴奇看的眼睛都亮了,牵着暖风的手不肯放,最后改成了搂着她的腰,有些暧昧的在她耳边说:“平时轻易不要这样穿,别人抢了怎么办?”临了还在她耳后亲吻了一下,颇有缠绵的意味。

暖风整张脸都红了,想推又推不开他,只能任他一路搂着进了吴家在重元酒店订的宴会厅。

她本来还在怪吴奇给她挑的衣服太酒会了,到了才知这确实是一个酒会,太多人穿着舞会时才穿的衣裙来回走动。

她暗自吁了口气,还好,没有穿工作套装来。

来的人都曾是A大毕业,现在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暖风认出其中的几张脸,不由微微的咂舌。

“我爸了不起吧。”似猜到她的心思,吴奇凑到她耳边说道。

暖风笑笑,心里想的是,现在这样的场面,她替吴爸爸准备的礼物是否送得出手?

吴爸爸腰锥有问题,而自己的母亲也有一样的毛病,上次在电视购物上看到有一款治疗仪,听说挺好用,就买了给母亲,结果还真的很有效。

吴家当然不缺这种东西,何况吴奇就是医生,但上次问过吴奇说家里没有这样的治疗仪,她就想不如买了做生日礼物。

小小的一个东西,用纸袋装着,别人送上去的东西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蜚,而她的虽然由纸袋套着,看不出是什么,却显得随意了些。

还好因为客人太多,礼物也不会一件件当众打开看,吴爸爸看了眼纸袋里的东西,表情却是很满意,笑着对暖风道:“还是暖风孝顺。” Q0a0d1BP281B67ryjfsQOMr97jN1TfcsY+HBv+BxNwgN8gCeJ7zq7AgctFALJI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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