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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册)2

我失声说道:“难道说那个体态赢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骗过你和车夫两个大活人,从奔行的车上逃之夭夭了吗?”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咱们两个真蠢,竟上了他的当。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精明干练。更值得一提的是,他还是个高超的演员,表演得惟妙惟肖,骗过所有人。显而易见,他觉察出有人跟踪,因此略施小技,乘我不备,逃之夭夭。这说明,要捉住的那个人,并不是我们所料想的孤军奋战,他有许多朋友,甘心为他两肋插刀。喂,医生,你看起来很疲倦,去睡吧。”

我的确累了,于是我回屋躺下,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火星点点的火炉边。在这死寂的漫漫长夜里,到处回荡着他抑郁难解的提琴声,我知道他已深深沉浸在疑案的纷繁复杂的情节中了。

六、葛莱森大显神通

翌日,多家报纸对“布瑞克斯顿奇案”进行了大肆渲染。几乎每家报纸都发了长篇报道,有的还发了专题,有些消息连我也不曾听说过。至今我的剪贴簿里仍然有许多有关这个案子的剪报。现在把它摘录一些附在下面:

《每日电讯报》报道:“在犯罪的记录里,没有比这个更为离奇的案件了。被害人用了德国名字,而据此又看不出他有其他的动机,在墙上还发现了这个狠毒的字。说明这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党所为。在美国,社会党的流派很多,显然死者违犯了它们的规矩,于是被追踪并惨遭毒手。”文章简略地提到曾经发生在德国的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列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马尔萨斯原理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文章最后向政府提出忠告,希望今后对于在英外侨,应加强监视等等。

《旗帜报》评论:“这种无视法纪的行为,通常是在自由党执政的前提下发生的。之所以产生这些暴行,是由于人心向背和政府权力的削弱造成的。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城已盘桓很久。他曾在坎伯韦尔区的陶尔魁里,夏朋杰太太的公寓内小住。他是由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杰森先生陪同的。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去尤斯顿车站,拟搭乘快车去利物浦。还有人在站台上见过他们,之后就去向不明了。后来,在布瑞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发现了垂伯先生的尸体。他如何到达此处以及如何被害等情况,仍属不可理解的疑团。他的私人秘书斯坦杰森迄今下落不明。不过我们高兴地获悉,苏格兰场著名的侦探雷斯德和葛莱森二人接手此案,该案将不日告破。”

《每日新闻报》报道:“无疑这是政治性犯罪。由于大陆各国政府的专制以及对自由主义的限制,许多人来到我们国家。如果对这些人的过去不予追究,他们很可能变为遵纪守法的公民。这些流亡人士共同遵守着一种法规。如有人敢以身试法,必受严惩。眼下首当其冲的任务是找到他的秘书斯坦杰森,只有这样才能得知死者生前的生活特点。现已找到死者生前在伦敦的寓址,因此案情也有所进展。这些成绩应归功于苏格兰场葛莱森侦探。”等等。

我和福尔摩斯一边吃早饭,一边读着这些报纸。福尔摩斯觉得这些文字十分有趣。“真的被我不幸言中了,不论如何,雷斯德和葛莱森总是最有成绩的。”

“那得看最后的结果。”

“这有什么。凶手一旦被缉拿归案,那当然是他们勤奋工作的结果;找不到凶手,他们又会说:我的确历尽千辛万苦,但……唉,算了,不管怎样,功劳总是他们的,而过失永远有别人顶着。并且总有些无耻文人为他们吹捧。还是那句法国的老话:不管笨蛋有多笨,总有更笨的家伙为其喝彩。”

说话问,门外一阵骚乱,房东太太开始大声抱怨,我大叫:“怎么回事?”“是侦缉队贝克街行动组。”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话音未落,六个街头流浪儿冲进屋来,我还没见过这么脏乱的孩子。

“站住!”随着福尔摩斯的一声断喝,这些小流氓木雕泥塑般地站成了一条线。“以后只有维金斯可以上来报告,其他人都在外面等候。有线索吗?”“没有,先生。”一个孩子立正回答。“我早知道不会有,继续工作。给你们的工资,每人一先令。好了,去想办法吧,我一直在等你们的好消息。”

随着福尔摩斯的手势,孩子们一哄而散,很快楼下传来他们的吵闹声。福尔摩斯说:“这群小东西能量巨大,如同空气,无孔不入,什么事都能打听到,隐蔽性又强。而官方侦探一露面,人们就会沉默了。把他们组织起来对破案有好处。”我问道:“是布瑞克斯顿路的这件案子促使你雇佣他们的吗?”“没错,还有一件事没弄明白,但也是时间问题。啊!我想,咱们马上就会听到一些新鲜事了!瞧,葛莱森正朝着咱们走过来。看他那得意洋洋的神色,我就知道他是冲咱们来的。你看,他站住了。就是他!”

一阵急促的门铃声过后,转眼间,留着漂亮发式的侦探便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楼,来到我们的客厅。“亲爱的朋友,”他一把抓住福尔摩斯冷冷的手大声说道,“向我贺喜吧!我已经把这个案子调查得水落石出了。”

我仿佛看出,福尔摩斯富于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焦急的神色。

他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已经都搞清楚了吗?”“对了!我的老兄,凶手都已经落网了!”“是谁?”“阿瑟·夏朋杰,皇家海军的中尉。”葛莱森一双胖手来回搓着,表情得意,抬起头傲慢地揭开谜底。福尔摩斯听完以后,轻松地出了一口气,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请坐,来支雪茄怎么样?”他说,“我们很感兴趣你是如何办到的。喝点什么?威士忌要加冰吗?”“那也好,”这位侦探耸耸肩说,“这两天没少费神儿,我真是有些精疲力尽了。你知道,这虽不是体力劳动,但神经绷得太紧。其中甘苦你会深有体会,福尔摩斯先生,因为咱们都是干这一行的。”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过谦了。让我们听听,你是怎样获此佳绩的。”葛莱森带着无法抑制的兴奋坐在扶椅上,不停地吸着雪茄,然后拍了一下大腿,兴奋地说:“你看雷斯德这个傻瓜,他犯了错误还以为是高明呢,他正在为查明那位斯坦杰森的下落大伤脑筋呢。那家伙与此案毫无关系,如同未出世的孩子一样与现世隔绝。我敢打赌,他现在可能已将那家伙缉拿归案了。”他讲到得意处大笑起来,直笑得弯下了腰。

“那么,你是怎样获取线索的呢?”“啊,听我慢慢道来。当然罗,华生医生,这是绝密,只有咱们之间可以谈谈。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是搞清楚那个美国人的事。对此,有的人靠登广告,有的人会找死者的亲友,以此获取信息。葛莱森可不那么蠢。你没忘记发案当天死者身边的帽子吧?”“记得,”福尔摩斯说道,“是从坎伯维尔路229号的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来的。”

葛莱森脸上显露出沮丧万分的神情。他说:“你也注意那顶帽子了?你去过帽店了吗?”“没有。”“哈!”葛莱森松了口气,“不管可能性有多么小,你也不应让任何机会溜走。”“对于伟人,没有微不足道的事物。”福尔摩斯像引用什么格言录上的话。“说得好,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乌,问他是不是卖过一顶同样的帽子。他仔细查了售货清单,并很快查明这帽子送到了一位叫垂伯的人的住处,此人住在陶尔魁里,夏朋杰公寓。于是我按图索骥,找到了那里。”

“漂亮,干得相当漂亮!”福尔摩斯低声称赞着。“我紧接着就去拜访了夏朋杰太太,”这位侦探接着说,“我注意到她的脸色苍白异常,神情紧张。她的女儿也在房里——一位美丽迷人的姑娘。在我们谈话期间,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停地抖动着,这些细节自然难逃我的眼睛,也增加了我的疑心。我的先生,你很清楚在侦探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时的兴奋劲儿,让人周身舒畅得发颤。我于是问:你们听说过前房客垂伯先生遇害的消息了吗?”这位太太点了点头,似乎说不出话来了。她女儿却禁不住流下眼泪来。我越发感到她们对于这个案子必有隐情。

“我问道:垂伯先生几点钟从你们这里前往车站的?”

“是八点,她掩饰着激动,咽着唾沫说,据他的秘书斯坦杰森说,当天去利物浦的火车有两班,时间分别是九点十五和十一点。他乘的是头班车。”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这个问题一提出,那个女人顿时面如死灰。好长时间,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声音沙哑,极不自然。一阵沉默过后,年轻的姑娘说话了,她显得平稳镇静,口齿清晰。她说:说谎是毫无益处的,妈妈,咱们还是实话实说吧。后来我们的确又见到过垂伯先生。啊,上帝啊,宽恕她吧!夏朋杰太太摊开两臂,靠在椅背上,你哥哥被你害了!阿瑟也不喜欢我们说谎。姑娘说话态度坚决。于是我说:现在你们应该将全部情况都说出来,这样遮遮掩掩完全没有必要。而我们对此案了解多少你们知道吗?”

“都怪你,艾莉丝!夏朋杰太太生气地说,接着又对我说,都对你说了也没什么。先生,我这样你不要以为我儿子与这个命案有什么干系。他与此案扯不到一起。我只不过怕你们怀疑他,给他带来不便。但是,这绝不可能。他的一贯表现和他的职业能证明一切。我说:我需要全部细节,相信我,如果你的儿子果真清白无辜,他决不会受到半点伤害的。她说:艾莉丝,你最好回避一下,让我们单独谈吧。于是她的女儿就走开了。她接着说:唉,先生,我不想跟你说什么,既然我女儿已说了,现在已经毫无办法,我也只好说出来了。我既然决定说,那就毫无保留。我说:这才是明智之举。垂伯先生在这里住了有三周,此前,他和他的秘书在欧洲旅行。我曾见他的箱子贴着哥本哈根的标签,那是他们来这里之前的最后一站。他的秘书斯坦杰森倒是一个不善言谈、素有教养的人;可是他的主人——真糟糕,完全两样。这个人简直无耻下流。入住的当天晚上,垂伯便喝得烂醉如泥,第二天中午才清醒。最可气的是他对女仆的轻佻、下流的态度,令人作呕。最无耻的是,他竟然像对待女仆一样对待我女儿,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言乱语。所幸我女儿不懂这些。有一次,他居然紧紧地搂抱我女儿。他这种恬不知耻的行为,斯坦杰森先生也气愤不已,骂他简直是禽兽。”

“你为什么不撵走他呢?我说,他住的可是你的房子呀。”

“这女人被我突然的发问弄得不好意思。她说:他来的当天我拒绝他好了。可他出的房租太诱人了,每人每天一镑,一星期十四镑;而且当时又是租房淡季。我没有别的来源,儿子在军队服役,开销很大。于是为这笔租金便忍受下来。前些天他闹得简直无法容忍,我这才撵走他。”

“后来呢?”

“后来我看到他坐车走了,悬着的心才放下来。我的儿子现在正在休假。可是,此事我一直瞒着他,因为他脾气暴躁,又非常疼爱他的妹妹。房客们搬走后,我关上了门,才算去了一块心病。天哪,还不到一个小时,又响起了敲门声,是垂伯去而复返。他的样子亢奋,显然又喝多了。他闯进门来,当时我正和女儿坐在屋里,他就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他错过了火车。后来,他就无视我的存在和艾莉丝说起话来,建议她与他私奔。他对我女儿说:你已经是成人了,任何法律都无法限制你。我有许多钱,别管这个老婆子了,赶快跟我走吧,你可以幸福得像个公主。可怜的艾莉丝吓得缩在一旁。可是他却抓住她,向门口拉去,我吓得惊叫起来。正在这时,我儿子阿瑟回来了,以后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只听打骂声混成一片,吓得我不敢抬头瞧。后来抬头一看,只见阿瑟手里拿着一根木棍站在门口大笑着。他说:我看这个恶棍再也不敢来惹事了。我跟他走走,看看他究竟做些什么勾当。说完,他就拿着帽子跑了出去。次日清晨,我们就得知垂伯先生遭人杀害的消息。”

“这就是我得到的直接证词。她的讲述时常因呼吸不畅被打断,有时她的话音很低,我甚至听不清楚。但她说的话我是用速记的方法记的,出入不大。”

福尔摩斯伸了个懒腰,说道:“这故事很动听,那么后来呢?”葛莱森接着说:“这女人说话的间歇,我认为案子的关键点是她儿子回家的时间,于是我用一种令女人无法抗拒的眼神紧盯着她,不断追问。”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他有钥匙,自己会进来的。”

“他是在你入睡后回来的吗?”

“是的。”

“你几点睡的?”

“大概十一点。”

“这样说来,你儿子出去最少有两个小时。”

“是的。”

“有可能出去四五个小时吗?”

“也有可能。”

“在这段时间他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时嘴唇吓得发白。

“当然,到这个地步,就什么也不用问了。我带着两个警官,逮捕了夏朋杰中尉。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要他乖乖地跟我们走时,他竟有恃无恐地说:你们认为我与那个恶棍垂伯被杀有关吧。我没向他询问此事,他倒直入主题了,这就更蹊跷了。”

“十分蹊跷。”福尔摩斯说。“当时他拿着一根大棍子,那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是追垂伯时拿的那根。”“那么你有何高见?”“我认为,他一直将垂伯追到布瑞克斯顿路。二人发生争吵,发展为打斗,或许一棍打在胸口,致使垂伯一命呜呼,但却没有外伤。当时天下着雨,所以路上没人,夏朋杰便把死尸送到了那间房子里。其他的什么蜡烛、血迹和墙上的字以及戒指等等,不过是凶犯制造的假象,借以造成混乱。”

福尔摩斯用赞叹的口吻说:“干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出人头地是迟早的事。”这位侦探自豪地答道:“我自认为,这案子办得很利索。可夏朋杰却矢口否认他是凶犯,他说当时他并没追上垂伯,垂伯是乘一辆马车逃掉的。在返回的路上,他遇上了从前的同事,所以误了回去的时间。可我认为这案子的发生与夏朋杰的行止很吻合。而可怜的雷斯德误入歧途,自己却不知道。嗬!说曹操,曹操到。”

来人果然是雷斯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若在平时,无论在服饰还是行动上,都能看出他的得意非凡和信心十足的气派,现在都消失殆尽了。只见他衣衫不整,神情沮丧。他到这儿来,显然有事相求,所以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有些张皇失措起来。他笨拙地站在屋子中央,两手不停地摆弄帽子。最后,他说:“这真是个令人头疼的案子,稀奇古怪,不可思议。”

葛莱森更加得意,说:“啊,雷斯德先生,我知道你会这样想。你找到垂伯的秘书了吗?”雷斯德万分沉重地说:“那个倒霉的家伙今晨六点被人杀死在旅馆里了。”

七、一线光明

这个消息犹如一枚炸弹,炸得我们目瞪口呆。葛莱森猛地站了起来,剩在杯中的威士忌酒泼了出来。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双唇紧闭,双眉皱得不能再皱。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这家伙一被害,事情就更没有头绪了。”“已经够复杂了,”雷斯德一边抱怨着,一边坐了下来,“我简直像是在云里雾里,完全迷惑了。”

葛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靠吗?”雷斯德说:“我刚从现场回来,而且我还是第一个到案发现场的人呢。”福尔摩斯说:“刚才葛莱森正在发表对这案子的高见呢。你是否也谈谈你的所见所闻所感?”“当然可以,”雷斯德回答说,“我不得不承认,我本以为垂伯的被害是和斯坦杰森有关的。可案情的发展使我意识到我错了,这个想法促使我力图查清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说,三日晚八点半左右在尤斯顿车站见到他们两人在一起。四日凌晨两点,就在布瑞克斯顿路发现了垂伯的尸体。我当时急切地想弄清楚从他们分手到案发这期间,斯坦杰森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及后来的去向。然后我发往利物浦一份电报,描述了斯坦杰森的相貌,请求他们监察美国的船只;同时,我搜查了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所有旅馆和公寓。你们想想看,当时我的猜测是,如果垂伯和他分手,按照常理,他当天晚上必然会在车站附近的旅馆下榻,次日才会去车站。”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事先约好了会面的事。”“确实如此。昨晚我到处打听他的下落,结果徒劳无功。今早我又继续打探,时值八点,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一问店员,他就住在那里。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等的人了,他已经等了两天了。他现在在哪儿?我问道。在楼上睡觉呢。他叮嘱说九点叫醒他。我马上要找他。我说。我当时暗想,我的出现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会使他露出些马脚来。一个擦鞋的茶房主动给我领路。房间在三楼,有条短走廊可以直通。茶房指给我房门后,正要下楼,我抬眼所见的景象使我几乎不能自持,恶心得令人呕吐。只见一条弯弯曲曲的血从房门下流出来,经过过道,延伸至对面墙脚。我一声惊叫,使得茶房急转而回。他见此情景,几乎昏厥。房门是反锁的,我们撞开门,发现窗户大敞四开,旁边躺着一具男尸,身穿睡衣,缩成一团,他断气已久,四肢僵直了。我们把尸体翻转过来,茶房立刻认出,此人正是斯坦杰森。他左胸侧受刀伤,很深,伤及心脏致死。还有一个最奇怪的情况,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听到这里,我不寒而栗。福尔摩斯却顺口答道:“是个血字,拉契。”“对极了。”雷斯德的话音中隐藏着恐惧,接着是死一般的寂静。这个凶手的暗杀行动似乎是按计划进行的,同时又难以捉摸,因此更增加了浓重的恐怖气氛。我的神经,虽然已经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磨砺得很坚强,但是一想到这种场面,却难免心惊胆寒。

雷斯德接着说:“有人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路过旅馆后面通往马车房的小胡同,他发现平日放在地上的一个梯子竖在三楼的一个窗子上,窗户大开着。孩子走过去,回头看了看,正看到梯子上下来一个人,从从容容,不慌不忙地,他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工做活计呢,所以没太留心,只是奇怪他上工的时候太早罢了。他模糊记得此人高个儿红脸,穿一件长棕色外衣。杀完人他没马上逃走,因为脸盆中有血水,表明他从容地洗了手,床单上还有擦拭刀子的血迹。”听到凶手的外貌和福尔摩斯的描述十分契合,我就瞧了他一眼,可他脸上毫无得意之色。

福尔摩斯问道:“你还发现其他重要的线索了吗?”“没有。斯坦杰森随时带在身边的垂伯的钱袋内的八十多镑现款分文不少。作为秘书,他掌管日常开支,所以他带钱袋十分正常。由此可见,凶杀动机一定不是谋财害命。死者身上除了一封电报外什么也没有。电报是从科里夫兰城发出的,全文只有J.H.现在欧洲这几个字,也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再没别的了?”“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床上还有一本小说,是死者睡前阅读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福尔摩斯猛地起身,高兴地喊了起来。他神采飞扬地大声说道:“这是最后的环节了,我的推断已经形成一个完满的体系了。”

两位侦探用惊奇的眼光看着他。我的朋友信心十足地说:“整个案子的大致情节已尽在我心中了,当然,细节仍需补充。但是,从他们两人在车站分手,到斯坦杰森的尸体被发现为止,其间的案情我如亲见一般一清二楚。我现在向你们证实一下。那两粒药丸呢?”“在这儿呢,”雷斯德说着,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药丸、钱袋、电报都在这儿,我本想把它们放在警察分局,这样比较稳妥。带药丸来,纯属偶然,我根本没觉得这是一件有价值的证据。”“请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医生,”他又转向我,“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两个药丸很奇特。珍珠灰,小而圆,冲着光看近乎透明。我说:“从轻而透明这两个特征来看,我想药丸能溶于水。”“千真万确?”福尔摩斯问道,“你下楼把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吧,它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还请你让它安乐死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它已是条老狗,行将就木,雪白的嘴唇足以说明它的高龄。现在它呼吸急促,两眼发直,距死不远了。我拿着一块垫子,把它放在上面。

“我现在把其中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用小刀把药丸切开,“半粒留着将来用,这半粒放在酒杯里,杯里有一匙水。大家看,大夫的话是对的,它很快就溶解了。”“这倒有趣,”雷斯德怨气十足地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是,这好像与死者没什么关系。”

“等一等,我的朋友,等一等!很快你就明白它是大有文章的。现在加上些牛奶它就好吃了,狗会立刻把它舔光。”他边说边把液体倒在盘子里,然后端到狗面前,很快盘子被舔得干干净净。福尔摩斯的自信感染了我们,也引起了我们的好奇心,我们都屏息凝气地观察着那只狗,期待着惊人的发现。但是,一切正常,狗一如先前地躺着,仍旧呼吸不畅,显然药丸对它毫无作用。

福尔摩斯早已进入计时状态,时间一分一分流逝,可是毫无结果。他显得极端懊恼,咬着嘴唇,敲着桌子,一副十分焦急的样子。他很激动,我也不由得为他难过。渐渐地,两位侦探的脸上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嘲笑,他们在为福尔摩斯受挫而幸灾乐祸。

“这绝不是巧合,”福尔摩斯终于说出话来,然后起身,烦躁地走来走去,“这绝不可能是巧合。在垂伯死亡案中我就怀疑有某种药丸存在,现在药丸在这次凶杀案中真的被发现了。但是它们为什么没有反应。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敢打赌,我的推论不可能有漏洞,绝不可能!但这可怜的东西却一切正常。啊,我知道怎么回事了!”他尖叫着跑向药盒,拿出一粒药丸,如法炮制,把混合液放在狗的面前,可怜的东西只舔了一点点,四条腿便剧烈地痉挛起来,然后猛一抽搐,挺然死去。

福尔摩斯长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上的汗珠:“我还不够自信,刚才我就应当意识到,如果有一个环节与一系列的推理相抵触,那么,这个环节必定另有缘由。那个小匣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剧毒,一粒则完全无毒。其实在没看到药盒前,我本应该推知的。”

在我看来,福尔摩斯的这段惊人之语,让人怀疑他的清醒程度。但事实又雄辩地摆在眼前,他是正确的,我似乎感觉谜团渐开,案情也渐渐明朗起来。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们可能觉得这一切都不可思议,因为在侦查初期,你们就没有意识到那个唯一重要的线索。我有幸把握住了它,此后接连发生的每一件事无不印证了我的推断是正确的,并且是它运行的必然结果。因此,对你们来说那些超凡离奇的事物,对我却大有启发,并且能坚定我的推断。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如果此案的死者是在马路上发现的,也没有一些特别耸人听闻的情节,那么,它的侦破工作就相当棘手。由此看来,奇特的情节非但不是障碍,反而使案情线索更清晰了。”

福尔摩斯发表见解的时候,葛莱森就显得不耐烦,听到这里,他已无法忍耐,于是他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的精明强干,并且你有独特的办案风格。可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不是纸上谈兵的说教,而是需要把凶手缉拿归案。我已经谈了我个人的看法,看来是南辕北辙了,夏朋杰这个小伙子是不可能与第二个谋杀案有所牵连了。雷斯德一门心思地追踪斯坦杰森也是背道而驰。而你呢,只言片语地东一句,西一句,好像明白一切。但是既然你心知肚明,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们认为有权利让你坦白案情。你知道凶手的姓名吗?”雷斯德也说道:“我不得不支持葛莱森的主张,先生。我们两人的尝试均以失败而告终。从我来后,你不止一次地说,你已经获得破获此案的一切证据。既然如此,现在你就不应该故弄玄虚,引而不发了。”我说:“如果这样拖延下去,凶手还不知会再制造多少惨案呢。”大家这样一逼问,福尔摩斯反而显出游移不定的样子。他不停地走来走去,紧低着头,皱着眉,他思索时总是这副神色。

“不会再发生惨案了,”最后,他突然停住脚步,对我们说,“这一点,你们可以百分之百地放心。至于凶手的姓名,我知道,但这微不足道。知道又怎么样呢,关键是能否把他抓到,我想我很快就能抓到他了。对这一筹划,我很愿意亲自出马。但计划和行动要周密、细致,因为他太凶险狡诈了。并且事实证明,还有同他一样精明干练的人作为帮凶。尤其是,一旦打草惊蛇,他就会更名改姓,淹没在这个城市浩浩四百万居民之中了。我发誓,我对你们两位决无恶意,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我之所以没有请求你们协助,完全是因为你们绝不是他们的对手。一旦我失败了,这完全是咎由自取。可是,我准备并且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你们可以追究我的责任。现在,我保证,只要无损于我的全局策划,到时我一定倾情相告。”

福尔摩斯的隐瞒及保证和对官方侦探的轻视,引起了两位侦探的不满情绪。葛莱森听了之后,面红耳赤无地自容;雷斯德瞪着一对圆眼,一副恼羞成怒的神色。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争论。进来的是流浪儿的头儿维金斯。维金斯滑稽地举手敬礼,说:“先生,您请,马车已经喊到了,正在下边等候。”

“好样的,”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应该用这种先进的手铐。”说着,从抽屉里取出一副锃亮的钢质手铐,“看这锁簧多灵,一碰就卡上。”雷斯德说:“我们现在用的老式的也会找到戴用的人。”“很好,很好。”福尔摩斯笑着说,“马车夫应该来帮我搬箱子。叫他上来,维金斯。”

我不觉对此话大为诧异,照他的逻辑,似乎要出门旅行,可我对此一无所知。他拉出一只小小的旅行用的皮箱,忙着收拾东西。这时,车夫走进来。“车夫,帮我把皮带扣扣好。”福尔摩斯屈膝在那里弄着皮箱,自顾不暇。这个家伙紧绷着脸,极不情愿地走向前去,伸出两手正要帮忙。根本没看清福尔摩斯如何动作,手铐一响,福尔摩斯便跳开原地。“先生们,”他目光如炬地说道,“现在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杰菲逊·侯伯先生便是你们要找的杀人凶手。”

这发生在一瞬间的事,让我简直猝不及防。而那一刻,福尔摩斯脸上大获全胜的表情及马车夫目睹光闪闪的手铐魔术般地套住他手腕时的惶恐、凶蛮的表情。至今,我的记忆还鲜活如初。当时,我们木然地呆立了足有一两秒钟。突然,那车夫狂吼一声,摆脱福尔摩斯向窗口冲去,窗框和玻璃被击得粉碎。就在车夫的身子探出一半的时候,三位侦探猎狗般迅疾地冲了上去,把他拖了回来。激烈的打斗开始了,那人疯子般地连连进攻,我们四人真有点招架不住。虽然他的脸和手都在流血,但他的反抗却凶猛异常。最后,雷斯德狠狠地卡住了他的脖子,他意识到反抗已无济于事,终于停下来。我们迅速把他捆绑结实,这时才站起身来,但我们都已经气喘吁吁了。

“他自己带马车来的,省着我们另要车了,”福尔摩斯说,“就用他自己的车送他去苏格兰场吧。他可真是个懂事理的人!”他笑了笑,“这件轰动一时的案子,总算拨云见日、柳暗花明了。现在,我欢迎各位的任何问题,我一定会倾情奉告。”

八、荒漠中的旅客

北美大陆的中部,是一片人迹罕至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羁绊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到处弥漫着死寂荒凉的气息。在这凄清可怖的地区里,自然的景象也不尽相同。有白雪皑皑的绵绵群山,有阴森晦暗的深谷,也有奔流在怪石嶙峋的峡谷间的河流,更有一望无际的荒原和冬日冰天雪地、夏日一片灰暗的盐碱地。即便如此,其特色却仍是一片了无生命的死寂。

在这片苍凉的土地上,人迹罕至。只有波尼人和黑足人偶尔结队走过,前往其他地方去获取维系生命的猎物。即便是异常勇敢坚强的人,也渴望早日结束这段充满恐怖气氛的行程,重新回到生机勃勃的草原。只有野狗在灌木丛中隐约穿行,巨雕在空中缓缓游荡,还有行动迟缓的灰熊,在山谷中搜寻食物。它们是这片土地上难得的居住者。

美洲大陆的布兰卡山脉北麓是世界上最为荒凉的地方。荒原上目力所及的地方只是一片又一片被矮小灌木隔断的盐碱地。远处巍峨的群山,白雪皑皑,银光闪闪。在这片毫无生气的土地上,灰涩的天空中飞鸟绝迹,从天上到地下,到处是一派绝望彻底的死寂。

人们说,生命与这片广袤的原野没有关系,其实这种说法有失偏颇。站在布兰卡山上举目下望,一条曲折的小路在沙漠中蜿蜒穿行,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这条充满生命气息的小路是无数车轮和无数双探险家的脚制造出来的。地上偶尔点缀的是白森森的亮光,在单调的盐碱地上异常刺眼。近前一看,却是一堆堆白骨:粗大的牛骨和细小的人骨。可见,在这绵延不绝的一千五百英里的商路上,人们是踏着先行者的尸骨走向未来的。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有一个人如同天外来客孤零零地在山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这令人颤栗的景象。他看起来仿佛刚从地狱中逃出,似鬼非鬼般恐怖吓人。即使具有非凡洞察力的人,也难以说清他的年龄。他面容黄瘦,一把突出的骨头外面是一层干羊皮似的棕色皮。棕色长发斑白不堪,双眼深陷,目光呆滞。握着来福枪的手只剩下一层褶皱的皮了。他用枪支撑着身体,才勉强站起,但从他的骨骼外形可以看出他先前的魁梧健壮来。可现在,他的羸弱体态在袋子似的衣服下更显得摇摇欲坠,行将就木。他又饥又渴,更使他濒临绝境了。

这个人经过了长途跋涉,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沿着山谷,一步步挣扎着来到这个高地,怀着一线希望,寻找着水源。可现在出现在眼前的却是这一望无际的盐碱地和横亘在天际的连绵群山,一棵树也没有,简直寸草不生,因为有树生长的地方就可能有水的气息。可这片土地上,除了绝望的死寂外一无所有。他瞪着惶惑迷茫的双眼向周围了望了一番,继而突然明白了,他的羁旅生涯即将完结,他就要葬身于这片“墓地”。“死在这儿,与二十年后死在鹅绒锦被的床上又有何不同呢?”他自言自语地说着,就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下坐了下来。

他先是把那支来福枪重重地放在地上——现在看来它是多余的,然后又把一个大包袱放下,那是用一块灰色披肩做成的。他已劳顿不堪。包袱放得太重以致从中发出了哭声,接着是一双惊恐的眼睛,还有一对胖胖的小拳头。

“你弄疼我了!”这个孩子嫩声嫩气地埋怨说。“是吗?”男人万分歉意地说,“我不是有意的。”说着他就打开了包袱,抱出了一个美丽的小女孩——约五岁的样子,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些装束上可以发现她妈妈对她极为精心的呵护。孩子的脸有些苍白,但身体健壮,可见她没有遭受她同伴那么多的苦难。“好些了吗?”男人看到孩子用手抚着脑后蓬乱的金发,于是焦急地问了一句。“你吻吻这儿就好了,”她认真地说,把碰疼的地方指给他看,“妈妈总是这样做的。妈妈呢?”“妈妈走了。你很快就会见到她的。”

小女孩说:“什么,走了吗?真奇怪,没跟我说声再见就走了?从前她去奶奶家吃茶时总是说再见的。这次怎么了,走了三天还不回来。唉,我都要渴死了,是不是?这里没有什么可以吃的吗?”“没有,什么也没有,宝贝儿。你忍一会吧,很快就会好了。把头靠在我身上,啊,就这样,好些了吗?我的嘴唇也像地皮一样干了,说话都困难,我一点儿都不骗你。你拿的是什么?”“多好看啊!”小女孩拿起两块云母石片对他摇着说。“太好了,我要把它带给小弟弟。”他坚定地说:“还有比这更漂亮的东西呢,你很快就能看到。你还记得咱们经过的那条河吗?”“当然记得。”“对,咱们当时想,很快就会碰到另一条河。可是真见鬼,不知是罗盘,是地图,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出了毛病,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河了。水快喝光了,还有一点点,留给你这样的孩子们喝。后来——后来——”

“你都不洗脸了。”小姑娘说得很认真,并抬头望着他那脏兮兮的脸。“不要说洗脸,连喝的也没了。后来本德先生先走了,随后是印第安人彼得,接着就是麦克格瑞克太太、姜尼·宏斯,再后来,亲爱的,就是你妈妈了。”“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说着,把脸埋在围嘴里痛哭起来。“对了,他们都走了,就剩咱们了。于是我到这里来找水。我就把你一步一步地背到这儿,看来在哪儿都一样,咱们还是快死了。”

孩子止住了哭,仰起满是泪水的脸问道:“你是说咱们也要死了吗?”“我想离死不远了。”小女孩开心地笑着说:“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呢?你把我吓坏了。你看,咱们要是也死了,就又能和妈妈在一起了。”“是的,一定能,小宝贝儿。”“你也会见到她的。我要告诉妈妈,你对我很好。我敢说,她一定会在天堂门口等着接咱们,拿着一大壶水,还有好多烤得黄黄的热乎乎的荞麦饼,就像我和鲍勃喜欢吃的那种。可是,咱们什么时候才死呢?”“我不知道——很长时间。”这时,大人一边说着,一边眺望着极远的北方。原来,幽蓝的苍穹下,隐约有三个黑点,黑点渐渐变大,来势凶猛。顷刻间,三只褐色大鸟飞来了,它们在这两个落魄人的上空盘旋着,然后落在一块山岩上。这三只巨雕,就是通常所说的秃鹰;美国西部流行说,它们是死神的使者。“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欢快地拍着手叫着,想把三只巨鸟惊飞,“这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吗?”

“当然。”她的同伴回答说。她这突如其来的提问,倒使他吃了一惊。小女孩接着说:“伊里诺州和密苏里州都是他造的。我想这地方一定是别人造的。可是造得真不好,因为水和树都没造出来,大概忘了吧。”大人不安地问道:“咱们做做祈祷吧。”小女孩回答说:“天还没黑呢。”“没关系,本来就没有具体时候。你放心吧,上帝会喜欢的。你现在就开始吧,按照咱们每天晚上在荒野上做的那样。”小女孩瞪大眼睛不解地问道:“那你怎么不祈祷呢?”他答道:“我把祈祷文忘了。我长到有那枪一半高的时候,就不做祷告了。可是从现在开始也不算晚。你把祈祷文念出来,我跟着你一起念。”

她一边把包袱打开铺在地上一边说道:“那么咱们都要跪下。你还必须像我一样,把手这样举着,你就有感觉了。”除了那三只秃鹰外,没有谁能看到这个奇异的画面:在狭小的披肩上,并排跪着两个漂泊者,天真稚气的小女孩和粗鲁、坚强的冒险家。胖乎乎的小圆脸和憔悴瘦削的黑脸,一同仰向苍穹,虔诚地向着与他们同在的遥遥相对的可敬可畏的神灵祈祷;而且,这是两种全然不同的声音,一个清脆娇细,一个低沉沙哑,一同乞求上帝的宽恕。祈祷完毕,他们又坐回原处,孩子倚着她保护人宽阔的胸脯,悠然入梦。他眼看着她睡了,自己也抵不住睡意的侵袭,毕竟,他已经三天三夜没合眼了。他太累了,不知不觉便合上了双眼,头慢慢地垂下来,将花白的胡须和孩子的金发合在一起,沉沉睡去。

半个小时过去了,奇迹出现了。这片盐碱地的尽头,一片烟尘渐渐飘起。初看去很轻,很难分辨出是不是雾气。但是后来烟尘渐高渐重,最后形成一团浓云。显然只有行进中的大队人马才能卷起这样的飞尘。如果这是一片沃土,人们可能会以为是草原上游牧的牛群正经过这里。但这里却是寸草不生的盐碱地,没有什么生灵。越来越大的烟尘向两个漂泊者滚过来。在弥漫开来的烟尘中,渐渐显露出帆布顶的篷车和武装的骑士。原来是一队向西进发的旅人。浩浩荡荡的车队绵延无尽,车头已到山下,车尾还遥不可见。在这片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双轮车、四轮车络绎不绝,男人有骑着马的,有徒步走着的,拉开了断断续续的队列。数不清的女人负重蹒跚而行,很多孩子摇摇晃晃地跟着篷车跑,也有一些坐在车上的孩子,把头从白色车篷里伸出来向外张望。很显然,这不是普通的迁徙队伍,而是一支游牧民族正在寻找新栖息地。在这沉寂的旷野上,人声车声马声,扬扬沸沸,乱成一片。尽管喧闹异常,响声震天,也没惊醒山上两个落魄中人。

二十多个身形矫健、神情肃然的骑士行进在前列。他们穿着手工织布做的衣服,显得朴素而干练,身背来福枪。他们来到山脚下,停下来,作了短暂的商议。一个嘴唇紧绷、胡子精光、头发斑白的人说:“往右边走有水井,伙计。”另一个说:“向布兰卡山的右侧前进,就可以到达瑞奥·葛兰德。”第三个人大声喊道:“水不是问题。神灵会从岩石中引水来解救他的臣民的。”“阿门!阿门!”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正要启程,忽然一个年轻的手疾眼快的小伙子指着他们头上那片峭壁惊叫起来。原来有件微小的粉红色的东西在山顶上飘荡着,映衬着灰色的岩石,非常显眼。这一发现使骑士们一齐勒住马缰,取枪在手。同时,更多的骑手疾驰前来增援。只听见一片喊叫:“有红人了。”“这不可能,”一位看似头领的长者说,“我们已经把波尼红人甩在后面了,这里到前面的大山之间不会有任何部落的。”一个人说道:“我上去看一下怎么样,斯坦杰森兄弟?”“我也去,我也去。”十多个人同声喊道。那位长者回答说:“拴好马,我们在这里接应你们。”年轻人立刻翻身下马,把马拴好,登着峭壁,向头顶上的目标攀去。

他们悄无声息地急速前进,显露出平日里训练有素的那种沉着和矫捷的动作。他们健步如飞,很快攀上山顶。那个年轻人走在前面,其他跟在后面的人突然见他显出吃惊的样子,上前一看,他们也被见到的情景惊呆了。

山顶的一个独石旁,躺着一个身材高大、须发凌乱、面容粗鲁而憔悴的男人。他神态安详,呼吸均匀,可见他睡得很沉很香。他的身旁睡着一个小女孩,她用又白又嫩又圆的胳膊搂着大人又黑又瘦的脖子,她那披着金发的头倚着穿着棉绒上衣的男人的胸脯,红唇微启,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稚气十足的脸上挂着调皮的笑意;又白又胖的小腿下面是一双白色短袜,脚上穿着干净的鞋子,鞋扣闪闪发光。这一切和她伙伴的瘦长的手足形成鲜明奇特的对比。不远的岩石上是三只虎视眈眈的秃鹰,它们眼见有人来,发出阵阵无奈的哀鸣,悻悻飞走。

两人被秃鹰的叫声惊醒,惶惑地瞧着眼前的陌生人。这个男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向山下望去。刚刚还是一片凄清苍凉的荒原上,现在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他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枯瘦的手放在眼眉上仔细观看,喃喃自语道:“我想是睡糊涂了吧。”小女孩在他身旁,紧紧地拉着他的衣角,什么也没有说,带着孩子特有的惊异目光,四下张望着。前来救援的人们使两个流浪者回到现实当中,他们的出现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抱起小女孩,另外两人扶着孱弱的汉子,艰难地走向车队。汉子自报姓名说:“我叫约翰·费瑞厄。我们一共二十一个人,如今只有我和这小孩了。其余的人都渴死、饿死了。”

有人问道:“她是你的孩子吗?”男子说:“我想,现在她是了。我救了她,以后她会跟定我的,从现在起她就改名叫露茜·费瑞厄了。对了,你们是什么人?”他看着这三个健硕的人,说,“你们怎么这么多人?”一个年轻人说:“近万人呢。我们是上帝遭难的儿女,天使梅罗娜的臣民。”流浪者说:“我对这位天使很陌生,可你们都是她的忠实的臣民。”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谈到神时要严肃。我们是摩门经文的信徒,经文是一些写在金叶上的埃及文字,交给了派尔迈拉的圣者约翰·史密斯。我们来自伊利诺州的瑙伏城,我们曾经在那里建立了自己的教堂。我们是受专横的史密斯逼迫才进行这次迁徙的,同时也为了躲开那些不信神的人。”

一提到瑙伏城,费瑞厄就明白了,他说:“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一齐说。“那么现在你们去哪儿呢?”“不知道。上帝特派了先知来引导我们。你得见见他,听他的指示。”

说着他们来到人群中,那些温顺的女人和顽皮的儿童以及善良的男人将他们团团围住。他们看着这一老一少两个流浪者,心中充满了怜悯。护送他们的三个人推开众人一路前行。后面跟着一大群人。一行人一直来到一辆高大华丽的马车前。这辆车十分出众,其余的车都是两匹或四匹马拉着,而这辆车则用了六匹马。车上坐着的人年近三十,头颅巨大,神情坚定,一看便知是个头人。他正在专心读书。看到人群来到近前,便放下书,听下人禀报,听完,仔细审视二人。半晌,头领严厉地说:“你必须尊奉我们的神,我们才允许你和我们在一起。因为羊群里不允许有狼的存在。如果你们是坏人,就不如让你们死在这无人的旷野中。你能答应我的要求吗?”

“只要能跟你们走,任何条件都可以。”费瑞厄郑重其事的语气,使那些稳重的长者都忍俊不禁。只有首领一如既往地庄严、肃穆。他说:“斯坦杰森兄弟,你收留他们吧,弄些吃喝给他们。你还要给他讲授教义。不能再耽搁了,动身吧,向郇山前进!”“前进,向郇山前进!”教徒们一齐喊了起来。然后这个旨意接力似的向下传去,消失在遥远的地方。马鞭鸣响不绝,车轮滚滚向前,车队开始进发了,这长蛇一样的队伍又蜿蜒前行了。斯坦杰森长老把两个落难者带到车里,为他们准备了饮食。

他说:“你们从此就是我们的教徒了,这是约瑟·史密斯借助卜瑞格姆·扬的声音指示的,这也是上帝的旨意。”

九、犹他之花

这里不想追溯摩门教徒们在最后定居前所经历的苦难历程。他们几乎是以空前绝后的百折不挠的顽强的精神,从密西西比河西岸行进到落基山脉西麓这片土地上的。他们以盎格鲁一萨克逊人所特有的坚毅顽强的精神,战胜了野人、野兽、饥渴、辛劳疲顿和疾病等上帝所降下的一切苦难。但是,颠沛流离和无尽的恐怖,使他们中最为勇敢坚强的人也不免胆颤心惊。因此,当他们看到脚下灿烂阳光照耀下的广阔犹他山谷,听到首领宣称这片处女地便是神所赐予的伊甸乐园,并且永远归属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不虔诚俯首、顶礼膜拜的。

不久,部族首领扬就显示出非凡的领导才能,成为一个颇具才华的行政长官。许多规划图制定以后,未来城市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他把城市四周的土地分成不同的面积,再按每个教民的身份分下去。工、商界限分明。城市的街道、广场分布有序。乡村更是井然有序,生产繁忙。到了第二年的夏天,整个乡村便满眼金黄,丰收在望了。在这个崭新而偏僻的移民区内,一切都在建设当中。市中心的大教堂一天天增高。从早到晚,斧锯声不断。教堂是为纪念指引他们走出死亡、终达平安的上帝而建造的。

约翰·费瑞厄收小女孩为义女并与她相依为命。这两个历经了死亡的人随着救他们的人到达了旅程的终点——犹他。小露茜在斯坦杰森长老的篷车里,活泼可爱。她和长老的三个妻子及十二岁的儿子在一起,很快康复起来。她生性柔顺,又失去了母亲,因而备受三个女人的怜爱。渐渐地露茜也习惯了居无定所、帐幕为家的新生活。此时,费瑞厄恢复了往日的强壮并赢得了众人的尊敬。他是个精明的向导,也是敬业的猎人。因而,当长途迁徙结束时,费瑞厄同其他教徒一样分得了一份肥美的土地。

费瑞厄就这样获得了一份土地。他建造了一所坚实的木屋。由于逐年增建,逐渐形成了一座宽敞的别墅。他讲求实际,体格健壮,又有手艺,勤劳敬业,不停地在土地上精耕细作。因此,他的田产不断增多。三年后,他的邻人们都落在了后面;九年后,他已相当富有;十二年后,他已在盐湖城一带位居第六七位了,从盐湖到瓦撒齐山区,费瑞厄的大名几乎无人不知。但有一件事,让同教的人感到他与众不同,甚至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不论人们怎么劝说,他都不按教民们的方式生活,保持着独身生活。他对此不做任何解释,只是坚定地生活着。因而,许多人对他产生怀疑,认为他对摩门教并不虔诚。也有人认为他不娶妻子是出于吝啬;也有人认为他曾被感情伤害过,或者在等待什么人。不论怎样,他全然不顾人们的议论,独往独来。除了这一点,他对所奉宗教严格遵奉,是位公认的虔诚、正派的教徒。

露茜在木屋的陪伴下一天天长大,她承担了义父的全部家务。受到山里清纯空气和松脂香气的滋养,随着日月的流逝,露茜一年年长大成人。她亭亭玉立,挺拔健美,面若桃花,步态轻盈。路过费瑞厄田庄边大路的人们看到露茜穿过麦田的苗条而轻盈的身影,或见她牵着马表现出的西部少女特有的优美身姿,不禁会想起往日的情景。昔日含苞欲放的蓓蕾已绽放出俏丽的容颜。是时间使费瑞厄成了富人,露茜也出落成太平洋沿岸少有的超凡脱俗的美少女。

女孩子的成长是缓慢的,即使她已成长为少女了,她的父亲也不会察觉。是少女本人的感觉告诉她,比如听了某种话语,碰了什么人的手她会怦然心动,一种复杂的情感会涌上心头。这时她会意识到,她已经长大了。世界上很少有人不记得使之生命之门重新开启的那些点滴琐事,哪怕只是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对于露茜,暂且不谈此事对她及其他人的命运有何影响,就她本身来说,已经是非同小可的事情。

六月的一个清晨,摩门教徒们忙得像蜜蜂一样,不停地劳作,到处是忙碌的人群。身负重载的骡子络绎而过,向西行进,弄得大道尘土滚滚。这时,采金热潮席卷了加利福尼亚州,通向太平洋沿岸、横穿大陆的大道将依雷克特城一分为二。从遥远的牧区来的成群的牛羊拥塞路上;也有一队队经过长途跋涉的移民,疲惫不堪。露茜凭着高超的骑术在人畜混杂的潮流中纵马穿行。她的脸微微泛红,更加美丽迷人,棕色长发随风飘起。她是奉父命到城里办事的。同往常一样,她艺高胆大地催马前行,置危险于脑后,只筹划着她要办的事。赶路的淘金者和冒险家,惊奇地看着纵马疾驰的美少女,就连一向冷漠的印第安人看到她也将呆板的面孔松弛下来。

来到郊区时,露茜看到六个神情粗野的牧人,赶着牛群把路堵得水泄不通。她等不及了,于是想从牛群的间隙中穿行过去。但是,一挤进牛群,几乎所有的牛都挤上来,她感到进了牛的海洋之中,四处涌动的都是突眼长角的庞然大物。她平日也放过牛群,因此,遇此情景也并未慌张,仍是见缝插针地穿行。不幸的是,一头牛不经意地用角猛撞了马的侧腹,马惊怒起来,前蹄跃起,狂嘶不已;它摇晃得让骑手无所适从,要不是骑术高超,任何人都逃不过被甩下来的噩运。情况紧急,惊马每跳一次,免不了再次受到牛角的冲撞,更使它狂跳不止。露茜只有紧贴马鞍,无计可施,稍一失神,便会横尸乱蹄之下。首次遭此险情,她不禁茫然失措了,紧握着的缰绳,眼看就要放松。尘埃四起,再加上牛群的异味刺激,她简直要窒息。在这危急时刻,要不是传来一个亲切的声音,使她感到有人相助,她简直要绝望而放弃努力了。只见一只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抓住了马嚼,并排开牛群走了出去。

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问道:“小姐,但愿没伤着你。”她抬头看了一眼他黝黑粗野的脸,满不在乎地笑了起来。她天真地说:“真是吓死我了。没想到这马儿竟会被一群牛吓惊了。”

他诚恳地说:“感谢上帝,幸好你抱紧了马鞍子。”这是一个身材高大、面目粗野的小伙子,背着一只长筒来福枪,一身结实的粗布猎装,骑在一匹布满灰白斑点的马上。他说:“我想,你是约翰·费瑞厄的女儿吧。我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边过来的,再见他,烦请你问问他是否记得圣路易的杰菲逊·侯伯这一家人。如果他就是那个我们熟悉的费瑞厄的话,他曾和我父亲是好朋友呢。”她一本正经地说:“你亲自去问,不更好么?”听到这个建议,他似乎很高兴,黑色眼睛中透射出快乐的光。他说:“我是要这样做的。但在山中居留数月,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吓人,不方便的。不过,我们见面,他一定会热情接待。”

她回答说:“他一定会重重谢你的,我也是。他很疼爱我,要是我被牛踩死了,他会伤心死的。”小伙子说:“我也会很伤心呢。”“你?啊,我不明白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我们还不算是朋友呢。”听了此话后,年轻人黝黑的脸阴沉下来,露茜见了不觉大声笑起来。她说:“你瞧,我不是这个意思。当然,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一定要来看我们。现在我必须走了,要不然,父亲就不会再让我替他办事了。再见!”“再见。”他回答,同时举起头上的墨西哥式的阔檐帽,低头吻了一下她的小手。她掉转马头,催马扬鞭,向烟尘四起的大道疾驰而去。

杰菲逊·侯伯同伙伴们在马上默默前行。他的情绪不好,一直沉默。很长时间,他们在内华达山脉寻找银矿,现在是去盐湖城筹集资金好开采银矿。他和他的伙伴们一样,一直热衷于这项事业。可现在,这场意外却使他的注意力偏离了原轨道。这个美丽的少女,像山风那样清新、纯洁,深深打动了他那颗火山般奔放不羁的心。当她的身影从他的视线中消逝后,他意识到她是他生命的奇迹和全部,不论是银矿,还是什么其他的事情,对他说来,都比不上这件刚刚发生的、紧紧抓住他的全部心力的事情来得重要。这种爱情,已经不是孩童时代的那种朦朦胧胧的幻想,而是一个性情刚毅、热血奔腾的男人的无法控制的激情。

当晚,他就去拜访了约翰·费瑞厄;再后来,他成了常客。一回生,两回熟,他们渐渐熟悉起来。约翰·费瑞厄深居山谷,十二年来,他全身心地从事田庄工作,几乎与世隔绝。侯伯把这些年他的所见所闻详细地讲给他听。他绘声绘色地讲述,费瑞厄听来十分新鲜,露茜也深受感染。侯伯是最早开发加利福尼亚的人之一,他对那个充斥着暴力和金钱的时期非常熟悉,某某人一夜暴富,多少人倾家荡产。他做过各种工作,不论哪里,只要可以冒险,他都要去。很快,他获得了费瑞厄一家的喜爱,老人不断地夸他,露茜却默默无语。但是,她面上的红晕,幸福闪亮的眼睛,无不表明,她已心有所属。老费瑞厄也许没看出来,但小伙子却再明白不过了。

一个夏日的黄昏,侯伯从大道策马疾驰来到费瑞厄家。他拴好缰绳,大步走进门来。露茜正等在门口迎接他。“我要走了,露茜,”他说着,握住她的手,目光温柔地瞧着她,“我不要你现在就跟我走,但我们下次见面时你会决定下来吗?”“可是,你要多久才能回来呢?”她娇羞地问道。“亲爱的,不超过两个月。两个月后,你就完完全全属于我了,天经地义,不可逆转。”

她问道:“可是,不知父亲意下如何呢?”“他已经同意了,前提是我们的银矿进行得顺利。这倒不是我所担心的。”“既然父亲这一关已经没问题了,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她轻声说着,把头靠在情人坚实的臂膀里。“我的上帝!”他声音嘶哑地说着,低身吻着她,“那就按咱们的计划行事吧,我该走了,和你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就越舍不得离开,他们正等着我呢。再见吧,我的公主,我的小姑娘,两个月,只要两个月,我们会相见的。”

他边说边摆脱了她的怀抱,起身上马,径直离去。他不忍回顾他的心上人,哪怕只一眼,他所有的坚强都会被动摇、粉碎和融化。她久久地立在门旁,痴情地凝望着爱人远去的身影,既幸福又无奈,因为她知道幸福的获得要经过等待和煎熬的痛苦过程。

十、约翰·费瑞厄与先知的谈话

杰菲逊·侯伯和他的伙伴们离开盐湖城已经有三个星期了。每每约翰·费瑞厄想起侯伯归来之日便是与爱女分离之时,他便痛心异常。但是,女儿因爱情而美丽幸福的脸足以说服他必须顺从这个安排。而他也早已暗下决心,无论怎样,也不能让女儿嫁给摩门教徒。他觉得,与其说这是种婚姻,倒不如说是种耻辱。但无论他怎样评价此教教义,在婚姻这个问题的看法上,他与该教教义是背道而驰的,誓死难从。尽管如此,他却不能有所外露,因为在摩门教的势力范围内,任何具有反教义的倾向都是异常危险的。

这的确危险异常,其危险的程度,就连教会中那些颇孚众望的圣者们也不免望而却步,即使是暗地里谈论教会中事,也小心谨慎,唯恐稍有疏忽便招杀身之祸。曾经遭受迫害的人受一种平衡心理驱使,摇身一变成为压迫者,而且更变本加厉,残忍毒辣。任何凶狠、毒辣的组织与摩门教在犹他州的作为相比都会黯然失色。

这是一张无形的网,加之一些神秘活动,它便更加充满了神秘的恐怖色彩。并且它好像能够全知全能,但是,人们又看不到它的作为,只知道,一旦有人抵触教会,他便会突然神秘消失。没人能知道他的下落,更没人了解他的不测。妻儿翘首相望,可父亲却杳然不知所踪,永远没有机会回来诉说他的遭遇。一言一行必须异常谨慎小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尤其让人胆寒的是,没人清楚飘摇在他们上空的恐怖到底是什么,因此人人胆颤心惊,如履薄冰;即使置身于旷野之中,也不敢对这种势力有所异议,这也就不足为怪了。

开始时,一些极端的行为只对付那些叛教的人。渐渐地,范围开始扩大。成年妇女开始不够支配。如果没有足够多的女人,一夫多妻制的教条就成为一纸空文。于是形形色色奇怪的传闻到处传布:在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移民中途被杀,旅行人的帐篷也遭到抢劫。与此同时,摩门教长老的深屋内室里却出现了陌生女人。她们神情槁枯,泪流满面,又夹有无法言说的恐惧。有晚归的游民宣称,黄昏时分,他们眼见一队队蒙面武装骑士悄然经过他们身边。开始的种种传说只是只言片语,但后来越见清晰明朗,经过人们的推理证实后,就清楚究竟是何人所为了。至今在西部荒凉的大草原上,“丹奈特帮”和“复仇天使”仍然是罪恶与不祥的代名词。

对这个罪恶昭昭的组织了解越深,人们内心中的恐怖就越深。没人知道究竟是哪些人为这个残暴的组织服务。这些在宗教的招牌下施行恐怖活动的恐怖分子,其姓名是个绝密。对于先知及教会的抱怨,你不慎吐露于人,这个倾吐对象就很可能是晚间明火执仗前来施暴人中的一个。因此,每个人对任何人都心存疑虑,更没人敢吐真言了。

一天清晨,约翰·费瑞厄正要到麦田去,这时他听到前门的门闩响了一下。向外一看,见一身材健壮、浅褐色头发的中年男子向屋子走来。这一瞧使他大惊失色,来人非同一般,而是赫赫有名的卜瑞格姆·扬亲临造访。他很害怕,他很清楚此行对他意味着什么。费瑞厄连忙开门迎接这位摩门教的首领,但扬对他的热情却视而不见,面无表情地进了客厅。

“费瑞厄兄弟,”他边说边坐了下来,目光锐利地威逼着费瑞厄,“上帝的子民们一直以善意和仁慈的态度对待你,在你将要葬身于沙漠的时候,我们救了你,给你食物,把你安全地带到这个上帝指示的山谷,给你土地。在我们的扶助下,你才慢慢地富裕殷实起来,难道不是这样吗?”“确实如此。”费瑞厄回答说。“基于这一切,我们只有一个前提,就是你必须成为我们忠实的教徒,对教规笃行不悖。这是你所同意的,可是,要是人们的传言不是谣言,那么在这一点上你一直是阳奉阴违的。”费瑞厄赶紧申辩说:“我不明白,我怎么是阳奉阴违呢?难道我没有按教规缴公共基金吗?难道我没有按时做礼拜吗?难道我……”

“既然如此,你的妻子们在哪儿呢?”扬问道,四下看了一番,“叫她们出来见我。”费瑞厄答道:“我的确没有娶妻,毕竟,女人已经不多了,而且有人更需要。可我也并不孤独,有女儿陪我就足够了。”扬说:“我就是专程为你女儿的事而来的。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而且堪称犹他之花了。许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看中了她。”约翰·费瑞厄闻听此言,暗暗叫苦。

“外面传言说她已经与一个异教徒订婚了,对此我倒不愿听信,一定是些闲来无事的人搬弄是非。圣约瑟·史密斯经典第十三条怎么说来着?让摩门教中的每个少女都嫁给一个上等的子民;如果她嫁给一个异教徒,她就是罪该万死。这就是教义教规,对此,你既然深信不疑就不该让你的女儿无视它的存在。”约翰·费瑞厄没有回答,手里摆弄着马鞭子。

“你是否全心信教就看你如何对待此事了,四圣会已经这样决定了。你的女儿还年轻,我们不会把她嫁给年老的,也不会让她没有选择。我们这些长老,已经有许多小母牛了,可我们的孩子很需要,斯坦杰森的一个儿子,垂伯的一个儿子,他们都很愿意娶你的女儿,叫她任选其一吧,他们都是年轻富有的信徒,你觉得怎么样?”费瑞厄皱着眉头,沉默了一会儿。最后他说道:“您总得容些空儿呀,我女儿还小,还不到谈婚论嫁的年龄呢。”“给她一个月的时间,”扬说着就站了起来,“一个月后,我等她的答复。”他走到门口,猛然转身,凶相毕露地厉声说:“约翰·费瑞厄,你要是想以卵击石,胆敢违抗四圣的旨意,倒不如当初就死在布兰卡山上的好。”他示威性地挥了挥拳头,扬长而去。扬踏在门外沙石小路上沉重的脚步声清晰地传进费瑞厄的耳鼓。

这个可怜的老人直直地坐在那里,陷入了痛苦之中,一筹莫展。这时,一只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头见女儿已站在身旁,从她苍白忧伤的表情可以看出,她已经听到了那番谈话。她看着愁苦的父亲说:“我没法听不见,他的声音把房子都震得发抖了。噢,爸爸,爸爸,我们该如何是好呢?”“别害怕,孩子,”他边说边把她拉到身边,抚摸着爱女栗色美丽的秀发,“咱们总得想出个对策,你对那个年轻人的爱不会有所减淡,对吧?”露茜握着老人的手,默默地啜泣着。“不,当然不会。我可不想听你说会这样的。他是个有发展的年轻人,又是个基督徒。单凭这一点,他就强于这里所有的人,不管他们如何礼拜祈祷,如何循循善诱。明早有人到内华达去,我捎信给侯伯,告知他我们的困境。如果我对他还算了解一些的话,那他一定会像箭一样飞回来的。”露茜听了她父亲的打算,不禁破涕为笑。

“他回来以后,一定会为我们出谋划策的,可我倒担心你,爸爸。有人听说——听说反对先知的后果,说什么反对他的人都会有灾难发生。”老人说:“可是,我们还没反对他呢。如果真这样,那可要先想想对策了。还有一个月的期限呢,时间一到,我们就逃出这个鬼地方。”“离开犹他!”“只能如此了。”“可田庄怎么办呢?”“可以卖掉,我们尽量得到现钱,处理不掉的也就算了。说实话,孩子,我早想这样做了。至于屈从在别人指挥之下,就像这里的人们被压服在那魔鬼先知淫威之下一样,我并不十分在意。但,作为一个自由的美国人,我实在无法忍受这里的一切。我感觉到自己是老了,适应不了那一套。可是如果他真要来这里为所欲为,我就让他尝尝子弹的味道了。”女儿有些异议:“可是,他们会跟咱们过不去的。”

“等到杰菲逊回来后,咱们很快就能逃出去的。在此期间,你千万要保重,我的好女儿,别把眼睛弄得红肿肿的。不然,侯伯见了,一定会拿我是问了。没什么可担心的,一点都不会有危险。”

约翰·费瑞厄颇有信心地安慰了女儿一番。但是当晚她就发现父亲的反常,他谨慎小心地关好门窗,并取下挂在卧室墙上的一支陈旧的猎枪,擦拭干净,装好子弹。

十一、出逃

第二天清晨,费瑞厄去了盐湖城,找准备到内华达山区去的朋友,托他给杰菲逊·侯伯捎封信。他在信中诉说了他们的危险处境,并让他尽快赶回。事情办好后,他轻松了许多,愉快地返回了家。

当他回到田庄时,惊奇地发现大门两旁的门柱上各拴着一匹马。更让他吃惊的是,他发现客厅里有两个年轻人。一个长脸,脸色灰白,跷着二郎腿,躺在摇椅里;另一个奇丑无比,却盛气凌人,他站在窗前,两手插兜,吹着流行的赞美诗。老人进屋时,他们点头示意。躺在摇椅上的那个先搭了腔。他说:“咱们认识一下,他是垂伯长老的公子,我叫约瑟夫·斯坦杰森。你们是早年被上帝善良之手引进羊群的,那时咱们共同走过不毛之地,共同旅行过。”另一个拖着浓重的鼻音说:“上帝是仁慈的,他会把普天之下的人们都拯救出来的。这一过程虽然缓慢,却不乏精细,疏而不漏。”约翰·费瑞厄冷冷地鞠了一躬。他已经猜想到来者的身份了。

斯坦杰森继续说道:“我们是奉父命前来向你女儿求婚的,你们选择一下吧。我只有四个老婆,而垂伯已经有七个了,因此,我觉得我的需要甚于他。”另一个大声叫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斯坦杰森兄弟,有多少老婆不是理由,关键看谁能养活多少。我父亲已经把磨坊给了我,所以,我比你富有。”斯坦杰森反驳说:“但我比你有前途,总有一天我爸爸归西,他的熟皮厂和制革厂都是我的。那时,我将成为长老,地位要比你高。”小垂伯照着镜子欣赏着自己,又满脸堆笑地说:“那只好让姑娘来挑选了,我们还是遵从她的意见吧。”

谈话期间,约翰·费瑞厄一直站在门口,他一言未发,险些气炸了肺;他几乎抑制不住扬鞭抽打这两个无耻之徒的冲动。最后,他阔步走上前喝道:“听着,我女儿叫你们来时再来,没叫你们来时,我不愿见到你们这副模样。”这两个富家子弟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盯着老人。在他们看来,他们如此争先恐后地向他女儿求婚,对这个外来人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殊荣。

费瑞厄喝道:“要想出屋,只有两条路。一条是门,一条是窗户。你们走哪条?”他神情凶狠,双手青筋暴露。两位客人见此情景,撒腿便跑。老人一直追到门口。他挖苦地说:“你们决定究竟是哪一位,烦请通知一声。”“你要有麻烦了!”斯坦杰森狂叫着,“你违抗先知的旨意,不听四圣会议的决定。你会后悔的!”另一个大叫:“上帝会惩罚你的。他可以拯救你,也可以处死你!”“好吧,我倒要你先死给我看看!”费瑞厄怒吼道。幸好露茜拉住了他,没让他上楼拿枪。他刚挣脱了女儿,便听见响起一阵马蹄声。他们已经走远了。

他边擦汗边嚷道:“这两个无耻的流氓,与其让你嫁给这种东西,我的女儿,倒不如让你以死解脱。”她兴奋地回答说:“爸爸,我会这样做的。不过,杰菲逊快回来了。”“是的,他很快就要回来了,越快越好,否则不知道他们怎样对付我们呢!”

这确实到了危及老人和义女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他们急需一个可靠忠实的人为他们出谋划策,解救他们。在这个移民的历史上,像这样公然违抗四圣意志的事还前所未有。即使一点的疏忽过错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这样罪孽深重的事结果又会如何呢。费瑞厄很清楚,他的财富与地位对他无济于事。在此之前,许多有钱有地位的人被暗杀,其财产也归入教会名下。尽管他是个生性坚强勇敢的人,但对这盘亘在他头上的莫名的恐怖,他不免心惊胆寒。任何显性的危险,他都可以坚强挺过,但这种使人整日提心吊胆的折磨却令人不堪承受。但他还是毅然决然地默默地承受下来了,并且装作泰然自若的样子,不让女儿发觉。可这一切又怎能逃过他女儿敏锐的眼睛呢?她知道父亲镇定的伪装下是一颗异常恐惧的心。

他料到他的反叛行为会招致某种惩戒的。这倒千真万确,但其方式却是他始料不及的。次日凌晨,费瑞厄惊奇地发现,在他胸口处的被面上钉着一张字条,上面是一行笔迹粗重的东倒西歪的字: PCBZPd7eBsjxTps7kISKTIOijCXQ8Qj7S+RMA82K/iU1/ThDMAyaJ1/baYU2AL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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