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载商埠:汕头经济特区建立与发展
郑明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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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吴南生请求在汕头改革
叶剑英元帅焦虑而又恳切地说:“南生啊,我们的家乡很穷呵,你们有什么办法没有?”
王全国自信地说:“具有五千五百万人的广东,难道赶不上一个台湾,赶不上一个南朝鲜……”
女秘书环顾了一下四周,才说:“我怕您被抓起来。”
1979年新年伊始,神州大地,虽然严寒还没有完全消退,然而,人们已经感到春天来了。
就在不久前,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
于是,伴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神州大地开始复苏了。
就在此时,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吴南生,开始前往汕头等地,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
到达汕头后,进入吴南生眼帘的除了贫困和落后,便是在破败的街道上四处漫溢散发着臭气的粪便。
汕头是吴南生的老家,当他手里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来到这里的时候,这位十几岁就参加革命的省委书记却对眼前的一切感到空前的震动了。
吴南生迷惑了,他质问自己,同时也质问中共汕头地委的领导们:“我们当年豁着性命扛起枪杆闹革命,可不是为了换取眼前的这样一幅江山啊!”
是啊,在吴南生的记忆里,汕头作为“岭东门户,华南要冲”,本应该是一个商业繁华的商埠,因为汕头的繁华已经有上百的历史了。
汕头市面临南海,毗邻港澳,处韩江、榕江、练江汇合出海口,是潮汕、兴梅以及赣南、闽西南一带交通枢纽,是进出口岸和商品集散地,也是我国在国际上有影响的海港城市。
同时,汕头港内水域宽阔,水深能泊万吨货轮。早在唐代,潮汕就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同外国商船来往频繁。
宋代,潮汕所产的瓷器通过潮州口岸销往印度、埃及、波斯和西班牙等地。
到了清代,这里更被称为“南洋通汇之地”。
1861年,汕头被正式确立威通商口岸,从此汕头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就在汕头开埠后第七年,英国的汽船公司便前来设立分公司,以后,英国怡和、太古洋行、中国招商局、日本大孤商船会社等纷纷仿效。
直至抗日战争前夕,汕头港一直是中国东南沿海的国际性海港,1933年全市各种商行达3441家,商业之盛居全国第七位,货运吞吐量占全国各海港货运量的8.67%,仅次于上海、广州,名列第三位。
恩格斯对汕头曾予以很高的评价,他说,汕头是中国沿海“唯一有一点商业意义的口岸”。
汕头不仅作为港口而闻名,它的工业基础也是相当好的,是我国最早兴办工业的城市之一。
1861年被正式辟为通商口岸后,汕头的工业随着对外贸易的日益发展逐渐兴旺起来。
1864年至1879年,汕头就设立了紫工师文船舶修理厂、机器榨糖厂和使用机器榨油的汕头豆饼厂。
1936年,汕头市已拥有罐头、榨油、卷烟、针织、机械修理等43个行业,轻工业十分旺盛。
想起昔日的繁华,看到现在的汕头,吴南生怎么能不感到震惊呢?
农历新年将近,正在感冒发烧的吴南生,想起了叶剑英元帅焦虑而又恳切地问话:“南生啊,我们的家乡很穷呵,你们有什么办法没有?”
是啊,不仅叶剑英焦虑,自己作为汕头人,作为广东省委书记,岂不是更着急。
夜已经深了,吴南生还在想,怎么才能改变汕头这种落后的局面呢?
此时,吴南生突然想起一位海外的朋友为他出的主意,那位朋友问他:“你们敢不敢办个像台湾那样的出口加工区?敢不敢办像自由港这一类的东西?如果敢办,那就最快,你看新加坡、香港,他们的经济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想到此,吴南生顿觉眼前一亮,是啊,办个出口加工区,这不正符合了汕头这个百年商蚌的需要吗?
于是,吴南生连夜向广东省委写了一封电报。吴南生在电报中写道:
仲勋、尚昆同志并报省委:
汕头市解放前是我国重要港口之一,货物吞吐量最高年份达600多万吨,海上客运达35万人。汕头地区劳动力多,生产潜力很大,对外贸易、来料加工等条件很好,只要落实政策,调动内外积极因素,同时打破条条框框,下放一些权力,让他们放手干,这个地区生产形势、生活困难、各方面工作长期被动的局面,三五年内就可从根本上扭转……
这封电报只有1300字。短短的1300字自然不能让吴南生尽意,所以,他在其中两次强调自己“已拟定了一个初步意见,待报省委研究”,“待回后再详细报告”。
然而,就是这1300字的电报,引发了一场巨大的变革。
第2章 广东省拟办出口加工区
1979年2月底的一天,广东省委办公厅负责人陈仲旋收到了吴南生的电报。
看到电报后,陈仲旋非常重视,他马上让办公厅“即打印,发常委、副主任”。
实际上,1月3日广东省委书记王全国在越秀宾馆向省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就提出了一个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构想。
当时,王全国说:
广东毗邻港澳,华侨多,在当前的大好形势下,这方面大有可为,我们应当做得更灵活些,更放手些,具有五千五百万人的广东,难道赶不上一个台湾,赶不上一个南朝鲜……
应当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做出规划,包括上层建筑,向中央做出报告,在全国体制未解决之前,要求给广东作出些特殊规定,放给更大的权力。
因此,吴南生的电报和王全国书记及其他省委领导的意见,可谓不谋而合。
2月28日,吴南生回到广州后,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就亲自上门,同吴南生交换意见。
3月3日,也即是吴南生回到广州的第三天,中共广东省委召开常委会。
在此次常委会上,吴南生的关于提议在汕头开办出口加工区的想法,获得了常委们的一致认同。
同时,在此次会上,广东省委还认为广东有两大优势: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只要中央在经济政策上给予广东充分的自主权,广东就可以完全利用这两个优势,加快广东经济发展的步伐。
因此,广东省委认为,不单是在汕头办一个出口加工区,还应该在珠海、深圳也办。
最后,广东省委决定,把开办出口加工区的想法报告给中央。
4月2日下午,广东再次召开省委委常委会,会议由省委第二书记杨尚昆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除省委常委外,还有有关经济部门的负责人。
当吴南生正要走进会场时,一位女秘书叫住了他。女秘书神情紧张,悄声说:“吴书记,我有些怕。”
吴南生问:“你怕什么?”
女秘书环顾了一下四周,才说:“我怕您被抓起来。”
然而,事实却大大出乎这位女秘书的意料。吴南生不仅没有被抓,他的发言还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在会上,吴南生激动地说:“要向中央提几个大的要求,要中央下决心让广东先走一步,搞几年,待有了经验,如认为可行,全国可以推广。”
听了吴南生的发言后,常委们认为应该请示中央考虑广东的特殊情况,让广东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一先走一步!
为此,常委们提出了一下具体要求:
一、对广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审批权适当下放,对外汇分成更多地予以照顾,对资金、物资的安排大力给予支持;二、将深圳、珠海和汕头市的礐石、达濠三地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
就这样,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最早发出了希望改革的呼声。
第3章 中央决定开办经济特区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及主管经济工作的负责人和中央党政军负责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
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主管经济工作的省委书记王全国和一位抓农业的省委常委,出席了这次中央工作会议。
4月7日上午,在中南组的讨论中,王全国提到经济上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时,说道:“主要还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地方权力过小,这个问题不解决,扩大企业自主权也是难于解决的,地方没有多大的权力,还有什么权力分给企业呢?我们迫切要求进行体制改革,使地方在中央统一计划下,省、市、自治区真正有一级计划、财政、物资。”
4月10日,王全国再次发言。
在发言中,王全国明确提出,对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审批权限适当下放,对外汇分成更多地给予照顾,对资金、物资安排大力给予支持。
最后,王全国还代表广东省委建议,运用国际惯例,将深圳市、珠海市和汕头市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
4月24日,王全国再次发言,他明确提出关于中央与地方分权等问题。
小组讨论结束之后,中央政治局在中南海,听取各小组召集人的汇报。
汇报开始后,作为中南组的召集人,习仲勋对政治局委员们说:“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
时任中共中央主席的华国锋听了一愣,问习仲勋:“你们要什么权?”
习仲勋表示如果中央能够给广东一些在经济决策上的权力,广东早就发展上去了。
接着,习仲勋接着讲了广东的经济现状和广东省委关于广东开放、搞活的设想。
在汇报中,习仲勋重点提到了广东省委要求中央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些地方实行单独的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并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
习仲勋的汇报得到了政治局委员们的赞许和支持,华国锋表示,广东可以先走一步,中央、国务院下决心,想给广东搞点特殊政策,与别的省不同一些,自主权大一些。
4月底,在向政治局汇报之后,叶剑英向广东省委提出,应该向邓小平作一次汇报。
于是,广东省委的领导就来到了邓小平的家。
当听到要为广东要开办“贸易合作区”时,邓小平明确表示支持,他还说道:“就叫特区嘛,陕甘宁就是特区。”
听到邓小平的支持后,大喜过望的习仲勋“得寸进尺”,他“趁机”要求中央解决,下配套建设资金,他对邓小平说:“中央给点钱嘛。”
邓小平微笑着说:“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有了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开办特区工作的步伐就加快了。
中央工作会议后,根据各组的发言和建议,又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议,很快形成《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在“要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的有利条件”一节中指出:
广东、福建两省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发展对外贸易的条件十分有利。中央规定,对这两省要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让他们在开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加速发展地方经济方面有更广阔的活动余地,为国家四个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回到广东后,广东省立刻成立了由王全国、曾定石牵头的起草小组,具体负责起草《汇报提纲》和《关于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出口特区的初步设想》。
5月25日,经过半个多月的反复研究,王全国等人终于起草完毕《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
这个报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二、初步规划设想;三、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四、试办出口特区;五、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6月6日,经过讨论研究后,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报这个报告。
与此同时,中央对开办特区的工作也非常重视。
1979年5月11日至6月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谷牧,率领中央工作组来到广东、福建。
陪同谷牧一同到来的还有,国务院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子玉、国家计委段云、外贸部贾石、财政部谢明、建委、物资部等部门同志组成的工作组。
谷牧一行包括了外贸、财政、建设、物资等部门,可谓阵容庞大,也显示出了中央对开办特区的重视。
在广东的18天里,谷牧同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吴南生、王全国、曾定石、梁湘等同志座谈讨论,先后看了广州、深圳、珠海和佛山、中山、新会、汕头等地,还约见时任港澳工委书记的王匡同志到广州交换了意见。
当时,叶剑英正好也在广东,谷牧就专门去作了汇报,并和叶剑英充分交流了看法。
接着,谷牧一行又驱车来到福建。
在福建的8天里,除在福州与廖志高、马兴元、郭超、毕际昌等同志讨论外,谷牧还看了漳州、厦门、泉州等地。
每到一地,谷牧都与地方同志一道分析那里的经济发展条件,研究规划目标和重要措施,讨论如何改革经济体制,增强地方经济活力,加强对外经贸工作,增收外汇,增加先进技术的引进。
回京后,谷牧除了向党中央、国务院写了书面报告外,还面报了几位中央领导同志。
谷牧的考察结果,给中央带来了更大的信心,中央决策层胆子更大了,速度更快了。
7月15日,中央颁发了[1979]50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
《报告》决定:
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
在特区内,在维护我国主权、执行我国法律、法令等原则下,实行经济开放政策,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办厂,或同他们合办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对外贸易。
自此,开办特区的帷幕正式拉开了!
第4章 颁布广东经济特区条例
1979年5月,习仲勋在对广东省、地、县三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时,说出了当时自己的心境,他说:“我的心是一喜一惧。”
对于喜,习仲勋说:“‘先走’也好,‘要权’也好,广东的目的已经达到,能够在实现‘四化’中先走一步,为全国摸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
关于惧,习仲勋说:“惧的是我们的担子很重,任务很艰巨,又没有经验,困难不少,怎样搞好,能否搞好,我是有些担心的。”
在当时,和习仲勋一样担心的可不止一人,而是有一大批人,而最为关键的是,在这些担心者中还有外商。
当时,吴南生的一位海外朋友就对他说:“你中国无法可依,无规可行,要人家来投资,谁敢来?特区要同国际市场打交道,就不能开国际玩笑。”
要向让外商们放心,必须有法律来保护外商的利益。
事实上,特区的筹划者们,从事情的一开始,就想到了这件事。
他们在第一份《关于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出口特区的初步设想(初稿)》中,就明确写道“建议中央有关单位尽快提出一些立法和章程”。
党中央随后即接到广东省委《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和福建省委的《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快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
1979年8月,也就是中央发出50号文件半个月后,《特区条例》的起草工作就开始了。
该项工作由吴南生牵头,秦文俊和曾经做过陶铸秘书的丁励松具体负责起草。
很快,《特区条例》的初稿就拿出了。
然而,由于吴南生等人对外面的情况不熟悉,思想上的框框又不少,反映在条例中总是同当时世界上举办出口加工区的做法区别很大,不能体现造成吸引力的要求。
后来吴南生回忆说:
外面的朋友看了都摇头,说我们的条例对投资者不是“鼓励法”,而是“限制法”。
为此,《特区条例》又进行了多次修改,等到了12月京西会议的时候,已是11易其稿了。
在起草《特区条例》时,寻找理论依据也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为此很多专家学者做了很多工作。
在当时,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已经结束,人们对开放问题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对于办经济特区这样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许多人还存有疑虑乃至非议。
在这样的一种情势下,在马列著作中,寻找相关言论支持特区,无疑是很有用的,对特区来说,它会是一张很管用的通行证。
于是,一批精通马列的专家学者,被集中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一次成规模地找理论依据的工作就此展开。
当然,理论根据当然要在马列经典著作中去找,这对那些早已熟读马列著作的专家学者来说,并不是多大的难事。
很快,他们就从《共产党宣言》找到马克思关于国家土地应该有偿使用的论述。
同时,理论工作者还举出了列宁的一段关于改革的。列宁说:
要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普鲁士的管理制度+美国人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的总和=社会主义。
作为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的话在当时无疑是权威的,是绝对没有人敢对列宁说“不”的。
于是,当吴南生把列宁的这句话告诉谷牧时,谷牧非常高兴,他笑着连连说:“真是太好了!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此后,列宁的这段话一直反复不断地为特区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引用和强调。
后米,特区人将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人才以及向海外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令、法规和政策措施学习,施以一个冠冕堂皇的词汇,即“资为社用”,其理论依据就是列宁的这句话。
12月17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上,吴南生汇报了特区条例起草情况。
12月下旬,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关于《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一些情况,负责起草的丁励松后来回忆说:
这个只有一千多字的法规,是从纯青的炉火中提炼出来的,可以说是字字千钧。它的艰难之处在于:一是要不要赋予特区充分的自主权,如果不能跳出现行体制之外,特区仍被捆住手脚,开放、改革的试验势必流于空谈;二是对海外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待遇,如何定的适度,如果在税收、劳务、地价等方面不比邻近的地区有更强的吸引力,人家肯定不会来;三是困于传统观念,由于担心人们产生不必要的联想,在某些提法上不得不做字斟句酌的推敲,例如:“地租”的“租”字是犯忌的,因为过去有过“租界”、地主“收租”之类的称谓。经过大家的冥思苦想,最后改叫做“土地使用费”,这在当时也是个不小的发明。
当时,开办特区遇到的争议太大,因此《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如果能够得到全国人大的通过,其意义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一开始,吴南生就多次对副总理谷牧说:“这个法一定得要拿到全国人大去通过!”
当然,吴南生的提议也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当时,全国人大马上就有人提出异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广东省的地方法规,要全国人大通过,无此先例。
吴南生就针锋相对地说:“特区是中国的特区,不过是在广东办。”他还说,“社会主义搞特区是史无前例的,如果这个条例没有在全国人大通过,我们不敢办特区。”
同时,吴南生还把电话直接打到全国人大委员长叶剑英元帅的家里。
在电话里,吴南生恳切地说:“叶帅呀,办特区这样一件大事,不能没有一个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批准的有权威的法规呀!”
听了吴南生的话,叶剑英并没有做过多的表示,他只是说了三个字:“知道了。”
当然,叶剑英是支持开办特区的,为此,他在全国人大做了很多工作,他反复地对大家说:“特区不是广东的特区,特区是中国的特区。”
不仅叶剑英,副总理谷牧对特区的改革工作也是时刻关心着。
此时,谷牧明白,开办特区这是一项重大决策,是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重要步骤。
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之下,需要说服各个部门支持,组织实施的工作非常具体,十分复杂。
1979年下半年,谷牧在北京多次召集会议进行协调。不久,谷牧又去广东、福建与地方同志进行研究。
1980年3月下旬,谷牧又受中央委托,在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
当时两省的主要负责同志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和马兴元、郭超同志都参加了会议,到会的还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港澳工委的负责同志。
谷牧到广东时,还对吴南生讲:“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搞《特区法》、《特区条例》。”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实施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条例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
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特区鼓励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客商),投资设厂或者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包括附则,共6章26条,内容包括总则、注册和经营、优惠办法、劳动管理、组织管理等内容。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特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标志着汕头经济特区诞生了。
第5章 开展筹备汕头经济特区
1980年初,按照中央和广东省关于在汕头试办出口特区的指示,中共汕头地委便开始了试办经济特区的一系列筹备工作。
1月22日,汕头经济特区筹备工作组最早成立。该工作组成立后,立即着手进行汕头特区的选址、勘探、规划等筹建工作。
当时,根据中央和广东省创办特区的精神,筹备工作组发现特区范围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汕头港南岸达境岛南端的广澳村一带,二是汕头港北岸市郊区珠池肚一带,三是龙湖村。
经过细致的调查研究,筹备工作组反复权衡利弊后,一致认为龙湖村西北角占地1.6平万公里的沙丘地带作为出口加工区的区最为合适。
为此,筹备工作组还详细列举了龙湖村西北角作为特区的优点:
1.紧靠市区水厂、电站,距市郊的东墩水厂仅1.7公里,距东墩变电站仅1.3公里;2.紧靠海岸,距离仅2公里,便于兴建港口、码头,临近妈屿岛,距离汕头港只有7公里,而且这里已有两座3000吨泊位的货运码头和一座3000吨泊位的客运码头;3.与东北郊的外砂飞机场相距17公里,便于客商出入;4.地势较高,平均标高3米,利于排洪泄水,周围为4米以上沙丘,不受海潮侵袭;5.地质较好,地面以下6米深都是沙土层,6至12米处为淤泥层,12米以下为黏土层,对地上建筑物有一定承载力,有利于工程建设,地面平坦,稍加平整即可供建设使用;7月12日至14日,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在汕头地委、市委负责同志刘俊杰、程春耕、林衡等的陪同下,一起研究汕头经济特区的选址问题。
按照中央关于汕头要发挥老工业基地作用,充分挖掘现有潜力,兴办出口加工区的要求和节省投资的原则,吴南生等人当场拍板决定:在汕头市区东部龙湖村西北侧设立汕头经济特区,面积工1.6平方公里。
就这样,汕头特区的地址和面积确定了。
8月29日,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与特区关系的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在汕头市设立办事处,负责汕头特区的筹备工作。
10月16日,汕头有关部门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呈报《关于办好汕头经济特区的请示报告》。
“报告”提出创办汕头经济特区的方向是:
一方面要建立经济特区加工区,发展加工业,发展新的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旅游业,发展转口事业;另一方面要改造好原有的老企业,充分发挥老企业的作用,通过办加工区,带动原有企业的改造,原有企业的改造,又促进经济特区的发展。
很快,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了汕头的这份请示报告。
同年11月14日,办事处正式改名为汕头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共汕头地委常委、汕头市委副书记刘峰兼任。
从此,汕头经济特区建设的序幕正式拉开。