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9日至1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预委会57名委员全部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预委会主任钱其琛主持大会,国务院总理李鹏、副总理李岚清出席了闭幕大会,李鹏总理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讨论了香港当前的形势,对英方在中英两国政府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部分“政改”方案提交港英立法局的严重步骤表示强烈不满。
委员们指出,英方的这一行径是对香港600万居民极不负责的表现,是在香港人为地制造混乱,对香港的平稳过渡设置障碍。
在此情况下,预委会必须加紧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基本法,广泛团结香港各阶层人士共同参与筹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准备工作,就一定能够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稳定繁荣。
11日,会议举行闭幕式。钱其琛在这次会上致词。
钱其琛说:
在预委会本次大会召开之前,内地有一件大事,那就是《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发表。在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我曾宣读了邓小平在1982年9月24日同撒切尔夫人的谈话,这篇谈话已经编入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题为《我们对香港的基本立场》。与这篇谈话同时编进《邓选》发表的邓小平关于香港问题的谈话还有另外8篇。这些谈话是有关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方针、政策的经典性论述。有些谈话是对英国人说的,有些谈话是对香港同胞,包括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说的。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代表中国政府所阐明的对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方针政策,对于了解中英之间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的情况,对预委会完成全国人大赋予的使命,做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
钱其琛指出,香港问题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因为通过三个不平等条约,英国占领这块本属中国的领土已达100多年。考虑香港的前途问题,必须从这个基本事实出发,前提是中国必须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中方对香港的主权问题上的态度从来都是很清楚的,英方却在香港问题谈判一开始就提出“三个条约有效论”,继而又提出以主权换治权的主张,实际上“三个条约有效论”是为主权换治权铺路的。
邓小平对撒切尔夫人的谈话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来。他明确地告诉撒切尔夫人,我们要解决的是三个问题,一是就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达成协议;二是中国在恢复行使主权后对香港采取的政策,也就是怎样管理香港;三是过渡时期的安排,也就是为我们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创造条件。这三个方面构成香港主权回归的完整意义。
然而直至1983年的第四轮会谈,英方仍然坚持要在1997年后继续管治香港,致使谈判毫无进展。
钱其琛回忆说:
针对这一情况,1983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时明确指出,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他正告英方改变态度,以免到1984年9月中国不得不单方面宣布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政策。这样英方才在第五、六轮谈判中确认不再坚持英国管治,也不谋求任何形式的共管,并表示理解中国的计划是建立在1997年后整个香港的主权和管治权应该归还中国这一前提的基础上。中英谈判的主要障碍自此开始排除。
钱其琛接着说:
后来邓小平在谈到这段历史时说,“她坚持历史上的条约按国际法仍然有效,1997年后英国要继续管理香港。我跟她说,主权问题是不能谈判的,中国1997年要收回整个香港。”邓小平所说的“整个香港”绝不仅仅是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主权概念,就是说,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主权不行,必须是完整的主权。进入过渡时期后半段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香港发生的风波曲折足以说明,英国谋求1997年后对香港的“治权”的企图实际上仍然存在。从“两局共识”到“居英权计划”,直至那个“三违反”的“政改方案”,诸如此类,有哪一个不是企图把英国的影响长久地保持下去?作为预委会委员,我们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准备。
钱其琛指出,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是以“一国两制”为基础,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同时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是解决香港的法律地位问题;二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由香港当地人自己管理,这是解决管理权和由谁来掌权的问题;三是香港的原有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这是解决香港的基本制度和政策问题;四是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自由港的地位,这也是从香港的实际需要出发,为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所必须的。我们所以要对香港实行一系列特殊政策,就是为了实现既要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又要保持香港繁荣稳定这一总体目标。正如邓小平所说,“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主权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制度”。我们的政策通过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不仅为香港同胞所接受,而且受到了国际社会的赞赏。
钱其琛在回顾中英谈判的经过后说:
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尤其是香港同胞更是责无旁贷。再有三年多一点的时间,我们便要把香港接过来,交给香港人自己去管理,而且还要让它继续繁荣发展下去……我们今天所从事的事业,是一项可告慰先人,可造福子孙的事业。正在振兴的中华民族,日益兴旺发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了我们义无反顾地去进行这项事业的力量和勇气。此志不可攀,其势不可挡。我们坚信,“一国两制”的政策一定能在香港开花结果;基本法规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必将得到贯彻,基本法所规定的各项目标必将实现;我们的神圣使命将得到一切爱好和平与进步事业的国家和人民的支持;1997年后的香港一定更加繁荣发达!
钱其琛最后说:
我深信通过我们的工作,并随着九七年的临近,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站在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平稳过渡一边,或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准备工作中来。有了这些有利的条件,我们就能够扎实、紧凑、有效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这次会议结束时,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鲁平在会上作了关于明年上半年预委会工作部署的报告。
鲁平说:
本次全体会议后预委会将进入具体研究各项准备工作的实质性工作阶段。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明年上半年预委会需要首先作研究的问题应该是香港社会比较关注的、比较紧迫而又比较容易获得共识的问题。政务专题小组首先需要研究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也要同时研究行政与立法的关系问题,建立以行政为主导,行政与立法既制约又配合而重在配合的运作机制。
鲁平接着指出:
经济专题小组研究四个问题:
一、关于机场管理条例草案;
二、土地基金1997年后的管理问题;
三、深圳与香港之间的交通管理问题;
四、中央公积金问题。法律专题小组主要研究香港原有法律中有关司法制度部分的法律审查问题。文化专题小组研究历史、地理等科目的教科书编写问题,推广基本法的问题。社会保安专题小组研究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问题以及永久居住地的界定问题等。
鲁平希望各专题小组明年上半年加紧工作,多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更多港人参与后过渡时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这次会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有7位委员在会上先后作了发言。
新闻公报指出:
会议认为,《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关于香港问题的论述,全面、系统地阐明了中国政府以“一国两制”的总方针解决香港前途问题的各项方针政策,其中有关香港在过渡时期可能发生问题的论断,具有高度的预见性,对预委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次会议审议了预委会政务、经济、法律、文化、社会及保安5个专题小组提交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各专题小组的工作规划。
会议认为,各专题小组的工作规划把1997年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的问题同与香港同胞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联系起来考虑,为下一步开展具体的准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