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读书的岁月
在奥尔巴尼到纽约大约一半的路程,赫得逊河流人狭窄的航道,稍向左拐,然后继续慢悠悠地流向大西洋。河湾东面,有一条铁路和一条侧轨。一条土路从侧轨爬上陡坡,穿过茂密的树林,通到一片略有起伏的高原。高原俯瞰着河水浩浩荡荡地向南流去,在它的一个小山丘上,至今还有一座宽敞的宅第,房顶上有一个眺望大海的平台,房子正面配有一个长长的带栏杆的门廊。
在1882年,这幢房仅有正中的部分,还没有现在的两翼——中楼很宽敞,有护墙板、百叶窗和狭长的阳台。这年1月30日,晨曦初露,天气阴冷,寒风呼啸,即将下雪。房子里弥漫着紧张焦急的气氛。仆人们东奔西跑,非常繁忙,厨房里几把水壶正在冒着蒸气。全家都聚精会神地关注着躺在楼上小房间里的女主人。当晚,就在这间房里,萨拉·德拉诺·罗斯福经过长时间的痛苦挣扎,在医生使用了大量麻醉剂后,终于分娩了。那天夜间,她的丈夫詹姆斯在他的日记本上写道:“8点3刻,我的萨莉生下一个胖胖的男孩,非常可爱,体重十磅,不算衣服。”
罗斯福刚出生时,他的未来发展有多种可能性。在他的祖先身上,如上所述的那些个性种子已经在航海、发家致富和赢得社会地位方面显示出来。在下一代,这些个性种子将在赢得选票和维护权力的活动中呈现出来。种子已经有了,那么土壤又如何呢?富兰克林所处的第一个环境是由詹姆斯·罗斯福和萨拉·罗斯福创造的,而他们本身又受到罗斯福和德拉诺这两个家族先代所创造的环境的影响。罗斯福的政治个性和力量是否在这种土壤里开始形成的呢?
詹姆斯·罗斯福1847年毕业于联邦学院,四年后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完成学业。他稳步地进入法官和商人的行列。只有一次,他的情况显然是个例外:青年时代,他和一位游方牧师徒步在意大利旅行。他们参加了加里波迪加里波迪的军队,穿上了红色上衣,在军队里呆了一两个月,然后又继续徒步旅行。詹姆斯通过他母亲家的关系从事煤矿和运输业。他最后当上了德拉韦尔和赫得逊运河公司的副董事长,几家较小的运输企业的董事长和其他一些公司的董事。德拉韦尔和赫得逊运河公司的大部分收益都是来自对无烟煤的开采所进行的巨额投资。这些活动给詹姆斯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使他能够在海德公园维持他那个开支浩大却又朴素无华的家。
但是,詹姆斯并不满足于当铁路公司的董事长。他三次在金钱和权力上押了很大的赌注,三次都赌输了。他协助兴办了一家巨大的烟煤联合企业,但在1873年的经济恐慌中又蒙受了重大的损失。结果,詹姆斯·罗斯福和他的伙伴们由于股东们投票反对而失去了控制权。他和其他一些资本家企图建立一个控股公司,以便控制南方的一个庞大的铁路运输网,但这一冒险事业也以失败告终。他帮助组织了一家公司,准备开凿一条横贯尼加拉瓜的运河。他努力促使国会和克利夫兰总统批准了合股经营法案,筹集了六百万元,并且已经使这一工程开工。然而,1893年的大萧条又把这笔资金吞没了。
据传詹姆斯的这些倒霉的投资活动使得他的儿子永远对那些成功的企业家和投机商产生反感。这种说法不大可靠。因为,罗斯福在他的大半生中没有对发财的人表示过任何敌意。他似乎把他祖先的不幸当作笑料。而且,詹姆斯不愿让他遭受的挫折打扰他的整个家庭。他有惊人的能力,善于把他的生活截然分成若干互不影响的部分。他可以从海德公园庄园的宁静环境从容地进入乱哄哄的商业世界,然后又回去过平静的生活。在以后的岁月里,他的儿子每当自己投身于大胆的政治冒险的时候,总以眷恋的目光朝着他的家望去。
虽然詹姆斯和萨拉是第六代的表亲,但他们直到1880年才在西奥多·罗斯福家族在纽约市的家里初次会面。那时詹姆斯已经五十二岁。他的第一个妻子已在四年前故去。詹姆斯和前妻的独子詹姆斯·罗斯福·罗斯福时年二十六岁,与萨拉的年龄相同。他和一位名叫阿斯特的女子结了婚,对于他将来准备当运动家、受托管理人、慈善家和低级外交官各种生涯来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萨拉身材修长,仪态大方,容貌秀丽,出身于上流社会。她在少女时代曾乘横帆船前往香港,在国外受过教育,并且出入于纽约、波士顿、伦敦和巴黎等地的社交场所。萨拉不由自主地对这位鳏夫温文尔雅的态度和真挚的愉快性情十分倾倒。她的父亲了解詹姆斯,并且也喜欢这位和他一道经商的老伙伴,但他认为,对他的女儿来说,詹姆斯的年龄未免太大了。萨拉打消了父亲的疑议。1880年10月,詹姆斯·罗斯福和萨拉·德拉诺终于结婚了。他们在国外旅行很久,然后退居到詹姆斯的海德公园庄园。
人们一直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心理学掮客”——它是塑造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人生观的主要经纪人。既然如此,那么詹姆斯·罗斯福和萨拉·罗斯福,不论是处心积虑或者出于偶然,是否给他们的儿子创造了一个环境,来培养他对政治的兴趣呢?人们找不到任何这样的证据。罗斯福所处的环境不是一个充满着妒忌、野心和权力欲的世界,而是一个靠仁慈持家的世界。在这个世界,由三人组成的那个紧密的小家庭高高在上,社会等级的分界线把他们同保姆和家庭女教师分割开来,然后又把这些人同里面的女仆和厨师,进而再把他们同外面的马僮和雇工分割开来。这个世界充满着海水的奔腾澎湃声。萨拉当初前往中国,在漫长的航行途中学会了水手歌曲,海水声就是从她演奏的这些歌曲中传出来的。而且,在这个世界里,人们的眼界开阔,巴黎、伦敦和瑙海姆都是熟悉的地方,几乎每年必去。从社交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它以同样厌恶的目光注视着波基普西的那些争吵不休的爱尔兰政客、海德公园的那些吝啬的商人和新兴的游览胜地的那些庸俗的百万富翁。这个世界在美国的过去历史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它除了希望保住赫得逊河畔的庄园,过优裕舒适的生活以外,对将来毫无所求。
萨拉竭尽一切可能要把她的儿子长期留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富兰克林在萨拉的密切看管下开始在家里接受正式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教育从未超越家庭的范围。詹姆斯对海德公园的公立小学有很浓厚的兴趣。但是,萨拉很可能始终没有想到要把富兰克林送到那里去上学。孩子有一年夏天到一所德国民族学校上学,这才算尝到一点小学的滋味。他的母亲认为这“很有趣”,但不大相信他学到了很多知识,富兰克林似乎很喜欢和他称作“许多小米老鼠们”的同学们一起上学。
萨拉自己对孩子进行了启蒙教育。他六岁时,在附近他父母的朋友家里进了一个由一位德国家庭女教师主持的幼儿班。以后家庭女教师和私人教师又不断地被请到家里来。其中有一位珍妮·桑多斯小姐具有社会正义感,很可能对孩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她主要是教富兰克林学习拉丁文、法文、德文、书法和算术,也教一点欧洲史。萨拉对她儿子的教育仍然严加管束,家庭女教师如不按照她的意愿进行教学,就会被辞退。
但是,富兰克林不能永远在家里上学。萨拉很久以前就为他将来离家求学作好了安排。她和詹姆斯在儿子出生后的第二年,曾到马萨诸塞州的格罗顿访友。格罗顿是一个位于波士顿西北四十英里的小城镇。他们的朋友们曾把附近的土地捐赠给一位名叫恩迪科特·皮博迪的牧师,由他为男孩子办一所学校。皮博迪的办学思想引起了萨拉的兴趣。他坚决主张学校规模要小,就像一个大家庭,由他本人来作家长。校长和董事们,包括费利普斯·布鲁克斯、威廉·劳伦斯和皮尔尼特·摩根等人在内,都出身于显赫的名门望族。
萨拉紧紧守住他的儿子直到他十四岁。尽管皮博迪只愿接受准备学习六年的孩子而不收插班生,富兰克林还是从三年级开始入学。他的海德公园邻居埃德蒙·罗杰斯和他一起入学。他的侄子塔迪·罗斯福——詹姆斯和他第一个妻子的孙子——比他高一级。1896年9月,詹姆斯·罗斯福夫妇把他们的儿子送到格罗顿学校后,萨拉在日记中悲伤地写道:“和我们亲爱的孩子分别,真不容易,詹姆斯和我为此感到非常难过。”
这个十四岁的孩子在这里所经受的,如果说不是一次危机的话,也是一次真正的考验。他很晚才离开母亲的庇护,走出家门。过去,他在海德公园一直是大家关注的中心,甚至可以说是宠爱的主要对象。现在他只不过是一百一十名孩子之一。过去,他享有许多舒适的生活条件。现在他住在一间小卧室里,过着几乎是僧侣的生活,房门口挂着一块布帘,在皂石洗涤槽里用铁皮脸盆洗漱。在家里,生活节奏由他自己掌握。现在他必须遵照严格规定的日程度过一天,从早晨进教室开始到晚间上自习,必须准时,不得有误。
每一个新来的孩子在格罗顿都面临这样的问题,但是富兰克林还有别的问题。他到三年级这一班,必须冲破同学们为“新来的孩子们”设下的森严壁垒。他说话还带一点英国腔调。他有一个年龄比他大的侄子,这也招致了麻烦。大家很快就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富兰克林叔叔”。更糟的是,塔迪是一个“有点古怪的孩子”,这个坏名声会很快扩散到他的亲戚身上。总之,富兰克林有点不太正统,这在格罗顿可能遭到年纪大一点的孩子们的严厉惩罚。一种惩罚手段叫做“皮靴箱”,就是先叫受罚者弯下身来,然后强行把他推进一个小柜子,让他呆在里面。另一种惩罚叫做“灌水”,也得到了教师的许可,办法是在自习时间,由若干名六年级学生叫出犯规者的名字,随即把这个吓得发抖的孩子拉到附近的盥洗室,强迫他脸朝上屈身躺在水槽上面,然后把一盆盆的水倒到他的脸上和喉咙里,直到他饱尝将要淹死的滋味方才罢休。
但是,富兰克林既没有被关进“皮靴箱”,也没有被灌过水,而且第二年还获得了“严格守时奖”。老师们很少给他记下品行不良的罚点,而事实上,当他确实被评为品行不良时,他感到宽慰,“因为大家以前认为我缺乏格罗顿学校的精神”。如果有人叫他“富兰克林叔叔”,“我倒宁愿当富兰克林叔叔,而不愿当罗西侄儿,可是,他们正是这样称呼塔迪的!”富兰克林很快就和占统治地位的大多数学生站在一起,而不与少数几个造反派为伍。他有点瞧不起那些刚到校的“新孩子”。他在信中津津有味地写道,“那个叫比德尔(蒙邱尔)的孩子既蠢笨又冒失。同学已经让他尝过一次‘皮靴箱’的滋味了,有好几次还威胁说要给他‘灌水’哩。”
富兰克林从容不迫地适应了新的环境。如果说在这种适应能力的后面还隐藏着紧张不安的心情,那么,在他和父母闲话家常的信中却没有反映出来。他在第一封家信中写道:“我的心情和身体都很好。”他的一举一动完全符合格罗顿学校的传统习惯:他参加校内足球比赛,所在的球队由十一人组成,在校内是第四流的。他忍受着多次擦伤、碰伤和软组织撕裂,可是情绪仍然很高。给学校足球代表队当啦啦队,喊哑了嗓子,参加唱诗班,搞一些小恶作剧,批评伙食不佳,还向家里要好吃的东西。皮博迪向他的父母报告说,“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聪明和诚实的学生,也是个好孩子。”
他能够顺利地完成从家庭到学校的过渡,是什么原因呢?部分在于富兰克林发现自己是与那些与他有着相同的社会经济阶层的孩子们生活在一起,这个阶层是他在海德公园就熟知的。他只是换了个地方,而社会圈子却没有变化。在他班里的其他孩子中,九个来自纽约市,七个来自波士顿,两个来自费城。布莱格登、查德威克、格里诺、皮博迪、拉姆斯福德、塞耶——他班里的这些姓氏,包括他自己的,都属于聚居在东海岸或靠近东海岸的几个中心城市的有社会地位的家庭。据一位权威人士说,早些年对格罗顿学校的班级作过随意的抽样调查,它表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都出身于列入社会名人录的家庭。
另一个原因在于校长。毋庸置疑,皮博迪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富兰克林父亲的替身。当时,他的父亲已年逾七旬,而且多病。这位杰出的校长似乎用自己的人格在每一个格罗顿学生身上打下了烙印,在年轻的罗斯福身上打下的烙印并不是最少的。
皮博迪身材高大,精力充沛,朴实单纯。他有一头金发和运动员的骨架。富兰克林来到格罗顿的时候,皮博迪三十九岁。他讲课单调呆板,布道索然无味。他对于智力活动,不论是宗教性的或者非宗教性的,都不感兴趣。他是一个独断独行的人,有一副令人生畏的“神态”,可以把最傲慢自负的孩子制服。艾夫里尔—哈里曼有一次曾对他的父亲说:“如果他不是这样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他准是一个大恶霸。”有一次,一个桀骜不驯的学生当着全体同学的面说校长办事不公,他给那个学生记了六个品行不良的罚点并且告诉他,“服从高于一切。”皮博迪相信宗教、品格、体育和学业,而它们的重要性似乎依次排列。按照他的传记作者的说法,“正像同学们一样,他对足球运动员要比对非足球运动员本能地产生更大的信任。”他和他的先辈们一样也反对享乐,禁止学生在星期日溜冰。在格罗顿学校的毕业生离开他的宗教约束以后很久,他还责备他们在伦理道德方面的失检之处。
但是,皮博迪的极大美德超过他的缺点。他的献身精神和充满热情的性格使全校师生受到了感化。他十分明确他的教育目的所在。那就是他训话中所说的培养出“果断的基督教性格,不但重视智力发展,而且重视道德和体力方面的发展”。他本人就是这些目标的化身。他身着蓝色西服,上浆的领口打着白领结,步履矫健地巡视各个教室,或劲头十足地参加学生的各种比赛。他支配着校园的一切,在他身上体现了他所笃信的光辉的基督教教义。学生对他既爱戴又畏惧,所以不敢放肆。一位校友在其他方面对校长颇有微词,但却说学生从皮博迪身上学到了决心和无畏。
罗斯福需要这样的榜样。尽管他从容地从海德公园的生活过渡到格罗顿的学生生活,但有时仍有不安全感,对自己在格罗顿的生活缺乏信心。他时常担心考试会不及格。他写了一篇故事投给校刊,在家信中写道:“我的稿件几乎没有被接受的希望。”
实际上,富兰克林偶尔产生的这种力不从心的感觉不是没有原因的。他在许多方面都感到自己不能胜任。尽管幼年在家中接受过家庭教师的极好的教导,而且口齿伶俐,但在格罗顿学校的最初几年,各科成绩平均为C(D为不及格),以后几年他也只把成绩勉强地提高到B。他积极参加足球、垒球、曲棍球、高尔夫球、网球等各种球类活动——皮博迪要求全体学生参加集体体育活动,而对个人体育活动,只是勉强地予以容忍——但他除了“踢高球”以外,在其他方面都毫不出色。他踢高球在学校创造了记录,其所以引人注意只是因为他成功地跃身踢中离地七英尺多的高球,结果身体落地时摔痛了左半身和左臂。这也说明富兰克林为了在某个方面出人头地,是会全力以赴的。
富兰克林在格罗顿的生活遵循着严格不变的程序:上午是祈祷和上课,下午参加体育活动,晚间又是祈祷和自习,最后学生们换上伊顿公学式的硬领蓝色服装、浅口无带皮鞋,列队从皮博迪身边走过,和他握手,互道晚安。秋季有足球赛,大家高兴极了。随后,圣诞节来临,校长的父亲给学生们朗读狄更斯的《圣诞节颂歌》,这使他们终生难忘。冬季,下午的时光短促,他们乘雪橇滑坡、坐雪橇滑行、穿雪屐滑雪。随着春季的到来,他们便去划船、游泳、打高尔夫球、为参加阵亡将士纪念日的游行而进行操练。格罗顿学校全神贯注地忙于这些日常活动,对外部世界毫不关心。然而,1898年发生的那些激动人心的事件犹如晴天霹雳,震撼了格罗顿。富兰克林因为美西战争而异常激动。他和两名同学确实曾经打算乘卖馅饼的小贩的货车从格罗顿逃走,入伍当兵。但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却因患猩红热而不光彩地病倒了。
格罗顿有位校友后来回忆说,一到假期,学生们对学校那种与世隔绝的、修道院式的生活作出的反应,就像上岸度假的水手那样。但富兰克林并不如此。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以表明他有越轨行为,甚至连调皮的事也没有。在短暂的假期里,他兴高采烈地重新投入海德公园的生活。夏季,他通常是在坎波贝洛度假,最大的乐趣就是驾着他父亲赠给他的那艘二十一英尺长的帆船“新月”号出游。他那时对女孩子还没有露出有多大兴趣。他充分遵守社交礼节,可是又花费许多时间去躲避一些被他叫做“讨厌鬼”或“庞然大物”的女孩子。
罗斯福在格罗顿的四年学业结束了,他显得比以前更加成熟和自信。他从妈妈那儿获得了更多的独立,过去她是经常来学校看他的。他的学业也有所进步,而且当上了宿舍长和九人垒球队干事。有些同学认为他自以为是,好与人争吵,有些同学却很喜欢他。有一位同学记得他有“灰色的眼睛,冷静、沉着、聪明”,脸上挂着“最热情的、最友好的和充分体谅别人的微笑”。但是,有证据表明罗斯福并不认为他在格罗顿一帆风顺。他并未取得高年级级长这个人人想干的职位。对于校长出自“偏爱”而选中了别人,他感到气愤。他在高年级仍然庇护“新来的孩子”,但他自己却是个身材瘦长、戴着夹鼻眼镜、牙齿上装着矫形的钢丝套的小伙子。
校长在很多年以后将他的情况概括如下:“他是个文静的、令人满意的学生,智力高于一般同学,在班上有一定地位,但并非出类拔萃。在体育运动方面,由于身体十分瘦弱,没有取得什么成就,我们都喜欢他。”
显而易见,罗斯福希望在哈佛取得成功。这种抱负的根源何在呢?毫无疑问,一般地说,这多半是由于他急切地希望赢得同学们的尊重,而从特殊意义上来说,则是由于热衷于赢得社会名流的尊重。罗斯福在大学时期是个喜欢参加各种团体的人。但是有些团体,人们不能要求参加——而是应邀参加。
罗斯福在哈佛遇到那种俱乐部,对入会者的限制在全国也是最严格的。二年级学生首先要由“麦片糊”俱乐部加以筛选,首批当选者享有特殊的社交地位。然后是真正的考验——看是否能被选进一个“最终的”俱乐部。
哈佛的各个分会一度曾附属于一些全国性的团体,因此,它们没有和俄亥俄州及其以西的各地方团体建立关系,并且乐意放弃它们的许可证。这些分会就成为将哈佛大学与波士顿社会直接连结起来的桥梁。这些团体表面上颇有虚名,但几乎没有开展任何重要的活动。重要的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参加它们,而不是要在其中积极开展活动。
富兰克林兴高采烈地进入社交界。他在得知自己已被一个二年级俱乐部选中后写信回家说:“我快要忙死了,但我仍然感到很高兴。”作为罗斯福家族的一员和格罗顿的毕业生,他几乎有把握参加一个最终的俱乐部。但究竟参加哪一个呢?在这些五花八门的俱乐部之中,首屈一指的是波斯利恩俱乐部。许多年前这个俱乐部曾吸取过他的堂叔西奥多。富兰克林参加了一个名叫“飞球”的高级俱乐部,但却被波斯利恩俱乐部拒之门外。据埃莉诺·罗斯福说,这个打击使富兰克林多少产生了一种自卑感。他的另一位亲戚说,这也是他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关于这一点,各种说法证明是互相矛盾的,但有一个事实则是肯定无疑的:对于年轻的罗斯福来说,他是否被社交界所承认,则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罗斯福也要把时间用于学习方面。他学文科。他的课程有英国文学和法国文学、拉丁文、地质学、古生物学、美术和演讲术。但他把精力集中在社会科学上面,选修了十几门历史课和几门与政治学和经济学有关的课程。这些课程有欧洲史、英国史、美国史、美国政府、立宪政治、美国立法倾向、国际法、货币法规以及有关运输、金融和企业的经济学课程。与在格罗顿时一样,他依然是一名中等学生,成绩平平,达到“体面的及格”水平。然而,由于他在格罗顿学校时已经预修过几门课程,因此用了三年时间就具备了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第四年,他仍留在哈佛,编辑《校旗报》,同时正式升入研究院。但他并不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因此,未被授予大学硕士学位。
在他大学年代的大部分时间内,他时常和母亲会面。詹姆斯·罗斯福因患心脏病,经过长期的挣扎,在他的儿子刚进大学那年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萨拉后来说:“在他离开我以后,我简直不知道我该怎样活下去。”她勉强在海德公园孤独地度过了一个冬天。然后,她在波士顿距离儿子只有几英里的地方,找到了一套公寓。富兰克林和她的关系亲密而不拘谨。他机智地和充满深情地对待她,并且作出勇敢的努力担负起海德公园和坎波贝洛的一些责任。夏天,他有许多时间和妈妈在一起,像以往那样过得自由自在。在他念完大学一、二年级以后,都去欧洲旅行一次,到挪威海岸、德国、瑞士、法国和英国游览。除了这些旅行以外,他还剩有时间打高尔夫球和网球,在坎波贝洛荡舟。
罗斯福在哈佛大学参加的活动涉及许多领域。他采纳了波士顿一位售书商的建议开始藏书,起初收藏一般有关美国的书籍,逐渐把内容的范围缩小到“船舶”,最后只限于美国军舰。他作了“飞球”俱乐部的图书室负责人,但任务很轻松。他仍然从事慈善活动,有时在波士顿的一个俱乐部给穷孩子们上课。他甚至在一次足球比赛时指挥啦啦队,不过,他“感到在几千名兴致勃勃的观众面前手舞足蹈,好像是个大傻瓜似的”。但是,他的大部分大学生活可以归纳成他给母亲的信中的这样一句话:“……念一点书,有时骑骑马,有时也参加一些社交聚会。”
在罗斯福毕业于哈佛的半个世纪以前,两位美国总统的后裔亨利·亚当斯曾经在那里学习过。亚当斯后来说,当年的哈佛是一所具有宽容精神和自由主义色彩的学府,它把青年们培养成高尚体面的公民,然后输送到社会上去。但是,“它从未企图培养出公众领袖。……它传授的知识有限,而且,连这一点知识也没有教好。但它却使学生们思想开阔,毫无偏见,对事实不甚了了,但却温良顺从。”自从亚当斯在哈佛学习的时代以来,特别是在查尔斯·W·埃利奥特任校长期间,学校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亚当斯的话贴切地说明了哈佛对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影响。
第二章 幸福的家庭生活
从表面上看,似乎找不出比罗斯福和埃莉诺更不相同的两位年轻人了。
罗斯福潇洒英俊,热情奔放,信心十足地去迎接生活。而埃莉诺却不轻易流露自己的感情,自谓是一只“丑小鸭”。罗斯福喜欢跳舞,穿着入时,是个很得女士欢心的人。埃莉诺严肃到了没有幽默感的程度,似乎命中注定要过独身生活。
1902年夏天,他们再次相识。这次相识后来发展成为爱情。
在沿着赫德逊河岸疾驰的纽约中心铁路公司的一列火车上,当罗斯福走过一节车厢时,看见一位身材修长的姑娘独自坐着。他认出那是他的一位远房堂妹。
他止步同她攀谈。埃莉诺告诉他,她在英国上了三年学,刚刚回来,现在是到海德公园村北面的蒂沃利的外婆的庄园去消夏。罗斯福很喜欢跟她交谈。他邀请埃莉诺到隔壁一节豪华的客车里去见见他母亲。萨拉·罗斯福使这位姑娘看呆了。尽管她丈夫过世已有一年半了,她却仍穿着单调的黑色寡妇服装,戴着长长的面罩。这装束惊人地突出了她那优雅的美。
这次偶然相遇之后,富兰克林和埃莉诺常常在河边的乡间宅第或纽约市内举行的宴会或舞会上相见。他觉得自己慢慢被她吸引了。毋庸置疑,她的一部分吸引力在于她是美国总统的侄女。但她本人也很聪明,长相也不无动人之处。她体态优美,满头金发,两眼炯炯有神。
埃莉诺的名字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罗斯福的日记中。有一次他同母亲一起到纽约买圣诞用品时,他悄悄溜走,“同埃莉诺一起喝茶”去了。
在交往中,埃莉诺丰富的历史知识,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精辟的见解,令罗斯福倾倒。她是同一阶层的妇女中罕见的姑娘。她带着无限热情和憧憬,朴素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为不幸的人,如黑人、贫苦人、犹太人、妇女,争取公道的待遇。
埃莉诺是个有政治头脑的女性。在这点上她深深地吸引着罗斯福。他们有了很多的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好像事先计划好的一样,那年冬天,他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了华盛顿。埃莉诺应特德叔叔之邀到白宫度假。罗斯福被安娜·罗斯福·考尔斯夫人邀请到北街1733号她家中过新年。
考尔斯夫人是埃莉诺的姑妈拜伊和萨拉·罗斯福的好朋友。埃莉诺是拜伊钟爱的侄女,她可能猜到埃莉诺对罗斯福越来越感兴趣。他被邀请到白宫和埃莉诺以及总统的女儿艾丽丝—罗斯福一起饮茶。元旦那天,吃过晚饭,他们一起去看戏,罗斯福就坐在埃莉诺附近。他在日记中写道:这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天”。
一个月以后,埃莉诺是应邀参加在海德公园村举行的富兰克林2l岁生日庆祝活动的客人之一。以后,她又几次应邀到那里。那年夏天,当富兰克林从欧洲旅行回来后,她到了坎波贝洛。他们在树林里长时间地散步,一起驾帆船,一起野餐,晚间在炉火边相互读书给对方听。密切的关系很快发展成为爱情。因为尽管他们表面上有很大的不同,在许多地方却是非常相似的。他们是同一社会的产物,受过相似的教育,有着相同的道德观,对生活也有相同的看法。富兰克林在他嘲弄式的轻松的举止背后,有时和埃莉诺一样,有一种不安全感,非常希望能被他的同代人所接受。对埃莉诺说来,她对这样一位王子式的青年人能醉心于她而感到高兴,也有点吃惊。很可能,生气勃勃的富兰克林使她想起了她敬爱的父亲,为她提供了一个庇护所。她向他敞开了胸怀。
萨拉发现儿子和埃莉诺的往来过于频繁了,便对儿子发出劝戒和警告:
“你崇拜西奥多,想和他家联姻,我是赞同的。艾丽丝,那才是一位真正的美丽公主,和你十分般配。她不是多次邀请你赴节日宴会、舞会吗?好像还有过书信往来。为什么最近很少往来了?她拒绝了你?我想不会的。华盛顿、纽约的社会各界我还找不出和你匹敌的年轻对手。埃莉诺是个好姑娘,也很讨人喜欢,只是和你很不般配,不可能幸福。那样,对她更为不幸、不公正。”
妈妈以为了解儿子,可以影响儿子。儿子的婚姻关系到家庭的命运。但是儿子的层层心思怎能一一公开出来呢?
他始终没有吐露自己的想法——走西奥多的路:议员、州长、副总统、总统。这个大胆的近似狂妄的想法,会引起别人的讪笑。这是虚荣?野心?还是一个青年人应有的伟大抱负?她若了解这一点,会有怎样的想法呢?
政治兴趣不是爱情,但爱情包含这些。
罗斯福回想起他接触过的女性,每个都比埃莉诺美丽、漂亮、富有光彩。艾丽丝更是灼人的秀艳。
就在今年元旦,西奥多家庭在白宫为艾丽丝举办初入社交界的盛大宴会。美丽、聪颖、善交际的艾丽丝一出场,几百名男女青年拥向前去,把她团团围在中心,众星捧月。艾丽丝和大家一一碰杯、谈笑、跳舞……靓丽非凡。在这次宴会上,罗斯福却产生了一种想疏远她的念头。
当来宾逐渐散去时,艾丽丝带着未尽的兴奋发现了富兰克林·罗斯福。
“哈罗,富兰克林,你还没为我敬酒?来!碰杯!怎么,你好像不大高兴?”
罗斯福举起酒杯:“祝堂妹快乐!幸福!”
艾丽丝举着杯子,歪着头瞅着她的这位漂亮的远亲:“你没有回答我,参加今天这个宴会高兴吗?”
罗斯福仰头喝下最后一大杯甜葡萄酒,笑了:“今天,在这样一个为公主举办的宴会上,谁能不高兴!”
艾丽丝把酒杯猛地一放,冷冷地说:“你这不是和艾丽丝谈话!你在搞外交辞令!”她飘然离去。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终生当配角,也不会感到有什么不恰当。富兰克林·罗斯福可不是甘当配角的人。
艾丽丝当面无礼的发火,罗斯福感到从未有过的激愤!过去两年多来,他早已察觉到这位公主随心所欲、任性、骄傲、支配一切的性格,很有点近似自己的母亲。母亲是无法选择的。母亲有她们那个时代、那个家庭和贵族教育的影响。艾丽丝如此近似上一代的妇女。她是西奥多的亡妻留下的惟一女儿,受父亲宠爱、娇惯,却没有受到近代的完好教育。
艾丽丝喜欢罗斯福的风采、谈吐、哈佛人的气派。罗斯福对这位公主,却始终采取了若即若离的态度。过度亲密是件危险的事情,亲密了又疏远,会影响到与西奥多的关系。他珍惜出入白宫的机会。失去公主,不足惜。对西奥多的关系,在他是至关重要的。他不是要靠总统援引,而是想熟悉那个上层的关系。罗斯福渴望密切同西奥多总统的关系,更多地接触他……
就在这个时刻,旅途中与埃莉诺相逢了。
罗斯福深知西奥多是埃莉诺的保护人,疼爱埃莉诺像自己的女儿一般。他看到一个可以替代艾丽丝的人。
埃莉诺自己的童年是凄凉黯淡的,所以在海德公园村的罗斯福一家以及他们的德拉诺亲戚们幸福安定的家庭生活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在她的回忆录中,她描绘了一个敏感的、怕这怕那的孩子——“怕受到责备,怕别人会不喜欢我”——渴望得到母亲的夸奖和钟爱,她只有在和她可爱而又乖僻的父亲埃利特·罗斯福在一起时才感到放心。
埃莉诺说她的母亲安娜·霍尔·罗斯福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之一”。但她从母亲眼中看到的只是母亲对女儿不漂亮所流露出的失望。安娜比较喜欢两个比她小的孩子,小埃莉奥特和霍尔,并且在言语和行动中表现出来。也许她多少把对她丈夫的失望情绪移注到了埃莉诺身上,埃莉诺使她想到她的丈夫。
由于埃莉诺严肃庄重的表情,安娜对客人们说她“老古板”,称她为“老奶奶”。埃莉诺后来回忆说,在这种时候,“我羞得真恨不得钻到地板下面去”。但是,她和父亲的关系却远远不一样。她说:“他生前始终影响着我的生活,在死后的许多年里也是我生活中所热爱的对象。”
然而,正当埃莉诺越来越需要她父亲的时候,他的影响却越来越小。
埃利特被难以忍受的头疼折磨着,大量地喝酒,为治疗酗酒又到疗养院住了很长时间,但出院后又痛饮起来。
有一次,他夫人和他哥哥西奥多准备宣布他有精神病。
埃利特为了让夫妻重归于好,答应安娜说他要去治疗,并在一个稳定的职业中做出些成就来。然而,安娜以前就听说过这种誓言,于是决定与他分居一年,看看他是否遵守自己的诺言。
埃莉诺十分想念她的父亲,但又不知道父亲为什么离开家族,她埋怨母亲不应让父亲离开。她总是盼望着埃利特给她来信,并像护身符似的到处随身带着。
1892年底前不久,当埃莉诺8岁的时候,安娜·罗斯福因患白喉去世。埃莉诺的反应却是马上要见到父亲了。
埃利特确实回来了,但他回来并不像她经常想象的那样把她带走。安娜曾指定她自己的母亲作为孩子们的保护人。霍尔夫人并不相信能把孩子们托付给埃利特。当他们被安置在西三十七街的褐石宅第中时,埃利特来看他的女儿了。他把她抱在怀里,使她感到:“总有一天他会使我再有一个家。我们会在一起旅行,一起做许多他说是很有意思、很使人高兴的事,一起期待着将来……从那天起,我就有这样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他和我非常亲近,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过我们自己的生活。”
小埃利在他母亲去世后一年也得白喉死去了。埃莉诺变得更加孤独了。她愈加想念她的父亲。“他很少在回来以前告诉我他要回来了,但每次他一走进大门,我在房子里,甚至在离门口有两段长的楼梯的我自己的房间里,总能听到他的声音。”她说:“一级一级走下楼梯太慢了,我顺着栏杆往下滑,常常在他连帽子都没有来得及挂好的时候就扑到他怀里了。”
有一次,她却大大地伤了心,埃利特把他女儿接来,带着她,牵了狗一起出去散步。他在尼克博克俱乐部前停住脚步,把孩子和狗一起交给了看门人,而他自己却进了酒吧间。这个小女孩和狗一起,被遗忘了。她在衣帽间的椅子上蜷缩了整整六个小时,直到她那喝醉了的父亲被人拉了出去。后来,看门人把她送回了家。
1894年8月14日,埃利特·罗斯福在一次酒精中毒中死去。
埃莉诺说:“我就是不信。我哭了很久,上床的时候还在哭。后来我睡着了,第二天又像平时一样在我的梦幻世界里生活。”因为她外婆不让埃莉诺或霍尔去参加葬礼,“我没有什么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来证明父亲确实死了。从那时起,我心里明白父亲真的不在人世了,但我离他却更近了,甚至比还活着的时候离得更近了”。
埃莉诺一直保留着她父亲这个理想化的形象。当她结婚时,她还以此来衡量她的年轻的丈夫。
在随后的五年中,直到她15岁的时候,埃莉诺有时住在西三十七街的那所房子里,有时住在霍尔在蒂沃利的庄园。她在阴沉和孤独中长成为一个高挑而腼腆的姑娘。她“生活在一个梦幻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我是女英雄,而我父亲是一个男英雄”。
她的表姐科琳·鲁宾逊曾说她母亲常劝她去看看埃莉诺,但是她不愿意去。“我记得三十七街的那个家是我见过的最阴暗、最孤寂的房子。”
在蒂沃利,情况同样不好。埃莉诺的舅舅小瓦伦丁·霍尔也是个酒鬼。她很怕他。那儿也没有像她那样大小的孩子作伴。有一天,埃莉诺去看望舅母科琳时哭着对她说:“舅妈,我没有一个真正的家。”
外婆霍尔夫人因为害怕埃莉诺和她的弟弟会不听她的话而不让埃莉诺和她父亲的亲戚来往。然后,有那么一两次,她允许埃莉诺在夏天到萨加莫山去探望特德叔叔和婶母伊迪丝。尽管在堂姐妹中,艾丽丝是和她年龄最接近的,她却使埃莉诺“十分敬畏”,因为她是“那样世故,又那样像个成年人”。易变的艾丽丝认为埃莉诺太严肃,没有乐趣。“她太严肃认真了,从来没见她快乐过。对我们这些举止随和的人来说,她是个可怕的令人讨厌的人。”
但是,特德叔叔很喜欢她。她到的时候,他像一只熊一样“扑”上去!把她搂在怀里,“使那么大劲,把衣服上的拆裥、把裙子上的钮洞都撕坏了”。
当他知道埃莉诺还不会游泳时,马上一本正经地让她学。他让她从码头上往下跳。她闭着眼睛跳了下去——浮上来时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害怕惹叔叔不高兴的心情压倒了她对水的畏惧。
伊迪丝婶母在埃莉诺身上看到了别人身上没有的某种东西。她在给考尔斯夫人写信时说:“这个可怜的孩子,她很朴素。她没有什么口才,但这只丑小鸭也许会变成一只天鹅。”
1899年,当埃莉诺15岁的时候,世界突然展现在她面前。
她母亲原来打算让她到欧洲去上学。考尔斯夫人劝埃莉诺的外婆让她到玛丽·索维斯托小姐办的学校去。30年前,考尔斯夫人就在这所学校念书的。那时,学校还在巴黎外面。普法战争以后,索维斯托小姐把学校搬到伦敦附近的温布尔登。
埃莉诺从索维斯托小姐那里得到了她在家里极力想得而没有得到的理解和慈爱。她把在那里的三年看成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三年”。
她在那儿第一次被认为是个领头人,也是校长宠爱的学生之一。她的衣着也整洁漂亮多了。使她吃惊的是,她参加了学校第一支曲棍球队——她称之为“我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刻之一”。最主要的是,她“一下子接受了”索维斯托小姐阐述的自由主义思想。她本想在这里多待一年,可是她外婆坚持要她回到纽约,正式进入社交界。
“初次进入社交界”对比埃莉诺更有社交能力的姑娘来说也是一个难关。对埃莉诺来说,这是件“非常痛苦的事”。她没有认识几个单身的男子。尽管家里的朋友们都来帮忙填补这个空白,埃莉诺回忆说“我怎么也想象不出我是一个受人欢迎的初进社交界的人”。一位青年这样回忆:“对大部分年轻人说来,她长得太高了。但她是个很有趣的健谈者,而且她总是那么彬彬有礼,那么令人愉快。”埃莉诺发现,在她不在蒂沃利的时间里,那里的情况变得更加奇特了。瓦利舅舅喝酒喝得更厉害了。有时他坐在楼上的窗台上,拿枪乱打走进射程的人。她的一个姨妈因为几次与男人交往时不得意,几乎总是处于歇斯底里状态。在那里,埃莉诺还要负责教她的弟弟霍尔。有一次,她说:“当别人问我是怎样度过我……生活中艰难时刻的时候,我很坦率地对他们说,因为我小时受的训练,我很自然地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从童年时代起,埃莉诺就显出强烈的社会道德心。一回到纽约,她就把这种要帮助那些不像她那么幸运的人的欲望付诸实践,参加了新成立的少年联盟。她被派往东南区里弗顿街上的安置区去教贫民窟的孩子们舞蹈和健美操。
像许多上层阶级的姑娘们一样,在安置区工作与其说是去教育别人,倒不如说是教育自己,因为这使她看到了城市里的穷人们是怎样生活的。
在此期间,罗斯福和埃莉诺不顾当时的严格的习俗继续恋爱着。
1903年11月21日,埃莉诺应罗斯福的邀请到坎布里奇去看哈佛大学对耶鲁大学的足球赛。罗斯福在球赛中当拉拉队长。
第二天,罗斯福到格罗顿去找埃莉诺。她是到格罗顿去看在那儿上学的霍尔的。就在那个宁静的星期天,罗斯福向她求婚。埃莉诺并没有马上回答他。她回到纽约,把罗斯福向她求婚的事告诉了外婆。霍尔夫人问她是否真的爱上了他,埃莉诺“郑重其事地回答‘是的’”。四天以后,她给罗斯福写了一封长信。信中引用了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一首诗。这首诗归纳了她对婚姻的看法:
除非你能发誓,“生死不渝!”
否则,别称之为爱情!
罗斯福一定发誓了——“生死不渝”——因为她同意与他结婚。
罗斯福一直避免和他的母亲发生直接冲突。但是这一次在他做出了一生中最重大的决定后,他马上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
大吃一惊的萨拉·罗斯福在她得到消息那天的日记中写道:“富兰克林向我作了一个惊人的宣布。”这种震惊由于当时的情况而加剧。罗斯福没有请求她的允许,甚至没有征求她的意见。萨拉看到她所憧憬的未来一下子在她脚下变成一片废墟。自从三年前她丈夫去世以后,她一直期待着在儿子从哈佛毕业后把他归为己有。现在却有人要求她把他放弃。
一回到坎布里奇,富兰克林给他“最亲爱的妈妈”写了封安慰信,想减轻对她的打击:
我知道我给了您多大的痛苦。您知道,我要是有办法,我是绝不会这样做的……我现在只能说这一些——我了解自己的心思,很长时间以来我都了解自己的心思。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有另外的想法。结果是:我现在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也是最幸运的人——至于你,亲爱的妈妈,您知道不可能有任何东西会改变我们以往和将来的互相关系——现在,您有两个孩子去爱,也有两个孩子来爱你——你知道,埃莉诺将永远是你的亲生女儿……
萨拉也收到了埃莉诺写来的措辞温顺的信。信中小心地强调罗斯福向她求婚不会使她失掉一个孩子,而是得到另一个爱她的孩子:
我知道您现在的心情,也知道这种心情一定很难受。但我确实希望您也能爱我一点儿。您肯定知道我会尽量按您的意愿去做,因为在这一个夏天里,我深深地爱着您。我没法用语言向您表达我多么的爱富兰克林。我能说的只是:我的一个意愿就是证明我能配得上他。
萨拉·罗斯福并不是不喜欢埃莉诺。如果她要为她的儿子挑一个配偶,她也许会挑一个像埃莉诺这样的人。埃莉诺是罗斯福家族的一员,是总统的侄女,有着很好的门第。尽管她不是个美人,却很聪明,也很讨人喜欢。如果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过于热情地去讨好别人。但是这位老夫人不愿富兰克林现在和任何人结婚。
萨拉意识到正面去阻止他们结婚是毫无用处的,所以她用一种更加巧妙的手法。她说他们还很年轻,不必迈出这重大的一步。另外罗斯福从他父亲那儿继承的财产每年只能使他得到不多的6千元的收入,这些钱还不足以使他们以他们所习惯的生活方式过日子。而且,他们怎么能肯定他们是相互爱着呢?也许更明智的做法是他们先认真想一想,暂不宣布他们的订婚消息。
这对年轻人勉强同意了萨拉的意见,他们希望过一段时间后她的反对就会不那么强烈了。
不久,萨拉要罗斯福去加勒比度五个星期的假,换换环境——她暗中希望这会使他不总想着埃莉诺。但这次旅行是完全失败的。罗斯福回来后,在华盛顿,几乎一直和埃莉诺在一起。然而,萨拉还有一个办法。她去找他们家的朋友,驻英大使约瑟夫·乔特,请他把罗斯福带到伦敦去当他的秘书。乔特说他已有了秘书,而且罗斯福太年轻、没有经验,不能胜任这个职务。
在遭到拒绝后,萨拉承认自己失败了,给她儿子写信说:
我感到很沮丧。你还是走了。这次旅行结束了。我感到我再要和我亲爱的孩子一起去旅行是不大可能的了……我得学会不自私。当然,孩子,我对你的幸福很高兴,我再也不会用软的或硬的办法来阻止你了。祝你幸福。
埃莉诺赢得了这场意志的考验,但她仍很希望萨拉能像对待亲女儿那样对待她。她给罗斯福写信说:“亲爱的,我知道你母亲极不愿意让你离开她。请不要使她觉得上次的旅行是和你最后一次在一起的旅行。我们三个人还会在一起的……我希望她会喜欢我。现在,即使她对我稍微好一点,我也会感到很高兴的。”
特德叔叔是在这对年轻人正式宣布订婚后首先向他们祝贺的人中的一个。他答应参加定在1905年3月17日举行的婚礼,而且答应罗斯福要把新娘交给他。
埃莉诺请艾丽丝·罗斯福当女傧相。尽管这俩姐妹的关系不是十分融洽,艾丽丝还是很热情地接受了这个请求。
在此之前两个月,罗斯福为了离埃莉诺近些,没有像他父亲那样上哈佛大学法学院,而是进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这期间,他在海德公园村第一次参加了总统选举。他投了西奥多·罗斯福一票。在这届大选中,西奥多·罗斯福以250万票的绝对优势击败了奥尔顿·B·帕克。
此时的罗斯福为法学院的学业感到腻烦,情绪不安,因为他看到学校所教的与法律实践的现实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法学院的问题不久就被等待已久的婚礼的兴奋情绪所淹没了。
3月17日那天下午风和日丽。东七十六街上毗邻的6号和8号两座埃莉诺亲戚的褐石房子窗户大开。第五大街上一年一度的圣·帕特里克节游行队伍唱的《穿起绝色的衣裳》的声音穿过窗户,几乎盖住了《嗬,答应我吧!》的乐曲声。
报纸上已经报道说总统将在检阅完游行队伍后在婚礼上亲自将他的侄女交给他,所以一早,人们就聚集在街头。他们挥舞着旗帜、手绢,冲破了警察的警戒线,涌到刚刚到达的伯登和温思罗普家人周围。快到下午3点半时,人群中发出一阵喊声——“特德万岁!”总统面带人们熟悉的笑容,纽孔里插着一枝天兰花,站到了房子的台阶上。
罗斯福坐在一问小小的前厅里,焦虑不安地等待着结婚仪式,与皮博迪博士和莱思罗普·布朗一起回想着在格罗顿的情况,布朗代替因病而不能来的罗西任男傧相。他们谈得很投机,以致有人不得不提醒他们站到应站的地方,因为那时婚礼队伍已经出发,总统马上就要挽着新娘,走近那座摆满粉红色玫瑰的圣坛了。
埃莉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漂亮,这使一些客人想起了她母亲。她穿着镶着花边的,笔挺的白缎子礼服,拖着长长的后摆。用曾是她母亲的钻石别针别住面纱。脖子上挂着萨拉·罗斯福送的珍珠项链。
婚礼时在场的只限家里的直系亲属。婚礼以后,拉开了两座房子之间的滑门,以举行招待会。
客人们围着新娘和新郎,高声祝贺。西奥多·罗斯福用他调门很高的嗓音说:“富兰克林,再没有比亲上加亲更好的了。”但是,不一会儿,房间里就剩下罗斯福和埃莉诺了,因为总统像一块磁石一样,把客人们都吸引到备有茶点的图书室里了。
新娘别有一番感慨:总统喧宾夺主了。今天的结婚宴会,平生只有一次,主角却成了配角。“权势”在任何场合都会莫名其妙地占优势。瞧,罗斯福笑得那么开心,毫无异样感觉。无意中流露他热爱权势胜过一切。如果没有总统这个亲属关系……她不愿深想下去了。今天,应当是快乐的日子。
由于他们要等到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法学院上完春季学期后才能开始度他们真正的蜜月,所以他们在斯普林伍德只住了一个星期。回到纽约后,他们住进西四十五街韦伯斯特旅馆的一间小小公寓里。
6月,他们登上“大洋号”,去欧洲作了三个月的旅游。
旅行中途,罗斯福接到他在法学院的成绩单,尽管他的大部分课程都得了B,但他的契约法和辩护论这两门课却没有及格。他在给母亲写的信中觉得这有点莫名其妙。
威尼斯是他们旅行中最难忘的一站。他们泛舟于运河上,欣赏着铁栅栏门后宫殿式的粉红色建筑和房子后面的花园。他们还拜访了住在其中一所房子里的萨拉·罗斯福的一些朋友。他们在穆拉诺的玻璃器皿厂订做了一套有罗斯福家族纹饰的杯子。他们还沐浴着日光,在圣马科广场喂鸽子。他们还参观了不少教堂。
在归途船上,海上并没有风浪,埃莉诺却呕吐不止。回家后仍不见好。经医生检查,结果发现她怀孕了。
罗斯福开始意识到生活再不是嬉戏。做丈夫,做父亲,是躲不开的责任。
罗斯福和埃莉诺从欧洲旅行回到纽约后,搬进了东三十六街125号一所小巧玲珑的房子,房间只有14英尺宽。这所房子是他们在欧洲旅行时,萨拉·罗斯福为他们租下的。这里离她在麦迪逊大街200号的住宅只有三条街的距离。萨拉已为房间配备了家具,还为这对年轻人找好了仆人。
萨拉不想也不愿对这对年轻人放任不管,她处处插手,指导他们的生活,成了这个家庭实际上的主宰。
现在,罗斯福已经是一个有自己的家庭的男子汉了,他要对妻子负责,要对即将出世的孩子负责。他已力求独立。
罗斯福在农林方面有一些新颖的想法,想在海德公园试一试,可萨拉怎么也不同意。
“你父亲历来就是这样经营农场的,”她说,“只要这个农场还属于我,我们就得这样干下去!”
罗斯福无法说服固执的母亲,只得买下毗邻的农场,开始按自己的想法去进行实验,让他的母亲去按照一成不变的固有方式经营自己的农场。而萨拉则以怀疑的目光注视着儿子的试验。
与此同时,罗斯福还要完成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学业。
1907年春,罗斯福通过了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因而就没有再回到哥伦比亚大学去念完为获得学位所必修的课程,罗斯福对没有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位证书,抱无所谓的态度。
许多年后,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开玩笑说:“如果你不按规定回哥伦比亚大学通过考试,那你就永远不能称自己为知识分子。”罗斯福则笑着说:“我的这个事例倒恰好能够证明,法学实际上没有什么用处。”
离开哥伦比亚大学,罗斯福随即进入了坐落在华尔街54号的著名的卡特·莱迪亚德·米尔本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很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进入这里意味着将来必定名利双收,因此若想就职于此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当律师事务所的老板听说总统的侄女婿有意来法律界服务,立即招聘了罗斯福。这样,罗斯福很轻易地就得到了一个别人极为羡慕的美差。
刚开始,罗斯福当一名书记员,第一年见习期没有薪水,第二年开始拿微薄的工资。但这对罗斯福来说并没有什么,因为他和埃莉诺每年能从信托财产基金中总共得到大约12500美元的收入,而当时工厂的工人每星期只能赚5美元。更何况萨拉拿着支票本随时准备给他们以帮助。
罗斯福对自己在律师事务所的地位倒没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他把自己称为“一个成熟的办公室人员”。派给他的任务是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研究案例,记录案情,及其他一些低等杂务,他自我嘲弄地给自己写了一个广告,让大家知道他愿意做有关法律方面的任何事情。
“处理未付款的汇票是本人特长。免费回答女士提出的有关酗酒的问题。乐意告发因过度节育而引起的种族灭亡。免费为小狗进行麻醉。在会带孩子的老婆婆的指导下育养婴儿。等等,等等。”
除了一些较重大的法律事务外,卡特·莱迪亚德还为美国捷运公司及其他类似公司处理大量较小的诉讼。像年轻的罗斯福那样初出茅庐的律师就被派到市法院上去反驳对这些公司提出的小额赔偿要求。他要和那些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律师们斗智,因此他总是很警觉。但他在这个乱糟糟的世界上干得相当不错。
他第一次与普通人交往,了解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他学会了怎样在他以前的生活中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情况下处理事情。这对政治中的平等交易是个很好的训练。正如他后来对一位同事说的那样:“我常常认为,我在市法院的工作比我的生活中的任何其他因素都更好地为政治打下了基础。”
尽管罗斯福的律师才能并不出众,但是由于他的机智,他受理的案子却常常取得胜利。
有这样一个案子:
罗斯福的对手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律师,他以擅长说服陪审员而在本地区闻名。罗斯福听了他的发言以后沮丧地认为自己取胜的机会几乎为零。
但罗斯福敏锐地发现自己的对手犯了一个策略上的错误:也许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有百分之百的获胜把握,也可能是他为了在陪审员和众多的听众面前显示自己的雄辩口才,以至于他的发言太长了,讲了一个多小时。而这在法庭上往往会引起陪审员的极大反感。陪审员们都在看表,他们已没有耐心听他继续讲下去,因为他们还要听罗斯福发言。
好不容易等到他结束了冗长的发言,罗斯福慢慢地站起来说:“先生们!你们都了解了这个案子的材料,也听了我的同事、著名律师的辩护。如果你们相信他,而不相信这个案子的材料,你们就应当做出有利于他的裁决。我没有更多的话要说了。”
陪审员们离席5分钟之后做出了对罗斯福的当事人有利的裁决。罗斯福由于专攻诉讼形式上的问题,完全不谈实质问题,反而打赢了官司。这种方式在政治上也不无用处。
老板莱迪亚德从罗斯福的表现认为这个聪明的小伙子将来必定会有大出息。在他看来,罗斯福有着良好的背景,随和的脾气,可以指望他为律师事务所委托人。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合伙人。
当罗斯福在熟悉市法院的业务时,埃莉诺在等待着他们第一个孩子的降生。她完全被纳入了她婆婆的生活轨道。她不知道怎样管家,也不知道怎样去管理那几个仆人,只能靠萨拉。她每天都要开着萨拉租来的电动汽车穿过中央公园兜风。每天至少和婆婆吃一顿饭。
事实上,当时埃莉诺也没有精力为家务分心,她怀着孩子时常常觉得恶心、疼痛。
1906年5月3日,埃莉诺生了一个女孩儿。按她母亲和外婆的名字,给她取名为安娜·埃莉诺。在以后的10年里,埃莉诺又生了五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死于襁褓之中,这个家族给孩子取名字的老传统又恢复了,第一个儿子取名为詹姆斯。第二个儿子,可能为了纪念父亲,也叫富兰克林,而没有叫艾萨克。
埃莉诺对于怎样当好一个母亲,毫无准备,她既不知道怎样喂孩子,也不知道怎样带孩子,为此弄出了不少笑话。
她听说新鲜空气对婴儿有好处,就叫人做了一个小小的像笼子那样的箱子,把安娜放进去,挂在后面的窗户外边。孩子大声哭闹,一个邻居很气愤,打电话给埃莉诺,威胁说要去报告禁止虐待儿童协会。
为了不让孩子吮手指,就在孩子手指上绑上金属网罩。
在安娜三四岁的时候,为了不让她睡觉时抓下身,就把她的手绑在小床的栏杆上。
埃莉诺不会带孩子,罗斯福却把带孩子的事全交给了妻子。萨拉只好为孩子们请了一个又一个保姆。这些保姆对孩子们都不错,只有一个例外。
詹姆斯称她为“老悍妇”。有一次她把安娜推倒在地板上,用膝盖压住她胸口,又打她耳光,要让孩子记住必须像贵妇人那样有教养。“老悍妇”还曾把小富兰克林锁在壁橱里好几个小时,使他得了幽闭恐怖症。她对詹姆斯特别厉害,逼着他一勺一勺地把一瓶芥末吃下去。
“老悍妇”最后被辞退了,倒不是因为她虐待孩子,而是因为发现在她的梳妆台里都是威士忌和杜松子酒的空瓶子。
孩子们大一点后,罗斯福很喜欢和他们嬉戏。他带他们到海德公园村开车兜风,也带他们到坎波贝洛张帆驾船。
孩子们很喜欢他们的父亲,他比他们的困扰不安、拘谨刻板的母亲要热情得多。他们争着要得到他的垂爱。他就像一个为孩子们所喜爱的叔叔一样,不时地与他们玩,而埃莉诺却像一个严厉的执法者,使孩子们都感到难以接近。
第一个小富兰克林在1909年的夭折给家庭罩上了阴影。他还没长到8个月,就得了流感,后来又转为肺炎。当埃莉诺得知孩子病了,马上带了个纽约医生赶到海德公园村。但孩子已经没救了。在11月份阴沉的一天,这对悲痛欲绝的夫妇把小小的棺材送进了海德公园村的墓地。埃莉诺在极度痛苦中说:“把他孤零零地留在这冰冷冷的地方,多残忍啊!”
埃莉诺还遇到一个麻烦,就是不得不单枪匹马地对付婆婆的干涉。
萨拉·罗斯福用她那令人窒息的爱和对钱包的控制主宰着这一家。萨拉总称她的孙儿女们为自己的孩子,想要像赢得罗斯福的爱那样来赢得他们的爱。她给他们买他们的父母不会去买或买不起的礼物。她说:“你们的母亲只会生你们,我比你们的母亲更像母亲。”这一切使埃莉诺感到难以忍受,婆媳之间的关系难免有时会出现一些紧张。
埃莉诺与罗斯福这对年轻夫妇之间倒是彼此相处得融洽非常。当然在抚育孩子方面,他们也像许多年轻夫妇一样,由于对如何教育子女看法不同,有时也难免发生一些小小的矛盾。另外,罗斯福和埃莉诺之间,有时也会因为他对母亲的难以捉摸的感情而闹些小别扭。
尽管罗斯福对母亲的占有欲有时也生气、沮丧,但母子间的关系还是很好。他从来没有和母亲分开过。即使是在他结婚以后,母亲依然是他生活中的中心人物。因此,他有时似乎对妻子的需要不太注意,忽视了她在萨拉手下过得不舒畅。母子们在计划家庭事物时,也从不理会埃莉诺。
如有一次因为嫌房子狭小,萨拉宣布要在第六十五街的47号和49号盖两所毗邻的房子,一所她自己住,另一所给罗斯福和埃莉诺住。
罗斯福怀着极大的热情参加了计划和监督这个工程的工作。但埃莉诺不想与婆婆住得这样近,对此事不大高兴,就不去过问。而罗斯福对埃莉诺的情绪一无所知。埃莉诺终于发了脾气。好在他们的心底里,都蕴藏着深深的相互体谅,所以时间不长就雨过天晴了。
在詹姆斯出世的第一个夏天,他们在新泽西州的锡布赖特买了一所东倒西歪的海滨住宅。罗斯福还买了一辆福特牌轻便汽车。埃莉诺想学开汽车,在学开车的时候,汽车的左挡板撞坏了门柱,于是她泄气不学了。
埃莉诺也曾练习过打高尔夫球,还曾和丈夫比试过。但罗斯福看到可爱的妻子水平如此之差,就温和地说:“埃莉诺,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打高尔夫球了。”埃莉诺接受了丈夫的劝告,从此不再打了。
罗斯福对埃莉诺的弟弟霍尔也十分喜欢。
埃莉诺决心不让霍尔像自己那样过一个阴郁的青年时代,所以她一结婚就把他领了过来,和她一起生活。罗斯福实际收养了这个孩子。霍尔对姐夫的态度也是介乎父亲与兄长之间。罗斯福专门教他打猎知识和航海技术,并安排了多次美妙的出游。在旅途中他俩结成了亲密的伙伴。
1908年夏天,“半月号”进行了一次惊心动魄的远航,航行途中,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几乎都发生了。临近结束时,他们遇上了特大风暴。在“半月号”就要触礁的一刹那,罗斯福卸下了船帆。小游艇卷起前桅帆和三角帆,在强劲的东北风里,跟从北极海奔腾而来的排空浊浪搏斗了12个小时。在整个过程中,罗斯福一直掌着舵,以超人的力量和精湛的技术驾驶船只穿过风暴。这样做所需要的毅力远远超过了他可能承受的限度。可是游艇危在旦夕,除了他,谁也掌不了那个船舵。最后,风势减弱了,霍尔看见姐夫把舵交还给那位职业船长,他为罗斯福没有垮下来感到不胜惊异,更为能有这样的姐夫感到骄傲。罗斯福这时跑到船首,一手抓住前桅,任凭船身猛烈颠簸,稳稳地兀立在那里。海风猛扯着他的油布长雨衣,他的脸上映着海水的泛光。霍尔发现他脸带微笑,眼睛里充满愉快的神色。
从表面看,罗斯福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平静生活,满足于家庭生活的欢乐。但在实际上,他经常想的却是另外的一件事:有朝一日进入政界,先当州参议员,然后当助理海军部长,再当纽约州长,最后当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当年就是沿着这条陡峭的道路进入白宫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也要踏着他的足迹前进。
对于罗斯福来说,哈佛大学毕业以后的6年,除了忙于家务以外,从表面上看,是平静无事的6年。
在海德公园,罗斯福承担了一些与其地位相称的具有献身意味的义务工作。他参加了志愿消防队,担任了赫德逊河游艇俱乐部副主席。此外,他还是波基普西第一国民银行的董事。通过积极参加这些组织和协会的活动,罗斯福初步掌握了同各阶层人士打交道的技巧,并很快成为该社区中年轻活跃的栋梁。他乐观随和,同邻居搞得很熟,口碑很好。
这样,罗斯福已按前人惯用的方式,为日后自己在这个社区竞选某个职位打下了基础,这实际上等于在他实现自己远大目标的征途上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到1901年,罗斯福韬光养晦的6年宣告结束,罗斯福满怀信心地开始走上政治舞台。
第三章 神秘的海军领袖
这位新任海军部助理部长从一开始就企图走在前面。在他就职两天以后,当丹尼尔斯离开华盛顿时,他半开玩笑地对记者们说:“今天有一位罗斯福在职。你们还记得上次有一位罗斯福担任同样的职务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他无缘无故地提醒人们美西战争爆发前两个月西奥多·罗斯福给杜威的那几道挑起战争的命令。在以后的七年半的时间里,富兰克林·罗斯福常常和上司意见分歧,而且很少设法掩盖他的反感。奇怪的是,丹尼尔斯心甘情愿地容忍这个鲁莽的年轻人。甚至更加令人吃惊的是,罗斯福很快就领悟了他的工作在政治上的重要性。
按照传统,助理部长的职务是管理性的工作。即使在1913年,这项工作也很繁重,那时,联邦政府的大部分机构规模很小,而且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二十年以前,范德比尔特家族的人用于农业和林业的经费比美国政府花在这方面的钱还要多。然而,美国海军的任务既繁重庞杂,范围又很广泛。它在几十个造船厂和海军设施里雇用文职人员,并维持一支相当庞大的舰队。罗斯福是海军部的惟一的助理部长。他负责管理文职人员,处理海军军官和文职官员之间的棘手的关系问题,还要协助编造海军的预算。但是,他的兴趣很广泛。他过去一直说:“我插手每一件工作。法律并不禁止我这样做。”
据说,官僚政治并非英雄用武之地。它可以用一大堆规定、惯例和手续,用上级的势力和下属的顺从所形成的无穷尽的层层约束,来使一个人受到压抑而变得毫无生气。它本来可能使罗斯福受到压抑,因为他对管理一个庞大的机构毫无经验。但官僚政治却没有能压抑他。他始终没有从他的工作中获得像他的“特德叔叔”所获得的那种戏剧性的效果。但是,从一开始——只有一个例外——他就显示了他做政治管理工作的才能。这种能力在以后的岁月里对他颇有帮助。
这个例外涉及他的上司。对于约瑟夫斯·丹尼尔斯其人,这位来自达切斯县名门望族的年轻人用了许多年的时间才有所了解。丹尼尔斯在南北战争时期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他在那些同烟草和铁路利益集团进行斗争的农民和政治家中间长大成人。他在大半生中担任一家小城镇报纸的编辑,是一个布赖恩主义分子、和平主义者、禁酒论者和农业改革的激进派。他那细长的黑领结、朴实的面孔和农民式的礼貌举止,使人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个精通政治艺术和政治家手腕的人。
丹尼尔斯是罗斯福在其政治生涯中遇到的惟一的一位行政上司。这个年轻人对这位长者待人接物的方式感到焦躁。他认为丹尼尔斯是他平生所遇到的“最滑稽可笑的乡下佬”,在社交界的朋友们面前模仿这位部长的言行来取乐,而且给他写了一些极不得体的备忘录。只是由于丹尼尔斯的宽宏大量和他对罗斯福的喜爱——如这位长者所说的“一见钟情”——才把这位助理部长保留了下来。此外,丹尼尔斯承担了任何—个部的首脑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一和国会保持良好的关系。罗斯福就一大堆次要的问题同参议员和众议员们打交道。但是,丹尼尔斯要和国会山那些给海军拨款的权势人物进行谈判,这都是缓慢而艰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