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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文全传2

宋子文在上海,力图行使财政部长的权力,和上海资本家的头面人物恢复联系。为了取得他们的支持,宋子文设立了3个顾问委员会:一个关于政府债券的,一个关于国家预算的,一个关于银行业和商业的。上海金融界、商业界和工业界的头面人物都被邀请参加。

宋子文此时的所作所为只是希望蒋介石能和武汉国民政府进行谈判。但是,蒋介石却对宋子文的行动感到非常可疑,认为宋起着武汉政权代理人的作用。

随着蒋介石在上海发动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宁汉对峙的局面公开化。蒋介石逐渐向宋子文施加压力,劝说宋子文在他的政权中任财政部长并同武汉断绝来往,宋子文有些动摇。

当时,蒋介石为了维持其庞大的军费开支,向上海银行家和企业家“贷款”。而这些银行家和企业家似乎对蒋介石同武汉国民政府的关系不甚明了,他们不甘心把钱“白白给”蒋,希望至少能拿到一张偿还“贷款”的书面保证,并请宋子文以财政部长的名义签字。他们以为如果以后不能从蒋介石那里讨回“贷款”的话,至少也可以在享有声望的宋子文那里得到一部分。宋子文自然是拒绝签字。

宋子文的态度,使蒋介石十分气恼。于是,蒋介石置宋子文财政部长的权力于不顾,不同宋商量而自行借款,并且指派财政官员。

4月18日,蒋介石集团在丁家桥前江苏省议会举行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大典”。“国民政府”委员为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李石曾、邓泽如、蔡元培、李宗仁、白崇禧、何应钦、钮永建、古应芬、柏文蔚、陈铭枢、甘乃光、蒋作宾等。胡汉民任“国民政府”主席,钮永建为秘书长,伍朝枢为外交部长,古应芬为财政部长(钱新之代),薛笃弼为民政部长,王宠惠为司法部长,蔡元培为大学院院长。

南京政府的成立,在中国南部就出现了两个政权——武汉国民政府政权同南京政权对立的形势,各种政治斗争更为错综复杂。南京政府宣称已将武汉政府司法部长徐谦、交通部长孙科、财政部长宋子文一律免职,令其他各部部长表明态度,未表明态度前,南京政府暂不委任部长,但将任命执行委员,以便执行政务。

4月20日,蒋介石派人封闭了宋子文在上海的办事处。

此时此刻,宋子文这位武汉政权的决策核心人物、财政部长,还能做些什么呢?

面对蒋介石和南京政府的强大压力,宋子文处于极度的恐惧之中,他开始动摇了。

武汉国民政府不断派人赴上海,想说服宋子文回武汉。而宋蔼龄、孔祥熙以及蒋介石又不断地给他施加影响。宋子文每次去西爱成斯路宋蔼龄的家或者西摩路宋美龄同宋老夫人的居处,都要被宋蔼龄和孔祥熙“洗一次脑子”。有时,宋子文宁愿呆在莫里哀路宋庆龄空着的屋子里,以避开宋蔼龄。但是,青帮的恶棍却监视着这栋房子,这又使他感到十分紧张。孔氏夫妇还一再催促蒋介石加紧做子文的工作。

1927年6月,美国记者希恩来到上海,他想说服宋子文同他同乘一艘英国轮船离开上海,并且确保宋子文的安全。

宋子文在会见希恩时,表示同意这个计划,并且请希恩以广州王先生的名义为他买一张同希恩同舱的船票,他还不断询问武汉事态的发展情况。

三姐妹只有宋蔼龄有子女,宋庆龄和宋美龄终其一生也只能孤身相伴,所以她们对孩子极其喜爱。当宋子文将自己准备同希恩一同离开上海的想法透露给宋老夫人以及孔氏夫妇时,立刻遭到这些人的强烈反对。

这样,宋子文便改变了返回武汉的想法。第二天,他心事重重地对希恩说:

“我没有理由去(武汉)”,“你看,事实是,我不是一个社会革命者。我不喜欢革命,不相信革命。如果劳工政策使所有商人和工厂老板吓得不敢开业,我怎么能平衡预算或者使货币流通呢?我无法使中央执行委员会理解……看看他们把我的钞票弄成什么样了,我的多好看的钞票啊!……它们膨胀得一文不值了……”

“唉,我姐姐……我姐姐不理解。谁也不理解有多么困难。我怎么知道回汉口后会不会被暴民拖出财政部,撕得粉碎呢?我怎么知道我能制止货币贬值?如果他们不断鼓励罢工和群众集会,那么干什么也无济于事。他们让人民处于想入非非的激动状态,他们肯定要失望的……请想想,我是不讨人喜欢的。我从来没有讨人喜欢过。那些暴民不喜欢我。去年冬天要不是士兵及时赶来,他们就把我杀了……他们都知道我不喜欢罢工和群众集会……我能怎么样?……”

在恐惧和动摇之中,宋子文留在了上海。随着国内政局的急剧变化,在其家族的影响下,宋子文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开始倾向蒋介石一边。他对蒋介石同宋美龄婚姻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1927年4月间,也正是蒋介石在上海进行反革命大屠杀的时候,蒋介石正式向宋美龄求婚。这件事,在中国政界产生了很大反响,众说纷纭。在宋家内部,也泛起轩然大波,争吵不停。

有一天,宋家专门为此事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全家人进行了激烈的争辩,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宋蔼龄吹捧蒋介石“前途无量”,可为宋家“争光”,认为这门亲事乃“天赐良缘”,不宜错过机会。宋庆龄和宋子文持反对态度,认为蒋介石将来的成败尚是未知数,未必能给宋美龄带来幸福,坚持不能答应这门亲事。宋老夫人也反对这门婚事,理由是蒋介石不是基督教徒,而且又结过好多次婚。再加上1927年白色恐怖的发生,更使宋老夫人根本无法对蒋介石产生好感。

这次家庭会议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在这次会议后,宋蔼龄反复说:“我们可以利用这个人。”她费尽口舌,想让宋家的全家人相信,这门亲事对宋氏家族有利,对大家有利。

宋子文多次表示反对这门婚事,有时还十分急躁冲动,几乎兄妹决裂。为了迫使宋子文同意这门婚事,宋蔼龄、宋美龄经过商议,请求谭延阎出面调解。她们认为,宋子文对谭信服,谭的威望可以压得住宋子文。

这样,谭延闽的日记中就出现了这样一段有趣的记载:

“应宋美龄电邀到西摩路赴宋母之约,抵彼,美龄迎于梯口,称有事奉托。入室,宋母以美龄将嫁介石事见告,并称不料子文反对,托为劝解。继呼子文来,同至另室详询经过,当婉劝以儿女婚事尚不应多管,何况兄妹,徒伤感情,且贻口实。再回譬解,始得完成使命而归。”

之所以谭延闽能“完成使命而归”,除了他的一番“道理”,弄得宋子文无话可讲而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宋子文已经从众人的“劝说”中清楚了这一点:如果他反对这件婚事,他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如果不支持蒋宋联姻,就休想在上海继续混下去。

这样,宋子文终于表示同意这门婚事,并且愿意参加蒋介石集团的活动。

宋蔼龄一生饱经风雨,历尽升沉,然终因一女流之辈,不曾获得任何职权。繁花落尽,空余脂粉。宋子文于1927年7月12日又回到武汉。他向武汉政府的要员们带来了蒋介石的要求:立即抛开共产党人和鲍罗廷,同南京联合,没有商量的余地。

宋子文在当天晚上还会见了宋庆龄,转达了他的母亲、宋蔼龄、宋美龄以及孔祥熙的“所有强迫、威胁和搅乱人心的话”。但是,宋庆龄明确而坚决地表示不愿同蒋介石合作,并且将继续同蒋进行斗争。

当天,宋子文密电孔祥熙,详细说明汪精卫提出的几点保住面子的办法。这封电报由孔祥熙转给了蒋介石。

13日傍晚,宋子文收到了孔祥熙的回电。电文说:“告诉卖主,商人同意按所索取的要价支付。他期望在商定的日期交货。”

“商定的日期”到了。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召集“分共会议”,正式宣布和共产党决裂,在“宁可枉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反动口号下,大规模地逮捕共产党人和广大革命群众,进行反革命的大屠杀,中国革命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失。

由于国民党内部矛盾不断加剧,蒋介石于1927年8月13日突然宣布下野。8月16日宣布辞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之职。9月28日,蒋介石同张群等人东渡日本。

孙中山,一个伟大的革命先行者,用毕生的心血为革命事业奋斗不息。与此同时,宋子文也以探望母亲的名义赴日本。在日本期间,宋子文与前来求见宋老夫人的蒋介石见面,两人之间互相取得了谅解。在宋子文的引见下,蒋介石正式向宋老夫人提出了同宋美龄结婚的要求。

蒋介石拿出了同原配夫人毛福梅离婚的证明书,给宋老夫人和宋子文看了,解决了人们私下议论纷纷的其他纠葛。蒋介石还向宋老夫人表示愿意学习《圣经》,并且尽力去做。他的话,使宋老夫人感到满意。订婚的事,不久就宣布了。

1927年10月下旬,宋子文回国。为了垄断金融,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央银行条例》20条。11月1日,中央银行在上海正式开业,宋子文任总裁。

宋子文一面同孔祥熙密切配合,极力斡旋,为蒋介石复职四处奔波,一面同宋氏家族的其他成员一道,筹备宋美龄的婚事。

11月10日,蒋介石由日本回到上海,即电汪精卫赴上海“商谈党务”。蒋介石、汪精卫在上海达成相约同时复职的协议:蒋介石复任总司令,汪精卫复任国民政府主席,共同对付桂系。12月,汪精卫由于受到国民党内各派系的攻讦,亡命法国,蒋介石重新成了国民党的中心人物。

伴随着蒋介石的东山再起,蒋介石、宋美龄的婚礼于12月1日在豪华的上海大华饭店的舞厅里举行。在蒋宋婚礼上,宋子文是女方主婚人,报纸当时报道说,那天“新娘宋女士,由其兄子文先生扶持”,交与蒋介石之手。

1928年1月初,蒋介石由上海回南京“主持大计”,并且复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兼军事委员会主席。宋子文则于1月7日正式就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之职。

实实在在的理财家

在其位,谋其政。

宋子文担任南京政府财政部长后,面临着百业待举、百废待兴的局面。

宋子文采取整治措施:争取关税自主、改革盐税统税、成立中国银行、建立国家预算、发行巨额公债、施行废两改元。

有人称他是“中国近代财政制度的奠基者”,也有人说他是“中华民国金融之父”。是对?还是错?功过是非,任人评说。

1928年初,宁汉合流实现,蒋介石重新复职,宋子文以国民政府委员身份兼任南京政府财政部长。

南京政府建立初期,由于连年用兵,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宋子文上台的第一天对记者谈话称:“现在收入每月仅二三百万,支出须一千一百余万,相去甚远。”因此,必须设法增加收入,稳定财政,巩固统治。

关税是近代各国收入的大宗,然而当时中国的海关仍为帝国主义所控制。中国关税税率自鸦片战争以来,由于受协定关税的束缚,一直被冻结在值百抽五的水平上。这还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由于大部分货品实行从量征税,自1858年修订税价后又长期不变,海关征收的税款折合税率还低于值百抽五的水平。帝国主义国家依据协定关税所掠夺的中国人民的财富,是无法统计的。我国自协定关税以来,产业不能振兴,洋货不能抵制,权利外溢,百业凋残。因此,取消协定关税,已迫在眉睫。

当时,宁汉虽然已经合流,但北京奉张政府还未覆灭,还存在南北两个政府。宋子文作为南京政府的财政部长,当然要反对北京政府对海关的要求。1928年1月27日,宋子文首次代表南京政府发表对海关态度宣言,称“国民政府现统辖二十一省之十六省,所收关税约占百分之七十。北京政府又非前经承认政府之法律继承者,国民政府自不能承认任何团体有单独行使管理关税之权,或有派任何代理人行使此种管理之权。”从这个宣言中可以看出,宋子文当时考虑的还不是废除协定关税,而是同北京政府争谁是继承者。

1月29日,南京政府代理外长郭泰祺接见路透社代表,解释宋子文27日宣言说:“此举并无干涉以海关税续付外债之意。至于内债,以在国民政府辖境之关余,供北京政府用作抵御国民军之兵费,似欠公允。”郭泰祺的这番话旨在说明南京政府行使关税权后,将继续以关税抵作外债,各国不必为此担心。

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的宋子文(1928年春)宋子文发表海关宣言后,署理总税务司英国人易纨士从北京南下。2月7日,易纨士在上海访晤南京政府外交部长黄郛,略述关税问题意见:“(一)按以前关税会议修正之七级表实行加税。(二)由南北两政府各发同文通知书与各国。(三)增加数目全国约六千万两,以一千万两留抵担保不确实外债之基金,余数按三七或六四比例分配于南北(南方可净增年额一千七八百万元)。(四)第一次南北委员会议地点在大连,以后各次在上海。”2月16日晚,宋子文在上海私邸设席宴请易纨士。宋于席散后,乘夜车回南京商定关税问题解决办法。因北京政府从中作梗,废除协定关税拖延了一段时间。

1928年6月,南京政府第二次北伐胜利,张作霖决定放弃北京。6月4日在退往沈阳途中被日本人炸死。此后,废除协定关税步伐加快。7月25日,宋子文与美驻华公使马克谟在北京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条约规定:“历来中美两国所订立有效之条约内所载关于在中国进出口货物之税率、存票、子口税并船钞等项之各条款,应即撤销作废,而适应用国家关税完全自主之原则。”随后,南京政府又先后同挪威、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荷兰、英国、瑞典、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这些国家都在条约中承认中国的关税自主。这样就为统一税则和陆、海关税创造了条件。

在此期间,宋子文规定:凡进口货物均分为7类,按类别分别缴纳不同的税率,以7.5%为起点,1928年最高到抽27.5%。到1933年5月,南京政府再次修改税率时,最高税额已达80%。长期以来,中国关税税款一直是交给外国在华银行储存和保管的,并且由外国银行经手办理外债的还本付息事宜。自1932年3月1日起,海关税款全部集中存入中央银行,而且由中央银行办理外债还本付息业务。除去偿还外债的税款,剩余的全归南京政府自由支配。关税是南京政府的最大税源,超过总收入的一半。例如1932年关税收入是3.88亿元,除去偿还外债2亿多元,还有1亿多元可由南京政府自由支配使用。这样就为蒋介石集团提供了比较充足的资金。

但是,海关总税务司仍是英国人,其他各重要海关的负责人亦多为外国人担任,这妨碍了中国关税的真正独立自主。

宋子文任财政部长期间,除在一定程度上争取关税自主外,还对盐税和统税进行了改革。

盐税在中国历史上极为悠久。在封建时代,它同田赋一起,是政府的主要收入。进入民国以后,盐税百弊丛生,被称为中国的三大恶税之一。另两大恶税是厘金、资本税。

盐政之弊中,最主要的是包商制度。所谓包商,就是某商人向政府先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然后凭引票在盐场购取一定数量的食盐,再运到某个指定的地区销售,并主管该地区的盐税征收,收税后,按双方约定的数量,上交一部分税金。包商制度的最大危害在于,它使少数盐商凭一点资财,把千百万人的食盐权利握在手中,并借此而捞取亿万不义之财。

和包商制度关联的是分区和引岸制度。所谓分区,是指当时全中国在盐务上分两淮、四川、东三省、两浙、长芦、山东、两广、河南、福建、云南、甘肃等12区,各区所产的盐,不得到它区销售,一个地区销售的盐,必须由某一包商从某一指定盐场运来,否则即视为私盐。所谓引岸,是指那些不产盐的销盐地区,像湘岸、鄂岸、皖岸等,这些地区销盐也要由某一指定盐包商运来,否则也视为私盐。当时,各盐场的生产条件不一,盐的成本也不一样。照理讲,产盐区和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人民应该吃到质优价廉的食盐,可是由于分区和引岸制度,许多地区的人民只能吃质次价高的劣盐。更严重的是,由于上述弊政,包商制度更为加强,食盐买卖成为某些盐商世代相传的生财之道。

孔家定居美国后,用聚敛来的盐政之弊,第二是盐务稽核所的存在。盐务稽核所成立于袁世凯统治时期,是为偿还外国借款而成立的,以中方为总办,以洋人为会办,实际权力掌握在外国人手中。开始,盐务稽核所只管稽核造报,后来,其权力扩充到发给引票、编制报告、征存盐税、签支盐税、收放盐斤,成为中国盐政的主管机关。孙中山曾经痛骂这帮人“无恶不作”,“包办一切,好像小皇帝一样。”

上述盐税中存在的弊端,不只为舆论所诟病,南京政府也有所不满,因为它损害了南京政府的收入。这样,盐税改革就具有必要性,成为朝野上下的一致呼声。

作为主管税制改革的财政部长宋子文,有他关于盐税改革的思路。在1928年7月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上,他提出就场征税为整理盐税的入手之路。随后,他在《训政时期施政纲领》中,又提出统一收入、统一税率、整理场产、推广运销等四点改革建议。

所谓统一收入,是针对当时盐税征收机关经常迟迟不将税款上交中央,并时常擅自挪作它用的情况而定的。宋子文希望能建立健全的收支制度,由财政部统一收支。所谓统一税率,是针对当时各盐区税率不一而言。税率的参差,实际上鼓励了从低税盐区向高税盐区的走私,于盐税收入增加大有妨碍。所谓整理场产,是针对当时盐场多年失修而言。因盐场仓坨毁坏,食盐散乱堆放,易被走私。所谓推广运销,是针对盐商包运包销而言。宋子文希望实行食盐自由买卖,在竞争中,为全国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盐,并进而增加盐税收入。

宋子文的上述四点意见基本上是1933年他下台之前,南京政府盐税改革的基本思想。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又增添了不少内容。盐务界认为中国传统的取水煮盐法,速度慢、浪费大,提议改用晒盐法。宋子文就增添了废煎改晒一项政策。又因走私猖獗,旧式缉私军队与盐枭、盐商互相勾结,宋子文又提出整顿缉私。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接受舆论的一致呼声,明确提出废除包商制。

宋子文废除包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很大困难。一方面,官商结合,官、商还与兵匪勾结,严重干扰盐税改革。另一方面,当时南京政府刚成立,百废待举,财政奇窘,在实际上也没有充足的资金以取代盐商来负责食盐的运销。因而在1931年6月30日新《盐法》公布之前,包商承办仍是广大地区食盐供销的基本方式。新《盐法》公布后,虽然明确规定“盐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无论何人不得垄断”,但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包商仍然存在。据统计,1932年,撤销了江浙地区18县的包商。1933年,废除了山东地区4县的包商,其余仍旧沿袭。

宋子文原主张撤销盐务稽核所,但由于各方阻力,非但没有撤销,反在30年代初达到了全盛时期。据1930年9月的统计,其大小机关达1870处,服务人员14815人,经费达1689.2万元。盐务稽核所实际上已成为仅次于海关的第二大税务机构。

钱财购得的长岛蝗虫谷巨宅。

宋子文并非不知道由外人把持的盐务稽核所在中国人心目中臭名昭著,但他希望通过控制盐务稽核所,以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他规定,盐务稽核所直辖于财政部,由财政部任免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希望以此来控制稽核所。但由于盐务系统长期稳定性和独立性,财政部对其也难以完全控制。

为了阻止盐务走私,宋子文于30年代初筹建了税警团。税警团招募有知识的青年人,并在军校加以培训,素质较高,加上全部美式装备,战斗力较强。税警团共分三团,其中有一团在成立后被蒋介石“借到”江西参加剿共,另二团分驻私盐最猖獗的两淮盐场各地。宋子文还和军政部联系,在税警团无法进行海上缉私时,可以取得海军的协助。

由于宋子文采取了上述措施,南京政府初期,盐税收入增加较快,从1928年度到1933年度,盐税收入分别为3千万元、1.22亿元、1.5亿元、1.44亿元、1.58亿元,除1932年度因东北丧失而损失不少收入外,其余年份都处在稳定的增长之中。所以,宋子文颇为得意地指出:“迨十八年九月,财政部竟能宣布不但能逐年摊还盐债,并有余力可清偿旧欠矣。”

宋子文税制改革的另一方面是办理统税。所谓统税,就是一物一税。具体地说,就是对国内工业产品进行一次性征税后,即可通行全国,不再征收税捐。南京政府成立后,鉴于清季以来全国各地举办的具有通过税或物货税性质的“厘卡林立,重迭征收”的弊病,即着手整理国内税务,以便增加收入,稳定财政。

1928年1月,宋子文上台伊始,即颁行烟草统税条例,明确规定卷烟统税为中央税,由财政部设立专门机构掌握。2月成立卷烟统税处于上海,随后又在各省设立卷烟统税局。卷烟税率在开征初期,为值百抽五十。1928年冬,宋子文修改烟草统税条例,规定洋烟交纳7.5%进口税外,再纳32.5%的统税。土烟纳32.5%统税。1931年1月厘金裁撤后,为弥补财政收入损失,又将税率提高,进口洋烟税率为50%,土烟税率为40%。未制成卷烟的熏烟,税率定为每百斤征收国币3.6元。

1929年9月,宋子文在上海设立棉纱统税筹备处,办理棉纱统税事宜。当时我国大机器纺纱织布工厂很少,规模也不大。据1929年调查统计,全国华商经营纱厂只有73家,每年产纱额在130万包左右。宋子文规定:本色棉纱在23支以内者(即粗纱),每百斤征收国币2.75元。本色棉纱超过23支者(即细纱),每百斤征收国币3.75元。

1930年,宋子文又主持制订了征收火柴统税条例。规定税率为:长度不及4.3公分,或每盒不过75支者,每大箱征税5元。长度在4.3公分以上5.2公分以下,或每盒不过100支者,每大箱征税7.5元。长度过5.2公分,或每盒在100支以上者,每大箱征税10元。同时,还开征水泥税,其税率为:每桶重量380磅者,征税6角。包装或小桶之重量超过或不及380磅,其差额在1/10以上者,按其重量比例征收之。麦面方面,宋子文规定,其税率为值百抽五,即每包一角。以上为开征时税率。实际上,随着统税条例的不断修订,各货物的税率是变化的。统税的开征,为南京政府开辟了财源,以1931年为例,南京政府的统税收入为:卷烟税0.50018亿元,棉纱税0.15656亿元,火柴税0.04168亿元,水泥税0.01735亿元,麦粉税0.05837亿元,熏烟税0.01584亿元,啤酒税0.00663亿元。以上各项计约8000万元。1931年财政收入为5.58亿元,统税收入约占七分之一。宋子文筹款理财的这些做法,确实为南京政府的财政问题,解决了不少困难。

但是,收入增加并不意味税制改革卓有成效。相反,它在“体恤民间疾苦”的口号下,使民众增加了许多苦难。以盐税为例,就盐税本身而言,根据亚当·斯密征税原则,一种优良的税法必须坚持平等的原则,即收入多,多负担。收入少,少负担,以调节贫富,为大多数人造福。而盐税则不然,它是按消费量征税,而穷人并不因为穷就比富人需要更少的盐,对于这种不良税法,南京政府应该加以废除,而代之以所得税之类按纳税能力大小而征收的新税。但它目光短浅,只为保持收入,继承了封建王朝的弊政,致使中国广大的贫苦人民仍不能摆脱长期以来压在头上的经济枷锁。

退一步说,即使由于种种理由而不得不保留盐税,宋子文也应该稍降税率,以减轻人民负担。可实际上不仅没有降低,反而不断提高盐税税率,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为了弥补东北15%的盐税收入,宋子文通令各地盐税率上调,由原3%~40%不等上调至5%~6%不等。除正税外,各地当局在盐税上的附加多如牛毛。以川南为例,各种附加税捐每担达20余元,而盐本身成本不过一元,真是骇人听闻。对于各种附加税,宋子文开始命令各地维持现状,不能增加,后来收归财政部管理。本来,财政部曾声言,收回之后,即加废除,但是,等到真收回后,却全盘接受,经过“整理”纳入正税之中。这样,宋子文对盐税附加税的改革,便成为一场骗局。

宋子文任南京政府财政部长后,不仅着手税制改革,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而且力图建立一个蒋宋直接控制的金融机构,即中央银行。

1928年夏,宋子文主持召开了两个重要会议,即1928年6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1928年7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经济会议主要是由当时工商界人士和部分经济学者组成,财政会议则由国民党中央和各省负责执行财政规划的行政人员组成。这两次会议,为制定一项财政金融货币等方面的全面规划,提出了建议方案。

经济和财政会议以后,宋子文开始筹建中央银行。为此,他于1928年10月主持制定了《中央银行章程》,并由南京政府正式颁布。章程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资本总额为2000万元,由国库一次拨给2000万元的“公债预约券”作为股本。总行设在上海,于各地设立分、支行。中央银行具有发行兑换券,铸造及发行国币,经理国库及内外公债的特权。其业务范围包括:经营国库证券及商业票据买卖和贴现,办理汇兑发行期票、买卖金银、调剂金融市场,接受存款和以金银为担保的贷款,代理收解各种款项,保管证券等贵重物品等。

1928年11月1日,中央银行在上海正式成立。宋子文自兼总裁,并派他的圣约翰和哈佛大学同学陈行为副总裁。总行行址设在上海外滩15号,系帝俄道胜银行旧址。宋子文处理行务、接见宾客多在行内,有时也在祁齐路私邸。

中央银行表面上采取三权鼎立制,除总裁外,设有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最早的理事有宋子文、陈行、叶琢堂、周佩箴、王宝伦、钱永铭、陈光甫、荣宗敬、周宗良等,前5名为常务理事。监事会7人,有李铭、虞洽卿、贝祖贻、徐陈冕、林康侯、秦润卿、李毅臣等,李铭任主席。上述理监事人员,除代表工、商银行业和审计部门外,部分是宋的人,也有部分如叶琢堂、虞洽卿、周佩箴等都是蒋的关系人。总裁兼常务理事,并任理事会主席,集立法、行政权于一身,监事会实际上不起什么作用。宋在开会时,提出议案,三言两语便解决,事实上等于宋说了算,亦无人敢持异议。

国民党政府虽于此前,1924年在广州,1926年在汉口设立过中央银行,但与1928年11月在上海成立的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中央银行,并无连续性。所以它成立时,资力比较薄弱,组织比较粗疏,业务也比较简单,各方面均不及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南京方面本拟发行2000万元金融公债,后来还是由中交和其他行庄凑足一个整数,作为中央银行的资本。

中央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业务局和发行局。业务局是对外营业的第一局,除办理总行业务外,并负监督和指导分行业务责任,主要业务包括国库存款和买卖公债两种。当时国库存款来源大多来自关税,另有一小部分来自附加税,即关税自主后的二五附加税。公债买卖,是受财政部委托,并委托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办理,每天从开盘到收盘,涨落的差价作为该局的一笔收入。

发行局是中央银行对外营业的第二局。其主要业务:发行更换券和辅币券。接运国外订印的钞券,加以盖印签章。保管准备金及钞券的现金兑现等。根据钞券领用办法,领券时缴七成现洋,三成公债,按市价折合,多退少补。而在钞券停止兑现以前,上海总行是无限制兑现的。由于当时发行尚未统一,中央银行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也发,其他一些商业银行也发,所以中央银行所发钞券信用不够巩固,在人民心目中也不吃香,有转换成其他银行钞券的,也有辗转兑成现金的。为了防止大批钞券挤兑起见,限制很严。

稍后,中央银行又成立了一个棉麦处,全称是棉麦事务经理处。这是一个独立的、半公开的机构,因对外借款关系,不属于业务局,一切秉承宋子文总裁命令办理。1931年长江发生水灾,宋子文曾与美国订立美麦借款45万吨,每吨作价美价美金75元,共计3375万美元。1933年,宋又与美国签订棉麦借款5000万美元,这次除麦子和面粉外,加上了棉花。棉麦的设立是受财政部的委托,办理上述实物的接运安排,以及储藏转买等事务上的手续,到棉麦接收处理完毕,机构也随之撤销了。

在外部,宋子文力图通过中央银行对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实行控制。中国银行的前身是1905年创立的“户部银行”,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清理结束,1912年2月,另组中国银行,总行设于北京。交通银行初系清政府邮传部为经理铁路、电报、邮政、航运四项事业的收付而设的银行,成立于1908年,总行初设北京,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这两家银行在当时金融界占有重要地位。宋子文既要垄断全国的金融,必然要对这两家资力比较雄厚的银行进行控制。

中国银行原有资本2000万元。1927年南京政府指令将该行总管理处由北京迁至上海,并修改其银行条例,定资本为2500万元,强行加入“官股”500万元,并指定其为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1928年宋子文又将交通银行总行从北京迁至上海,颁布该行条例,资本为1000万元,加入“官股”两成,即200万元,并指定其为特许的“发展全国实业银行”。这样,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就渗人了“两行”。

宋子文虽然采取了如此手段,但当时“官股”在中国银行股本中仅占五分之一,在交通银行股本中只占十分之一,就资本、信用的实力而言,中国、交通两行都超过了中央银行,宋子文对“两行”一时还难以驾驭。到30年代初期,宋子文又提出修改“两行”条例,分别予以增资。到30年代中期,“两行”中的“官股”已超过半数,宋子文直接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对交通银行也派其嫡系人物任董事长。这样,终于实现了对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控制。

1935年4月,南京政府又将原“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这时,宋子文虽然已不担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其主要职务已由孔祥熙取代,但宋在财政金融界仍发挥重要作用。从1928年中央银行的创办,到抗战初期“四行联合办事总处”的组成,无不有宋子文的汗马功劳。

中国银行宋子文就职财政部长不久,南京政府准备进行第二次北伐。1928年2月初,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通过进行北伐的决议。11日,南京政府令军事委员会及北伐全军总司令限期完成北伐。不久,蒋介石将所管辖军队改编为四个集团军:蒋嫡系为第一集团军,蒋自兼总司令。国民革命联军为第二集团军,以冯玉祥为总司令。北方国民革命军为第三集团军,以阎锡山为总司令。两湖各军为第四集团军,以李宗仁为总司令,准备共同北伐。4月,各军先后开始行动,发动了讨伐张作霖的战争。6月初,张作霖决定放弃北京,在返往沈阳途中被日军炸死。6月15日,南京政府发表宣言,宣布“军事时期将告终结”。

1928年上半年第二次北伐时,宋子文是在缺乏预算的条件下进行工作的。蒋介石要求他每5天筹集160万元,以供军事需用。在当时那种紧急情况下,宋子文没有其他办法,只有采取高压政策,强迫上海资本家筹集数百万的贷款和承购公债。

北伐军到达北京后,宋子文开始改变过去的高压政策,而采用和上海金融界、商业界、实业界头面人物合作政策。他还想结束北伐时普遍采用的那种混乱的预算程序,而施行一种事先制定的中央预算制度。

宋子文赢得资本家合作与控制预算的第一个回合,是1928年6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宋邀请了近70名全国主要的银行家、商人、工业资本家和45名省市政府的代表出席会议。它名为全国经济会议,实际上是由江浙财阀控制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商业方面的代表是江苏、浙江人。

宋子文宣布会议计划时,对过去用高压手段筹款的办法表示歉意,承认“在战争时期我们或许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去筹款”。他号召与会的头面人物与政府合作。他强调说:“除非人民能参与政府在政策上的系统阐述,没有一个政府能取得人民的信任。”“在人民参加政府的问题上,财政部并没有坐等高超的方案系统阐明。我们曾经召集过党外人士、纳税人代表对我们提出批评,进行帮助并予以指导。”宋补充说,全国经济会议的成功,“将是中国走向民主制度的一个步骤”。

在这次会议上,宋子文以财政部长的名义提出了限制军费,采用预算制度的方案。他要求年度军费不得突破1.92亿元,军队额限为50万人。会议同意了宋的提案。在宋的领导下,会议成立了五个专门常务委员会,以便在会议结束后继续工作,促使会议提案的实施。另外,在宋的鼓动下,会议中的非政府人员在虞洽卿的领导下组织了一个国民裁兵促成会,通电南京军事委员会和当时在北京的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和李宗仁,强烈要求裁军和限制军费。

紧接全国经济会议之后,宋子文又于1928年7月初在南京召开了全国财政会议。这次会议主要由中央和各省财政官员参加。宋子文在会上说:“中央及各省现有收入,皆感拮据,而两湖金融之困难,两广债务之税欠,亦为当务之急,现财政部每月须筹军费160万元,政费百余万元,尤感财穷力尽。希望到会同仁共商划一新税制度,协力实行,赞助中央,减少财政上之困难。”当时南京政府的财政状况确是困难的。在南京的所谓“国家”财政部,实际上主要税收只能取之于江浙两省,各地的新军阀都要截留他们所管辖地区的税收。宋子文希望利用全国财政会议,确定几种全国各省应交给南京政府的税收。但因出席会议的代表大部分限于江浙两省的官员,所以宋子文想要管理全国税收仍然只是个遥远的目标。但财政会议同意不久前召开的经济会议所通过的中央预算和限制军费的提案。

财政会议结束后,宋子文曾打算立即前往北京,将裁减军费和管理预算的议案提交给正在那里开会的国民党高级将领。但因国民党将领们不同意全国经济会议和财政会议的提案,宋子文推迟了行期。持反对态度的首先是蒋介石。为了强调他的反对态度,蒋强迫北京银行公会会员贷款300万元?当一位银行家表示不愿提供时,就被罚款10万元。用敲诈勒索相威胁,对蒋来说仍然是用来对付金融家的重要手段。宋子文来到北京时,因出于蒋介石等的压力,又发行了300万元的公债。看来宋子文想轻而易举地推行自己的主张是不可能的。

宋子文第二个回合的斗争,是1928年8月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国民党中央执委、候补执委及监委等共30多人,谭延恺为主席,蒋介石致开幕词。宋子文在会上提出,北伐期间他曾奉令每5天筹集160万元作为军事费用,办事亦无预算,他已经把全部重要税收都作了抵押,因此除非迅速采用他的统一税收和预算计划,中国势将很快面临破产。

宋子文提出上述警告后,即向会议提出了经济会议和财政会议通过的方案。宋的举动,得到上海金融界和商业界的支持,一百多名上海资本家组成的代表团,由虞洽卿率领到南京,在五中全会期间支持宋的建议而进行会外活动。上海商业界人士还于1928年8月6日在上海总商会大楼召开会议,决定向国民党五中全会提交一份请愿书,声明如果政府不采纳和实现全国经济会议计划,上海将不再筹集贷款。

在此情况下,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批准了“统一财政,确定预算”的提案。会后,相继成立了有宋子文参加的国家预算委员会和中央财政整理委员会,帮助统一国家财政。但是,这些做法,只是流于形式,全国预算委员会徒有其名,中央财政整理委员会也无事可做。宋子文的预算提案实际并未落实。

1929年1月,国民党高级将领在南京召开军队编遣会议。宋子文再次提出预算计划,详述1929年预期的税收,坚持把军费限制在1.92亿元以内。并提出了统一财政的三条办法:(一)中央财务上之行政须直隶于财政部,任何方面不得干涉。(二)用人权完全属中央。(三)属于中央之各项税收,各省绝对不能干涉和扣发。

编遣会议原则上同意了宋的计划,1月17日作出决议:(一)将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各集团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各总指挥及其他高级战时编制,立予取消,取消以后,即设编遣区。(二)全国现有各军队,分为六个编遣区。(三)缩编全国现有之陆军,步兵至多不得超过65个师,骑兵8个旅,炮兵16个团,工兵8个团(共计兵额约80万人,空军海军另定)。(四)各编遣区及中央直辖部队,其编留之部队至多不得超过11个师,其编制应斟酌全国收入总额之比例,务缩减军费至总收入40%止。暂定一年经常军费及预备费,为1.92亿元。

编遣会议虽然作了这样的决议,但仍是不能实现的空话。互相猜疑的气氛笼罩在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和李宗仁之间,实际上谁也没有准备编遣自己的军队。

宋子文为争取控制国家预算和财政所作的努力所以失败,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是宋在政府费用、预算控制和军费问题上始终与蒋介石及其他国民党高级将领的意见不合。宋想结束北伐时那种混乱的预算程序,施行一种事先制定的中央预算制度,以稳定南京政府的统治。但是蒋介石把军事置于压倒一切的优先地位,要国民政府的财政服从于军事。当时,蒋介石握有实权,而宋子文在国民党内的权力,其根基比较薄弱。他之所以崭露头角,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家庭的联姻关系,孙中山、蒋介石都先后成为他的姐夫和妹夫。宋子文在国民党内和军队中,从来没有一批政治上的重要支持者。这样,尽管他的主张有可取之处,也难以得到推行。

宋蔼龄跟随着孙中山先生,用她的聪明才智为孙先生的革命事业添砖加瓦。多年后的宋蔼龄或许会回想起这段难忘的时光,可她却与革命的道路背道而驰了。同时,当时的中国并不是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只要军阀割据还存在,只要国内军事形势继续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全国财政的统一是不可能的。

宋子文为缩减军费,建立国家预算所作的努力,最后都化为泡影。南京政府自成立以来,每年的支出都超过收入。如1929年收入3.34亿元,支出4.34亿元,赤字1亿。1930年收入4.84亿元,支出5.85亿元,赤字1.01亿元。1931年收入5.58亿元,支出7.75亿元,赤字2.17亿元。

为了填补巨额财政赤字,只有靠借债。南京政府收入中的借贷部分,1927年6月1日最高竟达48.6%,最低是1932年7月1日的16.8%。由于国民党政府承担了以前历届政府所欠的外债,在国际上没有恢复信誉,举借新的外债有阻力,所以贷款主要是发行在国内筹借的。南京政府的内债,仅1927年至1931年5年间,就发行了25种之多,计10.058亿元。这5年发行的内债,比北洋政府从1912年至1926年15年间发行的内债增加了一倍。

为了发行内债,宋子文采取了许多巧妙的办法。从1928年起,宋子文开始采取和上海资本家合作的政策,可以不通过强迫的手段发行公债。具体办法是以公债和库券大折扣出售给银行家,即是将债券在正式发行前抵押给银行,由银行预付债券票面值的50%现金。例如上海钱业公会所属钱庄,从1928年3月至1931年3月在13笔交易中,以1562万元的预付金购得了3060万元的债券。债券正式发行后,或者直接投放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存在银行,由这些银行根据市场价格议定最后出售价。由于有利可图,所以银行家也愿意做这种买卖。

宋氏家族和宋手下的人也参与债券投机活动。如上海七星公司,就是宋子文的弟弟宋子良、姊姊宋蔼龄以及财政部徐堪、陈行等创办的。这个公司利用和宋子文、孔祥熙的特殊关系,既可预测市场动态,又拥有大量资金,所以在公债投机中相当活跃,经常在上海市场价格上兴风作浪,把上海交易所市场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战场。

1930年,蒋介石和冯玉祥、阎锡山发生中原大战,双方投入100多万兵力,历时7个月,波及20余省。宋子文不得不将军事费用从1929年财政年度的2.1亿元增加到1931年财政年度的3.12亿元。同时期的全部支出从4.34亿增至7.14亿元。1931年债券的发行总数为4.16亿元,超过1929和1930年度相加的总数。

宋子文不但未能实现减少开支、平衡预算的计划,军费总和支出反而年年增加,加上这时公债市场已经达到饱和,推销公债难度越来越大。但宋子文仍在尽最大努力,如在推销公债会议上,以辞职相威胁和鼓励上海银行家进行疏通工作,并检讨自己未能说服蒋介石削减军费开支等等。尽管如此,人们对国民党政府公债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宋子文公债政策的基础发生了动摇。

1931年,国民党内部发生了一场政治危机。国民党元老胡汉民和蒋介石为制宪问题发生争执,胡汉民辞去立法院院长职务。蒋介石出于报复,软禁了胡汉民,从而激起了一场以广州为中心的新的反蒋运动。文职官员孙科、汪精卫、唐绍仪和陈友仁等同广州军事将领陈济棠、李宗仁联合起来,于1931年5月28日成立了广州国民政府,宣布反对蒋介石。广州政府扣留了两广的关税,宋子文的财源更加拮据,也更加削弱了公债的可靠性。向来易于受政治风向影响的上海公债交易的市价开始下跌。

宋子文的公债政策成为南京和广州之间的一个重要争端。广州政府称“南京政府视发行公债如家常便饭……宋子文上台后,南京政府发行公债,其惟一用途,就是供蒋介石穷兵黩武之用。”广州方面还攻击宋使用公债的隐秘,认为他把财政收入“一部分充当军饷,一部分购买枪械,一部分收买军队,一部分则落人蒋介石和宋子文的私囊。”同时,与广州方面有联系的《民众论坛》也对宋进行攻击,称宋子文掌管财政是“南京政府恶政的例证”。该杂志社说宋子文大打折扣和高息发行公债,以超过9.55亿元的政府债券只换取4亿元的收入。南京集团一步一步地破坏了财政系统的基础。

南京政府和广州派关系的继续恶化,使中国重新处于一场内战的边缘。不久因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九一八事变,双方才得以和解。

九一八事变后,严重的民族危机又使公债行情急剧下跌。九一八事变后的6天之内,上海5种主要公债的行情平均下跌至不足票面价值的60%,到1931年底至票面价值的一半。日本侵略东北,不仅给南京政府提出了军事和政治问题,也同时损害了南京政府的财政。原来由东北供给的张学良军队,撤退至河北、山东后,成为南京政府和宋子文的负担,为了摆脱困境,1932年2月,宋子文致电各省军事长官不得截留税收,严令各项费用由中央政府发放。他又公布了一个厉行节约的计划:政府人员的薪水,从部长到士兵,大事削减,各级政府禁止浪费。但这些也不过是空喊喊口号而已。2月18日,宋又在上海和50多家银行界头面人物讨论整理公债计划。按照这个计划,几乎所有公债的利率均减至年息6厘。各地持券人虽然不满,但出于压力,最后只得表示接受。

整理公债是宋子文的一大胜利。南京政府在第一年就省下近1亿元的公款利率付款。但持券人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上海公债市场于1932年1月25日关闭,直到5月2日才重新开市。公债市场重新开市时,重要公债仍在票面价值的40%至55%之间进行交易。

1932年7月,宋子文曾以自己的信誉向银行界担保,4年内不再发行公债,国民党政府的收入改为直接向银行借款。1933年会计年度借款总值约为9000万元,这个数目超过了过去4年会计年度中的数目。宋子文所以能够借到这些款数,是因为他手中握有一张王牌。一年前,1931年8月1日,南京政府曾颁布了一种新税制,即征收银行发行准备金的税制。这个税法规定,银行发行钞票,60%为现金准备。40%为保证准备。保证准备金要抽收2.5%的税,等于所有的钞票每年要抽1%的税。这种税制遭到银行家的强烈反对,加上政局不稳,在1931年拖延下来。1932年8月,宋子文再次提出钞票发行税,并和银行家商定为300万元。《上海晚报》报道说,宋提出发行税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这300万元,而是用来压迫银行家给政府更多的贷款。所以,宋才答应4年内不再发行公债。

宋子文讲的仍是一句空话。1933年,由于蒋介石调动数十万军队对革命根据地进行大规模“围剿”,军费猛增。1932年7月开始的会计年度,军费每月平均2670万元。到1933年7月开始的会计年度,平均月需3100万元。1933年中政府赤字每月增至1000万元。所以,从1933年2月起,宋子文又开始重新发行公债。他原保证4年内不发行公债,实际上只不过一年时间。宋子文企图通过滥发公债,解救南京政府的财政危机,这无异于饮鸩止渴。

宋子文任财政部长后,在改革税制,成立中央银行,提出国家预算方案和发行巨额公债的同时,还施行了一项重要政策,即废两改元。废两改元是统一货币发行权,垄断整个金融的主要步骤。

所谓废两改元,就是废除银两,改用银元。中国原来使用白银货币,其单位为两。称量银两的衡器为“平”。清代国库所有的“平”称为“库平”。一两等于37.3125克。废两改元前,中图各地使用的银两单位,主要有海关两、库平两、规元两3种。自16世纪以来,外国银元开始流入中国。鸦片战争后,在通商口岸已流行西班牙、墨西哥、英国、香港和美国贸易银元。原有的银两标准概不一致,新进的银元重量也有差别。银两与银元之间的折算称为洋厘。通常1银元折合7钱左右银两,依市场上银元与银两的多少而浮动。1882年吉林机器局首铸银元,1889年广东亦设局铸造,其后各省仿之。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铸造袁世凯头像银币,重7钱2分,通行全国,起过主币作用。但市场上仍是银两、银元并用,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向国民党政府提出《统一国币应先实行废两改元案》,其意见是“我国货币之紊乱,至今日已达极点”,“自民国建立以来,银元需要既繁,流通亦广”,“现元宝数量又如此之少,实无沿用银两之必要”,请求废两改元,“积极实行,以立我国币制之基础”。

这一提案经宋子文主持的财政部审议,认为事关“统一币制,整理财政之重要问题”,惟当时本位银币的铸造尚有问题,要“上海造币厂克日筹备开工,尽量鼓铸,预计每日可铸八十万元”,以期达到“现金既充,民用既习,废两自易”。此外,还有本位银币的成色及重量和本位银币与银两的换算率两个重大问题,也一时不能解决。

1932年上半年,内地银元大量流人上海,达5446万元。比之以往,增加很快。一般舆论也认为废两改元时不可失。上海工商界的代表也致电国民政府,表示:“对于废两改元之原则莫不一致赞同,切盼实现”。因此,废两改元的条件渐趋成熟。

1932年7月7日,宋子文在上海召开银行界会议,讨论废两改元问题。宋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废两改元之原则:(一)废除银两,完全采用银元,以统一币制。(二)采用银元制度时,旧铸银元仍照旧使用。(三)每元法价重量决定后,即开始铸造新币。上海钱庄闻讯后,即召开会议,并致函财政部,表示原则上同意废两改元,但需假以时日,不应操之过急。7月22日,宋子文决定组织废两改元研究会,由中央银行副总裁陈健庵为主任委员,任命贝淞荪、胡笔江、刘鸿生及洋人凯末、麦照特、雷祺为委员,就废两改元之事进行专门研究。

锋其及敛,只有那锐力的眼光突现,好像所有的智慧都在那目光中凝炼。1933年3月1日,宋子文发布《废两改元令》,指出“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台银币1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年3月10起施行。”上海从3月10日起,各行各业的交易往来,一律改用银币计算,各种行市改标银元单位。

继上海废两改元之后,国民党政府又于1933年4月5日和6日,先后发布废两改元的布告和训令,规定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在这天以前原订以银两为付收的,在上海应以规元银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如在上海以外各地方,应按4月5日申汇银行,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在这天以后新立契约票据与公私款项的收付,及一切交易仍用银两的,在法律上无效。至持有银两者依照《银行本位币铸造条例》的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为铸造银币,或就地送交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用。

在宣布废两改元之前,预先于3月8日公布了《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其主要内容是:“银本位之铸造专属于中央造币厂。银本位定名日元。总重26.6971公分,银88%,铜12%,即含纯银23.493448公分。”“银本位币1元等于100分,1分等于10厘”等等。

宋子文为使废两改元顺利实现,还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财政部委托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代为兑换银币。中央造币厂得铸厂条,以适应市面巨额款项收付之用。第二,对各行庄宝银进行登记及兑换。至当年12月15日,登记宝银总计14621万两,即按成开兑。至1934年7月,共兑进宝银2794万两,兑出新币3907万元。第三,撤销炉房公估局。第四,经财政部批准,暂时设立冶金小炉,将碎杂银冶炼成银饼,送到中央银行估价兑换。

从1933年3月1日起,国民党中央造币厂开始铸造银币,银币正面为孙中山半身像,背面为帆船图案,俗称“孙头”或船洋。

中央造币厂一经成立,就由美国“造币专家”葛来德担任顾问,成立中央造币厂审查委员会,审查铸币的重量和成色。计1933年3月至12月铸2806万枚,1934年铸7096万枚,1935年上半年铸3356万枚。自1933年3月至1935年6月铸13258万枚。1935年下半年实行法币政策后,未再铸造,改印纸币。

宋子文推行的废两改元,曾对近代中国产生过重大影响。旧中国行使的银两,是一种落后的货币制度。银两不仅有实银虚银之分,各地重量、成色以及秤砝、单位上都有很大差别,难以互相流通。因此,银两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在省际之间,都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作用,对商品流通和人们生活极为不便。宋子文推行废两改元,去掉了这些弊端,所以它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币制改革。废两之后,银元占领市场。银元无论形状、重量和成色,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比较一致的规范,流通行使较为方便。

宋子文推行废两改元,客观上起了统一货币、发展经济和便利人民的作用,并扩大了中央银行活动的规模和机能,有利于中央银行纸币的推行,为1935年实行法币制度奠定了基础。

废两改元虽然有这些积极作用,但它有局限性。当时世界多数国家实行的是金本位制,有的国家如英、美连金本位制也放弃了,而废两改元仍然是银本位制。中国不是产银国,而是用银国。因此,中国的货币权仍被帝国主义所控制。

对抗日的积极响应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九一八事变后,宋子文表现出抗日的积极性。

他支持蒋介石依赖国联调停,解决东北问题的主张。他将税警团归19路军指挥,参加淞沪抗战。他联合孙科等人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上提出议案,要求“将军队集中于热河、察哈尔和河北地区,以抵抗侵犯中国领土的敌军”,“如有可能,军队进入满洲,收复失地”。他与张学良一起拟定了热河抗战方案。

他试图通过欧美的援助,制定一个关于促进中国经济、削弱日本在中国经济力量的计划。

日本公开进行“倒宋”活动。日本驻华公使有吉明一再警告蒋介石和汪精卫,宋子文必须免职。

宋子文能坚持下去吗?

20世纪30年代初,中日关系日趋紧张。东北易帜后,日本帝国主义积极准备俟机再起,以武力侵占东北,迫使南京政府完全屈服,进而将英美势力驱逐出中国,以达到其称霸远东的目的。

宋子文身为南京政府要员,虽然看到了日本侵略的潜在危机,但又认为远东趋势尚未发生变化,尚能以英美的力量牵制日本,因而对现实危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宋对蒋介石1931年8月16日电张学良“不论日本军队此后如何在东北寻衅,我方不予抵抗,力避冲突”的政策也未持异议。正是由于南京政府的这种妥协退让政策,才使日本敢于发动九一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后,宋子文支持蒋介石在外交上不屈服,依赖国联,解决东北问题的主张。九一八事变发生时,正值国联在日内瓦召开第12届年会。9月19日,南京政府致电中国驻国联代表施肇基,谓中国政府请求国联“立即并且有效的依照《盟约》条款,取适当之措施,使日军退出占领区域”,中国政府决定服从国联“关于此事所为之任何决定”。又电令驻美代办容揆,告诸美国政府。又电令其他驻签订《非战公约》各国使馆,告知所驻国家政府。

10月,南京政府成立对日交涉特种外交委员会,宋子文任“外委会”副会长。为了研究对日办法,宋于10月14日首次召集“外委会”委员顾维钧、颜惠庆等开会。会上,顾维钧提出:我方可由施代表要求即时撤兵为原则上赞成(日方)提案之交换条件。惟声明对于将来日本提出之大纲条件有关我国主权者,保留修改或反对之权。”对这样一个提案,宋子文也不敢作出决定。

30年代的宋子文10月15日,宋子文邀请蒋介石、戴传贤(外委会会长)、顾维钧等在宋寓续商应付办法。此时已得悉国联理事会主席白里安拟就了解决中日问题的三条办法,即日军退出被占领区,派中立国文武人员监视撤兵,俟上两点实施后两国直接谈判。这次会议,因有了国联的意见,加上蒋介石到会,宋子文心里才算有了底。

10月17日,外委会议定对日提案关纲预备方案:由国联监视之下,日兵退出占领区,中日将来一切交涉必须在国联照拂之下进行。交涉地点在日内瓦或欧美各地,中日将来一切交涉必须在国际公约原则——尊重中国领土行政之完整、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为维持东亚和平计,不得用武力行使国策下进行。日本必须负此次出兵责任,无论日本提出任何条件,中国皆有保留修正及另自提案之权。这项预备方案中,强调“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实际是为了满足英美特别是美国的需要,借英美的力量压制日本。不久,在国联理事会上得以通过。

南京政府认为“国联结果,道德上固属胜利,实际成为僵局”,因而对时局备感忧虑。因此,宋子文于10月25日再次邀请外委会委员顾维钧、颜惠庆、邵元冲、孔祥熙等商议对策。这次会议决定先发宣言,声明相信“日本尊重世界公意,于11月16日前将军队撤尽,俾其他问题可循序进行”,以留与日接洽余地。 6CA5CxjgO/9S3Ly4ZGrCrBbFnqVXTLRJgK+HVyztDJmWcpq6RSKT2k60xU6Lql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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